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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向自由邁出第一步
盧兄:你好!
來信收到,謝謝你給我寄了書。你在信中說,看了我的信很想去看看“阿姆斯達
”
這部電影。今天我大概可以把這個影片后面的真實故事給你講完了。
在“阿姆斯達”案的上訴期間,美國的新聞界已經逐漸開始在報刊上披露了與此
案有關的,行政分支企圖干預司法的故事。可是,由于這些干預都沒有成功,也就
沒有一個實質性的證據完全浮出水面。因此,除了本來就對凡布倫的行政系統充滿
警惕,至今還在這個案子上掙扎的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之外,一般民眾對這樣的報
道還是將信將疑。然而,從這些一百五十年前的報道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當時美
國媒體的新聞嗅覺了。
在“阿姆斯達”的影片中,導演安排了一個場面,表現黑人辛蓋在焦灼地坐在法
庭,卻聽不懂那些決定他們命運的人在說些什么,也無法表達自己。終于,他意外
地站起來,艱難地吐出一個英語單詞,然后用越來越響,越來越堅定的聲音重復著:
自由!我要自由!
這是一個導演安排的戲劇情節,在這部電影里,我們可以看到,斯匹爾勃格所
關切的焦點始終是在不幸的黑人身上。他非常注意去刻劃這些來自非洲的黑人心理
狀態,刻劃他們在遭遇一系列厄運,又落到一個天差地別的環境中,所可能產生的
反應。
在這個電影情節中,還有一個真實的背景。就是這些黑人在等候上訴的日子里,
在泰朋和許多義務工作的美國人的努力下,漸漸開始學會用英語表達一些意思,甚
至有的黑人開始學會簡單的英語寫作。與外部世界交流的增加,也使他們心理上的
緊張和驚恐不安,得到一定的疏緩。
在外面,新聞界似乎并不滿意對總統干預司法的初步報道,自有一批新聞記者
對已經到手的一些線索進行跟蹤調查。終于一步步拖出了曾經屬于白宮的“最高機
密”。在
1840年的
10月,也就是一審判決之后的九個月后,“解放者”和“自由者”兩
個刊物,報道了完整詳盡的有關白宮策劃干預司法進程的故事。在這個報道之前,
已有一些報紙指出,在一審判決中,法庭已經確認“阿姆斯達”號的黑人,是從非洲
被綁架來的自由人。可是,代表美國人民的總統,居然要去幫助非法的古巴奴隸主。
這一年,凡布倫總統終于競選連任失敗,有很多人認為,他的落選與“阿姆斯達
”
案確實有很大的關系。因為他對于奴隸制的溫和態度,導致他失去了在四年前曾經
支持他入主白宮的六個北方州的選票。這個結果也反映了這樣的情況,就是當奴隸
制問題成為一個如此敏感的社會議題,兩極分野又是均勢力敵的時候,作為一個政
治人物,如果他沒有一個強烈的歷史責任感,考慮的只是尋求平衡的話,那么他的
處境確實就象是一個吃力的走鋼絲的雜技演員。
在這段時間里,接受了上訴的聯邦巡回法庭的湯普生法官,支持了裘迪森法官
的一審判決,駁回了上訴。但是,正如“阿姆斯達”的影片里所講到的,代表西班牙
公使和美國行政分支的法律代表不服判決,進一步向美國聯邦政府司法分支的最高
機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了最后的上訴。凡布倫總統領導的行政分支走出這一步,
斯匹爾勃格在影片中的解釋,除了他對于大選之年南方選票的考慮,最主要的原因
還是担心矛盾的激化會引發一場內戰。這個分析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對于激進反奴隸主義者來說,他們經過無數的努力和曲折,這是他們久已盼望
的時候。因為走向最高法院,是美國歷史上所有的挑戰司法的人們都期待的一刻。
只有進入最高法院的案子,才可能對原有的法律有一個根本的否定,才可能在歷史
的進程中豎起一個“地標
”。同時,也能把自己的觀點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傳播出去。
然而,聽到案子已經被最高法院所接受的時候,也是他們心情最沉重的一刻。
因為到了這里,根據全體人民的契約,判決是一錘定音的。如果失敗,不但“阿姆斯
達”號的黑人命運堪猶,而且,對于他們長期從事的,在美國南方徹底推翻奴隸制的
事業,也將是一個打擊。這個目標的實現將有可能因此推遲許多年。也許他們必須
再經歷長久的等候,才會等到下一個契機的出現。
他們經過再三考慮之后,認識到一點,就是在這個最后關頭,十分重要的一件
事,就是爭取使最廣泛的民眾,都能夠理解和支持他們在這場論戰中的觀點。使得
這場由
“阿姆斯達
”案所引起的論戰,對美國的廢奴真正產生影響。由于他們自己一
向激進的立場,使得一些民眾對他們本身產生一些看法。例如,覺得這些人是“唯恐
天下不亂”,不是真正愿意按照合法的程序推進一個制度的進步,而是巴不得挑起事
端激化矛盾,甚至不惜引發一場戰爭。不僅是總統不愿意看到一場內戰,就是在北
方,大量希望廢奴的美國人也不愿意看到一場內戰,這是很普遍,也很好理解的。
這樣一種情況,有可能導致人們對于這個日益擴大的“阿姆斯達”案的疑惑,也可能
影響民眾的支持率。因此,他們決定,尋找和推出一個有影響的,但是又不持有激
進立場的人,主導這個案子的最后一場戰役。
他們先找了兩個名律師,都是反對奴隸制的。其中一個曾經還有過多次出席最
高法院法庭辯論的經驗。但是,這兩個律師由于不同的原因都婉拒了這個請求。這
和他們的觀點較為溫和,對于激烈的挑戰司法的行動并怎么不贊同,也有一定的關
系。最終,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決定尋求約翰·昆西·亞當斯的幫助。
約翰·昆西·亞當斯,就象在“阿姆斯達”的影片中描繪的那樣,已經是一個步履維
艱,在國會開會時會睡著,出門會辯錯方向的老人了。可是在我寫到約翰
·昆西·亞當
斯這個名字,還是不禁肅然起敬。
他是又一個加入這個反奴隸制陣營的美國“獨立宣言
”簽署者的后代。他的父親,
約翰·亞當斯,是在費城的會議上的“獨立宣言”主要辯護人,也是美國憲法的起草人
之一。1789年,當華盛頓當選第一屆美國總統的時候,約翰·亞當斯是華盛頓的副
總統,之后,他成為華盛頓之后的美國第二屆總統。在“獨立宣言”發表的五十周年
紀念日的那天去世。
約翰·昆西·亞當斯是約翰·亞當斯的長子,就是你在影片中看到的這個白發蒼蒼,
一點也不起眼的老人。然而,年輕的時候,他曾是華盛頓總統眼中最有才華的美國
外交官,不但足跡遍及世界各地,并且也在
1825年當選為美國的第六屆總統。你
知道,美國是一個最不喜歡世襲傳統的國家,所以,這樣父子兩代都是總統的情況
極為少見。
四年以后,他在競選連任時,輸給了競選對手杰克遜,旋而回到家鄉,重新開
始他的平民生活。此后,他又被選為聯邦眾議員。在他當選的時候,有人勸他不要
接受這個職位,因為作為前任總統,似乎有失身份。他卻回答說,任何人都不會因
為自己為民眾服務而“失身份
”,做個地方職員都是如此,更不要說是當國會議員了。
因此,當“阿姆斯達”案發生的時候,他正是聯邦國會的一名眾議員。
他從來不是一個持激進態度的人。但是,他無疑是反對奴隸制的。正如電影里
曾經提到的,從“阿姆斯達”案一開始,他就給“阿姆斯達”委員會以及黑人的律師出
過主意,并且始終對這些黑人表示出關切和同情。這也是這些律師會不尋常地想到
請他出來領銜,為“阿姆斯達”案的黑人辯護的原因。
他一開始也非常猶豫。從他一貫的思維方式來看,他的猶豫,當然不是因為他
作為一個前總統,感到“有失身分
”。他深深地感覺自己已經精力不足。正象他自己
說的,我已經
73歲了,耳聾眼花。我的助手們已經紛紛離我而去,我的牙齒也已
經一個個離開了我的牙床。我怎么還能担當如此艱巨的一個任務呢?同時,他雖然
在哈佛大學畢業后,就取得了律師的資格,但是他已經有三十多年,沒有作為一個
辯護律師站在法庭上了。更何況,他還有作為一個聯邦眾議員非常繁忙的工作。任
何一個律師都知道,不要說打算上的是最高法院,就是接下一個普通的案子,作為
一個辯護律師,也不知道有多少繁復的出庭前的準備工作要做。所以,他比任何人
都更深知自己的局限性。
但是,他卻無法拒絕。他無法淡忘延續父子兩代的對于一個樸素理想的追求。
他是一個自由的堅定維護者,堅信父輩提出的基本原則“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權,
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并且堅信不論白人黑人,都有同等權利。他對奴隸制極
為憎惡。所以,人們終于驚訝地聽到一個意外消息,這位已經
73歲高齡的美國前
總統,今天的聯邦眾議員,決定作為一個普通辯護律師,接下“阿姆斯達”案,走上
最高法院,為這些來自非洲的黑人的自由,進行法庭辯護。
在開庭之前,他作為一名聯邦眾議員和前總統,盡了最大的努力,試圖勸說凡
布倫總統撤銷上訴。這個時候,凡布倫總統已經敗選,在美國,新舊總統的交接是
在投票結果出來的第二年的年初,以便行政的一套工作有一個妥善的過渡。這個時
候,凡布倫總統正是處于過渡期中。但是他的行政分支還是拒絕了這個撤訴的建議。
于是,約翰
·昆西·亞當斯開始大量的文件閱讀和認真的準備工作,其中當然也包
括與當事人的談話。在影片中,描寫了黑人辛蓋被帶到他的家里,進行例行的當事
人與律師的對話。在真實的歷史中,約翰
·昆西·亞當斯是一路顛簸,遠途從波士頓專
程前往威士特維爾的監獄,約談他的黑人當事人的。除了當時已經住到監獄管理員
家中的三名黑人小女孩之外,他見到了所有的黑人,并且進行了談話。出來的時候,
他說,談話十分愉快。只是當時在威士特維爾,黑人又住在大間里。他對于黑人的
居住以及生活設施的簡陋,感到很不高興。
他顯然是取得了黑人的信任。在電影里,有黑人辛蓋通過黑人翻譯,不斷向約
翰·昆西·亞當斯提出問題的描寫。實際上,在他離開監獄以后,那些明白了律師的
作用,也學會了寫簡單英語信的黑人,其中也包括辛蓋,開始紛紛給他寫信。他們
陳述自己的情況,并且在信中要求,請他把這些情況轉告給那個“大法庭
”。
在最高法院開庭的日子逼近的時候,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們感到壓力越來越大。
最使他們感到不安的,就是如果敗訴,“阿姆斯達”號的黑人就可能會有即刻的危險。
他們曾經考慮在開審之前,是否必須再一次嘗試,為這些黑人申請一個“人身保護令
”,
先把黑人置于他們的保護之下。但是,按照法律規定,“人身保護令”必須由接案法庭
的上一級法庭發出。現在,案子已經進入了最高法院,也就無處去找“上一級法院
”
了。
要知道,如果說在一審期間,行政系統有過的運送黑人計劃,是一種嚴重違法
行為的話,那么,假如他們現在再有這樣的打算,就是一個合法行為了。因為,最
高法院的判決將是一個終審判決。在這個判決中,如果判定是應該執行“平克尼協定
”
的話,那么,司法程序就到此結束了。黑人將合法地按照終審判定,移交到美國政
府的行政分支,他們要是決定立即送走,也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同樣一個計劃,
提前執行,就是違法地侵犯了黑人的上訴權,干擾了司法程序,就是在憲法設計的“既
定程序”中,插了一桿子。但是如果這個計劃是在“既定程序”的合法位置上,在行政
分支到最高法院上訴,并且勝訴之后執行,就毫無問題了。講究“既定程序
”,是美
國的制度設計中非常重要的一環。
這樣,你也就可以理解,為什么在開庭的最后階段,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們為
這些黑人安全的担心,已經到了憂心如焚的地步。以至于其中一些人,甚至自告奮
勇地要求以身試法,以劫獄來換取黑人的安全。但是,最終理智還是占了上風。他
們決定等待最高法院的判決。當然,經過了兩級法院的勝訴,他們還是對最高法院
存著一線希望。
另外,與以前所不同的是,這時他們和黑人已經建立起較為良好的溝通和信任。
他們能夠把危險的處境對黑人講清楚,告訴他們,一旦判決敗訴,很可能把他們立
即就送回古巴。因此,要求他們天一黑就拒絕離開牢房,遇到異狀就大聲呼救,等
等。采取一些自我保護措施。同時,他們積極募款,一方面籌措送他們回非洲的路
費,另一方面,他們想到,萬一敗訴,黑人的身份定位就變成了西班牙人的合法奴
隸。既然如此,他們就應該可以用這筆錢,合法地再把黑人從西班牙人手中“買”出
來。
1841年
2月
22日,“阿姆斯達”案正式在最高法院開庭了。
當時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有五名是來自南方,其中包括首席大法官。在這
九名大法官中,湯普生法官由于也兼任巡回法庭的法官,所以他實際上已經早就涉
入此案了。去年給你的信中,我曾經談到過美國最高法院的地位,在歷史上是逐步
得到確認的。它的獨立性越來越強,地位也越來越高。因此在今天,已經不可能再
有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其它法庭兼職的情況。他們忙自己的案子,也已經一年到頭
忙不過來了。在“阿姆斯達”案中,最高法院最終只有七名大法官進入判決階段,因
為有一名病重未能出席,最意外的,是在審理過程中,一名大法官因心臟病發作,
在睡眠中突然去世。
在電影中,你可以看到黑人辛蓋也在最高法院的法庭現場旁聽。事實上當時并
沒有黑人在場,出席的只有雙方的律師。現在美國的最高法院審理,越來越有規范,
大量的工作是在開庭之前的審查書面文件和開庭之后的“長考
”。真正開庭時,律師
陳述的時間都有限制,一般都很短。為了節省時間,大法官認為對陳述內容已經清
楚時,隨時可以提問打斷律師的陳述,庭審階段相當緊湊。然而“阿姆斯達”案發生
在一百五十年之前,律師所得到的陳述時間長達幾天,遠比今天要多得多。
現在我回想起斯匹爾勃格對最高法院這場“重頭戲”的處理,覺得十分貼切和適
度。當時的最高法院的法庭遠比我們現在看到的要小得多。然而,在這個影片里,
你仍然可以清楚地辨別出,一般法庭和最高法院在情景氣氛上的很大不同。斯匹爾
勃格并沒有讓電影中的約翰·昆西·亞當斯作慷慨激昂狀,畢竟他已經
73歲,是一個
什么都見過和經歷過的老人了。
可是,一個德高望重的前著名外交官,一個前總統,如此點燃生命燭火的最后
一段,以一個普通律師的身份,站上他已經久違的法庭。就是為了在一個當時還是
白人的國家,為一些他素不相識,甚至可以說是彼此難以了解的非洲黑人,爭取“平
等自由”這樣一個基本的人的尊嚴。還有什么比這件事情本身更說明問題的呢?還有
什么必要再添加一些多余的修飾呢?
斯匹爾勃格只作了一個十分平淡的安排。就是在約翰·昆西·亞當斯作法庭結辯,
談到“獨立宣言
”,談到這個國家的建國理念時,曾經踱步走過幾個美國建國者的雕
像,并且停在一個雕像面前,輕輕用手撫摸了一下它的底座。在美國,所有的人都
知道,這就是曾經為了建立一個“平等自由
”的國家而奮斗了一生的美國第二屆總統,
他的父親,約翰
·亞當斯。導演的這個安排,使人們不僅感受到一個延續兩代的總統
家庭的共同目標,人們也會想到,這個目標的實現,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現在
在法庭上,這位前總統站在這里,就是告訴人們,要實現這個目標,就是實實在在
的,為一個一個的普通人,不論他的膚色和國籍,爭得平等的地位,自由的生活,
和有尊嚴的生命。
我所要在這里補充的就是,黑人一方的律師,在最高法院的辯護詞中,把更重
的份量放在有關自然法,黑人的人權,以及“獨立宣言”的建國理念上。同時,也充
分利用法庭在一審中,對于“阿姆斯達”號黑人的自由身份的確認。指出,他們來到
美國的時候,已經從非法奴役中解放了自己。如果把他們送回去,就是美國政府的
行政分支在奴化自由人,而他們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約翰·昆西·亞當斯指著法庭墻上所懸掛的“獨立宣言
”說,我認為,在這個案子中,
只有自然法是對我的當事人最為適用的。我們的建國之父們正是在這個原則上建立
了我們的國家。法庭是公正的維護者,這意味著法庭必須永遠保護每一個“個人”的
權利。
也就是說,黑人一方的辯護律師,希望在最高法院,能夠在根本上對于美國南
方的奴隸制有所觸動。還應該提到的,就是約翰
·昆西·亞當斯在辯護中,以相當大的
比重抨擊了政府的行政分支干擾司法的違法行為。
最高法院的判詞是在
1841年的
3月
9日出來的。影片中所表現的短短的宣判
場面也相當真實,那是安靜的,平和的,也是肅穆的。判詞是由斯多雷大法官綜合
全體大法官的意見之后,撰寫并且宣布的。斯多雷大法官來自馬薩諸塞州,他反對
奴隸制,卻決不是一個對此持有激進態度的人,因為他非常重視建立一個嚴格的社
會秩序。且不提那些來自南方的大法官,就是在來自北方的大法官里,斯多雷的態
度也是相當典型的。因此,在判詞出來之前,一般的估計,還是最高法院的判詞會
對政府的行政分支有利,而對黑人不利。而作為黑人的法律代表的亞當斯和那些激
進的反奴隸主義者,也對獲勝缺乏信心。
可是,最高法院的判詞不僅確定了黑人得到勝訴,而且在投票的比例上,贊成
和反對的比例相當懸殊。在能夠參加判決的七名大法官中,只有一名大法官對下級
法院的判決投了反對票,其余六名均投票支持了黑人一方的勝訴。
斯多雷大法官首先糾正了聯邦地區法院在判決時所犯的一個錯誤。就是一審判
決時的依據,是
1819年美國禁止海上奴隸貿易的法律。這個法律認定,“不論以任
何形式,進口或者帶入美國領土的任何黑人,混血者,有色人種,只要對他們有任
何占為奴隸,使役和勞役的企圖,都是非法的。
”可是,“阿姆斯達”號的黑人,在進入
美國水域的時候,他們已經能夠控制自己的狀態,并且也宣稱自己是自由人。因此,
上述法律顯然并不完全適用于作為判定“阿姆斯達”案的依據。
斯多雷大法官認為,這個案子的關鍵是,這些黑人到底是不是在
1795年的“平
克尼協定”范圍內的,應該由行政分支交回西班牙的,屬于蒙岱和路易茲的財產。斯
多雷大法官認定檢方并沒有提出對于財產的足夠證明,而這些黑人應該是自由的。
他在仔細地分析了“平克尼協定”的有關條款之后,認定,既然這些黑人從來也不是
合法奴隸,他們也就根本不在該協定所規范的,應該歸還的“貨物”的范圍之內。
斯多雷大法官非常清楚地認定,這些黑人從來也不是蒙岱和路易茲的“合法奴
隸”。他們是“非洲原住民
”,被“綁架和非法運入古巴
”。有充分證據說明,蒙岱和路易
茲對此“完全知情
”。非洲人進入古巴領土時就應該是自由的,“阿姆斯達”號的乘客是
自由黑人,1795年的“平克尼協定”對他們無效。
同時,斯多雷大法官肯定,一個人在被非法劫持的時候,具有自衛的權利。在
一個人被非法逼為奴隸的時候,暴動是他的權利。為了得到自由,這些黑人也許是
干了下了一些“可怕的事情
”,但是,在法律的概念里,他們不能被定義為海盜或者
強盜。
他進一步解釋說,實際上,這個案子的關鍵是,在西班牙法律和“平克尼協定
”
都對此案無效的時候,那么,必須考慮的因素,就是進入此案各方的相互矛盾的權
利,應該依據的法律,就是國際法公正的原則。尤其是當這個爭議還牽涉到人的生
命和人的自由的時候,就更是如此。“平克尼協定
”從未否定外國人在美國法庭也有同
等的要求公正審判的權利。同時,不管是否存在“平克尼協定
”,美國公民都有權在
美國的法庭提出了對“阿姆斯達”號的財產要求,而“阿姆斯達”號的黑人也擁有在美
國的法庭要求同樣公正的平等權利。斯多雷大法官的這番話,也就否定了行政分支
和西班牙當局所說的,美國司法無權對此案進行裁判的說法。
聯邦地區法庭對于西班牙人財產權的判決,最高法院予以支持。因為,斯多雷
大法官指出,“平克尼協定”也要求財產所有人提供充分的財產所有權的證據。但是,
當這張通行證所提到的拉丁裔黑人是根本對不上號,是虛假的話,那么,也就是說,
西班牙人根本沒有提供財產所有權的充分證據。至于“海難救助獎金
”,最高法院也
支持了一審裁定。“阿姆斯達
”號上的貨物,吉尼中尉和他的部下可以獲得總價值的三
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也以同樣理由,由蒙岱和路易茲取得。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下,
“阿姆斯達”號的黑人終于不再是別人的奴隸和“貨物
”,而被正式宣布為自由人。
整整十八個月的爭執,終于斯多雷大法官平靜的宣讀聲中有了一個結果。整個
最高法院的法庭鴉雀無聲,沒有出現任何戲劇性的場面。回顧整個審理過程,大家
都覺得如果細察這個案子的法律基礎,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因為證據是明確的;
公眾對這個案子的看法都是對黑人有利的;黑人的律師對于案子的辯護,是準備充
分的;亞當斯一再提醒法庭,它對人權和美國公眾是負有責任的;更何況,最高法
院的審理強調了依據現有的法律。只要最高法院是堅持公正的,就幾乎不可能判出
別的結果來。
約翰·昆西·亞當斯參與了這個工作,他無疑為這個結果感到興奮。但是,他清楚
地把這樣的結果,歸于那些以極大的獻身精神,付出了十八個月辛勞的激進反奴隸
主義者們。他給“阿姆斯達
”委員會的泰朋,以及黑人的主要律師班德文寫了一封信,
表達了他的心情,
“他們自由了!”約翰
·昆西·亞當斯寫道,“感謝你們!我以人性和公正
的名義,感謝你們。”幾年以后,他在眾議院發言時,突然昏倒在講壇上,兩天以后
去世。
由于實際上黑人并沒有旁聽最高法院的審理和宣判,因此,是兩個在紐黑文的
激進反奴隸主義者,聽到消息之后騎馬趕到兩英里以外的威士特維爾,去向黑人通
報這個消息的。這個時候,黑人已經能夠用簡單的英語表達自己的感受,
“我高興。
謝謝。美國人。親愛的朋友。上帝。我們高興。”
黑人自由了,可是還有一個如何幫助他們回家的問題。你也許還記得,最高法
院的判決修改了一審的部分法律依據,使得
1819年的美國禁止海上奴隸貿易的立
法,不再成為這個案子的基礎。因此,與同一個法律相聯系的,由美國總統送這些
黑人回家的一審判決也就不能執行了。因為總統不再有動用行政開支以支付這一航
程的權利。在當時的航運條件下,非洲可以說是路途遙遙。去一趟是需要一大筆開
支的。于是,此后的八個月,這些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又使盡渾身解數,尋求各方
的支援,想找到送黑人回非洲的途徑。
最后,通過美國人的個人捐款,聯合傳教協會的資助,以及他們舉辦一些展覽
會籌集的錢,他們終于湊齊了這筆巨款。1841年的
11月
27日,一艘名叫“紳士
”
號的小三桅船,終于載著這些黑人,包括那三名黑人小女孩,在他們的美國白人朋
友代表的護送下,離開紐約,駛往非洲。兩年半以前,在西班牙人押送下在古巴登
上“阿姆斯達”號的五十三名非洲黑人中,只有三十五名,也就是大約三分之二的黑
人等到回家鄉的這一天。余下的十八名黑人,除了兩名在美國因病去世,其余都死
在“阿姆斯達”號暴動和暴動之后飄蕩在海上的兩個月中。也許,他們自由的靈魂已
經找到了回非洲的路。
“阿姆斯達”案到此應該落幕了。電影也在一筆帶過的攻打西非奴隸市場和美國
南北戰爭的炮聲中結束。給了人們一個鼓舞人心的結局。后面的事情,顯然已經超
出了這個“阿姆斯達”電影的范圍,可是,我要是就這樣草草收場,你顯然是不會滿
意的。那么,我的故事還必須繼續講下去。
對于“阿姆斯達”案,我最希望通過它能夠使你了解的,首先是當時美國在分治
狀態之下,由于歷史原因而形成的,南北之間觀念分裂的嚴重狀況。雖然,在南方,
也不是都那么極端。但是,如果以極端南方的觀點作為代表的話,那么,按照美國
的建國基本理念去衡量,可以說這種觀念的分裂,已經嚴重到了一邊“是美國
”,而
另一邊“不是美國”的地步了。這也正是北方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會忍無可忍地提
出,要重新建立一個符合上帝原則的國家,或是口口聲聲不惜打一場內戰以改變這
種局面的原因。
另外,通過這個案子,我希望你能夠了解這個很有意思的“司法挑戰”的過程。
我說過,這也是我最感興趣的地方。因為,這是美國在歷史關頭最典型的,也是美
國人最習慣使用的推動進步的一個方式。可以說,美國在建國兩百多年來已經有了
巨大的變化,那么它在歷史進程中的腳印,幾乎都是由一個又一個這樣的“司法挑戰
”
所組成的。所以,認真地細察這樣的案例,就象是觀察一個重要的歷史轉變如何合
法地,有邏輯地完成。就象看著一個有趣的化學試驗,如何從量變走向質變,產生
一個新的物質一樣,非常耐人尋味。
那么,在美國徹底結束奴隸制這樣一個歷史關頭,這樣一場由激進的反奴隸主
義者組織的“司法挑戰
”,對此后的歷史進步究竟推動了多少,它的勝訴又是一個什
么程度上的勝利呢?
簡單地說,讓我們在電影中感到如此振奮的審理結果,從“司法挑戰”的角度去
看,它的勝利是極為有限的。甚至可以說,這只是一個道義上的勝利。“挑戰者”并沒
有在他們推動法律進步的根本目標上,得到什么實質性的收獲。
如果我們再回過頭來,冷靜地審視這個案子的最終結果,你會發現,它對于美
國建國初期南北雙方妥協以后形成的南方的奴隸制,在法律上并沒有實質性的改動。
因為,這個案子的判定基礎,是首先根據各種證據,對于“阿姆斯達”號的黑人作了
一個身份確認。確定他們是“自由的非洲原住民
”。在這個重要的前提之下,也就可
以繞開一系列與奴隸相關的法律,以及由這些法律引發的問題了。在這種情況下,“阿
姆斯達”案并沒有去動搖這些法律。不知你是否還記得,我曾經告訴過你,在“阿姆
斯達”號上,還有一個被電影刪去的特殊人物,就是那個在暴動中被殺的船長,還留
下了一個叫安東尼奧的十六歲小黑奴。實際上,他不僅以證人的身份在這個案子中
出現,最終他自己也成了這個案子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他的存在,更容易說明
我在前面談到的問題。
安東尼奧是這個船上唯一一個真正的“拉丁裔黑人
”。他出身和生長在古巴,從
種種跡象看,他和主人的關系并不惡劣。這種情況在美國南方也相當普遍,就是作
為家仆以及和主人相處密切的黑奴,一般和主人的家庭有較好的關系。盡管他是一
個黑人,而且是一個奴隸,但是從一開始,他就是和西班牙人站在一起的。再說,
對他來講,古巴已經是他真正的家鄉。就在案子發生后不久,船長的繼承人就向法
庭提出對奴隸安東尼奧的所有權。在法庭上,安東尼奧對此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他
當庭表示,他愿意回哈瓦那去。最終,地區法庭對他的一審判決是,鑒于安東尼奧
是一名有證據的合法奴隸,他必須回他的主人那里去。最高法院也支持了這個判決。
由于當時安東尼奧本人的意愿與法庭的判決一致,因此使得他幾乎沒有引起人們太
大的注意,也使得這一判決的意義被人們忽略了。
“阿姆斯達”委員會在案子了結的時候,仍然對這一部分的判決很不滿意。他們
不愿意看到年輕的安東尼奧回到奴隸狀態,并且担心他被立即送走。由于案子已經
了結并且離開了最高法院,他們便希望律師班德文去為他到地區法庭申請一個“人身
保護令”。班德文立即回答說,安東尼奧當庭表示了他要回哈瓦那,他自己不要成為
自由人。因此他也無能為力,因為法庭不可能違背他本人的意愿為他發保護令。最
終,安東尼奧終于醒悟,他向泰朋表示了自己不想再回去愿望。他當時的處境還相
當自由,因此,泰朋比較容易地幫助他,使他“失蹤”了。還在“阿姆斯達”號的黑人
們回非洲之前,當年四月,也就是在判決的兩個月后,他已經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
開始一個自由人的生活和工作了。
從對于安東尼奧的判決上,你已經看到,在“阿姆斯達”案黑人的勝利后面,實
際上還隱藏著一個挫折。那就是,反奴隸制的人們所希望看到的,挑戰司法的重大
成果并沒有出現。沉淀下來之后,人們發現,按照這個判決,原來的法律并沒有被
很大地觸動。黑人獲得自由,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自由的。也就是退一步來看,如
果這些黑人,象安東尼奧一樣,是古巴的合法奴隸,那么,他們就還是應當歸還給
別人的財產;他們的狀態就不是“被綁架的自由人
”,也就失去了暴動的權利。安東
尼奧就是一個標志。如果所有的黑人都是在
1820年英國和西班牙的禁止奴隸貿易
協定之前被賣到古巴的,他們的身份就和安東尼奧一樣了,那么,在同一個法庭,
他們得到的判決當然就會完全不同。可以說,沒有什么人比那些激進的反奴隸主義
者更清楚這個局面,也更感到沮喪的了。
那么,當你走出電影院的時候,是否因此就是“上了導演斯匹爾勃格的一個當
”
呢?我想應該不是這樣的。因為,即使“阿姆斯達”案的判決只是一個道義上的勝利,
它的意義也是深刻的,它對美國廢除奴隸制所產生的影響也是深遠的。為什么這樣
說呢?
這就是司法挑戰中首先必須“勝訴”的意義。不管怎么說,這些黑人自由了。在
他們已經被賣到了古巴,又轉賣給了莊園主之后,還殺了白人,搶下了船。在這種
情況下,在一個白人的國家,能得到無數白人的支持,有長期免費的高質量的法律
服務,甚至有前總統站出來為他們作法庭辯護。大法官全部是白人,甚至其中還有
來自南方的奴隸主,在這樣的高等法院,他們照樣以高比例的贊成票,判定黑人暴
動無罪,重獲自由。還有什么比這個勝訴的結果,能使所有北方反奴隸制的人們,
更感到激勵和鼓舞呢?如果說,一百五十年之后,當走出電影院的時候,依然會有
人對這樣一個久遠以前的故事感到激動的話,那么,可想而知,處于當時美國矛盾
漩渦中心的民眾,對這樣一個勝訴結果,會產生什么樣的轟動效應了。
同時,對于我們這些通過閱讀來了解這段歷史的人,還有什么比這個勝訴結果,
更能說明一百五十年前代表著美國精神主流的北方的事實狀態的呢?
是的,在黑人勝訴新聞的巨大沖擊下,在當時幾乎很少有人注意到這樣一個事
實,就是它并沒有動搖南方奴隸制度的法律。可是,這個“道義勝利”的轟動效應,
卻事實動搖了原有法律的民意基礎,使得人們對于南方現狀的接受度大大降低。因
為通過這樣一個案子,充分討論了法律與自然法的關系,再一次申揚了“平等自由
”
的建國原則,最終黑人又取得了勝訴。這樣的一個邏輯線索,使人們產生一種強烈
的錯覺,似乎他們已經在解決“黑奴物化”和黑人爭取自由等問題上,有了一個實質
性的進展。于是,當他們在此后再遇到合法奴隸的同類案件的時候,在同樣法律之
下產生的不同審判結果,就會使人們產生倒退和無可容忍的感覺。這個時候,本來
其意義就是一份契約的法律,就會由于失去民意基礎而走向立法的變革。這個時候,
司法挑戰的目標,就算是真正達到了。歷史也就在這樣立法變革的基礎上,向前走
了一步。
可以說,美國的歷史進步都是以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走出來的。但是,唯有
在解決奴隸制問題的過程中,邁出了“南北戰爭”這樣一個對美國來講是“非同尋常
”
的步子。更何況,南北戰爭本身,還有它更為錯綜復雜的原因。因此,對美國這場
唯一的內戰細細解剖,也是很有意思的。在拖出這場戰爭之前,也許我們還是應該
再看看“阿姆斯達”案在最終審理時,最高法院所面臨的困境。我覺得,這既是“阿姆
斯達”案的終點,也是理解此后的“南北戰爭”的一個起點。
美國歷史上的司法挑戰,并不是一定都要依靠立法機構建立起一個新法律,才
能取得實質成果的。大量的司法挑戰,在最高法院的司法程序中,就已經可以得到
一個滿意的結果了。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我在去年曾經和你談到過的,美國的最高
法院有一個“司法復審權
”。這也是所有挑戰司法的人,在走進最高法院的時候,總
是滿懷希望的原因,應該說,在“阿姆斯達”案中,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也曾經是有
過同樣的希望的。但是,他們的期待從法理上看,卻是過分的,在歷史的這一刻,
是注定沒有希望的。為什么呢?
在歷史上,美國人在對一條“過時的”和“不合理”的法律進行質疑的時候,或者
在遇到兩條內容相互沖突的法律,需要一個甄別的時候,一般在最高法院都能找到
一個結果。這是因為最高法院的“司法復審”有一個恒定的參照標準,那就是美國憲
法。在美國,大家只有一個基本共同點,就是認憲法。美國人向來就是五花八門,
來自世界各地的。但是如果你認同了這個憲法,你就等于加入這個契約,認同了這
個國家。所以,最高法院用憲法作為“參照標準”去“復審法律
”,可以說百試不爽。
當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判案時,也有兩種基本態度。一種是比較被動的,就
是強調對于現成具體法律條文的恪守;另一種則是較為主動的,就是在憲法精神之
下,對于歷史進步有一個基本判斷,然后,以更接近憲法本意和更接近自然法的立
場去判。前者比較簡單,不容易引起爭議,在美國建國早期,這樣的情況也許更多
一些。而后者需要更大的勇氣和更高的水平,引發爭議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一些。當
然美國人習慣于遵守最高法院的上訴裁決。只是,產生爭議的裁決,會一再成為一
輪又一輪的新的司法挑戰的起因。如果這種挑戰是符合歷史進步方向的,那么,它
終有一天會在最高法院產生新的判決,或者產生新的立法。
再看“阿姆斯達
”案的最高法院判決,你就會發現,它似乎是屬于前一種情況的,
因為它恪守了原來的具體的法律。但是,你同時又會發現,最高法院在審理中,已
經盡最大可能在對黑人維持一個公正,在以更接近自然法的立場去作判決,表現了
一種相當積極的主動性。這種情況下,似乎又比較接近我們前面討論的第二種判案
的態度。至少沒有必要懷疑最高法院在“阿姆斯達”這個案子上,對于公正的追求。
你只要想象一下,如果“阿姆斯達”最終不是來到美國,而是漂回了古巴,在同樣有
著“禁止海上奴隸貿易”法律的古巴,又會判出什么結果來呢?
那么,既然在尋求公正和追求自然法的原則,為什么最高法院就不能在判決中
再進一步,較根本地在法律上解決這個問題呢?為什么說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的目
標,就命中注定地不可能在這一個案子里達到呢?
因為這是歷史遺留的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就是你已經知道的,在美國建國初
期制定憲法時,在奴隸制問題上對南方有過一個妥協。妥協的核心就是承認各州有
權決定是否蓄奴。根據當時的局勢,似乎有理由相信,在各州逐步自行廢奴之后,
這樣的妥協條款也就會自行走進歷史,不再成為問題了。但是,隨著聯邦的擴大,
加入的那些新南方州,如阿拉巴馬,密西西比等等,在堅持奴隸制的問題上,與原
來的兩個極端南方州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最令人不安的就是在州的數量上南北
雙方開始相近,在對待奴隸制的態度上,開始走向不可通融的兩極。這個時候,由
于歷史原因進入憲法的這三個妥協條款,就形成了美國歷史上一個最難以處理的局
面。
美國憲法在制定的時候,就考慮到它的歷史局限性。因此,在憲法中規定了可
以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正其中的條款。修正案在通過后,也將成為憲法的一部分。
但是,為了保證它能夠成為多數人的契約,憲法又規定,修正案必須先由參眾兩院
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再交由各州,在至少四分之三以上的州議會通過后,才能夠
進入憲法。建立一個憲法修正案,對于美國人一直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在美國
建國的二百多年里,除了與憲法幾乎同時通過的十條“權利法案”之外,至今只通過
了十六條修正案。于是,你一定也看到結癥所在了,就是南北雙方在州的數量上的
均勢,使得修正這些妥協條款,在當時幾乎不可能。
于是,憲法中的這三個妥協條款,成為最高法院不可逾越的障礙。因為,最高
法院不是立法機構,它只有依法進行司法判決的權力。它的“司法復審權”的最高依
據是憲法,如今爭議的焦點,是憲法本身的妥協條款,最高法院就無能為力了。因
此,在“阿姆斯達”案中,應該說,最高法院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即不違背現行法
律,又堅持了貼近自然法和公正的立場。然而,在法律的根基上,它不可能有更大
的作為了。但是,最高法院無疑是正確的,就是它首先必須堅持在權限范圍之內行
使權力。如果認為自己有理,就可以隨意越權的話,整個運轉正常的體系就徹底亂
套了。
因此,現在回想起來,在“阿姆斯達”案的過程中,發生的最應該引起警惕的一
件事,就是凡布倫總統的行政分支干預司法的越權行為。然而,它的危險性和重要
性,在當時只有一個人是充分注意到的,那就是前總統約翰
·昆西·亞當斯。他不僅在
最高法院一再強調這一行為的違法性,而且,在他去世前的幾年中,始終沒有停止
呼吁對這個權力機構的越權行為予以追究。只是在一百五十年前,美國的學校還沒
有今天這樣的憲法教育;民眾對于政府運作的監督,也還遠不象今天這樣洞若觀火。
直到許多年以后,人們才漸漸理解當年約翰
·昆西·亞當斯的洞察力。在今天,美國總
統最怕的事情,大概就是被指控為干預司法和越權了,一旦證據確鑿,幾乎是不可
能再繼續留在總統的位置上的。這些都是后話了。
當我們再一次回到
1841年
11月
27日的紐約碼頭,目送那只小三桅船,載著
“阿姆斯達”號的黑人,緩緩離開碼頭的時候,心情就很難輕松了。因為在我們身后,
南北兩個龐大的不可調和的實體,正被這個案子又在背后推了一把,更逼近了一個
僵持的交界線,可是,還是看不到一個打破僵局的希望。
這是一個松散的聯邦,從它還是英屬殖民地開始,就在北方形成了一個基本的
發展核心。也就是說,從一開始,有一部分地區就是對外部敏感的,開放的,思索
的,歷史邏輯相對清楚的。它們主導了這片土地的思想發展和相應的社會發展脈絡。
而以兩個極端南方州為代表的地區,它們是相對保守的,封閉的,思維遲緩的。甚
至是被歷史拖著向前的。這樣一個格局,由于它的分治原則,一直保存到美國成立
之后也沒有被打破,只是在新的地區加盟以后變得放大了而已。
你也許會說,區域的發展不平衡,這在每一片土地上,在每一個國家都可以看
到。但是在英屬北美殖民地和其后發展出來的美國,由于它的分治,就形成了其它
地方所少見的特殊情況。并且使它的歷史進程也呈現不同的面貌。
如果在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一個落后地區,如果被遺忘,它就可能在很長時
間被拖在歷史的后面,但是,它基本上是完全被動的。如果中央政府想對它有所作
為,它也就被動地被改造,這樣的改造計劃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就基本完成。但是,
在當時作為一個聯邦的美國,就完全不一樣,因為這是一塊分治的土地。在這里,
一個保守的地區,只要他們自己愿意,可以固若金湯一般,維持得相當久遠。從整
體的歷史角度來看,它的基本觀念始終是被動地被歷史推著勉強向前;但是,從局
部的區域來觀察,它不僅對于掌控自己的地區具有相當大的主動性,還對于來自外
部的力量具有頑強的對抗性,只要它自己不愿意變,任是誰也奈何它不得。這就是
僵持的基礎。
同樣,平等的聯邦和分治的原則也是當年制憲會議的基本背景。所以,在美國
的制憲會議上,不存在領袖,所有的人都是以一個區域的代表出席的,目的是達成
一個共存的契約。你也許會問,那么,按照“常理”在獨立戰爭中應該產生的那些“重
量級”人物呢?正如我告訴過你的,戰爭結束,他們就回家了。這里,非常重要的一
個原因,就是在當時美國人的心目中,現在叫做“州
”,原來是殖民地分區的那個地
方,才是他們的家鄉和國家。而所謂美國,只是一個遠比聯合國還要松散的聯邦。
他們尋求自由的文化,也沒有產生一個雄心勃勃的“人物
”,要建立和主宰一個美國
的一統大業。
所以,當四年以后制憲會議開始的時候,那些“英雄們”早已在幾年前“沉”了下
去。自己給自己褪去了頭上的光環。再次匯到一起,他們每一個人都只是州的一個
代表而已。在這個會議庭里,只有相互地位平等的代表,有會議主持人,但是沒有
一個領袖,甚至是類似領袖的人物。任何一個地區和它的代表,都沒有決定性的主
導權。沒有人有權利強制別人,沒有一個地區有權強制另一個地區。分治的基本共
識就是,一個地區的生活方式,只有住在這個地區的人們,自己有權決定。
現在看來,能夠維護這樣一個州與州之間關系的制憲會議,建起了一個以平衡
和制約為原則的聯邦政府的構架,是有它內在的邏輯聯系的。同時,對于它們之間
的重大分歧,以達成妥協的方式去解決,也是必然的。
但是,不知你是否注意過,美國的版圖,在南北戰爭之前已經基本完成。也就
是說,它在南北戰爭之前,面積已經基本和今天差不多了。可是,在制憲會議時的
美國,其版圖只有南北戰爭時的五分之一左右。因此,在制憲的時候,在這個“小的
美國”看上去還容易被時間逐步解決的歷史妥協,在南北戰爭之前,卻隨著它的面積
的迅速擴大而急劇膨脹和激化了。它不僅沒有象建國時人們所預期的那樣逐步走進
歷史,反而突兀出來,象一塊骨頭一樣,卡住了這個新生國家的喉嚨。
那么,美國人到底如何才能走下去,走出這個歷史困境呢?
這封信太長了。下次再寫吧。
祝
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13:38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