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 簡體 傳統 |
第三節 三大命案的衝擊
一、林宅血案
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後,政府逮捕了相關的人員。卻在政府完成起訴準備進行 審理時,卻爆發了林義雄家人遭到殺害的血案(一般均稱林宅血案)。1980 年 2 月 28 日,警總軍法處召開第一次的公開調查庭,林義雄的妻子方素敏到軍法處 旁聽。中午休息,方素敏打電話回家沒人接聽,便請林義雄的秘書田秋堇回家瞭 解情形。結果田秋堇發現林義雄長女,十歲的林奐均被人砍殺倒臥客廳的血泊之 中。趕緊聯絡附近的《八十年代》編輯部幫忙,江春男與田秋堇趕緊將林奐均送 往仁愛醫院,經過搶救後才脫離險境。林義雄六十歲的母親林游阿妹與林義雄七 歲的雙胞胎幼女林亭均、林亮均的屍體到傍晚才被發現在地下室。林義雄也由軍 法處讓其交保、延期審理。[1][2]
這起命案引起社會極大的震撼,因為林義雄正在軍法處接受叛亂案的調查,
家人被殺害的動機很難不被聯想到政治因素。《聯合報》甚至認為兇手是個企圖 影響社會人心、狠毒可恥的的「國民公敵」。[3]警政署長孔令晟成立專案小組, 並且整合情治系統辦案,專案小組成員有警備總部副參謀長、刑事警察局、調查 局負責人等。孔令晟認為以現場的犯案手法以及找無任何直接證據研判,這件事 情由國際組織派遣職業殺手來犯案的可能性很高。犯案動機是為了要讓朝野對 立,進行政治性的挑撥。[4]
警總懷疑是熟人所為,並且從提供的線報中研判,和林義雄家熟識的美國籍 學者家博(Bruce Jacobs)涉有重嫌,認為殺手是國外來的,而家博是來驗收成 果的,兇手犯案完便立即離開現場。可是卻一直找不到直接證據顯示,家博有在 現場出現過,因此加以釋放。[5]孔令晟並且詢問過林義雄,但是仍然沒有獲得結 果。[6]
家博自己在後來的回憶錄中也提起命案,命案發生當天,他到林義雄家探望 是晚上,因為他中午有打過電話到林家,是雙胞胎姊妹接的電話,因此有跟警方 主動提起。但是後來卻沒有警察找他做筆錄,反而是報紙依據附近住戶的說法, 影射他就是殺手。家博於是主動找上刑警局。專案小組製作筆錄,並且還派警力 保護他,因為家博擔心會有人對他不利。案情陷入膠著,3 月 26 日檢察官傳喚 他到庭應訊,家博在接受應訊前召開記者會澄清自己與案情無關,報紙與電視都 有報導,後來也因為查無實證,家博才在 5 月底被允許離開臺灣。但是此後直到 1992 年才又回到臺灣,依然受到監視,直到 1995 年才能自由往來臺灣。家博推 測,可能是治安單位的人下的手,原因可能是覺得林義雄不聽話,上面的人想教 訓一下,結果底下的人卻失手殺了三個人。[7]
黨外陣營則普遍相信是情治單位做的,更相信蔣經國的次子蔣孝武有牽涉在
其中。所持的理由是,當時的情治單位對於美麗島事件被告的家都全天候監視, 如果不是情治單位默許甚至主導的話,怎麼會在光天化日、受監視的情況下犯下 這起殺人案件?[8]但是汪敬煦則覺得林家的人應該自己知道真相,只是沒有勇氣 說出來,因為特務「再蠢也不致於蠢到這種地步」。[9]
黨外人士在蔣經國死後甚至民進黨執政後都試圖重起調查,但是仍未能找出 兇手。林宅血案至今仍未破案,但是這件案子對於當時黨外陣營帶來的是更多的 震撼,也影響社會對情治單位觀感更加惡劣與畏懼。 二、陳文成命案
美國方面則對於臺灣警方曾公開宣稱已獲得陳文成在美國活動的錄音帶,而 有意就各校內國外組織的偵察行動進行調查。[11]臺北時間 1981 年 7 月 30 日,眾 議員索拉姿召開公聽會,使此案成為國際社會關注臺灣政府的案件。公聽會中索 拉姿認為:「陳文成之死不應視為單獨事件,臺北官方報告難以取信,此一事件 對人身自由及美國法律似均有抵觸,聽證目的在探討是否需要新立法保障外籍居 留美國人士之安全與自由,臺灣政府在美國校園之情報監視及騷擾活動不能容 忍。」[12]會中提議停售臺灣軍事武器,以促使臺灣遵守〈臺灣關係法〉中人權的 保障,停止在美國的情報監視及騷擾。而在 10 月 7 日,眾議院再次召開公聽會, 就陳文成命案調查一事進行討論,但是自外交部獲得的電文中發現,索拉姿本人 對此案的興趣已到此為止,將「對我軍售將考慮以人權為由,提修正案。」[13]
警方對外公布調查的結果,陳文成是自殺身亡。警總更在一開始對外表示,
陳文成是接受約談後「畏罪跳樓自殺」。[14]黨外陣營一片譁然,認為這是情治單 位的一次政治謀殺。而陳文成妻子返回美國後,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派了該校統 計系主任狄格魯(Morris DeGroot)和法醫魏契(Cyril H. Wecht)來臺驗屍。[15]兩 人返回美國後於 1981 年 10 月 30 日發表報告,他們的發現是:
chloroform]或「乙醚」之類的藥物。這些藥物不會留在死後的屍體上。
由於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係情治單位所為,也沒有證據顯示為他殺,因此此案 在臺灣目前仍以自殺或意外身亡作為暫時結果,等到有新的證據再繼續偵辦。美 國方面對此也沒有進一步的動作。黨外人士雖然在當選監委或立委後,均曾提起 重新審理案件的建議,但是仍然未能有更新的結果。[17]汪敬煦則在回憶錄中認 為,陳文成是因為意外墜樓身亡,而且應該有同行的一位女子,只是警方無法查 到這位女子的身份。還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能夠見到這名女子出來澄清事實。[18]
三、江南案
華裔美國籍作家劉宜良,1949 年十八歲時自大陸來到臺灣,曾就讀國防部 政治幹部訓練班和政工幹校。幾經困頓時,遇上被劉宜良視為恩師的夏曉華,夏 曉華延攬他到正聲廣播公司,後來劉宜良又隨夏曉華到《台灣日報》任職。1967 年,劉宜良以《台灣日報》特派員身份到美國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19]他在美國 時常用不同的筆名發表文章,後來以「江南」打開了華人圈的名號。
劉宜良寫的《蔣經國傳》,因為內容「有系統地,利用圖書館或口述的各個 片斷史料,加以條陳組合,分析解說,使它出現在讀者面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物,看到他的本來面目。」[21][22]因此在臺灣被視為禁書,臺灣社會未因此有太大的 波瀾,反而是海外華人圈引起很大的迴響。當時臺灣高層的看法是,「對政府及 領導人的負面形象報導,會損及海外僑胞對國家的向心力及支持。」107因此從各 種方面希望他不要再寫。1977 年,時任國家安全局駐美特派員的汪希苓曾與劉 宜良接觸,希望他停止寫《蔣經國傳》,但是顯然並沒有達成目標。
1983 年 7 月 24 日,美國《加州論壇報》開始連載劉宜良修改的《蔣經國傳》。 臺灣方面為此動用關係,請臺灣《中央日報》前發行人阮毅成給身為《加州論壇 報》發行人的兒子阮大方聯絡,請他不要再連載《蔣經國傳》。但是阮大方以他 只是十個股東之一,無法自行決定為由拒絕了。於是又找到了被劉宜良視為恩師 的夏曉華,請他去勸劉宜良。夏曉華到美國後,跟劉宜良討論《蔣經國傳》,最 後同意修改最後的四章,但是需要一筆改版的費用,於是當時已經擔任國防部情 報局局長的汪希苓,決定提供八千美元的改版費,並且同意吸收劉宜良為國防部 情報局工作,以一年為期,每月一千美元,作為情報蒐集的酬勞,每三個月匯款 一次。劉宜良成為情報局收集有關大陸地區以及美國台獨組織的消息來源,化名
劉向真,代號 0325。[23]
劉宜良雖然收了國防報情報局的津貼,也提供了相當的情報給予臺灣當局,
但是劉宜良卻在 1984 年 5 月底,在《臺灣與世界》月刊的六月號,發表了他訪 問吳國楨所寫的〈吳國楨八十憶往〉的上篇,七月號則刊出下篇。裡面寫的雖是 吳國楨回憶的往事,但是因為吳國楨和蔣經國在國民黨政府遷臺後便處於競爭的 局面,後來吳國楨會來到美國,便是被蔣中正與蔣經國聯手鬥爭下的結果,因此 內容對蔣經國有負面的評價。而且,劉宜良打算寫《吳國楨傳》。這看在國防報 情報局長汪希苓的眼裡自然不是滋味,好不容易花錢改版了《蔣經國傳》,難不 成這次又要花錢要他改?同時,劉宜良已經被國防報情報局吸收,自當受情報局 節制,不應該還在寫蔣經國的負面文章。另外,在策反中共民航官員崔陣的事件 中,因為臺灣派往美國的兩名情報人員在安排見面的地點被疑似中共情報人員拍 照,回到臺灣做的報告中,認定劉宜良被中共吸收,背叛情報局,同時還設陷阱 陷害他們。因此,情報局長汪希苓決定加以懲戒。他選擇執行任務的人選是黑道 竹聯幫的領導人陳啟禮。
國民黨政府在 1984 年 5 月 26 日到 9 月 25 日,辦理不良幫派份子的自首, 打擊黑幫的動作隱然成形。竹聯幫份子電影製片帥獄峰希望能夠自首,卻又擔心 名單曝光會讓他深處危險。於是帥嶽峰找導演白景瑞與情報局長汪希苓搭上線。 汪希苓和帥嶽峰見面後,提到希望能將幫派的力量延伸到大陸去,讓幫派能為國 家所用,以行一時二鳥之計。於是帥嶽峰便介紹竹聯幫的領導人陳啟禮與汪希苓 見面。陳啟禮回憶當天的情形,談到汪希苓的構想是「要以幫會人物身份進入大 陸蒐集情報,並且發展據點,還要我發揮海外關係,吸收高幹子弟及赴大陸商人 套取情報,問我願不願意參加情報局工作。」[24][25]接著,汪希苓便向陳啟禮談起劉 宜良的事情:「美國有一個叛徒,國家培養他而他卻投靠了共匪,還著了一本《蔣 經國傳》,惡意醜化元首,在海外影響僑胞的向心力,也使得一些作家肆無忌憚 亂寫攻擊政府,……最近又準備著手寫《吳國楨傳》,內容又多不利元首的地方, 如果美國方面可以的話,應該教訓或警告他。」110因此陳啟禮接下了這個任務, 汪希苓則安排他與帥嶽峰在 8 月 14 日接受情報訓練,陳啟禮化名鄭泰成,編號 「基 6217」,直屬情報局長。並由副局長胡儀敏處理這項任務,第三處第二副處 長陳虎門作為陳啟禮的聯絡人。
汪希苓選擇陳啟禮的原因,係因劉宜良是美國公民,情報局派人殺害劉宜良
的事情若被查出,會演變成為外交事件,對中華民國形象有很大的傷害。再者, 竹聯幫在美國、香港都有組織,執行任務較為便利。只是這項決定為何沒有事先 通報上級督導單位國家安全局,汪希苓的說法是:「除了擔心節外生枝之外,這 件事既然是非做不可,如果出了狀況的話,就到我為止。」[26]
1984 年 10 月 15 日早上,吳敦和董桂森兩人潛入劉宜良家中車庫,趁劉宜 良下樓至車庫時,兩人連開三槍,將劉宜良殺害後逃逸。劉宜良的妻子崔蓉芝趕 緊叫救護車,卻已回天乏術。陳啟禮等人逃往洛杉磯,並且打電話給陳虎門報告 任務已經完成。汪希苓要三人立即回台,而三人在殺害劉宜良後,亦擔心回臺後 會被情報局殺人滅口,於是留下兩捲錄音帶敘述案發過程,要吳、董兩人交給信 任的人。
115
美方在 12 月 21 日希望將涉案的陳啟禮、吳敦、董桂森三人引渡至美國受審。
並且希望臺灣當局正視此案可能會影響到對臺灣的軍售案。係因美國〈武器出口
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中的一項〈索拉姿修正案〉(Solarz Amendment)
有註明,任何外國政府倘若一再地在美國境內脅迫或騷擾美國國民,則不得對該 國輸出武器。[32]國民黨政府則以我國引渡條款第四條為由,無法引渡,但是願意 讓美方派員詢問陳、吳兩人。
時向蔣經國報告。[39]
美方 1 月 22 日派了聯邦調查局兩名探員及大理市警局刑事組長李斯前來瞭 解案情。美國的《新聞週刊》及《時代週刊》刊文表示劉宜良是聯邦調查局的線 民,從事監視華裔美國人與傳遞相關的情報。合眾國際社則自臺北報導劉宜良是 臺灣國防部情報局的情報人員。[40]《聯合報》在 1 月 25 日刊登了劉宜良生前寫 給情報局的最後一封信,有原件的影本以及簽名。[41]而香港《九十年代》月刊, 在 1985 年 2 月號,更是直接刊登了劉宜良寫給國防部情報局的信六封及寫給夏 曉華的信一封,並且經由總編輯李怡確認筆跡及語調是劉宜良親筆所寫無誤。[42]一下子,劉宜良的形象轉變,由民主自由派,變成了臺中美的三面間諜。[43]公布 信件後,「這股憤怒聲討的熱潮一下子冷了下來。除了少數華文報紙仍有文章懷 疑七封信的真實性之外,一般輿論都承認江南事件絕不是一樁單純的政治謀殺 案。」[44]
五人專案小組在 1 月 27 日決定起訴汪希苓。[45]將三人移交軍法局偵察。五 人小組想將政府的責任盡量減低到最輕,於是把汪希苓等人的作為定位在刑事被 告,科以個人的刑責,而不是他的職務所為,於是便需要一個私人的動機。最後 汪敬煦採用了一封信,這封信是林郁民寫給夏曉華,提到劉宜良說汪希苓在美國 做了很多狗皮倒灶的事,要蒐集資料把它寫出來,汪希苓就倒楣了。以這封信作 為汪希苓想要犯案的動機。[46]
汪希苓對此感到非常生氣,因為他若是真的因為私人因素便派人去殺了劉宜 良才是真的污衊了他。[47]但是他為了承擔責任,便盡量把事情的責任歸屬留在他 自己身上,而不向上發展,也不希望槍殺事件影響到國家的形象。陳啟禮等人則 是一直表示自己是受了汪希苓的指示去做的,因為有錄音帶還有事後要給陳啟禮 的兩萬美金作為證明。
美國方面,在 1985 年 4 月 16 日,眾議院通過眾議員索拉姿第 110 號決議案, 在會中討論劉宜良案在台灣審理的情形,對我國友善的議員與政府官員均發言支 持我國。而在駐美辦事處的電文中也發現美國國會希望將涉案人員引渡美國,由 美國法院審理。[51]但是美國國會議員在臺灣對此案做出判決之後,便沒有進一步 的動作。
三起命案的發生,都與情治單位有關。林宅血案在光天化日且「眾目睽睽」 之下發生;陳文成命案發生在他結束約談,離開警總之後;江南案更是情報局派 遣殺手直接執行暗殺行動。這三起案子,都讓當時已經漸漸走向開放的臺灣社會 感到震驚。而為了防止事情再度發生,人民勢必會有所反應,那便是要求更多的 政治變革。蔣經國說過:「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這對晚年身體 被病痛折磨的蔣經國來說,唯有加速進行,方能在他有生之年見到變革的發生。
[1]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11。《聯合報》,中華民國
[2] 年 2 月 29 日,版 3。
[3] 《聯合報》,中華民國 69 年 3 月 1 日,版 2。
[4] 遲景德、林秋敏訪問,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訪談錄》,頁 286。
[5]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59-160。
[6] 遲景德、林秋敏訪問,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訪談錄》,頁 286。
[7] 陳儀深訪問,簡佳慧紀錄,〈家博(Bruce Jacobs)先生訪問記錄〉,收錄於陳儀深編輯,《口述 歷史》12──美麗島事件專輯,頁 301-315。
[8]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08。
[9]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61。
[10]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20。《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4 日,版 3。
[11]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7 月 25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2]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7 月 30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3]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10 月 7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4] 《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7 日,版 3。
[15] 《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9 月 24 日,版 3。
[16] 行政院新聞局翻譯兩人報告,供相關政府機構瞭解。見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文成案》, 檔案號:172-3/2446。《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10 月 22 日,版 3。
[17] 《中國時報》(臺北),中華民國 83 年 2 月 23 日,版 4。
[18]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62-173。
[19] 陸鏗,〈江南不死——兼論蔣經國為什麼要殺江南〉,《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46。
[20]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臺北:天下遠見,1999),頁 209。
[21] 江南,〈江南遺作:我為甚麼寫《蔣傳》〉,收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79(1984 年 12 月), 頁 36。
[22] 。
[23]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16。劉宜良為中華民國國防部情報局工作 之證據,可以參考李怡,〈秘密檔案:江南給臺灣的情報信——有關七封情報信的說明〉,收 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81(1985 年 2 月),頁 12-13,信件內容刊載於頁 13-20。有關此七 封情報信的來源,是宋楚瑜一手策劃提供的,動機是要將劉宜良的形象,由民主鬥士轉變為 雙面間諜。見吳鹽雪,《宋楚瑜新傳》(臺北:月冠文化,1999),頁 158-159。
[24]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36。
[25] 。
[26]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41。
[27] 《聯合報》,中華民國 73 年 10 月 20 日,版 5。
[28]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臺北:天下遠見出版,2005),頁 398。
[29]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86、287、313。
[30] 271-272。
[31]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399-400。
[32]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1。
[33]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4。
[34]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臺北:天下文化,199512),頁
[35] 。
[36]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16 日,版 2、5。
[37]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7。
[38]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16、219。
[39]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87。
[40]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2 日,版 5。
[41]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5 日,版 5。
[42] 李怡,〈秘密檔案:江南給臺灣的情報信——有關七封情報信的說明〉,收錄於《九十年代》, 總期 181(1985 年 2 月),頁 12-13,信件內容刊載於頁 13-20。
[43]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3 日,版 5。
[44] 殷惠敏,〈論江南案〉,收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83(1985 年 4 月),頁 71。
[45]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22。
[46]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316-318。
[47]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322。
[48] 《聯合報》,中華民國 77 年 5 月 13 日,版 10。
[49]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3 月 22 日,版 3。
[50] 《聯合報》,中華民國 80 年 4 月 5 日,版 7。
[51] 參見駐美代表處 1985 年 4 月 17 日去電外交部之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劉宜良案》, 檔案號:172-3/5561。
[52]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5 月 31 日,版 3。
[53]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19。
[54]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26-427。
[55] 《中國時報》,中華民國 80 年 1 月 22 日,版 7。
[56] 林博文,〈江南事件衝垮了蔣經國時代〉,《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69。
[57] 陸鏗,〈江南不死——兼論蔣經國為什麼要殺江南〉,《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48。
[58]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76。
葉集凱 2013-08-28 16:04:57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