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參章 蔣經國晚年的國內情勢 第三節 三大命案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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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三大命案的衝擊

一、林宅血案

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後,政府逮捕了相關的人員。卻在政府完成起訴準備進行 審理時,卻爆發了林義雄家人遭到殺害的血案(一般均稱林宅血案)。1980 年 2 月 28 日,警總軍法處召開第一次的公開調查庭,林義雄的妻子方素敏到軍法處 旁聽。中午休息,方素敏打電話回家沒人接聽,便請林義雄的秘書田秋堇回家瞭 解情形。結果田秋堇發現林義雄長女,十歲的林奐均被人砍殺倒臥客廳的血泊之 中。趕緊聯絡附近的《八十年代》編輯部幫忙,江春男與田秋堇趕緊將林奐均送 往仁愛醫院,經過搶救後才脫離險境。林義雄六十歲的母親林游阿妹與林義雄七 歲的雙胞胎幼女林亭均、林亮均的屍體到傍晚才被發現在地下室。林義雄也由軍 法處讓其交保、延期審理。[1][2]

這起命案引起社會極大的震撼,因為林義雄正在軍法處接受叛亂案的調查,

家人被殺害的動機很難不被聯想到政治因素。《聯合報》甚至認為兇手是個企圖 影響社會人心、狠毒可恥的的「國民公敵」。[3]警政署長孔令晟成立專案小組, 並且整合情治系統辦案,專案小組成員有警備總部副參謀長、刑事警察局、調查 局負責人等。孔令晟認為以現場的犯案手法以及找無任何直接證據研判,這件事 情由國際組織派遣職業殺手來犯案的可能性很高。犯案動機是為了要讓朝野對 立,進行政治性的挑撥。[4]

警總懷疑是熟人所為,並且從提供的線報中研判,和林義雄家熟識的美國籍 學者家博(Bruce Jacobs)涉有重嫌,認為殺手是國外來的,而家博是來驗收成 果的,兇手犯案完便立即離開現場。可是卻一直找不到直接證據顯示,家博有在 現場出現過,因此加以釋放。[5]孔令晟並且詢問過林義雄,但是仍然沒有獲得結 果。[6]

家博自己在後來的回憶錄中也提起命案,命案發生當天,他到林義雄家探望 是晚上,因為他中午有打過電話到林家,是雙胞胎姊妹接的電話,因此有跟警方 主動提起。但是後來卻沒有警察找他做筆錄,反而是報紙依據附近住戶的說法, 影射他就是殺手。家博於是主動找上刑警局。專案小組製作筆錄,並且還派警力 保護他,因為家博擔心會有人對他不利。案情陷入膠著,3 月 26 日檢察官傳喚 他到庭應訊,家博在接受應訊前召開記者會澄清自己與案情無關,報紙與電視都 有報導,後來也因為查無實證,家博才在 5 月底被允許離開臺灣。但是此後直到 1992 年才又回到臺灣,依然受到監視,直到 1995 年才能自由往來臺灣。家博推 測,可能是治安單位的人下的手,原因可能是覺得林義雄不聽話,上面的人想教 訓一下,結果底下的人卻失手殺了三個人。[7]

黨外陣營則普遍相信是情治單位做的,更相信蔣經國的次子蔣孝武有牽涉在

其中。所持的理由是,當時的情治單位對於美麗島事件被告的家都全天候監視, 如果不是情治單位默許甚至主導的話,怎麼會在光天化日、受監視的情況下犯下 這起殺人案件?[8]但是汪敬煦則覺得林家的人應該自己知道真相,只是沒有勇氣 說出來,因為特務「再蠢也不致於蠢到這種地步」。[9]

黨外人士在蔣經國死後甚至民進黨執政後都試圖重起調查,但是仍未能找出 兇手。林宅血案至今仍未破案,但是這件案子對於當時黨外陣營帶來的是更多的 震撼,也影響社會對情治單位觀感更加惡劣與畏懼。 二、陳文成命案

陳文成是旅美博士,在 1978 年應聘於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陳文成積極參與海外的臺灣人團體,希望推動臺灣的民主政治,在 美麗島事件後,因為在美國當眾燒毀蔣經國的肖像,加上捐款給給島內的《美麗 島》雜誌,因此被列為國民黨的黑名單之一。1981 年 5 月,陳文成申請回臺灣 探親獲得批准,回到臺灣後在 7 月 2 日上午,警總派人將陳文成帶離家中進行約 談。但是隔天 7 月 3 日清晨,陳文成被發現陳屍在臺灣大學研究圖書館與綜合教 室大樓間的草坪,檢察官相驗後,發現背部肋骨折斷,似乎遭受重擊,同時皮帶 被扣在胸前的香港衫外,令警方感到奇怪。[10]

美國方面則對於臺灣警方曾公開宣稱已獲得陳文成在美國活動的錄音帶,而 有意就各校內國外組織的偵察行動進行調查。[11]臺北時間 1981 年 7 月 30 日,眾 議員索拉姿召開公聽會,使此案成為國際社會關注臺灣政府的案件。公聽會中索 拉姿認為:「陳文成之死不應視為單獨事件,臺北官方報告難以取信,此一事件 對人身自由及美國法律似均有抵觸,聽證目的在探討是否需要新立法保障外籍居 留美國人士之安全與自由,臺灣政府在美國校園之情報監視及騷擾活動不能容 忍。」[12]會中提議停售臺灣軍事武器,以促使臺灣遵守〈臺灣關係法〉中人權的 保障,停止在美國的情報監視及騷擾。而在 10 月 7 日,眾議院再次召開公聽會, 就陳文成命案調查一事進行討論,但是自外交部獲得的電文中發現,索拉姿本人 對此案的興趣已到此為止,將「對我軍售將考慮以人權為由,提修正案。」[13]

警方對外公布調查的結果,陳文成是自殺身亡。警總更在一開始對外表示,

陳文成是接受約談後「畏罪跳樓自殺」。[14]黨外陣營一片譁然,認為這是情治單 位的一次政治謀殺。而陳文成妻子返回美國後,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派了該校統 計系主任狄格魯(Morris DeGroot)和法醫魏契(Cyril H. Wecht)來臺驗屍。[15]兩 人返回美國後於 1981 年 10 月 30 日發表報告,他們的發現是:

  1. 臺灣的驗屍報告基本上是正確的;陳文成身上所有的傷痕,驗屍報告中 都提到了,似乎並無有意遺漏或掩飾的企圖。
  2. 我們沒有發現曾受刑求的跡象。
  3. 這些生理證據及各處可見的傷痕,均顯示陳文成係因從研究圖書館的太 平梯墜地致死。
  4. 至於死亡的原因,有三種可能性:自殺、意外死亡或他殺。……屍體的 位置與傷痕的型態都不能佐證自殺或意外致死的解釋。……另一方面, 屍體的位置與傷痕的型態卻與陳文成平躺著被人從太平梯欄杆上拋落地 面的解釋符合。……他可能是在無意識或昏迷的狀態下被人拋下的,而 且在拋下前後腦遭受重擊,或被人施加「可樂瘋」[英文原文報告為

chloroform]或「乙醚」之類的藥物。這些藥物不會留在死後的屍體上。

  1. 我們的結論是:陳文成係遭他殺的被害人,在處於無知覺的狀況下,被 人從防火梯高處拋下而致死。[16]

由於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係情治單位所為,也沒有證據顯示為他殺,因此此案 在臺灣目前仍以自殺或意外身亡作為暫時結果,等到有新的證據再繼續偵辦。美 國方面對此也沒有進一步的動作。黨外人士雖然在當選監委或立委後,均曾提起 重新審理案件的建議,但是仍然未能有更新的結果。[17]汪敬煦則在回憶錄中認 為,陳文成是因為意外墜樓身亡,而且應該有同行的一位女子,只是警方無法查 到這位女子的身份。還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能夠見到這名女子出來澄清事實。[18]


 

三、江南案

華裔美國籍作家劉宜良,1949 年十八歲時自大陸來到臺灣,曾就讀國防部 政治幹部訓練班和政工幹校。幾經困頓時,遇上被劉宜良視為恩師的夏曉華,夏 曉華延攬他到正聲廣播公司,後來劉宜良又隨夏曉華到《台灣日報》任職。1967 年,劉宜良以《台灣日報》特派員身份到美國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19]他在美國 時常用不同的筆名發表文章,後來以「江南」打開了華人圈的名號。

他在就讀美利堅大學(The American University)國際關係研究所碩士時, 剛好遇到 1970 年 4 月的刺蔣案,加上他就讀政工幹校時與蔣經國有直接印象, 因此對他產生濃厚興趣,蒐集的資料相當豐富,後來攻讀博士班便以蔣經國的生 平作為他的論文主題。後來因為生計關係,學業暫停下來,開始經商。1972 年 事業上軌道後,便陸續發表跟蔣經國有關的文章在香港《南北極》雜誌上。1974 年,劉宜良宣誓成為美國公民,自此在寫作上便顯得更直接,因為他自認既然已 是美國公民,便可以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

1975 年 4 月,蔣中正逝世,香港的《南北極》月刊集結劉宜良的連載文章, 出版了《蔣經國傳》。而劉宜良則在這一年 7 月到了大陸一趟,大陸方面對他十 分禮遇。回美國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找上他,調查員原本是例行性地想 瞭解大陸行的情況,卻覺得劉宜良雖然因為話太多不適合當特務,卻可以提供中 共及華人的情報,因此劉宜良成為替聯邦調查局工作的「內線」。[20]

劉宜良寫的《蔣經國傳》,因為內容「有系統地,利用圖書館或口述的各個 片斷史料,加以條陳組合,分析解說,使它出現在讀者面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物,看到他的本來面目。」[21][22]因此在臺灣被視為禁書,臺灣社會未因此有太大的 波瀾,反而是海外華人圈引起很大的迴響。當時臺灣高層的看法是,「對政府及 領導人的負面形象報導,會損及海外僑胞對國家的向心力及支持。」107因此從各 種方面希望他不要再寫。1977 年,時任國家安全局駐美特派員的汪希苓曾與劉 宜良接觸,希望他停止寫《蔣經國傳》,但是顯然並沒有達成目標。

1983 年 7 月 24 日,美國《加州論壇報》開始連載劉宜良修改的《蔣經國傳》。 臺灣方面為此動用關係,請臺灣《中央日報》前發行人阮毅成給身為《加州論壇 報》發行人的兒子阮大方聯絡,請他不要再連載《蔣經國傳》。但是阮大方以他 只是十個股東之一,無法自行決定為由拒絕了。於是又找到了被劉宜良視為恩師 的夏曉華,請他去勸劉宜良。夏曉華到美國後,跟劉宜良討論《蔣經國傳》,最 後同意修改最後的四章,但是需要一筆改版的費用,於是當時已經擔任國防部情 報局局長的汪希苓,決定提供八千美元的改版費,並且同意吸收劉宜良為國防部 情報局工作,以一年為期,每月一千美元,作為情報蒐集的酬勞,每三個月匯款 一次。劉宜良成為情報局收集有關大陸地區以及美國台獨組織的消息來源,化名

劉向真,代號 0325。[23]

劉宜良雖然收了國防報情報局的津貼,也提供了相當的情報給予臺灣當局,

但是劉宜良卻在 1984 年 5 月底,在《臺灣與世界》月刊的六月號,發表了他訪 問吳國楨所寫的〈吳國楨八十憶往〉的上篇,七月號則刊出下篇。裡面寫的雖是 吳國楨回憶的往事,但是因為吳國楨和蔣經國在國民黨政府遷臺後便處於競爭的 局面,後來吳國楨會來到美國,便是被蔣中正與蔣經國聯手鬥爭下的結果,因此 內容對蔣經國有負面的評價。而且,劉宜良打算寫《吳國楨傳》。這看在國防報 情報局長汪希苓的眼裡自然不是滋味,好不容易花錢改版了《蔣經國傳》,難不 成這次又要花錢要他改?同時,劉宜良已經被國防報情報局吸收,自當受情報局 節制,不應該還在寫蔣經國的負面文章。另外,在策反中共民航官員崔陣的事件 中,因為臺灣派往美國的兩名情報人員在安排見面的地點被疑似中共情報人員拍 照,回到臺灣做的報告中,認定劉宜良被中共吸收,背叛情報局,同時還設陷阱 陷害他們。因此,情報局長汪希苓決定加以懲戒。他選擇執行任務的人選是黑道 竹聯幫的領導人陳啟禮。

國民黨政府在 1984 年 5 月 26 日到 9 月 25 日,辦理不良幫派份子的自首, 打擊黑幫的動作隱然成形。竹聯幫份子電影製片帥獄峰希望能夠自首,卻又擔心 名單曝光會讓他深處危險。於是帥嶽峰找導演白景瑞與情報局長汪希苓搭上線。 汪希苓和帥嶽峰見面後,提到希望能將幫派的力量延伸到大陸去,讓幫派能為國 家所用,以行一時二鳥之計。於是帥嶽峰便介紹竹聯幫的領導人陳啟禮與汪希苓 見面。陳啟禮回憶當天的情形,談到汪希苓的構想是「要以幫會人物身份進入大 陸蒐集情報,並且發展據點,還要我發揮海外關係,吸收高幹子弟及赴大陸商人 套取情報,問我願不願意參加情報局工作。」[24][25]接著,汪希苓便向陳啟禮談起劉 宜良的事情:「美國有一個叛徒,國家培養他而他卻投靠了共匪,還著了一本《蔣 經國傳》,惡意醜化元首,在海外影響僑胞的向心力,也使得一些作家肆無忌憚 亂寫攻擊政府,……最近又準備著手寫《吳國楨傳》,內容又多不利元首的地方, 如果美國方面可以的話,應該教訓或警告他。」110因此陳啟禮接下了這個任務, 汪希苓則安排他與帥嶽峰在 8 月 14 日接受情報訓練,陳啟禮化名鄭泰成,編號 「基 6217」,直屬情報局長。並由副局長胡儀敏處理這項任務,第三處第二副處 長陳虎門作為陳啟禮的聯絡人。

汪希苓選擇陳啟禮的原因,係因劉宜良是美國公民,情報局派人殺害劉宜良

的事情若被查出,會演變成為外交事件,對中華民國形象有很大的傷害。再者, 竹聯幫在美國、香港都有組織,執行任務較為便利。只是這項決定為何沒有事先 通報上級督導單位國家安全局,汪希苓的說法是:「除了擔心節外生枝之外,這 件事既然是非做不可,如果出了狀況的話,就到我為止。」[26]

陳啟禮夫婦和帥嶽峰在 1984 年 9 月 14 日啟程赴美,而劉宜良則在完成大陸 之行後,於 9 月 24 日返回美國。陳啟禮抵達美國後,原本要由當地竹聯幫份子 執行任務,9 月 17 日決定由臺灣派吳敦來美國協助。在舊金山西南的大理市(Daly City),陳、吳兩人和竹聯幫份子不斷思考如何完成暗殺的任務,並且進行實地 勘查。10 月 13 日陳啟禮找了美國竹聯幫的忠堂堂主董桂森,一同做最後的計畫。

1984 年 10 月 15 日早上,吳敦和董桂森兩人潛入劉宜良家中車庫,趁劉宜 良下樓至車庫時,兩人連開三槍,將劉宜良殺害後逃逸。劉宜良的妻子崔蓉芝趕 緊叫救護車,卻已回天乏術。陳啟禮等人逃往洛杉磯,並且打電話給陳虎門報告 任務已經完成。汪希苓要三人立即回台,而三人在殺害劉宜良後,亦擔心回臺後 會被情報局殺人滅口,於是留下兩捲錄音帶敘述案發過程,要吳、董兩人交給信 任的人。

江南案爆發後,臺灣島內因為對劉宜良不熟悉而沒有太大的波瀾。但是美國 華人界十分震驚,紛紛懷疑臺灣當局涉入兇殺案。為此美國國務院在 10 月 20 日對外表示:「我們沒有任何資料顯示,臺灣當局捲入了這個案件。」[27]臺灣對 當時華人圈的傳言的官方說法是:「這是一件發生在美國的刑事案件,美國的治 安當局正積極調查中,大家應靜待調查結果,在此之前如果有人蓄意破壞我國聲 譽者,我政府當思考於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28]1984 年 10 月 22 日,陳啟禮 三人回到臺灣,陳啟禮在飛機上寫下此次行動的報告書,預備日後轉交給汪希 苓。汪希苓則表示當天他就到上級單位國家安全局向汪敬煦報告江南案的過程, 但是汪敬煦接受汪士淳訪問時表示他在陳啟禮被捕前後均毫無所悉。[29][30]10 月 24 日,汪希苓約了陳啟禮、帥嶽峰等人見面,並且拿了兩萬美金要給陳啟禮,陳啟 禮沒有收下,只表示他不是職業殺手,純粹出於愛國心,這筆錢後來繳回情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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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 11 月 12 日,由國家安全局於 10 月底開始主導全國治安單位展開的 一清專案在這天展開,打算將全國黑幫加以掃除。竹聯幫主陳啟禮是關鍵,必須 將他逮捕後,才全面逮捕其他的幫派份子。陳啟禮在被逮捕時,家中搜出他在飛 機上所寫的報告書,當晚警政署長才知道陳啟禮等人涉及江南案。汪希苓得知消 息後大為震驚,認為陳啟禮若將暗殺劉宜良一事公開,將會帶來很大的傷害。11 月 17 日,時任駐美代表的錢復收到外交部的電報,要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 辦事處(以下簡稱駐美辦事處)轉告美國政府,竹聯幫主陳啟禮涉嫌劉宜良的槍 殺案。[31]這時美國才將江南案與竹聯幫連結在一起。11 月 26 日,吳敦在臺北市 被捕。董桂森則在 12 月底逃往菲律賓。美國大理市警方則在 11 月 27 日逮捕開 車載送陳啟禮等三人的俞大鈞,表示已經知道涉案者是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 三人。

美方在 12 月 21 日希望將涉案的陳啟禮、吳敦、董桂森三人引渡至美國受審。

並且希望臺灣當局正視此案可能會影響到對臺灣的軍售案。係因美國〈武器出口

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中的一項〈索拉姿修正案〉(Solarz Amendment)

有註明,任何外國政府倘若一再地在美國境內脅迫或騷擾美國國民,則不得對該 國輸出武器。[32]國民黨政府則以我國引渡條款第四條為由,無法引渡,但是願意 讓美方派員詢問陳、吳兩人。

在美國的竹聯幫份子張安樂,因為知道陳啟禮與情報局的關係,因此對陳啟 禮的被捕大為不滿,於是將陳啟禮早先錄好的犯案過程錄音帶作為條件,希望換 得竹聯幫份子在一清專案中的一些特權。國家安全局長汪敬煦在一月初表示不可 能,於是張安樂便在 1985 年 1 月 13 日將錄音帶交給美國聯邦調查局。因此汪希 苓等人直接涉入江南案的證據便落入美方的手中。據錢復所回憶,1 月 9 日美方 就已經知道國防報情報局明顯地介入江南案,甚至出示未署名的備忘錄交給錢 復,要求臺灣要充分配合調查。[33]臺灣則在錄音帶交給美方之前,蔣經國於 1 月 12 日召見郝柏村,把汪希苓、胡敏儀及陳虎門停職、交軍法偵辦的決定告訴 郝柏村。[34][35]接著再由新聞局長張京育證實了有情報局人員涉及江南案,並將情報 局涉案的三人停職,送交軍法局調查的消息透露。[36]媒體開始密切注意這起槍殺 案。美國的媒體也大肆批評臺灣政府,並要求迅速處理,公開審理。索拉茲在國 會召開了公聽會,會中有眾議員對臺灣政府的作為大為不滿,甚至要求停止軍事 武器的出售案。這已經使臺灣的形象受到極大的打擊。[37] 蔣經國對此案的嚴重性,直比中美斷交。1985 年 1 月 20 日、1 月 22 日均提 到:「中美斷交我處理,現在劉宜良案我亦負責處理。中美斷交錯在美,吾人理 直,而劉案理不直,處理事難上加難、痛上加痛、苦上加苦,但決負責處理以確 保國家利益。」[38]蔣經國決定了兩個處理原則:一、絕不隱瞞;二、依法嚴辦。 同時成立五人處理小組:總統府秘書長沈昌煥、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汪道淵、國 防部長宋長志、參謀總長郝柏村以及國家安全局長汪敬煦,負責調查江南案,隨

時向蔣經國報告。[39]

美方 1 月 22 日派了聯邦調查局兩名探員及大理市警局刑事組長李斯前來瞭 解案情。美國的《新聞週刊》及《時代週刊》刊文表示劉宜良是聯邦調查局的線 民,從事監視華裔美國人與傳遞相關的情報。合眾國際社則自臺北報導劉宜良是 臺灣國防部情報局的情報人員。[40]《聯合報》在 1 月 25 日刊登了劉宜良生前寫 給情報局的最後一封信,有原件的影本以及簽名。[41]而香港《九十年代》月刊, 在 1985 年 2 月號,更是直接刊登了劉宜良寫給國防部情報局的信六封及寫給夏 曉華的信一封,並且經由總編輯李怡確認筆跡及語調是劉宜良親筆所寫無誤。[42]一下子,劉宜良的形象轉變,由民主自由派,變成了臺中美的三面間諜。[43]公布 信件後,「這股憤怒聲討的熱潮一下子冷了下來。除了少數華文報紙仍有文章懷 疑七封信的真實性之外,一般輿論都承認江南事件絕不是一樁單純的政治謀殺 案。」[44]

五人專案小組在 1 月 27 日決定起訴汪希苓。[45]將三人移交軍法局偵察。五 人小組想將政府的責任盡量減低到最輕,於是把汪希苓等人的作為定位在刑事被 告,科以個人的刑責,而不是他的職務所為,於是便需要一個私人的動機。最後 汪敬煦採用了一封信,這封信是林郁民寫給夏曉華,提到劉宜良說汪希苓在美國 做了很多狗皮倒灶的事,要蒐集資料把它寫出來,汪希苓就倒楣了。以這封信作 為汪希苓想要犯案的動機。[46]

汪希苓對此感到非常生氣,因為他若是真的因為私人因素便派人去殺了劉宜 良才是真的污衊了他。[47]但是他為了承擔責任,便盡量把事情的責任歸屬留在他 自己身上,而不向上發展,也不希望槍殺事件影響到國家的形象。陳啟禮等人則 是一直表示自己是受了汪希苓的指示去做的,因為有錄音帶還有事後要給陳啟禮 的兩萬美金作為證明。

1985 年 2 月 27 日,臺北地檢署對陳啟禮、吳敦、董桂森提起公訴。法庭公 開審理,《聯合報》甚且在 3 月 22 日將錄音帶內容全文登載,讓民眾知道案發的 過程。[48]4 月 9 日,法院宣判,陳啟禮、吳敦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9 月 5 日上訴到最高法院,依舊維持原判定讞。

董桂森則從菲律賓逃至巴西,卻因巴西與美國有引渡條款,而被美國加以起 訴。1988 年 3 月 16 日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於同年 5 月 11 日宣判刑期 為 27 年。[49]但是董桂森在 1991 年 2 月 21 日於牢中與牢友遭到利器刺傷,於 1991 年 4 月 1 日傷重不治。[50]

美國方面,在 1985 年 4 月 16 日,眾議院通過眾議員索拉姿第 110 號決議案, 在會中討論劉宜良案在台灣審理的情形,對我國友善的議員與政府官員均發言支 持我國。而在駐美辦事處的電文中也發現美國國會希望將涉案人員引渡美國,由 美國法院審理。[51]但是美國國會議員在臺灣對此案做出判決之後,便沒有進一步 的動作。

1985 年 4 月 19 日,國防部軍法局高等審判庭宣判,汪希苓假借公務員職務 上之機會共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胡儀敏、陳虎門兩人幫助殺 人,各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而因為身為將官,依職權送請覆判,1985 年 5 月 30 日,國防部高等覆判庭仍維持原判,汪希苓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判 決確定。[52]

至於劉宜良的遺孀崔蓉芝,透過律師在 1985 年 10 月 11 日向臺灣求償。錢 復在談判過程中,將律師的專業意見傳回外交部,希望能夠以和解做為解決。但 是因為有些保守派認為「如果政府支付和解金就是等於認錯」[53],結果進行訴訟。 後來互有勝訴、敗訴。1990 年,行政院終於決定以和解方式處理,最後在 9 月 27 日完成和解手續,中華民國政府給予撫慰金一百四十五萬美金。[54]1991 年 1 月 21 日,由於慶祝建國八十週年,辦理了全國減刑,江南案的受刑人亦適用。 陳啟禮、吳敦、汪希苓等人均被假釋出獄。[55] 江南案的結果,有人說是加速了臺灣的變動,重病纏身的蔣經國,沒有能力 阻止變動,只能視時務地順應潮流,推動改革。[56]也有人認為讓黨外人士利用江 南事件暴露國民黨的腐敗,而爭取到了民主的空間,並且讓蔣經國無法傳位給蔣 家第三代。[57]但是可以確定的是,江南案讓蔣經國將改革的速度加快,並且將桀 傲不馴的情治單位做整頓,將國防部情報局改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並且與國防 部特情室合併,將範圍定位在軍事方面的大陸情報。同時也在年底強調,「安全 局及情報局絕對不得在美從事情報活動。」[58]以修補與美國的關係。 四、小結

三起命案的發生,都與情治單位有關。林宅血案在光天化日且「眾目睽睽」 之下發生;陳文成命案發生在他結束約談,離開警總之後;江南案更是情報局派 遣殺手直接執行暗殺行動。這三起案子,都讓當時已經漸漸走向開放的臺灣社會 感到震驚。而為了防止事情再度發生,人民勢必會有所反應,那便是要求更多的 政治變革。蔣經國說過:「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這對晚年身體 被病痛折磨的蔣經國來說,唯有加速進行,方能在他有生之年見到變革的發生。

 



[1]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11。《聯合報》,中華民國

[2] 年 2 月 29 日,版 3。

[3] 《聯合報》,中華民國 69 年 3 月 1 日,版 2。

[4] 遲景德、林秋敏訪問,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訪談錄》,頁 286。

[5]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59-160。

[6] 遲景德、林秋敏訪問,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訪談錄》,頁 286。

[7] 陳儀深訪問,簡佳慧紀錄,〈家博(Bruce Jacobs)先生訪問記錄〉,收錄於陳儀深編輯,《口述 歷史》12──美麗島事件專輯,頁 301-315。

[8]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08。

[9]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61。

[10] 張富忠、邱萬興編著,《綠色年代:臺灣民主運動 25 年》上冊,頁 120。《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4 日,版 3。

[11]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7 月 25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2]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7 月 30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3]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辦事處於 1981 年 10 月 7 日致外交部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 文成案》,檔案號:172-3/5989-2。

[14] 《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7 日,版 3。

[15] 《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9 月 24 日,版 3。

[16] 行政院新聞局翻譯兩人報告,供相關政府機構瞭解。見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陳文成案》, 檔案號:172-3/2446。《聯合報》,中華民國 70 年 10 月 22 日,版 3。

[17] 《中國時報》(臺北),中華民國 83 年 2 月 23 日,版 4。

[18]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62-173。

[19] 陸鏗,〈江南不死——兼論蔣經國為什麼要殺江南〉,《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46。

[20]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臺北:天下遠見,1999),頁 209。

[21] 江南,〈江南遺作:我為甚麼寫《蔣傳》〉,收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79(1984 年 12 月), 頁 36。

[22]

[23]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16。劉宜良為中華民國國防部情報局工作 之證據,可以參考李怡,〈秘密檔案:江南給臺灣的情報信——有關七封情報信的說明〉,收 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81(1985 年 2 月),頁 12-13,信件內容刊載於頁 13-20。有關此七 封情報信的來源,是宋楚瑜一手策劃提供的,動機是要將劉宜良的形象,由民主鬥士轉變為 雙面間諜。見吳鹽雪,《宋楚瑜新傳》(臺北:月冠文化,1999),頁 158-159。

[24]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36。

[25]

[26]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41。

[27] 《聯合報》,中華民國 73 年 10 月 20 日,版 5。

[28]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臺北:天下遠見出版,2005),頁 398。

[29]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286、287、313。

[30] 271-272。

[31]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399-400。

[32]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1。

[33]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4。

[34]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臺北:天下文化,199512),頁

[35]

[36]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16 日,版 2、5。

[37]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07。

[38]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16、219。

[39] 劉鳳翰、何智霖、陳亦榮訪問,何智霖、陳亦榮記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 187。

[40]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2 日,版 5。

[41]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5 日,版 5。

[42] 李怡,〈秘密檔案:江南給臺灣的情報信——有關七封情報信的說明〉,收錄於《九十年代》, 總期 181(1985 年 2 月),頁 12-13,信件內容刊載於頁 13-20。

[43]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1 月 23 日,版 5。

[44] 殷惠敏,〈論江南案〉,收錄於《九十年代》,總期 183(1985 年 4 月),頁 71。

[45]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22。

[46]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316-318。

[47] 汪士淳,《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頁 322。

[48] 《聯合報》,中華民國 77 年 5 月 13 日,版 10。

[49]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3 月 22 日,版 3。

[50] 《聯合報》,中華民國 80 年 4 月 5 日,版 7。

[51] 參見駐美代表處 1985 年 4 月 17 日去電外交部之電文。國史館藏外交部檔案,《劉宜良案》, 檔案號:172-3/5561。

[52] 《聯合報》,中華民國 74 年 5 月 31 日,版 3。

[53]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19。

[54]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頁 426-427。

[55] 《中國時報》,中華民國 80 年 1 月 22 日,版 7。

[56] 林博文,〈江南事件衝垮了蔣經國時代〉,《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69。

[57] 陸鏗,〈江南不死——兼論蔣經國為什麼要殺江南〉,《傳記文學》,卷 85 期 4(總期 509),(2004 年 10 月),頁 48。

[58] 郝柏村著,王力行採編,《郝總長日記中的經國先生晚年》,頁 276。

 


葉集凱 2013-08-28 1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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