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B223.9 文獻標識碼:A
黃老之學是先秦百家爭鳴時期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學術思潮,對它的重要意義和地位,著名學者蒙文通先生曾有一個很好的概括:“百家盛于戰國,但后來卻是黃老獨盛,壓倒百家。”(注:蒙文通《略論黃老學》,載《蒙文通文集》第一卷《古學甄微》,巴蜀書社1987年版,第276頁。)不了解黃老之學,就不可能真正了解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和學術發展。黃老之學是戰國時期道家學派的一個重要分支。正如“孔、墨之后,儒分為八,墨離為三”(注:《韓非子·顯學》。)一樣,老子開創的道家學派在戰國時期也分化為莊子之學和黃老之學,它們繼承和發展了老子學說的不同方面,將道家學派引向了完全不同的發展方向。前者流為后世的老莊之學,成為魏晉以后道家學派的正宗和主流;后者則在戰國中后期和漢初的兩個時段上盛極一時,兩度成為真正的“顯學”。本文擬根據自己的研究心得,將先秦時期黃老之學的有關問題作一個初步的梳理,以此請教于方家。文中有一些可能引起爭議的個人見解,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黃老之學起于先秦
西漢初年,在曹參、漢文帝、竇太后等政治人物的推崇和倡導下,黃老之學曾一度成為官方意識形態,為著名的文景之治提供了思想指導。黃老學在漢初盛極一時,不僅社會上層的王侯將相們醉心于黃老,文人學者以黃老之言顯聞于世的也極多。因而,自古以來,只要提到黃老之學,人們總是將它屬之于漢初。學術界也是如此,在上世紀的前八十年中,人們都是這樣為黃老之學定位的。這樣的定位基本上否定了黃老之學在先秦的存在。也正是由于這樣的定位,對黃老之學的研究一直沒能引起學術界的重視,研究論文寥寥無幾。
近二十年來,情況卻發生了重大的變化。20世紀70年代以來大量簡帛文獻的出土,是這一轉變的契機,其中最為重要的是1973年出土于長沙馬王堆西漢墓中的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黃帝四經》(亦稱《黃老帛書》)。
帛書《黃帝四經》等古佚書的發現,使人們重新憶起了《史記》中關于先秦黃老學的一些記載。司馬遷在追述先秦學術時,曾多次提起黃老,例如“申子之學本于黃老而主刑名”(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于黃老”(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按照《史記》的這些記載,黃老之學在戰國時期的存在應該是確定無疑的,但由于人們歷來都把黃老學定位于漢初,加上“黃老”一詞未見于傳世先秦典籍這一事實,所以人們對司馬遷的這些記述長期以來都不以為然,沒有給以應有的重視。帛書《黃帝四經》出土以后,由于其中的內容與司馬遷所記述的那些先秦黃老學者的著作和思想有相當程度的吻合,從而引發了人們對黃老之學在先秦的存在進行重新思考。這些年來,學術界對黃老之學表現出前所未有的研究熱情,推出了大量研究著作和論文,且大多數學者的興趣都集中在對先秦黃老之學的清理上。就筆者所接觸到的范圍來看,國內外大多數相關學者都對黃老之學在先秦的存在給予了肯定,漢初的黃老之學則被認為是先秦黃老之學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的延續和發展。通過對新出土文獻的深入研究和對傳世典籍的重新認識,學者們大體上確認了一批先秦黃老學的代表著作和代表人物,梳理出了先秦黃老學產生發展的一條清晰的線索。
二、黃老之稱謂
黃老之稱,始見于漢代史籍。漢初,曹參為齊相,“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注:《史記·曹相國世家》。),齊國大治。“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注:《風俗通義·正失》。)“竇太后好黃老言,不說儒術。”(注:《漢書·禮樂志》。)
“黃老”的“老”指老子,殆無異議。“黃”究竟指的是誰呢?我們知道有三種說法。夏曾佑以為是漢初的黃生(注:夏曾佑《中國古代史》,認為“黃”指黃生。說見《傅孟真先生集》(1952,臺灣)中編丙《戰國史家敘論》。),按《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太史公)習道論于黃子”,此黃子即黃生,集解引徐廣曰:“《儒林傳》曰黃生,好黃老之術。”黃生既然“好黃老之術”,可知夏曾佑之說誤也。黃生曾與轅固生爭于漢景帝前,認為“冠雖敝,必加于首;履雖新,必關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注:《史記·儒林列傳》。)這正是先秦黃老尊君卑臣的主張。近人李長之則認為“黃”是指張良所見之黃石公(注:轉引自王叔岷《先秦道法思想講稿》,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1992年版,第351頁。),這更是沒有任何根據的說法。“太史公曰: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注:《史記·絳侯周勃世家》。)陳平與張良同時,陳平既然“好黃帝、老子術”,則此“黃”不可能指黃石公。又《史記·樂毅列傳》曰:“樂臣公善修黃帝、老子之言,顯聞于齊,稱賢師。”樂臣公是戰國末期人,可知黃帝、老子并稱早于張良的時代。比較一致的看法認為,“黃”指黃帝,黃老即黃帝、老子,這是有充足的史料證據的。例如《史記·外戚世家》曰:“竇太后好黃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論衡·自然》對“黃老”有明確的界定:“賢之純者,黃、老是也。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
三、黃老之學的興起
黃老之學的興起,與戰國時期流行的所謂黃帝之言有很大關系。黃帝作為古史傳說中的著名人物,最早見于《逸周書》《國語》和《左傳》。戰國中后期的百家爭鳴中,黃帝為諸子百家所樂道,但多是些神話傳說和寓言故事,或假托黃帝之言以伸張自己的學說,所以《史記·五帝本紀》曰:“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漢書·藝文志》中著錄了托名黃帝的書二十余種,分散在道家、陰陽家、小說家和兵書、數術、方技等類中,足見戰國以來黃帝之言的盛行。
戰國時期雖然是“百家言黃帝”,但以道家為最。開創道家的老子之言流傳到戰國,與當時盛行的黃帝之言相結合,冠黃帝于老子之上,就形成了所謂的黃老之學。
黃老之學為什么要托始于黃帝呢?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主要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來考慮:
第一,是出于道家學派同其他學派爭鳴的需要。戰國中期,百家爭鳴進入高潮,各學派為了在論戰中處于有利地位,紛紛打出了遠古帝王的招牌,以示源遠流長并試圖以此聲勢壓倒其他學派。儒家“祖述堯舜”,墨家也聲稱自己的學說是“禹之道”,農家也自稱是“神農之言”,道家僅以創始人老子的聲望顯然不足以同其他學派抗衡,處于明顯的劣勢。于是,一部分道家學者受當時流行的黃帝之言的啟發,打起了人文之祖黃帝的大旗,聲稱自己的學派直接繼承了黃帝的統緒,不僅比儒墨等學派淵源更久遠,道術也更高明。這樣以來,道家便一舉在競爭中取得了明顯的優勢,應該承認,這實在是一種高明的策略。
第二,是道家學派自身理論發展的需要。戰國中期以來,列國之間的軍事競爭加劇,社會對人才和治國方略的需求大增,為知識階層參與政治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對知識階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老子開創的道家從一開始就具有一種對政治權力保持距離并持批判態度的性格或傾向,在變法圖強、富國強兵成為最迫切需要的戰國時代,其清靜無為、柔退不爭的價值取向,小國寡民的疏離心態,對財富和智能的輕漠,對武力、政治權威和法令的排斥態度,都很難適應時君世主的現實需要。于是,一部分熱衷于為政之道的道家學者轉而積極地向權力中心靠拢,他們把黃帝和老子的形象結合起來,用虛設的黃帝之言改造了老子之學,借用黃帝的名義為道家學派開辟了新的發展方向,把原始道家改造為積極探討富國強兵之道和治國方略的黃老之學。而原始道家中的道論宇宙觀和基于道論的自然無為的方法論,就成為了這種政治學說的哲學基礎。不難看出,正是黃老之學的出現使得道家學說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實現了由邊緣化向中心的轉移。
黃老之學的興起,田氏齊國的政治需要是其重要的政治文化背景。公元前386年,田和始列為諸侯,正式取代了姜齊政權。此時的田齊政權,最迫切的任務就是為自己正名,證明自己取代姜齊的合理性,以取得列國諸侯的認可。田氏原為陳國公族,乃姬姓的黃帝之后,而姜齊則是炎帝之后,于是田氏大打黃帝牌,附會和利用了黃帝戰勝炎帝而有天下的歷史傳說,大張旗鼓地宣稱自己是黃帝之后,來為田氏代齊的合理性造輿論。在這一政治需要的推動下,齊國上下掀起了尊黃帝的熱潮,大大促進了社會上黃帝之言的傳播和流行。正是由于這一原因,齊國尊崇黃帝的文化氛圍最為濃厚,黃老之學便首先在齊國出現并發展起來(注:參看郭沫若《稷下黃老學派的批判》,載郭著《十批判書》,東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157頁。)。
四、黃老之學溯源
黃老之學興起于何時何地?我們還是要從帛書《黃帝四經》說起。
在帛書《黃帝四經》出土之前,人們早就注意到《管子》一書的部分內容同《國語·越語下》的范蠡之言存在著思想上的聯系,在文句表述上也有明顯的相似相近之處。但是《管子》是北方齊國的作品,而《越語下》所記述的是南方的吳越戰爭,二者之間很難聯系起來,因而此兩書的關系并沒有引起學者們的重視和研究。帛書《黃帝四經》出土后,由于其中的內容同《國語·越語下》和《管子》的思想聯系更為密切,這顯然不是偶然的,于是引發了一些學者開始思考這三部書的關系。帛書《黃帝四經》和《管子》中的相關篇章是時下公認的黃老之學的代表作品,而《國語·越語下》所述范蠡之言又明顯地具有后世黃老之學的色彩,所以不少學者都提出了范蠡同戰國的黃老之學有著淵源關系的觀點,認為是范蠡開啟了后世黃老之學的先河(注:李學勤先生在《范蠡思想與帛書〈黃帝書〉》一文中指出:“《越語下》所述范蠡的思想,顯然是應該劃歸黃老一派了。”(載《浙江學刊》1990年第1期)陳鼓應先生指出:“范蠡上承老子思想而下開黃老學之先河。”(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5頁。)王博先生在其博士論文《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中認為:“范蠡的思想可以說正是所謂黃老之學的雛型。”(臺北市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第360頁)魏啟鵬先生在《范蠡及其天道觀》一文中也認為:“范蠡學術思想,已略具黃學與老學之長。”(載《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6月版))。
范蠡既然下開黃老之先河,就一定是上承老子之學。雖然從《國語·越語下》的材料來看,范蠡的思想同老子之學確有密切的關系,但從老子到范蠡,道家思想是如何傳承的?卻至今沒有人做過專門的研究。筆者認為,根據傳世文獻提供的線索,范蠡之學乃受之于計然,并通過師承計然而與老子思想相接續。
范蠡師事于計然,在漢代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是廣為流傳的,從漢代至宋代,都有史料可以證明。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最早相關史料,當屬《太平御覽》卷404所引太史公《素王妙論》中的一段話:“計然者,蔡(葵)丘濮上人,其先晉國公子也,姓辛氏,字文,嘗南游越,范蠡師事之。”《史記·貨殖列傳》載:“昔者越王勾踐困于會稽之上,乃用范蠡、計然。”劉宋裴yīn@①《史記集解》引徐廣曰:“計然者,范蠡之師也,名研,故諺曰‘研、桑心suàn@②’。”裴yīn@①又引《范子》所載以為佐證:“計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晉國亡公子也。嘗南游于越,范蠡師事之。”
這個姓辛名研字文子號計然的人,很可能就是老子的弟子文子。《漢書·藝文志》道家類著錄有《文子》九篇,班固自注曰:“老子弟子,與孔子并時。”據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北魏李暹為《文子》作注,就曾指出:文子“姓辛,葵丘濮上人,號曰計然,范蠡師事之。本受業于老子,錄其遺言為十二篇。”此乃計然即老子弟子文子的重要文獻證據,正是這條材料使我們可以將范蠡與老子的學術聯接起來。筆者認為,從年代上來看,范蠡在老子之后約四、五十年,而計然正好處在老子與范蠡之間,他就是老子之弟子文子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計然何時何地師從老子已不可考,或在老子為周守藏史期間,或在老子去周為“隱君子”期間,后“南游于越”為范蠡之師。
從《史記·貨殖列傳》《越絕書》《吳越春秋》《文子》等典籍的材料看,計然繼承了老子的思想,并在實踐中對老子的道論、自然無為的思想和治國治身的理論有所發揮和運用。特別是計然提出了關于天地陰陽刑德吉兇的理論和時變因循的理論,是對老子道家學說的重要發展,這些理論為范蠡所承襲并進一步運用發揮,后來成為戰國時期以《黃帝四經》和《管子》等為代表的道家黃老之學的重要內容(注:關于計然其人其事及其思想,以及計然在思想史上的地位,筆者另有專文待刊。)。從計然到范蠡,在長期的政治、軍事和實業活動中對老子思想加以運用和創新發展,終于形成了道家思想成功指導社會實踐的新局面,開辟了道家學說理論發展的新領域和新方向。
道家學派創立后,原本主要是在南方的荊楚、吳越等地域流傳,而戰國中后期的道家黃老之學,又主要興盛于北方列國特別是齊國,道家學說何時經由何人傳入北方?這是先秦道家思想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問題,迄今尚未有人進行過專門的研究。在道家思想的傳播與發展的過程中,范蠡入齊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事件。春秋戰國之際,范蠡將老子的思想傳播到齊國,開始了道家學派在北方列國流傳發展的新時期(注:陳鼓應先生曾經指出:“老子思想的入齊,范蠡有可能是第一個重要的老學傳播者。”(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6頁)但沒有進行具體的論證。)。道家學派在北方流傳發展的最重要結果,是稷下黃老之學的出現,其標志是帛書《黃帝四經》。
根據《史記》等史書的記載,范蠡在輔佐越王勾踐滅吳霸越之后,使急流勇退,“浮海入齊”,定居于陶(今山東定陶),開始了后半生的實業生涯,成為遠近聞名的“陶朱公”。他所傳承的老子道家思想也隨著他在實業上的成功而在齊國傳播,并最終發展成為道家學派的重要分支——黃老之學。由此我們就可以解釋《國語·越語下》同《黃帝四經》《管子》等戰國黃老作品為什么有那么密切的思想聯系,也就可以清楚地勾畫出一條從春秋戰國之際南方的原始道家到戰國的北方黃老之學之間流傳演變的清晰線索。
五、黃老之學的學術特征
從學術內涵上為黃老之學下定義是困難的,學術界至今也形不成一致的意見。最早提到黃老之學的司馬遷沒有給什么是黃老之學下定義,這使得人們在判定黃老之學時發生困難,但另一方面也給人們留下了發揮的余地。綜觀今人對“黃老”的理解,筆者于此對如何判定黃老之學談幾點意見:
第一,顧名思義,黃老之學應具有言黃帝和言老子兩個要素,但我們對此卻不能機械地對待。首先,不能拘泥于是否言黃帝,言黃帝的未必是黃老,不言黃帝的也未必不是黃老。例如,《莊子》《列子》雖言黃帝,但卻未見有將此二書歸之于黃老者;《慎子》《文子》雖不言黃帝,但卻是較為典型的黃老著作(注:今本《慎子》是殘本,《漢書·藝文志》著錄《慎子》為四十二篇,今僅存輯本七篇,不能排除其亡佚的部分言及黃帝的可能性。同樣道理,已亡佚的《田子》等黃老著作亦應作如是觀。)。其次,亦不能拘泥于是否言老子,言老子的未必是黃老,不言老子的未必不是黃老。例如,《韓非子》雖有《解老》《喻老》之篇,但卻不是黃老著作(注:司馬遷說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于黃老”,應該理解為其所“喜”的“刑名法術之學”,是以道家哲理為“本”的。司馬遷在這里是把“黃老”作為“老子”的同義語來使用的。);《黃帝四經》《hé@③冠子》《管子》的《內業》等篇雖未言及老子,卻都是黃老的重要著作。再次,即使是既言黃帝也言老子,或既不言黃帝也不言老子,也不能機械地作為是否黃老的確鑿依據。例如,既言黃帝也言老子的《韓非子》《莊子》,都不能歸入黃老;而既無黃帝言也無老子言的《慎子》,卻是典型的黃老作品。
第二,很多學者都把黃老道家稱為“道法家”,因為黃老之學總是以道家哲理論說法家政治主張,非如此則不能歸于黃老。由此之故,我們尚不能將不言法治的計然與范蠡等同于后世的黃老。但我們應該看到,以道論法只是黃老之學的要素之一,僅有此要素還不一定就是黃老,還要看是否具備其他要素。例如,《韓非子》既談道論又談法治,但卻不能歸入黃老,而仍應歸入法家。戰國的黃老之學對其他學派的主張都是兼收并蓄的,而《韓非子》則對儒墨等學派的主張持明確的排斥態度,這是三晉法家的典型特征,也是人們不把《韓非子》歸入黃老的理由。
經過這樣的分析,筆者認為,黃老之學的學術特征應確定為“道法結合、兼采百家”。其中,道家是其哲學基礎,法家是其基本的政治主張,兼采百家則是其政治主張的輔翼。這樣的學術特征使黃老之學具有了不同于其他各家的鮮明特點。首先,積極倡導法治,是它與排斥政治權威和法治的早期道家的根本區別;其次,采取道家哲理作為法治主張的理論基礎,使它有別于不重視理論論證的三晉法家,使法治思想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論深度;再次,由于吸收了其他學派之長,特別是吸收了儒家注重道德教化的優點,也使它有別于“嚴而少恩”的三晉法家。黃老之學可以說是吸收了眾家之長,使各家學說在新的理論體系中形成了優勢互補,所以才能夠“壓倒百家”,成為戰國中后期真正的顯學。這樣的學說,正好符合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所概括的“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新道家的學術特征。黃老之學以道家思想為理論基礎,其學派性質屬于道家,是道家學派的一個分支。
我們對黃老之學的學術特征的看法,其實正是從司馬遷所講的“學黃老道德之術”的慎到、田駢等人以及目前學術界公認的黃老著作《黃帝四經》《管子》中《心術》等篇的學術主張中概括出來的。這些黃老學者或黃老作品,在哲學上都大談道論,在政治上都大倡法治,同時又對儒、墨等學派之長持兼收并蓄的態度。黃老之學的學術取向,既適應了時代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學術思想發展的內在邏輯要求。其大倡法治,適應了列國變法圖強、富國強兵的時代主旋律;其集眾家之長,則是百家之學經過充分的爭鳴之后的必然歸宿,同時也是即將到來的政治上的統一局面在學術思想中的反映和必然要求。這樣的學術思想能夠盛極一時并最終壓倒百家,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
六、黃老之學的代表人物和著作
黃老之學是一種時代思潮,是戰國中后期的顯學,他們人數眾多,在諸子百家中占有明顯的優勢。雖然先秦諸子其人其書有許多已不為后世所知,但僅從現有的材料看,黃老學者仍然占有較大的比例。
根據史籍記載,戰國中后期的黃老學者主要集中在齊國的稷下學宮。前引《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曰:“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荀子·解蔽》楊liàng@④注云:慎到“其術本黃老,歸刑名。”《荀子·非十二子》楊liàng@④注曰:“田駢,齊入,游稷下,著書十五篇,學本黃老,大歸名法。”接子又作接予,又作捷子,據《鹽鐵論·論儒》,齊mǐn@⑤王后期“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諸儒諫不從,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環淵,郭沫若認為就是關尹,馮友蘭和張岱年先生以為不然。以上數人,都是著名的稷下先生,也是黃老學派的中堅人物。此外,《莊子·天下》篇記載:“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駢、慎到聞其風而說之”,又曰:“田駢亦然,學于彭蒙,得不教焉”,若此,彭蒙是田駢之師,亦應是一位黃老學者。另有宋xíng@⑥、尹文二人,《漢書·藝文志》著錄《宋子》十八篇,班固自注:“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很多學者都據此認為宋xíng@⑥是黃老學者。《漢志》著錄《尹文子》一篇,顏師古注云:“劉向云,與宋xíng@⑥俱游稷下”,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十四曰:“《尹文子》僅五千言,議論亦非純本黃老者”,《文心雕龍·諸子篇》黃叔琳注引劉向《別錄》云:尹文“其書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為根,以法為柄”,皆合于黃老之旨。
以上黃老學者集中在齊國的稷下,都有自己的著作,《漢書·藝文志》皆有著錄。其中《慎子》四十二篇,今存輯本七篇;《田子》二十五篇,班固自注:“名駢,齊人,游稷下,號天口駢”;《捷子》二篇,注云:“齊人,武帝時說”,王念孫認為“武帝時說”四字涉下條而衍;《yuān@⑦子》十三篇,注云:“名淵,楚人,老子弟子”;《宋子》十八篇;《尹文子》一篇,今本為《大道》上下篇。此外,《漢書·藝文志》還著錄了稷下之外的其他黃老著作,如《文子》九篇,班固注云:“老子弟子,與孔子并時”;《hé@③冠子》一篇,注云:“楚人,居深山,以hé@③為冠。”這些著作,大多已亡佚,或僅存殘篇,且真假難辨。能夠稱得上是戰國黃老學的代表著作的,當推帛書《黃帝四經》和《管子》中的有關篇什。《黃帝四經》有《經法》《十大經》《稱》《道原》四篇,是黃老之學的奠基之作(注:關于《黃帝四經》成書年代的討論,可參看白奚著《稷下學研究》,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96-114頁。)。《管子》是稷下學宮中推崇管仲的齊地土著一派佚名學者的作品匯集,其中的《心術》《內業》等篇是典型的黃老作品。此外,成書于秦統一前夕的《呂氏春秋》雖是雜家代表作,其中某些篇章也具有較為濃厚的黃老色彩。
從這些材料看,黃老之學無論是在人數還是在著作的數量上,都在戰國中后期的學術思想界占有明顯的優勢,可謂洋洋大觀,非其他學派所能相比,足見蒙文通先生“黃老獨盛,壓倒百家”的論斷并非虛言。
七、黃老之學的主要思想內容
黃老之學的思想內容極為豐富,涵蓋了百家之學關注的方方面面,且具有自己的鮮明特色。
道論以及與其相關的若干形而上的思想理論,是黃老之學的哲學基礎,黃老學者們在這方面著力甚多,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思想,豐富了道家的理論體系。
關于道論,《黃帝四經》中的《道原》、《管子》的《內業》等篇、《尹文子》《hé@③冠子》《文子》有較為集中的闡發,主要是發揮老子的道論,強調作為最高本體和基本法則的“道”在自然、社會和人生各方面的決定意義和指導作用。
基于道論的若干形而上的問題,是黃老之學對道論的豐富和發展。其中關于對“時變”的認識、關于“因循”的理論、天道環周的思想、陰陽消長的理論以及動靜、盈虛等問題的探討,都是早期道家所沒有的內容。這些內容在黃老之學的先驅計然和范蠡的思想中業已提出,帛書《黃帝四經》《管子》以及《慎子》等戰國黃老著作中則有進一步的發揮和推進。此外,精氣論是《管子·心術》等四篇的一項突出貢獻,其以氣論道、以氣論心,豐富和深化了古代的道論和心性學說,在中國哲學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政論是黃老之學的主體內容。道法結合、以道家哲理論說法治主張,是黃老政論的突出特色。由于有道家哲學作為理論基礎,黃老之學在變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法的原則和依據、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執法的原則、君與法的關系等方面都有深入的思考和論證,為變法圖強、富國強兵的時代需求提供了理論上的指導。在具體操作上,其君佚臣勞、虛靜無為等“君人南面之術”,也都對道家哲理有所吸取和借重。
人性理論是黃老之學法治主張的另一個理論基礎。黃老之學對于人性的判斷,同《商君書》《韓非子》等法家學說相一致,認為自私自利、趨利避害是人的自然本性,慎到、田駢、尹文和《管子》皆持此種觀點,他們主張“因人情”,順應和利用人的這種自然本性而為法治張目。不過,黃老之學雖然否認人的本性中有道德的因素,但卻并不排斥人有接受道德教化的可能,因而他們皆主張禮法互補,反對純任法治和嚴刑峻法,這是區別黃老道家和法家的一個重要標志。
黃老的政論在強調法治的同時,對儒家學說特別是其注重道德教化的主張進行了充分的吸取,提出了禮法互補或法教統一的治國理論模式。這是一種新的理論嘗試,它集中了儒法兩家治國理念的精華,改變了以往兩家互相排斥的局面,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此外,正名定分也是黃老政論的一項重要內容,在這方面,黃老之學吸收了儒家關于正名的思想和名家的形名學說,作為其尊君卑臣、強化君權的理論依據。
陰陽刑德也是黃老之學的一個特色理論,它要求君主發布的政令必須與陰陽消長的自然節律相符合,這種陰陽順逆禍福吉兇的理論在黃老之學的先驅者計然和范蠡的思想中已見端倪,《黃帝四經》提出“春夏為德,秋冬為刑”,《管子》則提出“務時而寄政”以達到“人與天調”,在《呂氏春秋》《春秋繁露》《淮南子》《禮記·月令》中都可見到這種理論的影響。
此外,關于治身、治心、行氣、養生的問題,也為黃老之學所重視,而以《管子》中的《心術》《內業》等篇最為突出,對后世的養生學影響很大。
八、先秦黃老之學的歷史地位
春秋之末到戰國之初,是中國古代學術的初創時期,以老子、孔子和墨子學說的創立為主要標志。戰國中期以后,古代學術逐漸達到了全盛,以齊國稷下學宮中百家之學充分爭鳴交流為主要標志。在百家爭鳴的初始階段,各家學說“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注:《漢書·藝文志》。),“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家家自謂抱荊山之玉”(注:曹植《與楊德祖書》,《全三國文》卷十六·魏十六。),“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注:《莊子·齊物論》。),是以“百家往而不返,必不合矣”(注:《莊子·天下》。)。然而經過充分的交流與爭鳴,各家各派都看清了彼此之長短得失,于是,“舍短取長,以通萬方之略”(注:《漢書·藝文志》。)便成為不可避免的發展潮流,各種學術思想遂出現了融合的趨勢。黃老之學就是這一學術思想融合潮流的產物,它打破了學派之間的壁壘,實現了各學派的優勢互補,是百家爭鳴的重要成果,適應了即將到來的大一統政治局面的需要,代表了先秦學術思想發展的大趨勢,引領著學術思想發展的大方向。
黃老之學的這一歷史地位,從它對其他學派的影響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莊子之學是老子之后道家學派的另一重要分支,從整個中國思想史上看,這一分支稱為老莊之學,是道家的正宗和主流,但是戰國時期的莊子后學卻受到了黃老之學的重要影響,這在《莊子》一書中有清楚的反映(注:參看劉笑敢著《莊子哲學及其演變》第九章《莊子后學中的黃老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99-317頁。)。荀子是戰國末期的儒學大師,但儒學在荀子那里卻發生了重要的變化,荀子對孔孟的傳統儒學進行了重大的改造,之所以能夠如此,主要就是由于在稷下學宮中“三為祭酒”的荀子受到了盛行于稷下的黃老之學的重大影響(注:關于荀子所受黃老之學的影響,可參看白奚著《稷下學研究》第十一章《荀子對稷下學術的吸取和修正》,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274-295頁。)。韓非是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他雖然對儒家倡導的道德教化仍持排斥態度,但卻明顯地接受了黃老之學道法結合、以道論法的學術理念,因而他的法治主張在理論的深度上已遠非早期法家《商君書》等所能比肩(注:參看張純、王曉波著《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第二章《韓非思想的哲學基礎》,中華書局,1986年版(據臺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版影印),第31-66頁。)。
總之,黃老之學是先秦尤其是戰國中后期的一個強大的學術思潮,在百家之學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對先秦學術乃至整個中國古代的學術思想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產生于先秦的黃老之學,雖然沒有來得及為列國諸侯在治理國家的政治實踐中所實施,但卻在漢初再度輝煌,成功地主導了西漢前期的歷史,造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作為這一時期官方哲學的黃老之學,也主宰了當時的思想界,再度成為盛極一時的顯學。我們可以作這樣一個比喻:黃老之學是在先秦開花,在西漢結果。
漢武帝改弦更張,“獨尊儒術”,“黜黃老、刑名百家之言”,黃老之學失去了官方的支持,其地位一落千丈。但其影響是逐步消退的,整個兩漢三國時期的思想界仍可以看到它的影響。黃老之學在西漢中期受到冷落之后,轉而在民間流傳,同盛行于民間的神仙方術思想相結合,朝著民間宗教的方向發展,演變為“黃老道”,黃帝和老子都被神仙化而受到頂禮膜拜,并最終導致了道教的出現(注:參看李養正著《道教概說》中“兩漢之黃老道”部分,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11-14頁;任繼愈主編《中國道教史》增訂本第一章《道教的孕育和誕生》第二節《早期道教的主要來源與產生的社會背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9-19頁。)。
收稿日期:2002-10-03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馬加因
@②原字竹加下弄
@③原字曷加鳥
@④原字亻加京
@⑤原字氵加民加下日
@⑥原字钅加開
@⑦原字蟲加捐去扌
中州學刊鄭州134~141,152B5中國哲學白奚20032003本文對先秦黃老之學進行了系統地考察,認為盛行于戰國中后期的黃老之學同范蠡的思想有密切的聯系,范蠡之學受之于其師計然,計然很可能就是班固記述的老子弟子文子,這樣,范蠡的思想通過師承計然而與老子的思想相接續。范蠡助越王勾踐滅吳成功之后,便泛海北上來到齊國定居,從而把老子思想由南方傳到了北方,并最終導致了齊國稷下黃老之學的產生。黃老之學的學術特征應確定為“道法結合、兼采百家”,道論以及與其相關的若干形而上的思想理論,是黃老之學的哲學基礎,基于人性理論的法治主張則是黃老之學的主體內容。黃老之學吸收了百家之長,在理論上較之其他學派具有明顯的優勢,因而能夠最終“壓倒百家”,引領戰國學術思想的發展大趨勢。黃老之學/道家/范蠡/百家爭鳴/稷下白奚(1953-),山西太谷人,首都師大東方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哲學博士。首都師范大學東方文化研究所,北京 100732 作者:中州學刊鄭州134~141,152B5中國哲學白奚20032003本文對先秦黃老之學進行了系統地考察,認為盛行于戰國中后期的黃老之學同范蠡的思想有密切的聯系,范蠡之學受之于其師計然,計然很可能就是班固記述的老子弟子文子,這樣,范蠡的思想通過師承計然而與老子的思想相接續。范蠡助越王勾踐滅吳成功之后,便泛海北上來到齊國定居,從而把老子思想由南方傳到了北方,并最終導致了齊國稷下黃老之學的產生。黃老之學的學術特征應確定為“道法結合、兼采百家”,道論以及與其相關的若干形而上的思想理論,是黃老之學的哲學基礎,基于人性理論的法治主張則是黃老之學的主體內容。黃老之學吸收了百家之長,在理論上較之其他學派具有明顯的優勢,因而能夠最終“壓倒百家”,引領戰國學術思想的發展大趨勢。黃老之學/道家/范蠡/百家爭鳴/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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