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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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既不是某些個人的宗教思想,也不是許許多多個人的宗教信仰的簡單集合,而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廣大民眾共有或相通的宗教情感與心理。對它的研究,不僅可以拓展史學研究領域,而且還能幫助我們了解中西文化沖突中民眾思想情緒、價值判斷、心理習慣的動向。本文透過決定和影響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的社會環境、文化氛圍,來探析中國民眾宗教意識,揭示、闡發它的典型特征及在人們日常生活、重大歷史事件中的突出表現。
    一
  決定和影響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的因素很多。其中,支配中國民眾思想和行為長達數千年之久的儒家思想,盡管受到西方文化的沖擊,但仍與晚清封建專制政權相配合,對中國社會中的普通民眾產生著超出其他任何宗教的作用。如浙江、福建等地佛教盛行,“其儒家道德標準所建的祠祀遠多于佛道,……佛教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勢力仍是不足與儒家思想相抗衡”[(1)]。請見下表。(此表據《浙江通志》、《福建通志》所載祠祀寺觀數目編制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儒家祠祀    佛寺   道觀   山川之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     324    86    30    8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福建省     759   357    42    13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儒教的教是教育之教,而非宗教的教”[(2)],但經過千百年來的不斷浸浴,早已深入廣大民眾之中,并決定和影響其宗教意識走向。儒家思想是以人文精神為核心,肯定人的存在價值,倡導人們積極入世,注重現實人生。廣大民眾的宗教意識也常常表現出極端重視現世,淡漠來世的傾向。
  和諧美滿的家族生活是中國民眾的人間“天堂”,儒家的尊祖敬宗、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始終是渴望得到人間親情,享受天倫之樂的人們所刻意追求的。為此廣大民眾不斷地祭拜祖先,并成為一項日常宗教事務。在中國民眾眼里,“死者與家族聯結的紐帶并未中斷,而且死者繼續行使著他們的權威并保護著家族。他們是中國人的自然保護神,是保證中國人驅魔避邪、吉祥如意的……正是祖宗崇拜使家族成員從死者那里得到庇護從而財源隆盛”。難怪有人“把對雙親和祖宗的崇拜看成是中國人宗教和社會生活的核心的核心”[(3)]。
  道教經過1000多年的發展變化,到了晚清,它對中國民眾的日常生活、宗教意識發生著重要的作用與影響。在民間,不僅道教的祭神祭鬼的活動隨處可見,祈禳、齋醮、求簽、問卦盡人皆知,而且道教的神祗如玉皇大帝、太上老君、關公、劉伯溫等到處降壇諭眾,鸞語、乩語廣為流傳。道教的重生、樂生、養生與萬物有靈的思想,強烈吸引廣大民眾,迎合他們熱愛、眷戀人生的世俗要求。從異域傳來的佛教,到這時早就不被看成是“一種外來的宗教,它深刻地滲進了中國人的血肉,甚至已經達到獲得了大地性,成為中國人精神生活的食糧”[(4)]。佛教在清末的一個突出變化就是“把佛教教團移向在家居士的手中,使得居士佛教盛行”[(5)]。人們逐漸接納了觀音、菩薩等眾多神靈,也習慣于從燒香拜佛中尋找心靈依托。
  盡管太平天國革命不許奉佛敬神,反對偶像崇拜,但民眾對佛教、道教的信仰卻很難通過火與劍的方式馬上改變。金田起義時曾發生“拜菩薩者忌惡拜上帝毀其所立偶像”[(6)]之事。太平天國政權建立后,仍有人關門祈神禮佛,并不時參加公開的宗教活動,在一些地區還非常普遍。1860年3月7日常熟qíng@①伽庵,“眾僧齊集佛前紙鏹紛投,每家分金三百二十,來焚香聽法者齋廚留膳,鼓吹齊鳴,香火甚盛”[(7)]。1862年9月15日在夏祀水神的時候,“家家用紙錢”[(8)]。
  中國社會還存在著許多吸收儒家思想、道教和佛教宗教信仰成份,加以改造,適合普通民眾水平的民間秘密宗教。這種經常處于秘密狀態的民間宗教在明、清異常活躍,白蓮教、羅教、弘陽教、天理教及其眾多流派大乘、龍華、無為、收園、八卦、清水、燃燈教等遍布山東、直隸、山西、河南、陜西、甘肅、四川、浙江、江蘇、江西、安徽、福建、臺灣等地,直到晚清盡管受到官府的嚴禁、取締,各種民間宗教及教門仍大量存在。如同治年間,在云南、湖北、四川的某些地區出現了一種由燃燈教演變而來的民間宗教,吞符燃燈,持齋誦經,符水治病,扶乩降神,名為“紅燈教”。
  不僅如此,還有一些民間秘密宗教在晚清悄然興起,流行于閩西北的空道教就是于同治初年出現的。到1900年,空道教在廣東、福建、江蘇、浙江等地都有教徒[(9)]。
  晚清各種民間秘密宗教不僅在農民、市民、游民、手工業者、礦工、船夫、小商小販、落魄文人、遣散士兵中擁有為數眾多的徒眾,而且還直接、間接地影響著廣大游離于民間秘密宗教的民眾。民間秘密宗教“都以治病消災作為傳道的一種手段,即使不加入秘密宗教,說念佛可以治病,貧苦百姓也樂于聽從,所以非教徒與秘密宗教組織也保持良好關系”[(10)]。
  晚清史上曾顯赫一時的民間秘密會社也與民間秘密宗教發生過大規模的融合、滲透,會社教門化,教門會社化,結果不僅出現新的宗教、會社相合的團體組織,而且使某些組織亦教亦會,非教非會。著名的民間秘密會社青幫崇拜羅祖,運河沿線漕運勞動者在各處所設的碇泊安息所,同時也是他們守護羅祖神的共同祭祀和信仰的集會所。“這種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建立,可以在生活不安定的水手們慌亂的心中,喚起一種連帶感和道德感,產生一種團結力量”[(11)]。民間秘密會社的宗教色彩,對于民眾宗教意識的形成、發展也有所影響。
  中國民眾宗教意識還受到外來宗教的影響。在古代,佛教、摩尼教、襖教、景教、伊斯蘭教等都曾向中國民間傳布。晚清,西方傳教士闖入中國的沿海、內地,與普通民眾接觸,傳播基督教、天主教,教徒人數1860年天主教徒約40萬人,基督教徒約2千人;到19世紀末,天主教徒多達大約70萬人,基督教徒也增加到大約8萬人[(12)]。在江蘇等地,“道光以后,信基督教者日增,漸漸進至第二位”[(13)]。在湖北,也有人“奉天主耶穌教,每值星期,亦赴會堂做禮拜,人不以為異也”[(14)]。教徒們遂也在宗教觀念上發生某些變化,對傳統的宗教信仰和儀節有了不同的看法。
  中西文化的沖突,并沒有使晚清中國社會結構出現根本性的變化,以自給自足自然經濟為基礎的農業文明和綿延不絕的家族制度等,對于中國民眾宗教意識仍具有決定性意義。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農耕生活,使廣大民眾有了與自然水乳交融的親密聯系,樹立起注重現實,積極入世的人生觀,確信天地之間,應以人為中心,所有的鬼神仙佛都會為人的現實生活服務。他們往往也虔誠地燒香拜佛,禮遇神仙,但宗教心理并不是向往那虛無縹緲的來世,而是祈禱上天,降恩賜福,解除人世間的疾苦危難,使人們生活安寧。
  “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15)]。晚清中國民眾所賴以為生的小農經濟,承受各種各樣自然滅害的能力極差,而幅員遼闊的中華大地上又會經常不斷地受到自然災害的侵擾,人們奮力建造起來的諧和、寧靜的生活也會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壞。中國民眾渴望戰勝而又無力掙脫自然災害的困擾,再加上身受封建神權的束縛,最容易接受宗教宣傳。“佛教、道教以及各種迷信之長期流行,窮困無告的落后的人民向形形色色的鬼神訴說自己的不幸,祈求自己的幸福,寄托自己的憤怒、抗議、哀嘆和希望,就是這種社會原因決定的”[(16)]。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既包括對傳統宗教觀念的沿襲,又包括傳統宗教觀念在這一新的歷史時期的變異;既包括西方宗教觀念的植入,又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存留。這些都與決定、影響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的社會環境,文化氛圍之奇特、復雜分不開。
     二
  緣于注重現世的人生哲學,晚清中國民眾往往在宗教的召喚下,以各種方式解決現實問題,宗教意識也具有十分明顯的為現世的實用特征。當世界其他文化體系中宣揚消極、避世的宗教傳入中國,為廣大民眾接受后,常常會變成為中國民眾解除現世苦難的工具。這既是中國民眾宗教意識為現世的實用特征的突出反映,又表明中國民眾在接受某種宗教、思想時,也會有所選擇,以適應自身心理需要。正是由于各種民間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帶有強烈的反抗現行社會秩序的性質,所以便成為中國民眾擺脫生活困擾,鏟除社會不公正現象的某種依托,而中國民眾的一些愿望、要求與為實現這些愿望、要求而從事的斗爭實踐,又常常同民間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發生關系。
  晚清中國民眾宗教信仰不僅僅是情志、靈魂的安頓劑,而且是他們掀起一次次社會浪潮的巨大驅動力。鴉片戰爭以后,隨著西方列強的入侵,使中國社會內部的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尖銳、復雜,廣大普通民眾的生產、生活面臨嚴重威脅。生活在民眾之中的洪秀全從西方宗教中取得了“火種”,建立起旨在為現實尋求出路的拜上帝會。它雖脫胎于基督教,但追求的目標是以推翻現存的不合理的社會秩序為前提,在世間享有溫飽和人生的快樂,“天下一家,共享天平”,實現“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
  而在太平天國所進行的帶有宗教色彩的政治宣傳中,幾乎無不利用、迎合了晚清中國民眾的為現世的實用的宗教心理、情緒。如在傳播拜上帝會時,洪秀全等人“勸世人敬拜上帝,勸人修善,若世人肯拜上帝者,無災無難,不拜上帝者,蛇虎傷人。……為世民者俱是怕死之人,云蛇虎咬人,何人不怕?故而從之”[(17)]。在向民眾宣傳太平天國革命時,又常常說到“太平軍是稟承天父的旨意,來驅除滿族妖魔,拯救天父的兒女的,凡歡迎太平軍的,就可以出迷途而登天國。這一套話,頗能迎合一般人民……所以每每軍隊還沒有到那個城,已經得了人民的歡心了”[(18)]。
  所以,成千上萬的中國民眾抱著避禍得福、改善自己境遇的希望成為拜上帝會的忠實追隨者,并進而投身改變自己社會地位的斗爭。因而太平天國革命深得廣大民眾的愛戴,“一切地方起義軍,一切被暴虐專制所迫害的人們,一切不滿異族統治的人們,一切燃燒著愛國之火的人們,都奔集到天王的旗下。……聚集在這古老帝都南京城下的十萬大軍是被同一宗教希望同一政治目的——人類最崇高最光榮的目標——公民的自由和宗教的自由——團結在一起;他們深信不疑地追隨著他們認為是神派來驅逐異族統治掃除偶像崇拜的領袖的領導。人民的風起云涌的確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作為一種心理現象來看,其范圍之廣數量之大,在現代史上是空前的。這個同盟不僅團結了柔弱的中國人,而且連婦女也包括在內,他們的妻女也都和他們一起并肩作戰。他們被共同的希望和共同的熱情所鼓舞,被偉大的宗教目的和偉大的政治目的所激勵。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他們經歷了多年的苦難和多年的戰斗,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19)]。
  民間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不僅具備和封建統治階級相對抗的叛逆性格,而且能夠喚起晚清中國民眾的反抗意識,成為波瀾起伏的民眾運動的重要組織形式。民間秘密宗教大都以“解災救劫”相號召。天象變化、地震災異、災荒瘟疫、兵禍苛政等天災人禍都被目為災劫,預示著劫年的來臨。“入教避劫”成為宣傳民眾,反抗現實社會黑暗政治和封建壓迫的思想武器[(20)]。隨著社會基本矛盾的變化和外國侵略勢力的漸入內地,“劫”的涵義不斷擴大,增加了民族危機和列強侵略等新內涵。
  1845年遵奉達摩祖師、無生老母的四川青蓮教,奮舉義旗。1847年廣東青蓮教在當地民眾抗擊英國侵略者的斗爭中,大力宣傳“劫數已到,即有戈兵之災”[(21)]。號召人們為解救民族災難而戰。中法戰爭以后,民間秘密會社開始成為反洋教斗爭的核心或主要力量。在1891年,熱河的金丹道、武圣門和在理教為鼓動民眾投身反抗蒙古王公和天主教壓迫的斗爭,也舉起“奉天伐暴護國佑民”的大旗。
  甲午戰后,中華民族危機日益深重,廣大民眾特別是“在封建主義桎梏下迷信鬼神的農民和手工業者,為解除自身的痛苦,爭取活命,……希圖借助神的力量來打敗洋人和官府,改變自己貧困的地位”[(22)]。為此,他們不約而同地接受了宗教宣傳:“明年為劫年,玉皇大帝命諸神下降”[(23)],“大劫臨頭,只在今秋”[(24)]。“劫運到時天地愁,惡人不免善人留”[(25)],聚集到民間秘密宗教和秘密會社相結合的義和團中來。而民間秘密宗教和秘密會社所提出的“反清復明”、“扶清滅洋”、“滅清剿洋”等口號,又可以動員起成千上萬的民眾。
  1898年10月,趙三多、閻書勤等舉起“助清滅洋”的大旗,“自詡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有紅燈照、藍燈照等法術,煽惑愚氓,……嘯聚數千人,蔓延十余縣,聲勢大振,風鶴頻驚”[(26)]。“義和團運動純粹是農民大眾為爭取吃飯、穿衣、勞動等生存所必需的權利而開始的”。這是“一場普通民眾為爭取最起碼的謀生條件而掀起的反侵略、反壓迫的抗爭”[(27)]。
  “義和拳倡自山東,蔓延順直,妄假偽神,設壇焚表,煽惑鄉愚,一唱百和,嘯聚數千百萬人”[(28)]。在這場來勢迅猛的民眾運動中,隱藏于迷狂而混亂的宗教意識背后的是人們對現實生活的關注,是孤力無援、生活無著的窮苦民眾迫切需要玉皇大帝等神仙的幫助,抗擊外來侵略,以恢復現世安寧的強烈愿望。
  “竊有天主教由咸豐年間串結外國洋人,禍亂中華,耗費國帑,折廟宇,毀佛象,沾(占)民墳,萬惡痛恨,以及民之樹木禾苗,無一歲不遭蟲旱之災。國不泰而民不安,怒惱天庭。今以上天大帝垂恩,諸神下降,赴垣設立壇場,神傳教習子弟,扶清滅洋,替天行道,出力于國家而安于社稷,佑民于農夫而護村坊,否極泰來之兆也”[(29)]。反對外來侵略,保國家,衛社稷,佑身家,護鄉閭幾乎成為當時普通民眾的共識。義和團運動是中國民眾接受為現世的實用宗教意識的驅動,而演出的一幕為救亡圖存,改變不公正社會秩序而戰的壯劇。
  然而,民間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從來也沒有改變反抗清朝封建統治的性質。就在太平天國革命以后,“會黨之起義者,不下數十次,蓋幾于無歲無之”。雖然屢遭摧殘,“會黨之勢力乃日見其強大,時勢逼人,乃復有所謂革命黨者乘時奮興,與諸會黨結合,為之助其焰而揚其波”[(30)]。以孫中山先生為代表的革命黨人親自參加或積極聯絡、發動民間秘密會社,動員、團結他們一道革命。革命黨人的口號是“去矣,與會黨為伍”!
  天地會、哥老會等民間秘密會社紛紛配合、響應和參加革命黨人發動、組織的起義、暴動,成為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從1895年的廣州起義開始到1911年的黃花崗之役,幾乎每次武裝起義都少不了秘密會社。“三合會化為革命黨,哥老會亦復為革命黨,于是全國各省之諸會黨,悉統一而為革命黨焉”[(31)]。在推翻清朝統治的斗爭中,民間秘密會社發揮了重要作用。而配合、響應、參加革命,不惜流血犧牲,正是秘密會社成員在強烈的使命感的驅使下所作出的壯舉,同時也是他們注重現實,改變社會現有秩序的宗教意識的反映。他們“負著傳統的,有義務而無權利的‘滅清復明’使命的。他們對于革命流過很多的血,犧牲過很多的頭顱,每一個人都盡了最大的努力”[(32)]。
  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的為現世的實用特征,在反洋教、奉洋教的問題上,表現得非常突出,也比較充分。西方宗教的傳入,特別是它們的某些宗教思想,與中國民眾固有的某些思想觀念、宗教意識發生沖突。傳教士們干涉了祭祖儀節;把已經深入到他們生活之中的佛教、道教說成是邪教,而對于他們的先師孔子,并不稱之為“圣”;要求教徒對于本鄉村和家庭的祀典停止貢獻[(33)]。不僅如此,傳教士們還肆意訛詐,強占民房、地產,逼迫捐獻,盜買盜賣,低價勒索,恣意為惡,出入官府,包攬詞訟,包庇教民,把治外法權延伸到中國教民身上。“一旦入教,即可以無所不為耳。犯法者,入教可以逃刑。報怨者,入教可以雪恨。入教之后,不但可以抗官府,免差徭,凡魚肉鄉里之事,可以恣其所為”[(34)]。所以,有些教民“作奸犯科,無所不至。或鄉愚被其訛詐,或孤弱受其欺凌,或強占人妻,或橫侵人產,或租項應交業主延不清償,或錢糧應繳公庭抗不完納,或因公事而借端推諉,或因不忿而毆斃平民,種種妄為,幾難盡述”[(35)]。再加上封建官府的開脫袒護,教民橫行不法,有恃無恐。于是教會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成為一種令人憎惡的勢力,嚴重地侵害了民眾的生活。
    在現實生活受到破壞,無法繼續照舊存活下去的凄苦景況里,中國民眾自動組織起來,進行了一次次反洋教斗爭。他們不僅痛恨、揭露教會的罪惡。而且要齊心協力將鬼教驅除:“現有天主鬼教,暗來散發鬼書。煽惑好人變鬼,……罪該萬剮千誅。……遇見鬼教即打,莫準入境藏店。遇見鬼書即燒,一字莫準留余。共保地方清泰,庶免人變鬼乎”[(36)]。隨著外來侵略的加深,民族危機的加重,中國民眾的反洋教斗爭更加洶涌澎湃,反侵略、反壓迫的意識明顯增強。他們疾呼“睜眼看,鬼子們,狼心狗膽。但邪教,欺騙我,一班良民。……把中國,不當人,任意欺凌。……引強徒,窺伺我,廊房財寶。三分人,七分鬼,喪惑人心”[(37)]。揭露帝國主義“設教堂于沖要,顯招牙爪。無非欺我沖主,謀我中國”[(38)]。所有這些反侵略、反壓迫的思想意識和轟轟烈烈的反洋教斗爭,都可以說是晚清中國民眾為現世的實用的宗教意識的升華與具體體現。
  但是,我們也毋庸諱言,晚清中國民眾為現世的實用的宗教意識具有嚴重的負面作用,這在奉洋教的人們身上,又表現得尤其突出。
  在晚清中國民眾中,既有反洋教斗爭的中堅,又有奉洋教的教民,他們的宗教態度截然相反,是對于西來洋教的不同選擇。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中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分歧。但只要充分理解和認識晚清中國民眾宗教意識中為現世的實用傾向,就能毫不困難地解釋這種比較復雜的社會現象。
  注釋:
  (1)李國祁:《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1860—1916)閩浙臺地區》,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年版。
  (2)莊澤宜、陳學恂:《民族性與教育》第563頁,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
  (3)德·格魯特:《中國人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the Chinese),紐約1910年版。
  (4)(5) 田茂雄著、關世謙譯:《中國佛教史》序章、第十四章,臺灣新文學出版公司,1982年版。
  (6)洪仁gān@②:《干王洪仁gān@②自述》,羅爾綱選注《太平天國詩文選》,中華書局1960年版。
  (7)(8)《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4),中華書局1963年版。
  (9)連立昌:《福建秘密社會》,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10)馮爾康等:《清人社會生活》,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1)蔡少卿:《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中華書局1987年版。
  (12)顧長聲:《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3)王樹槐:《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1860—1916)江蘇省》,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版。
  (14)《夏口縣志》卷2。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王慶成:《太平天國的歷史和思想》,中華書局1985年版。
  (17)李秀成:《忠王李秀成自述》,羅爾綱選注《太平天國詩文選》,中華書局1960年版。
  (18)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第208頁,上海三聯書店1988年版。
  (19)呤lī@③著、王維周譯:《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上冊第6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0)參見苑書義等《中國近代史新編》(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1)《錄副檔》,道光二十八年九月初三日徐廣縉折。
  (22)張力:《四川義和團運動》第40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3)《義和團》(1)第354頁,神州國光社1951年版。
  (24)(25)《庚子記事》第10頁、第80頁,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
  (26)《冠縣志》卷10。
  (27)陳振江等《義和團文獻輯注與研究》第192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8)《義和團》(2)第432頁,神州國光社1951年版。
  (29)《馬蘭村坎字團曉諭》。
  (30)《陶成章集》,中華書局1986年版。
  (31)平山周:《中國秘密社會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2)劉聯珂:《中國幫會三百年革命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3)參見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2),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
  (34)《義和團檔案史料》(上),中華書局1959年版。
  (35)李東沆:《論傳教》,轉引自葛士yǎo@④輯《皇朝經世文續編》卷112。
  (36)《四川教案與義和拳檔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7)《湖南歷史資料》,1958年第4期。
  (38)《清季教案史料》(2),故宮印刷所1948年版。
         (作者:侯杰,1962年生,南開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責任編輯 閆現章〕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殊去朱加克
  @②原字王右加干
  @③原字口右加利
  @④原字氵右加空去工加目
  
  
  
河南大學學報(社科版)045-049B9宗教侯杰19951995 作者:河南大學學報(社科版)045-049B9宗教侯杰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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