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研究的規范化問題——兼談論著中注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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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承認中國的世界史研究相對落后這一事實,并不等于我們永遠甘于落后。對外開放為世界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環境和條件,世界史研究早日與國際學術界接軌已成為中國世界史研究者的愿望。學術水平是通過研究成果來體現的,規范化可謂與國際學術界接軌的關鍵點之一。在世界史研究的規范化問題上,我想談一點自己的想法,以就教于史學界前輩。
  一是對現有研究狀況的把握方面,即國際或國內學術界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到了何種程度。我們讀國外嚴肅學者的論文或著作時,有一個學者普遍遵循的規則:在論著開始時,作者總要提到在其論及的課題方面已有哪些研究,有哪些缺陷,自己的論著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或貢獻。這種介紹有的是通過文字來敘述,有的是通過注釋來表達。在這一點上,我國的世界史學界還有待努力。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是一種研究水平的體現。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這樣做有一定難度,一方面要求作者必須對所作專題的研究現狀有一定了解,另一方面還要指出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缺陷。這樣做既可以向學術界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出自己研究課題的學術價值,也可以避免重復研究。
  二是關于學術論著的注釋問題。注釋是反映學術水平的另一個方面。1994年,劍橋大學出版社的《現代非洲研究雜志》(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約我寫一個書評,評一部關于加納史的著作。這本書的書名為《非洲黃金地:從黃金海岸到加納》(注:John Carmichael,African Eldorado:Ghana——from Gold Coast to Independence,London:Duckworth,1993.)。國外的書評并不是由作者請人寫,而是出版社或作者將著作送給專業雜志,再由專業雜志請人來寫。雜志所選擇寫書評的對象一般是搞這個專題的專家學者。我的博士論文是關于加納的,又到加納去收集過資料,與英國、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研究加納的學者都有接觸。這大概是《現代非洲研究雜志》約我寫書評的原因。該書的作者是英國人,先后在牛津的兩所學院和加納首都阿克拉的學院學習過。由于他在加納有一定影響,被當地居民推選為阿薩夫(即地方首領)。收到劍橋大學出版社寄來的書后,我認真讀了一遍,發現該書問題較多。不僅歐洲中心論貫徹始終,而且還有數處史實錯誤。我如實寫了一個書評寄去。沒多久,雜志主編將打印稿寄來,附信要求我將所有的注釋補上。我覺得奇怪,因為學術雜志中除了長篇述評外,三千來字的書評一般都無注釋。我按要求加上注釋后寄去。后來,這篇書評發表在1994年秋季號上(注:Anshan Li,"Book Review:African Eldorado:Gold Coast to Ghana,by John Carmichael,"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Vol.32,No.3,1994,pp.539-541.)。收到雜志后,我發現所有注釋又全部刪除。原來,雜志社為確保稿件質量,也為了對原書作者負責(你批評他的作品必須有根據),要求書評者必須將資料來源寫清楚。經過主編核實后,為節省篇幅,可酌情處理。這是一種對刊物和作者負責的態度。
  上面提到的兩點實際上是注釋的兩個作用。一是介紹本課題的研究現狀;二是注明資料來源。其實,注釋的作用遠不止此。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知識產權問題。這在國際學術界是十分講究的。我在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和香港的學術雜志上發表過文章,如果是正規論文,對方都要求作者與出版商或雜志社簽定版權合同,對方負責保護你論文的版權,你向對方保證不重復發表。1988年11月在多倫多的約克大學舉行的加拿大非洲研究學會年會上,我提交了一篇關于加納殖民時期宗教運動的論文。這篇論文后來發表在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的《宗教歷史雜志》(The Journal of Religious History)上(注:Anshan Li,"Abirewa:a religious movement in the Gold Coast,1906-8,"The Journal of Religious History,Vol.20,No.1,1996,pp.32-52.)。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在國際學術會議上提交論文,自己沒有把握,就請我的朋友、多倫多大學歷史系的退休教授杰克·格爾森看一看。他看了之后,在首頁寫上“引用本文內容25個字以上須征得作者的書面同意。”我感到很納悶,問他為什么這樣寫。他對我解釋說,對于公開發表的作品,人們引用必須加以注明,否則是違法行為。然而,對于會議提交的論文,有的人就不怎么自覺,引用之后不加注釋,好象是自己找來的資料;你必須加以說明,才能防止這種剽竊行為。在國內,有的學者學問做得很好,但使用的資料沒有出處,引用的論點沒有出處。這在國際學術界是不可想像的。當然,如果是教科書,則又當別論。
  資料必須注明出處,這是一個學者起碼的學術道德。在重視知識產權的今天強調這一點,并非多余。必須說明的是,這種關于注釋的學術規范,并非只有歷史學科才有。歷史學、政治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各種人文社會學科,都有嚴格的規定。一般而言,有兩種注釋方法,即人文學科方法和社會科學方法。除了教科書,論文和專著都應標明資料或觀點的來源。有的同志可能說,那么多的注釋,有誰感興趣?我想說明的是,感不感興趣是人家的事,占不占篇幅是編輯的事,但作為研究者自己,將資料來源盡可能地注明出處是起碼的責任。否則,不管你寫的東西多么有水平,提供的資料多么有份量,人家用起來仍然有所顧忌,既不敢相信你的資料,對你的學術誠實也會產生疑問。
  注釋的第三個作用是在進行學術批評時使用。如有的話不便在正文中講,或有的觀點不便在正文中表達,則可以在腳注中提出。在進行間接的學術批評時多采取這種寫法。自己的觀點在正文中表述,對方的觀點在注釋中詳細說明。這樣做既達到了正常學術爭論的目的,又表示出對受批評者的一種愛護和尊重。
  注釋還有其他作用,如為了行文的流暢,將必要的說明放在注釋中;或為了節省篇幅,將有關部分放在注釋中進一步闡述。
  要與國際學術界接軌,我們還應及時了解國際學術界的動態。在這里,我也想與大家一起分享我在國外讀書時的一點經歷。我的博士論文是關于加納殖民時期的農村社會反抗。我的導師馬丁·克萊因教授曾任劍橋大學的《非洲歷史雜志》的編輯委員會委員,担任過美國非洲研究學會主席。我給導師看論文初稿時,他對我說,我們在用詞時要十分謹慎,例如英語中的"tribe","native"和法語中的"race"等詞都是帶有強烈殖民主義色彩的詞,應避免使用。我問他用什么來代替呢?他說,可用"ethnic group"來代替"tribe"和"race",用"indigenous"來代替"native"。當時,他告訴我,國際學術界實際上已基本拋棄了"tribe"這一詞,這對我觸動很大。因為這一詞在我國普遍譯成“部族”,而且使用十分廣泛。我自己在一些文章中也使用過。
  對這一問題感興趣的同志可以查一查1985年出版的中文版《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所用為1984年英文版),書中關于“部落”的詞條明確指出:“現代許多人類學家都用種族集團(ethnic group)這個術語代替部落。”(注:《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出版社,1985年,第2卷,第180頁。將"ethnic group"譯作“種族集團”似有不妥。在我國學術界還有其他譯法,如“族體”、“族群”、“族類”等。)1993年出版的《新不列顛百科全書》在"tribe"的釋文中也有同樣的意思(注: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c.,1993,Vol.11,p.918.)。為什么會有這種替代呢?這是因為很多人類學家對"tribe"這一概念越來越不滿意。有的人認為"tribe"難以確切定義;有的人則認為這一詞在殖民主義時期的使用過程中被賦予了特定的歧視含義,因而已失去了它作為學術用語的中性意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編的《非洲通史》的“總論”也指出:“如有可能,‘部落’這一詞,除了北非的某些地區的情況而外,在這本書里將不再使用,因為這個詞含有誣蔑和許多錯誤的思想內容。”(注:J.基-澤博主編:《非洲通史》,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第1卷,1984年,第16頁。)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由世界著名學者組成的國際科學委員會撰寫的通史著作中摒棄一個專用術語的作法并不多見,這足以反映國際學術界對在非洲研究中使用"tribe"這一詞的否定看法。
  國際學術界的規范化要求我們在國際問題研究中使用一些專門術語時需十分謹慎,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1994年5月在北京舉行的“中美非洲政治發展國際研討會”上,一名中國學者在分析非洲現代政治的論文中多處使用“部族”(tribe)一詞而引起與會的肯尼亞學者的強烈反應。1996年6月在北京舉行的“南非政治經濟發展前景”國際研討會上,南非學者W.詹姆斯對"tribe"一詞也提出了同樣的看法,他指出這一詞在“政治上是錯誤的。”在1997年出版的四卷本《撒哈拉以南非洲百科全書》中,在“部落性”(tribalism)的辭條中有這樣的解釋:“‘部落’一詞多已從非洲或其他地區的學者的論著中消失,但在關于非洲的很多非學術性話語(non-scholarly discourse)中仍然存在,……”(注:John Middleton,ed.,Encyclopedia of Africa South of the Sahara,Vol.4,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97,p.289.)請注意“非學術性”這一修飾語,根據我所接觸的資料,這主要是指政界和新聞界。
  我國有的學者在研究非洲歷史、政治或民族沖突時喜歡使用“部族”一詞,我對此持不同意見。我認為,在含義不清、缺乏研究、又為國際學術界反對的情況下,用“民族”或“XX人”、“XX族”來代替“部族”一詞、用“地方民族主義”代替“部族主義”雖然不是最好的辦法,但卻是在目前情況下較為可行的。我在《西亞非洲》1998年曾發表過一篇專論,從四個方面論及了不宜使用“部族”一詞的理由(注:李安山:《論中國非洲學研究中的‘部族’問題》,《西亞非洲》,1998年第4期。)。在此不多談。
  最后,我想就世界史研究提幾點看法。第一,要加強微觀研究和個案研究。我曾在以前的非洲史研究會上多次呼吁過,在其他的地區史研究中存在同樣的問題。可以這樣說,沒有微觀研究的基礎,宏觀研究只能是泛泛之論。搞世界史教學和研究的學者如果就某個國家或專題下功夫,堅持數年,我國的世界史研究總體水平一定能上一個臺階。在老一輩學者創造的十分有利的條件下,做到這一點并不難。關鍵在于要能自甘寂寞,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
  第二,有志于地區研究的大學或科研單位應有選擇地確定自己的研究重點,要敢于搞冷門。現在的情況是研究發達國家的人滿為患,落后地區則無人涉及,以致出現“搞得越熱的越有人搞”這樣一種局面。當然,國家有關部門對研究落后地區必須給予一定的扶持。例如,美國的地區研究基本上是在1958年“國防教育法”頒布后才開始的(注:1957年10月4日,蘇聯發射了第一顆人造衛星,這使一向自以為科技領先的美國朝野震動。美國國會通過“國防教育法案”,決定增加教育投資,同時增加外國研究的教育經費。)。經過20年的努力,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已具備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地區研究隊伍。世界如此之大,國別差異甚多,各個擊破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即各個高校根據自身特點選擇自己的研究重點,而國家對缺乏研究的地區采取扶持政策。這樣既有利于收集有關資料和積累研究成果,也有利于確立自己在國內甚至國際學術界的地位。
  第三,各學科部門之間要多交流。世界史研究者應多了解其他學科的研究方法,廣泛吸收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這包括歷史與現狀的結合,理論與實際的溝通。提出“現代世界體系論”的沃勒斯坦是社會學家,法國馬克思主義學者梅阿蘇從事的是人類學研究,以研究拉丁美洲起家的亨廷頓是政治學家,對傳統的東方學體系進行批判的薩伊德是文學理論家,但他們的研究成果都已經具有世界性的意義,為歷史學界廣泛采用。中國的世界史研究要有所成就,與其他學科加強交流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世界史在各個專題研究上要盡可能地涵蓋中國的內容。這不論在語言文字還是史料利用上都是我國學者的強項,也有利于我國學者走進世界學術界的領地。
  第五,對已往研究生所作的論文題目進行一次調查統計。這一方面是對已往研究成果的檢閱,便于研究者查詢;同時也可以為今后研究生的選題作參考,以避免重復研究。在國際上,這種統計是很普遍的。
  我相信,中國的世界史研究終將可以昂首走進世界史學的殿堂。
《史學理論研究》京57~60K5世界史李安山20012001李安山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亞非所教授 作者:《史學理論研究》京57~60K5世界史李安山20012001

網載 2013-09-10 20: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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