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前我國企業財務管理幾個基本理論問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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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職能和目標,以及企業財務管理與會計的關系,是目前我國財務與會計學界較為關注而爭論較大的基本理論問題。本文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為指導,對上述問題作了理論闡述,認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應該是企業,但其內部又具有多元性;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能,從企業財務管理主體的角度來研究,應包括規劃未來財務活動、監控財務活動過程、分析財務活動結果、協調財務關系等;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主要是提高效益目標、提高“三個能力”目標和維護利益目標;企業財務管理應加以獨立,既不包含也不從屬于會計。
   一、關于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問題
  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可簡稱為財務主體。它既是財權的享有者,自然也是理財活動的參與者。其基本特征是獨立性和經濟性。在我國國有企業實行現代企業制度之后,財務主體是誰?目前,我國學術界有不同的認識,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種不同的觀點:“企業所有者主體論”、“企業經營者主體論”、“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二元主體論”、“企業主體論”、“企業財務經理或財務部門主體論”。而筆者認為,要正確地回答這個問題,應先后從如下兩個層次去加以研究:
  第一,從企業法人財產權的角度去研究,國有企業的財務主體應具有整體性。
  在我國,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現代企業制度的經濟基礎,是建立現代國有企業的產權制度。而要做到這一點,其根本途徑就是使國有企業的資產人格化,即實現國有企業的出資者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相分離及其人格化。這是我們黨在對前一時期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理論和實踐有了更深刻認識的基礎上所提出的新的“兩權分離”理論。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所通過的《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于國家,企業擁有包括國家在內的出資者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成為享有民事權利、承担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出資者所有權是指出資者對被出資企業的財產擁有終極性的歸屬權和享有資產收益權。其中,資產收益權是出資者最關心的權能,因為在新的“兩權分離”之后,出資者將自己的財產一旦投入企業,便就成為企業擁有的法人財產而不能收回,所以只要投入的財產能夠帶來最大收益,出資者的愿望便得到最大滿足,其所有權便得到最終實現。可見,在這種新的歷史條件下,“出資者實際上只享有財產收益權,已不再享有一般意義上的財產所有權”[①]。企業法人財產權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公司)不僅對其全部法人財產(包括出資者注入資本、企業自身積累和負債所形成的財產)實際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而且還具有財產所有權的排他性[②]。可見,它比經營權更具有主體性和獨立性,因為經營權只表現為經營決策權、定價權、銷售權、物資采購權、進出口權等具體營運性管理權;但它較之一般意義上財產所有權要弱一些,因為它要受到出資者所有權的約束,而且這種約束是通過《公司法》等法律和各公司章程來規范的。
  上述兩種權力的分離,是現代企業產權關系中最基本的產權關系。只有明晰了這一產權關系,才能明確國有企業是擁有其法人財產權的主體。只有明確了國有企業是擁有其法人財產權的主體,才有可能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具有自身經濟利益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市場競爭主體,成為具有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能力,享有民事權力,承担民事責任的法人。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15年來的企業改革基本上是沿著“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這一思路而展開的,先后經歷了“擴權讓利”、“經濟責任制”、“利改稅”、“承包經營責任制”四個階段。從總體上看,經過這四個階段市場取向的改革,其成效是顯著的。但是,由于這一時期所出臺的各種改革措施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企業制度,仍是“擴權讓利”思想的產物,因而也就難以取得預期的理想效果。從國家與企業的關系來看,企業自主經營權難以落實,政府對企業的干預仍然過多,國家所有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權益受到損害;再從國有企業自身來看,多數企業效益低下、負担沉重、后勁不足、發展緩慢、影響力下降。而今天看來,導致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沒有從企業制度這一深層次上加以創新,理順國家與國有企業之間的產權關系,建筑起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的產權基礎。
  企業法人財產權作為企業依法對其法人財產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一種純經濟性質的權利,必然體現于對產權的明晰化、資本化、人格化管理及其所實現的資本保值與增值之中。因此,把各種產權管理作為重要內容之一,把實現資本保值與增值作為重要目標之一的企業理財的各項財權,如籌資決策權、投資決策權、資金使用權、成本費用開支權、訂價權、收益分配權等,無疑均是構成企業法人財產權的核心內容。可想而知,一個企業如果不牢牢掌握其財權,就不可能真正掌握其他一切權力,就不可能與市場建立起密切的經濟關系,就不可能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所以,在新的“兩權分離”之后,國有企業作為其法人財產權的主體,必然首先是其財權的主體,自然也是其理財活動的主體。所以,從國有企業擁有其法人財產權的角度來分析,現代國有企業的財務主體具有統一而不可分的整體性,強調這一特征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這里還必須提出,在出資者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相分離之后,出資者是否就只管坐享其成而不過問被出資企業財務問題呢?回答是否定的。出資者無論是國家還是其他法人單位和個人,為了追求其資本的保值和增值,獲得最大利益,均會以股東大會的形式參與和派出代表組成董事會直接參與并作出被出資企業的有關資本權益變動和收益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但是,這并非否定上述國有企業是其財務主體的結論。這是因為,在現代企業制度被建立之后,現有國有企業將主要采用現代公司制的形式,因此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均是現代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組成部分。
  第二,從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角度去研究,國有企業的財務主體又具有多元性。
  在企業產權制度建立之后,為了保證現代國有企業法人財產能夠在國有企業內部有效地運作,就必須由一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而不是由出資者個人,也不完全是由經理人員來經營和管理現代國有企業。現代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組合而成的;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和監事會,該公司的股東權利和對該公司的監督權利均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管理的部門來行使。在一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對股東、董事會、經理人員各自的權力、責任和利益的劃分是十分明確的,從而形成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之間的信任托管關系,董事會和經理人員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股東、董事會和經理人員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③]。這些關系均是在現代國有企業內部形成的既相互統一又相互制約的關系。
  所以,從現代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來看,現代國有企業的財權應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人員和監事會這四個不同主體之間進行分割。這樣,就在國有企業這個具有整體性的財務主體內部呈現出四個分部財務主體,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人員和監事會。其中,前兩個主體由于它們存在的性質相同,因而可統稱為出資者財務主體;經理人員按照分權管理原則,還可從上到下細分為多個具體的財務主體,如財務部經理及其下屬財務計劃人員、籌資管理人員、現金管理人員、信用管理人員和投資管理人員等。這四個分部財務主體各自應享受的財權和應承担的責任,均是由《公司法》等法律和各公司章程來規定的。實際上國有企業財權的核心集中在董事會,而經理人員則只是控制和組織日常財務活動,行使較低層次的財權。
  根據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強調在國有企業這個具有整體性的財務主體內部的多元性,其意義主要是有利于國有企業財權分工合理和責任劃分明確,在利益關系上激勵與約束相對稱,建立起科學而有效的企業財務機制,既保證經理人員放手理財,又不致于失去出資者對經理人員理財行為的最終控制。
   二、關于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能問題
  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能客觀地存在于企業財務管理之中。它是企業財務管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功能,是企業財務管理本質的體現。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企業財務管理客觀上應該具有哪些職能?目前,我國學術界有多種不同的觀點,如有人認為企業財務管理應具有計劃職能、組織職能、指揮職能、協調職能和控制職能;也有人認為企業財務管理應具有預測職能、決策職能、計劃職能、控制職能、分析職能和協調職能;還有人認為企業財務管理應具有籌資職能、調節職能、分配職能和監督職能;再還有人認為企業財務管理應具有籌集資金職能、墊支資金職能、增殖價值職能、實現價值職能、分配價值職能和財務監督職能,等等。
  綜觀上述各種不同的觀點,不難發現導致這些觀點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研究的角度不同。一種是從企業財務管理的客體的角度來研究財務管理的職能,如上述第四種觀點;另一種是從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的角度來研究財務管理的職能,如上述第一、二種觀點。按前一種劃分的各種職能所回答的是管什么,而按后一種劃分的各種職能則所回答的是如何管。顯然,按后一種劃分的各種職能能夠揭示企業財務管理的本質特征,能夠給予人們關于企業財務管理的具體概念。因此,在研究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能時,應選擇后一種思路。同時,這也符合管理學的基本原理。
  從企業財務管理的主體這一研究角度出發,在總結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財務管理的實踐經驗和吸收以往理論研究的成果的基礎上,我們認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應具有規劃未來財務活動、監控財務活動過程、分析財務活動結果、協調財務關系等職能。這些職能既相互獨立,依序進行,又相互交叉,相互制約。對企業財務活動的每一項內容,如籌資、投資和收益分配等,均應行使上述諸職能。
   三、關于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問題
  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指企業財務管理在一定環境和條件下,所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基本要求。它是企業整個財務管理工作的定向機制、出發點和歸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什么?目前我國有許多學者認為,和西方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一樣,是“企業財富最大化”。所謂企業財富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在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的情況下不斷增加企業財富,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④]。可見,把它作為我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與“利潤最大化”目標相比較,無疑是進了一大步。主要表現在:企業財富最大化目標不僅克服了利潤最大化目標沒有考慮資金時間價值、風險價值和可能導致企業財務決策帶有短期行為等缺點,而且還充分體現了企業所有者對資本保值和增值的要求。但是,我們還必須看到,把企業財富最大化作為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也存在著一些缺點,主要有以下兩點:
  一是,企業財富最大化是一個十分抽象而很難確定的目標。從非上市企業來看,其未來財富或價值由于既不能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加以揭示,也不能依靠股票價格的變動來加以顯示,而只能通過對資產評估才能確定,又由于這種評估要受到其標準和方式的影響,因而難以被準確地確定;再從上市企業來看,其未來財富或價值雖然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變動來直接加以顯示,但由于股票價格的變動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結果,因而也難以被準確地確定。所以,這一目標在實際工作中難以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財務管理人員所捉摸。
  二是,企業財富最大化目標在實踐中可能會導致企業所有者與其他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企業是所有者的企業,其財富最終都歸所有者所有,所以企業財富最大化目標直接反映了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是企業所有者所期望實現的利益目標。這就可能與其他利益主體所期望實現的利益目標發生矛盾。例如,企業所有者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要求經營者投資于比債權人預期風險要高的項目,這就會加大債權人的收帳風險,但債權人又不能獲得相應的報酬。這些矛盾的存在,就會增大企業理財的困難,如果不很好地加以解決,就會使企業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企業不僅與投資者有著利益關系,而且還與債權人、往來客戶、國家有關政府部門、內部職工等其他利益主體有著利益關系。如何處理好這些利益關系,滿足不同利益主體對企業的不同利益要求,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不能僅僅反映企業所有者的利益,而且還要兼顧其他主體的利益并服從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
  基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從其實現的客觀效果來看,可由以下三個部分構成:一是提高效益目標,即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也注重提高社會效益,履行社會責任;二是提高“三個能力”目標,即科學而有效地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不斷提高企業的營運能力、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三是維護利益目標,即正確地處理和協調企業與各方面的財務關系,維護各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這三個目標之間的關系是: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就必須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保證償債能力,提高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也必須以各種財務關系協調發展,維護各方利益不受損害為前提;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實施科學而有效的決策與管理,實質上是經濟效益方面的決策與管理,提高企業的“三個能力”,實質上是提高經濟效益的具體能力與保證,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實質上是使各方的經濟效益和諧統一。因此,提高效益目標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而提高“三個能力”目標和維護利益目標則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直接目標或基本目標。
   四、關于企業財務管理與會計的關系問題
  關于企業財務管理與會計的關系問題,從50年代以來,我國學術界一直未停止過爭論。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觀點:“會計包含財務管理論”、“財務管理包含會計論”和“財務管理與會計各自獨立論”。筆者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在實際工作中還是在理論研究領域,都應把企業財務管理加以獨立,既不包含也不從屬于會計。其理由主要有:
  一是財務管理與會計既有區別,也有聯系。在對象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兩者應該一致,都是企業的資金運動,但就具體而言,各又有所不同:財務管理的對象側重于資金運動的方向和規模,涉及到籌資、投資和收益分配三個領域,而會計的對象則側重于資金運動所產生的原始信息,涉及到整個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在職能方面,財務管理的職能主要是對資金運動的規劃和對財務關系的協調,而會計的職能則主要是對資金運動的反映和控制,但是財務管理在履行其職能的過程中,又必需會計提供信息支持和直接參與。在目標方面,從根本上來看,兩者應該一致,都是提高或追求經濟效益,但兩者的直接目標不同:財務管理的直接目標主要是科學合理地組織資金運動,提高企業的營運能力、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而會計的直接目標則是為企業內外各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意義的信息,可見,會計目標的實現,是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保證。在原則方面,財務管理的指導原則是《企業財務通則》,而會計的指導原則是《企業會計準則》,但這兩個指導性原則又是緊密相聯的。在方法方面,財務管理的方法與財務會計的方法有著明顯的不同,但與管理會計的方法又有許多相同之處。所有這些方面表明,財務管理與會計既有著本質區別,又有著密切聯系。正如日本學者宮匡章在《會計情報手冊》中所指出:“財務是以資本為對象的實體活動,會計是以財務活動及其結果為對象的情報處理活動,會計的機能是組織情報,不處理資金籌集、供應與運動,僅在必要反映其結果。這就是說,財務是進行有關籌資、供應和運用的意向決定,會計是為這種意向決定提供情報”。所以,財務管理和會計在學科方面均是兩種性質不同的獨立學科,應分別加以建設;在企業管理中,均是兩種職責不同的工作,應分別設置財務機構和會計機構來承担。
  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在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對企業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統收統支”的財務管理體制。在這種體制下,企業不是現代意義上的企業,而是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附屬物,因而就不可能自主地支配其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而是完全聽從于國家的行政命令;也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財務管理和會計,而是完全服從于國家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和財政管理。所以,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企業對財務管理和會計不作嚴格劃分,統稱為財會工作,由一個部門來承担,實行混崗作業,不會發生突出矛盾。但是,我國現在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其理財活動和會計工作必然會更加復雜、更加重要。在財務管理方面,如何以較低的籌資成本和籌資風險,獲取同樣多或較多的資金;如何以較低的資金投放和投資風險,取得同樣多或較多的投資收益;如何合理地使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利用效果;如何選擇恰當的利潤分配標準和方式,既提高財務穩定性和安全性,又提高潛在收益能力;如何協調財務關系,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理財環境等等。在會計方面,如何對各會計要素進行正確地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對未來的經濟活動進行科學地超前反映,為企業內外各會計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的經濟決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如何對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控制,使之沿著正確的軌道運行;如何對資金耗費進行管理,使之降低到最低合理水平;如何實施責任會計,強化企業內部管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等等。能否解決這兩個方面的這些問題,都直接關系到企業現在的生存和未來的發展。而要較好地解決這個兩方面的這些問題,就必須正確處理財務管理與會計的關系,在理論上,分別把它們納入財務管理學和會計學之中加以研究;在實踐上,分別把它們納入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工作之中,并分別由財務機構和會計機構來完成。
  三是西方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已為我們解決財務管理與會計的關系問題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從西方管理理論來看,一般都把財務管理和會計相區分,分別作為兩種職能不同的活動或工作。如法約爾的管理理論認為,經營包括技術、商業、財務、安全、會計、管理等6種活動;[⑤]又如盧瑟·古利克的管理理論認為,管理具有計劃、組織、人事、指揮、協調、報告和預算等7項職能,其中預算包括財務計劃、會計、控制等[⑥]。不管這些理論對財務和會計的定位是否正確,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把財務與會計區別對待。再從西方管理實踐來看,總會計師領導的會計部門和總財務師領導的財務部門從來都是明確區分,分別設置的。
  注釋:
  ①② 張明輝:《現代企業產權理論解析》,上海譯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71—72頁。
  ③ 吳敬連等著:《大中型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3—196頁。
  ④ 荊新等主編:《企業財務管理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頁。
  ⑤⑥ 王先民主編:《經濟管理思想史簡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第98、115頁。
   (責任編輯 鄒惠卿)*
  
  
  
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37-42F101財務與會計張兆國19971997 作者: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37-42F101財務與會計張兆國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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