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均衡協同發展戰略下的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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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和發展多層次發展極是我國初等發達時期非均衡協同發展的戰略重點
  (一)經濟發展極的空間層次性
  發展極從地域空間上來講就是不同規模的城市或城市群。M·珀努爾認為由極獨立地向外發出或向它匯集的流量(生產流、勞務流與資本流)必定具有一定的影響范圍,從地域空間范圍來看,發展極流量交換范圍可能只限于極所坐落的地域;也可能對整個區域或國家產生效應[2]。根據這種判斷標準,發展極的層次性可分為作用于地方經濟空間的鄉鎮發展極(增長點)、縣域發展極和地域發展極;作用于區域經濟空間①的區域發展極;作用于國家經濟空間的國家發展極。從我國多層次經濟發展極體系來看,鄉鎮發展極(增長點)是指鄉鎮級的中心鎮,縣域發展極一般是指縣級行政機構所在的城鎮和縣級開發區,地域經濟發展極一般是指地市級城市,區域經濟發展極主要是各省、市、自治區一級行政機關所在的城市或和計劃單列市(大連、深圳、廈門、青島和寧波)。國家發展極一般是指以某些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群或區域,一般認為我國目前全國性的發展極有三個,一是以廣州、深圳為極核的珠三角城市群;二是以上海、南京和杭州為極核的長三角地區;三是以北京、天津為極核的京津唐城市群。
  (二)經濟發展極的階段性
  發展極是通過極化和擴散來與其作用的區域交換流量。赫希曼認為發展極發揮以極化效應為主到發揮以擴散效應為主,要經過一定的過渡時期。在區域經濟發展過程中,當發展極確立后,發展極要先經過以極化為主的極化過程,再到以擴散為主的擴散過程。通過極化過程使區域經濟系統由孤立分散的均質無序狀態向局部集聚不平衡的低級有序狀態發展;通過擴散過程使區域經濟系統由低級的非均衡發展轉向高級的相對均衡發展。因此根據發展極所處的過程,可分為處于形成過程的發展極、極化過程的發展極和擴散過程的發展極。其中擴散過程又可分為擴散初期、擴散中期和擴散后期。處于擴散初期的發展極,其經濟實力已達到一定水平,資本等生產要素有向外擴張的動力,此時擴散效應開始大于極化效應;處于擴散中期的發展極,如要進一步發展,必須向外擴展,其擴散效應大于極化效應;處于擴散后期的發展極已具有較高經濟發展水平,此時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是調整產業結構,使產業進行較大跨度的區域轉移,向低層次發展極擴散,促進產業升級,培育新的優勢產業或產業集群,使發展極向更高層次或更高發展水平轉變。
  (三)我國多層次經濟發展極體系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如果將不同等級的城市(包括城鎮)作為相應層次的發展極,同層次發展極所處的階段也是不一樣,使我國發展極體系既有層次的差異,也有所處過程不同的差異(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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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 我國多層次發展極體系
   二、非均衡協同發展戰略下的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目標的內涵與戰略選擇
  金融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是促進經濟發展,金融發展戰略要適應一定時期內經濟發展戰略,滿足經濟發展戰略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城市商業銀行作為城市地方金融主力,其發展戰略必須適應我國初等發達時期建立和發展多層次發展極體系這個戰略重點。因此,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使命應是當地發展極的金融支撐,這是城市商業銀行的歷史使命,也是其生存的基礎。
  發展極金融支撐的基本內涵為:城市商業銀行應圍繞發展極的成長而發展,即始終為不同層次不同發展階段的發展極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見表1)。在開放經濟下,資金的同質性和趨利性使金融資源可在不同區域間流動,而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的地方性使得它們所擁有的金融資源最具有穩定性,這使得城市商業銀行能對地方經濟發展提供持久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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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使命,我們認為我國初等發達時期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選擇應為:立足發展極建設,有效利用政府支持,大力融通資金,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在發展極形成、極化和擴散過程中金融支撐的特定功能,建成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的具有區域特色、業務特色、社區文化特色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四、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重大問題的討論
  (一)是否有必要組建更多的城市商業銀行
  在多層次發展極體系的建設中,國家發展極和部分區域發展極的建立和發展主要是國家層面的發展問題,由中央政府統一協調。絕大部分區域發展極及以下層次發展極主要是地方層面的發展問題,一般是由各級地方政府引導建設和發展。目前作為區域發展極的省會城市都設有城市商業銀行(拉薩除外),大量的地域發展極所在的地市級城市尚沒有組建城市商業銀行。而在我國多層次發展極體系中,地域發展極所在的城市處于承上啟下的位置,往上是省會城市(即區域發展極),向下是縣域發展極(屬于農村發展極)。與省會城市發展極相比,其數量多,輻射面廣,與縣域發展極相比,城市級城市發展極常常是本地區經濟、文化、教育、商業和金融中心。所以地市級城市發展極的培育和發展是我國多層次發展極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但地市級發展極通常不是國家重點發展的對象,主要由地方政府建設和發展。目前全國城市商業銀行只有117家,扣除30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的城市商業銀行,只有80個地市級城市擁有城市商業銀行,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東部地區。盡管大部分地市級城市都有城市信用社,但城市信用社是一種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規模較小,只有將它們組建為城市商業銀行才能形成對地方經濟發展極提供金融支撐的合力。所以,從對地方經濟發展極提供金融支撐的角度來看,應該組建更多的城市商業銀行,即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使命要求組建更多的城市商業銀行。而以戰略眼光來看,地方政府也應該積極支持城市商業銀行的組建和改革,這是因為一方面城市商業銀行是地方金融安全的重要影響因子,另一方面,在一定時期內,地方政府的參與和適度干預對城市商業銀行穩步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是有積極作用的[3],城市商業銀行的組建和發展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
  (二)城市商業銀行是否有必要跨區域設立分支機構
  2004年9月7日,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有關人員表示,在滿足各項監督要求并按照《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達到股份制商業銀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業銀行,銀監會將會逐步允許其跨區域經營。2005年底上海銀行獲準在寧波市設立第一家異地分行,這表明城市商業銀行單一城市經營模式被打破。對于這種發展趨勢,有人贊同,有人反對,見仁見智。贊同的理由主要有:一是跨區經營有利于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二是跨區經營有利于城市商業銀行拓展業務發展的空間;三是有利于增強城市商業銀行競爭能力;四是有利于創造條件,積聚力量,推進城市商業銀行間重組,等等。反對的理由主要有:其一,城市商業銀行跨區經營與我國銀行業的總體戰略方針相悖;其二,與城市商業銀行市場定位相違;其三,認為推進城市商業銀行間兼并重組既無意義,也無可能;其四,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跨區經營只能作為特例[4]。
  上述爭論應從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的角度來考慮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走向。城市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發展極金融支撐的戰略使命,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定位是為整個發展極提供金融支撐②,這要求城市商業銀行應自始至終為發展極提供金融支撐,并伴隨發展極的發展而成長。由于發展極的層次性和成長的階段性,城市商業銀行為不同層次發展極和同一層次發展在不同成長階段提供金融支撐的空間應該有差別(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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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表2可知,對地域和區域發展極而言,處于形成和極化階段時,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區域應為其所在的城市;處于擴散階段地域發展極的城市商業銀行經營可以擴展到縣域,區域發展極中的城市商業銀行經營可以先擴散到城市所轄縣市,再向省內擴展③。國家發展極常常由幾個相鄰的、經濟水平較高的區域發展極通過“點式”或“面式”擴散,聯成網絡,構成城市群或城市群區域,成為國家發展極。因此,國家發展極在形成和極化初期,城市商業銀行經營范圍應是單個城區內;擴散初期階段,城市商業銀行經營可在城市群或城市群區域內擴展;極化后期則可以向全國擴散。所以位于京津唐國家發展極的北京銀行,位于長三角國家發展極的上海銀行跨區經營是完全可以的。同樣,其他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高,處于擴散階段的區域發展極中的城市商業銀行在省內擴展也是可行的,但隨著地域發展級由極化向擴散階段發展,將會有更多的城市商業銀行在城市發展極周邊縣域設立分支機構。
  (三)城市商業銀行是否有必要廣泛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
  近幾年來,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已成為我國銀行改革的核心工作。中國銀監會也要求城市商業銀行廣泛吸收境外戰略投資者,認為境外戰略投資者引入后,可在銀行公司治理、管理體制、資本補充、產品開發、人員培訓和市場聲譽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不同的觀點,主要有:第一,充實城市商業銀行資本金不一定非要國外投資者,國內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也可以介入;第二,如何界定境外投資者就是戰略投資者;第三,境外投資者有可能對國家民族金融安全產生不利影響;第四,從改善治理結構來看,東歐國家銀行的實例說明,國外戰略投資者入股比例低于25%時,對銀行績效影響很小,只有超過75%,才會有顯著影響,而國內引進外資的城市商業銀行,外資持股比例都沒有超過25%[4][5]。
  由于監管方的主要職責是保障金融安全,因此站在監管者的角度,銀行越大越安全,而且有國外銀行入股也能向公眾傳遞一個信號,該銀行經營良好。按照這種邏輯,城市商業銀行應該跨區經營、重組和廣泛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但從國家和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對金融發展的要求來看,遠沒有這樣簡單。在我國初等發達時期,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使命使城市商業銀行與經濟發展極的建設和發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一般來說,處于擴散階段的全國發展極一方面向外擴散資源,另一方面本身面臨產業升級,包括金融服務業,所以城市商業銀行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能全部或部分達到前面所述的積極作用。處于擴散階段,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區域性發展極內的城市商業銀行也可以引入國外戰略投資者,但是有必要考慮國外銀行發展的戰略定位與業務特色是否與自身類似,只有相類似,才有借鑒的可能。即使這樣,從整體上看,城市商業銀行是不宜大規模地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所以城市商業銀行要廣泛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觀點似乎有點不妥。
   五、結論
  通過本文的研究,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走向應該在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戰略框架內進行討論,而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戰略又應與我國初等發達時期非均衡協同發展戰略相一致。
  第二,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使命應是發展極的金融支撐,這是城市商業銀行的歷史使命,也是其生存的基礎。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目標應為:立足發展極建設,有效利用政府支持,大力融通資金,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發展極在培育、極化和擴散過程中金融支撐的特定功能,建成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的具有區域特色、業務特色、社區文化特色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第三,在城市商業銀行應成為發展極金融支撐這個命題下討論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走向,應該組建更多的城市商業銀行,使符合條件的地市級城市發展極都設有城市商業銀行;只有處于特定層次和發展階段發展極內的城市商業銀行才有可能跨區經營和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
  注釋:
  ①區域按研究目的不同可分為經濟區域和行政區域,根據我國實際情況,此處的區域是指省一級的行政區域。
  ②發展極既是一個空間概念,也是一個產業概念,即主導產業在空間的布局,對較低層次發展極而言,發展極一般對應單一城市,但對較高層次發展極而言,則可能是一城市群或城市群連成的區域,如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唐城市群。
  ③2007年4月銀監會下發了《關于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同時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具有城市群或經濟緊密區特征的城市或縣域設立支行,視為同城分支機構管理。此處的縣域、城市群或經濟緊密區特征的城市或縣域應是指在同一發展極內的城市和縣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武漢102~106F62金融與保險周鴻衛/彭建剛20072007
周鴻衛,湖南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博士;
  彭建剛,湖南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導,湖南 長沙 410079。
作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武漢102~106F62金融與保險周鴻衛/彭建剛20072007

網載 2013-09-10 2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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