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譽千年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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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登臨送目” 

    登臨送目。正故國晚秋,天氣初肅。千里澄江似練,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殘陽里,背西風、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鷺起,畫圖難足。 
    念往昔、繁華競逐。嘆門外樓頭,悲恨相續。千古憑高對此,漫嗟榮辱。六朝舊事隨流水,但寒煙衰草凝綠。至今商女,時時猶唱,《后庭》遺曲。

——《桂枝香·金陵懷古》


神宗趙頊是北宋第6個皇帝,年號“熙寧”——興隆而安定。熙寧初(估計在公元1067~1068年間),時任江寧(今南京)知府寫下了這絕唱千古的《金陵懷古》。 

    在這位南京市長眼前,正是一幅盛世景象:“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鷺起,畫圖難足”。然而“繁華競逐”勾起的卻是另一種心緒:“門外樓頭,悲恨相續”,源自杜甫的“門外韓擒虎,樓頭張麗華”——隋文帝的大將韓擒虎率兵伐陳,從朱雀門攻入金陵,其時陳后主尚與寵妃張麗華在結綺樓上尋歡作樂,樂隊還奏著被后世稱為亡國之音的《玉樹后庭花》。 

    這位南京市長于仁宗慶歷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二十多年來政績斐然,朝野交譽,仕途正一帆風順。只做了兩年南京市長,就調入中央,担任參知政事(相當于副總理)。次年(公元1070年)做了總理(宰相)。 

    生逢盛世,仕途光明,卻為何有如此壓抑憂郁的內心世界?他是誰? 

    他就是集千年毀譽于一身的王安石。 

    憂從何來?兼并 

    王安石憂從何來?來自兼并。 

    主流史學家將秦漢以來兩千多年的中國社會稱為“封建社會”,其實大謬。“封建社會”的基本特征是“諸侯分封”。諸侯只需奉中央政府的“正朔”,并提供財力、物力、軍力支持,至于封地之內,儼然獨立王國。 

    春秋戰國時期,中華社會走到一個分叉口:是選擇“封建制”還是“郡縣制”?斗爭的結果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楚武王熊通首創的“郡縣制”,從秦始皇開始成了社會治理的主體模式,而“封建制”只表現為越來越弱的回潮。 

    從此,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的官僚統治成了我們兩千多年歷史的基本特征。在絕大多數承平年代里,從中央到郡、縣、鄉、亭、里,是自上而下的樹狀權力體系治理并維系著這個社會,而支撐這個體系的是士大夫階級——這個社會的精英階級。 

    兩千多年歷史的另一個基本特征是農耕文明。這是一種僅能保障生產者基本生存的文明。后來馬克思關注的“剩余價值”,在這樣的文明中微乎其微。多數年代,施行的是“什一之稅”,用今天的術語,財政收入約占GDP的10%。為人稱道的“文景之治”,是“什五稅一”、“三十稅一”,財政收入僅占GDP的約6.7%~3.3%!倒不是那時的統治者特別仁慈,董仲舒總結秦代的經驗教訓說: 

    “古者稅民不過什一,……至秦則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賦,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伍,故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 

    統治者曾經將稅率提高到50%(見稅什伍),搞得基層生產者衣不如牛馬,食不如豬狗,結果“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 

    對一個統治著農耕文明的中央集權官僚體系而言,保障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基層生產者不至于“亡逃山林,轉為盜賊”,無疑是生死攸關、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哪個王朝忽略了它,哪個王朝就等于在找死。那個年代土地是最主要的生產資料,落實這一任務的關鍵在于“耕者有其田”。這類口號反復出現在歷次農民起義的旗幟上,也曾出現在孫中山的“民生主義”中,出現在西柏坡中共中央大院的墻上。這類口號的反復出現,提醒人們正視生產者與生產資料間的關系。 

    然而,自商鞅“廢井田、開阡陌”以來,土地已經可以自由買賣。結果,依托于強大的官僚機器的士大夫們,大肆兼并土地,導致極少數豪強“富者連阡陌”,而越來越多的百姓“貧者無立錐之地”,恰如今天在“資本運營”的旗號下,社會資產迅速向極少數特權精英人士集中。這一不可遏制的趨勢威脅著王朝的生存。

 

于是自漢至唐,不斷出現“名田制”、“授田制”、“占田課田制”、“均田制”等,其核心目標均是抑制兼并,限制乃至禁止土地買賣,以保障大多數人口擁有最起碼的生產資料。這本質上是中央政府與豪強之間的斗爭。前者著眼于社會的安定,著眼于韓德強所謂的“可持續剝削”;后者著眼于眼前的一己之私。前者雖然位高權重,卻敵不過后者的人多勢眾。到中唐開元、天寶間,均田制弛壞,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行兩稅法,均田制正式消亡。“兼并者不復追正,貧弱者不復田業,姑定額取稅而已”(《文獻通考》卷3《田賦三》)。政府不再限制兼并者,也不再管貧弱者有無生產資料,只管收稅。與之相應,文獻中帶有貶義的“豪民”、“兼并之徒”等稱謂被中性的“田主”替代,恰如后世“資本家”被改稱為“企業家”乃至“改革家”。 

    此后,歷史進入“不立田制”的時代。中央政府放棄了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理念上的“國有”觀念,承認豪強們的私有產權不可侵犯,允許土地買賣。當“王土”變為“田主”們的私產后,“率土之濱”的“王臣”們也就只能成為“田主”們的“徙附”、“部曲”或雇傭勞動者。這一變化意義之巨大,史學家們認為它“如不亞于、也是僅次于春秋戰國之際”(葛金芳《20世紀以來唐宋之際經濟政策研究綜述》)。 

    王安石就是在這一轉變的末期登上了歷史舞臺。 

    “悲涼之霧” 

    “不抑兼并”是有宋一代最醒目的特征,而從事兼并的主角是官僚地主。姜錫東在《宋代地主制經濟的特權性》中指出: 

    “宋代的地主階級,……若按政治身份可分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兩個階層。兩宋時期(960~1279),占據主導地位的是官僚地主。這是因為,在宋代的各種土地所有制中,占優勢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 

    “宋代地主制經濟的核心問題,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經營活動。” 

    官僚地主,以今度之,就是其家族有人當官的私人生產資料占有者。人們常將那個社會的精英階級稱為“士大夫”,這個稱謂側重展現了精英階級的政治—文化特征,而“官僚地主”則展現了精英階級的政治—經濟地位。 

    這個精英階級集政治、經濟、文化優勢于一身,既熱衷于各級領導崗位,又不厭其高地尋覓各種學歷,還擅長聚斂生產資料,紅道(權)、黃道(錢)、黑道(文)通吃。當他們置王朝整體安危于不顧,放手兼并土地,大搞“原始積累”時,有哪種力量能夠遏制他們?姜錫東在《宋代地主制經濟的特權性》一文中列舉了大量案例,如: 

    在四川嘉州,明肅太后的姻親王蒙正,侵占近百家民田,被害者上告“更數獄,無敢直其事”。這硬茬子根子直到中央,哪個地方官敢碰? 

    副總理(參知政事)呂惠卿的舅舅,在當地紀委干部(監司)王庭老等人的庇護下“招弄權勢,不復可數,至奪鹽亭戶百姓之地以為田”。呂惠卿的弟弟呂升卿、呂溫卿、呂和卿都當了官,他們在潤州居喪期間,命令知縣為其買地,知縣只好從下屬那里貸款,再強買民田。 

    副總理(參知政事)章敦用他兒子的名義,以威逼手段,賤買別人不愿出賣的田產。 

    …… 

    這類兼并土地的案例,在宋代典籍中俯拾皆是。參與其事的從中央到省地市縣、從民政到軍政、從行政到紀檢,概莫能外。連號稱清高的隱士們都卷了進來。種放以隱逸成名,靠走“終南捷徑”當上了工部侍郎。皇帝對他“祿賜既優”,在京城賜予宅第。他卻倚勢強買,“于長安廣置良田”,連其門人族屬也“依倚恣橫”——誰說文化人就一定理讓謙退?由此不難理解,為何當今的文豪們聲稱“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這倚仗權勢的大規模兼并浪潮勢不可擋,早在宋太宗時期,“地各有主,戶或無田產,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有力者無田可種,有田者無力可耕”(《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7雍熙三年七月甲午)。兼并已經造成許多人空有一身力氣,卻無田可耕的局面。 

 

神宗熙寧年間,四川地方官呂陶,曾在奏折里描述他了解的土地占有情況:“天下之自耕而食,為天子之農者十無二三;耕而食于富人,而為之農者蓋七八矣”(《歷代名臣奏議》卷106呂陶奏)。“溥天之下”作為“王臣”的自耕農只剩20%~30%,其余的勞力都成了官僚地主的打工仔。 

    山陰知縣陳舜俞的觀察更悲觀:“十室之夫,耕人之田,食人之食者九”(《都官集》)。只有10%的勞力還是“王臣”,90%的勞力都被官僚地主斂去。 

    任何有政治頭腦的人都能看出,這是一個危機四伏的局面。 

    更為險惡的是,倚官仗勢的兼并者們,有充分的能力獲取“政策優惠”,逃避稅賦與勞役。對此感受最深的是中央政府,是皇帝。 

    宋太祖趙匡胤登基才四年,就發現了“見任文武職官及州縣勢要人戶隱漏不供”,現任文武官員及州縣權勢人物,控制大量生產資料,卻逃避國家稅賦。 

    第二任皇帝太宗感嘆:“今州縣城郭之內,則兼并之家侵削貧民;田畝之間,則豪猾之吏隱漏租賦,虛上逃賬,此甚弊事。”兼并之家、豪猾之吏結成一體,一面侵吞社會生產資料,一面逃稅漏稅。 

    第三任皇帝真宗說:“然人言:天下稅賦不均。豪富形勢者田多而稅少,貧弱地薄而稅重。”生產資料集中在“豪富形勢者”手中,而國家稅賦卻壓在貧弱者身上。 

    問題嚴重到什么地步?當時的財政說明書《治平會計錄》載:“賦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已經有70%的生產資料,政府無法收稅!

    當年工程師出身的總理朱镕基發問:“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稅”,豈不聞古已有之? 

    當初,太祖趙匡胤為了政治的穩定,設計了官、職、差遣分離的制度,與科舉、恩蔭、薦舉等選官制度結合起來以后,演變出大量冗官。據李亞平的《帝國政界往事》估計,當時在帝國的所有官員中,有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屬于冗官。 

    于是,這個政府只能靠30%土地的收益養活超過實際需要300%的官員群體。而朝廷的薪俸又特別優厚,政府總理級的官員(宰相、樞密使),其薪俸總額大約相當于今日200萬元人民幣左右,為明代同等職務的5倍以上,相當于當時10000畝土地的產出。 

    于是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統治階級靠中央集權的官僚機器統治著社會,而官僚機器的成員卻倚權仗勢侵奪社會資產。這一方面使陷于絕望之地的社會成員越積越多,一方面令官僚機器的稅源日漸干涸,一方面統治階級中絕大多數成員只消耗資源而不履行職能。于是被統治者的反抗沖動日積月累,而官僚機器安撫或鎮壓的能力日益消亡。 

    士大夫階級中,沒有多少人對此感到不安。他們不像王安石那樣,心里老是縈回著“六朝舊事”的教訓。他們是現實主義者,在那里愉快地享受盛世、高效地聚集財富、放手與中央博弈。卻不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其實是在毀滅自己的生存環境。 

    讀了《紅樓夢》,魯迅感嘆道“悲涼之霧,遍布華林,呼吸領悟者,唯寶玉一人而已”。清醒之人往往是異類,自知“無才可去補蒼天”的賈寶玉,“異”在遁入佛老;同樣酷愛佛禪、又寫了《老子注》一書的王安石,卻“異”在推動“新政”,以求補天。 

    “豎刁易牙開方”還是“堯舜禹” 

    王安石顯然看到,問題的癥結在于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與不可遏制的兼并趨勢間的矛盾。他的“新政”幾乎都是圍繞這一矛盾而展開的。 

    最受非議的“青苗法”,為的是讓自耕農能在青黃不接的關頭獲得低息貸款,以免落入兼并之徒的陷阱。在不能用行政手段恢復“田制”的環境下,用政府貸款來延緩自耕農的破產,實在是不得已之舉。 

    “方田均稅法”則要求每年由縣政府丈量土地,檢驗土地肥瘠,規定稅額,以限制官僚地主隱瞞田產和人口。如果兼并之家在聚斂生產資料的同時,也承担相應的稅賦,倒也可以緩和問題的爆炸性。 

    “市易法”、“均輸法”則希望從商業角度打破大商人的壟斷,降低兼并的動能,因為這些大商人是重要的兼并勢力。

 

另有一些是為了提高冗員充斥的官僚體制的行政效率,如“募役法”將原來政府攤派的勞役改為攤派經費,再由政府出錢雇人應役;“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它意味著努力將財政收入建立在工商企業的盈利基礎上,也意味著國家需要一個統一的金融體系。如果這條道路走通了,國家的基本社會經濟結構都會發生根本的變化,困擾王朝的矛盾將不再存在。 

    還有一些措施是為了對付兼并帶來的社會危機。如“保甲法”將農村住戶組織起來,建立嚴密的治安網。“將兵法”則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并軍營,在北方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專掌訓練,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于是才有了大名鼎鼎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 

    王安石有二十多年基層工作經驗,這許多變法措施都來自實踐,如“青苗法”來自李參在陜西發放青苗錢的經驗;“免役法”吸收了江浙數郡雇役的經驗;“方田均稅法”為大理丞郭諮首創;“均輸法”為漢武帝時桑弘羊所創;“農田水利法”范仲淹曾經實踐過……對這些方法,王安石本人在基層工作時還搞過試點,效果良好,并為他贏得了朝野一致的贊譽。然而當他從中央向地方推行這些新法時,效果卻大違預期。 

    問題出在“士大夫”或稱“官僚地主”這個當時的精英階級。抑制兼并有違他們的直接利益。而他們既有動機又有能力將“新法”變為自己聚斂的工具與借口。這樣做的,不僅是層級低、眼界窄、素質差的下級官吏,連積極推動新法的副總理級干部都這樣。前面提到大肆兼并土地的呂惠卿、章敦等人就是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核心骨干。至于王安石之后,打著他的旗幟搞“改革”的蔡京者流,更是肆無忌憚地兼并土地。“六賊”之一的朱勔: 

    “田產跨連郡縣,歲收租課十余萬石,甲第名園,幾半吳郡,皆奪士庶而有之。守令為用,莫敢誰何”(胡舜陟《再劾朱勔》)。 

    朱勔搶奪百姓的田宅,幾乎把半個吳郡搞到手中,而吳郡屬當年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地方官都是他的爪牙,又有誰能奈何他?被欽宗查抄時,發現他竟聚斂了30萬畝田地(《宋史·朱勔傳》)。 

    王安石是個務實的人,他之所以敢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態度堅定地推行新法,是因為他自己在基層工作時,親自試行過。然而,王安石顯然沒有意識到,在士大夫階級中,他自己只是個異類,無法指望其他的官員與他有相似的價值標準和行為方式。事實上,官員們將這些“新法”創造性地推向極端,導致了完全相反的后果。 

    王安石的“方田均稅法”本意是按生產資料(在那個年代主要是土地)的擁有量分攤稅負,這無疑是要降低貧民的負担,讓這個政權的既得利益者負担維持政權的費用,這符合既得利益集團的長遠利益。然而呂惠卿卻將其發展為“手實法”,將“資貨、畜產”均列入稅基,在實際實行中“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將稅基擴張到生活資料,老百姓的茅屋、地角乃至養的雞、豬都要納稅。結果遏制豪強的政策變成了搜刮平民的手段。 

    這類例子不勝枚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將合理的政策推到荒謬的境地,將為民的政策化為利己的工具,看來絕非今天的創造。有這一群不在乎塌天大禍而又創意十足的官員,除了徒呼負負,你王安石又計將安出? 

    除了這些創造性的發展,王安石還得面對眾口囂囂的輿論。 

    王安石被指“專任小人”,而他用的人呂惠卿、何正臣、蔡卞是進士,舒亶是狀元,完全符合朝廷的用人資格。程顥、程頤、張載都是王安石從民間提拔到中央的,論者卻避而不談。 

    重用蔡京被認為是王安石的大罪過,實際上重用蔡京的是司馬光,王安石對蔡京的評價是:“如何做得知制誥,一屠沽耳!”(曾紓《南游紀舊·蔡京一屠沽》)蔡卞僅因是蔡京之弟,就被一并列為“小人”,而實際上,蔡卞在江蘇江陰縣任內,因推行青苗法使農民免受高利貸剝削,得罪于當地大富豪顧新元;他在對外貿易的重要港口廣州當官時,一毫莫取。王安石在位時,因蔡卞是自己的女婿,始終不讓他進中央工作,一直在地方任職。 

 攻擊“新政”者往往標榜為民請命。“青苗法”法定利率是每年20%,這在當時明顯低于高利貸。而論者廣泛的說法是,青苗法利率為40%,甚至有人認為接近100%。青苗法實為高利貸,幾乎成了史學界的定論。而2006年《中國經濟史研究》第1期載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歷史所魏天安的《宋代青苗錢利率考實》,廣泛引證當時的史料,尤其是反對“新政”者的言論,證實“青苗錢利率二分,乃是宋人的共識”。 

    王安石的操守無懈可擊,連他的主要政敵司馬光都說:“介甫(王安石字介甫)無他,但執拗爾”,除了固執,王安石沒有什么缺點。而一篇《辨奸論》,將其影射為大奸大惡:“囚首喪面而談詩書”、“陰賊險狠,與人異趣”、“豎刁、易牙、開方是也”。 

    豎刁、易牙、開方是齊桓公的寵臣,豎刁自宮以求親近討好齊桓公;易牙殺子讓齊桓公嘗人肉滋味;開方背棄自己父母的祖國投齊。這三個人靠諂媚獲得權勢之后,大亂齊國,致齊桓公病餓而死,兩個多月無人收尸,蛆從房里爬出。 

    事實上,王安石絕非諂媚之徒。他在包拯手下工作時,一次包公舉宴,無論包公怎么勸,不愛飲酒的他就是滴酒不沾,弄得包黑子沒脾氣。連支持他變法的神宗皇帝,他也當朋友對待,“若朋友,一言不合已志,必面折之,反復諸難,使人主伏弱乃已”(馬永卿《元城語錄》),拿皇帝當學術討論中的“朋友”,非爭出個是非曲直不可。 

    硬將王安石與豎刁、易牙、開方扯到一起,可見士大夫階級刀筆功夫之深刻,更可見精英們對王安石的痛恨。這篇文章被后世大儒收入《古文觀止》,于是在無數沒有生活經歷的學子的腦海里,王安石就與豎刁、易牙、開方齊名了。 

    輿論為何如此? 

    熙寧四年十月,朝廷在宣布實施免役法的詔令中,稱此法: 

    “所寬優者,村鄉樸蠢不能自達之窮氓;所裁取者,乃仕宦并兼,能致人語之豪戶。” 

    新法的受益者是鄉下窮人,他們哪能影響輿論?“能致人語”影響輿論的,是“仕宦并兼”的“豪戶”,而他們是新法的受損者。今天,人人都明白“屁股決定腦袋,腦袋決定嘴巴”的規律,看來古往今來盡皆如此。直到今天,看看所謂“大眾媒體”渲染的生活方式、喜怒哀樂、價值取向,又有多少反映了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人口、農民工、城市貧民的心聲? 

    近代史上,評價王安石的人,有三位值得特別注意。 

    一位是力圖變法補天的梁啟超,他全面肯定王安石的德量、氣節、學術、文章,認為他的改革措施“適應于時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東西諸國行之而有效者也”。更推崇王安石“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幾乎與堯、舜、禹并肩。 

    一位是力圖推翻沙俄專制的列寧,他稱王安石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 

    一位是優雅的文人林語堂,他將王安石描繪為集小人權謀于一身而又無知的奸臣,“新政”攪亂朝綱,誤國誤民。 

    由此我們發現,“新政”的成敗,與其說反映了變法者們的個性特征、政治智慧,不如說是反映了整個精英階級的集體選擇——他們不希望這位“拗相公”出來充當烏鴉嘴,更不能容忍王安石斷了自己的財路。切身的體驗告訴他們,兼并正在為他們展開一幅盛世輝煌。 

    盛世耶?魚腩耶? 

    其實在王安石之前,那個“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就搞過“慶歷新政”,其目標在于“擇官長、精貢舉、抑僥幸、均公田、明黜徙……”結果“論者藉藉”、“多所舉劾”、“相與騰口”。被西夏人視為“胸中有十萬甲兵”,尊稱為“小范老子”的范仲淹敗在自己的朝野輿論之下。 

    而今,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結束了官僚機器對兼并的抗拒。組成中央集權官僚機器的士大夫們,自此無約束地沿著兼并的道路奮勇前進,一個超級大國的盛世輝煌正向他們招手。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讓要素自由流通,必然發生兼并,而這將使要素配置優化,促進生產的發展。許多歌頌大宋朝的文章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兩宋是何等的輝煌: 

 

由于兼并,大量的勞動力離開了土地,工商業得以大發展。北宋中期后政府稅收中農業稅僅占30%,而工商業稅占70%。到了南宋,海關稅占到稅收的15%,與之對比,2004年關稅在我國的稅收中僅占4.3%。北宋時國家稅收就達到1億兩白銀,這個紀錄保持了八九百年,到1900年國家稅收也就8000萬兩。 

    工商業的發展推動了“金融深化”,宋神宗時全國年鑄幣506萬貫,是唐朝開元盛世年32萬貫的15.8倍。公元1023年(天圣元年)北宋政府開設了世界上第一個負責紙幣發行的官方機構“益州交子務”,這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銀行。南宋時期政府在杭州設立“行在會子務”專門管理印制發行“會子”。 

    富饒的財政收入推動了以東京開封府、西京洛陽府、北京大名府、南京應天府為中心的城市化。據說“汴都(東京)數百萬戶,盡仰石炭,無一家燃薪者”,這“數百萬戶”恐怕有些夸張。歷史教科書稱,東京居民有20萬戶。程民生在《宋代家庭人口數量初探》中考證,那時平均每戶7人,可見東京人口高達140萬人。無怪乎《東京夢華錄》描繪它“以其人煙浩穰,添十數萬眾不加多,減之不覺少。”——增減十幾萬人,居然感覺不到。 

    另外三京也都是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10萬戶(70萬人)以上的城市則由唐代的十幾個增加到46個。與之對比,南宋末期西方最大最繁華的城市是威尼斯,只有十萬人口。有人估計宋朝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到22%,甚至有人估計高達30%。與之對比,我們現代的城市人口比例到1984年才超過22%,1996年才超過30%。 

    更有人估算,宋代的GDP占全球的50%,今天,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美國GDP也只占全球的30%。可見堂堂大宋是一個貨真價實的“超級大國”。這個超級大國的首都,聚集著一個極為富有的階級,“京師,天下富商大賈所聚”(《靖康紀聞》)。《續資治通鑒長編》則記得比較具體: 

    “國家承平歲久,兼并之家,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資產百萬者至多;十萬而上,比比皆是。” 

    兼并使京城里擁銀百萬的富戶“至多”,至于有十萬兩銀子的,“比比皆是”。這個階級的形成刺激了奢侈性消費的發達: 

    “大抵都人風俗奢侈,度量稍寬,凡酒店中不問何人,止兩人對坐飲酒,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副、果菜楪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銀近百兩矣。雖一人獨飲,碗遂亦用銀盂之類。” 

    兩人對飲就要花近百兩銀子,讓人想起今天的“順峰”、“天上人間”之類處所。《東京夢華錄》描寫當年的東京: 

    “舉目則青樓畫閣,繡戶珠簾。雕車競駐于天街,寶馬爭馳于御路,金翠耀目,羅綺飄香;新聲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調弦于茶坊酒肆。八荒爭湊,萬國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庖廚。” 

    青樓畫閣、繡戶珠簾、香車寶馬、花街柳巷、按管調弦、新聲巧笑、四海珍奇、寰區異味……無怪乎千年之后仍令文豪們神往。《清明上河圖》被視為當時首都的實錄,它描繪了七百七十多個人物,其中有船夫、小商人、小手工業者、和尚、尼姑、道士、江湖郎中、算命先生、攤販、車夫、轎夫、乞丐。不知我們那些據稱是共產黨員的文豪們希望以何種身份,回到那個千年前的首都? 

    史學界普遍認為中國經濟在宋代出現飛躍,達到了頂峰,這是中國史壇上最流行的成說之一,被稱為“宋代經濟革命說”。清華大學的李伯重質疑這一學說,他考證史籍,認為在當時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農業并沒有出現“革命”。如果此論成立,生產力低下的農村與奢華的城市間必然形成尖銳矛盾。 

    宋代到底有無經濟革命,有待學者們探討。歷史事實是,這個文明讓一個被其視為“落后”的文明打垮了,北宋亡于金,南宋亡于元,“富庶”、“繁華”成了游牧民族洗劫、蹂躪的“魚腩”。這個事實讓筆者懷疑“經濟革命”之說。論者每每將兩宋與英國的工業革命相比,將兼并與“圈地運動”相比。工業革命發育出一個向外擴張、殖民的強勢文明,而兩宋呢?一個導致自己的社會成為別人“魚腩”的政治經濟趨勢,即使被稱為“革命”又有何價值?

 

兩宋的兼并讓精英階級得以盡享繁華。排除范仲淹、王安石之類“拗相公”的聒噪,顯然符合這個階級大多數人的意愿。然而,他們沒想到,能排除范仲淹、王安石的“干擾”,卻沒法排除女真人、蒙古人的征伐。金滅北宋,首都汴京城內“斗米三千,貧民饑餓,布滿街巷,死者盈路”(《南燼紀聞錄》)。整個首都經濟圈“幾千里無復雞犬,井皆積尸、莫可飲”(莊季裕:《雞肋編》卷上)。盛世轉瞬間變成了國破家敗人亡。 

    結語:“一民之生重天下” 

    面對對新法的非議,神宗與三朝元老文彥博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上曰:‘更張法制,于士大夫誠多不悅,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彥博曰:‘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續資治通鑒長編》) 

    “新法”的問題在于讓士大夫“不悅”,至于老百姓的感覺,本無所謂。這江山是精英階級的,不是老百姓的。這才是整個問題的要害。 

    平心而論,對中央集權的官僚機器而言,文彥博的價值標準并不離譜。然而作為被治理者的百姓,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即使為了統治者自己的長遠利益,也不能對百姓的處境漠然視之。于是就有了民本思想——以民為本,“君”對待“民”,要像資本家對待資本那樣慎重。孟子說得透徹:“民為貴,社稷次,君為輕。”(《孟子·梁惠王上》)沒有了資本,資本家就不成其為資本家;沒有了民,君也就不成其為君。所以《尚書》說:“民為邦本,本固邦寧。” 

    然而,民既然不過是君的“本錢”,作為所有者,愛護與否就只是個人選擇而已。梁武帝蕭衍丟掉江山時說:“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夫何恨?”——糟踏掉自己的江山,老子樂意——那是何其瀟灑。 

    至于構成“社稷”的精英們,在專制帝國中,他們更可能認為“民”只是君的“本”,未必能成為自己的“本”。要說自己的“本”,還是兼并一些田產更實在一些。所以宋代的士大夫“宦游而歸,鮮不買田”(袁燮:《絮齋卷》)——當官斂錢、回鄉買田,這已是正常現象。在兼并這個問題上,士大夫與“君”利益未必一致。于是我們看到了君與臣的博弈、體制與個體的博弈、中央與地方的博弈。 

    在士大夫中,王安石顯然是個異類,他在《兼并》一詩中說:“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與爭秋毫?”已經滲入了感情因素,“民”在他心中已經不再是“本錢”那樣冷冰冰的客體。這讓他走到了民本思想的邊界。下一個走到這邊界的,是明亡后的黃宗羲。他反思大明王朝滅亡的教訓時,得出了一個驚世駭俗的結論:“萬民之憂樂”高于“一姓之興亡”。天下治亂與否,但看百姓憂樂,而皇室興亡本無所謂——“無與于治亂者也”。 

    再向前走一步,就會告別民本思想,迎來民權思想。站在這個思想交界面上,回看圍繞王安石的千年毀譽,耳邊不免響起他當年的嘆息: 

    “至今商女,時時猶唱,后庭遺曲。”

 


雜談 2013-11-28 2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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