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無葬身之地 強人所難的“給予”和自我折磨的“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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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我媽有個毛病,就是愛操心。我和我哥也有一個毛病,就是不愛被操心。由于這兩個毛病是相互矛盾的,可想而知我和我哥成長的過程是多么雞飛蛋打。小時候我以為父母對我們不放心,信不過,什么事情都要來“摻和”,是因為我們年紀小,做不好事情。后來漸漸明白,這種“摻和”的毛病,跟我們的年齡無關,跟我們的水平也無關,就是他們的個性而已。


我哥都30多了,自己都是爸了,如果他一不小心理了一個平頭,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我爸我媽會像挽救失足青年一樣,跟在他背后,語重心長地、反反復復地、苦口婆心地論證為什么他不適合理平頭、他理平頭怎么不好看、他的臉型和頭型的“國情”怎么樣、這種“國情”又如何決定了他發型的有效選擇范圍。


從廚房講到客廳,從臥室講到書房,從院子里講到大街上,直到我哥痛改前非,和平頭一刀兩斷,誠惶誠恐地蓄長頭發,老老實實地回到三七開的隊伍當中。多年以后,我爸我媽還會在一個秋日的下午動情地回憶道:當年劉瑜她哥竟然做出剪平頭這種事情,好在我們當時……


同理,如果我一不小心自己買了一件衣服,后果也是非常嚴重的。我媽早上會說:不是我說你啊,你買衣服的眼光實在不行。中午會說:千萬不要再穿這件衣服了,真的是太土了。晚上會說:明天你不會再穿這件衣服了吧?第二天會說:那件衣服收好了嗎?拿去送給那個誰誰誰吧。第五天會說:那個衣服,千萬不要帶回美國去啊。


如果我試圖用“你有你的審美眼光,我有我的審美眼光”來說服她時,她會用一種不容商量的口氣斷定:“審美眼光上,你還想跟我比?”經過我近30年的不斷起義反抗,她終于把講這些話的語氣降低了兩個八度,也就是從“命令”改為“勸說”,但這已經是她的底線了。讓她對我在購衣眼光上的日漸墮落不聞不問,她,一個義不容情的母親,做不到。于是,在她不斷地“旁敲側擊”下,我會垂頭喪氣地脫下那件衣服,把它放到衣櫥的角落去。


這只是兩個小小的例子。事實上這兩個例子只是一棵大樹的一個大枝杈上的一個小枝杈上的兩片葉子。至于其他的枝葉,大到婚姻、家庭、事業,小到我侄子午飯吃什么、我什么時候去學開車、我哥今天有沒有給那個誰誰誰打電話,我晚上搽臉有沒有用足護膚霜,自然都是沐浴在我爸我媽的陽光雨露當中。當然,我和我哥不是沒有產生“反抗”的情緒,但大多時候,我們還是決定息事寧人,順從他們。


這個決定實在是局勢使然,事實上我們只有兩種選擇:從,或者不從。從,我們固然會由于生活受到別人支配而不開心,但是他們卻會因為“摻和”成功而開心。反過來,如果不從,他們當然會因為“摻和”失敗而不開心,而我們則會因為惹父母不開心而不開心。這樣算起來,從,會有兩個人不開心,不從,則會有四個人不開心。孰好孰壞,一目了然。


可是這樣做的后果是:我和我哥的個性受到嚴重影響。多年以來,父母無微不至的“關心”和無孔不至的“照顧”,說白了,就是基于一個認識:你們不行。你們買衣服的眼光不行、你們和人相處的方式不行,你們審美的眼光不行,你們做事的能力不行,你們交朋友的能力不行,你們講話的水平不行,你們氣質不行,你們身體不行,你們頭腦不行也許比起別人,你們還行,但是比起我們,你們還是不行。因為你們不行,所以我們才“摻和”。


一個人經常處于一種負面的心理暗示當中,個性和心理受到的影響不難預計:要么他會變得很緊張,為自己的每一個行為受到的評判或“潛在評判”而誠惶誠恐,這種緊張會使一個人真的變得“不行”;要么他會因為自己的“行”得不到承認而變得憤怒、壓抑、暴躁。事實是,這兩種后果,在我和我哥身上都得到了反映。


就我自己來說,只要一和父母在一起,我就會變成另外一個人――和平日在朋友圈子里那個活潑開朗、機智幽默、愛說愛笑的我截然不同的人。一見到父母,我的心理機制,就像一個遇到強光立刻關閉貝殼的殼類動物一樣,自動把自己調試到一種很白癡、很蔫、很封閉的狀態。什么都不想,幾乎什么也不說,就等著爸媽安排我吃什么、穿什么、上哪、干嘛。


仔細想來,沉默和無為,成了我逃避“被評判”、“被貶低”的方式,成了我向他們打出的白旗。如果我“隨心所欲”的說話、打扮、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后果就會是無休無止的爭吵、兩敗俱傷。個性,我所欲也;和睦,亦我所欲也,個性與和睦不可兼得,取和睦而舍個性也。


當然好在我并不總是和父母在一起,事實上我一年到頭也和父母一起呆不了多久,所以那個活潑開朗的我還能夠死里逃生。但就是這樣,我仍然能感到他們“看不見的手”在左右我的生活,在不斷地在我心中培育一種自責、自卑、自我唾棄的情緒。


固然,山高皇帝遠,衣食住行方面,他們是插不上手了。但是他們的眼睛,已經鑲嵌到了我生活的當中,寸步不離地守著我。我去美國,它們也去美國,我上北京,它們也上北京。你怎么讀了20年書還在讀啊?它們幽怨地問。你怎么29了還沒有結婚啊?它們幽怨地問。人家都發家致富了你怎么把機會都給耽誤了?它們還是幽怨地問。


當然,這不是說父母不愛我們,或者我們不愛父母。事實上,我們家的這些麻煩,全是“愛”給惹的禍――如果我們把那種千纏百繞的責任、義務、權力、感情統稱為愛的話。如果他們不愛我們,大約也不會這么無孔不入地“關心”我們的衣食住行;如果我們不愛他們,也不會在乎他們滿不滿意、開不開心。中國人管這種強人所難的“給予”和自我折磨的“報答”叫做“愛”,已經叫了幾千年了,我又怎么能逃出這個“文化”的掌心?


比如今天早上,我從石家莊坐火車到北京。去火車站的路上,無意中向媽媽透露自己的手機錢花完了,新的充值卡還沒來得及買。


“那怎么辦?”媽媽說。


“沒事,我到北京以后在街上買一個,火車站附近肯定就有”。我說。


在一般的家庭里,這場對話應該就已經結束了。但是在我們家,不是這樣。我媽太“愛”我了,她必須幫我解決問題。


她首先給我爸打了一個電話,說我的手機沒錢了,表達了一下焦慮,“她手機沒錢了,現在要趕火車,又來不及買,要不我代她買,但是她那個神州行的卡,不知道能不能用其他手機代充。”


其間我插話:“媽,你不用管了,我到北京以后自己去買,路上一共不才三個小時。”


她給我爸打完電話,又給我哥打電話,問:“她那個手機,在這邊能不能買著卡啊?她是北京的手機,是不是非得去北京買卡?我待會兒買了卡,遠程幫她充,行不行?要不你幫她充一下?啊?不知道?那給你打電話不是白打了?”


期間我又插話:“媽,你不要管了,我到了北京立刻去買卡。”


過了一會兒,路上遠遠看見一個“中國移動”的牌子,她便提議現在去買,說讓我去搭另一輛車,她現在去買,然后“待會兒在火車站會合”。


我不耐煩起來:“現在火車都要趕不上了,我待會兒上哪找你去?你不要管了,我到北京以后自己去買!”


然后到了火車站,媽媽在站門口走了,我在火車上等開車。不一會兒,媽媽打來一個電話:“我買到一張卡了,你撥這個號啊,xxxxxxxxxxxxx。”


“媽你就別管了,我自己去買不行啊?!”


“我都買了,你還不記!”


周圍很吵,我手里又沒有紙筆,聽都聽不清她說什么,更不要說記下那個長長的號碼。喂來喂去了老半天,借了紙筆,你報一遍,我報一遍,你再報一遍,我再報一遍,終于在忙亂之中記下了那個號碼。


充了一百塊錢,還了人家紙筆,終于松一口氣。這事終于完了。


過了兩分鐘,媽媽又打來一個電話:“剛才的,是做一個實驗,我一共買了三張卡,現在你再記這個數啊,xxxxxxxxxxxx


我忍無可忍,提高了音調:“媽你別忙乎了行不行?!我求求你了!”


“好好好,那就這樣吧!”她掛了電話。


于是我聽見她在掛掉的手機那頭嘀嘀咕咕: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好歹!給她買卡,她還唧唧歪歪!我這樣的媽媽,哪里找去?不懂事的丫頭!!固然,她不在我身邊,但是我還是聽見了她說的這些話。


于是,接下來的三個小時里,我心情惡劣——為自己沖著媽媽的那一吼。是的,她是對的,她不過是想為我做一點事,結果我卻不知好歹朝她嚷嚷。我郁悶地坐在火車上,反思自己的態度,胸中涌動著一種復雜的情緒:其中1/2是內疚,為自己的“不懂事”、粗魯、“身在福中不知福”;另外1/2是憤怒,對她的憤怒,為她又一次神不知鬼不覺地將我放置到一種自我否定、自我唾棄的情緒當中而憤怒。事實再一次證明,對父母的“摻和”,采取不從的態度,結局只能是兩敗俱傷,死路一條。


如果我們仔細地觀察這個案例,會發現我慘敗在我媽手下,主要是因為她用了兩個招式:一是“強迫給予法”――就算她給予的不是你需要的,就算她給予的是使事情化簡為繁的,她畢竟是出于愛而在無私給予;二是“愧疚激將法”――由于她所給予的,往往是使事情化簡為繁的,你必然會采取一種推推搡搡的態度,在推搡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用力過猛的情況,用力過猛,對她造成傷害,你只好感到愧疚。


這些事情,不禁讓我想到,愛這個東西,在技術上是多么復雜的事情。它就像開車或者烹飪一樣,需要小心的學習。人們習慣于歌頌愛,贊美愛,仿佛這個世界上只要有了愛,事情就好辦了。


事實是,這個世界上的很多“問題”,恰恰是“愛”引起的。“愛”這種情緒,一旦橫沖直撞起來,一意孤行起來,結果往往是雞犬不寧。


事實是,“愛”這種情感,和“恨”、“悲傷”、“嫉妒”、“憤怒”一樣危險,需要小心地輸導,合理地表達。


事實是,愛不僅僅是一個多少的問題,而且是一個方式的問題。


人類太“愛”上帝或者真主了,政府太“愛”社會了,家長太“愛”孩子了,幾千年來,愛出了多少麻煩,簡直不用我舉例子。我不得不承認,我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私下里,多少次,我暗暗希望父母不那么“愛”我,能在兢兢業業地愛我的同時,打個盹,偷個懶,走點神,這樣我可以趁著這會兒功夫,在他們的視線之外,自由地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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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一段武志紅的話吧——

“我們的一生有四個重要的關系:

1.自己與自己的關系,即孤獨;

2.自己與最值得珍惜的人的關系,即親密關系;

3.自己與社會的關系,就譬如友誼與事業;

4.自己與世界的關系。

我們若想擁有一個和諧的人生,那意味著我們在這四個關系上都做到了和諧。

但是,親密關系是第一關,假若這一關過不了,根本沒和諧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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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瑜 羅輯思維 2015-05-14 10: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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