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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中的八二原則
軟件中的八二原則(一)
Joel on Software 的博客中,提到“在行進中開火”,oK,我認為他是對的;提到所謂的“膨脹軟件”問題,OK,我認為他的觀點是對的。Joel也提到八二原則在軟件中的一些問題,觀點包括:
很多搞軟件開發的人,被"80/20"的老規律引誘了。這個規律好像很有道理:80%的人只用20%的功能。所以你以為,只要實現20%的功能,就能得到80%的銷售量。…
不幸的是,那從不是同樣的20%。每個人都用到不同的功能。再過去十年中,我大概聽說過幾十家公司,下定決心不互相吸取教訓,企圖出版“輕形”版本,只有20%的功能的文字處理軟件。…
當你去推銷你的“輕形” 軟件時,你跟人家說:“嗨,這個軟件很小巧,只有一兆。” 人家聽了一般都很高興,然后就會問你有沒有對于他們來說很重要的功能,要是沒有,就不會買你的軟件。…
基本概要是:如果你的戰略是“80/20”,你就很難賣出你的軟件。事實就是這樣。這個戰略自從軟件工業開始時就有,從來沒有勝利過。令人吃驚的是,很多倒閉了的公司的高級主管還覺得它是個好的主意。…
Joel是對的嗎?Joel是在說“我們應該寫功能盡可能全的軟件”才能賣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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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曾是微軟的工程師和經理,這很符合微軟的調子。比如:微軟的office系列等。Joel是透漏了微軟的制勝之道嗎?這與比爾蓋茨始終倡導的“讓PC和software進入每個人的桌面”并盡可能傻瓜是否相悖呢?在譯言網上有個帖子提到“剛剛好才是真的好,世道變了”(意思是那種大而全功能強勁的東西未必符合潮流了),他們誰是正確的?不少國內的成功的商務軟件公司,比如任我行公司(管家婆系列軟件)基本上就是明確提出八二軟件是他們倡導的,他們錯了?……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子。
我很想懷著“批判性思維”的方式,豪邁的得出這樣的結論:Joel錯了!那不符合國情,不符合時代。 但我知道那家伙不是省油的燈,結論不應該那么輕易的得出。
因此我需要琢磨琢磨。另外,這個觀念對一個公司整體運營思路很重要,它的導向會影響到產品的整體布局和開發思路,并最終導致一個公司是被fucked,還是活著。因此,也更值得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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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結論是這樣的:
1、Joel是對的! 如果你的戰略是“80/20”,那么你很難賣出你的軟件。
2、但,這不等同于“必須開發出大而全的,100%的軟件”才能賣掉你的軟件。
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其實不矛盾,只是“側重點”不同、“維度”不同、“度”不同。
3、在“戰術”層面上,在某些具體應用時,在局部的實現方面,應用八二原則是明智的。
軟件中的八二原則(二)
1. 八二原則(80/20)本身
1.1. 八二原則錯嗎? 沒錯。
1.2. 八二原則在軟件領域不適用了嗎?適用。很多理論,比如八二原則、長尾理論、摩爾定律等,它們是大道,而非僅適狹窄局部的小規律。(當然,它們也有其范圍和范疇,沒有老子的“道可道”的道那么大。老子到底有多大,我也不知道。)
1.3. 那么,為什么那些八二的公司會被fucked? 因為他們一刀切的,武斷的在運用這個規律。沒用對地方。
2. 支持Joel的個案
Joel簡單的說到了他的觀點,很多話我想他沒有講。(多半并非他不知,而是沒說到那里去,省略了很多。)
如果簡單的枚舉幾個例子,試圖通過此來證明Joel是錯的話,那么我也能舉出一些反面的例子,是否能證明Joel是對的呢?其實都不能,因為都是“以偏概全”。但提到這些例子還是有必要,比如其中兩個:
2.1. 我的經歷——在LIMS、LIS、ERP等領域的情況
我在LIMS(實驗室)和HIS(醫療)領域有很多實踐,有大量這樣的案例。當一個具有20%功能(它能滿足80%需求)的軟件賣到客戶手中,客戶會提出一些“個性化的需求”,絕對在20%非常規需求之列,那些往往是很個性的,有時甚至很無厘頭。你能夠拿著僅有20%的東西向客戶收錢嗎?你也可以很個性,堅持自己的原則。但是結果是剩余的尾款20萬你就甭要了。你是要保持個性還是那10萬、20萬?事情還不僅如此,當這樣的客戶出現幾個,你就會出現一些“爛尾樓工程”,接下來你的口碑就壞了,那么在這個市場上你就甭做了。那么,為何不與客戶講道理呢?也許客戶無知?他們不知道八二原則?你去給那些高學歷并老江湖的所長院長們講講看,教教他們什么是八二原則,然后爭取讓他們在某些功能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付出那20萬的尾款。如果你能做到,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比肩喬布斯,他能創造需求進而獲取財富,你能在不滿足需求的情況創造財富。
結論是:那是不現實的。我碰到過很多很多次,憋著開發商為了某個個性化需求做定制開發。(雖然通過一些工作,比如客戶洗腦(ERP的慣例),勾兌(返點、波推打炮之類的手段,中國商業的慣例)可以在局部的點上好辦些,但那不是道。)在LIMS、ERP、OA、HIS、LIS等領域,指望“我只提供20%,然后賣拷貝爭取占有80%的市場”是真的在做夢。
2.2. 小眾軟件和仇富型憤青
“善用佳軟”和“小眾軟件”兩個網站都不錯,我常看。其中很多“小眾產品”精致小巧,介紹的文章都會說這兒不錯那兒不錯。但有個問題,既然都不錯,那為什么它們沒有獲得市場的成功?為什么沒有把這種不錯變成納斯達克堅挺的股票指數?因為還不夠。要么只是在某些局部的點上不錯,要么本身客戶對象就是小眾的,要么就是只20%了。
相反,國內和國際有個反微軟陣營,包括我所在的公司也有個這方面的積極分子。典型特征是凡微軟必罵,只要微軟的產品能不用盡量不用。但微軟是最賺錢的公司之一,產品是他賺錢的來源。那么,為何不借鑒一下微軟的思路呢?我稱那些反對者為“仇富型憤青”,情緒讓他們偏執了。舉個例子:wps和office。很多人在替wps唱贊歌,如何如何好之類的。拋開愛國情結不說,wps真的比office好? 對只需要一個辦公軟件的個體來說可以選擇wps,但對于開發商就不能這么想了。這是角度的不同。wps可能只是20%,其實也不止20%了,而office則是典型的超20%。(除了wps,國內還有永中office,以及國際上還有很多類似的,包括sun公司有款不錯的,我一時忘記名字了)。他們為什么失敗?在對office一片罵聲中,為什么它鶴立雞群?我們看到的office和常用的office功能一般就夠了,但那只是冰山一角。我們曾在1999年時試圖解決客戶千變萬化的報告問題,怎么處理那些報告呢?最終采用了集成office的方式。我們可以對office再編程,并使之與我們的程序無縫集成,進而滿足客戶該需求。如果沒有用它會怎樣呢?會導致開發量、開發難度、開發周期大為增加。wps能做到嗎?做不到。其實那個時候,wps還是完全有機會的。一個開發商集成了office,賣出幾百上千套產品,那么無形中office就被部署到了客戶中,每個客戶再有幾十個終端,那么幾千上萬套office就被實際用戶在用。逐漸它成勢了。 我知道office的成功,當然不只是這么簡單。但這里想強調的是,面對同樣的客戶群體和80%的共性需求以及20%千奇百怪的個性需求,office的做法是值得借鑒的。office也不能滿足100%,但它的20%比wps等的20%大的多,并且它的20%是隨著時間和版本的升級在不斷的放大。
3. 20%和80%指的是什么?
就像經緯度一樣,我認為80/20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看: 經度的功能(為了滿足某項需求),維度的功能(滿足該項需求的程度)。 對于此,有個不錯的詮釋是正航ERP中的T357系列。在ERP領域,客戶的共性是有的,但個性化更多,怎么應對這么局面呢? 有個原型版本做定制開發是可以,但那樣的結果是當你的客戶多了時,產品(版本)管理以及部署實施會有一連串的麻煩。對此,SAP有其辦法,但SAP的高度不是隨便哪個公司都能效仿的到的。簡單點,正航T357系列的做法值得借鑒。
簡單的說明:訂單、客戶、庫存、財務、計劃,這算幾個功能,那么還有其它的嗎?當然有,比如某客戶需要其ERP系統與設備進行數據采集,或需要與另外的系統進行數據交互(比如lims)。后兩者可以被看做個性化的需求,一般的ERP標配中未必含有這功能。這只是一個層面,功能的經度。再來看常規的“功能”中,訂單、客戶、庫存等功能,,它們有什么不同嗎?當然有,而且區別很大。同樣是實現“客戶管理”的功能,可以簡單到只有一個客戶列表,能支撐系統其它模塊跑起來就行,也可以復雜到時一個價值幾百萬的全面的CRM系統。這像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在這兩頭就會有很多“點”,,這些“點”決定了你這個部分實現的怎么樣。我把這叫做“維度的功能”。再進一步,在同樣的維度上,還涉及UCD(客戶體驗如何)。這里把安全性等性能問題先放到一邊。 當這種“經度+維度+UCD”的功能綜合起來,決定了一個產品的品質,它是參與市場競爭的手中的牌。
這就是經緯度的問題。很多時候,把某項“維度的功能”往前提升一步,會比多增加兩個“經度的功能”要難很多。
Joel在他的帖子中,主要指的是經度方面的功能,,但這里其實也會包括維度方面的功能問題。
軟件中的八二原則(三)
4. 關于管家婆和譯言的說法
4.1. 管家婆
任我行在進銷存領域是不錯的公司,其管家婆系列在小型商戶中很暢銷,我與其創始人曾在一個樓上辦公。因此,我知道管家婆的來龍去脈,他們到目前為止是成功的。那么,當翻閱其宣傳單時會發現,其明確提出80/20的理念。大概意思是在告訴客戶:存在著這么個規律,我們的產品是能滿足80%客戶“經度的功能”需要的。畫外音是:你那20%的另類功能要求先放一放,我不給你這種期望和承諾,當沒了這種預期,以希望最終的客戶滿意度會高一些。或者,也“名正言順”的不給客戶提供定制開發。
管家婆是這么說的,但實際情況是怎樣呢? 管家婆是靠此來獲得成功的嗎? 我看不是,剖析一下看:
首先是價格。 一套中小型進銷存軟件,是賣包裝盒的形式,并以幾百上千的價格在出售。在這種格局下,客戶自然不會提出你要給我定制開發某個功能的要求。這不同于ERP、LIMS、HIS等動則幾萬幾十萬甚至上千萬的軟件。此時,客戶可以放棄他的20%另類需求被滿足,是因為價格低。而不是因為他領悟到了并理解了八二原則。
其次是競爭態勢。當初經銷存軟件剛起步時,自然每一家的功能都更少更20%,同時也希望能滿足80%的要求。然后開始諸侯混戰了,此時某一家堅守20%的話,他早就出局了。因為,它的20%比別人的20%縮水。當客戶發現有更多的更好的選擇時,就會放棄你。此20%已經不是彼20%了。 它的范圍越來越廣,標準是某一個時段業界普遍能提供的功能界限。我稱之為“門檻”。你說的20%只有至少達到這個門檻是才有意義,否則,單方強調八二原則的理論就跟書呆子上戰場一樣,必死無疑。同樣的情況在OA中也是一樣,看看10年前的OA是啥樣,再看看現在OA是啥樣,看看那些標配的功能。難道這期間客戶最基本的功能需求發生了本質的變化了嗎?沒有,還是那些。 只是開始的時候,大家對這些需求領悟的不深,或者還沒有來得及去實現好它。 回到管家婆的例子,管家婆是經歷了將近8年的時間、在進銷存的領域、在大量客戶應用和反饋的基礎上,不斷的完善和改進其產品。此時他們強調的20%,已經是不簡單的“20%”了。
因此,要正確的解讀他們的宣傳口號的話,不是“我只提供20%,然后就能賣80%”,而是:
1)通過此說法,一方面強調自己抓住了重點(宣傳自己的理念),另一方面先打消客戶稀奇古怪的想法(滿意度=得到的/預期的)。
2)其20%其實已經超過很多人在很多領域碰到的80%功能了。那是個文字游戲,語言陷阱。
3)其功能是由少到多,在經緯度兩個方面都在不斷發展完善的。但在這個發展的過程中,其指導思想是抓主要矛盾,先滿足最能夠體現八二原則的,然后再進一步再這么往前推進。逐漸的產品就豐滿了。他們不是,我就停留在那里當方面的、靜態的強調八二原則。
4.2.譯言的說法
在“剛剛好才是真的好”中,有電話、影視、圖書等例子,特別是包括google的Sketchup軟件和Autocad的一個例子。他們是因為只20%就能賣80%嗎?我想不是,而是因為抓住了“便利性、靈活性、低價格”。這在很多時候,與強調功能大而全的同類產品的客戶群體是不同的,或者滿足同樣客戶群體的需求類型是不同的。因此他們有市場。
其中,google的Sketchup軟件和Autocad的例子。google的Sketchup真的能取代Autocad在實際工作中的王者地位嗎? 那價格的差異是50美元和4000美元,即使如此也不能。一個工程師你說我會google的Sketchup但不會Autocad,你去找工作試試看。 至今,或以后不斷的時間內,在該領域Autocad的王者地位是無可替代的,google的Sketchup還撼不動它。 但google的Sketchup也會有其市場,因為它的側重點不同,強調的是輕量級。 未來會怎樣呢? 要么,google的Sketchup堅守在它的輕量級領域保持其特有的客戶群,兩者分別在高端和低端占有一席之地。要么,google的Sketchup要想撼動AutoCAD,就必須實現AutoCAD那些花哨的功能,并且還要做的更好更強大更易用才有機會。此時,google強調20%功能有意義嗎? 沒有意義。 再做另外一個假設,如果另外一家也推出了此類輕量級應用呢?功能堪比google的,并且客戶體驗更好,價格類似或者更低。那么,會逼著google在此產品上往前推進和完善。到了最后,大家會逐漸接近此領域的“真理值”(它也是隨著時間變動的)。大家也會不僅拼經度的功能,還會拼維度的功能,拼客戶體驗。這些都決定了其自身的品質,這是他們手中的牌,再配合價格,市場運作等打牌的策略和牌技。最終,勝者王侯敗者寇。勝了,怎么說怎么有道理,可以隨便宣傳隨便說。但那個時候說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宣傳和作秀。
這種情況,同樣適用于目前正在起步的物聯網M2M領域。
以上是一些想法。
那么,軟件中的八二原則到底是怎樣在運轉的呢? 我們應該怎樣合理的運用它呢?
軟件中的八二原則(四)
1. Joel語錄是對的:如果你的戰略是“80/20”原則,那么你就很難賣出軟件(甭想成為王者,很有可能成為fucked者)。
不要天真的認為“80%的人只用20%的功能。所以,只要實現20%的功能,就能得到80%的銷售量。”
開發商的視野與某個客戶的視野是不同的。開發商可以認為某功能是小眾需求不在其關鍵的20%之列,但客戶不這么認為。因為每個20%可能是不同的,你面臨的是全部客戶群。
2. 經緯度: 面對需求,軟件的功能是分“經緯度”的。
“經度的功能+維度的功能+更好的客戶體驗+性能=產品本身的品質”,它決定了對需求滿足度。這是開發商手中的牌。
3. 牌和打牌:良好的經緯度功能(手中的牌)配合不同牌技和打法才能決定勝負,僅好牌未必贏,壞牌也未必肯定輸。這其中,價格杠桿非常重要。其它重要的是營銷和運營手法。從開發商的角度,這兩者是需要協同作戰的,單強調一個方面不行。單獨給開發團隊施壓,以為產品做到最好了就能賣的最好是一廂情愿,事情往往未必如此。
4. 起點:在剛進入某個領域時,需要八二原則來處理提供的功能和預期滿足的需求。想辦法把握80%的共性需求,然后用最精煉的20%功能去滿足它們。此階段期望一步到位的做到100%是不明智的,敏捷開發的開發模式和運營思路是解決此問題的良藥。此時,如果已經存在某市場和競爭者,那么20%的功能至少應達到業界的“門檻”值,達不到門檻要求來強調八二原則如秀才紙上談兵。
5. 時間性:客戶的需求是因地域時間等不同的,20%和80%的界限是在變化的。同樣,為了滿足需求的功能也是隨著地域時間等而不同的。“不斷讓自己的20%的經度功能的范圍越來越寬、同時維度功能越來越深,并且在不失性能的情況下提供越來越好的客戶體驗”的公司,才有可能成為其領域的王者。這個過程,是迭代似發展的,迭代的速度重要。三年過后,自己回頭看時對20%和80%的看法往往會不同,原地停滯不前而指望客戶理解八二原則只有被fucked。
6.在具體到某個功能點實現時(我稱之為”戰術”層面),應用八二原則是明智的。在那個點上,調研和思考八成的用戶會怎樣,最常見的操作習慣會怎樣,實現并滿足它。而此時,開發人員偏偏又會忘掉八二原則,為了少數人或難得一見的操作,讓大多數人大多數操作不方便,這不明智。
Free Programmer 2015-05-19 00: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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