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偶:民國的幾件離婚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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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舒,女,復旦大學新聞系碩士畢業。好讀書不求甚解,好唱戲不務正業,好八卦囫圇吞棗,好歷史走馬觀花,好美食不遠庖廚。著有《藝術巨匠趙夢頫》、《方召麐》,新著《山河小歲月》(著名文人的民國生活手冊)。


離婚很麻煩,錢要分,孩子要爭,從前的海誓山盟成了狗屁的一文不值,更別提撕破了臉皮、扯碎了衣衫,形同陌路是標配,你死我活也是常有的事。老祖宗們在面對離婚這件事時,倒有著超脫的態度,從敦煌出土的一份來自唐代的離婚協議書上說:“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愿娘子相離之后,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一別兩寬”的例子,在民國也不少見,比如陸小曼給王賡戴了那么大一頂綠帽子,還打掉了他們的孩子,王賡并沒有把刺刀或子彈送給徐志摩,陸小曼和徐志摩結婚時,王賡甚至還送了賀禮,只不過,內心深處是否真的“生歡喜”,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歡歡喜喜離婚的例子,大約只有瞿秋白、楊之華和沈劍龍。


瞿秋白的第一任妻子叫王劍虹,是丁玲的閨蜜。丁玲回憶瞿秋白和王劍虹的第一次見面:“這個新朋友瘦長個兒,戴一副散光眼鏡,說一口南方官話,見面時話不多,但很機警,當可以說一兩句俏皮話時,就不動聲色的渲染幾句,惹人高興,用不驚動人的眼光靜靜的飄過來,我和劍虹都認為他是一個出色的共產黨員。這人就是瞿秋白同志。”丁玲是這對年輕人的媒人,然而,這段美滿的婚姻僅僅過了7個月,王劍虹便患上肺病。瞿秋白的母親和姐姐是患肺病死的,瞿秋白自己也患有肺病,他的愛妻王劍虹也很快因為這種病癥,去世了。丁玲對王的去世不能釋懷,她覺得瞿秋白對王劍虹的死負有責任,更重要的是,王劍虹去世4個月,瞿秋白便和楊之華戀愛結婚了。


楊之華是當時眾口交譽的美女,丁玲說她“長得很美”,鄭超麟說她“漂亮”,萬亞剛(國民黨中統)說她“長得非常漂亮,有‘上大校花’之稱”,在認識瞿秋白時,已經是有夫之婦。她在20歲時和浙江士紳沈玄廬的兒子沈劍龍結婚,并且生有一女,取名“獨伊”。1922年,楊之華只身跑到上海參加婦女運動,認識了向警予、王劍虹等人,并于1923年底被上海大學社會學系錄取。瞿秋白當時是社會學系的系主任,楊之華第一次聽瞿秋白的課,就對他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印象。


楊之華的女兒瞿獨伊回憶,據母親說,“那一天,蘇聯顧問鮑羅廷要了解上海婦女運動的情況。向警予恰好不在上海,上海大學社會主義青年團支部通知楊之華去匯報。她到那里時,意外地遇見了秋白,秋白担任了他們談話的翻譯”。


王劍虹去世之后,楊之華一直去看望瞿秋白,兩個脆弱的人在一起,相愛是自然的事,瞿秋白向楊之華提出了結婚。

瞿秋白、楊之華、沈劍龍的三人行


因為不知道怎么回應這段感情,楊之華回到蕭山家里,暫時回避秋白。不久,學校放暑假,瞿秋白也跑到蕭山找她。楊之華的哥哥和沈劍龍是同學,見到這種情況,就把沈劍龍也請到家里來。于是發生了最戲劇性的一幕。沈劍龍竟然和瞿秋白一見如故,對瞿秋白的人品與才華十分尊敬、仰慕。面對復雜的感情問題,他們三人開始了一場奇特的“談判”:先在楊家談了兩天,然后沈劍龍把瞿秋白、楊之華接到他家去談,各自推心置腹,互訴衷腸,又談了兩天。楊之華的妹妹楊之英回憶:“我那時很小,我就在外面聽,他們一個晚上沒有睡覺,他們講得很投入的,也講得很好,一點也沒有生氣,不是為離婚了,結婚了,大家鬧得不得了,他們像朋友一樣很講的拢。”


談判結果令人愉悅,1924年11月27日在上海《民國日報》頭版廣告欄里,公開發表三則啟事,原文如下:


楊之華沈劍龍啟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脫離戀愛的關系。


瞿秋白楊之華啟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結合戀愛的關系。


沈劍龍瞿秋白啟事: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我們正式結合朋友的關系。


于是,瞿、楊在上海舉行了結婚儀式,沈劍龍親臨祝賀。從此,瞿秋白和沈劍龍也成了好友,經常書信來往,寫詩唱和。更有意思的是,沈劍龍送給瞿秋白一張六寸照片——沈劍龍剃光了頭,身穿袈裟,手捧一束鮮花,照片上寫著“鮮花獻佛”四個字,意即他不配楊之華,他把她獻給瞿秋白。


后來的資料里,多提及沈劍龍和楊之華感情早就出現了問題,沈是個花花公子,并且出軌在先,不過,這位被設定為負心漢的沈劍龍,鄭超麟卻回憶楊之華自己對他說:“劍龍為人高貴,優雅,她自慚庸俗,配不上他。”這也許也是真話,沈劍龍要是不如此,也許也做不到這樣豁達。


不管怎樣,這樣的例子畢竟太少,隨處可見的是怨偶。蔣碧薇和徐悲鴻為了離婚訴諸法律,作證律師是大名鼎鼎的沈鈞儒。蔣碧薇獲得了一雙兒女的撫養權,并從徐悲鴻那兒得到了100萬的贍養費和100幅畫,徐悲鴻后來還將油畫《琴課》送給了蔣碧薇,此畫作于法國,畫的是蔣碧薇在巴黎練習小提琴的情景,是蔣碧薇特別喜歡的一幅畫。這對畫家來說顯然是一個大損失,徐悲鴻后來的夫人廖靜文在徐悲鴻傳記《徐悲鴻一生》中念念不忘,認為正是這一份離婚協議書上的苛刻條件,讓徐悲鴻不停畫畫,從而損害了身體,盛年早逝。不過,蔣碧薇也并不是勝利者,他們的大兒子伯陽,中學尚未畢業,還未及16歲就棄家從軍;女兒麗麗大學沒上多久就離家出走,到臺灣后,蔣碧薇更是和張道藩分手,在臺孤寂一人,終老此生。


損失點錢還是小事,為了離婚把命都賠掉,就實在太慘烈了。蔣夢麟先生就是這樣的一個悲劇人物。蔣夢麟原名夢熊,字兆賢,號孟鄰,是著名的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他博古通今,學貫中西,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及教育學博士學位,任北京大學代理校長、校長達17年之久,任國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部長、行政院秘書長,出任過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任。傅斯年曾經評價他,“學問比不上孑民(蔡元培)先生,辦事卻比蔡先生高明”。臺灣《中央日報》在他逝世后指出:“孟鄰先生去世了,他留給我們的不僅是哀思,更是一個典范,一個現代中國人的典范。”不過,這位辦事高明的蔣夢麟先生卻在他的第三任婚姻上犯了糊涂。


其實在這次婚姻之前,蔣夢麟就已經在結婚這件事上吃過大虧。蔣夢麟與原配孫玉書離異算不上轟動全國的新聞,但他迎娶第二任太太陶曾谷,則惹了大麻煩。蔣夢麟和高仁山是莫逆之交,陶曾谷是高仁山的遺孀。高仁山先后執教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是北大教育系的創立者。1928年,由于政治嫌疑,高仁山被奉系軍閥戕殺于天橋刑場。高仁山遇害之后,蔣夢麟同情陶曾谷的凄涼處境,對她呵護有加,照顧備至。不久,蔣夢麟出任國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部長,陶曾谷成為他的秘書。日久生情,二人墜入愛河。蔣夢麟宣布要同陶曾谷結婚,他向親朋好友宣稱,之所以要和陶曾谷結合,完全是為了盡朋友之間的義務,這一說辭成為當時知識界的一大笑談。據說,胡適夫人江冬秀就一直反對胡適為蔣夢麟、陶曾谷證婚,到了結婚當天還把大門鎖上,不讓胡適去參加婚禮。胡適最終只能跳窗“脫逃”,成其美事。蔣夢麟與陶曾谷結婚后,夫妻感情倒是相當和諧,婚姻生活也算美滿。不過由于陶曾谷在為人處事上存在一些欠缺,這段婚姻并沒有給蔣夢麟帶來多少幫助。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944年北京大學“倒蔣迎胡”,反對蔣夢麟繼續担任校長。抗戰時期,北京大學內遷,與清華、南開共同組建西南聯合大學,作為聯大常委的蔣夢麟雖然盡心盡力,但是依然對北京大學寄予厚望,希圖在抗戰勝利后重新復興北大,振興中國的文化教育事業。然而正當他躊躇滿志,準備在復校的北大大展宏圖時,北京大學卻出現了一股反對他繼任北大校長的勢力,包括他的老友傅斯年、周炳琳等一些知名教授。這些人反對蔣夢麟,固然是因為他以行政院秘書長兼任北大校長與當時大學校長不得兼任政府官員的規定不符,但是據知情人講“他的夫人與多位談不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傅斯年也承認蔣夢麟“與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總是陶曾谷女士的‘貢獻’”。因為妻子的緣故使自己的抱負不能施展,這不能不說是蔣夢麟的一大遺憾。


1958年陶曾谷去世后,蔣夢麟與女兒女婿一家生活在一起。然而,正如陶曾谷逝世前對其表親所說的:“夢麟的身體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后,他一定會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長時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幫他找一個合適的對象!”起初兩年,雖有不少人說媒,蔣夢麟卻不為所動,然而在1960年臺灣圓山飯店的一次宴會上,蔣夢麟初見徐賢樂,就著了魔,繳了械。


徐賢樂(1908~2006),江蘇無錫人,曾祖父徐壽(1818~1884)是晚清著名的科學家。父親徐家保(1867~1922),在張之洞督兩湖時期,受聘為湖北兩湖書院、經心書院的總教習、教習,江漢書院提調(兼課天文、地理、兵法、算學);1883~1885年間,曾任上海格致書院董事;民國初年任廣東石井機器局總辦,北洋政府陸軍部技士。徐家保共有五子四女,徐賢樂是幺女,在家中備受寵愛,據她晚年的忘年之友鐘幼筠的回憶說:“記得有一次我陪她去公保看病,那里的護士小姐們都認識她,并逗她開心說:‘奶奶,當年您一定是一位美女。’這時她會露出得意的笑容,客氣地回答:‘哪里,哪里。’但私底下她感嘆地告訴我,確實當年讀大學時候同學都叫她校花,大學畢業到外交部上班,變成部花,來到臺灣在中央信托局上班成了局花,現在人老了,什么都不是了。”她一直追求者甚眾,后來嫁給了楊杰。結婚7個月后,兩個人便因為金錢問題,以離婚收場。徐賢樂認識蔣夢麟時,她雖已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


蔣夢麟在寫給徐女士的第一封情書里面就有:“在我見過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動的人……”認識三四個月之后,蔣夢麟對徐賢樂已難舍難分了,蔣夢麟還曾經用金邊皺紋水色紙書寫五代艷詞高手顧瓊的一闕《訴衷情》:“永夜拋人何處去?絕來音,香閣掩,眉斂月將沉,爭忍不相尋?怨孤衾。換我心,為你心,始知相憶深。”他特別注明“敬獻給夢中的你”,傾慕之情溢至言詞之外,“老房子著火”,當如是。


蔣夢麟的朋友們非常著急,老友胡適一直站在蔣夢麟這邊,這一次,他也投了反對票。胡適住在醫院,就寫信勸說蔣夢麟:“她(徐賢樂)在這十七八年里對待許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財產管理權”,結婚后則鬧得男家“一文不名,六親不上門”。蔣夢麟只要稍微冷靜一點,便知道胡適所言不假,因為他倆剛剛相愛一段時間,徐賢樂便向蔣夢麟開口要20萬,蔣夢麟只給了8萬,其中6萬是買訂婚戒指,2萬是做衣裳,徐賢樂便對此很不滿意。


胡適知道,以蔣夢麟的脾氣,也許還是聽不進去,他便為蔣夢麟支著兒:“我萬分誠懇地勸你愛惜你的余年,決心放棄續弦的事,放棄你已付出的大款,換取五年十年的精神上的安寧,留這余年‘為國家再做五年的積極工作’。這是上策。萬不得已,至少還有中策:暫緩結婚日期,求得十天半個月的平心考慮的時間。然后在結婚之前,請律師給你辦好遺囑,將你的財產明白分配:留一股為后妻之用——最后必須留一股作為‘蔣夢麟信托金’(Trust fund),在你生前歸‘信托金董事’執掌,專用其利息為你一人的生活補助之用,無論何人不得過問;你身后,信托金由信托金董事多數全權處分。你若能如此處分財產,某小姐必定不肯嫁你了,故中策的效果也許可以同于上策。”胡適還寫道:“我也知道(寫信勸阻)太晚了,但我昨晚細細想過,今天又細細想過:我對我的50年老友有最后忠告的責任。我是你和曾谷的證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寫這封信……你我的50年友誼使我覺得我不需為這封信道歉了。我只盼望此信能達到你一個人的眼里。你知道我是最愛敬你的。”


胡博士啰唆了一堆,張群、陳誠等蔣夢麟的政界朋友也是紛紛表達了對婚事的異議。時任“副總統”的陳誠直截了當地告訴蔣夢麟:“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宋美齡)——第一夫人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么我們以后不能見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蔣夢麟猶豫了,1961年7月11日,蔣夢麟去看望胡適,一進病房他說:“孩子不聽話,醫生要你住在城里,你不聽醫生的話,又搬回南港了。你給我的信,我已聽了你的話了。現在我說的話,你也要聽了?”蔣夢麟對胡適信誓旦旦,說自己會取消婚禮,然而一個星期之后,胡適知道了一個消息,蔣夢麟居然舉行婚禮了!


7月18日中午,蔣夢麟與徐賢樂的婚禮在臺北舉行,證婚人、介紹人一應俱全。蔣夢麟在婚禮上表現得異常興奮,他高興地向老朋友表示,自己專門到醫院作過體格檢查,一切正常,絕對不會害人。


7月26日,蔣夢麟又去看胡適,胡適見大勢已去,便只得向他道賀。蔣夢麟告訴胡適,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幾天還要將她帶來看望胡適:“人家說她看上我的錢,其實她的錢比我的多。” 8月6日,蔣夢麟果真帶著徐賢樂來看胡適,來時坐在冷氣機的一邊,因為怕冷,立即轉到另一邊去。蔣夢麟走后,胡適對護士說:“到底夢麟年紀大了。我還不怕冷風,也吃冷冰,用冷水洗面的。他不行了。”


1962年年底,蔣夢麟不小心傷了腳住院治療,住院未久,徐賢樂便心生不滿,于1963年1月19日借口回家做年糕,將自己原在蔣家的戶口遷了出去,并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來在“中央信托局”的宿舍。蔣夢麟傷愈出院,徐賢樂已經不知去向。


徐賢樂的所作所為令蔣夢麟再也不能容忍。1963年1月23日,他委托婚禮的證婚人、臺灣有名的大律師端木愷致信徐賢樂,表示“由于兩人的生活習慣、思想志趣無一相同,相處愈久,隔閡愈深,此次折骨就醫,彼此意見更多不合”,經多日考慮后“決定分居”,但是可以每月給徐賢樂新臺幣3000元。這一提議遭到了徐賢樂的拒絕。2月8日,蔣夢麟再經端木愷發出第二封信,指責徐賢樂擅自領去其應得之利息、股息。4月10日,蔣夢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臺北地方法院正式請求離婚,繼而又專門舉行記者招待會。


此時的蔣夢麟已是風燭殘年,腿傷未愈,體質孱弱,接受媒體采訪時,他當場老淚縱橫:“我堅決要和徐女士離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我已是望百之年的老人了,在社會上做了幾十年的事,也不是小孩子,豈會這么容易受人挑撥?”“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后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此時胡適已經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在經過親友調處不諧之后,才毅然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以求法律的保障。”


對于蔣夢麟的這些做法,徐賢樂也不甘示弱。她以“我與蔣夢麟”為題不斷在報刊上發表文字,否認她與蔣夢麟已經構成了離婚的條件。徐賢樂的反訴條理清明,也不能不算離婚官司中的好文章。尤其對“侵瀆先室”的反駁,列舉出蔣先生當年婚中戀慕陶女士,與原配夫人分居,后陶女士下嫁原告,“故原告此所謂‘先室’究指何人,已滋異議”。對于蔣在離婚書中說“指責她趁著蔣開刀之際把存折、股票、土地過戶”,她的回答也算工整,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小兒女撒嬌之態:“當初你說的,你的東西都歸了我,所以我今天做的無非是照著你的意愿做罷了。”


1964年1月23日,這場曠日持久、轟動臺灣島的離婚官司,最終經人調解而息訟,蔣徐二人協議離婚,由蔣支付給徐贍養費50萬元。塵埃落定后僅僅半年,6月19日,蔣夢麟便因肝癌病逝,終年78歲。


❶ 瞿獨伊,《我的好爸爸瞿秋白》,《人民文摘》,2011年第4期。

❷ 楊之英口述。



內容簡介

曾經有一個時代,男子善于妙手著文章,女子也會白描世態炎涼,他們和愛人白日攜手游冶,夜里把盞到霧重月斜。離家去國,綿長歲月在壯闊山河里游走,是為民國。


在這山河歲月中,林徽因是如何成為“女神”和“婦女公敵”的?金岳霖真的是“癡情男二號”嗎?沈從文和丁玲究竟有怎樣的愛恨情仇?胡適真的是“妻管嚴”嗎?張愛玲的夢想是什么?還有還有,你知道嗎?連魯迅和郁達夫也曾經和我們一樣,拼命做房奴!


民國的姑娘好追嗎?戀愛怎么談?征婚啟事怎么寫?離婚官司怎么打?民國的房子好買嗎?首付怎么付?可以貸款嗎?適合投資嗎?民國的點心好吃嗎?民國的北漂好做嗎?民國的自由行好玩嗎?旅途中會有什么奇遇?一本《山河小歲月》,全部告訴你。


還有梁啟超、林長民、章太炎、李叔同、徐志摩、張大千、張伯駒、潘素、冰心、林風眠、胡也頻、蕭紅、吳宓、趙元任、卡之琳、費孝通、毛彥文、徐悲鴻、錢鐘書、蘇曼殊、曹禺、袁克文、呂恩……本書以另一種生動、有趣的視覺,描述這些民國著名男女們的生活往事。


 


楚塵文化 2015-08-23 08: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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