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筠: 人性•文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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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作者在2012年在香港書展上的講話)

當前的中國的現實是:彌漫性的腐敗從官場已經滲入各個領域,包括本該是凈土的教育、文化領域;行業失范,食品、藥品都可以下毒;各種傷天害理之事,乃至荒誕劇層出不窮。人人哀嘆:道德滑坡,人心不古。中國人錢袋鼓起來而精神趨于空虛。面對這種情況,人們提出了各種診斷,開出各種藥方。爭論了一百年的東西文化優劣之論又興起,出現了“國學熱”。另一種極端是懷念過去閉關鎖國,在物資極端貧乏中的絕對平均主義,在幻覺中想象似乎中國曾經有過人心樸實的一片凈土。


關于這個問題,本人自本世紀以來發表過一系列文章,如“方孝孺與布魯諾”、“重建精神的家園”、“文化與制度:雞與蛋的關系?”,以及有關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一些論述。今天在這個基礎上,再作進一步的論述。過去已經寫過的,盡量不重復,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讀,但是有些重復是難免的。


(一)人性

1. 人性雙重論:義利之辨


性善、性惡是中外哲學、宗教的出發點,也是分歧很大的問題。本人是人性雙重論者,這是出于自己的經驗和觀察,不是來自哪一個學派或教派。“人之初”,就帶著兩種因素。《三字經》的第二句“性相近,習相遠”,非常精辟。在不同的環境和教養中,人可以發展善的一面,也可以發展惡的一面。在儒家的學說中就是“義”“利”之辨。荀子被認為是主張“性惡”的。但似乎并非如此。他有些話明顯是人性雙重論,例如:


“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雖桀紂不能去民之好義;然而能使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


這里說得很明白,就是人性善惡兩面互相克服的問題。


2. 人之所以為人的特點


什么是人的最基本的先天的本性?第一是生存,第二是延續后代。所謂“食、色,性也。”不過這是動物的共性,是作為人的必要條件,不是充足條件。人之異于禽獸者,主要是有思想,而且不斷進化,從此演化為萬物之靈,所謂“靈”就代表精神。派生出羞恥之心、善惡是非觀念、美丑標準、發明創造的能力,等等……離動物越來越遠,成為萬物的支配者,脫離野蠻原始狀態走向文明社會。與其它動物相比,在各種器官中大腦最發達。


這里舉一段我個人的經歷。1949年以后“思想改造”,從學社會發展史開始,樹立勞動創造世界的觀念。猴子為什么變人?因為前肢發展為手,可以勞動,制造工具。從這里引申開去,只承認體力勞動,而把腦力勞動歸入剝削,狠批孟子“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到“文革”時達到極致。在上世紀59、60年代“大躍進”造成的饑荒時期,我們在北京,幸免于餓死,但是也有挨餓浮腫的經歷。肚里沒有油水,總想吃肉而不可得。在此期間我正好讀到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中提到,肉食大大促進了人的腦髓的發展,他說,“如果不吃肉,人是不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的”。還有發明火,吃熟肉,縮短了消化過程,更利于大腦吸收蛋白,促使人類進化。在另一篇文章中他提到東半球的人比西半球的人進化得早,是因為更早有畜牧業,以乳肉為主,而西半球的人還是以植物為主要食料,所以腦子比西半球的人小。我對這點印象極深。因為這是與我們自49年以來所受的基本政治教育相違背的。同時也心中比較舒坦,因為我那時常常想吃肉(葷菜),自己覺得很慚愧,這段話似乎使我這種欲望取得了合法性。那個荒唐歲月,連吃肉也要從革命導師那里找到依據(!)總之,不管恩格斯怎么說,人大腦發達,從而有思想,是有別于動物的特點,這大概是不會錯的。實際上,手的勞動也要受大腦的支配。


人與生俱來的本性:


1. 首先是要自由。從觀察嬰兒對捆綁的掙扎到古今中外以監獄(剝奪人身自由)為懲罚,說明愛自由是天性。但這也是動物的共性,把鳥獸關在籠子里,也不樂意。所以人之有別于禽獸的自由首先就是思想自由,是精神層面的自由。正是思想的自由馳騁,使人類脫離野蠻狀態,創造出燦爛輝煌的文明。


2. 利己和占有欲。從觀察嬰兒就可以看到,智力正常的嬰兒對自己喜愛的東西,都是抓住不放的。所謂“孔融讓梨”當然是后天教出來的。儒家把欲利當做“惡”,其實不一定。這本身是中性的,沒有善惡之分。但是用什么手段達到這一目的,就有區別。界限就在是否為利己而損人。因此,才需要定出許多規則來,劃定不損人的界限。社會越復雜,規則也越復雜。否則,人類社會就永遠停留于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野蠻狀態。這就是儒家所謂的“義”“利”之辨。也就是荀子所說“欲利”與“好義”,誰克服誰。


3. 好奇:對不知道的宇宙萬物探索的興趣:發展成為科學、哲學,智力的開發。這種探索的動力也包括改善自身處境,尋求對苦難的解決之道。


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這些天性在不同的環境下有的受壓抑,有的發展,向不同的方向延伸到很遠。逐漸形成不同群體的個性。


(二)文化:有上百種定義。

這里只從一般常識來講,不作學理上的探討。總的說來,文化是后天形成的。


1. 共性:


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從古代走到現代的共同的方向。這是大文化,是全人類共同的:除了物質層面外,自由、公平、人道、和平、去惡向善,都是共同追求的目標,各種宗教都包含這一目標。各民族、各地區有先后之分,各自的經過的道路可能不同,但是大的潮流是一致的。


周有光老先生說,他不信哪一種宗教,但是信仰人類發展的共同規律,這也是一種信仰。


由此形成的倫理道德觀(現在叫“價值觀”),抽象來說,基本上是普適的。如果有差別,也是大同小異。勇敢對怯懦、誠實對狡詐、守信對背信、仁厚對殘忍、見義勇為對見死不救……。從抽象意義來講,各種宗教、民族的善惡標準都無不同,但是在具體表現形式與側重點上,隨地域與時代而異。對于個人修養的道德觀,大多數來自克服動物的本能,使之服從于一定的規范,歸根結底是避免自己的欲望損害他人的利益。這是第一層,可以稱之為“大文化”。


2. 特性


我們現在提到的“文化差異”,大多數是指第二層次的:語言、文學、藝術、審美、生活習慣、風俗、禮儀……不同地域的各群體、民族從歷史上長期形成各自的傳統和特色,駁雜斑斕,可能互相影響,互相滲透,但不可能也不必求得一致。正因為其不同,才使人類文化如此豐富多彩,世界如此有趣。實際上我們現在講傳統,講特色,最多的內容是這個層面的。


當然有些是與社會發展階段有關的陋習,隨著社會進步而自覺或被迫改革。(例如中國的婦女纏足、古羅馬斗獸、近來廢除西班牙斗牛也提上日程)。還有以取笑或貶低某種弱勢群體的藝術(如殘疾人、某個種族或職業),等等。這些隨著社會向著人道主義文明的發展,逐漸受到淘汰。

(三)制度與政治文化


歸根結底,現在中國人糾纏不清的中西文化問題,實際上是制度文化。當前,官方把發展文化提上優先日程,高調唱響“主旋律”,要以政權的力量建設“核心價值觀”,國家財政投鉅資支持主流文化產業,并且努力“走出去”以加強“軟實力”,這一切都是為了與西方抗衡。


實際上,這是以文化問題掩蓋了制度問題。一個民族或群體在某一種制度長期統治下、熏陶下形成的思維方式、行為模式可以成為一種“文化”,或稱之為“民族特色”;反過來,這種文化慣性又可以影響制度,或阻礙制度的革新。許多民間諺語,也是長期制度造成的,例如“禍從口出”,是中國人長期在言論受到鉗制的制度下通過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在言論自由的國家就不會有這種諺語;例如“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就不會在公民社會流行。


中國的農耕文明和與之配套的皇權專制時間最長,在兩千年中形成一套思維習慣,精英和草民都有共同之處。例如等級觀念、重人治、輕法治,重官權、輕民權,重家世、輕個人奮斗;熟人社會形成的親疏遠近的觀念導致對公益的冷漠;把自己的命運托付給明君、青天,而不是自己維權,等等。


關于對自由的追求。有人說這只是少數精英的追求,中國普通老百姓不太在乎自由,更在乎生存,安居樂業。這只是天性受到長期的壓抑的結果。其實安居樂業本身就包含自由。如果沒有創業、居住、遷徙的自由,如何做到?同為中國人的香港和臺灣的居民為什么表現出比內地人更在乎自由?改革開放三十年以后的今天的內地居民肯定比閉關鎖國時期對自由的要求更高,實際上相對說來也享有更多的自由。所以有許多看起來是“文化特色”,實際上是階段性的,是某一特定時段內的制度造成的。對社會發展來說,在某一個時期文化是第一位的,在另一個時期,制度是第一位的。我在《制度與文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文中已詳細論證。

關于制度文化,這里提出兩點大的概念:


1. 政府和國家觀念:


1)西方中世紀以前的“君權神授”和我國的“真命天子”“奉天承運”“打江山、坐江山”觀念:政權基本上是武力打下來,假托神授,以取得合法。神授不僅是給一個人,而是給一個家族,所以祖輩打江山,子孫坐江山,直到被另一撥人用武力推翻。在這種制度下,國君有生殺予奪之權。


2)現代的統治權民授的觀念。從古代到現代經歷了曲折的過程,不必詳述。到十七世紀約翰•洛克集大成提出《政府論》,是現代國家的理論基礎。根據這一理論的邏輯:自然人本無政府,自然資源可以隨便取,但是加入了自己的勞動,就成為私有財產。由于需要保護財產,才推舉出一個或一些人管理,讓渡出司法權。所以管理者(即后來的政府)最主要的職責是保護個人的私有財產。父子是自然關系,所以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因而子女可以繼承財產。但是統治權力(power)不能繼承,一個君主死了,就應由民眾重選。被推舉出來實行管理的人沒有時間從事生產,所以人們公攤一些錢物給他們以為補償,這就形成納稅制度。


以上兩種不同的制度文化,對“誰養活誰”的看法是相反的。


過去的觀念是“食君之祿”,現代的觀念是由納稅人供養。納稅人是主人,所以必須監督錢是怎么花的。“無代表,不納稅”。不過中國過去也有過“爾奉爾祿,民脂民膏”之說。也是一種朦朧的覺悟。如果明確了誰養活誰的問題,足以顛覆整個忠君的倫理道德觀。


3)第三種國家觀念是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闡述的,而為前蘇聯和一批自稱社會主義的國家所實踐:國家是階級專政的工具。所謂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不承認人人“平等”的觀念。一個階級有千百萬人,如何實行統治?通過政黨,這個政黨實際上也不是那個階級選出來的,是自己組織起來自稱代表那個階級的。但是實際上政黨人數也太多,只能通過少數領袖實行統治,最后高度集中到一個人。中國“文革”時發展到全面專政,以林彪的名義提出“政權就是鎮壓之權”。這是從第一種政權的觀念發展而來,權力集中達到登峰造極。為了把自己的觀念合理化,這種理論硬把第二種政體也說成是“專政”,說一切國家都是階級專政。其結果就是徹底否定了法律的權威性。


2. 法治還是人治


1)人治:中外古代王朝都有人治的觀念:百姓的幸福取決于“明君”、“昏君”還是“暴君”,或者掌權的宰相。不過人治的觀念在中國最長久、最發達,形成一種傳統文化。這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最成系統,其依據就是“以德治國”。孔子的理想:掌握統治權的“君子”和道德高尚的“君子”是合二為一的。他們應該以身作則,樹立一種風氣,然后“小人”風從。但是幾千年從來沒有做到過,權力與道德從來沒有統一過,因為孔夫子沒有想到權力缺乏監督是一定會腐敗的。事實上,歷代帝王基本上是以法家為里,儒家為表。毛澤東一語道破:百代都行秦法制。


人治在特定條件下可能效率比較高。例如俄羅斯的彼得大帝,以一人之力厲行改革,奠定了俄羅斯的工業化,確實很了不起。但是他采取的是專制的手段,誰反對改革就流放,或處死,沒有改變制度,連農奴都沒有解放。結果人亡政息,他兒子繼任后,很多改革措施都被廢除。還有一種情況是同一個統治者,起初很英明,時間長了,永遠聽不到不同意見,長期享受特權,必然走向腐化。


在農業社會、等級制度下,百姓可以“認命”,宣傳知足常樂,樂天知命,可能還有一定效果。現在一個靠權勢攫取大量社會財富的人,一面炫耀自己滿身名牌,一面提議給每個老百姓建立道德檔案,要求大家學雷鋒。只能成為諷刺。


2)法治:其理論的依據是,對政府的權力必須限制和監督,絕對的專制,絕對導致腐敗,到現在還沒有例外。歐洲從十三世紀《大憲章》形成的憲政的觀念:最高權威是憲法,而不是哪一個人。然后根據憲法原則,立各種具體的法律,對任何具體的事件都以有關的法律為準。如何實施?于是設計出一整套制度來,這就是民主制度。


在高度工業化、復雜的市場經濟、激烈競爭時代,只能靠剛性的法治,不可能靠感化、靠道德教育。不讓毒膠囊制造者傾家蕩產,道德高尚的藥商就只好破產。所以當前在中國以大力宣揚文化、回歸傳統道德來應對惡性的社會問題,有的人是出于無知或天真,有的人則是有意掩蓋法治的缺失,逃避制度的責任。


3. 當前中國是制度問題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看在什么特定的階段。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是有了新的制度,需要大力突破舊的文化勢力、思維習慣;而當前中國表現出來的是道德滑坡,實際是制度問題,是法治缺乏的問題。現在的關鍵是需要突破制度,建立健全的法治,使一個社會多數好人得好報,而不是相反。在保證好人有好報的環境中,人們自然會形成行善的習慣。誠然,比起成熟的民主國家,中國人在文化上、觀念上還有許多不成熟之處,有些舊文化、舊觀念是十分頑強的,有了某種好的制度,還需要長期的教育和鍥而不舍的推動,有時還要用強制手段,才能逐步實現。(例如美國反對種族歧視從立法到真正得到落實經過了一百年,期間還經過了聯邦政府派兵到州里強制推行法院廢除種族隔離的判決)。所以百年前孫中山提出“訓政”。但是一是要真的向這個方向“訓練”,二是要在游泳中學游泳。若是整個環境背道而馳,再過一百年也“訓”不出來。


澄清幾個當前流行的說法:


—— “用東方文化挽救所謂‘西化’的種種弊病”。這個問題我在《重建精神家園》一文中已經闡明:所謂西方重物質、東方重精神;西方縱欲、東方禁欲;西方重爭斗,東方重和諧……等等,只要正視歷史事實,根本站不住腳。古圣先賢著作里寫的,不等于實踐中已經做到,相反,正因為現實情況相反,才需要大聲疾呼予以糾正。(周恩來曾對外國記者說:你們看我們的報紙大力宣傳什么,正是我們缺什么。)人們往往向往古代淳樸的民風,認為現在物欲橫流都是市場經濟之過。這就像懷念童年時期多么天真純潔,長大后變得世故、復雜,生出許多煩惱。不論那個古代是否真的那么美好,反正是回不去了。連孔夫子向往他心目中的理想的“三代”,也回不去,何況我們所處的現代世界?所以唯一的出路是向著現代文明:自由、平權、法治、人道努力。


——“中國是所有文明古國中唯一沒有淪為殖民地而延續至今的國家,所以說明中國古老的傳統文化特別優越而堅韌,因此無需改變。”


此說似是而非。首先“中國”指什么?如果是以漢族為主的中原,那么從“五胡亂華”到元朝、清朝,已經被“殖民”多次了。至少“元朝”應該算是亡于蒙古族,清朝算是亡于滿族。否則為什么以岳飛、秦檜辨忠奸;為什么吳三桂、錢謙益算賣國投降?如果不算“亡國”,為什么要抵抗,打得那么慘烈?為什么一定被歐洲白人占領才算殖民?誠然,征服中原的蒙古族和滿族在文化上都漢化了,典章制度也基本上采用中原皇朝的。(其實清朝已經改了許多)。那是因為,中原當時的農耕文明確實比游牧民族的先進、精致,漢族的語言、文化(也就是上述第二點的文化內涵)實在發達,皇朝統治的制度設計的確非常周到,便于統治。所以他們就采納。文化總是從高處向低處流的。但是當19世紀中期,古老的農耕文明遇到工業文明入侵時,就不堪一擊了。鴉片戰爭失敗沒有被英國全部占領,絕不是中國文化的勝利,是因為當時的世界形勢,英國不可能,也無意一家獨吞整個中國。假設——當然只是假設——中國在19世紀中葉像被蒙古或滿族征服一樣,被某個歐洲國家征服,漢族的文化顯然不可能把人家給同化了。當然也不可能完全被同化,例如印度文化至今還保留下來,但是在典章制度上肯定是先進的同化或改造落后的。


有一點常為國人所遺忘,或故意忽視,就是實際上中國在文化上開放的時期比封閉的時期長,所以漢文化并不是單向的“以夏化夷”,而是不斷融入和吸收了許多異族的文化,才有其生命力。最后一個階段就是19世紀中葉以后的西學東漸,才造就了今天的現代中國。沒有這種開放和融合——有時是以民族屈辱為代價——中華文化早已萎縮。


當前在“弘揚傳統文化”的潮流下,封建糟粕沉渣泛起。我已有文章指出在宣揚“婦德”、“孝道”的名義下,竟然“三從四德”、“二十四孝”以及奢靡的殯葬和豪華墳墓都在借尸還魂,而且和當下的官商腐敗結合起來,把百年前早已擯棄的惡俗陋習以及文化糟粕又撿回來,這才是中華文化的災難。

(四)妨礙文化繁榮的因素


1. 權力的強制和利用


“思想不能用錢買”,也不能用強權壓出來。大一統的政權和經濟發達的所謂“盛世”不一定產生優秀的文化,歷史上多次證實,國歷史上思想活躍、文化繁榮時期大多是亂世:春秋戰國、魏晉六朝、民國初年軍閥割據時期,等等。當然不一定非得亂世文化才發達。只不過中國的“盛世”往往是專制統治特別強,同時對文化思想控制比較嚴。別的國家并不一定如此。


某一種學說一旦變成官學,就是它的不幸,或被歪曲利用,或片面發展其某一缺陷:儒學被皇朝定于一尊、馬克思主義被利用來作為唯一的治國基礎、魯迅在一次大人物的“講話”中被捧上至高無上的位置而同時其最寶貴的反抗和批判精神被扼殺,都可以算作“死神之吻”。統治者要假借一種學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排斥其它學說,用權力來強制定于一尊,而且任意歪曲解釋其所利用的學說。


2. 高度實用主義、功利化。


《方孝孺與布魯諾》一文中提到中國人缺乏與現實無關的好奇心。中國人是多神教,對各種神仙也采取實用主義態度,給諸神也分了工,例如財神管發財、觀音管送子、龍王管下雨抗旱……等等。進了廟宇不是凈化靈魂而是賄賂菩薩。但是過去的文人還有田園的追求,在藝術上有浪漫的想象和創造的空間。現在的實用主義更加變本加厲。過去至少學生時代還有理想、幻想、浪漫情調。現在從幼兒園起就進入為一個世俗目標激烈競爭的絞肉機。創造力、想象力全被扼殺。


這個問題不限于中國。市場化到極致,會使文化低俗化。《廊橋遺夢》暢銷,但是人們只注意愛情與家庭責任的矛盾,沒有注意作者通過主人公對市場摧殘藝術以及人的退化進行的批判。我在“熱潮退去話廊橋”一文中說到這一點。


歐美國家過去中學必修拉丁文,后來取消了。(有些學校還作為選修課),至今還有不少老知識分子認為是一大失策,看似無用,但是與文化底蘊、思維邏輯有關。就像中國學生如果完全不讀古文、文言文,從實用觀點看,似乎也沒關系,但從文化傳承來看是大損失。一切以當前是否“有用”出發,近來又有理工科人士主張完全取消文科之論。這與“文革”中的“最高指示”一脈相承。甚至“文科有害論”也不是新的。大約因為學了文科就思想不安分起來,只要理工,人人變成某一專業的工具就天下太平了。實際上,理科也是要抽象思維的,所以只要工科即可。


今日更有網絡,還發展為微薄,進一步快餐化。在中國現有的媒體受控制的情況下,本人對于網絡和微博的積極作用給予高度評價。但是如果只有這方面一枝獨秀,就妨礙思想的深刻化。一切表達都語錄化,沒有耐心靜下來思考、反復論證,系統地考慮問題。本人一篇文章“中國知識分子對道統的承載和失落”的遭遇使我體會到快餐文化的威力。這篇文章是我對1949年以后的知識分子精神狀態何以至此多年思考的結果,從兩千年的傳統講起,結合各個歷史時期的背景,比較系統地解釋今天的現狀。但是忽然發現被不知哪位好事者只截取最后一段,并擅自加了一個“六十年怪現狀”的標題,在網上廣為流傳,前面的系統論述已經沒有人注意了。只看這一部分大概比較痛快,人們沒有耐心去探索歷史根源,做更深入的思考。 


(五)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人性、制度的異化


如前所述,當前中國內地相對而言,更緊迫的是制度問題,人權、自由、法治都在爭取中。但是在很多國家,包括香港地區,自由、法治的問題解決以后怎么辦?


1. 自由不受權力的壓制以后怎么辦?約翰•穆勒在《論自由》中談到自由的敵人除了強權之外,還有社會風氣的力量,人有一種不可抗拒的趨同的本能。這種社會風氣的力量甚至比強權還厲害。胡適在為“王小航先生文存序”一文中引王小航的話:要說真話,在“富貴不能淫……”三個條件之外還要加上一個更重要的條件,就是:“時髦不能動”,多少聰明人,不辭貧賤,不慕富貴,不怕權威,只不能打破這一個關頭,只怕人們笑他們“落伍”!只此不甘落伍的一個念頭,就可以叫他們努力學時髦而不肯說真話。


這段話先得我心。例如去年忽然大唱紅歌,全國風靡,從當政者到各單位領導到市井百姓,都是“自發的”,然而有是有組織的。除了重慶之外,沒有地方是強迫的。我問過許多單位的負責人,是否上面有指示,或有精神,都說沒有。許多人也不是甘心情愿,但不知一種什么力量使他們覺得必須追這股風。其中個人也沒有被強迫參加,既沒有“威武”,也與“富貴、貧賤”無關,但很少人敢不參加。


以上這個例子還可以說是與權力的慣性作用有關,有一種潛在的威力。但是另外一種時髦的力量,例如追求名牌可以達到瘋狂的地步。沒有了纏足、束腰,出現了整容,在身體各部位動刀子,有的比纏足還殘酷。這也是趨同。人人都沒有自信,要模仿一種模式。五官、身材尺寸都追求標準化,失去理性、也失去自由和獨立的人格。女孩子為一個名牌手提包賣身,男青年為一部時髦的“ipad”而賣腎(是真事)。沒有人強迫,都是自愿的。這多么可怕!


2. 市場與民主的異化


這種追隨時髦背后的推手是市場,包括合法的和非法的。科學與市場結合,原來是產生平等、自由的社會,造福人類。但是現在二者結合生產人們并不需要的東西,引得人們瘋狂追求,造成物質和精神的浪費。原來馬克思設想有一天,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人們只要用很少的時間生產出消費的需要,其余時間都去發揮自己的興趣,從事文化藝術創作。現在生產力早已達到這個程度,但是人的生活越來越緊張。如同“紅舞鞋”,不斷地轉,停不下來,不知伊于胡底。


當前喬布斯成為成功創業的英雄,我在上海《文匯報》上看到一篇文章“喬布斯給了我們毒蘋果”(江曉原、劉兵科學文化對話)頗受啟發。文章大意說喬布斯提供我們不需要的東西,強迫大家接受(ipad);把我們需要的東西抓到他自己手中(紙媒、書籍)。最后的結果是扼殺文化的多元化。這一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市場從最自由,變成無形的專制,也是一種異化。


隨著手段的日新月異,人性的貪婪更難得到遏制。已經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也面臨異化的可能。人們一直相信,因為人性惡所以民主有必要,因為人性善,所以民主有可能。民主是用性善的一面制定規則遏制性惡的一面,也就是荀子說的“以義克利”。到今天,現存的制度是否還有效?例如媒體原來的社會批判和社會良知的功能因搶奪市場、吸引眼球、討好廣告而趨炎附勢、阿世媚俗;議會斗爭以狹隘的黨派利益裹挾大眾的利益,等等,美、歐所面臨的問題深層次的也是制度文明面臨革新的問題。


2. 科學進步是造福還是禍害人類


二十世紀初已經有人提出:人類掌控自然的能力超過控制自己的能力,担心科學的發展對人類帶來災難。到原子彈的發明,又有有良知的科學家大聲疾呼提出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日益嚴重。


當前科學發展的兩大禍害:1)破壞環境;2)軍備競賽和戰爭。這很明顯,毋需多講。當然科學本身是中性的,主要還是掌握在人的手里。于是又回到原來的問題:人的趨利本能能否受“不損人”的界限的約束?什么樣的制度能“以義克利”?本文開頭所說人類共同的善惡是非標準,還產生出一種異類:


以群體名義顛覆個人之間的倫理道德


人類自從有了組織乃至國家之后,用于個人之間的道德規范在群體之間就不適用。以民族、國家、宗教、種族、階級、團體、黨派,以及革命的名義,可以殺人、放火、搶劫、欺詐而不以為惡。兩千年前莊子概括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特別精辟。為私人的利益而做的惡行、犯罪,以國家或者革命的名義就變成大善、正義、崇高。例如說謊是惡行,但是外交官為了國家利益就可以而且應該說謊。當前流行的諜戰小說和諜戰劇更是在一個“敵、我”的前提下對人之常情和倫理道德的顛覆。在某個時期,一個種族把另一種族視為非人類,心安理得地任意屠殺,如早期歐洲人之于印第安土著、美國的種族歧視、到希特勒以種族優劣的名義屠殺猶太人達到頂峰。在這方面,中國也不例外。由于近代以來,中國作為黃種人總是受白種人的壓迫,就自以為僅僅是受害者,其實在歷史上漢族對少數民族一向以“化外”之人對待,“壯士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到民國時期有些少數民族的名字還有犬字旁。


這種標準也有時代性、階段性。種族歧視在二戰后在人類的共同道德規范中列入了“惡”的范圍,達成了共識。又如19世紀中葉,英國可以堂而皇之向中國或其它國家出口鴉片,現在任何一個國家以任何名義都不能公開販毒。虐待俘虜問題,古代“坑降卒”幾十萬,或者把俘虜作為奴隸,現代有了保護俘虜的明文規定;戰爭中殺害平民,直到二戰中還是被認為不可避免的,雙方都有“地毯式轟炸”,現在雖然仍然有不少無辜平民在戰爭中被殺害,但是在國際準則上已經是非法的,不被允許的,只能說是“誤傷”。從這個意義上講,人類的“公德”是在進步。但是制造殺人武器,準備與其它國家作戰,還被認為是國家的“正當行為”,而且方興未艾,規模日新月異,不知拐點在何處。


一部世界史是人類自相殘殺的歷史。現在我們還沒有跨越這個階段。以“愛國”、“革命”、“信仰”以及其它種種群體的利益的名義殘害對手還有一定的道義的號召力。什么時候群體之間的道德標準和個人之間的一致起來,人類可望達到持久和平。但是留給人類的時間也不多了。



網載 2015-08-23 08: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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