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何謂公正?

>>>  當代歷史與思想  >>> 簡體     傳統

編者按:中國先賢說過類似這樣意思的話,民不患寡,而患不“公”。但究竟何謂公正?又如何實際可行地實踐公正?動力何在,阻力何在?《潛規則》與《血酬定律》的作者吳思先生對歷史有獨到的研究,他對公正的思考,或能對讀者有所啟發。

公正:自作自受,得付相稱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種公正標準是否公正,都可用“自作自受”衡量,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這是根。自由就是剔除了惡性付出的自付自得。
南方周末:“五四”時最響亮的一個口號,是民主與科學。1978年后到現在,可否說改革的目的,一是自由,一是公平,已不用摸著石頭過河?
吳思:公平是個組合,既公且平,大家都認賬。既然正了、公了,各方面的利益都照顧到了,自然平了。
南方周末:平是公的結果?公似乎不一定能平?
吳思:是的。有人問,市場經濟不公平嗎?為什么這么大的貧富差距?所以我盡量不用公平這個詞,有歧義。公是公正,平等是平等。平等又分機會平等和結果平等。機會平等屬于公正,結果平等則未必。
每個人得其所應得,付其所應付,就是公正、正義。有個詞特貼切:自作自受。一說自作自受,大家都服氣。印度的種姓制度,明明有人受歧視,只要說上輩子造孽了,這輩子當牛做馬也認賬。
這跟佛教的因果報應的說法相似,造孽就該遭報應。“自作自受”這個詞有貶義,不妨說“自付自得”: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種公正標準是否公正,都可用“自作自受”衡量,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這是根。
憑什么這是根?可以追溯到生命的根源。單細胞生物要活下去,總要付出,以獲得能量和營養,躲避危險,才能活。自作自受,怨不得別人。還要得付相稱,得不償失也活不下來。不遵從這套道理的生物,或死光了,或不能進化。這個道理就成為進化而來的公正觀,存活下來的動物都接受,反對者被進化淘汰了。
其實自由和公正的主體部分是重合的。公正是自作自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得付相稱。如果把自作自受的范圍縮小,剔除暴力欺詐,禁止作惡害人,那就是自由。自由就是剔除了惡性付出的自付自得。在這個范圍內,自己選擇,自己承担后果。前三十年改革為什么有成就?就是自由度提高了。但還不夠,應繼續提高。

繼承制與遺產稅: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遺產繼承的正當性,就是自付自得的跨代展開。但兒子是白得的,難免打個折扣。遺產稅應該征20%合理。政府拿走20%,是否用之于民,是另一個問題。
南方周末:從“自作自受”的公正觀出發,一個新秩序初立時,搞土地革命重分田地,或如商鞅廢井田開阡陌,這其中的公正怎么看?
吳思:自耕農是標準的“自作自受”。人跟土地直接發生關系,沒有其他人截留。一定生產力水平下,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大體有個比例。自耕農的得付比既普遍又單純,所有人都認賬。這是基礎得付比,可以作為各行業對比的基準。
井田制,耕九分替公家付出一分,相當于1/9稅率。憑什么1/9勞動白給你?如果土地是領主給的,可以看作庶人用勞動換取土地使用權。領主付出的不是自己的勞動,而是土地這種生產要素。這也是正當的,也是自付自得,多付多得。但土地付出的正當性,不像勞動或生命的付出那么直接,換算起來可能打折扣。馬克思就認為地主資本家是剝削階級,不承認生產資料所有者對價值創造的貢獻。現在則有“要素分配”的說法,承認勞動之外的生產要素的貢獻。
土地等生產要素又是怎么來的?貴族領主可以說,江山是我打的。地主可以說,土地是我攢錢買的。兩者還可以說,這是祖先傳下來的。繼承遺產也正當,前輩辛辛苦苦掙來、打來或買來,有權處置,包括傳給兒子。遺產繼承的正當性,就是自付自得的跨代展開。但兒子是白得的,難免打個折扣。按中國的標準,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每傳一代的平均折扣為20%。
所以,遺產稅應該征20%合理。政府拿走20%,是否用之于民,是另一個問題。
總之,對比自耕農制度,井田制的正當性要打折。第一個折扣,就是土地和勞動的交換,要討論交換的比例。從一比九,到五比五,再到九比一,多少才算合適?第二個折扣,地主的土地怎么來的?如果是繼承的,一傳再傳,世襲罔替,一代又一代永遠吃下去,是否正當?第三個折扣,從效率角度說,人們給自己干活,通常比給別人干活的效率高。自耕農無須對自己偷懶。
前兩個折扣是正義方面的損失,第三個折扣是收成方面的損失。我這里把井田制和租佃制混為一談,實際上,井田制下的貴族領主要保衛安全、維護等級秩序,同時索取勞役和兵役,比地主索取勞役地租或實物地租更加復雜,是一整套利益交換,且有強制性。
從井田制到租佃制,從有限的歷史記載看,直接動力是追求效率,不是追求公正。當然,拐個彎說追求公正也行,公正往往帶來效率。公正不是自付自得、得付相稱嗎?井田制里是集體勞動,有機會偷懶,“自得他付”,于是效率低。《呂氏春秋·審分》說:“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其遲也。”分了地,大包干,自作自受,效率就提高。
井田制之后是租佃制。佃戶租地主的土地,交50%的收成作為地租,不用監督勞動,農民也不會偷懶。這種制度在效率方面問題不大。但地主憑什么拿走那么多?辯護者說,這是自愿的,自作自受,市場行情如此,你不愿意當佃戶,后邊還有好幾個人爭佃呢。反對者說,勞動創造價值,地主吃租是不勞而獲。資本家還要投資,承担市場風險。土地是天生的,地主是寄生蟲。這是土改的正當性依據。辯護者說,土地不是天生的,需要投入、維護,不能沒主人。公地必定濫用、退化。總之,依靠勞動之外的生產要素過日子,容易引起正當性方面的爭論。但無論如何爭論,大家都默認一個原則:自付自得,得付相稱。
南方周末:君子之澤,五世而斬,這個比是怎么出來的?
吳思:不知道設計者怎么想的。五代后,按照遺傳學家的說法,祖先基因的濃度已經跟大街上的人差不多了。五代以后就沒特殊的血緣關系了。

法酬與血酬

從搶劫團伙的角度看,沖在前邊是勇,退在后邊是義,公平分配是仁。他們也講論功行賞。這是搶劫者內部的價值觀。
南方周末:中國的歷史往往是,一幫人打了天下,然后制定法規,確定稅率。這算不算公正?多少法酬合適?
吳思:這是兩個問題。第一,暴力集團確實付出了。打天下的人常說,我們有權如何如何。有理嗎?從“自作自受”的角度說,有理,問題是這理在多大范圍內管用?第二,稅率多少算合適?先說這個。
暴力最強者說了算,這是元規則,決定規則的規則。但暴力最強者并不能為所欲為。他制定規則時也追求利益最大化,怎樣最大化?討論最佳稅率,有個拉弗曲線,是拋物線形狀,最高點就是稅率最優點。假設稅率25%是最高點,如果收10%,還有潛力。如果收35%,稅收總額反而下降。因為很多公司破產。如果稅率百分之百,沒人干活,一分錢稅也收不來。所以,暴力最強者在制定稅率時,一定要考慮納稅人會不會破產、逃跑、反抗。被迫考慮生產者利益,調整稅率,尋找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一點。
南方周末:這種調整空間非常大,逃跑、反抗要各種條件。不讓納稅人逃走,既可以用優惠稅率,也可以用各種弱化對方或強制的辦法等。
吳思:對。可以調整各種條件,也可調整掠奪制度。像尋找最佳搶劫率一樣,尋找低成本高收益的掠奪制度。
比如滿清,入關前可以維持奴隸制,關東平原一片曠野,人煙稀少,逃亡很困難,逃了也不易活。進了關,遍地青紗帳,到處都是人,你知道他藏哪?當時也想維持奴隸制,結果遍地逃奴。怎么抓?抓住怎么辦?如果不殺他,還跑。殺他,等于把自己的牛羊抓回來了殺了。那就殺收留逃奴的人?他們都是納稅人,把他們殺了,皇帝的納稅人少了,皇帝與奴隸主受損。利害計算的結果是,奴隸制成本太高,對皇帝來說,維持奴隸制得不償失。奴隸制被迫解體。
從成本收益計算的角度看,奴隸制不行,井田制也不行;人民公社不行,自留地也不行,租佃制是地主調動勞動者積極性的最佳制度。尋找最佳制度是一個歷史過程,可能需要幾代甚至十幾代人。第一代人可能對新政策很滿意,覺得比過去好。但第二第三代就不滿了。第二代農民工對允許進城打工的政策不會再有感恩之情,更容易對歧視性待遇不滿。
南方周末:照利害計算來分析,大街上的搶劫者冒了生命風險,他的所得,是不是也符合公正原則?
吳思:符合。但要討論符合的范圍。咱們討論的是人類社會的公正觀,不是單說某個人、某個搶劫團伙。從搶劫者的個人角度說,冒險搶劫也是自付自得,問題在于被搶的那個人。我辛辛苦苦種了一年地,打了幾百斤糧食,讓你搶走了,你說你自付自得,那我的“自付自得”怎么辦?對我公正嗎?從全社會的角度看,搶劫是對公正的破壞。
從搶劫團伙的角度看,用《莊子》轉述盜跖的話說,盜亦有道。沖在前邊是勇,退在后邊是義,公平分配是仁。他們也講論功行賞。這是搶劫者內部的價值觀。把搶劫行為放到全社會的背景上評價,基礎就是不公正,甚至,搶劫集團內部越公正,搶劫的效率越高,整個社會所承受的不公正就越大。在這個背景上看,搶劫者的自作自受、得付相稱,在絕對值的意義上雖然是公正的,但在絕對值前邊要添正負號。更何況搶劫本身還有消耗,比如消耗30%,雙方只有付出、沒有收益,于是,搶劫的正當性,還要再降低30%。
南方周末:搶劫還要冒險,無論是正是負,總還有點正當性,有沒有什么都不付出,就把東西搶來的?
吳思:邏輯推理上有。貪官污吏的“高衙內”比較接近你說的這種人。他們的父輩還要辛苦巴結,還要有歪才,衙內橫行霸道,卻什么都不付。社會對他們的態度,在仇恨之外又多了一層輕蔑。

公正與否是主觀感受?

在信息自由流動的條件下,不同的參照系都冒出來競爭,最后會博弈出一套比較客觀的標準。
南方周末:假如城郊菜農每個月的賣菜收入2000塊錢,沒有農業稅,不少人覺得還不錯。去城里,有中學教師覺得,憑什么我一個月2000塊錢,公務員收個紅包上萬?他們又覺得很不公正。在多大程度上,公正是一種主觀感受?
吳思:得付相稱,有個得與付的比例關系。每個時代不一樣,不同的社會集團也不一樣。其他條件不變,技術水平越高,得付比越高。一定時期,人與自然的交往有個一般的生產力標準,很客觀。
對得付比是否滿意,要看參照系。農民過去種糧,現在種菜,投入跟過去差不多,但掙錢比過去多了,主觀感覺滿意。遠郊種糧的掙一萬,近郊種菜的掙三萬,得付比不同,但別人是近郊,遠郊人都掙一萬,他也認賬。
教師的得付比參照系一般怎樣選擇?一個是,以前教書掙多少錢?再一個是,選擇近似行業能掙多少錢?公務員算近似行業,是教師可能做的,不像把遠郊的地移到近郊來那么難。到近郊承包大棚,相當于考公務員,如果允許教師考公務員,沒考上,也不會覺得不公平。如果別人走后門進去的,教師就會覺得不公平。
沒紅包時,公務員一個科員的月薪大概是兩千多塊錢,科長平均月薪也就是三千左右,對教師來說,得付比差距不大,沒什么可羨慕的。
收紅包另是一筆賬,屬于受賄,以權謀私,有可能進監獄。還有個良心問題。羨慕紅包者應自問:第一,紅包是不是正當收入?第二,如果不正當,就不能光看見賊吃肉,看不見賊挨打。將來可能因這筆錢進監獄,你愿冒這個險?第三,如果這個人良心敏感,還要加上良心的代價等。
南方周末:是不是執政者可以靠某種力量重新設定參照系,改變社會各個階層的公平感?
吳思:問得好。得付比主要是由生產力水平決定。對公正的感覺就建立在這個客觀基礎上。但每個月掙兩千塊錢是否公正,主要取決于選擇的參照系。這就有很強的主觀色彩,容易改變。調整參照系,就可以調整公平感。憶苦思甜就屬于這種調整。
人們對某件事情是否公平的看法,除了選擇參照系之外,還取決于新信息的出現。比如說,2003年挖煤工人死亡率千分之四,愿意下井冒險的,可以多掙二千五百多塊錢。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可以走。這是關于生命的得付比,選擇者并不覺得不公平。但是,忽然有人說,千分之四的死亡率算錯了,光算礦難不行,還要算塵肺病。死于塵肺病的人比死于礦難的人更多。新信息一出現,當事人馬上就覺得不公平,要求補償,開胸驗肺也得補。
南方周末:跟全方位的博弈能力有關系?如果其他因素進來,比如,在信息自由流動時形成社會輿論壓力,公正的標準是不是又會變?
吳思:在信息自由流動的條件下,不同的參照系都冒出來競爭,最后會博弈出一套比較客觀的標準。


吳思 2012-01-30 22:13:44

[新一篇] 新土改的時間已經成熟

[舊一篇] 說“韓寒事件”:始于文藝,終于二逼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