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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晚年到康乃爾大學去探望史學大師 George Lincoln Burr 。
兩人聊了一整天,Burr 臨別有感而發,對胡適說,他年紀越大越覺得「toleranc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freedom」。
胡先生聽了低徊不已,遇到關鍵的大事體常說「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這句話是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跟胡適聊起,而胡適又引在自己文章里的。
我簡單歸結下他的意思,當然,胡先生口氣很溫和,我就直白一些了。
基本上,人類喜同而存異。喜歡和自己一樣的,不喜歡和自己不一樣的。沒問題。但許多人因為無法容忍這點子“不喜歡”,就要去鬧。
絕大多數多數人的暴政,都是假著“不容忍”這股氣來干的。
一切對異端、宗教自由、思想言論的壓迫殘害禁止,都源于此。
容忍的態度,就是承認求同存異,承認世界上可以有許多種不同的存在,承認“我們所主張并不絕對正確,更不能以此壓迫任何其他存在”。容忍他人是自由意志和行為的前提。大致如此。
胡適先生愈到晚年,愈顯溫和。有過著名的“不覺不自由,也就自由了”的言論。是極力反對一言堂、多數人暴政的。這算是一種覺今是而昨非,不斷修正自己年輕時意見的實事求是態度。當然,放我小時候的中學歷史書里(大概現在大陸的中學歷史書還是類似口吻吧?),就是“不徹底”、“不堅決”之類形容詞了。
胡適這話,不能被用字面單純解釋。要和「自由中國雜誌事件」聯繫起來看。
當時,由胡適任發行人,雷震和殷海光任主編,從大陸搬到臺灣去發行的「自由中國」,從1954年開始批評時政(教育制度和國民黨的救國團組織)(同年12月,國民黨開除雷震黨籍),到1957年,雜誌言論尺度愈來愈火爆,連續以15篇社論,正面挑戰國民黨的威權。
胡適寫的「容忍與自由」,是在1959年3月,我們先不說文章內容,先看局勢,1959年6月開始,自由中國開始帶頭反對蔣中正第三度競選連任總統(違憲),1960年,開始倡議組建反對黨。同年6月26日,正式組黨。
1960年9月4日,國民黨逮捕雷震。(以上歷史都是轉述而來,有興趣者,請自查)
用這樣的背景時空來看胡適的文字,可以發現,他的話是很模擬兩可的,是對自由中國雜誌社的雷震、殷海光等人說的?還是對國民黨說的?其實,兩種說法都能通。
他可以是勸雷震等人,不要冒進,畢竟,1958年,毛澤東才把四十五萬發炮彈打到金門去,臺海仍然在危急的戰爭狀態中,你才隔一年就在搞反對黨,又帶頭反對蔣介石連任,當然是犯的大不諱。
但,胡適這文章,細看,又像是說給蔣介石、蔣經國聽的,叫大家各退一步,有那種和事佬的味道在。(你們國民黨統治者,不容忍我們,我們國民,又豈能有自由的機會,無容忍,就無自由呀!)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不是公論,我的理由很簡單,還是根據當時的歷史記載。
一、首先,反對蔣介石連任,公開發文反對時,胡適是有參與連署的。那是1960年。
二、「容忍與自由」是前一年1959年3月發表。
換言之,若是胡適心志已變,變得退讓反動了,可為什麼隔一年還敢連署反對蔣介石?
三、雷震被捕後(以「包庇罪諜」罪名逮捕),胡適拼命營救,不成,還刻意留下三千字的日記,說明始末,並表明心跡。
而更重要的史實是,雷震入獄後,胡適心力交悴,1961年2月,就因心臟病多次入院醫治,再隔一年就溘然逝世了。
所以,胡適這篇「容忍與自由」,我個人的看法是,不能單從表面上來看,若放在歷史時空下去分析,當然能看出許多「微言大義」。坦白說,我更認為是勸國民黨退讓,請你們容忍,讓我們追求自由。
不信的話,請看我下面轉載的胡適原文。看我說的,對或不對?
另,在看胡適文字之前,我忍不住要罵上兩句。
韓寒去年寫出「臭名灼著」的「韓三篇」時,曾有人拿胡適的文字,和韓寒的「談革命、說民主、要自由」相比,比喻失當到叫人憤怒。為了讓大家明白胡適文字的高度,下面我特別轉載過來。兩相比較,當知韓寒文字(不管是誰代筆)之可恥可笑,而且其傳達思想之下作,對中華民族的未來,以及中國當今社會的阻礙,並大量污染了當下的年青人的觀念,對國民產生的識見侵擾危害,等等等等惡跡,究竟到了何等可怕的地步。
讀胡適文字,正可以對韓寒一類「偽自由主義者」的「假偽言論」,作清晰的高下之判!
容忍與自由 ⑴
● 胡適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會見我的母校康耐兒大學的史學大師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們談到英國文學大師阿克頓(Lord Acton)一生準備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沒有寫成他就死了。布爾先生那天談話很多,有一句話我至今沒有忘記。他說,"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爾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這句話我越想越覺得是一句不可磨滅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我十七歲的時候(一九O八)曾在《競業旬報》上發表幾條《無鬼叢話》,其中有一條是痛罵小說《西游記》和《封神榜》的,我說:《王制》有之⑵:"假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⑶,殺。"吾獨怪夫數千年來之排治權者,之以濟世明道自期者⑷,乃懵然⑸不之注意,惑世誣民之學說得以大行,遂舉我神州民族投諸極黑暗之世界!……
這是一個小孩子很不容忍的"衛道"態度。我在那時候已是一個無鬼論者、無神論者,所以發出那種摧除迷信的狂論,要實行《王制》的"假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的一條經典!
我在那時候當然沒有夢想到說這話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一九二三)會很熱心的給《西游記》作兩萬字的考證!我在那時候當然更沒有想到那個小孩子在二、二十年后還時時留心搜求可以考證《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時候也完全沒有想想《王制》那句話的歷史意義。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這樣的: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⑹,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⑺,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⑻,殺。假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以聽⑼。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沒有懂得這一段話的"誅"正是中國專制政體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學術、新信仰、新藝術的經典的根據。我在那時候抱著"破除迷信"的熱心,所以擁護那"四誅"之中的第四誅:"假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我當時完全沒有夢到第四誅的"假于鬼神……以疑眾"和第一誅的"執左道以亂政"的兩條罪名都可以用來摧殘宗教信仰的自由。我當時也完全沒有注意到鄭玄注里用了公輸般作"奇技異器"的例子⑽;更沒有注意到孔穎達《正義》里舉了"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的例子⑾來解釋"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故第二誅可以用來禁絕藝術創作的自由,也可以用來"殺"許多發明"奇技異器"的科學家。故第三誅可以用來摧殘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誅,要"殺"《西游記》《封神榜》的作者。那時候我當然沒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學教書時就有一些同樣"衛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誅,要"殺"我和我的朋友們。當年我要"殺"人,后來人要"殺"我,動機是一樣的:都只因為動了一點正義的火氣,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敘述五十年前主張"假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的故事,為的是要說明我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
我到今天還是一個無神論者,我不信有一個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靈魂不朽的說法。但我的無神論與共產黨的無神論有一點根本的不同。我能夠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夠容忍一切誠心信仰宗教的人。共產黨自己主張無神論,就要消滅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絕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態度了。
我自己總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絕大多數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這雅量,能容忍我的無神論,能容忍我這個不信神也不信靈魂不滅的人,能容忍我在國內和國外自由發表我的無神論的思想,從沒有人因此用石頭擲我,把我關在監獄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燒死。我在這個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與自由。我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對我的容忍度量是可愛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總覺得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誠心的諒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誠心的容忍并且敬重-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因為我年紀越大,我越覺得容忍的重要意義。若社會沒有這點容忍的氣度,我決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膽懷疑的自由,公開主張無神論的自由。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得,最稀有的態度。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個宗教團體總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錯的,必定是異端,邪教。一個政治團體總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張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見解必定是錯的,必定是敵人。
一切對異端的迫害,一切對"異己"的摧殘,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論的被壓迫,都由于這一點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心理。因為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試看歐洲的宗教革新運動的歷史。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約翰高爾文(John Calvin)等人起來革新宗教⑿,本來是因為他們不滿意于羅馬舊教的種種不容忍,種種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歐北歐勝利之后,新教的領袖們又都漸漸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許別人起來批評他們的新教條了。高爾文在日內瓦掌握了宗教大權,居然會把一個敢獨立思想,敢批評高爾文的教條的學者塞維圖斯(Servetus)定了"異端邪說"的罪名,把他用鐵鏈鎖在木樁上,堆起柴來,慢慢的活燒死。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事。
這個殉道者塞維圖斯的慘史⒀,最值得人們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運動原來的目標是要爭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爾文和他的信徒們居然會把一位獨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燒死呢?何以高爾文的門徒(后來繼任高爾文為日內瓦的宗教獨裁者)柏時(deBeze) 竟會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條"呢?
基本的原因還是那一點深信我自己是"不會錯的"的心理。像高爾文那樣虔誠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確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筆確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見還會錯嗎?他還有錯誤的可能嗎?在塞維圖斯被燒死之后,高爾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評。一五五四年,高爾文發表一篇文字為他自己辯護,他毫不遲疑的說:"嚴厲懲治邪說者的權威是無可疑的,因為這就是上帝自己說話。……這工作是為上帝的光榮戰斗。"
上帝自己說話,還會錯嗎?為上帝的光榮作戰,還會錯嗎?這一點"我不會錯"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沒有錯誤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見就是"正義",反對我的人當然都是"邪說"了。我的意見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對我的人的意見當然都是"魔鬼的教條"了。
這是宗教自由史給我們的教訓: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異己"的雅量,就不會承認"異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但因為不容忍的態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會錯"的心理習慣,所以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容易養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會問題的討論上,我們同樣的感覺到不容忍是常見的,而容忍總是很稀有的。我試舉一個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們在《新青年》雜志上開始提倡白話文學的運動,我曾從美國寄信給陳獨秀,我說: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決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獨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于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正宗之說,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余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
我當時看了就覺得這是很武斷的態度。現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還忘不了獨秀這一句話,我還覺得這種"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的態度是很不容忍的態度,是最容易引起別人的惡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對的。
我曾說過,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⒁:我們總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注釋:
⑴文章原刊于臺灣省出版的《自由中國》1959年3月14日第26卷第6期。已被選入《中國新文學大系》(1949—1976)《雜文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一版。
⑵《王制》:儒家經典《禮記》中的一篇。《禮記》是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論著的選集,共有《禮運》、《學記》、《樂記》、《大學》、《中庸》、《王制》等49篇。相傳是西漢戴勝所編纂。《王制》比較系統地記述了有關封侯、爵祿、朝覲、喪祭、巡狩、刑政、學校等典章制度,內容與實際的商周禮制不盡相符。
⑶假于鬼神時日卜筮(shì)以疑眾:假借鬼神的名義,經常用蓍草占卜的迷信舉動來蠱惑民眾。
⑷以濟世明道自期者:期望自己能夠成為補救時艱、闡明事理的人
⑸懵(měng) 然:糊里糊涂、不明事理的樣子。
⑹析言破律:曲解圣賢之言,破壞既定法制。亂名改作:擾亂名物概念,改變行為規范。左道:旁門邪道。
⑺淫聲異服奇技異器:放蕩音樂、奇裝異服、怪誕技法、奇異器物。
⑻行偽而堅:行為虛偽卻固執己見。言偽而辯:議論虛偽卻巧言善辯。學非而博:學理錯誤卻駁雜恣肆。順非而澤:依從錯誤卻文過飾非。
⑼不以聽:不必再審問和聽取意見。
⑽鄭玄注:漢代鄭玄對《禮記》的注釋。公輸般:春秋時魯國人,公孫氏,名般,亦作班、盤,通稱魯班。古代建筑大匠,被后代奉為木工的祖師。曾創造攻城的云梯、磨粉的碨(wèi)等多種奇巧的木質工具。
⑾孔穎達《正義》:唐代孔穎達的《禮記正義》一書。少正卯:孔子同時代人。據《荀子·宥坐》所說,孔子在魯國攝政第七日就殺了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犯有《王制》里所說的“四誅”等罪惡。清代學者考證,對孔子誅少正卯一事多持懷疑態度。
⑿馬丁·路德和約翰·高爾文:1517年,德國馬丁·路德發表《95條論綱》,揭開歐洲宗教革新運動的序幕,反對教皇對各國教會的控制,要求建立適合君主專制的新教會、新教義,深得市民上層和一部分德國諸侯的支持。法國高爾文受馬丁·路德的影響,1533年改信新教,建立新教教會,廢除主教制,代之以長老制,在日內瓦建成政教合一的神權體制,成為一個宗教獨裁者,其主張和信條適合資產階級激進派的要求。后曾以:異端“罪名,處死西班牙牙科學家塞維圖斯等多人。高爾文,或譯為高加文;賽維圖斯,或譯為塞爾維特。
⒀殉(xùn)道者:為維護所崇敬的信仰、道理而犧牲自己生命的人。
⒁戒律:警戒、約束。
剛好看了這篇文章,寫了一些,記錄一下。:)
花了2元錢在Kindle商店買了一本電子書,胡適先生的文章系列,書名叫“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讀到最后一篇,容忍與自由,好文章,趕緊寫寫記錄下來。
拋去當時作者寫這個文章的歷史文化背景,這篇文章講述的內容單獨拿出來讀也是很有意思的。
在Twitter,Quora,微博,知乎,微信興起的年代,任何人都可以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是好事,不過最近看到好多爭論,真是爭得激烈,有時激烈得一塌糊涂。我很少對這些論題發表意見,不過看到很多爭論,我覺得容忍與自由這個話題可以給這些爭論帶來一點點理性和正能量。
作為用戶體驗設計師,當然很了解現在流行什么啦。下面例舉一些最近常見的爭論:
EXO
TFBOYS
中醫
人販子怎么判刑
小時代
同性戀結婚合法性
吃狗肉
有一些是比較窄的爭論,例如:
西方職場文化的Self-Promotion
用戶體驗設計的設計師會畫畫重不重要
用戶體驗設計的設計是藝術還是科學
公司管理的績效考核制度是否合理
吵起來的時候那個才叫天翻地覆。。。
我看過很多討論,也偶爾參與過一些設計專業的討論,例如在知乎上回答問題,我認為:
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力,每個人也應該尊重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力。
文章開篇這么寫的: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會見我的母校康耐兒大學的史學大師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布爾先生那天談話很多,有一句話我至今沒有忘記。他說,"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 我自己也有"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我覺得容忍是先尊重,尊重這個世界與你意見不同的群體,尊重別人獨立思考的權力。再理性,不急,不鬧,不讓自己和別人不開心,合理表達自己的意見。
其實作為一個個體,我們都有與眾不同的地方,這個社會本來也在容忍你。
舉一個例子,有些人吃西瓜喜歡從中間開始吃,有些人吃西瓜喜歡從邊上開始吃,喜歡從中間開始吃的人不應該去針對喜歡從邊上開始吃的人,這個是常理,大家也能做到。但是這個時候,有個人突然跳出來,吃西瓜不吐西瓜皮,有點過于另類了,這時,他就會被吃西瓜不吃皮的人聚集起來在微博,微信,知乎上攻擊。這完全沒有必要,別人吃西瓜怎么吃是別人的自由,合情合法合理,你可以去討論的是,為啥吃西瓜皮啊,能美容養顏么,會不會不容易消化啥的……
一個人的不容忍可能帶來他周圍的不快樂,一群人的不容忍可能帶來的是群體暴力,那社會就不快樂了。
胡適先生說的好:
“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容易養成的雅量。”
這樣的雅量,在如今浮躁的社會還真不是普遍存在的。
在很多場合,容忍都是很重要的,這里我感覺容忍包括一些基本特性:
有一定知識
有一定涵養
同理心
寬容
有一定見識
心平氣和
這些特性組成的容忍可以給工作帶來好處。
在職業工作場合,隨著每個人職業成長,權責變大,碰到焦頭爛額的事情會越來越多,容忍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面對困難,然后一步一步去解決問題。例如和一個同事因為一個工作意見不合要吵起來了,有一定知識,能理解別人堅持的點和原因,有一定涵養,不一上來就提升音量,有同理心,能從別人角度思考問題,有寬容,能理解別人的難處,有一定見識,能考慮一些對雙方都有利或者各退一步但是能有好結果的方案,然后心平氣和解決問題,我相信大部分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決。
胡適先生最后寫到:
“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我們總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
我相信每個人都希望被大眾看成一個有個性有特色的人,誰都不想泯然眾人矣,所以我們也應該認真接受這個光怪陸離各有精彩的世界。:)
我們都愛一個自由的世界。
謝謝閱讀!
知乎/張佳瑋 yolfilm 尤文文 2015-09-13 14: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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