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書評應有的態度 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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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我不愿意做書評,以為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做一篇書評,往往比做一篇自己的文章更吃力,尤其是比胡扯的文章費勁;因為要做書評非把那書從頭至尾細看一兩遍不可,不像做那些普通的論述文章可以想到什么說什么。書評做得好,社會上也因此得點好處;或者做了一篇罵人的書評,更博得讀者拍案稱快,這似乎是能討好了。然而讀者的拍案稱快是暫時的,拍了案稱了快之后決不會再記得你,更談不到感謝你;至于被批評的人卻永遠記得你曾經寫過這么一篇文章,縱使你沒有罵他,而且他也寬宏大度;至少也未免怏怏,這豈不是吃力不討好嗎?


近來我的態度改變了,我認為書評是可以做的,只應該守著做書評應有的態度。態度對了,總算行吾心之所安;態度對了,縱使得罪了人,也可說罪不在我。一個人不能不讀書,讀了書有意見盡可以發表。又何必學那些“閱世深,趨避熟”的人們,只顧“獨善其身”呢?


關于做書評的態度可分為對人對事兩方面討論。


對人方面


第一要義就是用真姓名。用了真姓名,就表示你肯負責任;用了真姓名,使你為了名譽攸關,許多卑鄙下流的話都不至出于口;用了真姓名,能使你慎于批評,一言一語必求精當。如果是一篇恭維人的書評,也許還可以用假名,因為可以表示你不愿受著者的感激;如果是一篇嚴厲的書評,絕對應該用真姓名,不然就顯得你怯弱,怕負責任,又顯得你器量狹小,批評了別人不讓別人反辯(著者往往不愿反辯,因為反辯等于咄咄書空,始終不知對話人是誰)。




《書人》規定批評者必用真姓名,這是很值得稱贊的一件事。


第二,對非名流的書也該批評。一般批評家往往集中于名人的著作而忽略了非名流的書,大約有兩種原因:(1)批評名流,自己也可以與名流比肩;如果僥幸與名流辯駁起來,無論輸贏,自己總算是名人的對抗者(這種壞習氣,經許多人指摘過,這里不多談)。


(2)非名流的書不值得批評;縱使加以嚴厲的批評,也只算抬舉了他。這與第一個原因是相對的兩面:非名流批評了名流,自身也變了名流;名流批評非名流,非名流也變了名流。由此看來,一般人不肯批評非名流的書,無非不肯讓他出頭,這是一種極壞的妒忌心理。我們做書評,只該看書的本身是否值得批評,不該問它是誰所著。假使你真是個名人,一言九鼎,那么,那非名流的學者一經品題,聲價百倍,這是先進對于后進的責任;而且援引后進,也是一樁樂事啊。


第三,對朋友的書,也該批評。這是最難能可貴的事。所謂朋友,往往是同行。最適宜于批評他的書的人,也許就是你。別人說的話,或者搔不著癢處;只有你夠得上批評他。然而這種批評的重要條件是褒中帶貶,否則成了互相標榜,讀者對于你的話也當做耳邊風。


第四,曾經批評過你的人,尤其是曾經以不正當態度批評過你的人,他的作品你不必批評。除非你完全說的是恭維話,否則很容易使讀者以為你是硁硁然挾嫌報復。雖則我們也可以不必避免這種嫌疑,然而讀者對于你的話總不肯認為真理,你的書評就失了效力。


對事方面


第一,沒有價值的書有時也可批評。普通我們總以為值得批評才批評,這是正常的道理;然而有時候,某一部書雖然沒有價值,卻為了別的原因,僥幸博得廣大的讀者群,在這情形之下,我們不能不指出它的錯誤,以正天下之觀聽。




第二,批評的話應專對本書內容而言。書中的話說得對,我們就說這很好;說得不對,我們就說這錯了。這是多么簡單的事! 然而中國一般的批評家偏要說:“這錯了,為什么這一點兒常識都沒有呢?”或說:“這是很容易懂的,為什么也會錯呢?”“我不知道著者為什么這樣粗心!”甚至于說:“著書該慎重,不能專為稿費或版稅啊!”這一類的說法,一則缺乏客觀的態度:錯不錯是客觀的,至于粗心不粗心,乃是你的瞎猜;我們知道,有時候越留心越弄錯,我們不能把弄錯的原因硬指為粗心。二則有損著者的人格:我們做書評,是對事,非對人,縱使著者著書的目的真是專為稿費與版稅,也與我們無關。我們所要求的只是一本完善的書,如果我們發現它的缺點,我們懷著滿腔的原諒去指正它。我們做書評的目的并不在乎打倒某一個人,只在乎矯正某一部書的闕失與指出其優點。三則等于瞧不起讀者:如果真的很容易懂的地方也被著者弄錯,只須你一指正,讀者自會發生著者常識不足的感想,你的責備是多余的,倒反令讀者覺得你因發現別人的過失而洋洋得意。


第三,書評里用不著挖苦或諷刺的語氣。著者錯了,你可以直說;他既不是當權的要人,用不著拐彎去諷刺他,挖苦更顯得小氣。


如果被評者來信辯論,盡可以大家很嚴厲地大辯駁一場;然而辯論的一切言語總該從正面著筆,旁敲側擊在讀者看來是不大方,在被評者看來是一種蔑視。


第四,書評里應盡量避免反詰的語句。同是一句話,從正面說來,是莊重,若變為反詰,就近似于輕佻,例如說“著者這種理論未能令人滿意”勝于說“這種理論誰能滿意?”又如說“某書中無此一段話,此系著者誤引”勝于說“某書中有這一段話嗎? 著者為什么不仔細查一查呢?”


第五,評者與被評者辯論起來的時候,更該互相尊重,不可流于謾罵。謾罵起來,讀者如看潑婦罵街,雖則覺得有趣,同時也把雙方的人格都看低了。


第六,做書評不一定要找錯處。如果我們遇著一部好書,盡可以把它的優點指出,加以發揮,幫助一般讀者欣賞。提要的工作也值得做。卷帙繁重的書,許多人沒有工夫看,如果我們替他們提出一個綱要,可算是幫助他們瀏覽了這一部書。外文的書,許多人不會看或看起來很費力,如果我們替他們譯出一個綱要,也使他們有機會間接知道西洋書籍的內容。


總之,書評的文字應該“質而寡文”,就是多談是非,少說廢話。要恭維時,我們只須說何處好,怎樣好法;要指摘時,我們只須說何處錯,何故弄錯,或該怎樣才不錯。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必談。這樣做去,才能保全批評家的道德。


               廿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原載《書人月刊》第1 卷第2 期,1937 年


選自《王力全集:龍蟲并雕齋文集補編》



(統籌:啟正;編輯:劉宏)


中華書局1912 2015-08-23 0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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