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民國紀事本末 Ⅸ 回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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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回光篇

中華民國十一年六月一日,國會集會于天津,自行宣布恢復行使職權。

六月二日,徐世昌微服出京。

新(安福)國會被脅迫解散后,新國會選出之徐氏自身已失大總統法源,原擬提前大選,產生(新新)國會。(舊)國會自行復會,勢必擁戴(舊)國會選舉之黎大總統復職,徐氏已無容身之地。

六月三日,張作霖對沈陽領事團宣布關東自治,自任保安總司令。

六月三日,廣州國會非常會議否認天津國會。

此刻,廣州國會非常會議系舊國會少數派議員兩度分裂后之殘余議員及單方面補缺之議員組成;天津國會系舊國會原有議員(含兩院議長)組成。

六月五日,北京學界蔡元培等吁請孫文贊助法統重光。

廣州國會非常會議及所舉政府首腦(護法軍政府大元帥、護法政府七總裁、非常大總統)皆以恢復(舊)國會、重光法統為詞,今(舊)國會自行復會,必欲繼續北伐,自身已由護法一變為毀法。

六月六日,黎大總統通電全國,以廢督裁兵為復出條件。

六月七日,曹錕、吳佩孚、馮玉祥等通電支持廢督裁兵。

六月十一日,黎大總統入京,任顏惠慶署理國務總理。

顏內閣以調和南北為務,大用國民黨人(顏氏自身即民黨舊臣)。

六月十三日,黎大總統撤銷民國六年六月十三日國會解散令。

六月十五日,粵軍諸將請孫文、徐世昌踐約下野,以全法統。

孫文就廣州護法軍政府大元帥以來,一向宣稱以恢復舊國會,迎還黎大總統為護法宗旨。歷屆南北和談,孫文在粵在滬皆持此議不改。

六月十六日,粵軍逐孫文,孫文棄廣州登永豐艦。

六月二十日,粵省議會決議承認法統重光、南北統一,舉陳炯明為廣東省長。

六月二十三日,各國公使覲見黎大總統,承認黎顏政府。

六月二十八日,滇督唐繼堯通電支持(舊)國會復會。

六月二十九日,黎大總統電邀孫文入京議政。

七月一日,黎大總統通令尊重地方自治。

同日(七月一日),廣東臨時省長陳炯明通電支持聯省自治。

七月二十八日,東三省省議會請求外交部拒絕日本筑天圖路。

八月一日,國會集會于京,決議重啟制憲程序。

為民國二年袁世凱政變中斷,首度重啟后為民國六年張勛政變中斷,今得再啟。

八月五日,黎大總統提名唐紹儀為國務總理,唐未就職前,以王寵惠署理。

唐、王皆國民黨元老,意在重建舉國一致政府調和南北。

八月九日,孫文離粵赴港。

八月十日,國會舉行首次憲法審議會。

八月十四日,孫文抵滬,黎大總統遣使迎之。

八月二十六日,國會憲法審議會決議:中華民國為聯省共和國,各省得自制省憲。

八月三十日,廣州殘余議員經滬入京。

九月六日,眾議院選舉張伯烈為副議長。

九月十三日,眾議院否決唐內閣同意案。

九月十四日,代總理王寵惠及全體閣員辭職。

九月十九日,黎大總統命王寵惠暫署國務總理。

王氏看守內閣以顧維鈞長外交,孫丹林長內務,李鼎新長海軍,張紹曾長陸軍,羅文干長財政,湯爾和長教育,高凌蔚長農商、高恩洪長交通。自熊希齡“人才內閣”以來,名流之盛,以此為最,俗稱“好人內閣”,頗能體現法統重光之振拔,而好景不長,一如“人才內閣”。

九月二十一日,蘇俄代表越飛抗議中國停付俄庚款。

九月二十二日,孫文遣汪兆銘赴奉天聯絡張作霖。

九月二十五日,外交部照會蘇俄代表越飛,要求撤退外蒙俄軍。

九月二十八日,四川省憲籌備會開幕。

十月一日,趙恒惕當選為湖南制憲后首任省長。

十月十一日,國會第三次會議,廣州殘余議員攻擊黎大總統、王代總理及兩院議長。

十月十三日,王內閣以國會非難,再度請辭,不準。

十月十四日,蘇俄代表越飛拒絕撤退庫倫俄軍。

十一月一日,眾議院決議廢除民國四年中日“二十一條”全部條款。

同日(十一月一日),教育部頒布小學-初中-高中-大學新學制,廢預科,用白話。

此系“好人內閣”最持久遺產,湯爾和操刀,胡適為謀主。新文化運動之勝利,實賴以擴張公權力除舊布新。“學在民間”道消,“學在官府”漸成主流,始于光宣新政臨摹明治“教員為學部屬吏,不得比附宋明書院山長,以賓師自居”,經此而大盛,及國府盡廢舊學私塾,【毛朝籍沒一切教產,】秦政“君師合一,以吏為師”白日夢始得全民奉行。春秋責備賢者,新文化諸子意在速成、不耐深耕民間,其勢有不得不假官府勢為我用者,教猱助紂、縱虎出柙,終于自斃。何謂自由?何謂進步?何謂保守?名實乖悖,禍由己召,烏得尤人?

十一月七日,蘇俄代表越飛遣使伊鳳閣來京演講:蘇俄絕不放棄在華利權,中東路外蒙駐軍保護中俄兩國利益,極有必要。

十一月十一日,外交總長顧維鈞拒絕中俄共管中東路。

十一月十五日,外交部抗議蘇俄外蒙私訂商約。

十一月十六日,黎大總統咨復眾議院:目下尚難再度提名正式內閣。

十一月十六日,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副議長張伯烈私用眾議院名義控告財政總長羅文干受賄,黎大總統從之,以手諭捕羅文干。

羅案為黎氏畢生最大污點,非如民國六年非法解散國會實出脅迫,本無選擇。議長個人未經議院程序,所言僅屬個人猜疑,大可徑付司法控訴,何故乞于大總統?幾以大總統為天子,有權以私見越成法興詔獄。黎氏竟為所動,足見其非但無憲政常識,且不明自身政治利害。好人(看守)內閣為調和南北唯一最后希望,羅總長為其靈魂。國會數欲倒之,大總統數欲延其命,今乃以枕畔饞言,自壞信用,其庸真不可及。黎氏無才無力,所以能復位者,全在其究系唯一完全程序合法選舉產生之元首,中華民國法統重光、南北各省破鏡重圓希望系彼一身,法統為彼唯一依恃。人皆可廢法,獨黎氏不可,廢法即所以自廢者。法統既壞,而國民不可無秩序,各省強人力不足以靜亂,非黨國填之,其勢不定。怒馬夾道,回轍無路,虞淵墜日,赤焰燎原。世無賢才,而令豎子當國,豎子不足與謀,其奈如民國何?如蒼生何?

十一月十九日,王內閣抗議大總統違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黎大總統以孫寶琦等為調人,迎財政總長羅文干返公府。

十一月二十五日,王內閣以各方舉動不循正規,辭職。

十二月五日,黎大總統咨眾議院以張紹曾組閣。

十二月十八日,眾議院通過張紹曾組閣案。

十二月二十九日,參議院通過張紹曾組閣案。

中華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一月四日,張紹曾內閣組成。

一月十一日,京師檢察廳宣布羅文干案政據不足,羅文干獲釋。

一月十五日,閣議通過羅文干案再議案,重啟偵查。

一月十六日,擁孫文派滇桂聯軍入據廣州。

一月十八日,眾議院通過張內閣國務員同意案。

一月十九日,參議院通過“二十一條”無效案。

一月二十四日,參議院否決施肇基交通總長提名,通過其余國務員同意案。

施氏于一月十五日閣議反對重啟羅案,與國會多數意見相左,故有此。

一月二十六日,孫文、蘇俄代表越飛于滬發表宣言:承認中東路當由中俄協商共管,蘇俄常駐外蒙防備白軍,無意損害中國主權,不宜撤出。蘇俄無意輸入共產主義,有贊助中國統一獨立之權。蘇俄重申廢除帝俄一切對華條約,重開談判。

【孫文在野之身,以私人身份與外國簽約,開創人類外交史一大奇跡。其滿蒙條款,將顧維鈞王正廷兩外長所爭利權完全奉送。蘇俄獲得根據自身解釋永久性干涉中國國內事務之權(此權利見于蘇俄與阿富汗、波斯兩國同類和約,絕不見于蘇俄對歐美乃至對土耳其交涉條款),遠遠超越袁世凱稱為“亡國條件”而完全拒絕之“二十一條”第五款(該款不過派遣顧問,合辦區域有定之鐵路軍工警政,不與軍隊、政府決策層及民間團體,遠不及廣州國府黨政軍及一切政府部門乃至主要非政府社會團體無不駐俄顧問,可出席并操縱一切決策會議,干涉范圍及于國府能有效統治之全國一切區域,解釋權屬于俄方)。袁氏拒第五款成功而不忘立五九國恥日永志不忘,竟以國賊蒙百年辱罵;孫氏主動奉送更多利權求兒皇帝,乃以國父及民族主義先驅奉為人神。至于蘇俄如何執行己方義務,人盡皆知,不必贅述。俄人利己謀人不足奇,可怪者民黨(及后之毛黨)竟能公然以無辜受害者作自我宣傳,反以愛國自居,以賣國責人。而華人(及其士大夫)認賊作父之絕頂天賦,亦足嘆為觀止,此種真宜興乎?】

二月十五日,滇、桂二軍迎孫文入廣州。

其報酬為國府“粉碎劉(桂軍)、楊(滇軍)叛亂”,樂于出任黨國革命功臣恩主者,自二將始,不自二將終。

二月十八日,孫文(于入廣州途中)任命蔣中正為大本營參謀長。

二月二十一日,孫文抵廣州,自任大元帥,自設大元帥府。

三月一日,孫文組成廣州大本營,譚延闿長內政、伍朝樞長外交、廖仲愷長財政、程潛長軍政。

三月十日,外交部照會日本外務省:取消“二十一條”。

于立憲政府廢約成功、收回利權之日,革命政府已自愿奉送百倍利權,且加賣國禍國之罪于立憲政府。華人雖文字亦不得用立憲政府合法官號稱呼其人員或記載其事跡已近百年,【漢語世界之無廉恥一至于斯,尚得恬然以無辜受害者(更不論維持正義者)自居耶?】

三月十六日,外交部就收回威海衛問題與英人會談。

“廢除不平等條約”依據即在(國民黨武力反對之)加入協約國參戰,收回利權之交涉亦全出北京外交部之手,無論革命各黨如何“行使最終解釋權”,終難事后修正編年史記事日期【,信史之免于全滅,幸而賴此】。

三月二十八日,外交部建議蘇俄代表越飛與王正廷重開談判。

同日(三月二十八日),黎大總統任命孫文為全國鐵路督辦、裁軍督辦,遣丁槐入粵迎孫入京。

俄人既得【孫文越飛宣言之】優惠,自不急于重開談判,接受顧維鈞、王正廷之苛刻條件,于是華方旬月之間,變主動為被動。黎大總統明知廣州革命政權系敵國外交工具,無力戩除叛逆【(孫文出任臨時大總統出于各省代表會議代行國會職權選舉,出任護法軍政府大元帥、非常大總統出于舊國會非常會議選舉,有部分合法性。今乃于法統重光之際,未獲任何民意機構授權,擅自出賣國家主權及土地,以換取經費軍火,自我任命官職,用于顛覆全民普選產生之舊國會任命之合法政府,以民元約法及此后任何憲法法統論,皆屬叛逆無疑)】,不得已行招安以塞惡鄰敲詐之源。俄人食髓知味之余,自然樂于大用木馬外交于任何國家任何政權【,革命兒皇帝政權亦不能例外】。蘇俄否認國聯及凡爾賽—華盛頓條約體系,因而華人外交官賴以制倭之傳統政策——以國際社會協調尤其美國干涉保全主權及領土完整——自動失其效用。黎大總統以其庸弱,訣別千里蒙疆;革命政權以其權詐,并江東半璧不能保。孰謂造物之裁決盲目無是非?

四月二日,參議院開議張紹曾內閣不信任案。

四月八日,黎大總統命顧維鈞署理外交總長。

四月九日,眾議院開議張紹曾內閣不信任案。

四月十一日,參議院通過張內閣不信任案。

四月十八日,王寵惠出任海牙國際法庭法官,途經廣州,代表黎大總統致書孫文,勸其削去偽號、入京就職。

四月二十五日,眾議院否決張內閣不信任案。

同日(四月二十五日),王寵惠與孫文交涉不得要領,辭行。

【孫文猶垂老徐娘,深悔其少艾守貞,坐失艷遇,有瓶中精怪甫得出柙之補償心理報復心理,自知紅顏不再來日無多,已無資本精挑細選,勢必放棄底線來者不拒,唯求莫失最后機會(而終不免先賣身而不及取償,遺覬志而沒)而已。形格勢禁,其情亦不無可哀。譬如毒癮入髓,非不明理,此身已非己有,知其不可為而必為之,貪一刻之快而本無未來可顧及,豈黎婆婆庸才所能喻、空言所能回!】

四月二十六日,軍人代表馮玉祥、王懷慶等至國務院索餉騷擾。

四月二十八日,黎大總統與兩院議長共議“萬萬大借款”以濟財政之窮。

五月三日,國務總理張紹曾等提議討伐粵孫叛逆,閣議通過,呈討伐令于公府,黎大總統拒不用印。

五月四日,英、法、美、日四公使面告國務總理張紹曾,直奉若再戰,借款必不成,建議同時撤軍,劃中立區以息爭。

五月六日,湘督張敬堯舊部孫美瑤襲津浦路,劫車于臨城。

五月七日,公使團以臨城事致強烈抗議于國務院外交部交通部。

五月八日,黎大總統命魯督田中玉營救臨城被劫人質。

五月十四日,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至廣州,說孫文改組國民黨。

五月十六日,公使團決議調海軍入大沽口護僑。

同日(五月十六日),眾議院通過張紹曾內閣不信任案。

五月十七日,黎大總統(美籍)顧問羅伊·安特生至臨城與孫美瑤談判。

五月十八日,美國公使反對耀兵大沽,損害中國政府聲望。

六月二日,孫美瑤接受招撫條件。

六月六日,張紹曾內閣集體辭職。

同日(六月六日),美國公使反對(英法主張之)外人監督津浦路,損害中國主權。

六月七日,軍人代表馮玉祥、王懷慶等至公府索餉騷擾。

同日(六月七日),黎大總統與兩院議長、顧維鈞、顏惠慶會商組閣問題。

六月八日,黎大總統主張提名顧維鈞為國務總理。

六月九日,軍警代表馮玉祥、王懷慶等宣布北京軍警總罷工,要求顏惠慶組閣。

六月十日,罷工軍警至黎大總統私宅索餉騷擾。

六月十二日,軍警代表——陸軍巡閱使馮玉祥、北京衛戍司令王懷慶請辭。

同日(六月十二日),臨城人質獲釋。

六月十三日,黎大總統命李根源署理國務總理,金永炎署理陸軍總長;裁撤各省督軍、巡閱使;廢除厘金。

簡而言之,釋兵柄、奪餉源,責令諸將集體自殺(報復軍警罷工騷擾)。

同日(六月十三日),黎大總統走天津。

同日(六月十三日),直隸省長王承斌攔截大總統座車于天津車站。

六月十四日,黎大總統避難于天津租界。

王承斌劫車奪印得手,黎大總統始得出走。

六月十五日,部分國會議員出京,擬遷地集會。

六月十六日,北京參眾兩院多數派議員決議以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同日(六月十六日),天津黎大總統咨國會少數派議員:提名唐紹儀出任國務總理,征求國會行使同意權,唐總理虛位期間,以李根源署理國務總理。

國會再度分裂,府院再度交惡,第二度法統重光已入末路。其初,一切統一或分裂政權皆從法統,唯解釋有異,不能想象無民選國會授權之政府。其末,舉國不復以法統為意,南國革命政權久已自我任命,奉強鄰以噬同種;國會既不自重其道義權威,北府軍人之不敬國會,亦有愈于袁氏。立憲政體之免于速亡者,以實舊派軍人受胡、羅、曾、左、李、袁束縛久、拘泥于文主武從陳規,尚不能自信其力,不解師從革命新論有自我授權之大利,遲疑不決。待元老凋零,吳子玉、馮煥章一輩新人用事,能解革命軍人之運用“國民大會”,實權遠重于歷任大總統及其合法政府文武百僚之臣服于國會專制之下,大勢去矣!


2023-11-10 18: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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