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英國約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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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論》英國約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著作,出版于1690年。本書可視為政治學的研究范疇,但對法學研究而言,此書亦屬必讀之列。《政府論》匯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于后世的現實政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689年,洛克開始撰寫《政府論》[1],1690年出版,旨在為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的正當性辯護。該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了轟動。
《政府論》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是針對英國當時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爾默所持“君權神授論”的論戰,帶有很強的針砭時弊之意味,可歸之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點是“立”,闡釋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歷來人們在探討洛克政治思想時,主要是針對《政府論》的下篇。
洛克在《政府論》下篇提出統治者的權力應來自于被統治者的同意,建立國家的唯一目的,乃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權利。當政府的所作所為與這一目的相違背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利采取行動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將權力收回。
洛克在試圖解決政治權力的產生以及來源這一問題的時候,也是從人的“自然狀態”出發,圍繞“自然法”,“自然權利”,“契約”等范疇展開論述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和霍布斯并無二致。然而,洛克在論證伊始,即在對于“自然狀態”描述中,便和霍布斯產生了比較大的分歧.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狀態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在自然法的范圍內,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認為合適的辦法,決定他們的行動,處理與他人之間的關系,無需聽命于任何其他人的意志。盡管這種狀態并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對于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一切人對于一切人的戰爭”這一陰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卻是“一個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狀態”。

(一)歷史背景
從1640年開始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掀開人類歷史的新紀元,宣告了世界近代史的開端。在這次革命中,代表封建勢力的是國王、封建貴族和僧侶。他們憑借王權來維持封建制度,保護封建階級的利益。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則結成聯盟,憑借議會并團結中小業主,利用人民的力量來進行反封建的革命。經過了從1642到1649年的流血斗爭,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于1649年宣布英國為共和國。不久,代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克倫威爾走上了軍事獨裁的道路。從1649年到1660年,由于革命后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政權背棄了革命士兵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士兵不斷地起義,農民革命運動也在增長。克倫威爾死后的軍人統治期間,財政危機以及到了1659年已經十分嚴重的農民運動,使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又利用封建王朝的勢力來鎮壓人民的革命運動,但復辟后的封建政權卻恢復了舊選舉和舊選區制度,從而保證了大土地所有者在議會中的統治地位,這就使得大土地主同工業資產階級的利益對立起來。當時在議會中形成了代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益的反對國王的“輝格黨”和代表大地主利益的擁護國王的“托利黨”的斗爭。詹姆士二世1685年上臺后,采取了一系列不利于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益的措施,加深了對人民的奴役和迫害,因而在人民群眾中激起了新的反抗浪潮。面臨著新的革命威脅,輝格黨與托利黨便攜手于1688年實行政變,把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威廉從荷蘭迎來繼承王位,史稱“光榮革命”。
(二)理論背景
從1640年英國革命開始,英國社會各階級在政治、經濟、和軍事的斗爭之外,幾乎每一階級都有他們的政治思想上的代言人。這些人的主張和理論,形成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中極其激烈的爭論。
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獨立派思想家密爾頓闡釋自然法,宣傳人權和自由,并提出了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的要求;反映中等貴族利益的哈靈頓雖然不講自然法,卻也反對封建君主制而主張共和制;平等派的領袖李爾本比較激進,他反對保持上院,呼吁用普選的方法產生下院,以便使小資產階級能夠進入議會;“掘地派”運動的領袖溫斯坦萊則更為激進,他主張土地公有并進而廢除私有制。
為王權辯護的主要是菲爾麥。他沿用中世紀神權理論的邏輯,力證“君權神授”和“王位世襲”;霍布斯雖然是一個自然法的闡釋者,雖然他的政治主張是為大資產階級利益服務的,但他既贊成君主制,又極力為絕對主義辯護。他的這些學說在客觀上是對當時的封建君主制有利的。
由上可見,從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開始直到1688年,政治理論上的爭論是很復雜和激烈的。這樣,不但1688年兩個階級妥協后所奠定的資產階級議會的統治需要一項理論的說明,而且幾十年來政治思想上的論戰也亟需一次廓清和總結。洛克的《政府論》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盡管我們不能簡單地將洛克的《政府論》作為“光榮革命”的單純辯護。
(三)歷史作用
《政府論》是17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代的產物,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國家起源問題上,它解釋了一種世俗的國家起源說,反對君權神授的主張,提出分權說和議會權力至上;主張國王在議會之下的立憲君主制,反對君主制。直率提出政府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私有財產,為資本主義發展掃清障礙。洛克的個人權利不可轉讓,私有制的神圣不可侵犯,分權和議會政體,以及法制這些原則,不僅成了英國政體的基礎,而且也成了其他資產階級國家體制的基礎。
《政府論》的思想對北美殖民地革命有直接影響。美國革命的先驅杰斐遜、麥迪遜、富蘭克林等人,都曾求助于這本著作。合眾國憲法中的許多原則,體現了這本書中的原則主張。
人們通常認為,三權分立學說是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貢獻,但從歷史的進程來看,應當說,孟德斯鳩的分權說,是在洛克的分權說的基礎上補充和發展而成的。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也同洛克的契約說有思想上的聯系。從廣義的角度來看,也可以說洛克的哲學成了法國啟蒙思想的基礎。
 


英國約翰·洛克 2013-08-23 0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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