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看美國 IV --如彗星劃過夜空 半神半人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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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會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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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神半人的會議

 盧兄:

 謝謝來信。你說,看完美國制憲會議的故事,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好像是電影里的歷史劇,
即便把鏡頭拉得很近,你能看到衣裳的褶皺和臉上的表情,卻感覺他們依然離得很遙遠。這四個
月的爭論,與其說像在“建立政府”,倒不如說更像一個學術討論。可是,對他們來說,在爭執
的又是一個如此實際而緊迫的現實。虛實的關系處理得恰到好處。你說印象最深的,是他們的“整
齊”,雖然風格、觀點各不相同,可是,在更深入內在的層面上,又相互默契。

 在那個時代的美國,制憲會議是最為重要的一個歷史事件,絕不亞于獨立本身。所以,美國
的歷史學家們對費城會議作過很多研究。研究的主要資料是與會者的個人背景,以及他們在會議
前后的日記、書信、回憶錄,特別是華盛頓將軍、詹姆斯·麥迪遜、富蘭克林、詹姆斯·威爾遜、
羅杰·謝爾曼等等在會議上十分活躍的人士的文字記錄。對會議本身的研究,主要的依據是麥迪
遜所做的詳細筆記,還有其他幾位代表的簡要筆記。

 大多數人所持的主流觀點,其實就是依據事實和常識,做出最簡單直觀的描述和結論。反而
是一些非主流的看法,看上去更“高深”一點。

 例如,上世紀初,正當美國歷史上的“進步時代”,各種訴諸“理性”的思潮流行。1913年,
美國著名歷史學家查爾斯·A·比爾德出版了《美國憲法的經濟觀》,用類似于馬克思主義的經濟
決定論,來解釋美國憲法,特別是解釋費城會議上代表們的行為。他考察了1787年的美國經濟
結構,然后列舉了制憲會議代表們個人的財產和經濟狀況。得出的結論是,大部分制憲會議代表
通過美國憲法的制定,可以獲得個人經濟上的利益,成為不同程度的經濟上的受益人;因此,費
城制憲會議的妥協,是經濟利益集團之間的妥協。

 這樣的研究方法和結論,和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有相似的地方。盡管比爾德否認他的
研究來源于馬克思主義,堅稱他依據的是麥迪遜的政治學思想。他的結論受到后來左翼思潮的推
崇。我后來看到過一些類似說法:主要是與會者大多擁有土地,一個穩定的政府導致一個有利的
投資環境,對他們以后從事的土地投機事業有好處。這些隱藏的“意圖”,在整個辯論過程中看
不出來,只是一種猜測的可能。可是,你無法打消這一類猜測:代表們心里沒說出來的念頭,是
在惦著他的土地買賣呢。

 我覺得這樣的猜測完全可以。可是,我們依據經驗也發現,政治人物尋求個人經濟利益,常
常是用另一種更聰明的辦法:他們可以安排席位,壟斷國家權力,運用權力會衍生出無窮無盡的
個人利益來。而費城會議的代表們,事實上又在建立一個對私人占有權力最不利的制度。在他們
制憲的時候,他們確實在竭力提供一個穩定、良好的投資環境,但卻沒有給個人利用權力留下制
度的漏洞。從政,是他們未來生涯的一個可能的選擇,可是,他們還是把決定權交給了民眾。當


憲法被通過,政府開始運作后,他們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

 最典型的就是羅伯特·莫利斯了。他是包括《美國憲法》在內的三份最重要文件的簽署者。
費城會議的時候,他是美國數得上的富豪,而且家就在費城。在1789年,華盛頓當選第一任美
國總統的時候,看重他理財的能力,提名他為財政部長,年薪不到兩萬。他辭謝了官職,表示喜
歡自己經商。他也做所謂土地投機,我們講起過,當時美國的土地很便宜,又處在一個移民、流
動、開拓、發展的時期,預估一個地區的發展趨勢,買些土地作為投資,等著看漲,在美國是很
正常的一個合法投資行為,“投機”二字沒有任何貶義。可是,他運氣不好,1798年,也就是制
憲會議的11年后,也是在費城,他因大量負債,被關入監獄。直到幾年后,美國通過破產法,
他才依法得以出獄。但是,莫利斯在經濟上再也沒有翻身,晚景凄慘。費城會議的另一個代表戈
漢姆,經歷的故事和莫利斯也差不多。

 他們和其他民眾一樣,假如運氣好,他們也可能發財。可是,那和他們曾經參與設計的政府
權力沒有關系。假如說,他們盼望有一個穩定的國家,能夠對包括自己在內的民眾都有利,我覺
得這很自然,也很公平。他們自己的人生成也罷敗也罷,都是他們的個人故事,沒有證據顯示他
們利用制憲會議,給自己留了一個可能的特權,他們實際上做的是盡可能防止特權。

 這個會議的成功,首先和這些人有關。你的感覺是對的,他們離我們非常遙遠,不僅是時代
的遙遠,還有文化的遙遠。那個紳士時代,那個時代的紳士精神,已經遠去了。

 北美的紳士階層并不是貴族,“貴族”和歐洲封建制度有太多的聯系。貴族是一種社會制度,
一種身份、一種地位、一種血統。北美殖民時代也有貴族,賓夕法尼亞和馬里蘭就是英國貴族的
領地。但是歐洲貴族人來了,貴族制度卻沒有能夠跟來。美國革命以“人人生而平等”為口號,
和貴族制度更是從本質上不相容。所以,美國憲法中明確規定,廢除任何基于身份的貴族制度,
政府也不得向任何人頒發貴族稱號。所以,美利堅合眾國沒有貴族,不以貴族為榮。

 可是,美國有紳士。這些美國紳士們傳承了歐洲貴族品質中的優秀部分,如對知識的渴望,
注重教養,追求榮譽感。對他們來說,榮譽和人品、道德是一回事。榮譽涉及到自己怎樣看待自
己,怎樣尋求自身的人格完整,而不僅僅是“名譽”,不僅僅是別人怎樣看待你。他們恥于看到
自己是品格低下的人。他們當然也有人的弱點,也一樣犯錯誤。可是,人有還是沒有行為準則、
榮譽感和羞恥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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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會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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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美殖民地,傳統的紳士榮譽告訴他們,當選為議員或者担任公職,是一種服務公眾的事
情。殖民時代在革命爆發以前,除了康涅狄格等地方,大部分民選官員不拿薪水,所以是一種榮
譽。利用這種公共服務職位來牟取私利,被視作道德敗壞,和紳士的榮譽格格不入。正是這種觀


念和制度,使得當時的從政者,當時的社會政治精英,都是有一定產業的人。因為只有不愁衣食
者,不必親操井臼者,才有閑暇,才可能從政。反過來說,從政也不是經營產業的一部分。發財
和當官相差甚遠,涇渭分明。這是美國建國時期地方政治的常態。

 這種紳士觀的典型是華盛頓將軍。華盛頓在獨立戰爭初起時,就宣布要自己出錢,召集一支
弗吉尼亞人的軍隊,北上參加獨立戰爭。在整個獨立戰爭期間,華盛頓將軍冒著生命危險卻不領
薪水。戰后華盛頓立即交出軍權,在弗吉尼亞認真經營自己的農莊,卻效益不好。那個時候的南
方精英,大多指望在土地上發財。華盛頓是土地丈量員出身,對附近的土地、森林和河流狀況非
常熟悉,他也擁有大片土地,但是土地出產很有限。華盛頓認為,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國家,在波
托馬克河與俄亥俄河之間開鑿運河,可以促進運輸和貿易,提高出口能力,從而有利于開發附近
的土地資源。有人可以因此猜度,這樣,華盛頓將軍本人擁有的土地是否也會有很好的升值前景?
有人甚至因此斷定華盛頓將軍去參加費城制憲會議有私心。

 然而,我們看到,費城制憲會議的主要目標是建立強有力的國家政府,這不僅和華盛頓將軍
的個人經濟前途確實是吻合的,而且也是整個區域百姓們的利益所在。大家看到,華盛頓担任了
費城制憲會議的主席,全程出席大會,但發言僅僅三次。一次是被推選為主席后的儀式性發言,
另一次是批評對保密規定的疏忽,第三次是最后一天,有關提高到國會每三萬選民一個代表。只
有這最后一次,是華盛頓將軍對憲法本身發表的意見,內容只是希望在未來,民意更容易表達。

 制憲會議確實非常有幸是開在那樣一個年代。在北美,不論在殖民時期,還是在獨立之后的
“小國”共和時期,占主流的政治運作,就是這樣一批人。環境恰恰適合這樣一種相對理想的狀
態存在:一方面,他們遠離歐洲具有漫長歷史的、常常是充滿陰謀詭計的政治糾葛;另一方面,
他們和民智未開的世俗世界相對拉開隔離。新大陸有宗教信仰的根底,又與理性啟蒙相逢,處于
恰到好處的氛圍之中。政治環境遠比歐洲簡單,更適合一些樸素的政治家,實驗他們的政治理想。

 因此,在那個時候,美國還沒有產生政黨的需要。原來從英國政治中帶到美洲的輝格黨和托
利黨的對抗,在獨立戰爭中消失了。在北美這塊質樸的土地上,還處于這樣的時代,紳士們把個
人的拉幫結派,包括政黨,看成是一種類似偷雞摸狗的事情。喬治·華盛頓將軍特別反感任何私
下結派的行為,一向以身作則,個人就是個人,不是一個小派別的一員。麥迪遜認為:結派會導
致人的道德水平下降。個人作為個人行動的時候,都會對自己有一定的道德要求,有人之常情,
有惻隱之心,會自覺地壓抑人性中自私和惡的一面。可是一群人結成一派行動的時候,就會互相
提供行為的正當性,提供派別內部的互相暗示,自我道德要求就會下降,甚至做出在一個人的時
候不會做的壞事。

 他們相投者成為朋友,卻恥于結為幫派。他們從啟蒙時代讀到,人是一種理性的動物、政治
的動物,古希臘時代這一說法,在他們眼里是完全正面的,是對人群有能力管理好公共事務的信
心。政治就是這種公共事務,所以從政被叫做公共服務。在他們看來,政治是一種很符合紳士理


想的光明正大的事業,也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事業。這一事業和紳士的榮譽觀相容。

 費城制憲會議上,代表們有些是獨立戰爭以來的老朋友,有些人則互相不認識,也素不來往。
外地來的代表,大多集中住在附近的旅館里。那時費城最好的旅館,從現代眼光來看,條件也很
簡陋,不過相當于現在最一般的家庭旅館,多數代表還只住得起兩人一間的房間。惟一的例外是
華盛頓將軍,他后來接受老朋友羅伯特·莫利斯的邀請,整個夏天就一直住在莫利斯的家。當時
的羅伯特·莫利斯是個富人,他還買下以前的領主小威廉·賓的豪宅,他想請華盛頓去那里住的,
可是被華盛頓婉拒了。

 代表們都恪守會議的規定,不向外界泄漏會議情況,其證據是,后世竟沒有發現他們中有任
何一個人在家信中談及會議的具體內容。從會議上的表現可以看到,他們在會后的私下交流,沒
有形成小團體,更沒有結死黨、搞突然襲擊。他們當時的黨派觀,對費城會議的成功,無疑是有
利的。

 所以,費城會議和后世其他地方的一些制憲會議和議會會議不同,它是沒有政黨的。嚴格地
說,費城制憲會議不是一次代議制的議會會議,而是紳士們的商討會。他們在揚棄貴族等級制度
的同時,“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在上升。因此,他們會非常自然地說,所謂民眾利益,那
其中就包括著他們自己的子孫的利益。

 在他們那里,啟蒙時代對理性和自由的開拓,不是無限的。神約束劃定的界限始終存在。而
恰是因為他們把握了這種極難把握的分寸,他們才創造了“費城奇跡”。

 在巴黎的托馬斯·杰佛遜,從麥迪遜的信中得知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名單,說了一句有名的
話。他說,這是一個“半神半人”的會議。這句話流傳很廣。在別的地方不可化解的世俗利益之
爭,憑借著他們對人性弱點的自我意識和克制、努力,他們尋到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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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人的會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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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城制憲會議最為難得的,當然是既有利益沖突又有觀念分歧的代表們,竟然在幾十天里達
成了妥協,更為難得的是,在妥協以后,他們仍然保持了分歧。妥協的結果不是形成了一種大的
勢力和觀點,吃掉了大大小小的派系,而是原有的分歧能夠并存。國家主義和民主主義、廢奴派
和蓄奴派、聯邦主義和州權主義,沒有哪一派被徹底打敗消滅,沒有哪一種主義征服了所有人,
甚至沒有什么人是對結果十分滿意的。制憲會議的結果,是觀點仍然分歧但是建立起共同聯系的
一種平衡狀態。

 這種容忍觀點分歧,并且長久地保持這種“我的真理和你的真理”都容許生存,成為此后美
國政治的一大特色。使他們能夠接受大家都不太滿意的結果,回到各州以后,忘卻對立,拋開分
歧,全力促進憲法在各州通過,促進約定的政府能夠建成。


 新的憲法構建了一個共和國,打下了美國的民主基礎。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政治運作,不以人
們意志為轉移地開始了。實際上,費城會議的代表對美國政治中不久就會產生政黨,議會將以政
黨抗衡為基礎展開,是估計不足的。他們起草的憲法中,為貫徹分權制衡的原則,立法分支和行
政分支的產生方式完全分開,為后世留下了這樣的難題:行政分支的總統和國會的多數代表,可
能分別屬于兩個不同的黨派,而憲法規定,國會通過的法令要經過總統簽署才有效,總統向國會
提出的法案,必須經參眾兩院通過。如果總統和國會多數分屬不同的黨,而且嚴重對抗的話,這
個政府還運作得起來嗎?

 正是這個問題,使得后來別的國家搞共和憲政的時候,幾乎沒有人會照搬美國政府的結構。
因為這樣的國會總統關系,一旦兩黨作對,政府太容易癱瘓。在出現兩黨之后,美國政府還是沒
有“執政黨”和“在野黨”的說法,而只有“國會多數黨”和“國會少數黨”的說法。多數黨的
多數勢力,只到國會為止,多數并不等于執政。總統也不等于執政黨,因為總統不是國會多數黨
任命的,而是全民選舉產生的,總統須代表全民,就必須淡化自己的黨派色彩,決不會顯示自己
是在代表某黨主持政府的行政分支。

 美國的總統握有聯邦政府的所有行政權力,因此有人把它歸為“總統制”國家。但是美國人
自己很少這么說,因為相比其他國家的總統制,美國總統的權力要小得多。國會多數如果和總統
不是一個黨,總統毫無辦法。如果國會對總統不滿,對總統提交的法案不予通過,對總統的行政
措施大加質疑,可能使得總統什么也做不成,總統也毫無辦法。他無權懲處議員,他更無權解散
國會。相反,如果總統或者他任命的內閣官員行為不軌給抓住把柄,國會還可以使出彈劾的撒手
锏。

 可是,美國的制度運行兩百多年了,政府不僅沒有因此而癱瘓,而且制約、平衡的機制似乎
更顯得條理清楚,國會對總統的監督顯然有效。這使得后世美國人反而因此很自豪。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前幾年,我們的澳大利亞老朋友和她的丈夫來美國旅游。他們是土生
土長的澳洲人。記得到我們家的第一天,他們就把在飛機上遇到的一個故事,當做笑話一樣,來
講給我們聽。

 他們在飛機上和鄰座聊天,鄰座是一個美國人。當他知道他們是澳大利亞人之后,就隨口對
他們說,“哦,你們澳大利亞是英聯邦的國家,政治制度和英國差不多。可是相比之下,我們美
國的政治制度,在權力的分割和制衡上,是最清楚漂亮的。”

 說到這里,我的朋友笑起來,覺得他們的美國鄰座簡直是一個“自戀狂”。因為對他們來說,
他們的制度和美國的制度,完全沒有什么高下之分。因為,要制度是為了什么,不就是讓它起作
用嗎?誰又能說他們澳洲和英國的民主制度,在20世紀末,還不是成熟和完善的呢?誰能說他
們的民主制度就不起作用呢?只不過是形式略有不同罷了。我們也笑了,說你們遇上的大概是個
政治學教授吧,天天對學生們宣揚美國國父們的事跡,講慣了。


 是的,英美的制度形式有的地方很不一樣。英聯邦國家不但有歷史遺留的虛位君主,他們的
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的來源也不是完全分割開的,兩個分支的日常聯系要多得多。這和美國有很
大不同。例如,美國一年一度總統發表國情咨文的場面。按照美國憲法的設計,總統和國會的兩
大分支是盡量切開的。兩百多年操作下來,兩個分支很少碰頭。白宮離國會大廈那么近,卻從來
沒聽說總統平時去串門的。所以,這個場合是總統和國會非常難得的一點直接聯系。每年都有這
么一天,電視全程報道播出,總統車隊浩浩蕩蕩去國會大廈,意思是向國會匯報一年的工作,也
就是管家見主人的意思。

 在美國,那是個象征性儀式。美國人認為,在這個禮儀場面中,立法和行政兩大分支碰頭,
還是應該表現出君子之風,禮貌為上。因此,在整個國情咨文的報告中,總統雖然也談國家面臨
的問題,可是,也總是會不失時機地利用議員們難得的禮貌,大談自己的政績和展望未來。只要
是過得去的,大家都會站起身來,報以熱烈的掌聲。這是一個儀式性非常強的場合,不了解情況
的外來人,會非常反感,認為這種議員起立、熱烈鼓掌的樣子,近乎阿諛奉承,令人惡心。實際
上,在大會結束后的第一時間,總統坐著的汽車大概還沒有從國會大廈開到咫尺之遙的白宮吧,
反對黨議員中的所謂“黨鞭”,已經立即出來直接面對公眾,對總統的國情咨文發表犀利的批判。
把他們在幾分鐘前沒有說出來的不同意見,在這個時候發表出來了。他們在會場上不跳出來當面
質問,只是礙于美國式的傳統和禮貌而已。

 在美國的制度設計中,總統和國會不僅是獨立的,甚至是相對隔絕的。幾乎天天都可能有議
員在言辭激烈地批評總統,或是總統在指責國會。只是,他們之間的爭執和對話,往往在形式上
是在國會的發言,或是對民眾的公開講話,只是通過媒體在雙方之間間接傳遞。那是十足的遠距
離爭論。

 而英國就不一樣。即使在今天,他們的立法,不僅要去女皇面前念一遍,讓她做出形式上的
批準,首相還活像是國會的仆人,時不時要被召到國會去接受議員們的質問,并且解釋自己的執
政情況。雖然有“不直接爭執、發話必須面對議長”等等議會規則。可是,議員們爭相舉手爭取
發言,舌槍唇劍、言辭犀利,所有的問題,首相都必須當場快速回答,場面非常緊張。每每看到
英國首相在議員們的追問下舌戰群儒的情景,我們就會不由得說,這個美國總統真是當得太舒服
了,省下多少麻煩和力氣啊。

 這種英國式的制度設置,其實質是首相和議會的關系更近。他們的選舉方式是兩黨競選議會
的席位,再由贏得多數席位的政黨,推出執政的首相。就是選民選議會議員,獲得議會多數席位
的黨選首相,首相和議會的來源并不分開。首相不是人民直選,而是通過政黨選舉,間接選出的。
這樣的制度設置,結果就是首相所屬的黨,永遠是在議會的多數黨。

 可是,美國的總統常常和國會多數黨分屬兩黨,政府卻并沒有因此而癱瘓;而英國、澳大利
亞等英聯邦國家,他們的執政者的黨派歸屬始終和國會多數黨一致,也沒有因此就出現行政、立


法兩大分支勾結。兩種有差異的制度,都順利地運行到今天。

 你一定看出來了,英、美的制度設置雖然有矛盾的地方,卻一樣運作有效。你也許會對這種
情形感到奇怪,其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還是那句話:制度的設置只是一半,而更重要的是由實
踐完成的另一半。他們相對在實踐中更能自覺維護、完善這個制度,而不是拼命鉆它的漏洞。也
許重要的是他們植根于其中的傳統和文明,是這個制度之樹的原生地,土壤的條件適合制度的誕
生和運行。

 在美國,制憲使制度建設跨了極大的一步。民主大國的政治機器突然就開始轉動了。在這些
國父們之間,也開始產生政治對立和政黨,不由自主地在推出新的時代,也在改變和塑造著這些
紳士政治家們。當他們走出費城制憲會議大廳的時候,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自己將面對怎
樣的政治漩渦。

 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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