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剛 - 民國前十年 細說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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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發,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為這八秩大慶,海峽兩岸乃至日本和美國的中華史學界,都在紛紛集會研討,并撰文以為紀念。在我們執筆之前,首先想自問一下,‘辛亥革命’這四個字是誰發明的呢?或是誰首先使用的呢?筆者不學,自覺此答案已不可考;至少是爭議很大,姑置不論。且說‘辛亥’。辛亥是我國歷史上傳統的‘干支紀年’里,六十年一循環之中的一個年頭。我國歷史自黃帝以降,已有七十八個‘辛亥年’。我們這個‘辛亥革命’是發生在第七十七個‘辛亥年’。這個辛亥,在清朝歷史上是宣統三年;在西方耶穌紀元上,則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學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譯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們今日來撰文討論這個‘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對的,便是‘定義’的問題了。
    辛亥革命的定義與爭議
    我們如望文生義,則‘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武昌起義,到一九一二年元旦孫文就職‘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之間兩個半月的事。這個狹義的用法曾為甚多中西專著所采納,然為本篇所不齲蓋‘革命’究與突發的‘政變’不同,它是長期醞釀的結果。只見其果,不明其因,是會引起誤解的。至于廣義的用法,似乎就應該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見影的后果了。──換言之,我們研討‘辛亥革命’事實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國革命運動的全部過程。但是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運動,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這就有點爭議了。
    一般的說法,總認為近代中國最早組織的革命團體,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爆發以后,孫中山先生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興中會’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緒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國近代革命運動的起點。國民黨官書如是說;大陸上的李新教授在其‘中華民國史’上,亦作如是說。
    這一點實頗有可議,因為在興中會成立之前,還有楊衢云烈士和他底一伙同志們在香港所組織的‘輔仁文社’。文社成立于一八九○年(清光緒十六年;另一說為一八九二年),比興中會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創立者楊衢云、謝纘泰、劉燕賓、何星儔等十余人,其年齡、學歷、社會背景,和他們‘推翻滿清’、‘創立合眾政府’、選舉‘伯理璽天德’(President)等主張,與孫逸仙(中山別號)他們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團,幾乎一模一樣。所以當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時,經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為文社社員,亦中山好友──這兩個小革命團體,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聯合組織了。
    在這個雙方聯合的新組織里,他們決定用‘興中會’為會名。因為‘振興中華’這個響珰珰的名字,較之那酸溜溜的‘輔仁文社’四個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后來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組織了一個‘興中會’。這個遠在華北的興中會,與孫、楊的興中會毫無關系。據孔祥熙說,他們那時聽說海外有個‘興中會’。他們喜歡振興中華這個響珰珰的名字,乃把他們自己的小團體取個名字,也叫‘興中會’。(這是筆者早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校對孔祥熙回憶錄時,聽到錄音帶內孔氏親口說的。當時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組織,當成孫中山興中會的‘太原分會’,實是誤聽錄音的結果。)楊衢云、孫中山等在香港所組織的興中會,事實上除掉名字之外,一切皆是‘輔仁文社’的延續;會員們也大致都是楊衢云的班底。因為楊的團體已成立四年有奇;而孫的團體還未滿二月。楊是香港的地頭蛇;孫則是新從夏威夷回來的。雙方強弱之勢是可以想像的。據說他們合并之后,選舉新會長(他們叫‘總辦’或‘伯理璽天德’)時,曾發生孫、楊之爭。據后來國民黨的官書所載,在同年十月他們預備搞廣州暴動時,孫曾當旬伯理璽天德’或‘總辦’。后來‘楊既獲大權,遂借端要挾,而請[孫]先生以“伯理璽天德”相讓。鄭士良、陳少白等聞而大憤,極力反對,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內訌,力表謙讓,即以此席讓衢云……’云云(見‘國父年譜’頁六八─六九)。
    這段官書頗難說服任何公正的讀者和歷史家。如所敘屬實,那可能不是楊的‘借端要挾’,而是孫的黨羽為擁孫而暗中想搞殺楊的‘苦撻打’(coup d’état),為孫所阻。官書甚至說楊衢云排滿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組織‘輔仁文社’的叛逆行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結果(見前書頁五○)。這些似乎部是想像之辭。有人或許要說‘輔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輔仁’;它是個社交團體,而非革命團體。其實辛亥首義時,最活躍的一個組織則是‘文學社’。文學社卻是個革命團體,而非社交團體。所以名字與實質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時期。我們不能望文生義,或以辭害義。
    須知楊衢云開始其革命行動時,孫中山還是個用功的醫科學生。一八九四年中山還親赴天津‘上書李鴻章’呢。他‘上書’不幸被拒。如果李鴻章英雄識英雄而重用了‘孫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嗎?哪還搞什么‘革命’(他們那時叫‘造反’呢?所以在這一階段里,楊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孫在‘上書’被拒而走上排滿革命之途,所受楊衢云的影留,倒是很明顯的。
    再者,‘興中會’最初在檀香山組織時,其形式和性質也只是個‘銀會’。會員每人出‘底銀’五元,‘股銀’每股十元,購買愈多愈好。目的是‘舉辦公家事業’,事業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該會宗旨,除報國之外,‘兼為股友生財捷徑……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頂子買翎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莫大焉,機不可失也。’(見馮自由著「興中會組織史’及‘香港興中會章程’第八條)所以在檀香山的‘興中會’里孫逸仙是在暗中籌款造反,而絕大多數‘銀會’會員,則是在買‘樂透獎’。而這個興中銀會的會長也不是孫逸仙而是股商劉祥。但是孫卻是這銀會首會的得利人──他籌到港幣一萬三千元,外加個‘興中會’的組織名義。有了這些本錢之后,中山便匆匆趕回香港向楊衢云洽商(事實上是bargain)兩會合并的事務了。合并之后,會長一職順理成章自然應該是楊衢云。是年十月,他們竟然發動了‘義兵三千人、洋槍六百桿’外加火輪船二只的廣州起義。試問中山皮包里的一萬三千港幣,能買幾枝‘洋槍’呢?這些起義的本錢,顯然都是楊衢云搞起來的。中山半途加入罷了。可惜楊氏早死──一九○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殺于香港,他底事跡功勛就被埋沒了。所以一部‘中國近代革命史’,是應該從楊衢云開始寫的。
    筆者寫這段小辯正,絕無意貶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國的歷史地位。相反的,我們是更上層樓地尊崇他為我們的民族領袖;民族領袖應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領袖的地位。因此我們不愿采用‘黨史家’為‘黨魁’作傳時,視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譜牒方法罷了。
    得風氣之先的華僑青年
    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先生,恕我大膽的說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筆者蝸居紐約四十余年,在‘窮人哈佛’的紐約市立大學從兼課到專任,教書經驗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課室內進進出出的華僑小青年,亦不下數百千人。我平時總歡喜舉中山先生的故事來勉勵他們。行行出狀元,如今雖做不到大總統和國父,但不斷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點‘大事’嘛。其實我的學生中,卓然有成者,亦為數頗有可觀。
    相反的,我們如以中山先生比諸今日僑生,他老人家其實也是當年的華僑小青年之一而已。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希華僑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點。這些特點也是鑄造后來革命家孫文的社會條件。
    大體說來,他們底特點約有數端:一、工農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類多貧雇農、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時以上。他們除舊有的觀念和道德標準之外,平時沒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二、小華僑們受父兄寵愛,甚至溺愛;類多豐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頗可上進;惡子弟,則至為墮落。三、教育水準,下輩平均都在高中以上,遠超過長輩。──當年老輩華僑多不識字,縱識字也不過稍讀‘三百千千’(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而已,而下輩則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語了。四、以說漢語的‘弱勢文化’,在海外對抗西語(英語)的‘強勢文化’,老輩多不諳外語,為自尊自重乃堅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輩華僑,較之國內人民,更為保守;而講‘雙語’的小輩于自卑之余,則趨向‘全盤西化’。所以他們父子之間‘代溝’極其嚴重。筆者本人便不時為學生父子間之沖突,排難解紛。中山先生與他的長兄孫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師的程度,吾知其沖突根源所在也。處于我輩今日,‘西化’與‘現代化’固截然有別,然在孫公青少年期,則二者固為同義字也。五、這老少兩代的華僑對祖國都有極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義’。但是他們兩代對祖國的愛法,卻截然不同──老一輩的總希望大清大皇帝多爭點氣,也好為我輩天朝棄民,出口烏氣。小一輩的則要驅除韃虜,創立以美國模式為張本的‘共和國’和‘合眾政府’,乃至新的社會,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標準了。
    老實說,當年在檀香山的‘興中會’和在香港的‘輔仁文社’,都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所組織的。孫中山先生(譜名孫帝象,學名孫文、孫德明,字載之,人耶教時,名孫日新,行醫時他的漢文老師區鳳墀為他作一音之轉改為孫逸仙,后來變成‘美國公民’時,在美國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則是Sun Yat-sen)當時便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之一。他或許由于稟賦較高,幼年時確實‘異于群兒’;他也確實是讀書用功,作事有恒,終能‘脫穎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會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這模式對他也有特殊影響的。
    這兒更不妨附帶一說。中山那時代的青年華僑,與筆者班上的僑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僑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節’之別。‘竹升’者,美國土生也。老華僑們認為這類小華僑,‘肚子內一無所有’。‘竹節’者,唐山出世,幼年來美,‘兩頭不通氣’也。
    我們通番語的學術界,則叫前者為ABC。ABC者,American-born Chinese也。后者則CBA。CBA者,China-born Americans也。而中山那時的華僑小青年,幾乎全是CBA而絕少ABC。因為那時的旅美華僑,生存在最兇殘、最下流無恥的‘排華律’(Chinese Exclusion Acts)壓榨之下,中國婦女,除少數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說是絕無僅有也。
    而那些挾竹節’,則由于父親是‘美國公民’(母親不是)而取得美籍‘出生紙’而旅美者也。
    所以這些挾竹節’絕大多數都能使用中英‘雙語’(bi-lingual)。其天資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雙語皆不通;而稟賦卓越,又肯于用功學習的,則每每兩語皆精。孫中山就是屬于后一類。而孫逸仙這位挾竹節’之取得‘美國公民權’,則通過另一管道。孫公于十三歲時(光緒五年,一八七九)隨母就兄,遷居檀香山。那時的夏威夷是個紅種人的獨立王國。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駕。兄終妹及,夏威夷乃出了個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戰爭’那一年,這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種殖民主義者篡了位,夏威夷乃變成個傀儡共和國。一九○○年(庚子),也就是‘八國聯軍’侵華的那一年,這個小傀儡共和國就被美國兼并了。
    夏威夷既變成了美國殖民地,按美國憲法,則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統理成‘美國公民’了。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卻說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語,因而撒了個謊,自稱出生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國公民權,領用美國護照了。可是當他于一九○四年在三藩市初持檀島出生紙入境時,如狼似虎的美國海關檢查員對他發生了懷疑(另說是保皇黨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幫’。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該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釋候審;并雇請律師向華府申訴。這場官司美國移民局居然打輸了,中山乃得以美國公民身分重入國境。這個‘美國公民權’對中山其后的革命活動,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有的讀者們讀史至此,可能要批評:我們的‘國父’,族之圣賢也,豈可弄虛作假,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權?讀者若作如是想,就昧于史實了。須知在那人類文明中最可恥的‘美國排華律’欺壓之下,我輩華裔移民在當時美國種族主義者的‘法律’分類中,是比‘黑人’與‘印第安人’都還要低一等。印第安紅人在那時的美國法律之下,不算是‘人類’的。因此‘華人’(Chinaman)在當時更是非人類中的非人類了。中山先生為非作假嗎?朋友,你能和當時排華殺人的種族主義者這批野獸,談孔孟之道嗎?明乎此,你就了解孫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發明的。‘美籍出生紙’在華僑社會里,是有其公開市場和價格的。
    所以近代中國最早期的革命運動,便是有上述特征底華僑小青年們所推動的。他們都是愛國華僑,寄跡異邦、粗通番語,因此得風氣之先,對現代西方的新觀念、新事物,接觸較早──比內地的知青如黃興、宋教仁、胡漢民、汪精衛……等,大致要早十年。由于這早晚兩期的革命骨干底家庭、教育和一般社會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標志出近代中國革命運動,顯明的階段性:‘興中會’基本上是個華僑組織;后來的‘同盟會’,就帶有濃厚的士大夫氣息了。
    孫文脫穎而出
    筆者在許多篇拙著里,都曾強調過中國現代化運動的‘階段性’;而這些大小階段的進化,往往又是以十年為一個單元。‘革命’原是我國‘現代化’運動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過這個‘十年一變’的基本公式。以楊衢云、孫文為首的兩個革命小團體,自從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為‘興中會’以后,至一九O五年八月‘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這短短的十年之間,革命運動在中國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現在讓我們先翻翻‘興中會’的老帳。看看這個最早的革命團體怎樣地從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卻又如何地脫穎而出,從初級階段進入高級階段。
    興中會在革命理論上和行動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們在政治理論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襲美國。甚至連美國佬做官就職時,捧著「圣經’舉手發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無訛。這原是一個‘弱勢文化’在一個‘強勢文化’的籠罩之下,反應在青年身上,‘東施效顰’的普遍現象。華僑青年如此,僑居歐美的亞非拉各國的青年,亦無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紀這個‘華僑青年’的小圈圈,實在太小了。因此在那個時代與他們有‘共同語言’(common language)和‘共同信仰’(common faith)的海內外華人究竟太少了。他們沒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么氣候來。
    再者,他們所采取的革命行動,卻又是百分之百的傳統‘造反’方式;有時甚至是‘恐怖主義’(Terrorism)。例如孫中山在他所策劃的‘十大起義’中第一次的‘廣州起義’(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計劃,便是在武裝攻打督署之外,‘四處放火’、‘施放炸彈、以壯聲勢’。而他們那時的革命群眾則全靠‘會黨’。會黨雖是從反清復明開始的,但發展至清末已經變了質;甚至變成橫行‘地下’的黑社會,為正當人士所不取,而興中會諸公卻以他們為主力,因此就沒有真正的革命群眾和‘倚靠階級’了(恕我借用一個共產黨名詞)。事隔五年,當清廷為‘八國聯軍’所困之時,興中會諸公再來個‘惠州起義’,結果損兵折將,一敗涂地。經過兩次武裝起義的失敗,興中會和它底會黨朋友們也就泄氣了。──最后興中會竟消沉到只剩孫逸仙一個獨人班了。
    可是就在興中會這個革命汽球逐漸泄氣之時,孫中山本人的聲望、理論、經驗和時機卻扶搖直上,終使他成為近代中國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領袖。
    原來楊、孫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廣州(第一次)起義失敗之后,清廷發出通緝,香港英國當局也迫令二人離港,五年之內不許入境。楊衢云乃潛往新加坡,轉赴南非避難。孫中山則于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當他于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戶登陸時,閱報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支那的‘革命黨’。經日本報紙這一宣傳,不特‘孫文’已躋身為國際人物,中國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黨’這一詞匯。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辮子、改穿西服。于翌年一月東渡檀香山。這時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盧氏,長子孫科(五歲)、長女金琰(一歲),均已避難在檀。所以這位年方三十的孫逸仙,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他雖然是個職業醫生,卻不事家人生產。老婆孩子還要靠一度與他反目的長兄孫眉來養活。他兄弟二人此時如何相處?我們就不能輕信官書上的描述了。
    可是孫中山是個最有毅力、最倔強的人。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后,便拋妻撇子,跑到美國去了。這時美國的排華運動已到了瘋狂的程度。中山之所以能安抵大陸,所用的證件,顯然就是他底‘夏威夷出生紙’。中山游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但是在這方面他卻完全失望。因為此時革命風氣未開,而僑社中的主宰團體的‘致公堂’又十分‘頑錮’(這是中山自己的話)。至于中山在美何以為生?我想他那時也和我們后來的留學生一樣:‘手舞銀盤去復回,老子今朝作企枱’。他在餐館或衣館‘打工’。──我們已查到中山當年在美國打工的人證。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間,孫公在美國待了幾個月。九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他去英國的目的,顯然是繞道歐洲回遠東去。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那兒有他大批的伙伴和同志。他有推翻滿清底堅定的決心。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這一出歷時兩周(十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發生在倫敦的‘西安事變’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自此以后,中國革命陣營中再沒有第二個領袖,享有與中山相埒的聲譽和地位。
    ‘三民主義’的根源
    再者,他環繞地球的不斷旅行、觀察和閱讀書報,也使他對發生在中國的問題,有更深入、更廣闊的理解。他掌握了加富爾(Count Di Cavour, 1810-1861)、加里波的(Giuseppe Garibaldi, 1807-1882)和俾斯麥(Ottovon Bismarck, 1815-1898)的現代‘民族主義’(有別于我國傳統的華夷之辨);寄居英倫,他也更深的體驗了英語民族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代議政府’的運作;更明白了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分裂的毛病,而向往于當時正在美國風起云涌的‘國民運動’(Populist Movement),尤其是這一運動的理論導師亨利.喬治(Henry George 1839-1897)底‘單稅法’(Single Tax System)的精髓。特別是對土地的‘無勞增值’(unearned increment)和‘漲價歸公’諸要點。好學深思的孫中山先生,在融會貫通之后,把它們有條理的編纂起來,這就是他后來指導‘國民革命’底政治理論的‘三民主義’了。雖然這三個‘主義’,都是當時在西歐北美,甚囂塵上的政治經濟理論,沒一個是他具有原始性的發明,但是孫公能實際深入西方社會,耳濡目染,采自源泉,然后活學而活用之;較之與他同時或后輩之熱衷‘西學’,奢談‘主義’,而一知半解的夫子們、領袖們,那就高明得不可以道里計了。在那些多半是‘不知不覺’的青年信徒的眼光中,則‘總理’、‘國父’,就更是‘先知先覺’的天生圣哲了。
    石不轉而江自流的中國知識階層
    孫中山在‘倫敦蒙難’之后,應出版界之請,寫了一本名利雙收的小書,暢銷一時,足使他在倫敦住了九個月,不虞匱乏。他于一八九七年七月初離英赴加拿大。再穿過加拿大至溫哥華,搭船于八月中旬抵日本橫濱,投宿于老友陳少白寓所。中山于一八九五年冬路過日本時,只是個薄有微名的中國逋逃犯。兩年后‘蒙難’歸來,他已成為國際知名之士。他底日漸上漲的‘知名度’,因此吸引了日本人的注意。首先慕名來訪,嗣后成為中山終身密友的便是宮崎寅藏和平山周二人了。他二人都是當時日本政黨政治中的活躍人物。通過宮崎和平山,中山又結識一些頭面人物,如犬養毅、大隈重信、頭山滿、尾崎行雄、副島種臣、久原房之助、山田良政、萱野長知等數十人。日友平山周在無意中為他又取個日本名字曰‘中山’。孫公自己在‘中山’二字之下加個‘樵’字。其后便偶用‘中山樵’作為他的日文‘化名’。后來在同盟會時代,黃興、胡漢民等對外界通信,都尊稱孫總理為‘中山先生’,結果弄假成真,全國上下都叫起‘孫中山’來,真的名字反而不用了。其實孫公從發命令到簽遺囑,一直都只用‘孫文’二字;他在公文上函札上,向未用過‘中山’的渾號,而國民政府的官書,和國民黨的傳記作者,卻偏喜叫他‘孫中山’,實在是很滑稽的事。
    中山此次訪日,來結交他的日本人蓋有兩大類。其一是英雄崇拜、慕名而來,如宮崎寅藏、山田民政等人。另一類則是別有居心的政客和幫會頭頭了,如犬養毅、大隈重信、頭山滿等人。在他們的想像之中,孫文是滿清政府的死敵,而敵人的敵人便是朋友。這‘朋友’在對清政策中,可能是個有用之材也。
    中山的知名度在日本也吸引了一些好奇的中國留學生,像鈕永建和馬君武等人。兩年之后,康梁所領導的‘戊戌政變’(一八九八)失敗了。梁啟超跑到日本,由于同鄉的關系(大家都說廣東話),孫、梁一時頗為接近。而梁氏的真正意圖,是國內既然搞不下去了,他們這批‘保皇’分子,要到海外來打入華僑社團,搶奪孫文的地盤。私人的友誼,實在是無從說起的。
    至于在中國真正翹尾巴的知識分子、士大夫,對孫文這個幫會頭目,這時還是敬鬼神而遠之,瞧不起他的。吳敬恒(稚暉)就是個最好的例子,而章炳麟(太炎)卻是個例外。
    在‘八國聯軍’(一九○○)之后的一兩年間,孫中山和比他長一歲的吳敬恒(一八六五─一九五三)俱住東瀛。吳那時是中國留日學生中聲名赫赫的名‘舉人’。中山慕吳之名倒頗有意高攀一下,而吳稚暉此時卻是個尾巴翹得比天還高的,‘一舉成名’的士大夫、臭老九。他才瞧不起這‘綠眉毛、紅眼睛’的黑社會頭頭呢!竟然不要見他。吳舉人尚且如此倨傲,中山那時如想謁見比他小兩歲的蔡元培進士(一八六八─一九四○),恐怕也不能如愿,可是這時已文名滿全國的章炳麟(一八六九─一九三六)倒頗看中孫文,二人時有往還,斯為中山結交中國士大夫之始,不幸二人后來竟反目成仇。
    可是中國現代化運動的進度是快速的,為時不過三數年,河東就變成河西了。蓋庚子拳變之后,尤其是‘日俄戰爭’(一九○四─一九○五)前后,清政府和中國士大夫階層,也追隨上述‘華僑青年’之后,體會到傳統老套搞不下去了,非興‘西學’,搞革命或維新,無以自強。西學西語一時頓成顯學,老輩不再歧視、小輩則趨之若騖。因此留日留歐的公自費留學生乃成群出國,勢如潮涌。‘日俄戰爭’期間,東京一地的中國留學生,便多到兩萬人。歐美兩洲亦各有百數十人。
    這時吳稚暉舉人亦以‘蘇報’案牽連,做了政治犯,逋逃倫敦。比中山晚出十余年,他也‘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有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語見中山先生于一八九六年‘倫敦蒙難’后之自述)。再看所居之地,物品之盛,習俗之醇,‘不圖三代之治,見于今日’(這是清廷首任駐英公使郭嵩燾對英倫的印象)。吳舉人傻眼了。以他那四十之年,無錫之腔,霜晨月夕,還在大啃其初級英語abc拼音,稚老真要跳樓了。這樣他才開始認識孫文并不是‘綠眉毛、紅眼睛’的汪洋大盜;相反的,孫文卻是個眉清目秀、溫文儒雅,語通英漢、學貫中西的大博士、洋翰林,世界一級的政治家和革命領袖。以一個無錫的土舉人和孫公相比,真是丘陵之與泰山也。所以吳稚暉就要把所有‘線裝書都丟到茅坑里去’,盡棄所學而學焉。因此他在倫敦第一次見到中山之后,傲氣全消;搞了一陣無政府主義之后,終于做個誠懇的孫文主義信徒而五十年不渝也。
    四十歲的吳舉人尚且如此,二十上下的革命小青年和留學生,就不用說了。‘江流石不轉’,孫中山未變也。可是潮流變了。中國現代化運動已進入另一階段。孫公的歷史任務也就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個‘同盟會’的階段了。

 


唐德剛 2013-08-20 1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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