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臺《野火集》對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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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又如何?
  農林廳與養豬的老百姓本來有一個契約:豬價看好的時候,政府抽成;豬價低落的時候,政府補助。這個政策是否智舉在此不論。最近市場奇壞,農林廳采取了一項行動:片面毀約。而后廳長在報上說:希望農民"體諒"政府、"支持"政府,不要控告政府。
  臺電決定要建核廠,先用了老百姓幾百萬的錢之后,再來征求同意。反對的聲浪掀起之后,臺電一方面大作廣告宣傳,一方面說,請大家"體諒"政府、"支持"政府。
  這些政府機械的首長之所以會對民眾有這樣的要求,當然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有權利作這樣的要求。從小學里的公民課本到大街上的海報標語,我們被灌輸的觀念是:人民對政府要"支持"、要"擁護"、要"愛戴"、要"感激"所謂"德政"。人民與政府的"對立",是危險的。
  這種觀念,這樣的字眼,不能稱為民主吧?!所謂政府,是為我這個市井小民做事的;他凡做一件事,我要用監督的眼光衡量他的效率與成果,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就得換人。我憑什么要不分是非,沒有條件地去"擁護"、"支持"政府!政府必須以實際的行動來贏取我的支持,他沒有權利全面地要求我的"愛戴"。事情做得好,更不是我必須涕淚感激的"德政",是他"份內"的責任。
  農林廳片面毀約,能要求受損的養豬戶支持嗎?政府可以毀約,那么屠宰商是否也可以拒絕繳納一頭豬四五百元的屠宰稅呢?屠宰商是否也可以在拒絕納稅之后要求農林廳長"諒解"與"支持"呢?農林廳如果不作補救的措施,而我們赤腳的養豬戶、屠宰商又不訴諸法律,這就表示臺灣的民主完全沒有生根。
  臺電的作為就更令人心驚膽跳。不管核廠在生態、經濟各方面考慮之下該不該建,它在計劃未通過之前,就先動用了老百姓的錢,本身就是一個值得議論的行為。它更在電視的兒童節目里,利用小學生以稚嫩可愛的聲音說:"老師說,核電廠對生態沒有任何破壞!"臺電真的是把我們的民眾當傻瓜來處理。
  但是我們的民眾是不是傻瓜呢?
  到大安戶政事務所去申請戶籍謄本,發覺幾十個人背貼背地擠在一個柜臺,柜臺后只有一個工作小姐埋頭苦干,其他部門的人卻輕松得很,談笑的談笑,吃糖的吃糖。一個戴眼鏡的男人把正在踱方步的主任找了出來質問。
  "你為什么不能增加人手?"
  主任擺出自衛的姿態,不耐煩地說:"上面編制就是一個人,不能增加!"
  一個女人扯開嗓門:"那你不能調動別的人來幫忙?你沒看到這兒擠得不像話?人家古亭區就不這么糟!"
  主任生氣地回答:"古亭怎么樣與我無關!"
  圍在他身邊的人愈來愈多,一個滿嘴金牙的女人大聲說:"那個小姐忙不過來,你這個主任就不能過去幫忙嗎?你這算什么公仆?"
  主任推開群眾,走進辦公室,砰一聲把門關上。
  這是令我高興的一幕。這個主任就是構成所謂"政府"的一部分。像這樣缺乏效率、不知檢討、毫無服務觀念的政府"官員"當然不少,但是今天的人民已經不是"愚民"。我很欣喜地看著大學生與學校當局熱烈地討論組織章程,大聲地提出反對的意見。我很安慰地看見智能不足兒童的母親集體到教育部去陳情,慷慨激昂地把現行制度對她們的子女不公平的地方一一指出,要求改善。
  有指責,有要求,就算是"對立",那么對立有什么不好?權利是爭取來的。人民如果相信政府是一個需要無條件"支持"、"擁護"、"愛戴'的東西,那這政府也真可以為所欲為了。就是要有"對立"的人民,監督的人民,才可能有好的政府。從前教育不普及的時候,或許政府壟斷了知識,民眾不得不聽政府專家的領導。今天的臺灣,"在野"的知識說不定比"在朝"的還多,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能不經溝通就一廂情愿地要求人民"支持"."擁護"嗎?
  "政府",通常是個很嚇人的名辭,意味著權威、統治,非常的抽象。事實上,政府由個人組成,而只要是個人,就有個人的偏見、私欲、學識的限制、才智的不足。由各種有缺陷的個人所組織起來的政府,可能"完美"嗎?人民怎么可以閉起眼睛來,放心地"擁護"呢?
  湯瑪斯?曼寫過一篇政治寓言似的小說,描寫一個魔術師如何用他的意志與偽裝徹底地瓦解了觀眾的意志。他的政治訊息是:如果沒有觀眾的"默許",這個魔術師不可能得逞;如果沒有人民群眾的"默許",任何獨裁者也不可能得勢。也就是說,民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必須經過理性的爭取,不懂得爭取權利的人民,而受獨裁統治,那是咎由自取。
  有一天搭計程車,跳過馬路上一個大坑,受驚之余,這個嚼檳榔的司機往窗外狠狠吐了口痰,罵了一句:"操國民黨!"
  這個司機完全錯了;他可以"操"養工處,可以"操"市政府,但路上一個坑,與國民黨這個政黨何干?他的咒罵完全不公平。可是,或許有一個可能的解釋:他罵黨,因為他不知道政府哪一個部門負責那一樁事,路上有坑的時候,他不知道該找誰負責;換句話說,當他要爭取權利的時候(譬如行路無坑的權利),他并不知道有什么管道可循。
  這是一體的兩面:如果政府只一味地要求人民盲目地"支持"、"擁護",而不清清楚楚地告訴他如何由各種管道去爭取各種權利,倒過來,當人民不滿的時候,他的指責也就變成盲目地亂指一通。我們要的是敢于面對現實、接受挑戰,勇于負責的政府,但是要促成這樣的政府,我們更需要有批判能力、有主動精神、有理性的人民;歸根究底,實在是一句老生常談:幾流的人民就配幾流的政府。這篇文章能夠刊登,也算是一個小小的指標吧?原載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九日《中國時報?人間》?回應與挑戰?余玉賢(農林廳長)/龍應臺(《野火集》作者)
  編者先生:
  貴報(《中國時報》)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九日"人間"副刊,龍應臺先生所寫《"對立"又如何?》文內有關指責農林廳"毀約"問題,與事實不符,對作者在未明了事實真相之前,即大作評論,竭盡誹謗之能事,本人深感痛心,不知貴刊是否也有"文責"的約束?
  龍文說:"農林廳與養豬的老百姓本來有一個契約:豬價看好的時候,政府抽成;豬價低落的時候,政府補助"。"最近市場奇壞,農林廳采取了一項行動;片面毀約。而后廳長在報上說:希望農民'體諒'政府、'支持'政府,不要控告政府。"我不曉得龍先生根據什么道聽途說舞文弄墨?
  跟養豬的老百姓訂定產銷契約的是臺灣省農會,不是農林廳,省農會是農民(人民)團體,不是政府機構。最近省農會"片面毀約",農林廳站在輔導機關立場,正在設法協助省農會籌措資金,俾能繼續辦理產銷計劃。確保養豬戶的利益。
  農林廳長曾在省議會答復議員質詢時呼吁契約養豬戶,體諒省農會的不得已作法,大家支持政府的調節毛豬供應計劃,不要擴大養豬規模,渡過此次難關,希望毛豬價格能夠回升......。農林廳長絕對沒有在報上說;希望農民"不要控告政府"。養豬戶沒有理由控告政府,也不會控告政府。
  如能惠予更正或予披露,感激不盡!敬頌
  編安
  農林廳長余玉賢敬啟五月十九日
  編輯先生:
  多謝您轉寄余廳長的來信。
  關于余廳長談話的部分,我所依據的是今年五月十日《中國時報》第二版的報導。"余玉賢希望契約戶能體諒基金已理賠將竭盡的苦衷,不與興訟。"該項報導的標題則為:"農戶血本無歸、農林廳長表歉疚,希望不要興訟、愿磋商給予補助。"
  "對立"一文主旨不在"指責農林廳毀約的問題",更不在議論毀約一事誰是誰非,文章重點在闡釋民主制度中一個權責分明的觀念--政府與民眾都應以理性的態度就事論事,人民為了爭取應有的權利,該"興訟"時就興訟,政府為了守約守法,該補償時就補償,沒有"歉疚"或"體諒"的必要。這種性質的"對立"其實是最有效的"合作"。
  我能夠體會余廳長的心情,但希望他也了解我談觀念不談枝節,對事不對人的立場。
  祝
  編安
  龍應臺
  一九八五年五月廿三日
  原載一九八五年五月廿七日《中國時報?人間》

龍應臺 2013-08-22 2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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