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坐牢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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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東方時空”專訪李敖節目說“1972年,李敖被臺灣當局以“叛亂罪”判刑10年,后于1976年獲特赦,1981年又因批評臺灣當局,再度被捕入獄1年。”銀川晚報”說:李敖“早年主持進步刊物《文星》,……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獄。”《澳門日報》9月21日也發表社論說,“臺灣歷史學家、作家、當代著名學者李敖……挑起文化論戰,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獄。”黑龍江日報》稱:李敖“由于曾遭到蔣介石的迫害入獄長達7年。”“中青傳媒”在一篇《我們應以什么姿態歡迎李敖?》的文章里稱:李敖“批評當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獄”

  只要符合宣傳口徑,就大開綠燈,不管是不是事實,以至李敖入獄這個簡單的問題竟鬧的眾說紛紜。

  所有這些說法都肯定李敖是因為發表了當局不滿的言論而判刑入獄。但是在三個問題上他們的說法又混亂不堪,即:何罪入獄,入獄幾次,入獄多久。這引起了筆者的興趣,也學著“大師”搜集資料的辦法,“考據”了一番,終于弄清了事實真相。也懂得了“大師”回避這段經歷的原因。

據《李敖回憶錄》《大師李敖大事年表》《回憶錄.監獄》《李敖五十年表》(以上李敖著)《與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蘇文藝出版社,2005年5月)等著作,李敖共吃過三次官司。

  第一次,1967年,時年32歲,案由是妨害公務。說來荒唐,事件竟因14年前的一樁舊案引起。當時李敖18歲,正念高中三年級,他的老師地下共產黨員嚴僑被捕。李敖因師生之誼對師母和三個小孩多有關照。到了1966年,李敖發表《歷史與人象》《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烏鴉又叫了》《孫悟空和我》等書,為當權者所厭惡。于是舊事重提,把他1953年與嚴僑老師合謀偷渡大陸一事翻出來,并于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訴。此事后被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師多方奔走,沒能入監執行。這大概就是有的文章說他入獄2次,有的說3次的原因吧。實際上這次并沒有“入獄”。

  第二次,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時年36歲。案由是臺獨。事件的起因是被稱為臺獨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當時臺獨勢力還處于萌發階段。參與彭明敏臺獨活動的主要干將是他的兩個學生謝聰敏和魏廷朝。李敖與他們過從甚密,參與了他們的一些活動,以至被他們作為“外省人也參加臺獨”的實證到處宣揚。當時蔣介石還在世,對臺獨活動采取嚴厲鎮壓政策,彭、謝、魏等人東躲西藏,李敖給予一定資助。彭終于1970年1月當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隨后謝、魏被捕。他們在審訊中供出了李敖。情報部門經過了長期的軟禁、跟蹤,最后將李逮捕,并于1972年2月28日以叛亂罪判刑10年,褫奪公權6年。李敖沒有提出上訴。1975年蔣介石去世,臺灣實行大赦,李敖獲減刑,于9月22日改判8年6個月。1976年11月19日出獄,時年41歲。實際坐獄時間為5年8個月。

     第三次,1981年,時年46歲,案由是背信和侵占。事件的起因還得從《文星》雜志說起。這是由原中央通訊社社長蕭同茲之子蕭孟能于1957年創辦的一份自由主義月刊。1961年26歲的李敖從國軍退伍,蕭大膽啟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為陣地發表《老年人和棒子》、《傳統下的獨白》等有影響的作品,從而聲名鵲起。1965年《文星》雜志被查禁,文星書店被迫關閉,債權人盈門,蕭不得不逃往島外暫避。行前他將超過2000萬元的家產托付最信任的李敖代管,不想半年后蕭孟能回國后,李敖卻將所托之財產悉數據為己有,以至蕭不得不與之對簿公堂。經兩審,李敖侵占罪名成立,終審判決入獄6個月。1981年9月10日入獄,1982年3月10日刑滿出獄。

     李敖三次被控,兩次入獄,坐獄時間總共6年另兩個月。兩次入獄的案由分別是臺獨和侵占他人財產。大陸媒體所謂三次入獄,累時20年,因言獲罪,叛國罪,顛覆國家罪,等等,純系子虛烏有。至于傳播“自由、民主、開明、進步”等觀念就根本就扯不上干系。

  說到李敖的言論,筆者決不否認他尖酸刻薄辛辣大膽的一面,盡管那算不上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真正批判,但在白色恐怖下能百折不撓地指著兩蔣父子的鼻子罵,也確實難能可貴。

  不過事實上,國黨并沒有以他的言論治罪。但李敖被控罪的事實卻不是捏造出來的。

     就以“臺獨”罪名而論,我們且把在警總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下審訊中李敖的供詞,同案謝聰敏和魏廷朝的證言,軍法處檢察官的訴狀全都棄之不顧,只看李敖出獄后多年自己寫的《年表》,就可以知道那個罪名對他并不冤枉。讓我們看看其中的幾個片斷:

     “1969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1970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1971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當時謝聰敏、魏廷朝已被捕去一二十天,我因誤信兩人(尤其是魏廷朝)平時給我的英雄形象,竟以為他們什么也沒供出,因此就我所知,一路掩護,什么答案都不吐實,并且不斷扯謊以為掩飾。由于我生怕我的口供不利于謝聰敏和魏廷朝兩人,結果一開始就給特務們‘李敖不合作’的壞印象,”“魏廷朝說‘兩個半’是指他是一個‘臺獨’,謝聰敏是一個‘臺獨’,你李敖是半個‘臺獨’。在臺灣肯定的‘臺獨’,只有你們‘兩個半’。事實上,魏廷朝從來沒跟我提過什么‘兩個半’,我又從何答起?最后偵訊人員告訴我,他們得到的情報是以某某(指彭明敏——引者注)為首的叛亂活動‘臺灣本部’有五個委員,我是其中之一。我聽了大惑不解,因為關于這‘臺灣本部’,事實上,我一無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后才得知的。聽了這一天方夜譚,我說半個正好是‘兩個半’的五分之一,‘兩個半’自是指五委員而言,這樣看來,‘兩個半’豈不正是五委員的秘密代號嗎?——我在憂患中仍不失幽默,這段諷刺,我記憶猶新。”

     “兩個半”演繹成五個委員,確實有點滑稽。不過從李敖自己在沒有壓力下自己寫的這段文字看,說李敖是臺獨運動的啟蒙者和創建人之一,應當不算太過分的恭維。現在被同仇敵愾指為臺獨的李登輝陳水扁都不過是李敖的“后來人”而已。現在李敖高調反臺獨,又是一個轉彎子快的例證。

      至于他第二次入獄的原因,令“大師”感到難堪,我們當然表示理解。

     這就是“大師”一向不愿提起多次入獄的經歷的真實原因。可惜大陸媒體完全不懂個中甘苦,胡亂吹捧,無限拔高,反使得“大師”既不能澄清又不能否認,只好默不作聲。相比之下,還是北大的那位主持人高明,他在介紹李敖的時候,只點到李敖對臺灣的教育制度不滿,并未涉及專制,迫害,言論自由,追求民主之類,而對幾次入獄一節則只字不提。為親者諱,為友者諱,為奴才諱,不愧號稱中國最高學府!

      李敖在接受北大學生提問時說,他最怕提兩岸關系。這又是一個叫人費解的事。李敖用極明確的語言宣示他反對臺獨,主張一個中國,擁護一國兩制,擁護反分裂法。那他身在北京,還有什么怕的呢?

     豈不知“大師”也有自己的難言之隱。他在臺灣多次說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現在世界上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次在北大和復旦,他又明確地說,“中華民國從1949年就死了”“中華民國已經亡國了”。如果這時候有一個學生站起來問:“請問李先生,您現在口袋里揣著哪個國家的身份證?您是哪一個國家的立法委員?您2000年競選的是哪一個國家的總統?”“大師”將如何回答呢

       這個無解的矛盾就出在一個“利”字上。
       李敖1959年臺大歷史系畢業,但是他并沒有打算老老實實地做學問。兩個月后入伍,以圖在軍中發展。那個時候“八.二三”炮戰還沒完全結束,大批軍官得到飛速提升。入伍不失為人生的一條捷徑。豈料澎湖軍營兩年過去了,才提了個少尉,照這個速度要提到少將不是得等到猴年馬月?于是投戎從筆,開始著書立說。可惜市場反映并不如期,加上當局查禁,并未賺到幾個現銀。于是把主意打在朋友的財產上,借蕭孟能出走之機一舉吞掉托付的2000萬家財。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他的前妻胡茵夢毅然出庭證明李敖將蕭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畫等據為己有,僅她記得的就有傅抱石、吳昌碩、齊白石的畫,還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印象最深的“紅匣子泛黃卷上”的干隆御批。事后胡茵夢更在其自傳《死亡與童女之舞》中說,李敖“他的心中只有錢,為了錢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賺錢”。他可以“每天站在窗前用望遠鏡觀察對面一個大廈的工程,想找出施工差錯,預備將來以此威脅建設公司送他一棟房子。”胡氏的話李敖在北大清華復旦的講話里給予了印證,在號稱“文化”之旅的這三次演講中他沒有一次不談到錢。“口袋里沒錢,脊梁骨不硬”,這就是他的哲學。

  在威權時代,李敖的罵確曾獲得不少喝彩。可是臺灣進入民主時代以后,罵,不只是有膽的人或有名氣的人才敢。市井小民,誰都可以罵政府,罵大官,罵總統,罵執政黨。罵人不僅漸漸失去了看客,罵得多了反被指為俗、粗、鄙,遭人蔑視。2000年大選中李敖得票只有0.13%(這也恐怕是創下了世界競選史上最令人難忘的紀錄)就是最好的民意測驗。現在在臺灣靠罵人吃飯已經越來越難了。以罵為特色的《李敖大全集》印了50套,至今乏人問津,不得不拿到大陸來到處送,受者還以為是什么珍品。“大師”著作等身,里邊究竟有多少學問,一般凡夫俗子當然很難了解,可是翻過幾本的人卻都說里邊錯別字連篇,僅在當紅的《北京法源寺》里人們就可以發現“大師”把“美輪美奐”寫成了“美侖美奐”,把“如數家珍”寫成了“如屬家珍”,誰還愿意掏錢買這種東西貽誤子弟?書賣不出去,欠了國稅局500萬稅金繳不出來,被禁止出境。偏在這個時候中共又安排他訪問大陸,這著實讓“大師”感到為難,于是對外宣揚說“大師”有“恐飛機癥”。直到已經“亡國”的立法院長給出具了保函,向稅務機關承諾尚欠的350萬稅金從李敖立法委員的薪資里按月扣還,“大師”的“恐機癥”這才有了轉圜,于是神州之旅開場。 “大師”真的需要錢。 李敖是個聰明人,他要把書變錢,只有拿到大陸去賣。這需要煽起一股李敖熱。


肖龍的日志 2010-07-15 0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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