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家庭法制教育力度刻不容緩  ——對北京市家庭法制教育情況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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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有逐年增高之勢,且在許多方面愈演愈烈。為摸清未成年人犯罪率增高的根由所在,前不久,北京市教科院基礎教育研究所未成年人家庭法制教育課題組,從北京市未成年人接受家庭法制教育情況入手,于去年9月至今年4月重點對本市1796名中小學生和1721名學生家長進行了綜合問卷調查,在家長、學校、社會中引起強烈反響。調查表明,學生家長自身法律知識的匱乏、法律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家庭法制教育不夠重視,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率增長的主要原因。大批下崗職工的客觀存在,亦給社會和家庭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這就提醒全社會,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更要有與之相適應、相一致的高素質的法制觀念,也更進一步說明,加大家庭法制教育力度已刻不容緩!
      家庭法制教育的基本情況
  1、家長很少給子女傳授法律知識
  家庭法制教育是子女接受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的最重要途徑,是未成年人守法意識的基礎工程。可在調查中發現,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識主要從學校教師那里獲取,其次是通過閱讀書本和收看影視節目中得到。而真正是父母傳授的法律知識排在第三位,僅占15%。以案說法的家長僅有95位,僅占5.52%,占調查學生數的46%的學生認為父母對自己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只是偶爾提一兩句。更令人值得思考的是,78名工讀生沒有一名學生家長能抓住案例給子女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從調查結果來看,我們的家長完全忽視了小平同志多次強調過的“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的指示。這樣的調查結果與高度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高素質法制觀念是不一致的;與逐漸邁向法制社會的步子也是不一致。
  2、認為孩子不會出事,不必進行法制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培養和教育有著直接責任。可在調查中發現,占總調查家長數的57.4%的家長認為孩子不會出什么事,長大“自然守法”,不必進行法制教育。占調查學生總數的55.8%的學生認為,自己在外面惹事或犯錯誤時,父母根本就漠不關心、不聞不問。這說明,大多數家長對法制教育未給予真正的重視,未把此看做是提高民族素質和依法治國的需要。
  3、出了問題再教育
  出了問題才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持這種思想觀點的家長占相當大的比例。他們認為不愿進行法制教育的主要原因是認為孩子沒出事。這種思想十分可怕,中國雖有“亡羊而補牢未為晚也”之說,但人非羊也,在育人問題上決不能掉以輕心,應防患于未然,諸事有備于前,才可促使孩子健康成長。青少年求知欲強、接受新鮮事物快、可塑性大是他們顯著特點,這個時期是他們人生觀形成的初級階段、基礎。如果在這個階段家長不重視子女的法制教育,很容易使他們形成畸形的人生觀,從而導致犯罪。
      影響家庭法制教育的根本因素
  1、家長不懂法是家庭法制教育難以開展的主要因素
  調查顯示,眾多的家長法律意識非常淡薄,法律知識懂得很少,這是家庭法制重視不夠的客觀現實。完全與高度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相適應。其最主要的表現是家長不懂法、不學法。在調查中,有952名學生(占調查學生總數的53.2%),認為自己父母僅有一點兒法律觀念。相反,其子女對家庭法制教育的渴望值卻比較大,有1630名學生(占91.25%)明確表示自己的父母應加強法律知識學習。而身為法盲的家長客觀上很難給子女傳授法律知識。另外,一些家長行為不佳,不能奉公守法、率先垂范,相反甚至以身試法,間接地影響了子女身心健康,無形中成了孩子學習的反面教材。因而造成一些子女違法犯罪。這一結論恰和北京地區未成年人不良群體與犯罪問題研究所得出的結果驚人地吻合,令人深思。
  2、父母離婚率高,家庭關系不和是家庭法制教育受到冷落的內在因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的豐富,不少人的價值觀念出現了一些新的調整,表現在社會家庭上,家庭關系裂變、離婚率逐年增高,這些勢必影響到對子女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質量。調查中,有810名學生的家長認為鬧離婚是導致子女犯罪的主要因素,占總人數的49%,78名工讀生家長有43名占總工讀生家長61.4%的父母認為離異導致孩子違法犯罪。據調查,去年北京市幾起未成年人群體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家庭不正常,他們的父母大多離異,長期對子女不管不問,放任自流,使得未成年人在家中很難得到正常的關心和家庭法制教育。1998年2月21日,北京市恩濟莊派出所破獲的10名中學生犯罪團伙案中,團伙成員的家庭大都是父母離異或感情不和。
  3、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客觀上使家長放松了對未成年人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標準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政府機構進行了重大調整,下崗分流人員增多,崗位競爭激烈,這些難免使家長為珍惜工作而放松對子女的教育。其具體表現在,一是家長因工作忙顧不上。調查中有1500余名家長雖然認識到了對子女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但占總家長數20%的認為工作忙,根本沒有時間給孩子講法律知識。“有困難,找民警”這已經是響徹京城的一句口號,可是在調查中竟有285名學生反映不知派出所在何處;有182名學生不知怎么打火警電話;有584名學生在自己受到威脅時根本想不到報警。某校初二年級一學生家長在問卷中寫道:“因為工作忙,上班路途遠,所以沒有專門時間進行這項教育。”二是與子女相處時間短。調查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家長從來不跟子女談心。每天僅能保證1小時與子女相處的家長有1269人,達74%,基本反映出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從家庭經濟收入上可以看出,家庭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相對比1000元以下的家長與子女相處時間短。前蘇聯著名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講:“沒有時間教育孩子,就等于沒有時間做人。”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任何人無權以忙為遁詞而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家庭法制教育不被重視帶來的后果
  眾所周知,家庭法制教育在未成年人心目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響到未成年人的成長、學習和進步,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礎工程。近些年來,由于社會變革,家庭在一味追求市場利益的情況下,家庭法制教育遭受到嚴重冷落,因而結社會和家庭帶來了嚴重后果。
  1、社會上未成年人不良群體和犯罪團伙的增多給社會和家庭帶來了嚴重危害
  大量事實說明,當前未成年人犯罪是影響社會穩定諸因素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全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數急劇增加,且發案年齡越來越小。如北京市發生的5人搶劫團伙案,年齡都在14歲以下。據新華社報道:從1996年6月至1997年11月,青海某市有15名青少年組成犯罪團伙,年齡在17歲以下,他們相互勾結、攜腰刀、帶棍棒、趁夜深、黎明人少時,攔截出租車,對乘客以及行人進行搶劫,攔截并對女青年進行強奸、輪奸和凌辱。他們先后從受害人身上搶得價值43萬余元人民幣及物品,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大的危害,駭人聽聞,觸目驚心。
  2、片面追求智育使未成年人心理素質不健全,難以適應社會的發展
  在一個人成功的因素中,智力因素占30%,非智力因素則占70%,這就說明非智力因素是一個人能否成才的關鍵。非智力因素是一個軟指標,主要是來自書本外的教育,作為未成年人來說,父母教育占主要地位。由于父母一方面缺乏法律知識,另一方面來自傳統意識的束縛,因而他們只知道片面追求孩子的學習成績,把學生的考試分數作為衡量孩子好壞的唯一標準。這樣,在社會涌現出了不少高分低能兒,導致子女心理素質差,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同時,由于其心理素質不健全,使不少青少年走上了畸形發展的路子,因而導致一幕幕悲劇發生:
  1995年,北京一小學生因家長要他考高分而難以達到,自殺而亡。
  1998年3月,《中國婦女報》載,一向聰明好學的金某舉刀刺向自己的恩師……在獄中,金含淚告訴記者:“請轉告我的同齡人,要以我為鑒,切莫觸犯法律!”
  這些血的教訓,應該促使世人猛醒,應重視和加強非智力因素的開發,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對家庭法制教育的幾點建議
  1、整個社會都應對家庭法制教育關心和重視
  目前,我國有中小學生兩億多,占全國總人口的20%,是真正21世紀的接班人。因此,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如何,將決定著21世紀中國社會面貌。這就要求我們每一位成年人、家長要高度認識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從現在起把子女的家庭法制教育放在國家整體建設中去考慮,放在對子女今后的發展方向上去考慮。要讓子女從小就養成有禮節、行為端正、語言文明、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全面貫徹小平同志“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的指示。這樣,家庭法制教育做好了,不僅可以堵住新法盲的產生,而且還有利于提高我們中華民族整體法律素質,促進以法治國的進程。
  2、加大對家長的普法力度,增強其法律意識
  從調查情況來看,家庭法制教育不受重視的客觀原因是未成年人的家長或監護人不懂法、法制觀念淡薄。這就提示我們要提高家庭法制教育,增強子女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必須從家長或監護人開始,況且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教人者就有一個先受教育的任務,所以應該正確引導各個地區、部門多為家長開辦一些法律知識講座,法律知識補習班,首先使他們成為知法、守法的模范,徹底杜絕家長或監護人法制觀念淡薄的現象。這樣才能增強對其子女進行家庭法制教育的意識、責任。
  3、增強家長對子女進行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教育的力度
  家長要嚴格履行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家長教育行為規范》,不斷“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對子女普法要經常化、“制度”化,要有意識地給其灌輸一些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多給孩子講解法律案例,讓孩子多收看有關的法律報道、閱覽法律書籍等等。同時,要多和子女進行交流、談心,不能因夫妻矛盾、個人感情好惡而放松或放任對子女的關心和教育。不能因工作忙或其它理由推卸對子女教育的責任。同時,在關心子女學習成績的同時,更應了解他們的思想變化。當子女犯有錯誤時,應正確引導,使其及時糾正錯誤,盡可能地減少打罵等不文明行為在家長身上發生。
                        楊娥 魏清
  
  
  
北京法制報4②G52家庭教育19981998 作者:北京法制報4②G52家庭教育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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