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過去的初高中語文教學大綱相比,初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刪掉了體現基礎知識的“教學內容”;與所有其他課程標準相比,唯獨語文課程標準沒有體現基礎知識的“內容標準”。有人由此斷定新課標主張弱化知識。但筆者認為,從新課標對“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全面強調看,從新課標“可以隨文學習必要的語法和修辭知識”的提法看,從新課標對“運用所學的知識”和“探究能力”的整體強調看,新課標對知識不是進行弱化處理而是進行了新的策略性處理:在弱化對知識的死記硬背,強化對知識的理解、運用的原則下,將知識的選擇和建構的自主權下放給課程的執行者——課本的研制主體和課程的教、學主體,即強調課本的研制者和教師以及學生對知識的主動選擇和建構。由于“知識獲得是個體在已有的經驗基礎上建構新經驗的過程”,“知識的獲得又是師生多個視界的經驗融合過程”(注:潘洪建.當代知識觀及其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啟示.課程·教材·教法,2003.8)而“語文學習的外延與生活的外延相等”,語文學習的過程又具有更多的個體經驗性和情感體驗性的課程學習特性,這就使得這種處理策略是正確的:一方面可以抑制過去業已存在的死記硬背知識的情況,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課本研制者、教者、學者因文制宜、因教制宜、因學制宜地主動參與課程知識的建構,為課程知識的建構開拓無限的空間。為促進課程知識的建構,本文擬對課本對課程知識的建構問題略作論析。
課本對課程知識的建構也即是課本研制者對課程知識的建構。課本之于課程教學的意義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它是學生和教師依據課程標準進行學和教的主要依憑。課本的研制要全面體現“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課程目標,知識的建構就應當是不容忽略的方面。“鑒于在教改的大背景下編寫并正在使用的有些教材,由于編寫者思路的改變,不約而同地將語文基礎知識放在可有可無的位置上”(注:區培民.語文課程與教學論.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鑒于語文教育界的確存在淡化知識的主張,有必要首先指出這種做法和主張是毫無道理的。有人把過去語文教育效率低下歸咎于“知識中心”,把教學中出現的一切極為可笑的現象(諸如將學生作文中描寫老鼠被撞得“不省鼠事”的“不省鼠事”判錯,“同心協力”絕對不能寫成“齊心協力”,表示“刻畫描摹得非常逼真”的成語一定是“惟妙惟肖”而絕不能是“栩栩如生”等等)當做“知識中心”批。恰恰相反,這不是“知識中心”,而是教師無知識的表現,是教師輕視知識積累而結成的惡果。再者,“知識中心”固然不對,但只是錯在將知識擺在不適當的位置而忽視了不應忽視的能力、情感態度和價值觀諸方面,反對“知識中心”從邏輯上也并不能由此必然推出可以淡化知識的結論。就過去長期使用以及現在仍在使用的主流課本的知識狀況而言,遠未達到過分飽和亦即學生難以消化吸收因而必須淡化的程度:就文藝文體而言,“小說,除了被擰干了的‘人物、情節、環境’這三個概念,事實上已沒有多少知識可教了;詩歌在感知、背誦之外,只有體裁(如絕句四句、律詩八句、幾種詞牌名稱)、押韻等屈指可數而且極為表面的知識;散文,也只有‘形散神不散’‘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情景交融’等似知識又似套話的幾句說法,以不變應萬變;戲劇,除了‘開端、發展、高潮、結局’的套路簡介,再不見有像模像樣的知識。”(注:倪文錦.語文教育展望.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就常用文體而言,記敘文除了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幾要素以及順敘、倒敘、插敘而外,也就沒有什么知識可言;說明文的知識更是干癟得可憐,干癟得只剩下那幾個諸如下定義、舉例子、列數字、打比喻之類的說明方式;議論文呢,除了論點、論據、論證“三要素”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結構這些并不能全面反映議論文普遍規律的教條,以及“擺事實、講道理”這種極為表象的論證方法之外,也就無所謂什么知識了。就漢語知識而言,修辭知識也就那幾個辭格,唯一講得多一些的是語法,而漢語語法又基本不符合漢語的特征(陳寅恪、王力、張世祿、張志公等都是這樣持論的)。(注:王尚文.語感論.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因此從整體而言,語文課本知識是陳舊的、貧乏的,有的是脫離實際的(漢語語法知識)。正因為課本知識這種不如人意的狀況,使得學生在接受知識過程中,“知識所能引起的驚異/好奇/求知欲/挑戰性/征服欲/欣喜/認同等心理反應不足,動機、興趣、焦慮感、滿足感四個基本的學習心理條件,在知識掌握的過程和結果中,所得到的支持度或滿足度,客觀上一般不高,換言之,這一知識群本身(在未被教學加工時)的認知含量尚不足以提供各種‘支持’‘滿足’的功能。”(注:區培民.語文課程與教學論.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顯然,這些更不能成為淡化語文知識的理由,相反,倒是應該引起我們認真地重新建構課本知識的緊迫感。因為,“對于知識系統的內在規律的把握,總是能夠使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扔掉基礎知識這根學習的拐杖,僅僅以感覺、感悟的思考判斷來學習語文”“也很難做到為感覺和思考的內容提供基礎,想要做到完全準確的、合理的、到位的感覺就更難了。試想,如果沒有理性的、理念的、概念的東西作為學習能力的支持的話,這樣的感覺理解能走多遠,所謂思辨的、研究的、遷移的學習能力從何而來。”[2]因此對于課本知識,回避和淡化都不是辦法,關鍵是既要順應社會的發展,又要滿足學生的需要;既要對現有的課本知識進行審視和完善,又要放出眼光從相關領域的新成果中吸納有用且能被學生理解接受的新知識。總之,課本的研制者應具有寬廣的學術視野和極強的知識敏感性,使課本提供給學生的知識體系雖允許與相關領域的前沿成果有—定的滯后,以便有一個進一步檢驗、挑揀的余地,但整體上應與知識的時代發展大體同步,這樣才能從知識的維度保證課本不落后于我們這個知識更新不斷加快的時代,才能負責任地讓學生在學校里能夠學習到盡可能多的適應時代進步的知識,而不是盡學習那些早已過時的陳詞濫調。盡管這樣的知識終究也有過時的一天,盡管終身學習是每個現代人無法回避的必然選擇,但這不應該成為我們老讓學生學習陳詞濫調的借口。這樣說也并非是要課本知識一年一個樣地變動不居,只是說在目前的課本知識幾乎幾十年一貫而未變的情況下,的確應該作一次大的吐故納新式的重構,而當這種重構完成之后,就可以在保持大的穩定的前提下,根據知識的漸進性發展經常地作一些小步子的調整,以不斷適應知識發展變化的形勢。從語文課程知識的人文性特征看,這樣做是完全可以的,即使吸納的新知識增加了一些難度,只要處理和組織得當,也并不會對學生的理解接受產生多大障礙。“只有新鮮、豐富、有適當難度和有組織的語文知識,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的求知欲望,激發和保持學生的學習興趣,為他們智力和能力發展提供足夠的精神食糧”。(注:韓雪屏.審視語文課程的基礎知識.語文建設,2002)
對課本知識進行重新的建構工作是目前根據新課標研制新課本的復雜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它本身也是異常復雜的,需要組織相關領域權威學者和課程專家集體攻關。這里僅就漢語知識、常用文體知識、文學知識這幾個主要知識系統中的主要方面談點粗淺的看法聊備參考。
一、弱化漢語語法知識,引進并強化言語知識。根據廣義知識觀和知識分類理論,知識包括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陳述性知識又可叫語義知識,是以命題和命題網絡表征的主要用來描述事實或陳述觀點的知識;而程序性知識則是運用陳述性知識辦事或解決問題的知識;策略性知識則是如何優化辦事或解決問題的程序的知識。由于策略性知識也體現了辦事和解決問題的程序,因此,“策略性知識是一種程序性知識,基本教學過程遵循程序性知識學習的一般規律。”(注:皮連生.智育心理學.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語文知識的學習重在應用,理應強化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的建構。但程序性知識最初也必須以陳述性知識的形式表征,經過多種條件下的練習,再轉化為程序性知識,[6]故與程序性、策略性知識關聯密切(即經過練習能直接轉化為程序性知識)的陳述性知識也就不應弱化,所弱化的應該只是與形成程序性、策略性知識關系不大的陳述性知識。根據漢語學習的經驗,我們都能體會到漢語語法知識在形成漢語表達能力方面并無實質作用,它并不能有效地指導我們進行句法的組織以適應實際的言語交際的需要,屬于與程序性、策略性知識關系不大的陳述性知識,應在弱化之列。與言語表達能力關系密切的是言語知識,言語知識本質上是運用語言的程序性、策略性知識,盡管它也必須以陳述性知識的形式表征。言語知識的三要素是言語主體、言語環境、言語作品。言語主體包括言語活動的發出者和接受者,是言語的人員系統;言語環境是指言語活動得以發生并獲得展開的背景因素,是言語的活動條件系統;言語作品包括言語形式和言語內容兩個方面。任何實際的言語行為都必須是以上因素的綜合協調的產物,而不可能是對語法知識運用的產物。據此,有人甚至主張將語文教學直接界定為“言語教學”(注:李海林.言語教學論.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如果不考慮篇章表達中的超乎言語層面的謀篇策略、主旨提煉、形象經營等因素,那么這種觀點庶幾可以成立。雖然言語學還是正在建設中的學科,但目前國內關于漢語語用學的研究已有相當的成果可資利用,在建構語文課本知識時可以斟酌吸納,以培養學生根據具體語境和特定的交際對象、交際目的適切地進行言語表達的能力。總之,淡化、弱化靜態描寫且不符合漢語特點的漢語語法知識,引進并強化動態生成的言語知識應當作為建構課本知識的一個戰略性策略。
二、常用文體的結構知識應該強化和完善。常用文體包括普通的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它們的結構知識在各自的知識體系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屬于常用文體內容層面的知識(諸如記敘文的中心、材料,說明文的說明對象的性質、特點,議論文的論點、論據、論證過程等)其主要作用只是在于提示閱讀分析的關注點,對于寫作則并無什么實質性意義。因為寫作本質上是一種生命活動形式,它產生于寫作者的內在需要。這種內在需要不能憑空產生,而只能在一定的生活積累和感悟的基礎上產生。當這種基于生活積累和感悟的寫作需要推動寫作實踐活動真正發生的時候,原來的生活積累和感悟便會自然地轉化為記敘文的中心、材料或說明文的對象、性質、特點或議論文的論點、論據、論證過程等內容。因此,從寫作發生的觀點看,文章的內容不是從有關文章內容的知識中生發出來的,而是從寫作主體對生活的積累和感悟中生發出來的,有關文章內容的知識不能對文章內容的精加工起到實質性的指導作用。寫過文章的人都有這樣的體會,對內容的精加工所依據的是自己對生活的理解,是對生活中所反映出來的事理邏輯的體認。而作為文章形式知識中的重要部分的結構知識,則對文章形成過程中的構思起到關鍵性的指導作用。結構的方式不是從文章的內容中內在地生發出來的,它具有外在的可選擇性,體現了作者對形式美的追求。同樣的內容,可以有不同的結構方式,而選擇的結構的方式不同,不但體現了文章整體架構形式的差異,而且能對文章內容的表達產生一定影響。例如在議論文中若采用“總論一分論一結論”(“總論”是提出論點,“結論”是在分論基礎上對論點的歸結)的結構方式,則表達了對論點的反復強調。人們一般把敘述、描寫、議論等表達方式也看做形式因素,但表達方式的選擇并沒有多大的自由度,對文章的內容具有很大的依存關系,本質上也是內在地生成的,而不是自由選擇的,所以有關表達方式的知識,實際上也只能對文本意義的閱讀分辨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對指導文章寫作意義不大。總之,在有關文章內容和形式兩方面的許多知識中,唯有結構知識對文章的閱讀和寫作都具有指導意義,在建構課本知識時應該特別關注。
過去的課本對文章結構的知識并沒有解決好。說明文的結構基本沒有說,而記敘文和議論文的結構雖然說了,但存在明顯的缺陷。如講記敘文的結構總是與線索攪在一起,叫做“結構線索”。其實結構歸結構,線索歸線索。結構實際只是一種外框架構,文章的結構就是文章的外框架構,猶如建筑物的外框架構,它著眼的是部分的組合。《現代漢語詞典》釋結構:“各個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文章的~|語言的~|原子的~”(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也是這個意思。而線索實際上指文章內在的情意上的前后承續的線性關系,它不是著眼于“部分”的架構,而是著眼于“前后”的關聯。將記敘文的結構和線索攪在一起講,什么也講不清,多數情況是名義上講結構,實際上講線索。對議論文的結構課本一般表述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這種表述雖不能說完全錯,但卻存在兩方面的問題。第一,它并不能揭示一切議論文的結構規律,具有片面性。具體地說,它只是適合中心論點屬于行為性命題的議論文的規律,而不適合中心論點屬于認識性命題的議論文的規律。“因為并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既可以‘分析’又可以‘解決’的。比如‘學貴謙虛’這樣的問題,就是只可以‘分析’,無所謂‘解決’的。如果硬要說什么‘解決’的話,那么‘分析’的本身便是‘解決’。就是說,只要‘分析’清楚了為什么學習貴在謙虛,那么作為‘解決問題’的‘怎么樣謙虛’的問題,即謙虛的表現形式的問題,也就必然說到了,因為撇開謙虛的表現形式,為什么學貴謙虛的問題無法分析清楚。”(注:方武.議論文體新論.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3)“學貴謙虛”屬于認識性命題,由此可見,中心論點屬于認識性命題的議論文是無法也無須構建“解決問題”的結構部分的。而以行為性命題(如“反對教條主義”)為中心論點的議論文,則又是既可能構建出“分析問題”的結構部分(分析“為什么要反對教條主義”),又可以構建出“解決問題”的結構部分(解決“如何反對教條主義”)。但由此而將“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結構規律推廣為一切議論文的結構規律,顯然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第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實際反映的是文章各部分的事理關系,作為結構也只能是事理結構。事理結構是內在的由文章內容的事理關系決定的,選定了一定的內容就意味著選定了一定的事理結構,因而以“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表述議論文的結構,除了有利于閱讀議論文時對各部分事理關系的把握外,對寫作議論文并不具備有利于結構選擇的意義。
學術界和語文教育界對常用文體的結構已經有較深入的研究。吳應天的《文章結構學》將記敘文除倒敘外的本事部分的結構分為“總敘——分敘——結尾”“分敘”幾種類型;將說明文的結構分成“總說——分說——總結”“總說——分說”“分說——總結”“分說”幾種類型;將議論文的結構分成“總論——分論——總論”“總論——分論”“分論——總論”“分論”幾種類型。[10]應該說,這種從總分關系著眼尋找文章各部分之間的結構規律的方法大體是可取的。不過其明顯的缺點是:只注意到文章主體的“首”“中”“尾”三部分,而未考慮到在文章主體之外,有時還存在類似于“楔子”的端絮和類似于“尾聲”的余絮部分,它們既超出對所記、所說、所議事物的記敘、說明、議論本身,又與對所記、所說、所議事物的記敘、說明、議論有一定聯系。我曾把議論文的端絮部分叫“引論”(區別于“總論”),把議論文的余絮部分叫“余論”。這樣,根據“引論”“總論”“分論”“結論”“余論”的隱現,議論文的結構變化就有14種之多。(注:吳應天,文章結構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說明文、記敘文的結構變化有哪些,也是不難搞清楚的。
三、文學作品的“敘事”知識應該豐富和拓深。此前的課本知識中也有一點“敘事”知識,但過于膚淺,僅停留在敘述人稱(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和敘述次序(順敘、倒敘、插敘)等極為表面的層次,體現文學作品的藝術匠心的敘事技巧難以描述,也難以發掘。20世紀80~90年代,西方關于“敘事學”的研究成果傳到國內,使我們認識到敘事技巧的豐富性和復雜性。中學課本中當然不可能全面吸納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但在較為淺近的適合中學生理解的層面上吸納其中的某些成果,還是可以的。例如,我們可以吸納一點簡單的“敘事視角”的知識,則可以讓學生懂得,無論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敘述,都還存在“內視角”和“外視角”的選擇問題。“內視角”的敘述即敘述者從處于事件之中的角度進行敘述,“外視角”的敘述則是從處于事件之外的角度敘述;第一人稱“內視角”的敘述即為“主人公講他自己的故事”(如魯迅的《傷逝》),第一人稱“外視角”的敘述即為“旁觀者講主人公的故事”(如魯迅的《孔乙己》),第二人稱“內視角”的敘述即為“全知”的作者的敘述(如魯迅的《阿Q正傳》),第二人稱“外視角”的敘述即為“作者從外部講故事”式的敘述(如魯迅的《藥》)。(注:杰拉爾·奈日特.敘述話語研究.張寅德.敘述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可見,吸納了“敘事學”的有關知識,對敘事性文學作品的敘事技巧的分析便可以清晰得多,這對學生提高文學作品的鑒賞水平和創作水平(高中語文新課標在選修課程中鼓勵學生嘗試文學創作)顯然都很有益處,甚至可惠及普通記敘文的讀寫。
以上所談三個方面,只是既重要而又被過去的課本所疏忽,因而是今后的課本知識建構時應當特別關注的幾個主要知識板塊,它們相互關聯構成從語言運用的技能技巧到結構篇章的技能技巧再到選擇敘述策略的技能技巧的較全面的知識覆蓋網絡,對于提升學生聽、說、讀、寫的智慧技能,尤其是書面的篇章的讀寫的智慧技能和策略,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當然,課本在吸納這些知識時必須經過為適應學生深淺度的“研發”即再創造性的精加工過程,以便以深入淺出逐漸滲浸的恰當方式在課本體系中進行表達。
除了這三個方面的知識外,一些文體常識(包括文學文體常識)在編進課本時還應重新審視,并進行一些細化的分類性的特征描述,以便更貼近文體實際。過去的課本在這方面喜歡作籠統的大而化之的概括,也就難免犯以偏概全的錯誤。比如一說記敘文,便是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幾大要素,其實寫景的記敘文就可以沒有事件甚至沒有人物;一說到議論文便是論點、論據、論證“三要素”,其實有許多議論文沒有論證,有的雖有論證卻沒有論據(如墨子的《兼愛》,毛澤東的《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里來的?》等);一說到小說便是情節、人物、環境“三要素”,其實有許多小說談不上有什么情節(如魯迅的《傷逝》,都德的《最后一課》等);一說到散文便是“形散而神不散”,其實也有散文神不散形也不散(如老舍的《濟南的冬天》等)。如果我們按有無人物和事件、有無論證和論據、有無情節、是否形散等特征對記敘文、議論文、小說、散文進一步細化分類,則對提升學生相應文體的讀寫能力顯然很有意義。當然這只是一種分類方法,完全還可以有其他的分類方法。此外,關于文字、詞匯、修辭知識和一些文學史常識,過去的課本處理得比較好,課程·教材·教法京347~353G31中學語文教與學方武20042004本文為奧地利著名作家恩斯特·凱恩的作品。文章描述了一對情侶分別時的情景,文中對男主人公的心理刻畫描寫尤為出色。讀者可在閱讀過程中細細品味文中的兩位主人公對待愛情與聚散的不同態度。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研究項目(02JAZJD880011)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濮嵐瀾張增元 河北沙河市實驗LOSS AND GAIN方武 安徽池州師專中文系,247000 作者:課程·教材·教法京347~353G31中學語文教與學方武20042004本文為奧地利著名作家恩斯特·凱恩的作品。文章描述了一對情侶分別時的情景,文中對男主人公的心理刻畫描寫尤為出色。讀者可在閱讀過程中細細品味文中的兩位主人公對待愛情與聚散的不同態度。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研究項目(02JAZJD880011)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濮嵐瀾
網載 2013-09-10 20: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