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五宗罪:大順王朝就此煙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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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的“大順”軍隊打到了北京城下,大明朝廷亂成了一鍋粥。見大勢已經去,惶恐的朝臣便尋思背主求榮。1644年3月19日清晨,有人主動打開了正陽門,劉宗敏的部隊耀武揚威地開進了皇城。農民起義軍以勝利者的姿態占據了北京。要改朝換代了,明朝的臣民惶惶不可終日--山賊草寇以及流氓無產者所造成的災難,正在蹂躪這座帝王之都。

  第一大災難--李自成是個沒有遠見卓識的農民,他侮辱了上吊自殺的崇禎皇帝,寒了天下人的歸附之心。首先,焚燒明朝的太廟,叫朱明的列祖列宗全部滾蛋!說得好聽,要為崇禎皇帝舉辦“禮葬”,實際上,他所施舍的那點“禮遇”,還不夠惡心人呢。《明史》當然不可能說李自成的好話,但是,從眾多細節即可看出,李自成的確是沒水平,且看,崇禎皇帝的喪禮是這樣敷衍的:“自成命以宮扉載出,盛柳棺,置東華門外,百姓過者皆掩泣。越三日己酉,味爽……”用門板抬、用柳棺裝,在東華門外一停,三天就臭了。這哪里是禮葬?簡直是打發叫花子,跟“拋尸”差不多。兩個多月后,滿清占領北京,頭一件事兒,就是“安輯百姓,為帝后發喪,議謚號。”盡管滿清政權在邀買人心,這總比赤裸裸地虐待更文明、更策略吧。

  第二大災難,拷掠前朝舊臣,屠戮虐殺無辜,在北京大搞白色恐怖。其實,農民政權里也有高人,可是,擋不住最高領袖腦子不清楚。比如,李自成麾下的名將李巖,他早就坦率地規勸:“以不殺收人心”;李自成偏偏沒往心里去。在他的授意下,剛進北京一個星期,農民軍便開始大面積地抓人、抄家、敲詐、劫掠,明朝舊臣變成了“唐僧肉”。一句話,拿錢來!這叫“助餉”,而且明碼標價:“中堂十萬,部院京堂錦衣七萬或五萬三萬,道科吏部五萬三萬,翰林三萬二萬一萬,部屬而下則各以千計。”掏不出那么多銀子,就往死里折磨。劉宗敏趕制了五千套夾棍,夾棍號稱“刑具之祖”,這玩意兒,看一眼都叫人渾身發抖,何況受刑呢?“凡拷夾百官……夾打炮烙,備極慘毒,不死不休。”《棗林雜俎》里非常肯定地說,被迫害致死者有1600余人。《明史》里說:明朝舊臣根本沒有機會在大順朝廷安身立命,他們絕大多數淪為了被鎮壓的對象。八百多名明朝官員,被押進劉宗敏的軍營,這些人“拷掠責賕賂,至灼肉折脛,備諸慘毒。”饒是勒索了錢財,還不留人家活命,“征諸勛戚大臣金,金足輒殺之。”

  第三大災難,如果說,對貪腐成性的明朝官員發泄私憤,還有情可原,那么,對無辜百姓下手,則徹底暴露了農民軍的“匪氣”。他們的確開始趁火打劫了,所謂“殺人無虛日,大抵兵丁掠搶民財者也”。劫掠還不算,又規定了新政策:“令五家養一賊,大縱淫掠,民不勝毒,縊死相望。”對無辜百姓來說,朱明皇帝當然不是什么好東西,但是,前門驅虎,后門進狼,橫豎沒好日子過。老百姓能不絕望嗎!

  第四大災難,大順新貴,荒淫貪腐,比朱明朝廷還爛。包括李自成在內,首先劃拉女人。盡管有元配高夫人,李自成還是希望納妾,剛入駐紫禁城,就安排這件事兒。有資料說,宮女竇氏有幸成為妃子。順治二年九月,清軍在九宮山繳獲“自成妻妾二人,金印一。”大概,那位小妾就是竇姑娘。話又說回來,像李自成這樣的勝利者,喜歡幾個女人,也沒什么了不起。農民軍進北京,紫禁城化作了活地獄,“宮女魏氏投河,從者二百余人。”崇禎皇帝16歲的女兒--長平公主已經父親砍掉左臂,可惜沒死成,蘇醒之后,便落到劉宗敏手里“療治”--干嘛非得去這個“活土匪”家“療治”?這件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他連陳圓圓都扣留,還有什么不敢做的?除了女人之外,金銀財寶更不在話下了,李自成撤離北京前,先命一支龐大的騾車隊,將黃金白銀運往西安。“每餅千金,約數萬餅。”他們太看中金錢,也太會過日子了。

  第五大災難,焚燒宮殿,毀棄城市,我得不到,也不叫別人得到―這是典型的農民心態。4月29日,李自成在武英殿倉皇即位,雖說短點兒,在紫禁城里坐一天,也算名正言順的皇帝陛下。他這點兒心愿剛剛了結,便著手做毀滅性的破壞―“是夕,焚宮殿及九門城樓。”十足的“流寇”的作風。其實,這種人掌握了政權,老百姓照樣沒有好日子過!


網載 2013-09-10 2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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