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近代史上具有重大影響的甲午戰爭,迄今已歷百年。今非昔比,世界滄桑。特別是當年戰敗罹難深重的中國,國家地位和社會面貌更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變。然而,那場戰爭的歷史蘊涵,并沒有隨著條件的變化和歲月的流逝而泯滅,相反,正是由于時代的更新而愈顯豐厚。立足現實的制高點,鳥瞰那段硝煙彌漫、血火交織的歷史,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深刻反思,從中接受啟迪,正是今天歷史學家的責任。正是懷著這樣的使命感,國內外百余名專家學者,于1994年9月7日至11日,會聚當年作為北洋水師基地和海陸重要戰場、今天在改革開放大潮中日顯雄姿的威海,參加甲午戰爭一百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這次學術交流,氣氛熱烈,涉及的內容空前廣泛而又深刻。這里專門介紹的只是會議討論的熱點問題之一──淮系集團與甲午戰爭的關系。史實是非常醒目的,甲午戰爭從陸路戰場到海上戰場,從統帥到參戰部隊,從戰略戰術的籌謀到具體實施狀況,從戰爭本身到其前后的廣闊社會背景,萬端事體,千般風云,都與淮系集團密切關聯。于此進行審視、考察,不論是對于甲午戰爭還是淮系集團的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關于李鴻章、丁汝昌
李鴻章是淮系集團的首領,也是晚清重臣。甲午戰爭期間,他既以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海軍衙門會辦的官職參與清廷的有關決策,又以淮軍和北洋水師總帥的實際權能直接進行軍事籌劃和作戰指導。對其有關思想和實踐,在這次會議的論文和討論中所反映出的認識,較往常明顯有所拓展和深化。
諸多論者注意把李鴻章的戰略思想放在國防發展戰略的總體中來審視。有的指出:對于清王朝國防發展戰略上的一些失誤,李鴻章在甲午戰前已有所察覺。他提出了“多籌巨餉,多練精兵,內外同心,南北合勢,全力專注,持之以久”這一戰勝日本的總設想、總方針,內容涉及到政治、經濟、思想等領域,其中包含著難能可貴的持久戰思想,對于弱的大國如何戰勝強的小國具有普遍意義。不過,在當時情況下,要清廷接受并做到這些則是不現實、不可能的。因此,這些正確主張,只具有思想資料的價值,不可能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有的則特別重視李鴻章的海防戰略在國防發展戰略中的地位,明確持論:從國家全局理性地認識并統籌近代海防,李鴻章是始作俑者。就國防總體來說,中國傳統上重陸輕海。李鴻章從19世紀60年代始逐漸轉變觀念,從陸防轉向海防,具備了海防戰略思想的雛型。70年代后形成“三洋布局,海口防御”的海防戰略思想。這一思想不是單純的軍事運籌,而以“自強”為國家戰略目標,以外交和海防為相表里的兩只手。到80年代初,李鴻章進而具備了“遠東海上威懾”的海軍戰略思想,跳出了“斤斤自守”的狹義海防的樊籬。從甲申至甲午(1884—1894年),李鴻章的海防思想卻發展停滯,最終功敗垂成。其原因主要在于處理中外戰端過分依賴外交手段,政治上考慮為多,軍事上考慮不足,缺乏切實的戰守方略。
有的文章別開生面地探討甲午戰前中國之海戰理論與北洋艦隊作戰指導失誤的關系,這中間自然涉及到李鴻章海防戰略思想問題。有謂:甲午戰前中國所引進的西方近代海軍戰略、戰役理論,是以《海戰新義》等譯著中的有關內容為主。包括對海軍作戰任務的戰略區分、處于萌芽狀態的近代海權思想、海軍戰略戰役指導的基本原則等。而包括李鴻章在內的海軍統帥、將領們,對這種新理論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李鴻章甚至明確表示《海防新論》所提出的派兵船堵敵國海口的主張,不適于中國。
對于李鴻章的作戰指導實踐,傾向于否定者仍較多。有文章指出:李鴻章是一個不稱職的戰略指揮員。他在處理和與戰的關系上,一廂情愿地企求和平,遲遲不作戰爭準備;在處理海軍與陸軍的關系上,不懂得發揮海陸聯合作戰的威力,從未組織過一次海陸協同的作戰行動;在處理戰場南翼與北翼的關系上,重北翼輕南翼,導致了戰略重次的顛倒;在處理海軍攻與守的關系上,實行消極防御、避戰保船;在處理上一戰略階段與下一戰略階段的關系問題上,往往只顧眼前,不顧長遠,不能照顧戰略全局。總之,李鴻章在軍事思想方面所存在的片面性、表面性和落后性,導致了在戰略決策和指揮方面的一系列失誤。因此,清軍甲午戰敗,他要負首要責任。有的論者堅持認定,在戰爭過程中李鴻章一直是持消極防御、避戰求和態度的。相比之下,有的文章則顯有異議。譬如,有篇文章公布了從上海圖書館藏李鴻章未刊函稿中發現的一幀《李傅相手諭旅順諸將書》拓片,參以其他有關史料,論證了李鴻章并非沒有死守旅順的決心和準備,在守旅“有將無帥”,該地終致喪失問題上,李鴻章不應負主要責任。該文認為,綜觀戰爭過程,他并非自始至終一直疏于戰備,避戰求和。有的文章更就全局立論,說李鴻章雖主軍事緩進,但并無屈膝乞和,甲午慘敗是中國“體制”所誤。有的文章則著眼于李鴻章“畢竟是臣不是君”的地位條件指出,其人并沒有最高決策權,所以不可能盡成其所想,甚至有時處于四方掣肘的窘境。
關于馬關議和是否賣國問題,有的文章辨析說:李鴻章去馬關求和是在日本兩次“拒使”之后由清廷作出的決定,上諭中有“此時全權之任,亦更無出該大臣之右者”之語,并“予以商讓土地之權”,他完全是奉命受權而去。《馬關條約》的內容是甲午戰爭失敗所招致的結果,而且李鴻章又是奉到“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的最后諭旨簽訂的,他個人似難獨任其咎。李鴻章的誤國不在馬關談判和簽訂條約本身,而在于他在“防日”過程中有一味依仗強俄和“輕日”思想,特別是在指導和進行戰爭過程中有嚴重失敗主義錯誤。
除李鴻章外,這次會議的論文和討論中還較多涉及淮系另一要員──担任北洋水師提督并殉于此職的丁汝昌。對此人最后在絕境中寧死不降的晚節,人們殆無異議,但對他任北洋水師提督是否稱職看法不同。傾向于否定者中有的指出:陸將出身的丁汝昌從未經過與他北洋水師提督職務相適應的高級軍事訓練。豐島海戰前他奉命率艦隊巡航朝鮮海面,竟弄錯了牙山的地理位置。戰爭爆發后,他從未制定過海軍作戰預案,致黃海海戰開始不久,艦隊就中斷指揮,遭受重創。黃海海戰后,更是株守港內,聽憑敵軍登陸而無所作為,最后北洋艦隊全軍覆沒。丁汝昌是難辭其咎的。有的文章更持論:丁汝昌以淮軍陸將指揮現代化海軍,以外行指揮內行,導致全軍覆滅,給中國留下一大遺憾。殘酷的現代化戰爭,是不容待外行逐步成為內行后再進行,這是鮮血淋淋的沉重教訓,也是中日甲午海戰之所以慘敗的致命原因之一。該文還依據所稱新發現的史料,認定丁汝昌在黃海海戰中受傷并非日炮所致,而是為己方巨炮灼傷,因此置言:作為司令長官竟不知巨炮發射,炮口周近不許站人,是世界軍事史上的罕事。甚至有文章認為丁汝昌當時并沒有受通常所說那么嚴重的傷,而是“假裝傷重”,是“丁李勾結,用謊言欺騙光緒帝”。有的論者根據近年得到的《徐建寅上督辦軍務處查驗北洋海軍稟》,參以其他史料,對甲午年徐建寅奉旨查驗北洋海軍一事進行考察,情節多與丁汝昌有關。文章認為,在李鴻章保守戰略的指導下,丁汝昌對北洋海軍的具體指揮甚至比李鴻章更保守。查驗結果表明,當時北洋海軍的彈藥儲量相當可觀,造成北洋海軍在黃海海戰中彈藥不足的原因完全是丁汝昌沒有帶足彈藥所致;另一方面,在威海衛之戰中,丁汝昌在彈藥儲量有利于出海作戰而不宜株守軍港的情況下卻選擇了后者,這是個致命的錯誤。總之,丁汝昌作為海軍提督,確實是不稱職的[12]。需要說明,因非專題討論,持丁汝昌任水師提督以及在戰爭過程中基本表現無可厚非觀點的一派意見,會上沒有充分展開。據筆者所聞,也有不少人傾向此種見解。
二、關于淮軍、北洋水師和淮系整體
淮軍陸營和北洋水師是甲午戰爭中中方參戰的主力部隊,整個淮系集團也與此役密切關聯,其群體狀況與甲午戰爭的關系,也是這次會議的論文和討論中所涉及到的一個重要問題。
關于淮軍的狀況,有的文章具體探討了其武器裝備水平,指出:甲午戰爭前夕,淮軍除裝備了普通后膛槍炮外,其部分部隊還裝備了更為先進的后膛連發槍,炮兵裝備則主要為英國的阿姆斯特郎式、格魯森式和德國的克虜伯式后膛炮。另外,江南制造局生產的后膛大炮,也大部分用來裝備了淮軍。淮軍火炮中有一部分還是西方國家在80年代末才發明的快炮(速射炮)。總之,淮軍的裝備在質量上堪稱是一流的。然而,從體制上看,淮軍尚屬舊式勇營。有文章剖析了勇營制的弊端,諸如兵由將招所必具的私屬性導致指揮關系紊亂;部隊編制不適應多兵種協同作戰的要求;訓練不良、軍官培養制度落后;軍餉、軍械的保障存在嚴重弊端等。該文指出:兵制必須與戰爭的發展相適應,一種兵制既已不適應戰爭發展的要求,它就會被淘汰,為新的兵制所取代。因此,甲午戰后改革清軍兵制已是勢在必行。不只軍制方面,反映在日常管理,日常生活方面的腐敗現象在淮軍中也頗嚴重,諸如克扣兵餉,鬧事嘩變,“奸淫擄掠”等。淮軍的腐敗在清軍中頗具典型性,是導致甲午戰敗的重要原因。有的論者指出:從根源上看,軍制落后,戰術落后,裝備落后,加上以淮軍為主力的清軍已從整體上腐敗,因而再好的作戰方案也終如一紙畫餅。
對北洋水師,有的文章給予了充分的注意,指出:甲午戰前中國海軍近代化建設的成就是比較顯著的,意義不能低估。中國近代海軍的建立,是中國軍事走向近代化的重要標志。1888年制定的《北洋海軍章程》,盡管有許多缺陷和不足,但在軍制方面卻是開了向西方先進軍事體制學習的先河。該文同時也注意到北洋海軍以及晚清海軍總體建設上的缺陷,特別是新軍種與舊制度之間所存在的嚴重矛盾,主要反映在編制體制、指揮體制、管理制度、兵役制度等方面。此外,有的文章還涉及到北洋水師內部不同地緣群體人物的關系問題,認為福州籍將士在中日甲午海戰中居主力、中堅地位,打得最苦,死得最多,但被罵得最慘,謗得最狠,這主要是當權者委過于屬下,歸功于自己。這顯然是針對淮系要員李鴻章、丁汝昌,責難他們排斥和陷害異己。有的文章涉及到這類問題時,所表達的觀點則與此不同。關于淮系集團在整體上與甲午戰爭的關系,這次會議論文未有專題或作為主要問題考察,只有零星涉及,但是,與會的淮系集團研究中心成員利用會余時間討論“中心”下一步的工作問題時多有議及,認為需要從宏觀與微觀的結合上加強這方面的研究。應對“淮系集團”的概念進一步作出規范性的界定,人物的劃屬要有明確的標準,而集團內部又有地位不同的層次,其結構狀況頗為復雜而微妙,也需注意把握。該集團不但涉及軍事,而且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思潮等各個方面的社會內容。既要多方面全方位地從整體上審視與甲午戰爭的關系,又要選擇某些具有關鍵意義的具體環節或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考察。“中心”將有所規劃,使各成員的相關研究盡量成系統性,以增強整體效益。
(作者單位:河北師范大學歷史系)〔責任編輯:施立業〕
安徽史學合肥51~53K3中國近代史董叢林19951995 作者:安徽史學合肥51~53K3中國近代史董叢林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