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惠公 晉獻公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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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惠公,名夷吾。晉獻公之子。生年不詳,周襄王三年(前650年)即位,卒于周襄王十六年(前637乍)。


    夷吾之母為小戎子,她與其姊大戎狐姬同嫁晉獻公。大戎狐姬生晉文公重耳,重耳年長于夷吾。太子申生、公子重耳與夷吾皆有賢行,受晉獻公寵愛的驪姬為了給她兒子奚齊爭奪君位,屢次對他們幾個人加以陷害,使其先被疏遠,后遭迫害。夷吾先被封于屈(屈指二屈,北屈在今山西吉縣東北,南屈在其南),在太子申生受驪姬誣陷自殺后,他從絳都(今山西翼城東南)逃歸屈,整兵自守。其后晉獻公派兵伐屈,夷吾不能堅守,逃亡到梁(今陜西韓城南)。


    晉獻公在位26年去世,遺命驪姬之子奚齊繼位。大夫里克等殺死奚齊,派人迎接公子重耳回國為君,重耳謝絕;又派人迎公子夷吾。夷吾當即就要啟程歸國,跟隨他流亡的人覺得此事可疑,因為國內還有獻公的兒子可以立為國君,反而來迎接流亡的公子,說不定其中有什么陰謀。于是派人到秦國,請秦穆公發兵護送夷吾回國即位,許在事成之后,把晉國黃河以西之地割讓給秦國。又派人給里克送信許愿,說只要回國做了國君,就把汾陽之邑封給里克。


    周襄王三年,秦穆公發兵送夷吾回國,立為國君,是為晉惠公元年。惠公即位以后,首先做了兩件事。一件事是背棄割地給秦的許諾,派人到秦國致歉,說:“始夷吾以河西地許君,今幸得入立。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許秦者?’寡人爭之弗能得,故謝秦。”婉轉地表達了不能割地給秦的意思。第二件事是除掉里克等原來殺死奚齊另立國君的人。最先對付的是里克,不但不封給他原來許諾的汾陽之邑,而且把他手中的權也奪了。過后還不放心,恐怕里克故伎重演,迎立依然流亡在外的公子重耳,就下令讓里克自殺。惠公對里克說,如果沒有里克,他當不了國君;但是,里克殺過奚齊,有這樣的人為臣,國君就沒法當。里克絕望地說:“不有所廢,君何以興?欲誅之,其無辭乎?乃言為此!臣聞命矣。”只得伏劍而死。除掉里克以后,還害怕他的同黨興風作浪,又尋機將那些當初與里克同謀的人一齊殺死。做完這兩件事,惠公解除了他的內憂外患,可是國內人心已經離散。


    惠公四年(前647年),晉國發生饑荒,請求秦國賣給一些糧食。秦穆公聽從了百里奚的建設,暫不計較晉惠公悔約的前嫌,派了大量的船只運載糧食,由秦都雍(今陜西鳳翔南)至晉都絳,沿渭河入黃河轉汾河再轉澮河,運糧的船絡繹不絕,稱之為“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國發生災荒,也請求晉國交給一些糧食。晉惠公與大臣商議此事,有人認為應該答允,秦國能不念前嫌給晉國運糧救災,晉國理應回報。但又有人認為,沒有割地給秦國,兩家已成仇敵,現在給秦國救災,無疑是給敵人助長力量,這事不能答應。惠公采納了后一種意見,沒有給秦國運糧。


    晉惠公六年(前645年),秦國渡過災荒,秦穆公率兵大舉伐晉。晉惠公整軍抵御,因他的所做所為不合情理,不得人心,君臣不和,士氣不振。兩軍戰于韓原(舊說在今陜西韓城西南,清人考證在今山西河津與萬榮之間),晉軍大敗,惠公被俘。秦穆公對晉惠公的怨恨難以平息,預備把他殺了祭祀上帝。多虧穆公夫人是晉惠公之姊,以自焚要脅穆公,才勸阻了此舉。晉惠公在秦國當俘虜期間,秦晉兩國訂立盟約,然后被禮送回晉,繼續為君,直至逝世。


    晉惠公在位期間,晉國在大國爭霸中無所作為。惠公的政治活動,主要是圍繞著國君的寶座,為取得和維護權力不顧一切。為了謀求回國即位,他甘愿割讓國土,更不用說封官許愿了。登上寶座之后,就自食其言,一概反悔,遂造成背信棄義的狼藉聲名。而在秦國遭災時,又以怨報德,企圖依靠自然災害打擊秦國,再一次在道義上失敗。韓原的戰敗被擒,只不過是前兩次失敗的自然延續而已。惠公使晉國處干“失道寡助”的地位,當然不能和其他大國爭衡,較一日之短長了。


網載 2013-09-10 2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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