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自1984年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以來,為了能獨立地肩負起管理和調節全國宏觀金融的職責,一直在不斷地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宏觀調控模式和貨幣政策工具。然而,從多年的實踐情況看,中國人民銀行對宏觀金融的調控并不十分理想。沒有掌握靈敏有效的金融調控手段便是重要原因之一。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決定》賦予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國債買賣的職能,為我國中央銀行走向市場開了綠燈。本文試就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談談自己的認識。
一、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基本內涵
所謂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以調節社會資金,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一種政策行為。公開市場業務是中央銀行對于貨幣量進行調控的直接而又有效的手段,是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政策工具之一。當金融市場上游資充斥,貨幣過多,中央銀行需要進行貨幣量的收縮時,中央銀行便售出一定數量的有價證券,無論這些證券是由商業銀行(或專業銀行)購買,還是由其他部門或個人購買,總會有相應數量的基礎貨幣回流,致使銀行利率上升,從而引起信用規模的收縮和貨幣供應量的減少;反之,中央銀行則購進有價證券,從而,提高有價證券價格,給社會注入進行貨幣擴張的基礎貨幣量,引起信用規模的寬松,刺激經濟增長。這樣一賣一買,形成貨幣量的一緊一松,由此對整個社會生產與流通中的貨幣量進行調控,進而形成對整個經濟運行的調控。
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具有其它的政策手段所不同的作用,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進行多次的調整與操作,在不同的地區也可以有不同的操作行為。通過公開市場交易,可以把正在出現的資金供求緊張狀況消除在萌芽狀態,把利率波動控制在較小范圍。在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日本和加拿大等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被廣泛地應用。尤其美國,因證券市場較為發達,而且公開市場委員會擁有大量的聯邦政府債券,有足夠力量根據需要運用這一政策手段。因此,這種業務已成為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調節和控制貨幣信用的最主要方式。
運用公開市場政策并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至少應該具備下列條件:(1)中央銀行必須具有強大的、足以干預和控制整個金融市場的資金實力。這是運用公開市場政策的重要前提;(2)國內金融市場機制法規完善;(3)中央銀行對公開市場業務政策具有彈性操縱權力;(4)金融市場上的有價證券種類和數量適當;(5)信用制度相對發達。
二、我國中央銀行實行公開市場業務的必要性
1.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促進我國宏觀金融間接調控體系的形成。我國中央銀行自1984年以來,就開始了運用經濟手段調控貨幣量,已經使用的經濟性的手段有: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方式、利率水平的調節方式等。當然,還伴隨著傳統的行政性的一些手段,如信貸規模的直接控制,貸款種類的管理控制等。這些調控手段是長期以來為適應計劃經濟的要求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因而帶有較強烈的行政性和直接調控的特征。現今中央銀行開展國債買賣,運用公開市場業務手段調控貨幣供應量,首先拓寬了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行為的活動空間,使中央銀行金融調控的主體地位落到了實處,其次增加了我國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進一步完善了金融調控的傳導機制,促使中央銀行實現金融業務與金融調節的分離;再次中央銀行用市場調節手段替代規模管理,加快了我國現行金融調控體制向市場金融方向深化改革的步伐。
2.有助于中央銀行適時適量調節貨幣供應量,防止國民經濟出現震蕩。目前我國的經濟已由財政主導型轉變為銀行信用主導型,經濟增長運行機制主要是由大量的資金投入在起作用。銀根松緊的力度如何直接影響著經濟的發展,松或緊的力度過大都會引起經濟的震蕩。這就要求金融部門貨幣供應量的調節,必須適時,適量,因地制宜,注意微調,防止大起大落。實踐證明,硬性的控制貸款規模,采取一刀切,急剎車的辦法,副作用是很大的。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調整基準利率的辦法,不僅也存在著一刀切的弊病,而且調整的間隔期較長,不易做到適時調節。再者,我國幅員遼闊,地區之間經濟狀況差異較大,上述辦法也很難做到因地制宜。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后,將有助于克服上述弊病。
3.有助于各金融機構資產和負債結構的優化。我國金融機構現有的資產和負債結構是相當單一的。1992年末,在國家銀行的資產結構中,貸款占絕大比重,占國家銀行資產總額的77.4%,而購買政府債券僅占資產總額的1.7%。顯然如此單一的資產結構對國家銀行的運行和管理是十分不利的。在中央銀行資產結構中,中央銀行貸款占資產總額的73.9%,財政預算借款占資產總額的12.2%。另一方面,在國家銀行的負債結構中,存款占負債總額的比重達64.2%,其中儲蓄存款又占存款總額的46.9%,而國家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形成的負債僅占負債總額的0.6%。如此負債結構對金融業的營運所形成的風險是極大的。在中央銀行負債結構中,僅貨幣發行即占負債總額的45%。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要嚴格控制財政赤字。中央財政赤字不再向銀行透支,而靠發行長短期國債解決。”那么,中央銀行實行公開市場業務后,在各金融機構的資產中各類債券的比重將會不斷增加;企業向市場籌措的資金也會增加,相應減少了對銀行貸款的需求,如此一增一減,國家銀行單一的資產結構將得以優化。另外,財政赤字通過發行國債彌補,會相應減少貨幣的財政發行,降低貨幣發行量在金融機構負債結構中的比重。而中央銀行通過吐納債券,可引導居民合理分配手中的貨幣結余,避免向單一的儲蓄形式過分集中,從而,國家銀行的負債結構就可進一步優化。
三、根據現狀,中央銀行要實行公開市場業務還不完全具備條件
1.我國經濟運行的市場化程度還處于較低層次,經濟的運行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行政直接干預,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產權關系不明晰,尚不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改革15年來,我國企業的商品生產和經營意識有所增強,但至今仍未建立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限制,資金使用上的供給制也未徹底打破。在追求經濟高速增長的時期,企業對資金的旺盛需求往往是無約束地不斷增強,形成對銀行信貸資金的“倒逼”格局,迫使銀行貸款。特別是即使企業產品大量積壓,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虧損,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依然是多多益善。在這種非市場經濟的宏觀環境和不健全的微觀金融基礎之下,信用觀念和信用約束力嚴重破損,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傳導過程很容易產生扭曲,調節效果必將大打折扣。
2.旨在建立中央銀行體制,將現有的專業銀行逐步轉變為商業銀行的金融體制改革已進行了多年。在以市場取向的金融改革實踐中,面臨著如何適應新舊體制轉軌的矛盾,很顯然,接軌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按資金商品化,融資市場化,調控間接化的要求來規范我國目前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也是很難一步到位的,只能是漸進式的逐步推進,經過一段長時間的努力方可達到目的。現各專業銀行還未完成企業化改革,在專業銀行非企業化經營和管理的情況下,中央銀行行之有效的調控方式還只能選擇以直接控制方式為主,而這種調控方式雖然有效,但它又基本上排斥了市場反饋效應。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調控手段主要是再貸款和存款準備金。實際上,大量的再貸款被專業銀行占用,導致再貸款周轉不靈,調控無力;而存款準備金最終又以再貸款等形式返回到各專業銀行。對此如不徹底深化改革,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不但不易展開,而且調控作用也將受到很大限制。
3.金融市場不健全,導致融資關系不順。金融宏觀調控主要是通過金融市場發揮作用,在較完善的金融市場中,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影響直接、間接融資兩大領域,自然形成合理的比例關系。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的體系,現行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和運行機制還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二者必然存在磨擦,使得金融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還難以落到實處,融資關系不可避免地出現紊亂,這與實行公開市場業務所需的間接的金融調控環境是不相適應的。
4.落后僵化的利率體系,弱化了金融宏觀調控的力度。一般而言,銀行利率應根據基準利率和資金供求關系的均衡來制定,否則就會失去利率在市場經濟中的調節作用。而利率又是傳遞調控意圖的重要信號,利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調控效應。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剛剛起步的情況下,利率仍由國家統一規定,還存在著明顯的滯后性,往往在經濟現象(膨脹或萎縮)十分明顯時,才對利率進行調整,使利率水平不能有效反映資金的供求關系,從而難以按市場化的要求合理引導資金流向,這在很大程度上將削弱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政策的調控力度。
四、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要解決的問題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傳統的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金融業務與金融調節職能兼容的格局被打破,中國人民銀行將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從主要依靠信貸規模管理,轉變為運用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貸款利率和公開市場業務等手段,調控貨幣供應量,這就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開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筆者認為,我國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需明確幾個問題。
1.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媒介選擇。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的有價證券,在西方國家里,主要是政府發行的長期或短期債券,如公債券,國庫券等。因為它們發行量大,市場交易量也大,中央銀行僅以它為買賣對象就可以達到調節金融的目的。而在我國國債發行總量有限,目前還未成為被普遍接受的大眾化的投資方式。各專業銀行所占政府債券的數量也很少,對其自身的資產負債影響程度極低。因此,在我國公開市場上買賣的有價證券應包括以下特點:有較高的信譽,風險小,利率統一,流動性強,發行范圍廣和有較穩定的收益率,即以國家債券,中央銀行融資券為主,其應成為金融市場上主要的融資媒介。根據我國實際,在公開市場業務啟動初期,一方面應增加國家債券,中央銀行融資券的發行量,擴大市場容量和交易量;另一方面應確保財政赤字由發行政府公債的方式彌補,在中央銀行與專業銀行(或商業銀行)之間全面推廣使用中央銀行融資券,建立新型的融資關系。就中央銀行融資券而言,目前可適當使用行政手段加以推廣發行,并實行固定利率,允許其在各金融機構間相互轉讓和貼現。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融資券的發行范圍,建立運行自如的市場金融新體系。
2.進一步發展完善證券交易機構和管理機構。我國目前證券公司,證券交易營業部,代辦點的發展已達一定規模,但要適應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的需要還相去甚遠。因此,根據實際需要和地域經濟金融的發達程度,進一步發展證券交易機構和管理機構是必要的。同時,逐步擴展證券交易機構的業務范圍,大力發展專門從事證券推銷,承購包銷,轉讓以及貼現業務,使之形成發達的二級市場,最終形成全國性的有組織的證券市場網絡。再者,我國居民目前所擁有的貨幣資產已達萬億元以上,已成為影響國民經濟發展的因素之一。隨著融資渠道的多元化,中央銀行僅通過專業銀行(或商業銀行)來實現調控目標已顯不足,對此,中央銀行還需要通過證券中介機構來實現其對居民貨幣資產的調節。
3.加快公開市場業務的法規法律建設。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是國家干預社會經濟活動,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西方發達國家各國一般都通過立法程序,規定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這項任務,國家必須依法進行宏觀管理和調控。因此,我國中央銀行要開展公開市場業務,也必先完善其法規。把賦予市場經濟主體以充分權利和義務放在首位,保障其獨立行使權力并承担義務,在行使權力受到侵犯時,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在它未承担相應義務時,能受到法律的糾正或應有的制裁。建立起以權利和義務為主的法律機制和觀念。在此應借鑒發達國家實行公開市場業務的成功經驗和操作慣例,結合我國實際,加快步伐制定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規則和制度,以規范公開市場業務的運行。
新疆社科論壇烏魯木齊038-041F62金融與保險徐曉東19951995 作者:新疆社科論壇烏魯木齊038-041F62金融與保險徐曉東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