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之初,獲取營養物質生活資料,始于采摘野菜野果,繼而狩獵捕魚,繼而馴養野 畜,故而始能獲取一種茹毛飲血的生活。在這種為生存和發展而與大自然搏斗的歷程中 ,人類不僅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化,而且也創造了燦爛的精神文化。這些物質的、精神 的文化信息,在古漢字字形中可以尋覓到些許。雖然這些文化信息不免星星點點,不成 規模,不成系統,但也具有窺全豹于一斑的價值。
一
狩獵為中心的漢字是“弓”和“矢”。
“弓”是古人在獵取動物中與矢相匹配而“以近窮遠”的武器之一。對“弓”的字形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沒有具體的釋說,但對其制造者和功能有較為全面的說明。他 說:“弓,以近窮遠。象形。古者揮作弓。《周禮》六弓:王弓、弧弓,以射甲革、甚 質;甲弓、庾弓,以射干侯、鳥獸;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在甲骨文字形中,弓 字形體都像弓張之形,是十分逼肖的寫實模仿而造的字形;在金文字形中,則與小篆字 形相似,是十分抽象但筆意頗足的文字符號。“揮作弓”,是一個歷史的傳說,相傳“ 揮”是黃帝的一個臣子,《世本》宋衷《注》有“揮,黃帝臣”。劉志成認為,此說“ 時間后誤了幾萬年,‘揮’應該是舊石器中期智人”[1](P276)。由此可知,古人創制 弓箭而“以近窮遠”當是年代悠久的事了。而漢字是意會性質的符號,真正鮮靈活現地 反映弓矢之自然形貌的應當說是在“射”字中,“射”字字形除了一只虛擬的手形之外 ,就是一把張開的“弓”和一支待發的“矢”了。至于后來“射”字變為現在這副模樣 ,那是因為“弓”形的訛變所致,本非其原來真面目。在漢字里,“弓”有著十分強盛 的構字能力,它也反映出弓矢文化的發達。如《說文解字》有“引”字:“開弓也。從 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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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是與“弓”相匹配的獵取遠距離獵物的工具。許慎《說文解字》釋其義說:“ 弓弩矢也。從入,象鏑栝羽之形。古者夷牟初作矢。”《說文解字》“從入”之說不確 。矢之形體,無論是甲骨文,還是金文乃至篆文,是上像矢鋒,中間的一直像矢干,下 像矢橋,旁出像羽的弓弩的矢形形象,是一生動逼肖的箭矢的模仿形貌。這種活生生的 整體描摹“矢”形的象形字形貌,有人以為是“合體象形”,也是不確的。又,同“弓 ”字一樣,“矢”字也具有強烈的構字活力,在漢字中,從“矢”之字形也實在不少。 如《說文解字》就收有“矯”{G0P203.jpg}“知”“矣”等字。
“{G0P204.jpg}”也是與弓矢有關的一個字形,是春天舉行鄉飲酒禮時集矢于其上的射布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春鄉所射{G0P204.jpg}也。從人;從廠,象張布;矢在其下 。”許慎還列了一個古文的字形。參證甲骨文“{G0P204.jpg}”字形體,許慎所收古文“{G0P204.jpg}”與之相同,是一只飛揚的矢射向張掛的革或布的象形。又,徐中舒有較之許 慎更為透徹的說解:“從矢從廠,廠象射侯之形,矢集其下,則廠為射侯自顯。”[2]( P583)在研究古人的狩獵工具時,研究“{G0P204.jpg}”字似乎意義不大,或者沒有多大聯 系。其實,并非如此,這種集群臣以射而作為鄉飲酒禮的內容,應當說是對遠古時代初 民以弓矢而獲取獵物遺風的繼承與紀念。狩獵可能是不甚需要了,但這種射獵的技藝和 那種勇武的雄風可還是應當繼承和發揚的。
二
在狩獵之時,以近窮遠而使用弓矢是一種方式,設置陷阱坐而待物則又是一種方式。 這種方式在漢字字形中也可以找到其信息。“阱”,就是這種方式之一。許慎《說文解 字》釋“阱”字說:“陷也。從阜,從井,井亦聲。{G0P205.jpg},阱或從穴。{G0P206.jpg}, 古文阱從水。”何為“陷”?段玉裁注曰“穿地陷獸”。此種信息,許慎所釋“阱或從 穴”之“穴”已有透露,故而徐鍇在《說文解字系傳》中才有“阜,其岸”的注釋;又 ,“穿地陷獸”還有更為可靠的保證措施,也在字形中得以透露,這就是“從水”的古 文“{G0P206.jpg}”字。“{G0P206.jpg}”中有水,獸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且自溺,免其急而拼 死一搏之為害了。甲骨文字形之中,這種陷動物于穴中之義更是逼肖,因而徐中舒說, “阱”字“從麋、鹿在{G0P207.jpg}中,象陷獸于{G0P205.jpg}之形”[2](P555)。又,與“阱 ”相類似的有“@①”字。許慎為之釋義說:“小阱也。從人在臼上。”段玉裁注曰: “阱者陷也。@①謂阱之小者。”又,“古者掘地為臼,故從人臼會意。臼猶坑也。”[ 3](P343)就其古漢字字形,與從人從臼,亦或從坑或小阱等說甚恰。然而與狩獵之題似 乎不能相應。其實,這也未必盡然。因為既能陷人,也能陷獸。對此,南唐徐鍇就有高 見。他說:“舂地坎可@①人”,“臣鍇曰:若今人作坑以@①虎也”[4](P146)。
還有一種方式,在坐以待物的性質上與“阱”“@①”等是一致的,其具體方式卻是利 用繩索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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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故取羋象形”[3](P.58)。“羋”是一種有長柄的器具,如段玉裁所說:“此物有 柄,中直象柄,上象其有所盛,持柄迫地,推而前,可去穢納于其中。”[3](P158)由 此觀之,此種器物僅以“羋”形即可明其所象,而加“田”形構件只不過在于表明其所 使用范圍而已。“羅”是一種捆縛鳥類的絲網,其甲骨文字形“象人張兩手羅鳥之形” [2](P855)。現在可見的繁體漢字,至少是由三個構件組合而成:一個是網的“@②”, 一個是絲的“纟”,再一個就是鳥的“隹”。這種構形,在古漢字中是經歷了一個演變 過程方才得以完成的。在甲骨文中,我們首先可以見到的是羅鳥的網和一個站立而張開 兩手的人形,從徐中舒收入《甲骨文字典》中的幾個字形看,也只有最后一個字形方才 在網的上方有一只鳥頭形的符號。就是這個字形,應當說就足夠了,就足以將捕鳥器具 的信息傳遞給我們了。“@③”是一種捕鳥的翻車。許慎的解釋是:“捕鳥覆車也。從 網,@④聲。”此外,他還列舉了一個“從車”的異體“輟”。從小篆字形上就可以清 楚地看到該字所具有的“網”的這種形狀;從其異體,更可以使我們將其與“車”這個 器物聯系起來。對這個字,王筠有細致的捕鳥文化方面的述說:“覆車,吾鄉謂之翻車 ,不用網目,以雙繩貫柔條,張之如弓,繩之中央縛兩竹,竹之末箕張,亦以繩貫之。 而張之以機,機上系蛾,鳥食蛾則機發,竹覆于弓而繯其項矣。以其弓似半輪,故得車 名。”“@③特以繩連綴之,故從@④也。”[5](P94)“{G0P209.jpg}”也是一種捕鳥網。從 其字形上看,它由表示網的“@②”和“尉”所組成,而“尉”字中的“寸”(手)形, 標明其造字形所示之義與手有著重要的關系,因而可以推測其是一種用手可以握持的小 網。“率”也是一種捕鳥的索狀或網狀器具。許慎認為是“網”,說:“捕鳥{G0P210.jpg} 也。象絲網,上下其竿柄也。”后世學者對其字形或據甲骨,或據小篆,各有異說。于 鬯《職墨》說:“此字宜橫看。蓋率之制,當是兩頭有竿柄,中結絲網,若依形象之, 當作(∞)。”徐中舒以甲骨文字形為質,認為像“絞麻為索之形”,而許慎之說“不確 ”[2](P1422-1423)。徐氏的這種看法,大概源于明代周伯琦之說。周氏《六書正訛》 說:“率,大索也。象形。上下兩端象絞索之具,中象索,旁象麻@⑤之余。”[6]“@ ⑥”是一種捕兔的網,學者們多以“且”(組)為其聲,因而由其字形就不能探究出其造 字時所蘊涵的文化信息。《說文解字》所收具有捕兔功能的字還有“罟”(兔罟)、“{G0P211.jpg}”(兔罟)等。
三
此外,就是利用尖銳和重力的器物或獵犬而對動物進行強行的抓捕了。這類信息可以 從“單”“狩”“獲”“捕”這幾個字形中去捕捉。“單”從字形上看,甲骨文有像一 個甲形上有兩個上伸的帶莖的圓圈形,或者圓圈形下是一個“丨”形,或者是一個“T ”形,再或者就是一個“中”形。對這樣的一些字形符號,徐中舒有這樣的分析:“此 字初形應像捕獸之干,作丫形,后于兩歧之端縛石塊而成{G0P212.jpg}形,更于歧下縛以繩 索,使之牢固,遂成{G0P212.jpg}形。此即說文單字篆文所本。”還認為“本為狩獵之具” [2](P121)。這種說解,與羅振玉意見相似。羅氏認為:“卜辭中獸字從此。獸即狩之 本字。征戰之戰從單,與獸同意。”[7]我認為,“單”字除表示與狩獵器具相關的意 義或者說就是狩獵的器具外,因為其造字字形中有著具有不可忽視的“{G0P213.jpg}”形, 應當與聲音有關。這種聲音可能就是在持著器具向野獸發起攻擊之時發出的大聲呼喊。 持此看法,也可以說是有一定的理據的。如徐鍇在《說文解字系傳》中就許慎“大也” ,“{G0P213.jpg}亦聲”的說解而傳注說:“言大則{G0P213.jpg},{G0P213.jpg}即喧也。”“狩” 是一種用獵狗在田獵中捕取獵物的行為。古時狩獵是一大事,故《釋天》中有“冬獵為 狩”和“火田為狩”的記載。許慎《說文解字》:“犬田也。從犬,守聲。”依許慎所 釋,“狩”字當是形聲字了。其實,就其古文字形體來看,“狩”是一個從干(狩獵器 具),從犬的會意字。甲骨文字形,“狩”由兩個構件組成:一個是惟妙惟肖的“犬” 形,一個是或簡單或繁復的狩獵器具,就是這樣兩個構件會合出牽著獵狗、拿著武器去 田獵的生動圖景來。又,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說:“獸即狩之初文,從單從犬,會 意。”“犬田,謂用犬田獵……單為獵具,所以捕禽獸;犬知禽獸之跡,故守必以犬, 兩者為田獵必具之條件。”“獲”也是模仿捕鳥的一種動作行為。至于其捕鳥行為使用 何種器具,從字形上則無處尋覓,僅而可見的是“又”(手)。“獲”是何義?許慎以為 “獵所獲也”。也就是說,“獲”是打獵時捕獲的禽獸。考證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許 慎的“獲”字說解則不知本于何處?因為,無論是甲骨文還是金文,都是以手持隹之形( 注: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說:“(甲文)從隹,從又,象捕鳥在手之形。與許訓 ‘鳥—枚’之@⑦字同形。”李孝定《甲骨文集釋》則認為:“鳥—枚者,@⑦之別義也 。”)。這就是說,“獲”所表現的不是獵物,而是一種狩獵的行為了。當然,許慎所 本字形是小篆,是在甲骨文或金文的字形上增加了構件的字形(如增加了“犬”和“艸 ”)。“捕”,應當也是一種捉取禽獸的行為。至于是利用了何種器物采用了何種手法 ,則從字形上無以得知,因為其字形是采用了一個手字構件和一個表示讀音的聲符構件 組合而成。我們以之為其與古代捕獲狩獵有關,主要是依據于古代典籍的訓釋。許慎說 :“捕,取也。”《廣韻·暮韻》:“捕,捉也。”
總之,透過上述相關的漢字形體,我們可以從中窺測到蘊涵其中的飛揚靈動的遠古先 民狩獵的文化信息。這些文化信息勾畫了先民以近窮遠、設置陷阱和利用尖銳器物或獵 犬強行抓捕獵物的智人形象,展示出他們在為生存和發展而與大自然搏斗的歷程中,不 僅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化,而且也創造了燦爛的精神文信陽師范學院學報:哲社版青島92~94G0文化研究韓偉20052005透過相關的漢字形體,可以窺測到其中所蘊涵的遠古先民狩獵的文化信息。這些文化 信息勾畫了先民以近窮遠、設置陷阱和利用尖銳器物或獵犬強行抓捕獵物的智人形象, 展示出他們在為生存和發展而與大自然搏斗的歷程中,不僅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化,而 且也創造了燦爛的精神文化的輝煌歷史。漢字形體/蘊涵/狩獵/文化信息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03JZD0027)張東生/何華峰郝素玲/郭英Memories of a Friend in the Park韓偉,信陽師范學院學報編輯部主任、副主編、副教授。(河南 信陽 464000) 作者:信陽師范學院學報:哲社版青島92~94G0文化研究韓偉20052005透過相關的漢字形體,可以窺測到其中所蘊涵的遠古先民狩獵的文化信息。這些文化 信息勾畫了先民以近窮遠、設置陷阱和利用尖銳器物或獵犬強行抓捕獵物的智人形象, 展示出他們在為生存和發展而與大自然搏斗的歷程中,不僅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化,而 且也創造了燦爛的精神文化的輝煌歷史。漢字形體/蘊涵/狩獵/文化信息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03JZD0027)張東生/何華峰
網載 2013-09-10 21: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