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書寫的時候,由于種種的原因,有時會有意無意地發生類化偏旁的情況。比如這幾年大陸許多地區流行一個頗為時髦的新詞——@①@②(指家具),可是各種字典上卻查不到“@②”字。其實“@①@②”本只作“家私”,指家產及日用器物之屬。[①a]。后來“家”字受“@①俱”、“@①什”、“@①@③”等詞的影響,增旁作“@①”;進而“私”字又受到“@①”字的同化,亦類比增旁作“@②”,于是便成了“@①@②”,卻不知道字典上并沒有“@②”字。“@①@②”既已流行,有些寫字人又受通行的“家具”、“家什”等的影響,“@①”字省旁作“家”,于是又成了“家私”。像“@①@②”、“家@②”這種因類化而使其偏旁與其他字趨于一致的現象,就是文字學上所謂的“類化法”,由之產生的漢字就是“類化字”。
類化的現象古已有之。在敦煌文書中,類化的情形尤為普遍。本文就打算對敦煌文書中的字形類化現象作一初步的考察,并就類化字研究的校勘學意義談一點不成熟的認識。不當之處,敬祈方家教正。(每條中加點的字重復出現時用浪號~表示,以利排版。)
一、受上下文影響的類化
文字因受上下文影響,而使本不一致的偏旁趨于一致,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類化現象。晚唐五代之際釋可洪在《藏經音義隨函錄》前、后序中提到藏經文字“鞭@④之文為@⑤@⑥”、“真珠作@⑦珠”等“類化偏旁”的情況,指的就是受上下文影響的類化。其中有類化變換偏旁的,例如:
“石榴”類化作“石@⑧”。伯2838《傾杯樂》詞:“裙生石~,血染羅衫子。”按:“裙生石~”指石榴裙(朱紅色的裙子)而言,“榴”字涉“石”字類化,而改換偏旁作“~”。南朝齊何思澄《南苑逢美人》詩:“風卷蒲桃帶,日照石榴裙。”可參。
“趁迭”類化作“趁@⑨”。伯2962《張義潮變文》:“其賊不敢拒敵,即乃奔走。仆射遂號令三軍,便須追逐。行經一千里已來,直到退渾國內,方始趁~。”按:敦煌寫本《降魔變文》:“天仙空里散名花,贊唄之聲相趁迭。”蔣禮鴻師謂“趁~”就是“趁迭”俗寫,義為追上、追及[①b],極是。“~”即“迭”字,文中涉“趁”字而類化變換偏旁。
“螺髻”類化作“@⑩髻”。斯4571《維摩詰經講經文》:“面圓如皎月,~髻若青云。”又云:“雖聞~髻說,猶訝梵王言。”按:“~髻”即“螺髻”,指螺殼狀的發髻。晉崔豹《古今注·魚蟲》:“童子結發,亦為螺髻,亦謂其形似螺殼。”是其義。上揭“~髻”“髻”字原卷本作“@①①”(《說文》所載小篆作此形,隸定作“髻”),“螺”字受其影響,而類化變換偏旁作“~”。不過“髻”本從髟、吉聲,“螺”字類化作“~”,僅取“髻”形旁的一部分,便顯得不倫不類了。
“耶娘”類化作“@①②娘”。伯2418《父母恩重經講經文》:“既得這身成長了,大須孝順阿~娘。”按:“~娘”即“耶娘”,“耶”字受“娘”字類化,以至男人也給加了女旁,由此可見類化的影響之大。
此外如“奴仆”之“仆”寫從女旁(斯6838《葉凈能詩》)、“嫌賤”之“賤”寫從女旁(伯3919《佛說父母恩重經》),嬰孩”之“孩”寫從女旁(句道興《搜神記》“郭巨”條),“梯媒”之“媒”寫從木旁(斯4571《維摩詰經講經文》),“排備(繁體作“@①③”之“排”寫從人旁(斯4511《丑女緣起》),等等,亦皆為類化變換偏旁之例。
有類化增加偏旁的。例如:
“妃后”類化作“妃@①④”。斯6836《葉凈能詩》:“皇帝極歡,同坐興合,妃~@①⑤女,皆歡(勸)三升。”按:“妃~”即“妃后”,“后”字涉上下文類化增加女旁[②b]。又“@①⑤女”即“采女”,“采”字亦涉上下文影響類增女旁。
“排比”類化作“排批”。斯548《太子成道經》:“是時大王排批鸞(鑾)駕,親自便往天祀神邊。”按:“排批”即“排比”,“比”字涉“排”字類化增加提手旁,又俗書提手旁與木旁不分,“排”字俗或寫從木,“比”字亦或因之類化作“枇”,如伯2999《太子成道經》:“(大王)遂遣@①⑥枇后園觀看。”是其例。
“菩提”類化作“菩@①⑦。伯2122《維摩詰經講經文》:“我佛嘿然而受請,為說菩~凈土因。”洞卷《維摩經押座文》:“聽眾聞經罪消滅,總證菩~法報身。”按:“菩~”即“菩提”,“提”字涉“菩”字類化而增加草字頭。又寫本中“~”或用作“菩提”的合文,與類化字“~”不同。
“胡餅”類化作“@①⑧餅”。俄羅斯藏敦煌寫本符盧格編365號《妙法蓮華經講經文》:“恰似爐中~餅,吃來滿口馨香。”按:宋黃朝英《靖康緗素雜記》卷二云:“市井有鬻胡餅者,不曉名之所謂,乃易其名為爐餅,則又誤也。案《晉書》云:王長文在市中嚙胡餅。又《肅宗實錄》云:楊國忠自入市,衣袖中盛胡餅。安可易‘胡’為‘爐’也。蓋胡餅者,以北人所常食而得名也。”據此,“胡餅”由胡人得名,寫卷作“~餅”者,“胡”字涉“餅”字類化增加食旁耳。
此外如“究竟”之“竟”寫從穴頭(伯3079《維摩詰經講經文》),“外甥”之“外”右邊著“男”(句道興《搜神記》“田@①⑨@②⑩”條),“形跡”之“形”增走之旁(伯3691《問遭官事書》),“懷疑”之“疑”加豎心旁(伯2122《維摩詰經講經文》),“可憐”之“可”加豎心旁(斯3835《百鳥名》),“羌笛”之“羌”加竹字頭(伯3595《蘇武李陵執別詞》),“蒼海”之“蒼”贅三點水旁(斯2049《酒賦》),“狼藉”之“狼”贅草字頭(斯5692《山僧歌》),等等,亦皆為類化增旁之例。
有的字本身已有表意的偏旁,但與上下文不盡一致,或者位置不盡相同,于是俗書往往再增加一個形旁,以便與上下文取得一致。例如:
孤@②①斯2614《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其家大富小(少)兒孫,孤~更亦無途(逢?)當。”按:《玉篇》:“@②②,孤獨也。”“~”即“@②②”的增旁字。本來“@②②”字下部已有表意的子旁,但和“孤”字形旁的位置不一,于是俗書便再增加一個子旁,成為左形右聲結構,從而與“孤”字在結構上趨于一致。
@②③孩 伯2418《父母恩重經講經文》:“始從懷妊至~孩,長得身軀六尺才。”按:《玉篇·女部》:“嬰,《蒼頡篇》云:男曰兒,女曰嬰。”“嬰”字原本已有女旁表意,但字形結構與“孩”字不同,于是俗書增旁作“~”,與“孩”字字形趨于一致。
@②④崇 伯3048《丑女緣起》:“~崇@②⑤@②⑥如龜鱉,渾身又似野豬皮。”按:“~崇”即“穹崇”。《玉篇·穴部》:“穹,高也。”《文選·司馬相如<長門賦>》:“正殿塊以造天兮,郁并起而穹崇。”李善注:“穹崇,高貌。”“穹”字本已從穴旁表意,但因與“崇”字連文,遂類化增旁作“~”,以與“崇”字在構形上取得一致。
類化的結果有時既不增加偏旁,也不改換偏旁,而只是使偏旁的位置發生變化。例如:
@②⑦嗟 斯2614《大目乾連冥間求母變文》:“目連聞語,啼哭~嗟向前。”按:“~”即“咨”字,文中涉“嗟”字類化作“~”。類化的結果僅使“咨”字形旁的位置發生變化,從而使它與“嗟”字在形式上更趨于一致。
懈怡 伯2292《維摩詰經講經文》:“睡眠懈怡全除改,此個名為真道場。”按:“懈怡”即“懈怠”,“怠”字涉“懈”字而變換結構作“怡”。其結果也僅是改變形旁的位置。
類化增旁或改旁,主要涉及到形旁的增加或改換,原字的基本構成一般不會有什么大的變化。但也有一些字是形旁被另一字的聲旁所類化,或者是聲旁被另一字的形旁所類化,這種不平等的交換,就徹底改變了原字的結構,容易造成字形上的混亂。例如:
@②⑧翠 北圖云字24號《八相變》:“堂前飛來鴛鴦被,園里休登~翠車。”又斯4571《維摩詰經講經文》:“流泉屈曲琉璃砌,臺檻高低翠~車。”后例“翠~”當乙正作“~翠”。“~翠”當即“翡翠”,“翡”字涉“翠”字下部被類化作“卒”。類化字“~”失去形旁“羽”而得到“翠”的聲旁“卒”,雖然外形上與“翠”趨于一致,但結構上卻無道理可言。
鵝@②⑨ 北圖盈字76號《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清涼屈曲繞池流,鵝~鴛鴦扶淚淚。”按:“鵝~”斯2614等卷作“鵝鴨”,“~”即“鴨”,文中涉“鵝”字類化偏旁。類化字“~”是由原字的聲旁“甲”和“鵝”字的聲旁“我”合成的,其結構用傳統的“六書”是無法解釋的。
@③⑩酌 俄羅斯藏敦煌寫本符盧格編101號《維摩碎金》:“汝各心中~酌取,盡呈虛幻一場空。”按:“~酌”即“斟酌”,“斟”字涉“酌”字而類化偏旁。“斟”本從斗、甚聲,類化字“~”失去了原字的聲旁“甚”而獲得“酌”的形旁“酉”,便成了從酉、從斗的會意字。《龍龕手鏡·酉部》:“~,俗,音針,正作斟。”看來類化字“~”后來已成為俗字而在民間流行。
受上下文影響的類化并不限于詞的內部,有時一個詞組、甚至一個句子中也會發生類化的現象。如伯3812《胡笳十八拍》之十七:“馬饑@③①雪銜草根,人渴敲冰飲流水。”按:《廣韻·覺韻》:“@③②,獸名,似馬,一角。~同@③②。”作為獸名的“~”與詩義無涉,不可取。其實詩中的“~”當作“跑”(伯2845卷正作“跑”),詩中受“馬”字類化,而改從馬旁。“跑”指獸類用腳刨地。《西京雜記》卷四:“騰公駕至東門,馬鳴@②⑤不肯前,以足跑地久之。”是其義。此外如“@③③妙海”之“@③③”涉下“海”字而左旁類化作三點水(斯6631《維摩五更轉十二時》),“爐焚牛頭香”之“焚”涉“爐”字而左側增加火旁(《降魔變文》),“滿圈養肫子”之“圈”涉“@③④”字而其“卷”聲訛作“養”(伯3418《王梵志詩》),“@③⑤腥血”之“腥”涉“@③⑤”字而其“月(肉)旁變作“口”(伯2714《十二時》),等等,類化的范圍都超出了詞的內部。
二、受構形法影響的類化
漢字有一種最常見的結構——形聲字。每字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形旁,跟全字的意義有關;另一部分是聲旁,跟全字的讀音有關。由于漢字的絕大多數是形聲字,人們的心目中無形之中就形成了一種“形聲化”的潛意識,覺得一個字總該有形符才對,于是往往用類推的方法,給沒有形旁的字加上一個形旁;原有形旁而不容易辨認的,重復亦所不恤。這是漢字類化的又一種表現。唐陸德明在《經典釋文序錄》中批評的“飛禽即須安鳥,水族便應著魚,蟲屬要作蟲旁,草類皆從兩中”,便是人們的這種類化心理。下面我們就來討論這類類化字。
@③⑥ 敦煌卷子有《~子賦》兩種,敘燕、雀爭巢之事,~子之即燕子,這不存在什么疑問。但為什么把“燕”寫作“~”,許多人恐怕是不大清楚的。考“燕”本是一個象形字(參《說文·燕部》),但因為“燕”是禽鳥之屬,“飛禽即須安鳥”,于是人們就按照形聲字的原則類化增加鳥旁,寫作“@③⑦”或“@③⑥”(見載于《干祿字書》、《集韻》等書)。而“~”又是后一種形體的省變字。《廣韻·霰韻》:“燕,《說文》云:玄鳥也。~,俗,今通用。”敦煌卷子中“燕”字多寫作“~”,可見這種寫法在當時是頗為流行的。
@③⑧ 伯3286《十二時》:“古來美~與英雄,誰免無常暗侵耗。”又云:“潘岳容,石崇富,美~西施并洛浦。”按:“美~”即美麗。《集韻·霽韻》:“~,美也。”“~”“麗”同屬郎計切小韻,“~”其實就是“麗”的俗字。“麗(@③⑨)”本是從鹿、麗聲的形聲字,意為儷偶、耦行等,引申為美麗之義后,原有的形旁很難表現這一新的意義,俗書遂按形聲字的原則,增旁作“~”,成為一個左形右聲的新形聲字。
@④⑩ 伯2838《內家嬌》:“兩眼如刀,渾身似玉,風流第一佳人。及時衣著,梳頭京樣,素~艷麗情(青)春。”又同卷《傾杯樂》詞:“觀艷~語軟言輕,玉釵墜(綴)素綰烏云髻。”按:“素~”即“素質”,“艷~”即“艷質”。“質”本是會意字(或謂形聲字),但上引詩句中是指女子的美質、稟性,原有的字形結構反映不出這一意蘊,俗書遂據意增加女旁作“~”,成為從女、質聲的新形聲字。
此外如“瓜”字增加草頭,“梁”字增加木旁,“然”字左側加火,“奔”字加走之旁,等等,此類敦煌卷子中常見的俗字,也都是受構形法影響而產生的。
三、受形近字影響的類化
甲與乙原本也許是互不相關的兩個字,但由于在字形構造上有某種相似的成分,甲字受了乙字的影響,本來相似卻不相同的成分往往會趨于一致。這是漢字的又一種類化現象。試看以下數例:
@④① 斯4578《望月婆羅門》詞:“錫杖~無關,明珠四畔懸。”伯3666《燕子賦》:“燕子單貧,造得一宅,乃被雀兒強~。”按:《干祿字書》:“@④②@④②:上俗下正。”“~”即“@④②”的增旁俗字。“@④②”字下部本該從“寸”,但因受形近的“集”字的影響,所以亦變而從“木”。《山海經·西山經》:“(翼望之山)有獸焉,其狀如@④③,一目而三尾,名曰@④④,其音如@④②百聲。”晉郭璞注:“@④②@④②百聲,言能作百種物聲也。”郝懿行疏:“@④⑤,蓋形近誤為@④②也。”“@④②@④②”亦正是“@④⑤”的形近類化俗字。
@④⑥ 斯778《王梵志詩》:“牛頭~叉@④⑦,獄卒把刀掇。”按:“~”即“鐵(@④⑧)的俗字,見載于《干祿字書》、《龍龕手鏡》等書。從字形上來說,“@④⑧”右半原為聲旁,但一般人看起來不成字,而字形又和“截”相近,所以就同化作“截”了。《太平廣記》卷三七一“獨孤彥”條(出《宣室志》):“以截附金,是鐵字也。”“以截附金,正指“~”字而言。
@④⑨ 伯3666《燕子賦》:“更被枷禁不休,于身有阿~好處?”伯2653《燕子賦》:“如今會遭夜(者)~赤(敕)推,總是者黑嫗兒作祖。”按:“~”為“莽”的俗字(文中用同“沒”)。《干祿字書》:“~莽:上俗下正。”“莽”字本是從犬在草中,一般人以“犬”字以下部分不成字,而字形又與“奔”相近,遂同化作“奔”。
@⑤⑩ 伯3093《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龍王~出鬼神前,師子散隨音樂后。”按:《干祿字書》:“~迥:上俗下正。”“迥”本從@⑤①聲,但一般人以“@⑤①”不成字,遂同化為形近的“向”。
又如“@⑤②”字(“怪”的異體字)敦煌卷子多作“@⑤③”,“腸”字敦煌卷子中多作“@⑤④”,也是受形近字影響的類化的產物。
四、字的內部類化
類化的現象,并不僅限于不同的字或詞之間,有時同一字內部也會發生類化的情形。例如:
“@⑤⑤”與“@⑤⑥”(以下分別用~[,1]、~[,2]表示)伯3618《秋吟》:“@⑤⑦惡不堪重掛~[,1],施僧功德福無疆。”按:“~[,1]”即“體”(繁體字作“@⑤⑧”)字,文中涉右側聲旁而類化。無獨有偶,“體”字又有涉左側形旁“骨”而類化的。《龍龕手鏡·骨部》:“~[,2],古文,音體。”《字匯補·骨部》:“~[,2],古文體字。”實則“~[,2]”即“體”的形旁類化字,而非什么古文。
@⑤⑨ 伯2292《維摩詰經講經文》:“卓定深沉莫測量,心猿意馬罷~狂。”伯213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繼絆網羅不用入,無明~倒莫教侵。”按:“~”即“顛”字,涉左側聲旁“真”而類化。《集韻·先韻》:“顛,俗作@⑤⑨,非是。”由《集韻》所謂的“俗”字楷定即為“~”。《龍龕手鏡·雜部》:“~,古文,丁年反。”這個“丁年反”的“~”顯即“顛”的聲旁類化俗字,同樣與“古文”無涉。
@⑥⑩ 伯3656《王梵志詩》:“鄰~須來往,借取其交通。”按:“~”字伯2718等卷作“@⑥①”,“~”即“@⑥①”的類化字。據《說文》,“@⑥①”本從二立,隸變作“@⑥①”(參《集韻·迥韻》)。上揭寫卷作“~”,大概是受了“@⑥②”“@⑥①”二者的交互影響,因類化增繁作“~”。
@⑥③ 伯2054《十二時》:“命親鄰,屈~友,撫掌高歌飲@⑥④酎。”按:“~”即“朋”的類化俗字。俗書“朋”字書作“用”,敦煌卷子中常見。“用”字又受“朋”字影響,遂類化增繁作“~”。
此外如敦煌卷子中“@⑥⑤”旁多書作“@⑥⑥”或“@⑥⑦”形,同樣是俗書類化的結果。
五、類化字研究與敦煌文書的校理
類化是古今漢字共同存在的一種字形類推現象。類化字的研究應該是漢語文字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對探討漢字形體演變的規律,對現行漢字的簡化和規范,對傳世古籍的整理和校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敦煌文書類化現象十分普遍,類化字格外發達,所以敦煌寫卷類化字的研究,與敦煌文書的校理有著更為密切的聯系。下面我們列舉敦煌文書中的七個例子,試作評騭。
例一、“敦煌”古或作“@⑥⑧煌”,不少人認為“敦”字作“@⑥⑧”是唐代所改。如向達《記敦煌石室出晉天福十年寫本壽昌縣地境》一文云:“敦煌唐改@⑥⑧煌。”[①c]日本學者長澤和俊《敦煌:歷史和文化》第五章《繁榮時期的敦煌》中云:“天寶以后敦煌的敦字加上火旁,以后,在唐代便多記為@⑥⑧煌,在莫高窟發現的文書也大部分記載為@⑥⑧煌。”[②c]在1990年敦煌研究院舉行的敦煌學國際學術討論會上,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學山田勝久教授在他提交的《關于<沙州@⑥⑧煌二十詠>的寫本的成立年代》一文中說:“敦煌的‘敦’字,使用火字旁是從天寶元年到乾元二年之間。”這些說法,大概是根據《舊唐書·地理志》的如下記載:“沙州下:隋@⑥⑧煌郡。武德二年,置瓜州。五年,改為西沙州。貞觀七年,去‘西’字。天寶元年,改為@⑥⑧煌郡,乾元元年,復為沙州。”然而志中所稱“天寶元年改為@⑥⑧煌郡”,只是說天寶元年恢復@⑥⑧煌郡的舊稱罷了,而與“敦”字作“@⑥⑧”無涉。《地理志》下文云:“@⑥⑧煌,漢郡縣名,月氏戎之地,秦、漢之際來屬。漢武開西域,分酒泉置@⑥⑧煌郡及縣。”同樣,我們也不能根據這條材料說“敦煌”之作“@⑥⑧煌”是漢武帝所改。其實,“敦煌”之作“@⑥⑧煌”乃是俗書類化所致。原本沒有火旁的“敦”字受了“煌”的影響,遂類化增旁作“@⑥⑧”,而不存在什么人特意改“敦”為“@⑥⑧”的事。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類化字“@⑥⑧”在唐代以前便已出現了。斯1427《成實論》卷十四題記:“@⑥⑧煌鎮官經生曹法壽所寫論成訖。”末署北魏永平四年(公元511年)七月。又伯2110《華嚴經》卷三十五題記:“[延昌]二年(公元513年)歲次癸巳六月廿三日,@⑥⑧煌鎮經生帥令狐崇哲所寫經成訖竟。”斯341《大樓炭經》卷七題記:“延昌二年歲次癸巳六月囗囗日,@⑥⑧煌鎮經生張顯昌所寫經成訖。”《周驃騎將軍@⑥⑨賓墓志》:“曾祖澄……乃與@⑥⑧煌公李保,立義歸誠。魏太武皇帝,深加禮辟。”[①d]志文作于隋開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很明顯,加火的“@⑥⑧”字至遲六朝時便已見應用,[②d]唐五代時的一些敦煌寫卷及《舊唐書》等傳世古籍“敦”作“@⑥⑧”,不過是沿用了原有的類化俗字而已。
例二、敦煌寫本《太子成道經》、《八相變》等篇常見“@⑦⑩@⑦①”之稱。如伯2999《太子成道經》:“太王問(聞)知,遂遣車匿被(備)~@⑦①白馬,遣太子觀看。”又云:“太子聞喚,便遣車匿被(備)于~@⑦①,便擬往于雪山。”又稱“朱@⑦①”,如同卷:“(太子)處分車匿來晨被與(備于)朱@⑦①[白]馬,亦往觀看。”又北圖云字24號《八相變》:“宮人并總睡著,只留車匿醒悟,被(備)得朱駿白馬,牽來直近階前。”按:“@⑦①”為“@⑦②”字別構,后例“駿”則為“@⑦②”的形近誤字。“~@⑦①”“朱@⑦①”哪個對呢?《敦煌變文集》卷四載錄上揭寫卷,于“~@⑦①”無校,“朱@⑦①”則皆校作“~@⑦①”。顯然編者以“~@⑦①”為是。其實“朱@⑦①”是正確的。“朱@⑦①”即朱@⑦③,指馬的紅色頸毛。“朱@⑦②白毛”為神馬之屬。南朝梁孫柔之《瑞應圖·白馬朱鬣》:“明王在上,則白馬朱鬣至。”“朱@⑦②”猶“朱鬣”。至于“~@⑦①”之“~”,則為“朱”的類化俗字。“朱”因與“@⑦①”字連文,受其影響,遂類化增旁作“~”。伯2483《五更轉》:“二更深,五百個力士睡昏沉,遮取黃羊及車匿,朱鬃白馬同一心。”“朱鬃”亦即“朱@⑦②”,可以比勘。
例三、斯2073《廬山遠公話》:“是日遠公由(猶)如臨崖枯木,再得逢春;亦似@⑦③@⑦④之魚,蒙放卻歸江海。”“~”字字書未載,《敦煌變文集》錄作“錮”,而校“@⑦③錮”為“溝涸”,大誤。其實“~”當作“綱”,文中涉“@⑦③”字類化偏旁作“~”。《龍龕手鏡·系部》:“@⑦⑤,音@⑦⑥,@⑦⑤罟也。”“@⑦⑤”即“@⑦⑦”的俗字。“@⑦③”“@⑦⑦”皆為捕魚之具,切于文意。
例四、伯2564《@⑦⑧@⑦⑨新婦文》:“夫@⑦⑨@⑦⑨新婦者,本自天生,@⑧⑩唇@⑧①舌,務在喧爭。”“@⑧⑩”即斗之繁體的俗字,見于《干祿字書》。“@⑧①”字《說文》云“門旁戶也,從門、合聲”,與文義不合。有的先生因校“@⑧①”為“嗑”[①e],疑非確當。其實文中的“@⑧①”當即“合”字,文中涉前“@①”字而類化增加門旁。[②e]“斗唇合舌”指吵架斗嘴,“合”“斗”互文同義。南唐劉崇遠《金華子雜編》卷上:“俄而判官孔振裘攘袂,厲聲曰:‘韓三十五老大漢,向同年覓一副使,而更學斗唇合舌!’”正有“斗唇合舌”一語,是其確證。伯3211《王梵志詩》:“東家能涅舌,西家好合斗。”“合斗”為同義并用,可資參證。
例五、敦煌寫本斯2073《@⑧②山遠公話》,記遠公和尚~山修道之事,“~山”是否就是“廬山”呢?考《玉篇·山部》有“~”字,力魚切,“山名”,而未明其所在。《廣韻·魚部》力居切小韻有“廬”“~”二字,“廬”下云:“山名。《廬山記》云:周威王時有匡俗廬居,故山取其號。”“~”下云:“《玉篇》云:山名。”權威的《漢語大字典》亦“~”“廬”分列,當作完全不同的字來處理。《漢語大詞典》未收“~”字,但在引文中則把“~山”簡化作“@⑧③山”、與“@⑧④山”簡化作“廬山”不同。可見無論古人還是今人,都是把“~山”“廬山”分而為二的。然而這“~山”實在就是“廬山”。我們看《~山遠公話》所述“~山”的地理環境及文物景觀等,就不難作出結論。那么“廬山”為什么會寫作“~山”呢?這仍與字形類化有關。因為“廬山”是山,山屬要作山旁,加上“廬”字與“山”相連,遂類化換旁作“~”,“廬山”便成了“~山”。《廣韻》等書為字面所惑,遂分一山為二。類化字研究的意義,即此可見一斑。
例六、斯328《伍子胥變文》:“子胥有兩個外@⑧⑤——子安、子永。”按:《龍龕手鏡·生部》有“@⑧⑤”字,注云“音外”。近人羅振玉《龍龕手鏡》跋云:“考@⑧⑥字從外生,臆斷其文,當是甥字別體,此注音外,疑未必然。”[③e]考“外甥”古亦作“外生”,“外”字受“甥”或“生”字影響,即可類化作“@⑧⑥”或“~”;反之,“甥”或“生”受“外”字影響,亦可類化作“~”或“@⑧⑥”。故“~”或“@⑧⑥”不妨一身而兼二職:既可為“外”的類化字,亦可作“甥”或“生”的類化字。上揭《伍子胥變文》中的“外~”即“外甥”,“~”是“甥”的類化字。《龍龕手鏡》所載的“@⑧⑥”則是“外”的類化字。羅氏僅據一邊臆斷,殆非確論。潘重規先生移錄上揭寫卷“外~”作“~甥”,因據推斷“~”即“外”之俗寫[④e],亦誤。
例七、斯6537《立社條件(樣式)》:“不守嚴條,非理作閑,大者罚@⑧⑦@⑧⑧(引者按:此二字以下分別用~[,1]、~[,2]表示)一席,少者決仗(杖)十三。”同卷又一篇:“上下有此之輩,決丈(杖)十七,[罚]~[,1]~[,2]一筵。”按:“~[,1]~[,2]”二字皆未見字書所載,其義云何,殊為費解。竊謂“~[,1]”當是“@⑥④”的形近誤字。《說文·酉部》:“@⑥④,厚酒也。從酉、農聲。”至于“~[,2]”字,則當作“膩”,文中涉“~[,1]”字而類化偏旁耳。《說文·肉部》:“膩,上肥也。”漢蔡邕《為陳留太守上孝子狀》:“但用麥飯寒水,不食肥膩。”“肥膩”同義并用,“膩”猶“肥”也。《淮南子·主術訓》:“肥@⑥④甘脆,非不美也。”“肥”指肉肥,“@⑥④”指酒厚,“@⑥④膩”與“肥膿”同義,謂好酒好肉也。伯3730《某甲等謹立社條(樣式)》:“上下有此之輩,決丈(杖)七下,[罚]膿膩一延(筵)。”伯4525《宋太平興國七年二月立社》:“若有小輩啾唧,不聽大小者,仍罚膿膩一筵。”“膿膩”即“@⑥④膩”(《釋名·釋形體》:“膿,@⑥④也,斗@⑥④厚也。”)。“@⑥④~[,2]”為“膩”字涉“@⑥④”字而改從酉旁;“膿膩”則是“@⑥④”字涉“膩”字而改從月(肉)旁,雖然演變結果迥不相同,但都顯示出俗書于近義連文有一種類同偏旁的趨向。我們在校勘時,也只有不為偏旁類化的迷障所惑,才能探賾索隱,洞見其真。
①a 明李翊《俗呼小錄·世俗語音》:“器用曰家生,一曰家火,又曰家私。”
①b 見《敦煌變文字義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55頁。
②b 《后漢書·魯恭傳》:“按《易》五月后@①④用事。”李賢注:“(@①④)本多作后,古字通。”按:此應為據意增旁之例,屬構形法影響的類化,而與通假無涉。
①c 見《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三聯書店1987年版430頁。
②c 載《陽關》1991年第3期。
①d 見《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二十五,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②d 日本學者池田溫《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錄》(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出版)載張虹舊藏吳建衡二年(公元270年)《太上玄元道德經題記》有“建衡二年庚寅五月五日@⑥⑧煌郡索@⑧⑨寫已”字樣;另外《史記》中也有寫作“@⑥⑧煌”的用例,這都是加火的“@⑥⑧”字之早見者。但前者或疑為偽作,不盡可據;后者屢經后人傳抄翻刻,也未必是司馬遷筆下的原貌,故茲皆不作為討論問題的依據。
①e 如周紹良先生《讀變文札記》即主此說,文載《敦煌語言文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
②e 參看拙作《敦煌變文校讀釋例》,文載《杭州大學學報》1987年第1期。
③e 文載《面城精舍雜文》卷下,臺北文華出版公司1970年版《羅雪堂先生全集》三編本。所引“@⑧⑥”字羅書原文作“@⑧⑤”,似誤,茲據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高麗本《龍龕手鏡》改正。
④e 潘說見《敦煌俗字譜·序》,臺北石門圖書公司1978年出版;又見《龍龕手鏡新編·序》,中華書局1988年版。*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亻加家
@②原字亻加私
@③原字亻加生
@④原字骨加亢
@⑤原字革加仰右
@⑥原字革加亢
@⑦原字王加真
@⑧原字石加留
@⑨原字走里加失
@①⑩原字肆左加累
@①①原字肆左加彡下加吉
@①②原字女加耳
@①③原字備字繁體
@①④原字女加后
@①⑤原字女加采
@①⑥原字木加非
@①⑦原字艸下加提
@①⑧原字饣加胡
@①⑨原字山下加昆
@②⑩原字山下加侖
@②①原字子加旬下加子
@②②原字旬下加子
@②③原字子加嬰
@②④原字山下加穹
@②⑤原字足加局
@②⑥原字足加宿
@②⑦原字口加次
@②⑧原字非下加翠
@②⑨原字甲加我
@③⑩原字酉加斗
@③①原字馬加包
@③②原字馬加勃左
@③③原字歸字繁體
@③④原字養字繁體
@③⑤原字口加掐右
@③⑥原字燕下加鳥
@③⑦原字燕加鳥
@③⑧原字女加麗字繁體
@③⑨原字麗字繁體
@④⑩原字女加質繁體
@④①原字穴下加集
@④②原字大下加集
@④③原字豸加里
@④④原字讠加灌右
@④⑤原字奪字繁體
@④⑥原字钅加截
@④⑦原字扌加叉
@④⑧原字鐵字繁體
@④⑨原字艸下加奔
@⑤⑩原字辶里加向
@⑤①原字冂里加口
@⑤②原字忄加莊
@⑤③原字忄加在
@⑤④原字月加復去夂下加勿
@⑤⑤原字兩個曲下加豆
@⑤⑥原字骨加骨
@⑤⑦原字門里加音
@⑤⑧原字骨加曲下加豆
@⑤⑨原字真加真
@⑥⑩原字兩個并字繁體
@⑥①原字并字繁體
@⑥②原字立加立
@⑥③原字用加用
@⑥④原字酉加農
@⑥⑤原字挽字繁體去扌
@⑥⑥原字兌下加兔
@⑥⑦原字兌下加兌
@⑥⑧原字火加敦
@⑥⑨原字鞏下加革
@⑦⑩原字馬繁體加朱
@⑦①原字馬加宗
@⑦②原字馬加兇下加八再下加夂
@⑦③原字钅加句
@⑦④原字钅加冂里加又
@⑦⑤原字纟加冂里加又
@⑦⑥原字冂里加又
@⑦⑦原字網字繁體
@⑦⑧原字齒加牙
@⑦⑨原字齒加可
@⑧⑩原字門繁體里加豆加斗
@⑧①原字門繁體里加合
@⑧②原字山加盧字繁體
@⑧③原字山加盧
@⑧④原字盧字繁體
@⑧⑤原字外加生
@⑧⑥原字生加外
@⑧⑦原字酉加晨
@⑧⑧原字酉加貳
@⑧⑨原字纟加沈右
敦煌研究蘭州 71-79H1語言文字學張涌泉19961996 作者:敦煌研究蘭州 71-79H1語言文字學張涌泉19961996
網載 2013-09-10 21: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