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政府對李登輝“兩國論”的基本立場
今年7 月上旬, 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公然宣稱:“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系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系。”(臺灣《聯合報》1999年7月10 日)接著,臺灣當局高層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紛紛表態支持,并著手規劃后續動作,有人甚至叫囂,兩岸將進入“國對國政治談判階段”。李登輝喧囂的實質在于否定中國國家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不可分割,挑戰“一個中國”原則。他的分裂行徑必將破壞兩岸關系的緩和與發展,危及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7月11日中共中央臺辦、 國務院臺辦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兩國論”再一次暴露李登輝“一貫蓄意分裂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妄圖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政治本質,與‘臺獨’分裂勢力沆瀣一氣,在分裂祖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并嚴正警告李登輝“立即懸崖勒馬,放棄玩火行動”(《人民日報》1999年7月12日)。7月20日,針對臺灣政壇某些勢力關于以“兩國論”進行“修憲修法”的鼓噪,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負責人發表談話,嚴正指出:“這是一個更加嚴重和危險的分裂步驟,是對和平統一的極大挑釁。如果這一圖謀得逞,中國和平統一將變得不可能。”(《人民日報》1999年7月21日)8月31日,針對國民黨十五全二次會議執意將“兩國論”列入決議,并宣稱要以此作為今后臺灣當局施政的方向與重點的舉動,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負責人再次發表聲明,尖銳指出:“這一做法是在葬送國民黨的前途,更是將臺灣人民一步步地推向戰爭的深淵。”(《人民日報》1999年9月1日)在此期間,江澤民主席在有關臺灣問題的多次談話中明確指出,李登輝拋出“兩國論”是要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并一再強調,中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盡一切可能爭取和平統一,但是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二、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反分裂、反臺獨、反外來干涉”斗爭的需要
江澤民同志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講話中明確指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的圖謀的。”(《人民日報》1995年 1月31日)這說明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完全是為了推動和平統一進程,反對臺獨、反對外來干涉的。
第一,80年代中期以來,在臺灣政治體制改革中,島內“臺獨”的主張及活動逐漸公開化并日益加劇,以至發展到猖獗的地步。李登輝上臺后對“臺獨”主張及活動采取了姑息、默許、縱容的態度和立場,使臺灣當局逐步放棄對“臺獨”的法律制裁,導致島內“臺獨”活動有恃無恐,“臺獨”思潮泛濫。同時,李登輝在黨內及政壇權力斗爭中借助與利用“臺獨”勢力,打擊排斥異己力量,逐步鞏固自己的地位,制約黨內及政壇主張祖國統一的力量,對抗大陸。這一切,不僅加劇了臺灣社會的“國家認同”危機,影響了臺灣局勢的穩定,而且勢必破壞兩岸關系的良性互動并造成臺海的緊張局面。
第二,隨著臺灣政治體制改革的發展,李登輝的分裂主義逐步暴露,國民黨的基本政策發生了實質性的轉變。在兩岸關系上,李登輝等先后提出了“一國兩府”、“一國兩區”、“一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階段性兩個中國”、“一個分治的中國”等主張,宣揚承認“分裂分治”現實,兩岸對等、主權互不重疊,在國際上平起平坐等原則,以至于拋出“兩國論”,其目的在于確立“臺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在對外關系上,極力推行所謂“務實外交”政策,以拓展臺灣的“國際生存空間”,鼓吹“平行代表權”,妄圖以“國際法主體”、“獨立國際法人”地位參與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的活動,其目的在于通過這種“雙重承認”在國際上形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局面。為此,還采取了“金錢外交”、“典禮外交”、“校友外交”、“度假外交”等一系列做法。在經濟上,千方百計地阻撓兩岸投資貿易往來;在軍事上,不惜重金大量購買國外現代化武器裝備,并企圖加入美日“戰區導彈防御體系”;在文化、歷史教育上,竭力割裂臺灣與祖國大陸的關系,確立所謂“臺灣主體性”;在思想意識上,灌輸具有“國民意識”性質的“臺灣生命共同體”和“新臺灣人主義”。所有這些,均表明國民黨的基本政策的根本性轉變。
第三,某些國際勢力歷來在臺灣問題上妄圖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近年來,臺灣當局的“務實外交”政策和“挾洋自重”做法與之一拍即合,兩者相互利用。所謂“務實外交”政策、“拓展國際空間,確保臺灣安全”的主張,本質上是力圖謀求“臺灣問題國際化”。從國際政治角度考察,臺灣問題的產生和發展與整個國際形勢和各種政治勢力關系的演變息息相關。但是,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中國反對外來干涉這一原則立場是一貫的、堅定不移的,這是解決臺灣問題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是中國國家主權和人民利益的體現。然而,西方敵對勢力出于其帝國主義的戰略利益,一直在明里暗里地縱容、支持臺灣的分裂行為。冷戰后,由于西方加緊了對中國的西化、分化的步伐,新一輪涉及“臺灣問題”的國際斗爭隨之凸顯,這也正是臺灣當局推行“務實外交”、鼓吹“亞太安全體系”的國際背景。日美近年續簽的“安保條約”將臺灣列入其“周邊事態”的防衛范圍,表明了其對抗和遏阻中國的野心;美國國會中的親臺勢力也伺機提出關于“臺灣問題”的反華議案。“臺灣問題國際化”的喧囂勢必引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嚴密關切和有力反對,中國既不能容許某些國際敵對勢力干涉屬于中國內政的臺灣問題,也不能容許臺灣成為帝國主義遏制中國戰略的跳板。
近年來,臺獨活動、李登輝搞民族分裂、外來干涉不僅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愈演愈烈,這不僅影響臺灣前途走向及中國統一問題,而且直接造成兩岸關系的惡化和緊張。面對如此嚴峻的情勢,“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必定會有效遏制島內“臺獨”勢力的猖獗,對以李登輝為首的分裂分子起著威懾作用,同時也是對企圖干涉中國內政、阻礙兩岸統一的國際反華勢力的嚴正警告。
三、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對臺總體戰略的需要
毫無疑義,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符合兩岸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中華民族子孫后代的利益,這也是海內外華人的共同愿望。它有利于祖國大陸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利于臺灣的長期繁榮穩定,也有利于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然而,從對臺總體戰略的需要出發,在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同時,決不能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第一,從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關于臺灣問題的基本立場出發,用什么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這是涉及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的重大問題。決定采用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使用武力來統一自己的國家,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權利,任何國家無權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臺灣問題,中國政府無義務也不應該對某個國家或某些國際勢力作出承諾,否則,仰外國人的鼻息唯命是從,還談何國家主權!任何外國勢力試圖以“國內法律”干涉另一主權國家的內政的行為,都是對國際法與國際關系準則的粗暴踐踏,這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所不能答應的。
第二,從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努力完成國家統一大業的歷史使命出發,解決臺灣問題事關國家命運和民族前途。面對島內外各種分裂勢力和國際反華勢力的阻撓,“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戰略考慮,對此,鄧小平指出,我們要記住這一點,我們的下一代要記住這一點,這是一種戰略考慮。我們堅持謀求用和平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但是始終沒有放棄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們不能作這樣的承諾。如果臺灣當局永遠不同我們談判,怎么辦?難道我們能夠放棄國家統一?正如《解放軍報》評論員文章所說:“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上,我們不惜一切代價,不排除任何方式,包括不得已時使用武力。這是民族利益的必然要求,這是國家統一的戰略需要。”(《解放軍報》1999年9月11日)
第三,從追求和平統一與“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辯證關系出發,“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無疑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可靠保證。
“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島內分裂勢力必須首先面對的問題,是它們無法逃避和逾越的最大威脅和障礙,因此不可避免地成為它們最為猛烈、集中攻擊的目標。海內外“臺獨”勢力一方面急切地要求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另一方面希望臺灣各種政治勢力達成共識,一致對抗這種“武力威脅”。以李登輝為首的分裂主義勢力一方面將“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作為“改善兩岸關系”的先決條件之一,另一方面著力宣傳所謂來自大陸的“武力恫嚇”,企圖以此煽動臺灣民眾對中共及大陸的敵視和仇恨。國際反華勢力趁機興風作浪,鼓吹“制裁中國大陸”、“提供武器裝備、保障臺灣安全”。
近年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愈來愈尖銳地成為臺灣各種政治勢力所重視的焦點。由于海峽兩岸分離對峙50年造成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形態、社會生活方式的明顯差異,臺灣地方意識的扭曲,以及現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影響,使臺灣社會的價值觀念發生了巨大變化。盡管祖國大陸總是從民族、歷史、國家、文化的角度對“臺獨”進行揭露和批判,然而,臺獨勢力和西方敵對勢力卻別有用心地利用“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進行誤導,蓄意歪曲“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針對臺灣人民的,以此來恐嚇臺灣人民、挑撥臺灣同祖國大陸的關系。面對這種現實狀況,江澤民主席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講話中,就臺灣民眾關心的“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作了詳細解釋,提出:“我們堅持用和平的方式,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同時我們不能承諾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了這一點,只能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只能導致最終用武力解決問題。”(《人民日報》1995年1月31 日)這一解釋科學地闡明了“和平統一”與“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辯證關系。“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正是為了“和平統一”,亦即為了最終“放棄使用武力”。“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正是為了維護“一個中國”原則,為了“反臺獨、反分裂”,實現和平統一的需要。
毋庸諱言,由于以李登輝為首的分裂主義勢力的長期歪曲宣傳,加之祖國大陸對臺宣傳因客觀條件限制而未能到位,使相當部分臺灣民眾對“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產生曲解和誤會,這也正是祖國大陸向臺灣民眾澄清事實、爭取臺灣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從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完成統一大業及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戰略高度考察,“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應當成為兩岸中國人民的共識。從在推進國家和平統一進程中對于“反臺獨、反分裂、反外來干涉”斗爭所具有的重要意義考察,“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符合臺灣民意的主流取向和現實利益。“反臺獨、反分裂、反外來干涉”斗爭的目的與現階段臺灣民意的主流取向有相當程度的一致性。事實證明,現階段臺灣民意的主流取向在兩岸方面是希望安定、安全、維持現狀,并且希望兩岸關系緩和與發展,后者實際上是前者的必要條件。兩岸關系無疑是影響臺灣局勢的首要外部條件,一個時期以來,臺灣島內的分裂主義和臺獨活動嚴重危害兩岸關系,曾經造成臺海局勢的極度緊張。只有“反臺獨、反分裂、反外來干涉”才可能建立穩定、和平、合作的兩岸關系,才能最終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思想理論教育導刊京45~47D4中國政治林勁20002000林勁,廈門大學臺灣研究所 作者:思想理論教育導刊京45~47D4中國政治林勁20002000
網載 2013-09-10 21: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