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與內蒙古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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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的5月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的前夕,在人民解放戰爭的隆隆炮火聲中,內蒙古自治區宣告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的成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經過長期的探索以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的確立。同時也標志著蒙古民族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一個新的偉大的歷史時期的開始。
  一
  內蒙古地區是歷史上形成的我國蒙古族最大的聚居區,這里也是古代北方少數民族生息繁衍的地區。據文獻記載,古代曾在這里活動過的游牧部族有10多個,如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鶻、契丹(遼)、女真(金)等,但他們都沒有留下來成為當地的主體民族。到了公元12、13世紀興起的蒙古族,才結束了北方民族聚散無常的局面而較穩定的居住在了這個地方。統一之前,蒙古高原上有近百個大大小小的部落,他們長期處于割據閉塞狀態。經過長期的爭戰,1206年蒙古部的成吉思漢統一了這些分散的各部,蒙古民族作為一個統一的民族共同體登上了歷史的舞臺。蒙古汗國建立后,先后征服了遼、西夏、金,忽必烈繼汗位后,建立了元朝,元朝重建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并保持國家統一達七百年之久。元朝時國家疆域遼闊,社會安定,經濟文化繁榮。當時元朝的國都——元大都(今北京)成為當時世界各國向往的地方。“四方之土,遠者萬里,近者數百里,航川輿陸,自東向西南北而至者,莫有為之限隔”。可見元大都成為世界性的城市,對東西方文化交流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世界上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可以說,建立元都,是蒙古民族在中國歷史上的重大貢獻,是蒙古民族為祖國統一大業建立的不朽功勛。
  鴉片戰爭以后,當西方列強用堅船利炮從東南沿海打開中國大門的時候,沙俄等列強通過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在內蒙古地區取得了種種特權,內蒙古地區一步一步地變成沙俄列強輸出商品和資本的市場以及掠奪工業原料的基地之一。此外,歷代的封建統治者,對蒙古地區和蒙古族實行殘酷的政治和經濟的壓迫、剝削。清王朝建立后,為削弱蒙古族力量,封閉蒙古地區,在蒙古地區推行盟旗制度,把蒙古族原有的政權系統化整為零。在經濟上,清政府強制推行“放墾蒙地”政策,許多牧場被開墾成農田,進行瘋狂的搜刮掠奪。在清王朝統治的200多年中,蒙古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日趨落后。而以后的各個時期,無論是北洋軍閥政府還是國民黨政府,均沿襲了清王朝的放墾內蒙古草原的“蒙地漢化”政策。“移民戍邊”、“借地養民”、“移民實邊”、“殖民殖邊”等等政策,都使一部分蒙古民族放棄自己的牧場和耕地,轉移或躲到邊遠的草原和沙漠上去。對蒙古民族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了嚴重的破壞。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下,內蒙古地區和蒙古族民族已到了水深火熱的苦難境地。到自治區成立前,內蒙古地區成為舊中國最貧困最落后的地區之一。當時的內蒙古生產萎縮,經濟凋敝,人口下降,民不聊生。根本談不上現代工業的發展,全區只有一座幾百錠的半機械化毛紡廠,幾個小電廠、面粉廠和小煤礦。自治區成立時,全區工業總產值只有5354萬元,而全區的財政總收入也僅為9萬元。畜牧區的生產力水平很低,牲畜疫病流行,牲畜的數量不斷下降,到自治區成立前夕的1946年,只有751萬頭(只)牲畜。交通郵電事業落后,不多的鐵路還各不相連,全區僅有2000公里能通行汽車的公路。高等教育是個空白,大學沒有1所。普通高級中等專業學校僅2所,初級中專6所。中級和初級師范學校共5所。普通高中4所,初中17所,小學3769所,中小學生在校生只占人口的3.92%。民族教育更為落后,少數民族中90%以上的人沒有受過教育,牧區和偏遠地區,方圓幾百里之內很難找到識字的人。醫療衛生條件極差。1947年,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僅有55處,病床519張,平均每千人口只有0.092張。鼠疫、性病和各種傳染病、地方病無法控制。據歷史記載,從1901年到1947年的46年中,有41年流行鼠疫,死亡8萬多人。由于醫療衛生落后,使蒙古族人口不斷下降。根據資料顯示,1939—1940年間,內蒙古蒙古族人口出生率為30‰,而死亡率卻高達44‰,人口平均壽命只有19.6歲。鄂爾多斯地區在清朝初期總人口為21萬人,到1937年下降至9萬余人。錫林郭勒盟,清朝初期有8萬余人,到了1937年下降至4萬人。到自治區成立時,全區人口僅為561.7萬人。
  1947年內蒙古自治區成立,經過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建設和發展,內蒙古的經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已基本形成了門類比較齊全、具備一定基礎的工業經濟體系,相繼建成了能源、冶金、機械、化工、電子、國際工業、毛紡、制糖、造紙、醫藥、服裝等一批重點企業和新興企業。能源工業、冶金工業、輕紡工業、機械電子工業四大支柱產業和森工工業、建材工業、化學工業等優勢產業得到長足發展。已發展成為國家的能源、原材料和畜牧業基地,在國家的產業布局中居于舉足輕重的地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6年全區生產總值4790億萬。全區人均生產總值20047元。全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8元,全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為3342元。全區牲畜存欄頭數達11051.7萬頭(只),全區外貿進出口總額為59.47億美元。全年完成財政總收入為712.88億元。2006年底,全區共有普通高等學校36所,全年招收學生8.10萬人,其中,少數民族在校學生6.94萬人,少數民族在校學生中有蒙古族5.70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學校256所,在校學生21.86萬人。其中,少數民族在校學生4.44萬人。普通高中359所,在校學生56.15萬人,少數民族學生14.91萬人。普通初中1199所,在校學生102.97萬人。小學4884所,在校學生156.38萬人,全年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99.7%。2006年底,全區共有衛生機構3693個,醫療衛生單位擁有病床7.03萬張。全區擁有衛生技術人員10.23萬人。2006年底,全區總人口為2392.35萬人,人口出生率9.87‰,人口死亡率5.91‰。
  二
  內蒙古自治區能夠取得如此巨大的社會進步,從根本上講有兩條最重要的經驗:一是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使蒙古民族獲得解放和發展。二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使各民族的平等權利和自主的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中國共產黨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中國共產黨一成立就十分關心內蒙古地區的革命斗爭,內蒙古是中國共產黨最早開展工作的少數民族地區。早在1920年12月1日,毛澤東在至蔡和森的信中討論中國革命和無產階級政黨問題時就講到:“幫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決,都是很緊要的。”這是中國的共產主義者首次論及國內民族問題。1922年7月,在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了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綱領,提出了在民族平等的原則下,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實行自治的基本主張。這是中國共產黨人制定的第一個民族問題的綱領。1923年,內蒙古的一批蒙古族青年考入蒙藏學校。李大釗及其領導的中共北方地區黨組織及時派人到他們中間開展工作,多松年,李裕智,烏蘭夫、奎壁、吉雅泰等一批蒙古族先進青年,先后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和中國共產黨,蒙古民族中的第一批共產主義者,在黨的培養下成長起來。1925年初,在中國共產黨北方區委的領導下,內蒙古地區建立起第一批黨組織——中共熱河、察哈爾、綏遠、包頭四個工委,從此,蒙古民族的解放斗爭就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革命的一部分。
  “九一八”事變以后,內蒙古大部分地區淪為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內蒙古各族人民陷入災難的深淵。在這民族危亡的嚴重時刻,中國共產黨毅然領導內蒙古各族人民進行了偉大的抗日救亡運動。1935年12月20日毛澤東發表《對內蒙古人民宣言》,深刻地揭露了日本帝國主義的“滿蒙政策”及其假借“大蒙古主義”煸動民族分裂,企圖吞并內蒙古進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陰謀。“宣言”莊嚴宣布:“原內蒙古6盟、24部、49旗,察哈爾和土默特二部,及寧夏三特旗之全城,均應歸還內蒙古人民,作為內蒙古之領土,取消熱、察、綏三行省,內蒙古人民有權解決自己內部的一切問題,總之,民族是自尊的,同時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宣言”最后熱情歌頌“蒙古民族素以驍勇善戰見稱于世,我們相信你們若一旦自覺的組織起來,進行民族革命戰爭,驅逐日本帝國主義與中國軍閥于內蒙古領域以外,則誰敢謂成吉思汗之子孫為可欺也。”毛澤東《對內蒙古人民宣言》的發表,使內蒙古革命運動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伊克昭盟南部革命根據地的創建,百靈廟軍事暴動,以歸綏為中心的進步思想文化運動的興起和抗日救亡斗爭的發展等等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內蒙古革命運動的新高漲。1937年“七七”事變后,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中指出:“動員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和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并在黨中央的直接指揮下開辟了大青山抗日游擊根據地,這支革命武裝為阻止和牽制日寇西進南下,保衛陜甘寧邊區,支持華北抗戰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整個抗日戰爭時期,黨中央非常重視內蒙古的民族工作。1940年7月,黨中央制定了《關于抗戰中蒙古民族問題提綱》系統闡明了中國共產黨對蒙古民族的政策。抗日戰爭勝利后,中國共產黨又領導全國人民進行了偉大的人民解放戰爭。這期間,黨對內蒙古工作一方面派主力部隊進入內蒙古地區,與這里原有的人民武裝力量相配合開展軍事斗爭。另一方面,根據蒙古人民的多年的愿望和民族平等的原則,開展民族區域自治運動。但是當時的民族區域自治運動面臨著一個極為復雜的斗爭局面。少數以蒙古族封建上層分子為代表的反動勢力倒行逆施,向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派妥協投降,在內蒙古興起了蒙古民族的“獨立”、“自治”運動,成立了所謂“內蒙古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和各種形式的“自治政府”,掀起了“內外蒙合并”運動,面對極端復雜而緊迫的局勢,1945年10月23日,中央適時地發出了《對內蒙古工作意見》重申了中國共產黨在內蒙古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建立自治政府的主張,并就自治工作提出了具體的工作步驟。在黨中央的明確指導下,烏蘭夫等一批蒙漢干部先后在內蒙古開展了大量的工作,挫敗了各種分裂勢力,解散了“內蒙古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根據當時革命斗爭的形勢以及內蒙古自治運動開展程度,1947年3月23日,黨中央發出了《關于內蒙古自治諸問題的意見》,決定成立統一的內蒙古自治政府。1947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政府宣言成立。5月19日,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復電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電報說:“曾經飽受苦難的內蒙古同胞,在你們的領導下,正在開始創造自由光明的新歷史。我們相信,蒙古民族將與漢族和國內其他民族親密團結,為著掃除民族壓迫與封建壓迫建設新蒙古與新中國而奮斗。”回顧內蒙古革命發展的歷史,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內蒙古的革命至始至終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的,中國共產黨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沒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沒有內蒙古各族人民的翻身解放,也就沒有今天繁榮發展的內蒙古。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使內蒙古各族人民翻身解放,民族區域自治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權利。內蒙古自治區60年的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增進了民族團結,促進了民族的發展,具有強大的政治生命力。
  首先民族區域自治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權利,使各民族在政治上獲得了解放。解放初期,內蒙古地區面臨著非常復雜的政治經濟情況,不僅經濟落后,而且各民族之間經濟發展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如自治區境內的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這三個人口較少的民族,他們不僅人口少,而且有部分人當時還處在原始社會末期,社會發展十分落后。但是,我國各民族不論人口多少,發展程度高低,都一律平等。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則,根據內蒙古地區不同的具體情況,黨在內蒙古地區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了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使各民族走上社會主義道路,成為社會主義民族。1951年10月1日,鄂倫春自治旗成立。1958年8月1日和8月15日建立了鄂溫克族自治旗和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是各民族地位平等的充分體現。各民族自治地方盡管行政地位不同,但在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中都有代表席位。我們國家從第一屆全國人大開始,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4%上下,大大高于少數民族占全國人口8%左右的比例。按照《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和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自治旗,莫力達斡爾族自治旗的旗長分別由本民族的公民担任。這就充分的保障了各實行自治的民族真正當家作主的權利的實現。根據資料統計,目前內蒙古少數民族干部已達近17萬人,占全區干部總人數的23.3%。其中在自治區黨政機關任職的少數民族干部達到50061人,占全區黨政機關干部總量的30.59%。其中少數民族廳局干部已達409人,占同級干部數量的36.19%,超過少數民族人口比例15.28個百分點。內蒙古的101個旗縣中,黨政部門正職中的少數民族已占到總數的46.53%。迅速成長的民族干部隊伍是促進自治區建設加快發展進步的關鍵因素。
  民族區域自治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依法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具體地講民族自治地方可以自主的發展經濟和其它各項事業,以及依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制定本地區的發展經濟文化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年來,創造性地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緊密結合內蒙古實際,為自治區的發展找到了一條正確的發展道路,在自治區域成立初期的民主改革過程中,針對內蒙古地區的實際,在牧區實行牧場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劃階級”,在“牧工牧主兩利”的前提下,有步驟地改善牧民的經濟生活,發展畜牧業,比較順利地完成了牧區的民主改革,這是創造性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的成功經驗。改革開放以后,內蒙古農村地區和城市較早地邁出了改革的步伐,在牧區率先實行草畜雙承包責任制,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進入“九五”以來,內蒙古根據國內外市場需要,依托資源優勢,大力推進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特色產業基地的建設,堅持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相結合,堅持科教實區,積極推進文化大區建設。為保證更好行使自治地方的自治權,1979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共制定了地方性法律、法規290件,現行有效的207件,三個自治旗都有“自治條例”和一些單行條例。這些地方性的法規的制定和實施,為自治區社會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證。
  民族區域自治為民族之間的團結奠定了基礎。民族團結是以民族平等為前提和基礎的。民族團結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內蒙古自治區作為一個以蒙古族為主體的少數民族自治區,處理好各民族之間的關系,不斷增強各民族之間的團結,這是做好自治區一切工作的前提。多年來自治區黨委注重對各族干部群眾尤其是青年學生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教育。從小學高年級開始到中學和大中院校普遍開設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教育課,把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的學習內容納入“二五”普法和“三五”普法教育課程。從1983年9月自治區首次舉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共表彰先進集體1066個,先進個人1695名,242個(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受到國家民委表彰,全區各地其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72908個(名),從1984年9月開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組活動已進行了23年。在內蒙古已形成了平等、團結、互相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各族人民在這方遼闊的草原上和睦相處、安居樂業,經濟社會得到了全面發展。這要歸功于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和民族區域自治這一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這一根本制度。
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綜合版呼和浩特13~16D5民族問題研究李晶20072007
內蒙古/發展/黨的領導/區域自治
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第一個成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六十年來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得到了全面的發展。一是有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二是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充分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權利和自主的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
作者: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綜合版呼和浩特13~16D5民族問題研究李晶20072007
內蒙古/發展/黨的領導/區域自治

網載 2013-09-10 2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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