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壽彝先生和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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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白壽彝先生在學術領域中經常思考的,是中國民族關系和中國封建社會問題。1994年,他在八十五歲華誕暨《白壽彝史學論集》出版的隆重的慶祝會上,特地提出了這兩個重要的史學理論問題,并簡要地闡述了自己的見解。會后還謙虛地表示:“這是我近年來比較感興趣的兩個問題。想了多少年,沒有深入下去。我在會上提出來,也是請大家批評指正。”(注:《群言》1994年第7期第20頁。 )實際的情況是,鑒于這兩個問題在中國史學理論問題中的份量,白先生確實進行了多年的潛心探討,并堅持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最終不是“沒有深入下去”,而是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創新了理論,并使新理論在編撰多卷本《中國通史》等實際工作中發揮了指導作用,對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的和發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本文試以民族關系問題中的歷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和中國封建社會問題中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兩個問題為例,從辯證法的角度探索白先生解決重大理論問題的科學思維和方法,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歷來關于民族關系主流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的爭論
  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和封建土地所有制這兩個問題,分別是研究古代民族關系和封建社會的重大課題。長期以來,學術界特別是從事中國民族史和古代史研究的同志,一直在關注和探討這兩個問題。在五、六十年代和粉碎“四人幫”后,問題的討論高潮迭起,對立的學術觀點有增無已,一時難以說服對方。主要的歧見為:
    (一)關于歷史上的民族關系主流問題。
  第一種意見認為,在階級社會時代,民族之間相互了解、相互接近、相互幫助日增,以至于消除隔閡和歧視。
  第二種觀點認為,古代民族關系中,有民族戰爭、民族壓迫和民族仇殺的一面,也有民族間經濟文化交流、友好往來的一面。
  第三種看法是,在剝削制度下,更多的是民族間的壓迫和剝削,不存在和平共處、平等聯合的概念,民族間的交往是一個痛苦的過程。
  以上分歧,比較集中在歷史上民族關系以民族友好合作為主流,同以民族斗爭為主流之爭上。
    (二)關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問題。
  第一種意見認為,封建國有土地制占支配地位,其中包括主張皇族壟斷的土地所有制的說法。
  第二種見解是,地主土地私人所有制占支配地位。
  第三種看法是,封建土地國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農民小土地所有制并存,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
  以上基本是土地國有制和私有制的區別,焦點在于如何認識封建社會生產關系的基礎,究竟國有制還是私有制的權能在當時的社會經濟中發揮主要的作用,占有支配的地位。
  盡管爭論各方由于認識的局限性,一時難以達成一致的意見,但爭論的延續使史學研究逐步推向深入,從而為學術問題取得接近真實的結論及進一步推動學術的繁榮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白先生正是在這一基礎上,根據中國歷史發展的軌跡和社會經濟的特點,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出了新的見解。
      二、白先生關于兩大問題的創見
  (一)關于歷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問題,白先生既承認歷史上民族爭戰的事實,也肯定民族友好關系的存在,但強調歷史發展的趨勢。早在50年代,他就認為“國內各族人民的親愛團結,是有歷史傳統的”,解放后,“在中國共產黨和毛主席領導下,各族人民的團結更大大地超過了以前的任何時代”。(注:《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下同),第22~23頁。)60年代,他在論述回族史時指出:“民族間,特別是回漢人民間悠久的歷史友誼,應該是回族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我們也無須諱言,歷史上也存在著民族糾紛,這主要是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來自統治階級的民族壓迫及大民族主義的影響,這是大家所熟知的。另一方面來自民族中剝削階級、階層的挑撥。他們為了便于對人民群眾進行剝削和壓迫,就以制造或擴大民族糾紛為達到卑鄙目的的工具。”(注:《學步集》,三聯書店1962年版,第30頁。)十年浩劫后,白先生的學術研究登上了一個新的高度。1978年,他提出“過去我們講民族關系,強調矛盾、斗爭、破壞,不是向前看。應該換一個看法,有好處。”(注:《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第43頁。)1981年,白先生的一個新理論引起學術界的廣泛注意。他說:“這個問題也可以看得開闊一點,不要爭論不休:哪個是主流,哪個是支流”,“我們研究歷史,不能采取割裂歷史的方法。從一個歷史階段看問題,固然是必要的;從整個歷史發展趨勢看問題,則是更為重要的。在民族關系史上,我看友好合作不是主流,互相打仗也不是主流。主流是什么呢?幾千年的歷史證明:盡管民族之間好一段、歹一段,但總而言之,是許多民族共同創造了我們的歷史,各民族共同努力,不斷地把中國歷史推向前進。我看這是主流。”(注:《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第53頁。)1982年,他在北京史學會上進一步明確:“從幾千年來民族關系發展上來看,民族之間互相影響越來越大,互相之間的團結越來越密切,對祖國的貢獻越來越顯著,我看這才是民族關系的主流,這才叫全面。”(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下同),第247—248頁。)后來又在《中國通史》第1 卷導論中,重申友好關系越來越發展的觀點。近年,白先生把新理論概括為:“在某些時期是以民族友好為主,在另外一些時期是以民族矛盾為主,從整個歷史發展趨勢上看,中國民族關系是越來越團結,越來越友好,這才是歷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注:《群言》1994年第7期第19頁。)
  (二)關于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在五、六十年代,白先生曾有過“封建土地所有制皇有形式”或“封建土地所有制國有形式”的提法。(注:參見《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46—83頁。)70年代則使用“地主所有制”(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130頁。 )的概念,并注意到封建制國家等級制的特點:“封建制的國家,從政治經濟講,都是等級制的,是寶塔式的,從皇帝一直下來,皇帝是最高的尖尖,最下層是農民。”(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18頁。)鑒于等級制在封建制國家既包含政治內容也包含經濟內容,白先生提出等級制的特點,表明他的學術思想中已開始孕育著“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的新概念。在闡述兩漢分封制的發展問題時,他認為“郡縣也罷,諸侯王國也罷,同皇朝都有個君臣關系,都受皇朝約束”,這實際上是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等級特點,作為對皇帝以下各種等級的土地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解釋。1980年,白先生在《中國通史綱要》正式系統地提出“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概念,內容為:“皇帝擁有對全國土地的絕對權力,世家貴族分享了皇家對土地的權力,豪族享有被皇家承認了的自己已有土地的權力,高資地主基本上是在不合法的情況下取得了對土地的權力。秦漢時期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的等級所有制,而世家地主是在皇帝以下占有支配地位的地主等級。”(注:《中國通史綱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5頁。 )后來他在《關于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論文中又援引馬克思主義理論作了進一步的說明。90年代,在他總主編的《中國通史》的第1卷導論中重申了這一新思想,在第4卷關于《土地制度和階級結構》問題中,更有專文闡述。
  關于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的新理論,白先生認為:“對于六七十年代史學界所爭論的‘國有土地制’和‘地主階級土地所有制’也都各吸取了他們的一些論點。這種提法大概是符合歷史情況的。”(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40頁。)指出“這種說法,對土地國有說和土地私有說的內容都可以概括進去。”(注:《中國通史》第4 卷《題記》,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頁。)
      三、對白先生解決兩大史學理論問題的淺析
  白先生一向重視學術研究中的理論建設及其對工作實踐的指導作用。他強調歷史理論,首先是史學領域的哲學問題,會直接影響史學家在史學工作上的指導思想,影響到他們的史學工作。“在史學領域里,唯物主義歷史觀是辯證唯物主義的貫徹,它的觀點,是跟辯證法統一的。”(注:《中國史學史》第1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下同),第16頁。)唯物辯證法是關于聯系和發展的科學,唯物辯證法認為, 任何事物都是有聯系和變化發展的,而不是孤立的、片面的、靜止甚至停滯的。如恩格斯所說:“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終的、絕對的、神圣的東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暫性時;在它面前,除了發生和消滅、無止境地由低級上升到高級的不斷的過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也不過是這一過程在思維著的頭腦中的反映而已。”(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下同),第213頁。)在中國民族關系主流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上的兩大對立意見,顯然也不會有一成不變、絕對、神圣的東西。從白先生提出的新概念,可以看到一個由低級上升到高級的不斷的過程。
    (一)用聯系的觀點全面分析,避免絕對化。
  辯證法的一個基本特征,是用聯系的觀點看世界。列寧指出:“要真正地認識事物,就必須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聯系和‘中介’。我們決不會完全地做到這一點,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們防止錯誤和防止僵化。”(注:《列寧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3頁。)只有根據全面性的要求,堅持從客觀歷史事實出發,用聯系的觀點進行全面分析,摒棄那些割斷聯系、拋開整體的絕對化的意見,才能得出實事求是的、全面的結論。
  根據聯系的觀點,事物是相互區別和相互聯系的,而前提是承認區別。白先生提出的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概念并非置土地國有說和私有說于不顧,相反,他不僅不否認國有說和私有說之間存在的確定界限,而且承認他們是兩個相互區別的看法。前面提到的“各吸取了他們的一些論點”和“對土地國有說和土地私有說的內容都可以概括進去”就是明證。只有承認兩者的界限,才能認真區別他們的差異,才能認識他們之間的聯系。
  然而,區別不等于是絕對分明的界限。恩格斯指出:“辯證法不知道什么絕對分明的和固定不變的界限,不知道什么無條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學的差異互相過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適當的地方承認‘亦此亦彼!’,并且使對立互為中介;辯證法是唯一的、最高度的適合于自然觀的這一階段的思維方法。”(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下同),第535頁。)國有說和私有說針鋒相對,各持己見,而作為矛盾對立面的相互排斥,卻使他們保持在相互依存的統一體中。兩者之間不存在絕對分明的和固定不變的界限,他們相互聯系,保持對立的共同基礎。具體表現為:
  1.除極端意見外,多承認土地國有制和私有制的存在,只是因對時期和對占有地位的認識不同而異。
  2.承認土地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存在,但有比重的不同和定性的差異。
  3.承認不運動的所有權的存在,但有僅限于封建社會和支配原始社會到封建社會的分歧。
  4.承認國家對土地的支配權力,但關于對所有制性質所產生的影響的看法相反。
  5.承認皇帝的最高地位,但在占有全國土地問題的性質上有歧見。
  6.承認法律限制的作用,但對關于土地私有權的法律規定的存在與否持異議。
  7.承認公田、私田的存在,但有不同的屬性理解和估價。
  8.承認土地買賣的事實,但有認為是私有權主要標志和僅為形式甚至假象、騙局的差別。
  9.承認地租的存在,但對地租是否與賦稅合一的看法各異。
  10.承認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和斗爭, 但分別以土地國有制和私有制論證其社會根源。
  11.承認農民獲得土地,但有所有權和占有權、使用權之爭, 農民身分也有自由農民和依附身分之別。
  為了使“對立互為中介”,必須了解土地所有制問題對立觀點的區別,了解他們之間的聯系。更為重要的,是要觀察同整體及整體中其他部分之間的聯系,要根據列寧所說的“全面性的要求”,用整體性的觀點來觀察和研究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
  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一定的生產的社會形式。根據辯證法,推動社會運動的物質基礎是社會生產方式。在生產發展到階級社會的歷史階段時,考察所有制問題,必須研究決定社會性質的社會生產方式的代表者即生產資料的占有者問題,觀察反映階級社會生產關系的社會結構問題。
  《共產黨宣言》告訴我們:“在過去的各個歷史時代,我們幾乎到處都可以看到社會完全劃分為各個不同的等級,看到由各種社會地位構成的多級的階梯。”(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下同),第251頁。)列寧也說過:“社會劃分為階級, 這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產階級社會共同的現象。但是前兩種社會中存在的是等級的階級,在后一種社會中則是非等級的階級。”(注:《列寧全集》第6卷,第93頁。)封建社會是一個等級的階級社會, 社會生產方式的代表者是各種等級的地主階級,他們占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占有生產勞動者。這種所有制形式就是馬克思、恩格斯所確定的“封建的或等級的所有制”(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頁。)。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為用整體性觀點觀察問題起了指導作用,為全面概括土地國有說和私有說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理論根據。于是產生了“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的新概念。它的“新”主要表現在:
  首先,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成為封建社會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主要特點的重要根源。階級是按經濟地位劃分的,等級既是按經濟地位,又是按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劃分的,在這里,經濟權和政治權合一,成為封建社會的一大特點,并突破了所有權純為經濟問題的界限。同時,在封建社會中,地主階級甚至農民階級都具有等級制的特點,復雜的等級制度往往掩蓋了階級的真相。這樣看問題的深度,是國有說和私有說所未及的。
  其次,土地等級所有制理論是在注意到了國有說和私有說之間的區別的同時,“又在適當的地方承認‘亦此亦彼!’,并且使對方互為中介”。說皇帝對土地擁有最高的所有權,這是封建專制主義的經濟基礎,而他把整個國家看作自己的私產,私公不分,家國不分,這樣包括了國有說和私有說的內容,但避免了絕對的國、私說;承認土地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的存在,指出除皇帝外,世家地主、豪族地主有所有權,但高資地主和多數豪族卻非法占有,小農則有占有權和使用權,同樣概括了國私兩說的內容;地主土地私有,但在等級上受限制,國私兩說各半;承認法律限制作用,指出法令禁止取得他人土地;官田私田的區別是土地所有權等級差異的反映,通過買賣以兼并土地的趨勢,是越來越具有私有的性質;皇家國稅與地租統一,地主向國家繳納賦稅,而農民向地主交納地租,不具有國稅性質;封建生產方式決定了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之間的矛盾,階級矛盾激化為農民武裝起義,往往跟土地兼并有直接、間接的聯系;農民在封建社會的各個階段,有不同程度的依附關系,趨向減少,但依附性質不易擺脫,等等。以歷史事實為根據,運用唯物辯證法,又區別又聯系的思維方法,既兼容爭論各方的精粹,又涵蓋各方觀點,便成為全面的、實事求是的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理論的一個重要特點。
  第三,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形式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變化。秦漢時期以等級制為特點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其相應的地主階級內部結構基本樹立起來;秦漢以后經濟發展,地主階級、農民階級內部結構較前復雜,但等級關系仍明顯存在;兩宋時期地主、農民封建身分性印記趨向淡化,財產性的土地剝削關系趨向顯著;鴉片戰爭后經濟獨立作用發展,等級結構受削弱,但在一定的階級內仍保留著封建的等級制,土地所有制形式仍受其影響。這一新理論同絕對的土地國有說和私有說相比,它不僅論證了生產資料所有制并非一成不變的科學原理,而且準確地反映了封建社會生產力發展及其對生產關系的影響的全過程,因而更具有說服力。
    (二)用發展的觀點掌握規律,避免靜止和僵化。
  辯證法的另一個基本特征,是用發展的觀點看世界。恩格斯指出新的自然觀的基本點是:“一切僵硬的東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東西消散了,一切被當作永久存在的特殊東西變成了轉瞬即逝的東西,整個自然界被證明是在永恒的流動和循環中運動著。”(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53—454頁。)人類社會歷史也在永恒運動之中, 有不斷更新發展的規律。對此白先生曾提出:“當前,從各方面總結歷史發展規律,促進祖國建設的發展,為人類進步事業作出貢獻,是一項莊嚴的任務。”(注:《中國史學史》第1冊,第18頁。 )在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主流問題上,他本人就是用發展的觀點進行觀察分析,總結出各民族越來越友好的發展規律的。
  首先,承認在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民族矛盾斗爭的一種運動形式和民族團結友好的另一種運動形式。這是認識民族關系問題的前提。
  其次,指出少數民族地區由于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歷史的步伐總不能跟漢族地區完全一致,而少數民族之間的發展也不一致。這是民族關系容易發生磨擦和斗爭的重要原因,也是民族矛盾運動形式的物質基礎。
  第三,最關鍵的,是指出歷史前進的方向,實現了由低級運動形式向更高級形式的轉化。白先生強調,要從整個歷史發展看問題,即從橫向看在全國范圍內的作用和影響,從縱向看上下幾千年的發展,而不要孤立地局限在某一時期某一階段上。(注:參見《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第61頁。)從整個歷史發展看,民族關系問題是中國封建社會向前發展的最大的一個標志。地理條件和歷史條件得天獨厚的漢族在自身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少數民族的封建化。少數民族向往先進的漢族,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的支持,從而形成了各民族在共同的活動中互相依賴、互相支援的關系,一起推動社會歷史的發展。秦漢時期形成了主體民族漢族,實現了中國第一次民族大融合,表明民族雜居的封建化過程在前進了。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由復雜的民族矛盾趨向溶解,實現了民族關系上的第二次大融合,漢族和少數民族互相吸收對方的積極因素,活躍了社會生產力,促進了經濟繁榮。宋元時代民族矛盾比較顯著,蒙古人造成破壞并帶來落后的現象,但廣大邊區進入封建化,出現第三次民族大融合。明清時期完成了第四次民族大融合,共同反對封建統治。四次民族大融合表明,盡管各民族發展不平衡,無論在生產關系上如何不同,但都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前進。這是民族關系發展的規律。
  第四,強調一種運動形式時,不能忽視其他運動形式。白先生的辯證思維,在于批評“過去我們講民族關系,強調矛盾、斗爭、破壞,不是向前看”的現象的同時,指出“歷史科學回避矛盾、民族斗爭不應該”(注:《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第45頁。),并不因為不同意民族矛盾主流說而走向回避矛盾、強調民族友好的另一個極端;在于明確指出認識問題的片面性:“認為民族關系以友好為主,或以矛盾為主的說法都有符合歷史事實的一面,但都是不全面的”(注:《群言》1994年第7期第19頁。);還在于旗幟鮮明地主張全面地、 實事求是地反映歷史:“過去好多傳統戲講的是一面的道理,不對!應該講兩面的道理。”(注:《白壽彝民族宗教論集》,第45頁。)也只有在全面認識的基礎上,才能最終解決民族關系的主流問題:“從幾千年來民族關系發展上來看,民族之間互相影響越來越大,互相之間的團結越來越密切,對祖國的貢獻越來越顯著,我看這才是民族關系的主流,這才叫全面。”(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247—248頁。)也只有歷史上各民族多次融合和越來越團結友好的逐漸量變,才會發生新中國成立后各民族當家作主,團結共建社會主義的質變。
  綜上所述,研究中國封建社會,不能不研究社會制度的基礎土地所有制問題,也離不開作為社會發展最大標志的民族關系問題,特別是這一關系的主流問題。白先生經常思考并最終解決這兩個問題絕非偶然。而問題的解決,不是爭論的一方說服了另一方,也不是雙方“同歸于盡”,讓位于新的對立雙方。而是融合雙方精粹的新生觀點,解決了矛盾,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兩個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爭以及融合成一個新范疇,就是辯證運動的實質。”(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11頁。)問題的得到解決, 不僅是歷史唯物主義指導學術研究的碩果,還對現實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四、解決兩大問題的重要意義
  在學術上,用唯物辯證法聯系與發展的觀點成功地解決了民族關系主流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為解決其他爭議問題樹立了典范。民族關系中另一大問題,是統一多民族國家理論,即“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提法的爭論問題,白先生對其也有獨到的見解。他把統一的規模分為四種形式,說明統一是經過不同形式、不同階段的發展,在某一階段某一時期是分裂的,但分裂往往為進一步統一作準備。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統一意識問題和“一”與“多”關系問題。在不同的統一形式和階段,白先生發現都存在一個統一的意識,這是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也是關于聯系的客觀性的辯證觀點。關于“統一”和“多民族”的辯證關系,白先生強調一個方向問題,即“統一”是社會方向,社會歷史發展前途的方向。只有用辯證的思維根據史實進行全面分析,才能發現統一問題中同樣存在著運動形式多樣性、運動形式由低級向高級轉化等規律,并得出科學的結論來。此外,史學方面關于總結祖國史學遺產中的精華與糟粕問題,白先生“既不同于那些要把遺產一腳踢開的割斷歷史的簡單的想法,也跟那些頌古非今的死抱著遺產不放的國粹主義者毫無共同的地方”(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465 頁。),他主張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科學方法。再如關于多種生產關系的并存、關于歷史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和關于學習歷史中的史與論的統一、文與史不分家、專精為主博覽為輔等辯證方法,以及關于一方面了解世界、另方面把我們的文化介紹給國外的著名的中國史學面向世界理論等等,都說明白先生的辯證思維方式是一貫的,用以指導實際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同時也表明,在學術研究工作中,善于運用唯物辯證法,對于全面觀察、分析和解決爭論歧見和問題,都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現實意義。
  在政治上,解決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的主流問題,為今天各民族大團結以至祖國統一大業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礎。今天各民族實現空前的大團結,建設社會主義祖國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但同時也要看到,幾千年民族和地區發展不平衡所造成的問題不可能立即消失,民族矛盾還會存在,尤其是企圖分裂我國的境外勢力不斷向我邊區施加影響,對此我們不能掉以輕心。但作為民族關系主流的越來越團結友好的歷史發展趨勢是不可逆轉的。1992年江澤民總書記在《加強各民族大團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攜手前進》的講話中指出:“在新的歷史時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強民族團結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促進各族的共同繁榮,這既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們社會主義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則。”為貫徹這項根本原則,國家大力開發西部,加快發展少數民族,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的現代化,逐步改變民族矛盾這一運動形式的物質基礎。各民族必將繼續保持相互依賴、相互支援的傳統,共同推動歷史前進。祖國統一問題與民族關系主流問題是一致的。盡管目前海峽兩岸仍然處在分裂狀態,但民族統一意識猶存。從整個歷史發展的方向看,祖國統一是大勢所趨,不以島內外少數分裂主義者的意志為轉移。像歷史上多次的分裂、統一那樣,今天的分裂也在為明天的統一作準備,在一定的條件下分裂可以轉化為統一。隨著港澳的順利回歸,“一國兩制”思想顯示出無比的生命力,民族統一意識更趨強烈,臺灣必將回歸祖國。關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白先生認為是封建社會最根本問題之一,說:“這些問題光是一般研究還是不夠的,現實生活中有許多情況是歷史的繼續,優良傳統繼續存在和部分繼承,同時,不好的東西也繼續存在,還在發揮它的作用。像我們今天所看到的許多惡劣現象,不是簡單的,而是經過長時期歷史變換依然遺留下來的,歷史是可以重復的,不是說一直進步下去的。總的是在進步,進步中存在著許多倒退。歷史的變化是正常的事情,不要看到一些事情不合適,就大驚小怪。”(注:《群言》1994年第7期第20頁。 )歷史的發展有繼承性,是無法割斷的,新的時代不可能和舊時代一刀兩斷,因此,即使在新時代,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不存在了,但等級觀念還會像其他封建思想余毒那樣頑固地存在著,封建家長制思想、官僚主義作風、對職業的偏見等無時不在作崇,而非法占有和揮霍公產、違法亂紀、貪污腐敗等惡劣現象,正嚴重地污染著我們的社會。白先生提出“歷史工作者就是要從歷史上研究現實問題,研究歷史對現實的影響”。(注:《白壽彝史學論集》(上),第295頁。)這方面的工作尚有待進一步努力。 了解了過去歷史積累的影響,對今天的劣跡就不足為怪,也不為歷史前進中的暫時現象所嚇倒,相反,充分認識歷史的影響并大力堵塞封建余毒發揮作用的途徑,打擊一切惡劣現象,將使人們對理想的歷史前途更加充滿信心。可見,研究民族關系主流問題和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問題,對理解史學與政治的關系,有更直接的意義。
  
  
  
史學史研究0京5~12A849民族研究海濤19991999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主流問題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是白壽彝先生近年經常思考的民族問題和封建社會問題中的重點,也是史學界長期爭論的熱點。白先生根據歷史事實,以唯物辯證法聯系的、發展的和全面的觀點觀察和分析問題,最終提出“越來越團結,越來越友好”的民族關系主流論和“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的全新概念,實現了史學理論上的重大突破,對學術研究和現實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白壽彝/唯物辯證法/民族關系主流/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 作者:史學史研究0京5~12A849民族研究海濤19991999中國歷史上民族關系主流問題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是白壽彝先生近年經常思考的民族問題和封建社會問題中的重點,也是史學界長期爭論的熱點。白先生根據歷史事實,以唯物辯證法聯系的、發展的和全面的觀點觀察和分析問題,最終提出“越來越團結,越來越友好”的民族關系主流論和“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的全新概念,實現了史學理論上的重大突破,對學術研究和現實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白壽彝/唯物辯證法/民族關系主流/封建土地等級所有制

網載 2013-09-10 21: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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