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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戀
對于吳宓,陳寅恪看得頗為透徹,說他本性浪漫,不過為舊禮教道德所“拘系”,感情不得舒發,積久而瀕于破裂,因此“猶壺水受熱而沸騰,揭蓋以出汽,比之任壺炸裂,殊為勝過”。
從吳宓的日記看,自他早年開始,每逢遇到女人,必然評頭品足。他表示過愛心的女人有燕京大學的華僑女學生陳仰賢,有歐陽采薇,黎憲初,張敬(張清常之姐,名清徽),在法國遇到的美國女學生H,代號為K的清華女生,當然最重要的就是毛彥文。他曾經幻想在他不離婚情況之下仿效大舜的娥皇女英以及安公子的何玉鳳和張金鳳的故事,當時就被陳寅恪先生一口否決。
清華大學女畢業生K,頻頻出現在三十年代的日記中,吳宓常常和她約會,一起吃飯、游覽,魚雁傳書之余,頻頻電話傳情達意,其親密程度和情誼遠遠超出師生的范圍,儼然一對戀人,吳宓比K年長十幾歲,這成為他們結婚的難以逾越的鴻溝。再比如1937年7月7日日記中提到的絳珠。絳珠原名朱崇慶,天津人,侍寡母,居北京,家甚貧寒。恒喜艷裝,著紅衣,遂自字曰絳珠。1935年秋,絳珠從吳宓授課。抗戰爆發之前,吳宓和這兩位女性過從甚密。
然而,影響吳宓一生至深的女子,卻是毛彥文,這要先從吳宓與發妻陳心一的婚姻說起。
1918年11月,留學哈佛的吳宓接到清華同學陳烈勛的來信,欲將自己的妹妹陳心一介紹給吳宓。信中說陳心一畢業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師范學校完全科,現年24歲,為浙江定海縣一位小學教員,心氣很高,擇婿特別苛嚴。陳烈勛在信中明確指出,其妹多次聽他談及吳宓,后又閱讀過《益智雜志》、《清華周刊》中吳宓的詩文,尤其是看到《清華周刊》上吳宓的照片,萌發愛慕之情,愿嫁吳宓,侍奉終身。吳宓立即回信認可,旋即收拾好行裝趕回了國內。
1921年8月,吳宓匆匆趕往杭州,相晤陳心一。此時,影響吳宓一生的女子——毛彥文翩然出場。毛彥文本與陳心一是好友,她當時正要去北京求學,臨行前來與閨中密友告別,不想與吳宓不期而遇。除卻毛陳二女本是同學這層關系外,毛彥文的未婚夫朱君毅還是吳宓清華讀書時的同桌好友。朱君毅長毛彥文4歲,為姑表兄妹,自幼青梅竹馬,感情甚篤,二人私訂終身。毛彥文9歲時,其父將她許配給了方姓朋友之子。毛彥文浙江女子師范學校畢業時,方家催逼完婚。就在方家迎親的大轎抬至毛家大門之際,毛彥文從后門勇敢地逃離。方家退婚后,毛彥文與朱君毅正式訂婚。吳宓為朱君毅的同桌好友,當時朱君毅每次讀完表妹的情書后,都會讓吳宓過目。吳宓對毛彥文在信中流露出的才情敬佩不已,久而久之便暗生情愫,礙于同學之誼,只能深深隱藏在了心底。
吳宓收到陳烈勛的信時,曾委托朱君毅,讓毛彥文打探陳心一的情況。毛考察后回信道:“倘吳君想娶一位能治家的賢內助,陳女士似很適當,如果想娶善交際、會英語的時髦女子,則應另行選擇。”此次不期而遇,毛彥文的活潑雅趣,大方得體,一副新派淑女風范,讓本就對與毛彥文懷有好感的吳宓心中暗生出一絲落寞,懊惱毛彥文名花有主,且是摯友之未婚妻。
吳宓與陳心一一見如故,并在陳父的安排下泛舟西湖,吳宓心中殊為快活。第二天,二人再度早游西湖,其樂融融。吳宓在日記中這樣記述道:是日之游,較昨日之游尤樂。家國身世友朋之事,隨意所傾,無所不談……此日之清福,為十余年來所未數得者矣。13天以后,吳宓和陳心一正式完婚。
不久,朱君毅突然變卦,他以近親結婚有害下一代為由提出與毛彥文解除婚約。苦等6年、逃婚只為下嫁表哥的毛彥文萬般無奈之下,只得轉而求助吳宓夫婦。吳宓極力說和無濟于事,朱、毛終致解除婚約。
然而吳宓卻在朱、毛二人分道揚鑣后向毛彥文表白了自己的愛意。毛彥文斷然拒絕。吳宓幾乎在每次信中,都會不厭其煩地贅述自己從某年某月起,自朱君毅處讀到她的信而漸漸萌生愛意,這令毛彥文大為反感,何況她與吳宓的結發之妻陳心一原本就是要好的朋友和同學。
吳宓為毛彥文所拒后,并不甘心。在經歷了離婚與不離婚的掙扎和徘徊之后,最終,與結婚7年,并育有三個女兒的陳心一不忍吳宓情感上的叛逆,最終仳離。吳宓此舉遭到“學衡派”同仁一致譴責,吳父更是公開指斥他,“無情無禮無法無天,以維持舊禮教者而倒行逆施。”
1929年,為了籌集一筆可觀的離婚費用,吳宓八方求援,還向好友、白屋詩人吳芳吉索債。吳芳吉認為吳宓以追求真愛為由,冷酷無情地遺棄陳心一和三個年幼的女兒,純屬不負責任的胡來,他勸解無效,便故意拖欠債款不還,就為這件事,一向重友誼如泰山的吳宓竟差點與吳芳吉翻臉絕交。其后,吳宓作出振振有詞的表白:“余之離婚,只有道德之缺憾,而無情意之悲傷,此惟余自知之。彼在當時痛詆余離婚(使余極端痛苦,幾于殞身)及事后屢勸余復合者,皆未知余者也。余嘗言,道德乃真切之情志,戀愛亦人格之表現。余力主真誠,極惡虛偽,自能負責,不恤人言。……”
吳宓自己對這段失敗的婚姻曾這樣總結道:“生平所遇女子,理想中最完美、最崇拜者,為異國仙姝(美國格布士女士),而愛之最深且久者,則為海倫。故妻陳心一,忠厚誠樸,人所共譽,然宓于婚前婚后,均不能愛之。余之離婚,只有道德之缺憾,而無情意之悲傷,此惟余自知之。彼當時詆余離婚,及事后勸余復合者,皆未知余者也。”
對于吳宓的離婚,毛彥文說:“吳腦中似乎有一幻想的女子,這個女子要像他一樣中英文俱佳,又要有很深的文學造詣,能與他唱和詩詞,還要善于詞令,能在他的朋友、同事間周旋,能在他們當中談古說今,這些都不是陳女士所專長,所以他們的婚姻終于破裂。”
離婚后,吳宓并未真正與夫人分離,只是一居西郊,一居城內,每月領到薪水后,親自回家把生活費交與夫人,然后立即回校。姚文青中《摯友吳宓先生軼事》寫道:“宓于故妻陳心一女士,德性夙所欽佩,但敬而不愛,終致離婚,然至今仍書信往還。夫婦之誼雖絕,良友之情故在也。”毛彥文也有類似的回憶:“吳君是一位文人學者,心地善良,為人拘謹,有正義感,有濃厚的書生氣質而兼有幾分浪漫氣息。他離婚后對于前妻仍備加關切,不僅担負她及他女兒的生活費及教育費,傳聞有時還去探望陳女士,他決不是一個薄情者……”
毛彥文由默默不見經傳的人物立時成為了“三人間的中心人物”,她心中叫苦不迭,但面對吳宓的求愛,仍是不愿就范。吳宓毫不氣餒,對毛彥文的追逐愈演愈烈,以至于在30年代的上海灘,他們的故事成了小報津津樂道的話題。
吳宓的鍥而不舍最終打動了美人芳心。但吳宓是一個充滿了矛盾的人,保守與浪漫,新派和舊派居然會對立地存在著。當二人談婚論嫁時,吳宓卻生出了一絲隱憂,既想和毛彥文結婚,又担心婚后會不和諧,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情,讓吳宓彷徨不已,患得患失。
1931年3月,吳宓赴巴黎進行學術交流。他拍電報到美國,措辭強硬地令毛彥文放棄學業,迅速趕往歐洲,與之完婚,否則各自分手。有人等說,他動輒向毛彥文發出最后通牒,用語十分惡毒。與此同時,據傳說他還寫信回國,向一位叫賢的女人示愛,同時又與一位金發女郎打得火熱。
毛彥文來了巴黎。吳宓又不想結婚了,改為訂婚。滿腔熱情而來的毛彥文大為狼狽,她哭著說:“你總該為我想想,我一個30多歲的老姑娘,如何是好。難道我們出發點即是錯誤?”
吳宓不為所動,冷靜地說:“人時常受時空限制,心情改變,未有自主,無可如何。”對此,吳宓在日記中這樣記述:是晚彥雖哭泣,毫不足以動我心,徒使宓對彥憎厭,而更悔此前知人不明,用情失地耳!
吳宓在此期間,卻對小報上炒得沸沸揚揚的魯迅、許廣平之戀陡生艷羨,他說:“許廣平夫人,乃一能干而細心之女子,善窺魯迅之喜怒哀樂,而應付如式,即使魯迅喜悅,亦甘受指揮。云云。嗚呼,宓之所需何以異此?而宓之實際更勝過魯迅多多,乃一生曾無美滿之遇合,安得女子為許廣平哉?念此悲傷。”
這次巴黎論婚作罷后,吳宓與毛彥文從歐洲歸來。毛彥文留在上海,一直在等待吳宓迎娶。1933年8月,吳宓又一次南下,目的是去杭州向盧葆華女士求愛,如不成,再去上海,和毛繼續討論是否結婚。友人勸他別老玩愛情游戲,此次南下必須弄個老婆回來。結果吳宓又是兩頭落空,此時的毛彥文覺得他太花心,說她準備做老姑娘,盡力教書積錢,領養個小女孩,“歸家與女孩玩笑對話,又善為打扮,推小車步行公園中,以為樂”。天真的吳宓大約覺得毛反正是跑不了的,依舊熱衷于自己的多角戀愛。33歲的毛彥文一氣之下,嫁給了66歲的熊希齡。毛與熊結婚時曾邀請吳宓參加婚禮,吳宓以編詩話為由謝絕了,賦詩道:“漸能至理窺人天,離合悲歡各有緣。侍女吹笙引鳳去,花開花落自年年。”
自己心愛的人另嫁對吳宓是個沉重打擊,但有“情癡詩僧”之稱的吳宓卻把濃烈的情感化為詩篇,大寫《懺情詩》,一連寫了38首。這些懺情詩發表后,有人嘲笑他是自作自受,更讓人議論的是他還把這些詩拿到課堂上講給學生聽,成為學生的笑料。錢鐘書在寫給吳學昭的信中也提到此事:“先師為人誠愨,胸無城府,常以其言情篇什中本事,為同學箋釋之。眾口流傳,以為談助。”但作為老師得意弟子,錢鐘書也寫了首詩送給失戀的老師:“有盡浮生猶自苦,無情酸淚倩誰償。”
熊希齡病逝后,吳宓在震驚之余為自己深愛的毛彥文悲痛。“萬感紛集,終宵不能成寐。”吳宓在枕上寫詩一首,有“懺情已醒浮生夢”之句。吳宓點小燈,寫下這首詩,然后再寢。思感纏綿,一夜無眠,東方破曉。“此空前大劫之國難1937遂于此終,覺地老天荒,一切都盡。彥嫁未滿三載,得此結局!人生如小說戲劇,真到結尾收場時矣!”吳宓又開始追求毛彥文,毛彥文面對這個世事無常的重大變故,心如磐石。吳宓與毛彥文的愛情馬拉松隨著毛彥文的悄然去臺,而走到了終點。
吳宓對毛彥文的愛,癡情,熱烈,執著,綿長,痛苦而絕望,好比宗教般的情感,持續了一生。吳與毛彥文的戀情,他從不回避,甚至在課堂上與學生公開談論,并寫進自己的詩中。吳宓的《詩集》中題下不少未注姓名的情詩,都是為毛彥文而寫的。吳宓曾在詩中寫道:“吳宓苦戀毛彥文,三洲人士共知聞。離婚不畏圣賢譏,金錢名譽何足云。”
毛彥文是吳宓心中永遠的永久的痛,他經常與賀麟、浦江清等人談他心中的遺憾與矛盾。1943年8月20日,已是知天命之年的吳宓于昆明寫下一首五言長詩《五十自壽》,對毛彥文的感情一如既往:平生愛海倫,臨老亦眷戀。世里音書絕,夢中神影現。憐伊多苦悲,孀居成獨善。孤舟泛黃流,群魔舞赤縣。歡會今無時,未死思一面。吾情永付君,堅誠石莫轉。相抱痛哭別,安心歸佛殿。即此命亦慳,空有淚如霰。
吳宓對毛彥文的愛是一種柏拉圖的愛情。《吳宓日記》1936年8月1日中,吳宓對自己地愛情進行了反省,他說:“蓋中國一般人,其視愛皆為肉體之滿足及爭奪之技術,不知宓則以宗教之情感而言愛。……真正之愛者,皆情智超卓,道行高尚,上帝之寵兒,而人類之俊杰也。愛乃極純潔、仁厚、明智、真誠之行事,故宓不但愛彥(指毛彥文)犧牲一切,終身不能擺脫,且視此為我一生道德最高、情感最真、奮斗最力、興趣最濃之表現。他人視為可恥可笑之錯誤行為,我則自視為可歌可泣之光榮歷史,回思恒有余味,而詩文之出產亦豐。我生若無此一段,則我生更平淡,而更郁郁愁煩,早喪其生矣。今年老情衰,并此而不能再,故益不勝其系戀也。”
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初,吳宓請西南師范大學美術系的一位老師根據相片畫了一幅毛彥文的肖像,懸掛在墻壁上,日日相對,夜夜相守。
然而,六十年代末,毛彥文遵從胡適先生的勸導,曾撰成《往事》一書,在這本自傳體回憶錄中,她給吳宓露臉出鏡的機會很有限,就連那件大事——1931年她與吳宓一道從歐洲回國——也只字未提。看來,她不僅不愛吳宓教授,而且還有些反感他。
毛彥文在《往事》一書中僅用千余字的篇幅回憶了吳宓與陳心一由合而離的經過,也談到了自己為什么拒絕吳宓求婚的因由:“自海倫(毛彥文)與朱(君毅)解除婚約后,她想盡方法,避免與朱有關的事或人接觸,這是心理上一種無法解脫的情緒。吳為朱之至友,如何能令海倫接受他的追求?尤其令海倫不能忍受的,是吳幾乎每次致海倫信中都要敘述自某年起,從朱處讀到她的信及漸萌幻想等等,這不是更令海倫發生反感嗎?”
1999年,臺島內掀起一股“吳宓熱”。據去過臺灣而且有幸拜訪了毛彥文女士的沈衛威先生撰文介紹,當他重提當年吳宓對她的深情厚愛時,已是102歲高齡的毛彥文女士語氣平淡地表示:“他是單方面的,是書呆子。”再問下去,她便連說“無聊,無聊”。倘使吳宓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1953年6月,吳宓與原重慶大學法律系畢業生、20多歲的鄒蘭芳結為夫妻。
鄒蘭芳出生于地主家庭,她走出大山溝到重慶求學并最終完成學業,完全依靠兩位供職原國民黨川軍的哥哥救助。解放后,兩位兄長因參與武裝叛亂,被共產黨鎮壓,留下了幾個無人照顧的遺孤。鄒蘭芳不泯兄長情,只得接過哺養遺孤的重担。但由于她出身不好,而且患有嚴重的肺結核,處境可謂艱難。當她看到了吳宓在《新華日報》上的“思想檢討”文章后,決定立刻抓住吳宓。
于是,她先是熱情洋溢地主動寫信給吳宓,聲稱自己佩服其道德文章,虔誠地崇拜他。吳宓戴著老花鏡,將來信讀得滾瓜爛熟,然后書生氣十足地回了信。隨即,鄒蘭芳登門求教,并以學生身份為老師縫洗漿補,終于使吳宓迅即迎娶了她。吳宓這時是二級教授,有不菲的工資,再則,他還是高級統戰對象,政治待遇遠遠優于他人。這可能也是鄒蘭芳嫁她的原因。
談到這次婚姻,吳宓曾對好友姚文青說:“非宓負初衷(他曾發誓:為愛毛彥文,終身不復娶),實此女強我,不得已而為之。以此女學識,則英文不懂,中文不通;以論容貌,不過如此。”
婚后,吳宓卻叫苦不迭。師生戀已令他抬不起頭,加之鄒蘭芳是一個病秧子,終日浸泡于藥物中不能解脫。事后吳宓曾對朋友說,這哪是黃昏戀的愛情,實是在為蘭芳治病,在養蘭芳一家九口人。
三年后,鄒蘭芳因肺病不治,香消玉殞。吳宓還是很傷心的,飯桌上必多擺一副碗筷,不讓亡妻鄒蘭芳在冥界當餒鬼,他飯前必做默禱。更奇的是,吳宓看電影,也必買兩張票,空出身邊的座位,意中猶有亡妻相伴。
但吳宓從此背上了一個還不清的情債,他用他工資的大半接濟養育鄒蘭芳的幾個侄兒、侄女。這種接濟和養育直到“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吳宓不能自顧時才中斷。鄒蘭芳其中的一個侄兒,在她去世后,長期以照料吳宓為由,和吳宓住在一起。每天游手好閑,好吃好喝,并沒有給吳宓以實際生活上的照顧,惹得一位正直的教授實在看不慣了,冒著有得罪吳宓的可能,勸他辭掉這個食客。“文革”開始后,這個“食客”才自己走掉。
所以,才有當時西南師院的一個青年教師義憤填膺、咬牙切齒的說法:這十幾年,一個不干正事的二級教授的工資大都讓一個大地主的女兒和幾個國民黨反動軍官的龜兒子花了。
毛彥文說:“吳君是一位文人學者,心地善良,為人拘謹,有正義感,有濃厚的書生氣質兼有幾分浪漫氣息,他離婚后對于前妻仍倍加關切,不僅負担她及他們女兒的生活費及教育費,傳聞有時還去探望陳女士。他絕不是一個薄情者……”
江勇振所說:“吳宓談戀愛,光說不練是意淫,像吳宓,只在日記、書信里演練他對女性的愛;又練又說,像徐志摩,是浸淫,是真戀愛;光練不說,像胡適,是真淫。”
少年
吳宓幼年喪母,故由其祖母做主,將3歲的吳宓出為其叔父吳建常(稱仲旗公)的繼嗣。1987年,仲旗公在陜西鄉試中被錄為副貢生。少年得志,彎弓騎射,西出陽關,千里走單,欲在邊塞建功立業。辛亥前后,仲旗公曾官至陜甘都督的參謀長兼秘書長、涼州副都統,辭官后賦閑滬上。仲旗公的學問、修養、道德、行誼為吳宓所敬佩。其無時、無地不在野花爛漫處受女人的愛戴,連壯年在滬涉足花柳場中,名妓爭相求寵、致情的風流行為,也為吳宓所稱道。吳宓惟獨對他沒有“早以女子之心理及戀愛之技術”傳授給自己,致使自己在情場追逐中多年失誤,一錯再錯而抱怨。
仲旗公遠在西北邊關求功名,吳宓的實際生活還是由父親芷敬公及續弦雷孺人照料。祖母怕吳宓受后母虐待,便將小吳宓至于特殊保護之中。1905年冬,吳宓被送往三原縣北城,師從涇陽王麟編讀書。祖母楊太淑人不待見吳宓的繼母,以婆媳矛盾和伴孫兒讀書為由,于1906年初移住三原,直到第二年6月病逝。
祖母12年的照料、保護,12年的溺愛,使原本失去母愛的吳宓得到了一個特殊的天地,這對他來說并不是一份有益的賜予,直到晚年他在自編年譜中追憶童年的這段往事,就祖母對自己的影響,仍有以下反芻:“(1)溺愛,縱容過甚。不但使全家人皆不服,且養成了宓之許多不良的性行、習慣。(2)宓一生感情,沖動甚強。往往以一時之感情所激,固執私見,孤行己意,不辨是非,不計利害(后乃悔悟)。又自己勤奮勞苦,而不知如何尋歡求樂,無逸豫之情,少怡悅之意。即是:能工作,不能休息。能緊張,不能縱逸。對人,則太多計較與責難--以上皆類似(楊太淑人)之個性,由不自覺(無意)的摹仿而來者。”
吳宓在國外時,因受陳寅恪影響,好購書。據說當時頭腦沖動,也為了與陳寅恪、俞大維爭勝,吳宓不惜血本花費60美金(時官費生每月100美金),把擺在書店連當地人都不敢問津的《莎士比亞全集》各家注釋匯編本共19巨冊買回去,拂去上面的塵埃,一路喘著粗氣扛回宿舍,放于床頭當做鎮室之寶。吳宓歸國之時,費心盡力將這套書運回國內,日后多年未用。隨著抗日戰爭爆發,吳宓搬遷數次,為攜帶此書歷盡千山萬水,既費力又費錢,同時又無合適的存放之地,竟成為一件勞心耗力的累贅。1947年,吳宓再也不堪此書的重負,忍痛甩賣,售與清華1925級畢業生孫大雨,才去了一個累贅和一樁心事。
吳宓有一組《空軒十二首》,他在授“中西詩之比較”課時,分發給學生,據說,每首影射一位女子---吳宓酷愛《紅樓夢》,這種寫法,令人想起“金陵十二釵詩謎”。錢鐘書在評論其師吳宓的詩集時,一語道破:吳詩中“太多自己”,簡直像作者的履歷表,甚至“偶而當眾外揚家丑”。
1937年7月7日,吳宓日記中記載,是日為香山慈幼園的第三次回家節,熊希齡、毛彥文夫婦留在青島未返回北平,吳宓看到報紙上的新聞,熊希齡在青島患病不能回平參加回家節,而吳宓不認為熊希齡患病是真,武斷地認為熊希齡“安居逸樂,憚于跋涉,懶于應酬”,以生病為托詞,并認定熊之所以如此,大概是聽從毛彥文的主張。
1937年11月10日,吳宓坐船去青島,船上人非常擁擠,到處是逃難的人群,船艙中幾乎沒有立足之地,幸好有床位。滿目都是擁擠的人群和雜亂的行李,有一個廣東的商人攜帶生螃蟹一簍,不知什么原因,螃蟹從簍子中爬了出來,有一只爬到吳宓的床上,吳宓大吃一驚,忙起身抓螃蟹,經過一通折騰,他終夜無眠。
在西南聯大時,聞一多還作了一首詩:惟有哲學最詭恢:金公眼罩鄭公杯,吟詩馬二評紅袖,占卜冗三用紙枚。該詩是嘲笑哲學系的教授們。因為哲學系的金岳霖眼睛怕光,經常戴著一副眼罩。鄭昕喜歡喝酒。第二句是指他兩人說的。詩中第三句是指馮友蘭,馬二代指其姓。當時,吳宓南行時有一首詩,其中有“相攜紅袖非春意”之句,馮友蘭認為不很得體,第三句就此而言。第四句指沈(冗三)有鼎,他正在研究周易占卦的方法,用紙枚代替蓍草。
馮友蘭認為吳宓的“相攜紅袖非春意”(“相攜紅袖非春意”句,吳宓自注曰:“至于弭出京(北平)南下,赴津,與(絳珠)相約乃同火車系用作‘掩護’。”)之句不得體。當時馮友蘭和聞一多所住的教授宿舍樓前有一棵臘梅,臘梅正開,站在樓上的欄桿旁邊,恰好與臘梅相齊。有一天,聞一多又與馮友蘭說起吳宓的那句“紅袖”詩,聞一多隨口說出一句詩:每飯不忘“紅袖”句,馮友蘭靈機一動,隨口接了一句:憑欄惟見臘梅花。
吳宓終其一生反對白話。有意味的是1928年他南行訪問毛彥文時,卻應毛彥文之請為她主編的《每周婦女》撰寫過白話論文一篇,題目為《文學與女性》,署名王志雄。
吳宓苦追毛彥文,有一次在報紙上發表了他的愛情詩,其中有“吳宓苦愛毛彥文,三洲人士共驚聞”。朋友們覺得不對頭,要金岳霖去勸勸他。金對吳說:“你的詩如何我們不懂,但是,內容是你的愛情,并且涉及毛彥文,這就不是公開發表的事情。這是私事情,私事情是不應該在報紙上宣傳的。我們天天早晨上廁所,可是,我們并不為此而宣傳。”吳很生氣:“我的愛情不是上廁所。”金岳霖說:我并沒有說它是上廁所,我說的是私事不應該宣傳。”
1938年初,由于昆明的校舍緊張,文、法學院設于蒙自縣城外舊法國領事館等地,此處花木繁盛,綠蔭濃茂,稱為蒙自分校。5月4日分校開學。吳宓在蒙自,同南岳臨大時一樣,仍授《西洋文學史》、《歐洲名著選讀》和《西方古代文學》三門課,每周八小時,吳宓有課時,和涂君共住教師宿舍347室。這個宿舍是供教授講課休息、備課之用。吳宓和聯大同事還合租一“紅樓”,作為居家之所。“紅樓”是吳宓偕湯用彤、容肇祖、賀麟、沈有鼎、錢穆、姚從吾諸位先生租賃的校外以東的一幢西式樓房,吳宓稱謂“天南精舍”。從《吳宓日記》中可以看到“天南精舍”的一些情形。“其時在校外之東,法國醫院旁,有西式二層樓房一所,紅頂,黃壁,在一有圍墻的菜園中。并多花木,繽紛斑斕,景色甚美。此房俗稱紅樓,原系法國人造。今歸李氏經管并享有。李氏兄弟,為蒙自大族。”入住“天南精舍”的聯大教授推舉吳宓為社長,浦江清為經理。他們雇請傭人買菜、做飯、挑水、送信。吳宓制定了規章,房租照室分担,有每月五元、六元、七元三種房,伙食和雜費由全體入住的社員平攤。每人每月大概共需要十二三元。錢穆在《師友雜憶》中回憶這段難忘的生活時說:“余等七人各分居一室,三餐始集合,群推雨生為總指揮。三餐前,雨生挨室叩門叫喚,不得遲到。及結隊避空襲,連續經旬,一切由雨生發號施令,儼如在軍遇敵,眾莫敢違。然亦感健身怡情,得未曾有。”吳宓和眾教授剛入住之時,宴請蒙自分校的教授和職員來此客廳茶聚。煎咖啡,辦中西糕點待客。吳宓和湯用彤曾宴請房東,十幾天后,房東帶著孩子送肉和蔬菜,房東的孩子和客人的孩子一起嬉戲,歡聲笑語,其樂融融。故吳宓作詩有“閑共兒童笑語嘩”之句。
吳宓在聯大時,交游廣泛。軍人有關麟征、杜聿明、黃維、宋希濂、張耀明等,還有云南財政金融首腦繆云臺,“裝飾摩登而別致”的著名女士司高玉柱,等等,吳宓與他們也都有或深或淺的交往。吳宓在昆明時期交往的上層軍政人員,關麟征是主要的一個。當時關麟征是抗日將領,和吳宓都是陜西人,有鄉誼,交往自然多一點。兩人交往多是閑談,但有時也有求辦的事,諸如請關介紹搭乘軍車或托運衣物,辦通行證,諸如此類的事情。吳宓離開昆明赴成都前,關先后兩次贈金共兩萬元,“宓略辭而后受之”(1944年9月1日)。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吳當然也不是白拿。半年前,吳當了一次槍手,“代關將軍作賀中央憲兵十三團龍團長夫人三十壽詩云:‘妙譽英才伉儷堅,天真揮灑對嬋娟。簫新劍氣沖牛斗,三十功名奏捷先。’”隨后,吳又代第九集團軍兵站分監葛某“撰關麟征將軍太翁壽詩云:‘一鄉欽德望,廿載侍戎機。教子成名將,摧胡屢合圍。天應賜壽考,人共說神威。忠孝心如鏡,終難萬古霏。’”事實上,吳宓對關麟征在骨子里是瞧不起的,且對他腹誹。他在日記中寫道:“關將軍糾合昆明畫家,強其作畫140幅,以遍贈在文山訓練中國軍官之美國軍官140人。且各另畫一幅,以贈關將軍。(當場發紙)噫嘻,職之不修,軍不能戰,見譏于美人,而徒以私情交歡。且慷他人之慨,勒命畫家獻納,未免貪且暴。將軍過矣!”
吳宓為了生活中的小事煩惱,葉公超借了他的錢,卻忘了還。《吳宓日記》1938年2月25日說:“公超陪宓至交通銀行,以國幣三十五元,換得港幣三十二元,公超借去宓港幣十元$10H.K.(始終未還)。”
1949年以后,吳宓在西南師院任教,是二級教授,月薪272.5元,在校內可謂“高薪階層”。又一位女教師編織了一雙毛線襪子送給吳宓,吳給了那位女教師100元。有人對吳宓說:“一雙襪子值多少錢?你給的太多了。”吳宓回答:“多乎哉?不多也。我把襪子的成本費、勞務費,還有無價的感情都算在里面的,我給她的不算多。”又一次,中文系一位教師向吳宓借了五元錢,說明一周歸還。一周過去了,卻沒有來還。吳宓找上門去,向他討還了欠款。那位教師很不高興,逢人就說:“吳宓是個小氣鬼,借他五元錢還好意思上門來討。”吳宓向人解釋:“我不是為了五元錢,我是在幫他提高道德修養。”
在西南聯大時,因為日機經常空襲,給聯大師生的居住環境造成了不少麻煩,給他們居住增加了不適感。《吳宓日記》有不少記述宿舍受震后的情景,茲摘錄如下,以見一斑:“夜中,風。宓所居樓室,窗既洞開,屋頂炸破處風入。壁板墜,壁紙亦吹落。彌覺寒甚。(1940年10月23日)
舍中同人皆外出,宓即掃去窗上之積土,悄然安寢。寓舍僅齋頂震破數方,檐角略損,玻窗震碎。及宓歸,飛落之瓦石塵土已掃除凈盡矣。(1941年1月29日)
4:00抵舍,則本舍僅蕭蘧小室屋頂洞穿方寸之孔。一鐵片落床上。宓室中塵土薄覆,窗紙震破而已!(1941年4月29日)
我這間屋子雖不漏雨,那邊F.T.(指聯大外文系教授陳福田)和岱孫的房里,已經大漏特漏,雨水一直滴流到下面皮名舉的房里,濕了一大塊地。……你看,我們這窗子是開敞的,對面板壁上轟炸震破的寬縫,用厚紙糊著的,紙又都吹破了。我的床正迎著窗口進來的過堂風,所以昨夜我受了寒。今晚,陳省身先生已經用他的行李包把窗口嚴密的堵起來,現在風雨一點都不能侵入。(1941年5月28日)”
雜談 2013-11-28 2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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