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深度觀察清末民初精神脈絡 >>> | 簡體 傳統 |
你雖然能在所有的時候欺騙某些人,也能在某些時候欺騙所有的人,但不能在所有的時候欺騙所有的人。--林肯
1971年9月13日凌晨,中國256號三叉戟飛機突然墜毀,全世界為之震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飛機,墜毀在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上,而蘇聯在蒙古人民共和國駐有大量軍隊。因此這架飛機就同時立即牽動了中、蒙、蘇三個國家。
蘇聯
蘇聯的態度極有特點,一是反應最快,二是最高層極度重視且保密極嚴,三是做的工作最多。
一、反應最快
本來,一架中國民航飛機,墜毀在蒙古國的荒原之上,沒有觸及到蒙古的城鄉居民和軍隊,更沒有觸及到駐蒙蘇軍,可以說這件事和蘇聯沒有任何關系。但是,蘇聯這個“第三者”卻比誰都關心,比誰都積極。“飛機墜毀的當天,蘇聯人就立即趕到現場,這主要是由軍人和飛機專家組成的調查組。他們負責了解飛機墜落的原因”。(1)“蘇軍方面四、五個技術熟練的工作人員勘察和拍照了所有出事的地形全貌和尸體排列的形狀后,從飛機機體的三座引擎中,拆下一座運走了。” (2)離開時間應該在9月15日中午。
蘇聯利用其與蒙古國的特殊關系捷足先登,不與飛機的主權國 --中國磋商就強行介入,并霸道地拿走了最重要的黑匣子和若干文件,拆走了基本完好的一臺主發動機,其動作之快令人驚訝。
二、最高層極度重視,而且保密極嚴
當莫斯科得知墜毀飛機上可能有中國第二號人物林彪時,“經前蘇聯最高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內務部門領導人安德羅波夫批準,馬上成立一個專家組飛赴蒙古人民共和國。這個專家組由國防部法醫學研究所所長托米林、病理學家沃爾斯基和克格勃偵察員扎格沃茲丁組成”(3),其他任何人不得過問。調查小組兩次去現場,認真研究了一年,得出了確切結論,所有的材料都是“絕密”。“扎格沃茲丁說:‘通常。調查者不在自己的報告上簽名,但是我太激動了。以致慎重地簽上自己的名字,托米林也是如此’”(4)最后的調查結果直接上報勃列日涅夫和安德羅波夫。
從1971年至澳大利亞記者漢納姆見到扎格沃茲丁、托米林的1993年,扎格沃茲丁說,“22年來,全世界只有四個人知道這個事件的調查結果 --勃列日涅夫、安德羅波夫、我和托米林。”(5)從上述情況足以看出蘇聯對這件事是多么地重視。
三、做的工作最多
所謂“最多”,是與中國、蒙古相比較而言。
首先,他們有非常明確的目標--弄清飛機上究竟是什么人?根據這個目標有針對性地做了充份周密的準備。扎格沃茲丁說:“去蒙古之前,他們對機上成員有誰并無成見。理由是蘇聯分析家們說在那個飛機失事期間有38個主要中國官員消失。調查者的第一次調查推遲到(1971年)10月中旬,因為他們搜集了四大皮箱的關于失蹤領導人的資料。”(6)
其次,他們非常認真,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蘇聯人帶來了四只大箱子,其中有38位中國高層人士的資料,這些人都是自9月13日飛機在蒙古墜毀后沒有在公開場合露面的。經過比照,發現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因為燒焦的尸體已經面目全非,于是蘇聯人就割下那個女人和那個歲數最大的男人的頭顱,放在大鍋里架起柴來煮。在外行人看來,這非常恐怖,而且要煮很長時間。但是,這是一種病理鑒定的方法,目的是使毛發與皮肉剝離。”(7)然后,“用馬車將林彪及其夫人的頭顱拉走并設法運回莫斯科存入克格勃的一個保管庫里。
為絕對可信起見,托米林說,病理學家們再次親臨現場,挖出遺體,查看林彪已燒焦的肺部是否有結核癥狀。第一次解剖時,他們忽略了這個細節。結核會引起肺部鈣化,然后留下一個骨狀物質,使解剖專家可以檢測出來。林彪曾經患過結核病,所以應該留有痕跡。前蘇聯人記載的林彪病歷也證實了這一點。托米林說,‘我們發現了骨狀物質,就在右肺。’”(8)他們詳細檢查了他的身體的上半部后,又將其上半身帶回莫斯科。然后,他們利用各種實物、病歷和傷痕記錄、X光片和照片等所有資料,運用各種科技手段,研究了對象的頭顱、骨骼、肺部、牙齒、耳垂、身高、年齡特徵,得出了結論。
再次,他們是在非常惡劣的環境中工作的。“他們剛到墳場時,這里已經成為狼窩。經護衛他們到來的蒙軍士兵開槍驅散后,便開始了挖掘。當時,由于墳墓埋在高地,而且比較乾燥,大多數尸體都沒完全腐爛,包括每個人的頭發皮肉依然保護完好。但每尸棺材打開后都臭氣熏天”。(9)蘇聯專家不顧這些,就在墳墓邊搭起了帳篷,開始工作。調查組第二次到現場,“托米林記得,那天正是11月7日,十月革命節,大戈壁上已是北風怒號,天寒地凍。”(10)托米林還說,當時“天氣寒冷,幾乎無法工作。我們每過5分鐘就得把手伸進溫水中暖一暖”。(11)10月底,蘇聯國土防空軍總司令巴季茨基空軍元帥到蒙古活動近一個月。
蘇聯在256號飛機問題上是相當知情的,在關鍵環節上比中國和蒙古更知情,然而,它卻多年秘而不宣 --對黑匣子的內容、對林彪葉群的認證、對從飛機上拿走的文件的內容等等。間接的表現是表明蘇聯政府對世界看法的《大蘇維埃百科全書》(the Great Soviet Encycloedia)1973年版對林彪只列了出生日期,并且注明了他于1973年被中國共產黨驅逐。蘇聯政府的這種表現十分耐人尋味。
當時,中國與蘇聯互為頭號敵人,各自在邊境陳兵百萬,劍拔弩張;蒙古是蘇聯的盟友,中國與蒙古的國家間關系在長期疏遠之后剛剛開始解凍;尤其是該機乘員林彪是毛澤東“欽定”和中共九大《黨章》“法定”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事件又發生在中國文化大革命中期。這諸多因素使這一事件更加敏感和復雜。因此,比較一下這三個國家對這架失事飛機的態度,就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
蒙古
蒙古作為256號飛機的墜落所在國,又處在與中國關系剛剛開始解凍的階段,總的表現是“友好”、“協助”、“合作”。(12)
256號飛機墜落的當天,蒙古副外長即到達現場。9月15日下午,蒙古政府派出了“外交部、國防部、邊防內務軍事務局的官員”,“還有法律小組、衛生醫務小組、報紙和蒙古通訊社記者,以及電影攝制組人員”(13)共幾十人,具體成員有邊防內務軍處長桑加上校,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高陶布、外交部亞洲司專員古爾德斯,國防部副處長達木丁上校,民航局專家云登少校,法律專家達希澤伯格、法醫莫尤,衛生醫務小組組長桑加道爾吉大夫、組員卓乃大夫,肯特省副省長、省政府責任秘書、肯特省檢察長烏爾金道爾吉、省邊防內務軍事務處處長奧爾陶扎爾嘎勒中校、溫都爾汗機場場長策伯格墨德中校等。(14)這個龐大的調查組與中國駐蒙古大使館官員于9月15日一起到達現場。9月16日上午,仍由桑加上校、高陶布司長、古爾德斯專員等率領有關人員到現場視察。
蒙古國方面對此事的發生毫無責任,他們只要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中國政府,為中國政府弄清事實真相提供必要的幫助,客觀公正地寫出必要的外交文書就可以了。可是,蒙古政府卻組織了如此龐大的機構,各種功能的專家應有盡有,還拍了電影,(中國僅僅拍了照片!)足見蒙古政府對此事的高度重視。他們對于機上乘員究竟是些什么人沒有表現出更多興趣。蒙方專家認為年齡沒有超過50歲的,惟一一具女尸年紀太輕,因而不是葉群。蒙方認為對他們最重要的是必須弄清飛機失事與蒙方沒有關系,極力聲明飛機不是由于“外界攻擊”而墜毀,而是由于“自身不明的原因”墜毀,以澄清自己的責任。
中國
中國是256號三叉戟飛機的主權國,尤其是這架飛機上的乘員林彪非同一般,另外還有一位在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如果說林彪在廬山上講幾句話、陳伯達搞幾條語錄就是“大有炸平廬山,停止地球轉動之勢”,那么,這一事件可以說是“大有炸平地球,停止太陽轉動之勢”了。這件事極大地震驚了當時全國自上而下所有的人自不必說,而且震驚了全世界。周恩來在聽完視察現場匯報后,極其不同尋常地嚎啕大哭(15);毛澤東則幾乎被它的震動波奪去了生命。面對這樣一個駭人聽聞的特大事件,中國方面究竟是什么態度呢?
一、從中國政府在墜機后所做的工作看它的態度對這樣一個重大而特殊的事件,中國應當作的工作非常之多。
9.13后中國政府忙著作了以下這些工作:
①武裝部隊進入緊急戰備狀態;
②空軍和民航所有飛機禁航三天;
③9月22日外交部聲明國慶節的天安門游行集會和焰火晚會均予取消;
④中央派人分赴各大軍區傳達毛澤東的指示;
⑤10月開始逐級傳達批林文件,展開批林運動;
⑥中止籌備四屆人大的工作;
以上這些事情是需要做的。但是,這里面缺少了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那就是256號三叉戟飛機墜毀本身。
中國應當做的工作非常之多,非常之重要,有的必須立即進行,有的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抓緊進行。諸如:
①立即派出各方面富有經驗的專家赴現場考察,甚至需要進行多次;
②尋找墜機當時的觀察者了解核實墜機時的動態實況,對現場拍出電影和照片;
③通過各種途徑向蘇聯索要被其拿走的所有東西(林彪葉群遺骨、黑匣子、文件和發動機);
④對遺體的各個角度拍出特寫照片,在現場進行嚴格的法醫鑒定,派出專機運回遺體,分別情況妥善安葬;
⑤把能夠找到的所有飛機殘骸全部運回,優先運回有研究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飛機儀器、儀表和零部件;⑥對這一事件作出科學的完整的結論;進而對這一事件與文化大革命的關系作出科學的結論;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作出解釋,承担應負的責任。
令人極其遺憾、也極其驚訝的是,上述六項工作中的前五項幾乎一點沒有做。至于第六項,中國政府是作出了一個結論。然而,在前五項幾乎沒有做的這種基礎上,它能得出什么結論呢?中國政府的這種態度是絕對不可能作出合理解釋的。
二、從中國政府如何對待墜機現場看它的態度
中國僅僅派出四個人兩次到現場,而且工作時間非常短。這四個人是中國駐蒙古國大使許文益、二等秘書孫一先、工作人員沈慶沂、王中遠。許文益到任僅23天,沈和王的主要工作是翻譯。所以,關鍵角色是孫一先。這就是說,對于查清256號飛機墜毀這一極其重要而復雜的事件來說,我們派出的人都是外行(!),而且不是一般的外行:孫一先在飛赴現場之前從未乘坐過飛機(16),對于飛機方面的知識知之甚少 --他分不清左右機翼的區別和機翼正面反面的區別(17),他“不知道哪些殘骸是有力的證據”,他“缺乏應有的空難知識”,“完全缺乏”至關重要的黑匣子方面的知識(18);其他人恐怕與孫類似。他們對于飛行技術(特別是迫降技術)、飛機構造、航空機械、飛機儀表和特種設備、空難、航空醫學、法醫、爆炸、航空氣象、有關專機的規定等與飛機墜毀有重大關聯的方方面面,都是陌生的甚至完全陌生的。另一個重要之點是他們對這架飛機墜毀的背景一無所知。
孫一先“在視察現場時,囿于‘中國民航飛機失事墜毀’的概念,把重點放在失事飛機上”。(19)俗話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歷史注定了他們只能“看熱鬧”,無論他們主觀上多么想把這件事做好也是不可能的。雖然照片拍了350多張,但是他們不可能對256號飛機的墜毀原因提供多少真正有價值的證據。比如,他們沒有查驗飛機的時鐘或乘員的手表,確定飛機墜毀的準確時刻;他們沒有查驗沒有毀壞的飛機各種儀表,確定飛機墜毀時的具體飛行狀態,特別是剩余油量、墜毀速度等;他們沒有查驗飛機上的手槍和沖鋒槍有無射擊的痕跡;他們根本不知道至關重要“黑匣子”為何物,當然談不到索要黑匣子;他們還忽略了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就是走訪當地群眾,了解飛機墜落時的真實情景。這能怪他們嗎?不能。因為他們實在太外行、太不知情了,給他們的時間也太短暫了。這不是他們的責任,他們的作用只能是“巡視”,只能報告出“機毀人亡”的結果,對于“取證”這一重任,必須由專家承担。這里絲毫沒有貶低四位先生的意思,他們在其他方面有專長,是專家,但是不通這一行。這就好比普通人認為沒有價值的一些石頭、瓦片,到了考古專家手里卻成了具有非凡價值的化石、文物!還可以舉一個例子說明它的荒唐:假如發生了一起刑事案,我們派去幾個對刑偵方面一竅不通的人到現場拍回一堆照片,然后要求刑偵部門依據這些破案,可以肯定,就是一千個一萬個福爾摩斯也毫無辦法!相反,如果派出刑偵專家,可能僅僅揀回一根頭發絲、一個煙頭,就能使案件真相大白。
不僅如此,這四個人在現場的工作時間又是非常之短。他們第一次到達現場的時間是9月15日下午近6時。請注意,墜機現場處于北緯47度。初秋季節的中緯地區,下午6時左右太陽就要落下地平線。正如孫一先所描述的:“夕陽開始被地平線吞沒,血紅的余暉灑在這片燒焦的草灘上”。若在北京,5點左右就要打開電燈才能工作,蒙古比北京黑得更早。他們“初步巡視花去大約一個小時”,“晚上8點多鐘,天色完全黑透,氣溫降到2度左右,冷風刺透衣裳,凍得人們發抖。”(20)這一次在現場巡視有效的觀察時間最多一個半小時,進行的工作是巡視、拍照、商定尸體處理、看蒙古士兵挖墓穴。第二次是第二天上午9:30到達現場,12:30許文益大使與沈慶沂離開現場回溫都爾汗;14:00孫一先、王中遠離開。進行的工作是“仔細復查一遍現場情況,特別觀察飛機失事原因,多拍些照片,以便送回國內研究鑒定”(21)、檢查尸體和遺物、掩埋死者并向死者告別,與蒙方舉行第二次會談。
我們計算一下他們在現場的時間:第一次,按每人1.5小時計,四人共計6個小時,并且在由黃昏進入夜間的時段;第二次,許、沈各3小時,孫、王各4.5小時,四人共計15個小時。把他們在現場的時間加起來,總共21個小時。以后中國政府再也沒有派人去現場。
現在我們可以作一個概括:中國派出了四位對此事完全外行又對背景絲毫不了解的人,在現場進行了時間很短(最長的6小時)的巡視,將其現場所拍的350多張照片和現場示意圖等,作為了中國對這一重大事件作結論的基本依據。
對照蘇聯派出真正的專家三次去現場冒著嚴寒露營工作許多天,對照蒙古的龐大調查組并拍了電影,中國的做法實在沒有可比性。情況還不止于此。使館四位先生離開現場后,又做了些什么呢? --9月16日至19日三天是晝夜連軸轉。在這三個日日夜夜里,與蒙方進行了五次會談,然后整理抄清五次會談記錄;為向國內匯報準備了視察墜機現場概況報告、飛機與尸體狀況報告、安葬死難者情況報告和兩個《紀要》會談情況的報告等五個報告,“精心繪制了現場測量示意圖,死難者所處方位的放大圖,在蒙古全圖上標繪了蘇布拉嘎現場位置圖”。正如孫一先所說的是“神經極度繃緊”,“極度的困倦”。在這三天里,他們對現場情況的集體分析一次也沒有進行,就連自己拍的照片也沒能看到,只是“為了檢驗現場拍攝的效果”,試驗沖印了一個膠卷(共拍攝了10個膠卷)(22)。
20日至21日下午孫一先單槍匹馬返回北京,21日下午下火車連忙沖膠卷、洗照片,當晚11時30分前往人民大會堂向周總理及有關負責人匯報。本來就是四個外行,四個人又沒有集思廣益研究一番,所以,孫一先是帶著他一個人的見解回國的。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一系列問題:為什么只派四個外行去現場?為什么以后不派出真正的專家?是蒙古方面不讓去嗎?不是,因為我們根本就沒有提出這方面的要求。那是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國只需要知道四個字--“機毀人亡”!嗚呼!其實要達到這個目的,中國政府實在是太浪費了,因為完成這個任務派一個中學生就足夠了!
三、從中國政府分析墜機原因看它的態度
(1) 第一次分析 --9月21日午夜至22日凌晨9月21日晚12時左右,周恩來及有關領導在人民大會堂先聽取孫一先匯報。
我想請讀者先看一看周恩來聽取孫一先匯報的具體表現,因為它太重要了:孫“首先匯報蒙方對中國飛機失事事件的態度和雙方會談的經過。總理聽完,頭仰枕在沙發上,半思索半自語地歸納蒙方態度的特點”(23) --聽得比較認真。繼而,“講失事飛機的情況。總理似乎對失事飛機不大感興趣,聽著聽著閉上眼睛打了一個盹”。(24)“當我講到死難者尸體時,已接近22日凌晨2點鐘,總理神情異常關注,已看不到一點疲勞的影子。”“最后,匯報死難者的遺物情況。總理全神貫注地聽著。”(25)對不同的匯報內容,周恩來有的是“神情異常關注”、“全神貫注”;有的卻是“不大感興趣”并“閉上眼睛打了一個盹”!
周恩來的態度是何等地不一樣!這是為什么?依照常理,在上述蒙方態度、失事飛機、死難者尸體和死難者遺物四個問題中,失事飛機的情況應當是這次匯報的中心和關鍵--飛機究竟是怎么墜毀的:油量不足?飛機故障?操作錯誤?機內搏斗?蘇蒙導彈擊毀?人為破壞?這里有一連串問號需要回答,周恩來理應“異常關注”地聽取有關這個問題的來自第一線的直接見證。可是,周恩來竟然不感興趣,竟然睡著了!這種表現太離譜了,太匪夷所思了。周的這種表現只能有一個解釋:他對該飛機的失事已經了然于胸,飛機肯定早已摔壞了,“失事飛機的情況”對周已經毫無意義。對周來說,最關鍵是有沒有活下來的人,所以對死者情況“神情異常關注”,“看不到一點疲勞的影子”。如果有活著的人,那就太……周恩來不能不想到17年前--1954年4月11日,周恩來本擬乘坐印航C-69型星座式客機“克什米爾公主號”出席在萬隆舉行的第一次亞非會議,周恩來因故臨時改乘另一架飛機,而國民黨特務在“克什米爾公主號”上安放了定時炸彈,飛機在大海上空爆炸,機上大部份乘客和乘員遇難,但卻奇跡般地活下來三位機組乘員!這三人成為了揭穿國民黨這一陰謀的見證。這一次256號飛機是迫降在草地上,完全可能有活下來的人,這才是周最關心的事情。
周恩來的上述表現能告訴我們什么呢?周恩來聽完孫一先的匯報已到22日凌晨3時多,他“馬上”要8341部隊負責人楊德中、外交部辦公廳主任符浩、公安部部長李震和北京軍區空軍司令員李際泰四人在人民大會堂根據現場照片和示意圖,研究飛機是怎樣墜毀的。這四人中,只有李際泰在空軍任職,是與飛機打交道的。所以這個“研究”就變成了李際泰的“獨角戲”。李認為:“飛機可能是因燃料將要耗盡,被迫做緊急著陸的準備,駕駛員不清楚著陸區域的地面情況,最好的選擇是找一塊平坦的地方,冒險以飛機肚皮擦地降落。看來,飛機著陸后,由于失去平衡,右翼向下傾斜,觸及地面,肚皮與沙土沖磨,驟然間升溫引起油箱著火,從而導致整機爆炸。不排除機件失靈,或被地面防空武器擊傷而緊急著陸,但這些可能性較小。”“在場的同志一致認為李司令的分析有道理。”“研究完,楊德中立即向總理做了匯報,總理從而得出了‘自行墜毀’的判斷。”(26)那么,對于分析256號飛機墜毀的原因這件事來說,李際泰是內行嗎?可以肯定地說:不是。何以見得?李雖然在空軍身居高位,但他不會飛行,所屬部隊沒有三叉戟這種機型的飛機,他也沒有直接聽到孫一先的匯報,他與楊德中、符浩、李震一起研究時孫一先也不在場。更重要的是用來判斷的依據太少(僅僅根據照片和示意圖)。因此,李際泰只能根據經驗作判斷,他對墜落原因作出的三個判斷都是“可能”,這是正常的。由于楊德中、李震、符浩是完全的外行,自然“一致認為”李的分析“有道理”。然而,令人大惑不解的是,素以嚴謹縝密著稱的周恩來在聽取上述意見后,立即不假思索地就肯定地得出了“自行墜毀”的結論,任何其他可能性都沒有,結論的得出簡直有些迫不及待,就連親臨墜機現場的孫一先都“感到相當意外,怎么頃刻就做出了這個判斷?”“9月22日凌晨就做出這個判斷,帶有一定的風險”(27)。
這么大的事、這么復雜的問題,周恩來就這么“獨斷專行”、迅速而容易地下了結論,真是天方夜譚!這完全不是周恩來作風。眾所周知,周恩來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最高原則是“惟毛是從”,凡是毛澤東、中央文革和江青的指示,都不折不扣地執行。那么,這么一個大結論是周恩來一個人聽聽匯報就能做得出的嗎?周恩來有這個膽量嗎?周恩來的話音剛落,外交部幾位領導人立即起草給中國駐蒙使館的指示電,大意是:“請許大使約見蒙古副外長,說奉政府指示,講明9月13日2時左右,中國民航256號三叉戟飛機,因迷失方向,誤入蒙古人民共和國領空,自行墜毀。中國政府對此表示遺憾。對蒙古政府在尋找飛機殘骸、埋葬死難者遺體和清理死難者遺物等方面所給予的協助,中國政府表示深切的謝意。”(28)電報先后送周恩來、毛澤東審閱,隨即發出。9月23日下午,許文益大使即將指示電內容向蒙方作了表態。也就是說,“自行墜毀”的結論很快傳到了中國以外的第二國--蒙古。
(2) 第二次分析 --10月1日凌晨2:30至5:0010月1日凌晨,8341部隊負責人楊德中、外交部軍代表李耀文、空軍參謀長梁璞、北京西郊專機師(256號飛機屬該師管轄)政委馬蘭藻,以及孫一先,去西郊機場用照片和三叉戟飛機實物現場比照。“梁參謀長翻開本子,照提綱講起來。大意是:9月12日傍晚7點40分,‘256號’起飛去山海關機場,機上裝油約15噸,按規定‘三叉戟’滿載油量為22噸,續航力5小時(其中包括一個小時的保留油量),平均每小時耗油4噸半。‘256號’飛山海關,雖然只有半小時,但起飛用油較多,大約共耗兩噸半油。從山海關機場起飛前未來得及加油,就是說,‘256號’13日凌晨0點32分起飛時,油箱存油頂多12點5噸。到蒙古溫都爾汗1100公里,加上出境前在內蒙古上空繞了一下,大約共飛行兩個鐘頭,因為飛行高度3000至4000米費油較多,總耗油量9噸半至10噸。這樣計算,‘256號’墜毀時,機上還有油2點5噸上下。”接著,孫一先“簡單講了講降落區的情況”和“對飛機墜毀爆炸的初步分析”。梁對“飛機擦肚皮起火后爆炸,顯得有些出乎意料”。(29)然后他們一起到機場停機坪,用另一架三叉戟飛機252號與照片比照。直到此時,孫一先對照右翼根的大洞,仍然認為“不排除飛機被導彈打了一下的可能性”。但是,梁璞和李耀文都認為這個洞是油箱爆炸所致,否定了孫的觀點。(30)這一次分析就這樣結束了。10月1日中午,周恩來到西郊機場看飛機,同意李耀文的判斷。(31)這一次“分析”除了像給孫一先上一課“實物對照”外,沒有任何新意。
(3) 組織空軍專家組調查256號墜毀原因后來,周恩來又指示空軍組織專門人員對三叉戟墜毀原因進行調查。原空軍司令員王海(時任空軍軍訓部第二部長)回憶說:1971年9月13日以后幾天,吳法憲“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見面后他對我說,周總理在人民大會堂給了他一些照片,叫他在空軍組織一些專家,根據這些照片分析一下,林彪的飛機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是被外部炮火擊落的呢,還是發生過機內搏斗?究竟是什么原因墜落的?”“根據周總理的指示,由我牽頭組織了一個專家班子,承担這項任務。這個空軍專家組的成員還有當時的空司機務部副部長何培元、空政組織部副部長陸德榮、空司軍訓部副處長王季南、王濤和空司機務部參謀趙漢立、金華。后來,公安部的幾位同志也參加了這項工作。”(32)這些人是“真正懂技術”的“專家”嗎?看看它的組成:軍訓部的王海和王濤、王季南雖然會飛行,但不會飛運輸機和客機,未接觸過三叉戟飛機。須知小型殲擊機和大型客機的差別是非常大的。所以對這項任務來說,他們不能稱為“專家”;機務部的何培元、趙漢立雖然長期做機務工作,也沒有接觸過三叉戟飛機;政治部的陸德榮是政工干部,飛機和航空專業技術知識知之甚少;“公安部的幾位同志”也不可能對三叉戟飛機有什么了解。“專家組”只有機務部的金華對三叉戟飛機的機務維護有一些了解。這樣看來,所謂“專家組”沒有一個懂三叉戟飛行操縱的人,只有一個接觸過三叉戟飛機機務維護、然而卻不是該機的專職機務人員,也就是說,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專家。
孫一先先生曾說過:“我感到,索要尸體我們似乎失去了時機,假若在9月15日第一次視察現場之后,從溫都爾汗打電話通過使館向國內報告,周總理得知死者尸體均較完整,也許會決定立即派專機去溫都爾汗運回。”(35)可見中國要派人去現場是不會有問題的。王海接著說:“因此,專家組的工作主要是在國內對照片和實物反復進行對比辨別、分析研究。”“當時,與256號三叉戟飛機同型號的飛機,我們空軍還有10幾架,(不是10幾架,而是4架 --筆者注)在進行失事原因查勘時,這些飛機成為可資對比鑒別的重要實物。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們這個專家組頻繁往來于空軍司令部與西郊機場之間,對每一個細節都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比照、核實與分析。”(33)找幾位對三叉戟飛機不熟悉的人,只在千里之外拿照片和完好的飛機“比照”。對尸體的法醫鑒定竟是用照片進行的!(36)任何一個嚴肅的人都會明白 --這不是工作,這是在做一場滑稽游戲!想讓他們得出正確的結論,無異于想從海底撈出一個真月亮來。何況又早有“自行墜毀”的結論在前,“專家組”除了印證和說明這個結論,還能做什么呢?
2002年5月7日中國民航飛機發生特大空難后,中國中央電視臺記者就空難方面的問題采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鐘群鵬教授。
“記者:一個空難發生以后,如何來查找空難發生的原因呢?
“鐘群鵬:一個就是現場調查階段。現場調查,現場調查的目的就是要找證據。找首先破壞點,要找到證據,就必須你要把所有的破壞的殘骸收集起來,要所有的信息收集起來,才有可能。第二個階段,就是實驗室研究階段。這些殘骸是不是造成空難的原因,要經過實驗室的研究和分析,專家來進行。第三個階段,就是把所有的信息都集中在一起,進行綜合分析的一個階段。所謂綜合分析,就是操作的原因、管理的原因、材料的原因、設計的原因,都要考慮到。它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原因,要跟我們這個空難事故相結合的一個失效分析、原因分析。那么在這個基礎上,對于重要的事故,還要進行故障模擬。故障模擬階段,這是第四個階段。故障模擬有時候難度是非常地大,必須要專門設計一種方式,來突出它的故障的特點,跟破壞的方式來進行,所以這個難度就很大。證實了,故障模擬也出來了,這個時候就可以進行結論階段,(這是第)五個階段。
“記者:您經過的民航空難的這種調查,最長的時間經過多長時間?
“鐘群鵬:一般是,大的空難事故要十年才能認識清楚,十年才能對這個本質的問題才能認識清楚。比如說是一個顫震,顫震我們就要經過十年才認識這個,(認識清楚)疲勞也先后經過十年。
“記者:人們可能會問,為什么一個空難的調查要經過那么長時間?它的困難在什么地方?
“鐘群鵬:它不是單原因的造成的事故,都是多原因、多因素交叉的結果。那么,要把這些原因都弄清楚,就非常地不容易;況且我們很多分析受到了客觀條件的限制。這個事故有那么多的斷口,有那么多個破壞件,每一個破壞件都要進行分析,哪一個破壞件最有可能是肇事件。(分析)這個肇事件肯定就有很大的困難性,因為它散落之后,都是在空氣中暴露、在雨天里頭淋落、在土壤里頭埋藏、在海底里頭腐蝕,還留有多少的痕跡可供分析,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即使能夠找到依據也模糊了。要從這個模糊的信息得出確切的、科學的結論,這就有相當大的難度。 所以我覺得對待一個空難事故,從科學的意義上來看,就是應該客觀地、冷靜地、平靜地而且耐心地、專心致志地去分析,才有可能得出真正的原因。
“記者:調查認清空難的原因,它的意義在什么地方?
“鐘群鵬:從經濟上來看,我們最主要的是要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從工程這個角度來看,它是失效分析跟事故分析,它是修理的依據,它是可靠性的依據,它是創新的依據;至于科學上的意義,一個事故分析,它能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至于社會意義那就更大,就是一個成熟的社會、一個穩定的社會,事故是越少越好,但是出了事故以后,必須把它分析清楚,這也是一個社會的功能。”(37)
這才是真正專家的真知灼見!中國對256號飛機墜毀所作的“分析”和所得的“結論”,實在是一種“兒戲”!
四、從中國政府對遺體和飛機殘骸、機上物品的處理看其態度
(1) 對機上乘員遺體的態度
自256號飛機墜毀后的9月13日至9月22日,按照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的敘述,國內給大使館的電報指示共7次,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七次電報涉及遺體和飛機殘骸、機上物品的處理。第一次指示由姬鵬飛、韓念龍起草,周恩來審核,毛澤東簽發,4A級,9月14日下午由北京發出,大使館18時以后收到。有關內容是:“許大使去現場要詳細觀察飛機失事原因,如有骨骸應要求帶回,未燒完的文件物品要求轉交我們,寫明清單和收條,并注明如有蒙方取走的物品和文件亦望查出交還我們,飛機殘骸可拍照取證。”(38)國內9月15日的第二次指示:“尸體盡量爭取火化,將骨灰帶回,如確有困難,可拍照作證,就地深埋并豎立標記,以便今后將骨骸送回國內。”(39)國內的第七次指示于9月22日凌晨3點多由韓念龍起草,先后經周恩來、毛澤東審定,有關內容是:“應死難者家屬的請求,中國政府決定把9具死難者遺體運回中國正式埋葬,或就地火化,帶回骨灰。為此,中國政府請蒙古政府惠予協助,并希望蒙古有關單位將死難者所有遺物交還我方。”(40)
中國駐蒙古大使許文益也數次與蒙古官員談及該問題,第一次是在9月14日晚8點半,許約見蒙副外長額爾敦比列格時就提出了火化的要求,額問:“您們對于9名乘員的尸體掩埋有何意見?”大使問:“蒙方有無可能把尸體火化,我們把骨灰帶回去?”額表示“那個地方火化尸體的可能性不大,蒙古是沒有火葬習慣的。”許大使立即將上述談話情況報告國內。(41)9月15日傍晚在飛機失事現場,“(蒙古)高陶布司長詢問死難者尸體怎么處理,強調已擱置三天怕會腐爛,而且個個**暴尸令人不忍。許大使要求對死難者火葬。高陶布說蒙古沒有火葬的習俗,即使勉強舉行,在這片草地上也無火葬條件。許大使根據國內關于火葬確有困難時,可就地深埋并豎立標記的指示,同蒙方商量決定,對死難者就地土葬。”(42)第二天上午,在飛機失事現場,“高陶布司長詢問許大使,法醫是否可以開始工作,逐個進行檢查?許大使認為死因已十分明顯,不必再折騰了。”(43)9月23日下午,許大使將中國政府9月22日電報內容向蒙古外交部二司司長策倫朝達勒作了轉述,策說:“死難者可以說是安葬了,如何運回呢?”(44)許大使未做回答。“9月25日,許大使再次約見策倫朝達勒,催問蒙方對我國要求運回尸體、交還死者遺物的答復。策的態度又僵硬起來,稱尚未得到政府指示,反問許大使,時間已經過了兩天,為什么中方還未就失事飛機做出書面正式解釋?蒙方對此感到遺憾。策還無理要求說:‘你們政府提出運回尸體或就地火化,是應死者家屬的要求,死者親屬是有具體人的,因而機上人員究竟是誰也就清楚了。就此,希望你們將死者姓名、年齡、職務等,以及如有可能,將死者照片提供給我方。’許大使針對策的態度指出:‘中國老百姓的習慣,總是希望自己的親屬在死了以后,能夠埋葬在自己的家鄉;中國政府正是考慮死者親屬這種情緒,才做出這個決定。希望蒙方照顧中國人的習慣以及死難人員家屬的要求,給以友好的協助。’許大使并表示,對策提出的新要求,可以負責地報告中國政府。”(45)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得很清楚,中國政府根本沒有運回尸體的打算,只要求“盡量爭取火化”、“帶回骨灰(骨骸)”或“就地深埋”。然而,最后的實際結果卻是“就地淺埋”。
所以,9月15日的漆黑的晚上,一個班的蒙古士兵在汽車大燈的照射下連夜挖坑,當時的氣溫只有2度,“他們都還穿著夏季軍裝,凍得瑟縮不已”(46)。9月16日上午匆匆把尸體埋掉了。許大使在尸體埋掉后還說要運回尸體,連蒙古官員都感到不可理喻。“蒙方不肯交還尸體,但也沒有大做什么文章。中蒙之間關于索要尸體這段公案不了了之。在我國國慶節以后,雙方誰也沒有再提及失事飛機之事,交還遺物更沒有提上議程。”(47)
孫一先先生說:“我感到,索要尸體我們似乎失去了時機,假若在9月15日第一次視察現場之后,從溫都爾汗打電話通過使館向國內報告,周總理得知死者尸體均較完整,也許會決定立即派專機去溫都爾汗運回。當時蒙方對死者身份處于懵懂狀態,不大可能阻難。”(48)我認為孫先生的想法過于天真了,周恩來是不可能作這個決定的。
這樣說的根據之一是,9月15日周恩來不知道尸體的具體情況,但是一周后的9月22日周恩來就完全清楚了,前后僅僅相差7天。這時派沒派飛機去呢?沒有。如果僅僅因為尸體已經埋葬而不派飛機,理由是不充份的。因為他們是薄棺淺埋,后來去的蘇聯人不是把尸體挖出來了嗎?根據之二是據沈陽某部隊回憶錄記載:1969年中蘇珍寶島之戰,從頭到尾是由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和副司令員、前指司令蕭全夫向周恩來報告而非向已被全黨全軍全國公認的、“直接指揮”全軍的副統帥林彪報告;而且周恩來直接指揮某些行動,其指示具體到我方炮兵最遠只能炮擊蘇方江岸而絕對不準向蘇方縱深打,以及3月15日作戰后要及時通知蘇方來人上島將陣亡蘇軍尸體運回去這樣的事。(49)對于蘇軍士兵的尸體周恩來都沒有忘記,僅僅過了一年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林彪的遺體周恩來能不“耿耿于懷”嗎?另外,同機的潘景寅、李平、邰起良、張延奎、楊振剛五人與林彪沒有牽連,更應讓他們魂歸故土加以安葬。中國大使許文益在1971年9月22日向蒙古外交部司長策倫朝達勒就曾說過:“中國老百姓的習慣,總是希望自己的親屬在死了以后,能夠埋葬在自己的家鄉”。 可是,許大使的這番話并不是真話,因為他除了說給蒙古人聽聽以外,自己一點也沒有實行。嗚呼,913事件的罹難者們被棄尸荒野已經整整31年了!
即使對于林彪、葉群、林立果和劉沛豐,也應當把他們的遺體運回來,也完全可以運回來,尤其是林彪元帥,這位在當代國史、黨史、軍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為國家民族建立過巨大功勛的人物。中國是禮儀之邦,絕對應當在中國的大地上為他安排一塊安身之地。因為這是他為之奮斗數十年的地方,為它灑過鮮血的地方。可是,令人遺憾的是林彪沒有得到。中方借口蒙方要求提供死者姓名、年齡、職務,而不要遺體、不要遺物,是毫無道理的。因為飛機上有林彪,在9.13事件后不久就不是什么秘密了。9.13事件5天以后的9月18日,中共中央下發《57號文件》,在國內逐級傳達;在國際上也不存在什么秘密了。
1972年,中國政府正式向全世界公布了林彪事件。以保密為由而舍棄遺體、遺物和飛機殘骸,是不值一駁的。當今任何一個國家發生了空難或海難,不論遇難的是軍政要人還是平民百姓,不論發生在荒無人煙的深山老林,或是在浩淼無垠的大洋深處,都無一例外地克服一切困難,千方百計地尋找、打撈,直到山窮水盡,沒有聽說有哪一個是棄之不管的。從二戰結束到今天的幾十年里,二戰參加國發現戰爭期間戰死人員的尸骨并交還給其母國的報導不絕于耳,中國也多次參與其中(最近的例子請見《北京日報》2002年10月11日報導)。再舉一個具體的例子:1959年5月29日,臺灣國民黨空軍夜間偵察機B-17被大陸空軍擊落于廣東省恩平縣,機上14人全部死亡。該機成員的遺屬對親人的遺骨夢牽魂繞幾十年,隨著兩岸關系逐步解凍,以機長李愍中校的夫人孟笑波女士為首的遺屬從1987年開始與大陸有關方面聯系收取尸骨。33年后的1992年12月11日,該機遺屬數十人來到飛機墜毀地。由于飛機墜毀在深山,沒有道路,當地政府派人專門修建了道路。在現場經過艱苦的探尋挖掘,終于找到了死者遺骸,遺屬們哭聲震天,在現場舉行了隆重的祭奠。然后,1992年12月14日將遺骨捧回臺灣安葬。天同此情,人同此理。
再聽聽外界的評論。蒙古國一位高級官員說:“按照國際慣例,中國應當將尸體弄回去的,無論為了保存還是檢驗。就地掩埋是非常陰暗的行為,既然說尸體中有林彪、葉群等重要人物,為什么不把尸體按照國際慣例運回中國,偏偏就地埋葬呢?”(50)這種行為的確是“非常陰暗”!中國政府對256號機上人員遺體的態度,真是天理不容!
(2) 對飛機殘骸及物品的態度
從政治上看,9.13事件對于國史、黨史、軍史和文革史都具有極其重要極其特殊的意義。這架飛機上的所有殘骸、所有物品,哪怕是一塊廢鋁片、一件燒毀的破衣服,都是歷史的見證,都具有文物價值。因此,所有殘骸和所有物品都應該搜集起來,運回中國。尤其是可以揭開飛機墜毀真相的黑匣子,更是要緊之物,務必拿到手。可是,遺憾的是,“許大使沒有向蒙方提出索要,因為我方人員完全缺乏這方面知識,而國內來電中也沒有提到此項要求。”(51)“三叉戟256號的黑匣子,連同中間的發動機,都被蘇聯人拆走了。”(52)
從經濟上看,中國剛剛花費大量金錢購回這種世界一流的飛機雖然墜毀,但由于墜落在平坦草地,有許多沒有損壞的部件和電器、特種設備。據現場的人看到完好或基本完好的大部件就有垂直尾翼、機翼蒙皮、起落架輪轂、輪胎等,小部件自然更多;還有手槍、沖鋒槍、工具等等。蘇聯第一次到現場拿走的主發動機就是基本完好的,我們應當把可用的東西拿回來,把蘇聯拿走的東西要回來。
從軍事技術上看,這架先進的客機雖然墜毀,仍然具有極大的科學研究價值。據說飛機上還裝有極先進的蘇制低空飛行器B-YM。
從空難方面看,如此先進的飛機突然墜毀,是飛行員操縱問題,或是地勤機務維護問題,如做錯動作、看錯儀表、飛行員身體有病,地面維護不當、隱患沒有發現等;如果是飛機設計和制造有問題,我們應當找英國追究責任(實際上英國三叉戟飛機制造商是很看重這一點的,他們曾聲明說這架飛機的墜毀與飛機質量沒有關系);或是天氣氣象方面的原因,或是被擊落等外部原因,有的需要研究,有的需要追究。
從旅游和收藏來看,當時雖然缺乏這方面的意識,但是幾年后旅游收藏之風越來越盛,不少人懂得這堆殘骸的真正價值。海拉爾某邊貿公司的鄔經理最為突出,他千方百計運回了三四噸飛機殘骸。(其實已經過了20多年!)
由此可見,關鍵完全在中方,所有東西都是中國的,可是中國卻不要了。一個月后不要,兩個月后不要,三個月后還不要;一年后不要,10年后不要,20年后還是不要。有人拆運飛機零件中國不管,有人挖墳煮尸中國也不管!這哪里是一個主權大國應有的態度?這哪里是一個嚴肅政府應有的態度?直到28年后,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為籌備建國50周年“中華百年風云”展覽,忽然想起中國還有架特殊的飛機丟棄在蒙古荒原上,這架飛機好像還有點用處,這才經過駐蒙古使館從蒙古人手里買回了一個飛機起落架的支腿和一點散件!(53)這真是絕妙的諷刺!
256號三叉戟飛機空難墜毀,可以說是人類空難史上最駭人聽聞、最撲朔迷離,因而是受到全世界最多人長期關注的空難事件。中國派出幾個外行到現場做了閃電般的巡視,由高層領導和非專家組成的所謂“專家組”,在沒有看見過任何殘骸碎片的情況下,卻以閃電般的速度作出了空難原因的“結論”,真乃千古奇觀!
長期以來有那么一些人,一手舉著新版“兩個凡是”(凡是某領導人和文件說了的不許變,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定了的不許變)的大旗,一手祭起“不許破壞穩定”的法寶,不許人們研究,不許人們議論,實際上就是不許人們探究事實的真相,不許人們記住自己的歷史。因為他們明白,他們所講的“法治”是假的法治,而我們所追求的法治是真正的法治,然而這對他們來說卻是一個生死悠關的問題。你編了一個瞞天過海的故事,難道還不允許別人說明真相嗎?歷史的車輪已經跨進了21世紀,法治的洪流正以不可阻擋之勢滌蕩著中國的大地,依靠人治和謊言建立起來的象牙塔是不可能長久的。
『注』
1.李安定:《林彪之死真相查訪記》,載《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孫一先:《在大漠那邊:親歷林彪墜機事件和中蒙關系波折》,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330頁。
(以下各條注解凡只標頁碼者,皆系引自孫一先:《在大漠那邊:親歷林彪墜機事件和中蒙關系波折》 )
2.參見葉永烈:《權力的游戲 --毛澤東與林彪交往秘錄(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頁。
3.明曉、赤男:《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年版,第9頁;參見《在大漠那邊》第334頁。
4、6.彼得·漢納姆:《解開林彪死亡之謎》,載《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1994年1月31日。轉自香港《亞洲周刊》英文版,1994年2月2日。
5、7、10.李安定:《林彪之死真相查訪記》,載《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
8.〔美〕羅尼坦皮斯特:《從蒙古戈壁到莫斯科 --林彪事件探秘》,載《洛杉磯時報》1994年3月8日,《參考消息》1994年4月9日轉載。
9.明曉、赤男:《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年版,第9-10頁。
11.俄《紅星報》1994年5月21日文章:《林彪遺骸是怎樣鑒定的?》;《參考消息》1994年5月21日轉載。
12.第196,219,220,226,246,251頁。
13.第180頁。
14.第184頁。
15.參見周秉德:《我的伯父周恩來》(鐵竹偉執筆),遼寧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許多刊物和網站都有轉載,如:中華讀書報(2001年1月17日)、北大三角地、www.xys.org、人民書城
16.參見第179頁。
17.參見第260頁。
18.第210-211頁和第197頁。
19.第250頁。
20.第194,196頁。
21.第198頁。
22.第238頁。
23.第246頁。
24.第247頁。
25.第248頁。
26.第251-252頁。
27.第251,267頁。
28.第251頁。
29.第258-259頁。
30.第260頁。
31.第261頁。
32.33.36.王海:《我負責調查林彪座機墜毀原因》。參見《在大漠那邊》第275頁。
34.第196,219,220,226,246,251頁。
35.第271頁。
36.第280頁。
37.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2002年第13期。(www.cctv.com)38.第174,173,250頁。
39.第177頁。
40.第251頁。
41.第174-176頁。
42.第195頁。
43.第199頁。
44.第270頁。
45.第270-271頁。
46.第196頁。
47.第273頁。
48.第271頁。
49.《毛澤東通過林彪從周恩來手里奪軍權?》,見http//ioh.myrice.com/linbiao
50.英國《金融時報》1990年4月18日。
51.第197頁。
52.第190頁。
53.第364頁。 |
來源: 讀者推薦 | 責任編輯:余氓 |
網載 2014-07-14 20:36:58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