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是什么時候

>>>  古風悠悠—傳統政治與精神文明  >>> 簡體     傳統

我國古代還有把夜晚分為五個時段的方法,叫五夜或五更,情況如下。 五更與現今時間比較表 夜間時辰 五 夜 五 更 時 間 黃 昏 甲 夜 一 更 19—21 人 定 乙 夜 二 更 21—23 夜 半 丙 夜 三 更 23—1 雞 鳴 丁 夜 四 更 1—3 平 日 戊 夜 五 更 3—5 我國古代紀時,還有更細的分法。最初分一晝夜為100刻。這辦法一直沿用到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后來由于晝夜100刻與分為十二時辰不能相配,使用不便,曾改分為120刻,96刻,108刻。但大多使用百刻制,到清代才改為96刻制"和十二時辰配合使用。

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稱五夜。

詞語信息

【詞目】五更
【拼音】wǔ gēng

【基本解釋】

1、[the five periods of the night]:舊時把一夜分為五更,即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

2、[before dawn;the fifth watch just before dawn]:指第五更夜夜達五更。

《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起五更,睡半夜。”

詳細解釋

1、古代鄉官名。用以安置年老致仕的官員。

《魏書·尉元傳》:“卿以七十之齡,可充五更之選。”詳見“三老五更”。

2、舊時自黃昏至拂曉一夜間,分為甲、乙、丙、丁、戊五段,謂之“五更”。又稱五鼓、五夜。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或問:‘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訓?’答曰:‘漢魏以來,謂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云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為節……更,歷也,經也,故曰五更爾。’”

3、特指第五更的時候。即天將明時。

南朝 陳伏知道《從軍五更轉》詩之五:“五更催送籌,曉色映山頭。” 清昭梿《嘯亭續錄·皇上日閱實錄》:“五更時,上已遣小內侍索取,余是日承值,乃匆匆啟庫取書。”陳登科《風雷》第一部第一章:“俺在外邊,風里雨里,起五更睡半夜。”

受科技水平和計時手段的限制,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作五更(gēng)、五鼓,或稱五夜。如今,半夜三更、打更、更夫等概念已不再與我們的生活直接相關。但在史籍與大量的文學作品中,古計時名稱仍然十分重要。如《孔雀東南飛》:“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群英會蔣干中計》:“伏枕聽時,軍中鼓打二更。”《李愬雪夜入蔡州》:“四鼓,恕至城下,無一人知者。”《登泰山記》:“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與妻書》:“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書。”

夜間時辰
 
五更
 
五鼓
 
五夜
 
現代時間
 

黃昏
 
一更
 
一鼓
 
甲夜
 
19-21點
 

人定
 
二更
 
二鼓
 
乙夜
 
21-23點
 

夜半
 
三更
 
三鼓
 
丙夜
 
23-1點
 

雞鳴
 
四更
 
四鼓
 
丁夜
 
1-3點
 

平旦
 
五更
 
五鼓
 
戊夜
 
3-5點
 

詳細信息

古人把一夜分為五個時辰,夜里的每個時辰被稱為“更”。一夜即為“五更”,每“更”為現今的兩個小時。一更是19點至21點,二更是21點至23點……依次類推。

一更夜從黃昏始 19-21點

一更在戌時,稱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這個時候,人還在活動著。

二更定昏人不靜 21-23點

二更在亥時,名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

咣、咣——兩聲大鑼帶著兩聲梆子點兒,習俗上這就稱謂是“二更二點”。比起一更,二更的天色已經完全黑去,此時人們大多也都洗洗睡啦。

三更23-次日凌晨1點

三更在子時,名夜半,又名子夜、中夜等。這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也是夜色最深重的一個時辰。這無疑是一夜中最為黑暗的時刻,這個時候黑暗足以吞噬一切。而傳說中的鬼,便在這個時候出來活動了。

四更1-3點

四更在丑時,名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雖說,三更過后天就應該慢慢變亮,但四更仍然屬于黑夜,且是人睡得最沉的時候,于是在這伸手不見五指的夜里,就有賊人趁著這黑夜開始搗起了亂。所以四更也可稱為是“狗盜”之時。

五更3-5點

五更在寅時,稱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這個時候,雞仍在打鳴,而人們也逐漸從睡夢中清醒,開始迎接新的一天。

俗話說:“一更人,二更鑼,三更鬼,四更賊,五更雞。”


網載 2014-07-26 10:10:37

[新一篇] 狗狗感人故事,你能忍到第幾張不哭

[舊一篇] 鄒忌修八尺有余 取悦于臣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