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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梁啟超之對梁思順,康有為之對康同薇,20世紀初,少數受外來文化熏陶的先進人物才能以平等精神對待子女。冰心:“男性化”的童年。丁玲:與童養媳的命運抗爭。蘇雪林與廬隱:我在女校的日子里
本文節選自《女子之不朽》冰心(1900—1999)生于庚子之役的動亂年月。1901年春,才五個月大的冰心跟隨父母移居上海。1903年,冰心的父親籌辦煙臺海軍學校。因母親多病,冰心整天跟在父親身邊,目睹了他的種種工作,“得到了連一般男子都得不到的經驗”。為了方便起見,她總是身著男裝,父母叫她“阿哥”,弟弟們稱她“哥哥”,弄得她自己也忘其所以了。據冰心自述,她的童年沒有絲毫少女氣息,沒有同齡女伴,沒玩過娃娃,沒學過針線,沒有脂粉,沒戴過花。冰心兒時的理想是像父親那樣,做“裘帶歌壺,翩翩儒將”,“并不曾想到我的‘性’阻止了我作他們的追隨者”。11歲時,冰心回到故鄉福州。因為這個轉變,她才從父親的身邊回到母親的懷抱,開始了她的少女時期。她說,若繼續以前的生活,“我很容易變成一個男性的女人”冰心:《我的童年》,1942年寫于歌樂山,收入《冰心七十年文選》,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99頁。。
冰心的父母對待女兒的態度是20世紀初的特例。冰心的父親謝葆章(1866—1940) 服役于洋務運動的產物——晚清海軍,曾親歷中日甲午海戰。他曾到英、日、法、意等國訪問,并與深諳西方文化的啟蒙思想家嚴復交往甚多。因為有一個在教會書 院里執教的兄弟,謝葆章的四個孩子都是他親自請教會醫院的女醫生來接生的。“男尊女卑”的傳統偏見并未占據謝葆章的頭腦,他對子女的培養方式,如衣服、玩 具、行為,并沒有因性別不同而刻意區別。冰心在寬松的男人世界中超越了性別偏見對女性成長的負面影響。她所說的“男性化”趨勢,是指缺少“娃娃、脂粉、女 紅”之類的女性外部氣息,而這恰是傳統性別期望賦予女性的特征。冰心“翩翩儒將”的夢想也說明其性別認同不同于一般女孩子,她更多地模仿父親。而她11歲以后回到母親身邊所產生的歸屬感,則標志著其性別認同的變化:由模仿父親轉向模仿母親。
丁玲(1904—1986)在4歲時喪父。1909年丁玲的母親余曼貞在丈夫去世后,毅然攜子女離開夫家。1911年余曼貞嘗試進入湖南常德女學堂,以30歲
寡婦的身份上現代新學堂,追求自己的前途。她所處的時代正值社會先覺以興女學來達到強國保種的目的。余曼貞全力投入社會工作,參與組織婦女儉德會,籌備成
立平民工讀女校。年幼的丁玲覺得自己像個童養媳似的被寄養在舅舅家中。在童年丁玲的眼中,父親是一個意志消沉、沒出息的大家子弟,甚至是個敗家子;舅舅雖
不像老夫子,口頭上講些“民權”,但打起傭人來則非常兇狠;舅媽是個想充男人的怪女人。丁玲少年時堅信,舅舅就是土豪劣紳惡霸,沒有他的被打倒,就沒有她
自己的解放。失去母愛的陰影籠罩著丁玲,她筆下的那個病態的莎菲女士,不少素材就源于童年的生活。
丁 玲的弟弟夭折了,母親痛不欲生,姨媽說:“要是冰之丁玲的原名為蔣冰之。她改名以示與舊家庭的決裂。死了也好一點……”要她女兒家又有何用呢!這給丁玲的 心靈帶來了極大創傷。她總想替代母親心中留給弟弟的位置,怕辜負母親的期望,以致她的戀人胡也頻也以“你的一個新弟弟”來取悅于她。丁玲對異性的認知過程 很復雜,其中既有對像父親、舅舅那樣男性的排斥心理,又有對死去弟弟的補償心理。丁玲在反抗舅舅給她的童養媳似的性別期望,與渴望模仿母親上女學堂的性別 認同的夾縫中生存。她愈是想模仿母親,愈是痛恨舅舅給她的教育方式,以至于十幾歲的丁玲“處處與一個男孩子沒有什么不同”。她在自傳中記載了她在1919年五四之后,與舅舅抗爭而剪了短發,又進而批評舅媽的小腳是封建束縛。丁玲:《丁玲自傳》,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9頁。母親順應社會變革成為新女性的楷模,也號召著自己的女兒反抗禮教束縛下的性別偏見。
正如人類學研究得出的結論那樣,性別角色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同文化中經過系統的性別角色社會化形成的。絕大多數兒童并不能區分兩性特征,只是從家長那里得到男女的朦朧概念。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所表現出的性別期望,及子女對父母的模仿所表現出的性別認同,是兒童性別社會化的機制。因而,父母的性別觀念在兒童的性別角色社會化過程中占據重要位置。
這些女作家正如謝冰瑩所言,幸運地生在詩書之家。在20世 紀初新舊文化、東西文化碰撞、融合的間隙,她們得到了沐浴新風的機遇,這是一般女子所不具備的。但由于各個家庭對新文化的態度不同,如冰心的家庭是新式 的,謝冰瑩的家庭是新舊斗爭結合的,丁玲雖然有位新女性的母親,但仍在舅舅的舊式管教下——所以,她們所受的家庭教育也因之不同,其性別觀念的萌發也就多 樣紛呈,但不容忽視的共同之處就是禮教束縛下的性別偏見在她們幼小的心里已無立錐之地。
蘇雪林(1897—1999)
在追憶其早年為求學與家庭抗爭的經歷時說:她當時吃不下,喝不進,進退兩難之際,幾次想投水自盡。多年以后,她分析那時的心理道:既不是求一時之名聲,也
不為將來在社會上謀個職位,享受榮華富貴。那是一種盲目的抗爭,像枝條破土,隱泉噴吐,似乎有一種難以抑制的力量在身體中支持著自己,就像一只撲火的飛
蛾,要么撲滅火,要么自己被燒死。她當時只有一個信念:朝前走,追求光明的未來。20世
紀初,啟蒙思想家把“強國強種”的希望寄托在新式女子教育上,“興女學”成為強國的火種。年輕女子違背禮教閨訓走出家門求學,正像蘇雪林所言,是意識深處
做人的本能使然。對于女性而言,走出家庭步入學校,重要而又艱難。但她們所要面對的學校教育是如何看待性別差異的,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民元學制規定,初等小學可以男女同校,高等小學以上均男女分校。女子教育的方針是培養賢妻良母。1914年,教育總長湯化龍強調,女子教育以使女子修養其心性,“以致密之理想、耐勞之習慣指導兒童”。女子職業教育要“以家政為重,兼及手工、圖畫、刺繡、造花各科”《教育公報》第8冊,1915年1月。。當時的女校管理如同監獄,女生不準會男客。有的女校直到1920年還在檢查女學生的信件,不準女生往學校外面打電話。有的女校還規定男教師須滿50歲,應留胡須,講課時不準看女學生,應雙目仰視。
女作家廬隱(1898—1934)曾自述她在女校的經歷:“在這個中學時期中,本來是我的黃金時代,誰知我的活潑快樂的童年,竟銷滅于這如牢獄似的學校生活中,至今想來,對于當時那種專門以壓迫手段的學校教育,猶覺不寒而栗了。”“除了教科書以外,什么都不許看,小說尤其在嚴禁之列。”學校的生活實難“使我滿足”,許多人竟不知不覺發生了同性愛,于是一對一對的假夫妻,便充滿于校園與寢室里了。“我也曾被人拖過一次。”廬隱:《中學時代生活的回憶》,寫于1934年,見《廬隱集外集》,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9年,第444頁。 嚴格的女校教育本意是防止男女越軌,培養賢妻良母,結果適得其反地造成年輕女子由于過分壓抑而發生性別意識偏差,竟至產生“同性愛、假夫妻”。這種情況在 二三十年代的女校中屢有發生。據丁玲回憶,她就讀的湖南桃源女師,全是女孩子,把男孩子隔得太遠,同性戀之風傳染得很厲害。她們常像男女之間那樣因誤會鬧 別扭,又相抱痛哭。甚至在某些女教師的倡導下,女校的學生私下結社搞獨身協會,嚴懲違約出嫁者。丁玲:《丁玲自傳》,第19頁。
民 初婦女參政運動的熱潮,注定以培養賢妻良母為宗旨的女子教育將被時代淘汰。不能打破性別偏見的女子教育,無法帶給女學生光明的前途。欲塑造男女青年完全的 人格,必先有合宜的學校。男女同校就是本著這一原則促成的。五四以前,上海基督教青年會曾就“男女同校問題”開辯論會,結果以反方否定男女同校獲勝,由此 可窺見當時社會氛圍之一斑。男女教育平等是婦女解放的重要前提之一。五四以后,要求男女教育平等的呼聲日高,鄧春蘭的“男女同校書”像星星之火在教育界引 起了燎原之勢。先進人士蔡元培、胡適等紛紛支持男女同校。蔡元培指出:“改良男女的關系必須有一個養成良好習慣的地方。我以為最好的是學校,外國的小學與 大學沒有不男女同校的。”但一些反對男女同校的人固執地認為,若打破禮教大防,必會發生種種破壞道德風俗的怪現象。有人誣蔑男女同校,“既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覺?什么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廟”。
網載 2015-05-19 1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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