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海商 江南的產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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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時在鄉塾讀書,因為家貧而疑學。喝疑時,受父命經商,往來于齊魯之間,路過闕里,拜謁孔廟,瞻仰從祀大儒,嘆息道:“是是人者可學而至也。””回家后,日夜誦讀《孝經》《大學》《論語》,還把這些經書放在袖子里,逢人質疑由此自學成才。正德六年(1511),他在自家的“居仁堂”靜思三月半,一夕,忽然頓悟。"心地洞徹,覺天地萬物與已一體……自是,行中規矩,坐修容儀,循誦默識,意恬如也。1趙貞者為他寫墓志銘,提及他的頓悟,概括為十六個字:“以經征悟。以佰釋經,行即悟處,悟即行處。”他這樣寫道:安豐俗仇鹽,無宿學者。先生(指王艮)逮粗識《論語》、《孝經》章句,即邈焉希如古圣人信口談解。如或啟之熟師,無敢難者……時年二十矣。先生孝出天成,久益行純心明。悟性無礙,謝役(指灶丁之役)秉禮為懦者,以經征悟,以悟釋經,行即悟處,悟即行處。如是有年,人未之識也。”所謂”以經征悟,以悟釋經,行即悟處,悟即行處”,頗為抽象,也頗難解。關鍵就在“以悟釋經”四個字上。耿定向把它解釋為“六經皆注腳”,可謂切中要害。耿氏說:“先生自童不嫻文義,無所著述,乃其深造自得,所謂六經皆注腳矣。”

王艮的“六經皆注腳”論,與陽明先生《五經臆說》主旨頗為暗合,在師從陽明先生以后,這種觀點得到進一步發揮,貫穿于整個講學活動之中,成為一抹亮色。堅持朱熹正統學脈的學者,對陽明及其弟子非議最多的也正是這一點。顧憲成對王陽明倡言“求諸心而不得,雖其言之出于孔子者,不敢以為是也”,給予這樣的評價:“陽明得力處在此,而其未盡處亦在此”:“其勢必至自能專自用,憑恃聰明,輕侮先圣,注腳六經,高談闊論,無復忌憚。”@顧氏所說的“注腳六經”,在他草擬的“東林會

① 嘉慶《東臺縣志》卷二十四《儒林·王艮》。

② (明)趙貞吉:《泰州王心齋艮慕志銘》《趙文肅公文集》卷十八。3(明)耿定向:《王心齋先生傳》《耿天臺先生文集》卷十四。④ (明)顧憲成:《與李見羅先生書》《涇皋藏稿》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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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中,具體化為“六經注我,我注六經”。顧氏批評王門后學“至乃枵腹高心,目空千古,一則曰"何必讀書然后為學”,一則曰'六經注我,我注六經。孔子大圣一腔苦心,程朱大儒窮年畢力,都付諸東流已耳"。站在儒家經學的正統立場,“六經注我,我注六經”顯然有悖于經學的本義,或者說是離經叛道之論。這樣的“原教旨主義”,必然導致抱殘守缺,思想僵化。要想打破牢籠,自由思想,“六經注我,我注六經”是必然的選擇。經典的生命力在于與時俱進,隨著時代的前進,賦予新的解釋,也就是王陽明所說的,應當為我所用,不至于成束縛思想的文字桎梏。

放寬歷史的視野,便不難理解。漢朝的經學弊端叢生,經生沉迷于繁項的傳注,只知墨守家法,拘泥、僵化、教條。不滿于這種狀況的士人,跳出原有的圈子,用道家思想詮釋儒家經典,形成耳目一新的魏晉玄學。何晏、王弼以老莊學說解釋《易經》、《論語》,嵇康“不涉經學,又讀老莊,重增其放”,敢于“非湯武而薄周孔”,指斥“六經未必是太陽”。這樣的魏晉風度,締造了中國文化史上絢爛多彩的一頁。旅美作家木心在《哥倫比亞的倒影》中贊美道:“滔滔泛泛間,魏晉風度’寧是最令人三唱九嘆的了;所謂雄漢盛唐,不免臭臟之譏;六朝舊事,但寒煙衰草凝綠而已;韓愈、李白,何足與竹林中人論氣節。宋元以還,藝文人士大抵骨頭都軟了,軟之又軟,雖具須眉,個個柔弱無骨,是故一部華夏文化史,唯魏晉高士列傳至今擲地猶作金石聲。”②如此看來,距離魏晉一千多年之后的晚明,出現““六經皆注腳”“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不值得大驚小怪,不但不應譏刺,反倒應該大聲為之叫好。

“六經皆注腳”,貫穿于王艮五十八年的一生。請看他的語錄:

①雍正(東林書院志)卷二(院規·顧涇陽先圣東林會約》。

@ 木心:《哥倫比亞的倒影》,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 年,第 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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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四書所以印證者也。""學者初得頭腦,不可便討聞見支撐,正須養微致盛,則天德王道在此矣。六經四書所以印證者也,若工夫得力,然后看書,所謂溫故而知新也。不然,放下書本,便沒工夫做。”①

“不慮而知,不學而能。”“天理者,天然自有之理也。良知者,不慮而知,不學而能者也。惟其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以為天然自有之理;惟其天然自有之理,所以不慮而知,不學而

能也。”

“學本無異。”“學本無異,以人之所見者各自以異耳。如一人有名焉有字焉,有知其名而不知其字者,則執其名為是。而以稱字者為非也;有知其字而不知其名者,則執其字為是,而以稱名者為非也。是各以已之所見者為是,以人之所見者為非也。”@

“德行為重,六藝為輕。”“使天下之人曉然知德行為重,六藝為輕,如此則士皆爭自刮磨砥礪,以趨于道德仁義之域,而民興可行矣。夫養之有道而民生遂,教之有方而民行興,率此道也……茍不知從事于此,而惟末流是務,則因陋就簡,補弊救偏,雖不無一時歡虞之效,隨世以就功名,終歸于荀焉而已,非王道之大也。”③

王艮雖然自學成才,卻特立獨行,用行動來詮釋“六經皆注腳”-“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不妨略舉數例。

事例一。正德十四年(1519),王陽明巡撫江西,公余宣講“良知自性本體內足”,大江以南學者翕然從信。有一位江西來的塾師對王艮

①(明)王艮:《重刻心齋王先生語錄》卷上。此書由王艮子孫收錄,門人編校。② (明)王艮:《天理良知說》,《重刻心齋王先生語錄》卷上。③ (明)王艮:《王道論》,《重刻心齋王先生語錄》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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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的高論與巡撫王公講學極其類似。他高興地說:“有是哉?雖然王公論良知,艮談格物。如其同也,是天以王公與天下后世也;如其異也,是天以艮與王公也。”擺出一副并駕齊驅的架勢,十分自信,即日前往江西,造訪王陽明。他的打扮很奇特,頭戴“有虞氏之冠”,身穿“老萊子之服”,手執木簡,上寫“海濱生”三字,以兩首詩作為見面禮。他與王守仁辯論良知,以及堯舜君民事業,始終堅持自己的意見。幾天之后,有所省悟,說:“吾人之學,飾情抗節矯諸外,先生之學精深極微,得諸心者也。””他與王守仁的初次見面,竟是如此與眾不同。

事例二。不久,他回鄉省親,路過南京,前往太學,想為士子講學。士子見他穿著異常,問他所治何經?他回答:“治總經。”③令人莫名其妙。四書五經博大精深,一般士子多專治一經,或專攻《詩經》,或專攻《尚書》,從未聽說有什么“總經”。從他的“治總經”回答中,透露出對一般士子專治一經的不屑一顧,大有“六經皆注腳”的意味。

事例三。嘉靖元年(1522),王守仁回歸鄉里。王艮嘆曰:“吾師倡明絕學,何風之不廣也?”隨即回家制作小車,帶仆人北上,沿途宣講師說,引為奇觀。“所過招要人士,以師說化導,人聚而觀者千百。顧艮言出多獨解,不循傳注,且車服悉古制,皆駭異之。”@這種宣講,不僅形式怪異,內容也令人驚駭。所謂“言出多獨解,不循傳注”,就是不拘泥于前賢對經典所作的傳注,發揮自己獨到的見解,顯然是“我注六經”。

王艮的講學活動也頗為特立獨行,致力于面向下層百姓,人稱“先生接引人無問隸仆,皆令有省"。這與他的學術理念密切相關。他認為,百姓日用就是學問:“百姓日用條理處,即是圣人條理處,圣人知,便

①(明)趙貞吉;《泰州王心商墓志銘》,《趙文肅公文集》卷十八。② (明)焦竑:《甄朝名臣實錄》卷二十二《心齋王公》。③ (明) 何喬遠:《名山藏》卷八十五《儒林記下·王艮》④嘉慶(東臺縣志》卷二十四《懦林·王艮》。

⑤ (明) 趙貞吉:《泰州王心齋墓志銘》,《趙文肅公文集》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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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百姓、不知,便會失。”他始終主張,愚夫愚婦都可以“與知與能”。與圣人并無差別。他說:“蒙示有司云,圣愚同性,今古一機。不可謂天下盡無其人,以絕將來之望。山林田野,夫豈可無格物窮理、講學明道。修身治行,而為振古之人豪杰乎?”@山林田野的農夫也可以講學明道。成為人豪。所以他喜歡和他們交往,傳道解惑。他的門生中固然不乏焦茲、耿定向這樣的名人,也有樵夫朱恕,陶匠韓貞這樣的普通百姓。王艮死后,其子王襞繼承父親的衣缽。黃宗羲寫的王裝傳有云:“心齋開講淮南,先生(王襞)又相之。心齋歿,遂繼父講席,往來各郡,主其教事,歸則扁舟于村落之間,歌聲振乎林木,恍然有舞雩氣象。"@

王艮的學生朱恕,是泰州草堰場人,砍柴養家糊口。一日路過王艮的講堂,唱道:“離山十里,薪在家里。離山一里,薪在山里。王艮聽了。對弟子說:小子聽之,道病不求耳,求則不難,不求無易。”@朱恕聽了此話,浸浸有味,此后每當砍柴歸來,必去門外聽講。

王艮的另一名學生陶匠韓貞,號樂吾,興化縣人,家貧失學,由朱恕引領,來到安豐場王艮家中,后卒業于王襞門下。常自詠曰:“三間茅屋歸新主,一片煙霞是故人。”他學成后,也致力于鄉村講學。耿定向寫道:“后聆先生學有得,毅然以倡道化俗為任,無問工賈傭隸,咸從之游,隨機因質誘誨之,顧化而善良者以千數。每秋獲畢,群弟子班荊趺坐,論學數日。興盡,則舟偕之,賡歌互詠。如別村聚所,常與講如前。逾數日,又移舟如所欲往,蓋遍所知交,居村乃還。翱翔清江,扁舟泛泛下上,歌聲洋洋,與棹音乃相應和。睹聞者欣賞,若群仙子嬉游于瀛

①(明) 王艮:《重刻心齋王先生語錄》卷上。

② (明)王艮:《答侍御張蘆岡先生》,《重刻心齋王先生語錄》卷下。

(清)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三十二《泰州學案一·處士王東屋先生襞(附樵夫朱恕、陶匠韓樂吾、田夫夏叟)》。

④(清)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三十二《泰州學案一·處士王東座先生襞(附樵夫朱恕、

陶匠韓樂吾、田夫夏叟)》。 303

良、山農的明顯特色。黃宗《明學》出"非名之所能鴨格”這一點,物中要害,何心隱意欲沖決名數的網羅,張及主意識形素,為當道所不容,鑄就了悲劇下場。然而卻贏得了當世及后世有識之士的交口贊譽,同時代人李贄在他遇害后寫了擲地有聲的何心隱論》伸張正義。天啟年間出版的《何心隱先生器桐集》,卷首收了李貨《何心路論》,編者顯然把它當作文集的序言來對待的。

李贄也是一位"非名教之所能羈絡”的學者,引為同道,對何心隱了解得最為真切:“公以為世人聞吾之為,則反以為大怪,無不欲起而殺我者,而不知孔子已先為之矣。吾故援孔子以為法,則可免入室而操文。然而賢者疑之,不賢者害之,同志終鮮,而公亦竟不幸為道以死也。夫忠孝書義,世之所以死也,以有其名也,所謂死有重于泰山者是也,未聞有為道而死者。”①

程學博寫的《祭梁夫山先生文》,直言何先生死于非命的原因就是講學:“先生之死也以講學。先生之學,先生所自信,而世所共嫉。世人不喜講學,亦未必不知學。而先生之學,天下后世有定論在焉,予又烏能喋喋于先生之學,以與世之人辯哉……平生精力,自少壯以及老死。自家居以至四方,無一日不在講學,無一事不在講學。自講學而外,舉凡世之身家兒女,一切世情俗態,曾無纖毫微眇足以罣先生之口,而入先生之心。”四

一生致力于講學的何心隱,學問與人品人所共知,居然為“世所共嫉”,被執政當局置之死地,是令人扼腕的。容肇祖寫于 1937 年的《何心隱及其思想》給出了解釋:“泰州一派是王守仁派下最切實、最有為、最激勵的一派,何心隱是這派的后起,而亦是最切實、最有為、最激勵的

① (明)李贄:《何心隱論》《焚書》卷三《雜述》。

② 程學博:《祭梁夫山先生文》,《何心隱集·附錄》,中華書局,1960 年,第 1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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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學博說何心隱以講學至死,容肇祖說何心隱因講學而得罪于地方官與時宰。這樣的怪現象值得追根究底。講學不過是學術活動。為什么政府如此神經過敏,視為洪水猛獸?難道講學會動搖一個地方的統治么?問題恰恰就在這里,湖廣撫王之垣加給何心隱的罪狀,確實是這樣的:“假以聚徒講學為名,擾害地方。”@

這就有必要對他的講學活動加以回顧了。從王艮、王襞到顏山農、何心險,都致力于把儒學通俗化,深入民間傳道,正如黃宗羲所說:“遂以化俗為任,隨機指點,農工商賈,從之游者千余。秋成農隙,則聚徒談學。一村既畢,又之一村,前歌后答,弦誦之聲洋洋然也。”@這已經有點犯忌了,更何況講學的內容帶有沖決名教網羅的意味,那就更犯忌了。何心隱在《修聚和祠上永豐大尹凌海樓書》中說:“若在樊籠戀戀,縱得以展高才,不過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補?直須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復生于世,則大道有正宗,善人有歸宿,身雖不與朝政,自無有不正矣……孔子設教之至善,而身不與政者也,不與政而賢與立政。”中這是頗有一點狂妄的,以孔子為楷模,“設教而不與政”,“不與政而賢于立政”,標榜自己不在官場,卻賢于當朝執政諸位大老,因為他們無補于大道。他在《答作主》一文中說,“某之見,見人之所未見者也;某之憑,憑人之所未憑者也”④,同樣有傲視當世的意味。因而他的學問被掌握話語權的正統人士蔑視為“偽學”,時時處在違禁的狀態。

容肇祖所說的“得罪于地方官,得罪于時宰”,地方官指的是湖廣巡撫陳瑞、王之垣,“時宰”指的是內閣首輔張居正。欲置何心隱于死地的正是張居正,陳瑞、王之垣不過是秉承首輔旨意行事而已。這并不是后

① 容肇祖:《何心隱及其思想》,《容肇祖集》,第 363 頁。② (清)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三十二《泰州學案》。

③《明)何心胞:《又與(又與凌海樓書)》。《何心趨先生爨桐集》卷三。① (明)何心隱:《答作主》,《何心隱先生爨桐集》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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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的消時,而是有事實為證的。

有(河心感論,寫道:“公(何心隱)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滅無陽也。今觀其時就昌上下,人幾數萬,無一人識公者,無不知公之為冤除。方其煙榜遞面,列公罪狀,聚而觀者。成指其誣,至有噓呼叱咤不欲完奇考,同當日之人心可知突。由部門而江西,又由江西而南安而湖廣游這三千余里,其不識公之面而知公之心者,三千余里皆然也。非推得罪于張招者有所憾于張相而云然,雖其深相信以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然然以此舉為非是,而咸謂殺公以媚張相者之為非人也。”①這道所說的“張相”就是內閣首輔張居正。何心隱“得罪于張相”,地方官“殺公以婚張相”,并非傳聞之辭,可以在官修的正史中找到根據,《麗神宗實錄》萬歷八年(1580)正月己已條寫道:“江西永豐人梁汝元,聚徒講學,譏議朝政,吉水人羅巽亦與之游。汝元揚言,江陵首輔專制朝政,必當人都,詈言逐之。首輔微聞其語,露意有司,令拘押之。有司承風指,斃之獄。“@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說得更為具體:“時有江西永豐人梁汝元者,以講學為名,鳩聚徒眾,譏切時政……江陵(張居正)恚怒,示意其地方官物色之。諸官方居為奇貨。適曾光事起(引者按:指曾光散布妖言惑眾事件),遂竄入二人姓名,謂且從(曾)光反。汝元先逮至,拷死。”@

其實所謂“譏議朝政”、“譏切時政”,所謂與散布妖言的曾光“謀反”云云,不過是欲加之罪,毫無根據;他得罪于張居正的根本原因就是聚徒講學”。主辦此案的湖廣巡撫王之垣給他的罪名是“聚徒講學,擾害地方”,他在《歷仕錄》中說:“湖廣有大奸何心隱……假以聚徒講學為名,擾害地方。中間不法情罪甚多,各省歷年訪拿不獲,俱有案卷。萬

@ (雨)李貨:《何心隱論》,(焚書)卷三《雜述》。

@(明實景·明神京實錄》卷九十五,萬歷八年正月己已@ (明) 沈穩符:(萬歷野獲編》卷十八(大俠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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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見,異日必當國,殺我者必夫也。吾黨學應移別彈,不則當北

面矣。”@

那是多年前張居正擔任國子監司業期間的事,何心隱念念不能,后來在《上祁門姚大尹書》中回顧道:“因耿(定向)而與今之間下張公太樂(居正)官司業時,講學于北之顯靈宮。即啫此公有顯官,有隱毒,凡其所講者即唯唯,即不與之辯學是非,而即憂其必有肆毒于今日也。且此公退即對耿(定向)言:元(梁汝元)本一飛鳥,為渠以膠滯之。”然元即對耿言:"張公必官首相,必首毒講學,必首毒元。”@

萬歷元年(1573)出任內閣首輔的張居正,雷厲風行地推行改革,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各個方面。萬歷三年(1575)張居正向皇帝呈進《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的奏疏,闞述了整頓教育的主張,為此他制訂了十八條規章,其中第一條最為厲害:“今后各提學官督率教官、生儒,務將平日所習經書義理,著實講求,躬行實踐,以需他日之用,不許別創書院,群聚徒黨,及號召它方游食無行之徒空談廢業,因而啟奔竟之門,開請托之路。”①堵塞奔競之門,杜絕請托之路,毫無疑問是切中時弊的,但是把這些弊端歸因于“游食無行之徒空談廢業”,似乎有點不合邏輯;為此而采取的措施竟然是“不許別創書院,群聚徒黨”,似乎過于操切,矯枉過正。矯枉過正的結果,一向致力于民間講學的何心隱,就被視為“游食無行之徒”,予以整肅了。

“不許別創書院,群聚徒黨”的政策得以貫徹,后果是嚴重的,抓住常州知府施觀民“私創書院贓私狼藉”的把柄,頒布詔令,不僅將施觀民私創的書院搗毀,而且宣布各地私創書院一律改為公廨,書院的田產查

①(明)耿定向:《里中三異傳》《耿天臺先生文集》卷十六。鄒元標(梁夫山傳》所記略同:~已而,程公(學顏)北遷,同居燕嵯,聚徒講學。因與司業江陵張公案名居正屢屢講不合。遂構釁端。”

② (明) 何心隱:《上祁門姚大尹書》,《何心隱先生罍桐集》卷四。

③ (明) 張居正:《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張文忠公全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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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里甲。四之后又宣布取醉、全國六十四家書院,許多歷史悠久、名聞遐跡的書院就此壽終正夜。宋代以來蔚然成風的書院講學,繁榮了學術,培養了人才,居然在“空談廢業”的幌子下,掃蕩一空,弦歌之聲戛然而止。禁止講學,取締書院,無論如何都談不上是一項德政。萬歷十一年(1583),更科給事中鄒元標批評這種矯枉過正的做法。他寫給皇帝的奏疏(直抒膚見以光圣德以奠民生疏》,語氣委婉,卻難掩犀利的鋒芒:“常州知府施觀民,糜費民財,私創書院,毀之誠是矣。乃概將先賢遺跡一概拆廢,臣不知其解也。彼敢于蔑先圣之道者,不過惡聚講,假偽學以鉗天下之口耳……聚徒講誦自古已然,未聞概以偽學斥也。天下生材,囿于所察,資有純駁,故功有真偽,百偽之中得一真焉,亦足以維世道、匡頹風。因偽棄真,是因沙廢金,因噎廢食矣………臣愚以為,凡所拆過書院先賢遺跡,宜敕禮部令郡邑或概議修復,或量為調停,雖未必真儒輩出,然使天下曉然知陛下崇儒重道盛心,學術從此而正,士習從茲而端,未可知也。”通篇并未提及何心隱三字,其實是在為他鳴冤,一則說聚徒講學是從古以來的傳統,從未聽說一概斥為偽學,加以禁止的;再則說,拆毀常州知府施觀民私創書院,似無不可,擴而大之,把全國書院統統拆毀,這種因噎廢食的舉措目的何在?一言以蔽之,無非是執政者為了控制輿論--“假偽學以鉗天下之口”。

神宗皇帝接受了他的意見--“崇儒重道”。此后,很多書院陸續恢復,聚徒講學之風再度重現,瑯瑯書聲重新回響于華夏大地。何心隱泉下有知,或可釋然了。

①(明)錢一本:《萬歷邸抄》萬歷七年己卯卷,正月,《毀天下書院》條。按:《萬歷邸抄》編者不明,據日本學者小野和子考證,《萬歷邸抄》編者為錢一本。其說見小野和子《明季黨社考--東林黨和復社》,京都同明舍,1996年,第145-156頁。

事條》。②(明)錢一本:《萬歷邸抄》萬歷十一年癸未卷,十月《吏科給事中鄒元標奏進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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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學派從王艮、王襞到顏山衣,何心隱,宣揚"大經皆注腳”,他們的言行“非名教之所能群絡”,表現出前所罕見的販道精物,推動了思想解放的潮流,其意義不容低估。正如《宋明理學史》的作老所說,叛說精神是泰州學派最可寶貴的傳統從明清之際的早期啟蒙思潮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我們仍能看到這一傳統給予不同時期的進步思想家們的深刻思想影響”。


2022-12-08 1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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