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潮:《書海泛舟記》中國要向憲政體制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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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要向憲政體制過渡
    范福潮

    中共十六大之后,特別是北京召開“兩會”期間,中國國內報刊和網站的論壇上“憲政”之聲四起。政壇耆宿,學界名流,爭相鼓吹,很有生氣,大有一朝立憲百廢俱興之勢。

  說起“憲政”,本來不應該是個問題。西方國家憲政搞了幾百年,早已是成熟的政治體制,理論上也很成熟,為什么在中國卻是一個問題呢?而且是一個很大、很難的問題呢?

    沒有憲政理論

  究其原委,一是現任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從根本上拒斥憲政的理念,什么多黨制、民主選舉、地方自治、三權分立、代議制政府,都被認為是“虛偽的、反動的”,不符合中國國情,中國只能在他們的領導下搞“民主集中制”。

  二是“立憲派”缺乏足夠的本土化的憲政理論資源,觀其文論,洋洋萬言,鴻篇巨制,多說不到點子上,或危言聳聽,或隔靴搔癢,對憲政知識的普及既無推動作用,對憲政的實踐活動又無指導意義,多是在就題論事,無病呻吟。

  三是憲政派不諳國情(或不愿正視,或不以為然,或不屑一顧),不從中國的政治、經濟、民生、國家安全現狀出發,完全拿西方成熟的憲政體制作參照,與中國的政體框架做點對點的橫向比較,以批判現存體制的不合理、不合法性,種種社會弊病都可以從這種比較中找出答案,行文中不乏暗示,只要改行了西方的憲政制度,便包治百病。

  稍稍了解一下世界主要憲政國家(英、美、法、日、德)的歷史便知,他們走上憲政之路并非先研究出了一套憲政理論,再照章實行;也不是因為他們有憲政的癖好。相反,它們行憲政完全是國內政治形勢迫使他們走上了這一條對它們來說也是陌生的路,它們邊走、邊看、邊改、邊完善,一直走到今天。讀不同歷史時期經典作家的著作便知,它們的憲政理論,多是對不同國家、不同階段憲政實踐的批評和總結,前瞻性的烏托邦色彩較強的著作很少。

  而中國國內許多學者的所謂“憲政理論”,多是對西方憲政理論的全盤抄襲,根本與中國的政治實務無關。當年毛澤東抄襲馬列主義,尚且知道結合中國國情,把它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形成了“毛澤東思想”,當今的憲政派竟連這點常識也沒有,實在不高明。即使是對普通公民進行啟蒙,普及全盤西化的憲政理論,也不見得能收到什么好的效果。

    沒有憲政傳統

   憲政不是作文章,它是一個國家政治體制如何和平轉型的改革,是一場不流血的革命,80%的工作是技術層面、操作層面上的事務,是現任執政黨和政府(現階段只能由它們來做)要做的事情,這一點,“啟蒙者”必須向公民講清楚。但書還是要讀的,文章還是要作的,關鍵是寫什么、如何寫。

  我以為,掀起一個真正的思想解放運動應放在首位。上世紀70年代末曾搞過一個“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討論,號稱第三次思想解放運動。其實,那是一次有預謀的政治行為,華國鋒下臺后,即被停止。那場所謂的“解放思想”,以討論什么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開始,以“四項基本原則”告終,離真正的解放思想差的很遠。

  既然是解放思想,就不能預設禁區,就沒有什么不可以討論的問題,一黨制與多黨制、集權政體與三權分立、馬克思主義與自由主義——任何話題都可以討論,讓國民在大范圍的深度討論中認識到公民與臣民、專制與民主的區別,認識到集權與憲政的優劣,使國民對中國今后的政治改革的內容和運作時間表有全面的了解。

  其次是“公民教育”。清末不用說,即使是1912年民國建立之后,中國的國民基本仍是在專制環境下接受教育,1949年后,特別是文革期間更甚。

  可以說,自清末變法至今100年來,中國從未實行過“公民教育”,而是一直在搞貨真價實的“臣民教育”,從未培養過公民在信仰自由、獨立思考、維護個人權利方面的意識和能力,整個教育制度一直在充當壓制思想自由和訓練國民服從的工具。要在13億未受過“公民教育”的臣民中行憲政,民意基礎之薄,可想而知;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現有的臣民教育制度(包括教育指導思想、教材、教學方法)不轉換成公民教育制度,不花一代、兩代人的時間去努力培養國民的公民品質,依國民現在的政治、文化、人格品質,絕對無法操作憲政體制。

    公務員都是黨吏

  第三,改造現有的公務員體制。說來慚愧,西方民主國家幾百年建立起來的保證憲政體制得以穩定運轉的國家公務員隊伍,在中國還是一張白紙。

  自1949年至今,各級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科級以上官員)一直由黨員干部充任,實際上就是“黨吏”,而非國家公務員。即便如此,各級政府還要受同級黨委領導。中立、穩定、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是實行憲政制度的基礎,依賴現有的“黨吏”,憲政何以進行?那么把千百萬“黨吏”全部換血(像1949年以后把國民政府各級公務員全部清除),這可能嗎?

  蘇聯解體,各共和國紛紛獨立,它們也未對“黨吏”全部換血,有些國家的政府官員基本上是蘇聯時期各級政府的原班人馬。蘇聯和東歐演變的過程太短,有些國家變得太快,還來不及做任何準備;但中國現在籌劃憲政,就要考慮如何完成將“黨吏”轉變成政府公務員的問題,以使國家的政府機構運作不受將來政黨政治的影響。

  第四,要根據中國的國情制訂“政黨法”和相關法律,把政黨與政府、政黨與軍警、政黨與國有經濟、政黨與教育(文化、媒體)、政黨與司法分開。

  首先要把現任執政黨,轉變成一個具有充分的黨內民主、現代化的、遵守法律的政黨。同時,把建國時參加“政治協商會議”的各民主黨派解禁,恢復它們作為一個政黨開展政治活動應享有的所有權利;為了穩定政局,可以考慮在一定時期內不注冊新的政黨。

  第五,籌劃議會制度,改造現有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人民代表為國會議員;改政治協商會議為參議院,政協委員為參議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為總統……

  還有和平統一國家、地方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司法制度改革等等問題。

    要有長遠規劃

  以上文字,只是零碎想法。完成一個國家的憲政轉型,要有宏觀、長遠的規劃,有條件從事這方面研究的中國學者應該挑梁担綱,政府的政治研究機構對此應有專門的課題研究。

  要有一個“X年”的長遠憲政規劃,有一個充足的研究和實驗時間。10年不夠,就15年;20年不夠,就25年;一代人不行,就兩代人。總之,要把憲政當成長久的政治目標,而非五年、十年、這一代人非得完成的任務。

  為使中國和平、穩妥地走上憲政之路,勇于担當啟蒙任務的公民是光榮的。但啟蒙者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心態。

  就目前的國家形勢而言,“啟蒙是什么”這一問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知道啟蒙不是什么。啟蒙不是挑唆國民與政府的對立,不是挑撥社會低收入階層對高收入階層的仇恨,不是煽動民間弱勢群體中滋生的暴力意識,不是政治野心家覬覦權力的本錢,不是機會主義者沽名釣譽的手段,不是借助外國勢力顛覆政府的圖謀……啟蒙是付出,是犧牲,是公民對國家進步應盡的義務。

    曾載《聯合早報》社論/言論/天下事 2003-06-19

 


范福潮 2013-08-20 13: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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