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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界的刑事偵探畢希納
畢希納(Georg Bühner 1813-1837)十六歲時就寫過《論自殺》的論文,懂哲學、神學和腦神經學,寫小說、劇本,情書也在行,還干秘密革命活動,一個十足的德意志天才。僅從畢希納寫下的文字來看,就可以知道他具有敏銳奇妙的思想才能。
更奇妙的是,二十四歲那年,畢希納突然患上傷寒,發過一陣高燒死了。當時,畢希納卷入的一場革命流產了,警方正通緝革命者。畢希納東躲西藏,后來終于逃到蘇黎世,躲在一位朋友的寓所里啃著面包寫“笛卡爾以來的哲學發展”講稿。在流亡的日子里,畢希納文思泉涌,一氣寫了好幾部文學作品。
躲避警方的追捕期間,畢希納開始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歷史。畢希納寫信給未婚妻說:我研究了革命的歷史。我覺得自己仿佛被可怕的歷史宿命論壓得粉碎。……個人只是波浪上的泡沫,偉大純屬偶然,天才的統治是一出木偶戲,一場針對鐵的法律的可笑的爭斗,能認識它就到頂了,掌握它是不可能的。……我的眼睛已經看慣了血。不過我并不是斷頭臺的刀。“必須”是應該受到詛咒的詞匯之一,人不是用這個詞匯來給自己洗禮的。
這些文字顯得語無倫次,情緒異常激動。究竟怎么回事?畢希納不過在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歷史,不是在干歷史的革命,思想情緒怎么會被搞成這副樣子?原來,畢希納在查閱法國大革命遺留下來的歷史檔案時,發現了一樁思想奇案:丹東之死。
丹東是法國大革命初期的功臣、革命政府公安委員會主席,簽署過不少斬貴族人頭的手令,可算是老一輩革命家。除了丹東自己,誰也沒有想到革命家丹東最終被自己發起的革命和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法庭送上了斷頭臺。丹東本來是革命斷頭臺上的斬頭刀,誰知他的身子和頭也成了斬頭刀下的什物。丹東為誰或為了什么信念而死?
事隔幾十年,這宗思想疑案一直沒有人搞清楚過。畢希納憑著二十二歲的青年血氣,決意自己來辦一次思想偵探案。
思想者大致有兩類,一類可以稱為思想的作奸犯科者,通過種種論說制造思想奇案;另一類可以稱為思想的刑事偵探,專破歷史中沉積起來的思想懸案。就拿離我們的生活比較近的十九—二十世紀來說吧,盧梭、黑格爾、馬克思、尼采、海德格爾都是些現代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施特勞斯、沃格林、洛維特則是些思想案件的大偵探。思想刑事偵探不是對歷史中的思想做道德檢察,然后提出政治控罪——那是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局的偵探干的事,而是偵察在歷史社會的大街小巷中發生的把人們的思想和生活搞得雞犬不寧的思想刑事案件,搞清案情,然后在公共輿論中對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提出檢控。思想界的作案和社會生活中的作案一樣,都是自然而然、永不可能杜絕的事情。
日常生活需要偵探,思想生活也需要偵探。有了偵探,人們的生活才得安寧。我不敢說畢希納是現代的思想偵探的第一人,但肯定可以說是前驅之一,或者說是極有智慧的一個。畢希納僅用五個星期就把“丹東之死”這樁案子搞清楚了,并以索福克勒斯的氣度、莎士比亞的文風寫出了案情報告《丹東之死》。 案情報告寫成了一出現代悲劇,足見畢希納被這案子搞得激動得不可收拾。這篇案情報告不僅在現代文學史上,也在現代思想史上成為一塊路碑。一百六十多年來,德國甚至整個歐美思想界不斷有人被他尖銳的思想偵探能力吸引,紛紛惋惜他的早逝。的確,要不是因為畢希納偶然發高燒死了,在十九世紀下半葉的德語思想界,馬克思、尼采恐怕就不會那樣作案了。
在畢希納的激情之筆下,丹東之死既有蘇格拉底的飲鴆氣概,又有耶穌的客西馬尼園悲情。這些氣概和悲情簇擁著一種現代的生存倫理觀:一種相當脆弱、但在歷史選中的個人身上又相當堅毅的倫理。與蘇格拉底和耶穌一樣,為了證明一種倫理的正當性,丹東被當時的法律制度合法地審判有罪,被民主地送上斷頭臺。丹東之死屬于那種按新理不該死、按舊理又該死一類的歷史事件。這類事件在歷史上并不多見,總是在新舊倫理的交替時刻發生。
可是,革命家丹東正是為了新的倫理而發動革命,又被新倫理的革命法庭斬掉腦袋的。丹東之死是樁奇案,就奇在這里。
寫完《丹東之死》后不到一年,畢希納就發致命的高燒死了。這場突發性傷寒令我生疑:畢希納發的致命高燒是否與他偵破這宗疑案有關?不過,這倒是案情之外的事了。
劉小楓 2013-08-21 15: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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