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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明代的政府
洪武皇帝的遺贈
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間(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中國的人口增加了一倍,從原來的大約八千萬人增至大約一億六千萬。有破壞力的內戰多能予以避免,教育、哲學、文學、藝術各方面的偉大成就,反映了士大夫社會的高文化水平。然而,元明交替的光景并不好。明朝政權起初是軍事化的,為的是要將蒙古人逐出,并且抵擋在境外,繼而試圖維持境內安定,避免來自中國境外的影響。推翻蒙古人的漢族復興主義并不打算延續宋代,而是在理論上企圖回歸漢唐的盛世,不過事實上卻持續著元朝的某些風貌。
明朝的氣質始于其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心態。自一三六八年至一三九八年在位的洪武君,原是佃農之子,少時貧苦,曾乞討為生,做小沙彌時跟寺僧學識字讀書,后來加入反元的宗教組織。他起兵反元之后,以武力消滅了長江下游地區的其它反元勢力。在儒生襄助之下,發布了檄文,施行了受天命的儀式。一三六八年趕走了內訌分裂的蒙古諸王,在南京建都即皇帝位。(見地圖17)
這位新的專制君主的人品,雖然一如其它開國皇帝般受到贊頌,總體而論似乎是中國的一個劫難。洪武皇帝相貌丑陋,精力過人,脾氣暴烈,而且多疑猜忌,唯恐有人圖謀不軌。牟復禮(Frederick Mote,見CHOC 7)認為,明朝統治形態的許多獨有特色源自「這位奇怪而強有力的人的個人特性。」
洪武皇帝的目的是要在全世界最大規模、最多樣化的國政之上,維持中央控制權。為達此目的,他頒下了無數規范子民行為的忠告,包括法律、典章、祖宗訓示、一系列堂皇的教諭、鄉村法令、禮儀規程。愛德華·法默(Edward Farmer)認為,這許多規章形成了一幅理想社會秩序的藍圖,還包含了支撐這個秩序的獎懲條款。洪武皇帝不怎么像黷武者,倒更像理論家,滿腦子的概念。
至于實際行動方面,洪武皇帝基于個人經驗,了解農村的疾苦,盡可能用政策壓低田賦、種植樹木防止水土流失、維修黃河長江上的堤堰、在谷倉中儲糧防饑、編里甲以杜絕盜匪、鼓勵士紳濟助貧病者。但是他的經濟理念只限于傳統儒家的看法,以農業為富國之本,認為商貿是剝削的、可恥的,并且以節儉為皇帝的主要德行。
太祖洪武的政府曾試圖培養自給自足的小區,讓大眾自己管理自己,讓軍隊自己屯田供糧,由人民服徭役自筑道路或供衙門差遣。皇帝本人的儉省也延及官吏,只發放有名無實的微薄俸祿,迫得官吏們只得謀取法外的收入來維持生計。因此,太祖的不增稅(no-new-taxes;布什語)終不免導致貪污腐敗。
但是,太祖關注的重點仍是軍事。由于中國必須防止蒙古勢力復興,便因襲了元人兵制,在重要據點設衛與所,將軍民分籍,軍職世襲。軍人屯田自供糧餉,并且隨時備戰。蒙古王公原是各有大封地的一個分散的貴族階級,明太祖則是將帶兵的人封賜成為一個武官貴族階級,職等和俸祿都優于文職大臣——至少在他疑心武官謀反而大開殺戒之前是如此的。
必須在文與武兩者中做一選擇的時候,明太祖盡管法令多又愛說教,卻站在暴力的這一邊。一三八○年間,他發現宰相謀反,將宰相斬首之后,其親族也全部處死,前后總共殺了大約四萬人(有「關系」的害處在此)。以后連續處死大臣,加上好幾次的整肅,殺人之數可能達到十萬之多。其后果是可用的人才喪失與恐怖統治,儒家好仁好禮的政府根本無從施展。大臣受廷杖的刑罚羞辱,在明朝已變成常例。受刑者要伏倒,手腳被人扯住,露出臀部由司刑的人役邊打邊唱杖數。再也沒有比這個更有損人格、有害生命的儀式了,因為幾杖之下便會皮開肉綻,感染生瘡是難免的。一五一九年間,因為進諫皇帝勿再流連南方不理朝政,有一四六位臣子受了廷杖,其中有十一人因而致死。一五二四年,大臣們反對以追贈先皇與皇后的名號稱皇帝的生父母親——因為他的皇位繼承自堂兄,結果有一百三十四人受廷杖,其中十六人喪命。這些令人覺得,皇帝和臣子們經常陷于皇帝的暴力解決不了的制度性爭斗之中。
明太祖的判斷錯誤,大體上可溯至他非鞏固維持個人控制不可的決心。由于他一心一意要獨攬大權(這乃是自古留傳下來的一個必要),便于一三八○年取消中書省,廢了宰相,使身為皇帝的他成為全國民政與軍事的「總經理」(CEO)。這么一來,他有了控制權,但也有了極沉重的負担。明朝行政制度的研究權威賀凱(Charles Hucker)指出,曾有一度,太祖在八天的期間收了一千六百件奏章,其中共計有三三九一條請示的問題。按每天十小時批閱兩百件的速度來算,每件奏章平均看三分鐘時間。以前的朝代中,這種每天例行的公務,由宰相帶領一批屬員去處理。在明清兩代,這個重担落到了皇帝身上。既然皇帝不見得都是超人,皇帝的辦公室通常成為一個瓶頸,政府因而更容易墮入無效率可言的例行公事。
明太祖廢除宰相和中書省,等于將文官層僚斬了首,而文職官僚及其工作必須由外廷的首長宰相領導(外廷即指六部、監史臺,以及京中其它官署)。因此,明朝的皇帝不得不藉助于身邊的隨侍者(內廷)來理事,進而變成行政、軍事,以及其它特殊事務都要靠太監去辦。到后來,宮中太監人數高達七萬。
財政問題
洪武皇帝給后世子孫留下的最怵目的缺陷,按財政史學家黃仁宇(1974)看來,是財務方面的。首先,國庫和皇帝可動用的御庫并沒有分開。明成祖(一四○二~一四二四)在內戰中篡得皇位后,遷都到北京,因為這兒是他個人勢力所在的地區,而且是可以北控蒙古的戰略要地。環繞紫禁城四周的京師面積將近七點八平方公里,其中有五十多個供應鋪,雇用工匠人役大約十萬人,專為宮內提供服務,所服之務也沒有公私之分。這種情形正符合了一項事實:皇帝的個人生活和儀禮性質的行為,都是政府活動的一個部分,應受儒士、道學家的監督和評判。
在太監的管理下,宮中開銷無來由地擴大。皇帝的親軍衛「錦衣衛」的費用也是如此。錦衣衛除了負有保護皇帝的任務,還是一個特務機關,主管令人聞之喪膽的鎮撫司,專門查辦政治犯。一三八二年錦衣衛設置時衛卒有大約一萬八千人,后來擴增到七萬五千人。
姑不論洪武時代的朝廷或以后的皇帝如何,明太祖本人是力求節儉的。他規定的田賦約為農產量的百分之十,稅率不重。這似乎是善意的輕稅,使政府歲入匱乏。從現代人的觀點看,就是使政府發揮不出功能,幫助不了百姓的經濟生活。太祖卻期望地方小區代中央政府之職,負責各種各樣與稅金相關的私人花費。為了納稅與管制之便,農民自一三八一年起按里甲制編冊,每里之中有十戶戶長担任甲長,其上再有一位里長。由里長甲長負責全里內的稅收和各種差役事務,并且要負責更新戶口「黃冊」登記的土地人口數據。里長甲長都是輪流制,每十年輪過一回。
這個巧妙的安排和相互監視保安的「保甲」制一樣,都有重大缺點。這是飽學的行政官設計出來教導百姓如何履行多種義務的藍圖;卻詳盡得沒有改動的余地。到了必須適應地質實況和鄉村生活的人際關系時,弊端開始出現。不用多久,就腐化得千瘡百孔了。這個不可收拾的綜合癥候群還包括稅收、軍備給養、通貨供給等,都或早或遲變得失效無用。在這一切問題之下的,是死守著太祖定下的舊制不改。以至于明朝行政后來無法配合中國需求轉變的腳步。
以稅收為例,為了省卻將各地收得的稅賦送進京師的麻煩,安排好各繳納地區直接把稅收送到指定支銷該筆稅收的機關。其結果是,各路自行——或依法——進出的稅收在全國交叉往來亂成一團。這套不能便通的既定辦法卻不受任何監督,因為沒有一位從頭到尾負責的官員。黃仁宇說過,明朝財政系統的主要顧慮「始終在求統治上的安定」。因為每個財稅機關都從無數個不同的來源收稅,地方官全都沒有能力獨立,也無力改善行政質量。因此也無人建立起有造反財力的根據地。「國家稅收作業太分散,以致根本不可能被人操縱」。
如此散亂的稅收花銷制度,使中央政府起不了作用。大批衙役、書吏、小辦事員幾乎一年到頭都在忙著收各季到期應繳的田賦。田賦的總額不至于對經濟構成過重的負担,真正的累贅在于收取的效率太低,稅收機關冗員太多。換句話說,有上百萬的中間人是靠著投入這個稅收系統的繁瑣過程維生的。
又如大運河的養護并沒有預算經費可撥,完全由地方徭役負責,中央政府不給分毫。到了十五世紀中葉,國內有一萬一千七百七十五艘運谷船,由十二萬一千五百名官吏軍役負責調度。由于這些運輸兵難得有酬勞可領,就只好在谷船上私帶貨物牟利。總之,國庫每一筆收入都在實收之前就預定好應收之數。甚至田賦尚未入庫,應領該額的部門就被扣上已支銷的帽子,毫無便通的余地。一旦發生水災之類的事故,就必須以處理危機的方式另募專款。
此外,明代夸贊軍人屯田自給的衛所制度的記錄并不可信。按黃仁宇說,軍人距離自給自足還遠得很。明代記錄所述的是理想,不是事實。軍官根本沒作記錄,明朝史官則只顧要面子好看。整個的軍人屯田制度只是一套未經籌備、調查、實驗就擬出來的計劃書。既未設置主控機關,管理也不嚴密。被迫進入軍役的民戶經常棄逃,兵士們沒有固定的餉可領,只是偶爾拿到不定期的獎賞。這種制度不過是把軍人再變回農人。軍人的權勢結構不振,是因為軍方的餉給被削減了。軍人們因此把自己的田出售或抵押,軍中無餉可發的情形日甚一日,人數也因為逃兵而減少。邊區需要補充兵額的地方,衛所數目降到了原有的十分之一。但是由于軍人自給的這種不切實際的傳奇一直存在,就不能廢除或調整籌資的舊法。
再看通貨制度,趕不上貿易成長的速度,也是失敗的。起初,中央政府靠發行紙鈔支持財政。明太祖卻不明白,無限量發行紙鈔會導致通貨膨漲,只管拿紙鈔當賞賜。到了一四二五年,紙鈔只有其原值的四十至七十分之一。后來紙鈔終于廢而不用了。其間,政府一直禁止銀兩的使用。
中國的銅幣是澆鑄的而不是沖壓的,所以每一枚都需要以手工修邊。明代銅幣需求量雖然比宋代大得多,鑄造量卻遠遠少于宋代。政府的鑄幣機構經常是完全不發新幣,只好由民間的偽造者來代勞了。后來鑄幣的職權轉給了各省,但是省級鑄幣摻鉛又造成幣值降低,銅幣供給量始終不符需要。中央政府對發幣處理不善,導致偽幣充斥,幣值從原來的一千錢兌一兩銀子,降到了六千錢兌一兩銀子。總之,正當貿易成長擴大通貨需求之時,明朝政府卻拿不出恰當的幣制配合,是大大失策。
十六世紀時,對外貿易成長導致銀的輸入,雖然時有間斷,但輸入量很大,主要來自日本和(經多條不同路徑轉來的)美洲大陸。因此,中國原來的商品經濟變得貨幣化了,納谷與徭役在后來改行的「一條鞭法」之下漸漸合并,全部改為納銀。地方居民按里甲制必須負担的丁糧,漸漸并入田賦折算。需服差役的時候,財力負担得起的人不必去做修路之類的公共工程,可以出錢雇人代做。
不幸的是,從日本和美洲流入的白銀并未帶給中國白銀通貨。銅錢和銀子一并通用,形成類似復本位的制度。人們日常交易都用銅錢,即便政府不能不貶它的值。拿白銀來鑄幣以維持通貨穩定是不可能的,因為明朝政府從未有過鑄銀幣的打算。用一塊塊銀子繳稅并不是計劃決定的,而是因為其它通貨都不管用了,逼不得已才用銀子。純銀塊的流通非常不便,因為各地用的「兩」,單位大小不同,甚至各行業各官署衙門也有不同。有時候,一個城市同時通行著二十種不同的銀兩,主要商品——如鹽或棉布——各用各的銀兩,買賣外地的貨物又要用別種銀兩。流通中的每錠銀子還要秤,要驗純度。這些條件造成銀兩單位雜亂,兌換方式繁多,操作錢的人可以從中取利,而且可以支配想投資做計劃生產事業的人。
財政體制結構似乎一直跟著明太祖力求節儉的意念走,因為他堅信營利本身就是邪惡的。經商的利益根本上就與社會國家的利益相沖突,因此必須竭盡可能予以遏止。同時,國家不可求「自富」,因為,依這個天真的觀點看來,政府有所獲利自然就意味著百姓有所損失。所以政府發展不出可能有的經濟力,反而以政治上的控制力為治國的基礎。結果明朝便始終不肯建設起運作財政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財政力量,甚至連投資做公共運輸設施都不肯。在如此一窮二白的情況下,不免就時常要征用百姓來服差役。
黃仁宇指出,大體上看,明代中國若有某一地區顯示可能因企業或外貿而成長的趨勢,政府不但不覺得應該給予支持,反而反對這種成長,因為它造成的不均衡「終久將危及全國的政治協調」。倒不如把所有的省分都壓低在較落后地區的水平。
黃仁宇認為,宋元兩代都比明朝老于世故,行政質量也都高于明朝。「唐、宋、元皆未實施過明朝這么僵化的財政結構」,也不像明朝給最高層政府官員這么少的業務責任。「明朝制度代表中國財政史上一個重大的突變。從此以后,政府財務的主要目的是要維持政治現狀,不再表現出任何動態性質。」明朝面對航海世界的退縮,正是此一卓見所述情形的寫照。
中國閉關自守
南宋和元代都眼見了中國在造船、航海科技,對日本及南亞、東南亞海陸貿易各方面向前大步跨進。到了一四○○年間,和中國有海上貿易的國家地區已經為人們所知有百年以上的時間,中國商人輸出的貨物有絲綢、瓷器、銅幣等。明成祖五度北上遠征蒙古的同時,命令大太監鄭和循海上貿易的航路南下出使。鄭和本姓馬,是回教徒,父親曾至麥加朝圣。他帶領一批有能耐的太監,為執行皇帝派下的特殊任務而遠征南洋。
鄭和自一四○五年至一六三三年間的七次航程都不是等閑之事(見地圖18)。南京附近的造船廠,僅是在一四○三到一四一九年間就造了兩千艘船艦。其中包括近一百艘大型的「寶船」,船長在一千一百至一千二百多公尺之間,橫寬在四百五十到將近五百公尺之間。據密爾斯(J.V.G.Mills,1970)估計,每艘寶船的排水量必在三千噸左右。這種有四至九根高達二百七十公尺桅桿的船,有十多個不透水的艙格,有艉柱舵,艙房可能多達五十個,可載四百五十至五百人。一四○五年至一四○七年的首航艦隊大約共有三百一十七艘船,其中六十二艘是寶船(一五八八年的西班牙無敵艦隊〔Armada〕不過是一三二艘船)。鄭和率領從屬太監七十人,醫療人員一百八十人,占星官五人,軍官三百人,兵丁兩萬六千八百人。前三次出使航至印度,途中港市都曾停靠。第四次越過印度遠抵荷姆茲(Hormuz)。后三次都到了非洲東岸各港,最遠到達馬林地(Malindi,在今肯亞東南附近)。而宋朝的瓷器和銅幣早在鄭和之前已經來到此地。遠征船隊的分遣部隊還有額外的航程,有一支曾到達麥加。鄭和的一項主要任務是帶著進貢的使節回中國,事后并且送這些外使返回其本國。雖然也有一些貿易活動,但主要還是進行與大約三十個國家的外交往來關系。鄭和出使雖未擺出武力侵略架勢,但亦曾數度用兵。
有三點是值得注意的。第一,這幾次奉命出使與達加馬(Vasco da Gama)或哥倫布的探險之旅的性質不同,航行的路線是阿拉伯人和中國人在非洲以東海上貿易的既定航線。第二,中國的遠征為的是外交不是商業,當然更不是為了海上劫掠或殖民。鄭和與各國互贈禮物,招徠進貢國,攜回地理信息和科學上的新奇事物,如長頸鹿就被當作祥瑞之獸展覽。第三點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點,一四三三年停止這種出洋遠征之后就再沒有后續了。而且兵部侍郎更于一四七九年將七次出使的記錄數據銷毀,中國的海外商業行動受到嚴格禁止,直到一五六七年才開放。航海時代在全球各地初現曙光的時候,明代中國本來已經遙遙領先他國,卻不肯繼續向前。歐洲人再花了將近五十年時間才摸索到起點上。一四三三年以后,再過了三十七年,葡萄牙人才到達西非海南端的黃金海岸。而哥倫布率領總吃水量四五○噸的三桅船隊伍出航,則是在一四九二年。
愛德華·德雷耶(Edward Dreyer)詳述過中國這些偉大的航海行為如何受阻于儒生出身的大臣們,這些讀書人理論上就反對貿易與對外接觸。黃仁宇亦指出,明朝財政窘迫,無力担負這樣耗費不貲的海上外交。例如,明朝于一四○七年正式將安南劃入版圖,后來卻因為安南作亂反明,朝廷苦厭兵事,不得不于一四三一年承認其為獨立的藩屬國。此外,明成祖為抵制科舉出身的文官把持朝廷,在軍事和安全方面任用太監,也引起京師官吏的妒忌。
到了十五世紀中葉,京師又面臨蒙古勢力再起與邊境的騷擾。一四四九年間,一名專進讒言的大太監說動天子御駕親征,結果被蒙古軍俘虜。蒙古人要以明帝為條件進行交易談判之時,明朝卻迅速立了新帝。此后明朝便在蒙古人的威脅下漸漸束手無策。據阿瑟·華德倫(1990)研究,朝臣們曾有無休止的政策討論,一面恐懼對蒙古人出兵,一面卻又不肯允許蒙古人與中國貿易以減少其南下侵擾。一四七四年以后,以至十六世紀期間,明朝進行的長城修筑,留下了吾人現今所見的有幾百個崗哨卡的萬里長城(見地圖17)。就軍事用意而言,這是徒勞無功的,但是卻表達了中國長期受外患折磨的心態。
造船只限于小型船艦以后,明朝海上勢力漸衰,替中國南海上的海盜打開了壯大之門。這些海盜名為「倭寇」——日本人,實際上大多是中國人。明朝非但不以武力反攻,反而強制執行了使自己蒙受重大損失的海岸閉關,目的要使海盜因補給枯竭而退,結果仍是徒勞一場。這套國防政策還包括限制外貿,規定所有外來商貿都要裝成進貢的模樣。據撤拉辛·維拉蒲(Sarasin Viraphol,1977)所述,中泰商人運售的暹羅稻米必須做出與進貢使團相關的樣子輸入。進貢制在明朝達到高峰,但是這種自衛形態意味著的不是勢強而是衰弱。
總之,反商主義與恐外癥(xenophobia)占了上風,中國自此退出了世界舞臺。武人勢衰了,大局由文官主控。逢到昏君當朝的時候,替皇帝查案、問刑的太監勢力就會構成太監獨裁,以恐怖手段壓制文官。明代中國手握海上擴張的優勢條件,卻被保守的理學儒士掐死,簡直就像是故意錯過近代科技與經濟發展的這班船。
這個貶抑的評價來自二十世紀末,正當科技與經濟成長在全世界的各個生活層面都造成無數混亂,卻還找不出可以將人類文明毀滅延緩的秩序原則之際。明朝獨立而自足式的經濟成長,以及其相對的平靜安樂,也許終將受到歷史學者的推崇,在我們看來是失敗之處,或許別人看來是某種成功。
朋黨政治
政治家兼哲學家的王陽明(一四七二~一五二九),在士人的思想領域中博得了許多追隨者,啟發讀書人走向理學的一個新趨勢。王陽明是大學者也是文韜武略兼備的大臣,曾平定寧王之亂,致力于利用鄉約建設地方小區。而鄉約正是最接近儒家尚古風的一個制度。在哲學思想上,王陽明繼承的是與朱熹同期的陸象山的學說,比較不講究躬行實踐,而是側重致良知的內在德行修養。他認為本原世界是一整體,既在人心之外,也在人心之內。因此,人應當讓致得的良知導引自己的行為。這種說法帶有佛家的弦外之音。而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按威勒·彼得遜(Willard Peterson,1979)解釋,其實是要求「道德知識與社會行為的統一」。陽明學說在日本和中國同樣有深遠的影響。
明亡以后,清朝后來的批評者攻訐陽明學說太抽象、被動、唯我。因而促成一種觀念:明代學術思想培養了理直氣壯貶低實用工技的態度。朱熹和王陽明兩家理學正統,都教導明朝的為官者肯定合乎道德的言行為治國的根本,卻將科技視為匠人與等而下之者的事。
道德問題隨即提供對立朝臣黨派相互抨擊的題目。而朝中派系之爭也激起大臣們的道德說教,批評皇帝偏離正道,與奸宦斗爭。派系傾軋最嚴重的事例多發生在明神宗萬歷的四十八年間(一五七三~一六二○)。
神宗在位的最初十年中,首輔大學士張居正勵行嚴改,也累積了中央國庫的資本。只要神宗支持,他便不怕得罪人,拿坐領干薪的冗官開刀。他的目標不在變法革制,而是要建全國家財政。不過,他的做風直來直往,蔑視因循的常俗,死后遭到彈劾抄家。
神宗皇帝聽怕了大臣們的說教與相互攻擊,索性不上朝了。后來更使出阻礙或不理朝政的報復手段,連續多年不見大臣、不批奏章。他也不肯任派應該補缺的官,以致中央政府里的人員都不足。總而言之,神宗想扔開當皇帝的職責,卻竭力搜刮飽入私囊。若就皇帝為國政運轉主軸的角色而論,他這樣和朝臣做對的行徑不但是一塌糊涂,而且是叛國。
明神宗的一意胡為,加上掌大權的宦官貪污,激起長江下游諸省的另一個層次的黨爭。這個區域不論上繳田賦的分量或入朝為官的人數都超出了土地面積比例。就在無錫附近的東林書院,改革運動興起。一群清高的儒士因為以道德為首要關注,對大小官吏都發出有成見的抨擊。政府的實際問題他們看不見,只顧鼓吹儒家名教為絕對的準則,對他們要攻擊的靶子發出責難。很難說是那一邊比較有理,因為爭論重心是道德問題和人身攻擊,涉及實際行政問題的很少。一六二○年代,神宗死后當權的太監(魏忠賢)以慘暴手段傾陷東林黨,但仍有一些幸存者后來留下對他不利的最終定論。正當明朝極需要有力的領導之時,明末的黨爭卻造成決策分裂與朝廷停頓。
十七世紀初期,荷蘭與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加上本來已在推展中的葡萄牙與西班牙的貿易,都在響應日本與中國商人及官吏的行動,形成活絡的國際貿易。在中國內部,大規模的陶瓷、絲綢、棉布生產,伴隨著鹽谷貿易廣布、都市增多、從事地區間貿易而更富裕的商人階級的擴大,同時發展。白銀流入中國乃是促成這種成長的唯一因素,有些歷史學者認為明末的文學藝術成就,以及都市生活發展,乃是社會、文化、經濟各方面將出現活潑有力新生的前兆。但是,商業活動和西方接觸卻帶來巔覆政治秩序的威脅。十七世紀初的日本便是以斷然的態度,對西方商人和傳教士關閉了自己的門戶。在中國,新起的朝代取代了明朝,卻繼承了明朝對外貿和西方接觸的焦慮不安。中國明末的新生之望,似乎已經消磨得沒有了。
費正清 2013-08-22 1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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