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與限制:蘇聯與中國的核武器研制(1949-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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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核問題的歷史——包括各大國核技術的發展、核政策和核戰略的演變以及超級大國之間的核軍備控制和禁止核試驗談判等,無疑是冷戰史研究的重大課題之一。本文要討論的是其中一個側面:1950年代蘇聯對中國研制核武器[1]所采取的方針。對這個問題,可以從蘇聯的核政策、中國的核發展以及中蘇關系三個角度來考察現有的研究成果。在近年冷戰國際史的新研究中,由于俄國檔案的開放,有關蘇聯核歷史的論著有了明顯增加,并占有突出的地位。[2]不過,其中很少談到蘇聯對中國研制核武器的方針或政策。[3]1980年代末以來,有關中國核武器發展歷史的論著和回憶錄已經發表了不少,但主要篇幅都是講中國如何在蘇聯背信棄義后自力更生試制了原子彈,而較少論及在此之前蘇聯是如何幫助中國的。[4]在中蘇關系研究中,專門討論核武器問題的論著也不多見。[5]這樣,就為本文留下了一些研究空間。
  本文使用的材料,除了中國的公開出版物外,還有一些俄國的檔案文件和當事人口述史料,而這些是很多中國研究者沒有看到或沒有引用的重要資料。在研讀這些史料的基礎上,筆者擬考察1950年代蘇聯對中國研制原子彈和導彈的方針及其形成的基礎、變化的原因,以求對這一課題的研究增加一點新內容。
  赫魯曉夫開啟了中國原子能和平利用之窗
  斯大林或許沒有想到,還在蘇聯第一次核試驗之前,中共就知道莫斯科已經掌握了核技術,甚至提出參觀蘇聯的核設施。當劉少奇在1949年8月秘密訪蘇期間提出的這一要求時,斯大林拒絕了。不過,作為補償,蘇聯人請中共代表團觀看了有關核試驗的紀錄片。[6]由于蘇聯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是在8月29日,[7]而那時劉少奇已經離開了莫斯科,所以有學者懷疑中共代表團看到的并非像他們理解的那樣是有關蘇聯核試驗的影片。[8]斯大林這樣做,可能是在應付中國人——他不知道即將開始的試驗是否能夠成功,也可能是對毛澤東的動機有所懷疑——中國人是否也想擁有原子彈。
  確實,中共很早就想擁有核武器。盡管毛澤東一再宣稱原子彈是“紙老虎”,[9]但中共對這種新式武器并非不重視。有資料說,早在1946年,中共安全部門負責人康生就開始招募在海外的華裔科學家,特別是火箭和核能專家。[10]1949年2月底,中共中央決定派出以郭沫若為首的代表團,出席將于4月在法國巴黎召開的保衛世界和平大會。物理學家錢三強也是代表團成員之一,他當時在北平研究院原子學研究所工作,并在清華大學任教,正著手培訓原子核科學干部和籌建實驗室。錢三強向有關方面提出:想借此機會托在法國留學時的老師約里奧·居里教授幫助定購一些有關原子能研究的設備、儀器和圖書資料等,預算需要20萬美元。中共中央立即表示同意,周恩來還派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約見錢三強,進一步表明支持的態度,還說:“中央對發展原子核科學很重視,希望你們好好籌劃。”[11]
  蘇聯擁有原子彈對中共是一種鼓勵。無論如何,當1950年初毛澤東訪問莫斯科時,斯大林已經可以炫耀性地請毛澤東觀看蘇聯進行原子彈試驗的紀錄影片了。不僅如此,斯大林甚至表示出蘇聯可以向中國提供核保護的意愿。蘇聯外交部起草的中蘇同盟條約(第二稿)信心十足地提到,當締約國的一方被迫采取軍事行動時,“另一方即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12]在蘇聯剛剛擁有核武器的情況下,這種說法無疑在向西方暗示:蘇聯將向中國提供核保護。如果進一步分析,斯大林或許也想以此向中國人暗示:社會主義陣營有蘇聯的核保護傘就足夠了,無須大家都去搞核武器。至于毛澤東當時如何理解斯大林的用意,不得而知。不過,中國領導人由此對原子彈有了感性認識,卻是實情。毛澤東回憶起當時的感受,曾對身邊警衛員說:“這次到蘇聯,開眼界哩!看來原子彈能嚇唬不少人。美國有了,蘇聯也有了,我們也可以搞一點嘛。”[13]
  然而,莫斯科可以向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提供核保護,[14]卻并不希望他們分享核武器的秘密,更不想讓中國人掌握進入核武庫大門的鑰匙。在1952年底,即以中國著名核物理專家錢三強為首的中國科學院代表團訪蘇之前,蘇聯科學院院長涅斯梅亞諾夫院士向蘇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一個報告。在談到對中國科學家來訪的活動安排時,涅斯梅亞諾夫建議,只向錢三強介紹“一般性質的科研工作,而不要讓他詳細了解第一總局課題范圍內的工作”。[15]鑒于蘇聯人民委員會下屬的第一總局正在領導著蘇聯原子能利用領域的科學研究工作、鈾加工的管理事務和原子動力裝置的建造,這一建議可以表明蘇聯此時尚無意向中國透露原子能的秘密。果然,中國代表團在參觀中“只接觸到了幾名絲毫不了解核技術課題的科研人員”。[16]而當錢三強提出能否提供有關核科學儀器和實驗性反應堆時,蘇方含糊地回答,可以通過外交途徑解決。[17]雖然雙方對此可能有所接觸,但至少在當時尚未看到任何結果。沒有技術來源,再加上戰爭環境,以及國家財力有限等原因,中國政府決定在第一個五年計劃中不列入研制核武器的準備措施。[18]
  斯大林去世以后,蘇聯領導層接連不斷地發生激烈的權力斗爭。赫魯曉夫為了戰勝其政治對手,積極調整對華政策,并一再討好毛澤東。[19]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再次考慮到研制核武器的問題。1954年10月赫魯曉夫訪華時,主動問中方還有什么要求,毛澤東趁此機會提出對原子能、核武器感興趣,并希望蘇聯在這方面給予幫助。赫魯曉夫對這個突如其來的問題沒有準備,稍做遲疑后他勸說毛澤東應集中力量抓經濟建設,不要搞這個耗費巨資的東西,并表示只要有蘇聯的核保護傘就行了。赫魯曉夫最后建議,由蘇聯幫助中國建立一個小型實驗性核反應堆,以進行原子物理的科學研究和培訓技術力量。[20]
  赫魯曉夫的這個最初反應可以說明一個問題,即可以向中國提供核保護而不是核技術,乃是蘇聯的既定國策。蘇聯人強調的“核試驗耗資巨大,以中國的國力難以承受”,確屬實情。[21]不過,莫斯科的主要憂慮并不在此。同斯大林一樣,赫魯曉夫對毛澤東領導的中國也心存疑慮。[22]此外,赫魯曉夫還有一個不便明言的理由,即當時美蘇正在談判防止核擴散問題。實際上,早在蘇聯成功地進行核試驗之前很久,美國就試圖禁止核試驗,從而壟斷核武器。1946年6月14日美國駐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代表團團長伯納德·巴魯克提出了一項由國際組織控制核試驗的方案,史稱“巴魯克計劃”,[23]而蘇聯代表葛羅米柯很快就針鋒相對地提出了蘇聯的計劃。[24]從此,美蘇之間就開始了漫長而毫無結果的限制核武器發展的談判和爭吵。當蘇聯擁有核武器,特別是在赫魯曉夫意識到核武器對人類生存的威脅之后,莫斯科對防止核擴散的問題有了新的認識。1954年4月1日,蘇聯有關部門向赫魯曉夫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報告了蘇聯著名物理學家、原子彈之父庫爾恰托夫等人關于熱核武器的出現已經威脅到人類生存的看法:戰后短短的幾年,從原子彈到氫彈,從核裂變到核聚變,核武器的殺傷力已經發展到驚人的地步,從而使核軍備競賽達到一個新的更加危險的階段。科學家們在一系列文章中生動而有力地論述說,建立在利用熱核反應基礎上的核彈,實際上可以無限制地增加一枚炸彈中所包含的爆破能量。而對這種武器的防御從根本上講是不可能的。所以很明顯,大規模使用核武器將導致交戰雙方的毀滅。核爆炸發展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過不了多少年,核爆炸的數量將足以使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存活成為不可能。人類正面臨著毀滅地球上全部生命的威脅。[25]這對赫魯曉夫無疑是一個震動。9月22日,即赫魯曉夫訪華前夕,蘇聯政府向美國遞交了一份備忘錄,表示愿意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問題上繼續與美國政府進行談判。[26]蘇聯人剛剛做此承諾后,中國就提出要自己制造原子彈,并要蘇聯提供幫助,赫魯曉夫當然不會答應。
  不過,赫魯曉夫畢竟有求于毛澤東,因此他比斯大林進了一步,答應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幫助中國,而這項工作的開展無疑將為核武器研制奠定技術基礎。核武器與核反應堆的科學原理是一致的,從物理學的角度可以說,原子彈是爆炸的反應堆,而反應堆則是不爆炸的原子彈,所不同的是,反應堆是控制能量緩慢地釋放,用來產生動力,而原子彈則是在瞬間釋放出巨大能量,從而形成爆炸。至少在毛澤東看來,這是中國走向核武器研制的第一步。赫魯曉夫回國后不久,10月23日,毛澤東便與來訪的印度總理尼赫魯興致勃勃地談起原子彈,并有意透露中國“正在開始研究”那個東西。[27]
  莫斯科答應提供核幫助的確令毛澤東興奮不已,恰在此前,中國地質隊又在廣西找到了鈾礦,引起中共領導人的高度重視。[28]1955年1月15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了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在聽取地質部長李四光、副部長劉杰以及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原子能研究所的前身)所長錢三強的匯報后,毛澤東高興地向到會人員說:“過去幾年其他事情很多,還來不及抓這件事。這件事總是要抓的。現在到時候了,該抓了。只要排上日程,認真抓一下,一定可以搞起來。”毛澤東還強調說:“現在蘇聯對我們援助,我們一定要搞好!我們自己干,也一定能干好!我們只要有人,又有資源,什么奇跡都可以創造出來!”會議通過了代號為02的核武器研制計劃。[29]隨后,毛澤東便發表了《原子彈嚇不倒中國人民》的講話,雖然講的還是用中國的小米加步槍對付美國的飛機加原子彈,但已經可以充滿信心地宣布:如果帝國主義發動戰爭,就將“在地球上被消滅”。[30]是月31日周恩來在國務院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也提出:“在這方面,我們很落后,但是有蘇聯的幫助,我們有信心、有決心能夠趕上去。”美國的核恐怖嚇不倒我們,我們要掌握原子彈。[31]國防部長彭德懷則在2月18日向毛澤東報告工作時,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研制和發展核武器的問題。[32]最后,毛澤東在3月的中共全國代表會議上宣布:中國進入了“開始要鉆原子能這樣的歷史的新時期”。[33]
  赫魯曉夫回國以后,中蘇兩國政府便開始了關于在核能事業方面合作的具體談判。1955年1月17日蘇聯政府發表聲明說,為在促進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給予其他國家以科學技術和工業上的幫助,蘇聯將向中國和幾個東歐國家提供廣泛的幫助,其中包括進行實驗性反應堆和加速器的設計,供給相關設備及必要數量的可分裂物質。[34]作為合作條件,1月20日中蘇簽署了《關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放射性元素的尋找、鑒定和地質勘察工作的議定書》。根據這個協定,中蘇兩國將在中國境內合作經營,進行鈾礦的普查勘探,對有工業價值的鈾礦床,由中國方面組織開采,鈾礦石除滿足中國自己的發展需要外,其余均由蘇聯收購。此后,大批蘇聯地質專家來到中國,幫助進行鈾礦的普查和勘探。[35]4月27日,以劉杰、錢三強為首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在莫斯科與蘇聯政府簽訂了《關于為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利用原子能的協定》,確定由蘇聯幫助中國進行核物理研究以及為和平利用原子能而進行核試驗。蘇聯將在1955-1956年派遣專家幫助中國設計和建造一座功率為6500-10000千瓦的實驗性原子反應堆和一個使粒子獲得12.5-25MeV(百萬電子伏特)能量的回旋加速器,還要無償提供有關原子反應堆和加速器的科學技術資料,提供能夠維持原子反應堆運轉的數量充足的核燃料和放射性同位素,培訓中國的核物理專家和技術人員。[36]
  8月22日,蘇共中央主席團又批準了蘇聯高教部關于幫助中國進行和平利用原子能工作的提案:滿足中國政府的請求,幫助在北京和蘭州組織教學,培養原子能專家。[37]是年10月,經中共中央批準,選定在北京西南遠郊坨里地區興建一座原子能科學研究基地(代號為601廠,1959年改稱401所),并將蘇聯援建的一堆一器安置在這個基地。以索洛諾夫和阿里柯謝夫為代表的蘇聯專家組與中國的工程技術人員一道,為基地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38]同年12月,以諾維科夫教授為團長的蘇聯原子能科學家代表團訪華,向中國贈送了一批有關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影片和書籍。蘇聯代表團還在全國政協禮堂舉行報告會,講授關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各項問題,周恩來及黨政軍各機關1400多名高級干部出席了報告會。在12月26日周恩來與蘇聯代表團舉行的會談中,雙方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1956-1967年原子能事業規劃大綱(草案)》。蘇聯科學家主動表示,蘇聯準備給中國核工業建設以全面援助。[39]
  蘇聯的幫助進一步推動了中國的原子能研究工作。195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說,“中央已經決定對于原子能的研究和建設事業,采取最積極的方針,并且在蘇聯的幫助下,爭取在較短的時期內接近和趕上世界的先進水平。因此,必須迅速地全面地開展對于鈾及各種特殊金屬的勘探、開采和冶煉工作,進行各種化工材料的生產、各種特殊機械及儀表的制造,原子堆和加速器的設計和建造,以及原子能科學研究和干部培養等一系列新的工作。”通知認為,“當前最急迫的是必須由全國各地和中央各部門抽調一批優秀的技術干部和行政干部,以及一定數量的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立即開始學習和工作”。為此,中共中央決定:1956年所需的2462名高等學校畢業生和760名中等技術學校畢業生由國家計劃委員會直接分配,同時限令是年5月和7月“從全國各地和中央各部門中抽調干部1895名(其中技術干部819名)、工人5055名參加這一工作”。[40]在同年5月全國科學規劃會議所確定的57個重點學科中,原子能被擺在最為突出的地位。[41]
  此后兩年蘇聯的核援助進一步擴大。1956年4月7日中蘇簽署的協議規定,將鋪設從哈薩克斯坦的阿克斗卡至蘭州的鐵路,以便向設在羅布泊的第一座核武器實驗中心運送設備。[42]同年8月17日,中蘇兩國政府又簽訂了關于蘇聯援助中國建設原子能工業的協定。協定規定,蘇聯援助中國建設一批原子能工業項目和一批進行核科學技術研究用的實驗室。[43]在這一基礎上,11月16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設立第三機械工業部(1958年2月11日改名為二機部),主管中國核工業的建設和發展工作。[44]1957年3月,三機部制定了第二個五年計劃,要求在1962年以前在中國建成一套完整的、小而全的核工業體系。[45]為幫助中國的核科學研究,蘇聯派遣了稱職的專家。是年5月,沃爾比約夫率領十幾位專家來到物理研究所(此時已由科學院和三機部雙重領導)工作。沃爾比約夫是庫爾恰托夫最親密的助手之一,據他的中國同事反映,此人確實有很深厚的功底。沃爾比約夫專家組最初的任務是培養研究濃縮鈾和钚方面的中國專家,并編制教學大綱,后來也負責指導反應堆的實驗。沃爾比約夫與錢三強所長建立了很好的合作關系,同周恩來總理也有過親密接觸。由于蘇聯專家的幫助,實驗性反應堆和回旋加速器相繼建成,并從重水反應堆中獲得了少量的钚。此外,通過教學和實驗,還培養了一批中國科學技術人員。沃爾比約夫剛來時,在研究所里只有60位核物理方面的中國專家,而到1959年11月他離開這里時,這個集體的人數已經增長到6000人。[46]時任該所負責人的孟戈非后來回憶說,不僅在技術問題上,而且在反應堆、核動力的研究體制建設方面,沃爾比約夫對中國都給予了不少幫助。[47]蘇聯能派出如此優秀的科學家,可見是誠心幫助中國的。
  總之,由于蘇聯的幫助,中國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帷幕下于1955年初逐步展開了。
  蘇聯幫助中國研制核武器方針出現突破性轉變
  盡管和平利用原子能可以成為研制核武器的技術基礎,但是要實現這一步跨越卻絕非易事,這不僅需要具有各種特殊的設施、設備和儀器,更需要掌握從鈾分離、提純到核爆炸的一系列專門技術和工藝。美國和蘇聯跨出這一步用了5-7年,以中國當時的工業基礎和工藝技術水平,以及當時西方進行經濟技術封鎖的冷戰環境,要在同等時間里試制出原子彈,只能依靠蘇聯的幫助。事實也是如此,中國能夠以震驚西方的速度成功地爆炸原子彈,無論如何是離不開蘇聯援助的,雖然是不完全的援助。[48]不過,莫斯科在研制核武器方面對中國的援助最初卻表現得猶豫不決。
  在核武器尚處于基礎理論研究階段時,中國領導人已經開始考慮其運載工具——導彈的研制問題了。1956年1月12日彭德懷約見蘇聯軍事總顧問彼得魯舍夫斯基時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同意在中國工業發展速度已經提高的基礎上,加快中國軍隊的現代化建設,并打算研制火箭武器,希望蘇聯提供這方面的圖紙、資料。由于沒有得到莫斯科的指示,彼得魯舍夫斯基無法表態。1月20日彭德懷主持軍委第五十七次例行辦公會議,討論了研究和制造導彈的問題。會議決定向黨中央提出報告。彭德懷說:“目前即使蘇聯不幫助,我們也要自己研究。蘇聯幫助,我們就去學習。”[49]與此同時,解放軍訓練總監部代部長葉劍英、副總參謀長陳賡和剛從美國歸來的導彈專家錢學森也提出了中國自行研制導彈的問題。[50]3月14日,周恩來主持會議,聽取了錢學森關于在中國發展導彈技術的設想。會議決定,成立導彈航空科學研究方面的領導機構——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由聶榮臻任主任。5月10日,聶榮臻提出了《關于建立中國導彈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見》。中央軍委5月26日召開會議對此進行了專題研究,周恩來在會議上指示:導彈研究可以先突破一點,不能等待一切條件具備。立即抽調力量,組織機構,培養人才。[51]是年7月,經軍委批準,以鐘夫翔為局長的導彈管理局(國防部五局)正式成立。10月8日以錢學森為院長的導彈研究院成立,下面設立了10個研究室。至此,中國的導彈研究事業開始走上軌道。[52]
  與核能基礎研究不同的是,導彈研究更帶有純軍事色彩,又與原子彈運載有直接關聯,蘇聯在這方面自然要謹慎行事。況且,當時蘇聯正熱衷于同英美討論停止核試驗的問題。1956年7月16日,外交部長謝皮洛夫在最高蘇維埃會議上說,原子武器的試驗性爆炸應當毫不拖延地停止進行,這對于全世界人民來說是很重要的。蘇聯建議,或者美國、蘇聯和英國政府締結一個三邊協定,隨后由其他國家加入這個協定;或者通過上述政府各自發表正式聲明,保證自己不再進行原子武器和熱核子武器試驗。謝皮洛夫還宣布,蘇聯政府認為:有必要毫不拖延地就立即停止一切原子武器和熱核子武器的試驗和實驗性爆炸的問題,締結蘇聯、美國和英國的三國協定。[53]1957年1月14日,蘇聯又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了一份作為防止核擴散手段的片面禁止核試驗的提案。副外長佐林在大會上指出,擁有原子彈和氫彈的國家數量的任何增長都會使局勢復雜化。而蘇聯提案的實際結果是:即使一個現在尚不擁有原子彈和氫彈的國家已經掌握了這些武器的生產秘密,并已擁有必需的材料,他也不能有效地試驗這些武器。[54]這個方案的提出,必然會影響到蘇聯對中國的核援助方針。
  就在核工業援助協定簽字的當天,1956年8月17日,國家計委主任李富春應聶榮臻的請求,寫信給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布爾加寧,要求蘇聯政府在建立和發展導彈事業方面給中國提供全面的技術援助,并提議中國派政府代表團去蘇聯談判。[55]9月13日蘇共中央復電中共中央稱:考慮到導彈技術的復雜性和中國目前缺乏干部的情況,建議中國最好先從培養干部開始,然后根據這方面培養專家的情況,再著手建立科學研究機構和生產企業。蘇共中央決定幫助中國進行導彈人才的培養,將派專家到中國學校去工作和授課。已經指示蘇聯有關機構把導彈專業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以及培養干部所需要的教具、樣品及其技術說明送給中國。從1957年的新學年開始,蘇聯高等學校將設立小組,可以接受50名中國留學生,以便培養導彈技術方面的專家。[56]這與中國的要求實在相差太遠,聶榮臻對此“大失所望”。[57]
  蘇聯的如此態度再次影響了中國的國防建設計劃。1956年10月12日聶榮臻召集航空委員會的委員和導彈專家開會,共同商議導彈武器發展中的困難及解決辦法。聶榮臻在會上說:“我們對導彈的研究,蘇聯幫助也搞,不幫助也要搞。因此,不要等談判,一方面準備談判,一方面積極進行我們自己的籌建工作。”[58]根據會議討論的情況,形成了《加強我國導彈研制工作的報告》,于15日上報給周恩來、彭德懷。報告說:按照蘇共中央9月13日復電的精神,“對我國的援助目前僅僅是為我培養干部。這當然也需要,但較我們原提要求相距甚遠。按照這個步驟,估計至少要七八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在我國進行導彈的研究、試制和生產”,“這就大大地推遲了我國掌握導彈(包括無線電子學等新技術)的時間,對鞏固國防和提高我國科學技術水平都不利”。因此建議,在繼續與蘇聯談判的同時,自力更生,積極籌建。[59]兩天以后,中共中央以聶榮臻代擬的電稿復電蘇共中央。復電說:為了盡快培養導彈方面的干部,除了按照蘇共中央來電的意見,中國將在1957年新學年派去50名留學生外,還打算將一批目前在蘇聯高等學校學習的中國留學生轉到同導彈技術直接有關的專業去學習。同時,準備在中國幾個主要高等學校增設有關導彈技術的專業,希望蘇聯政府供給教學資料和教具、樣品,并派專家來華幫助進行教學工作。復電還要求派代表團赴莫斯科進行談判。[60]但蘇方遲遲不予答復。由于蘇聯的消極態度,加上第二個五年計劃考慮緊縮投資,迫使中方不得不考慮減少國防建設項目。聶榮臻和三機部部長宋任窮于1957年1月聯名致電在莫斯科訪問的周恩來,提出在原子能工業方面,第二個五年計劃只進行科學研究、地質勘探、生產氧化鈾和金屬鈾、建立一個原子反應堆和一個生產钚的化工廠,而把制造原子彈的關鍵環節——生產濃縮鈾-235的擴散工廠推遲到第三個五年計劃再考慮。[61]
  對于中國政府多次提出擬與蘇方進行談判,以解決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蘇聯究竟對中國的原子彈、導彈和飛機生產給予何種援助的問題,半年后才有了一些結果。莫斯科態度松動的原因很可能是在處理波匈事件中得到了中共的幫助。[62]1957年3月30日,中蘇代表在莫斯科簽訂了《關于在特種技術方面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援助的議定書》。議定書規定,蘇聯將派遣5名專家到中國,幫助進行教學組織工作,并在有關學校講授有關(火箭)噴氣技術的課程;按照噴氣技術課程制訂和提交教育計劃和大綱;蘇聯有關高等學校在1957-1958年教學年度,接收50名中國大學生;提交兩枚供教學用的P-1導彈樣品及技術說明書。中國政府將償付蘇方給予技術援助的有關費用,并保證承担保密義務。[63]但這仍然不能滿足中國的需要,且如下所述,該協定執行得也不順利。
  作為執行協定的條件,蘇方又提出很多要求。5月11日蘇聯經濟聯絡總局駐北京副代表加里寧少將會見聶榮臻時,傳達了蘇聯為了在噴氣技術方面幫助中國而需要了解的問題:一、中國在噴氣技術方面的具體方針;二、中國已有多少訓練出來的干部和以后還可能訓練多少干部;三、建立新研究所的大致規模、期限和設備,要求蘇聯援助的性質和范圍;四、中國可用來生產火箭技術的工業潛力,以及生產火箭武器所必須的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業保證來源;五、在設計、生產和使用火箭武器時的保密條件和應有的制度。蘇聯方面也希望知道中國方面授權何人在莫斯科就火箭技術問題進行商談。6月18日,外貿部副部長李強再次向蘇聯駐華總顧問阿爾希波夫提出正式請求,阿爾希波夫答應請示政府后給予答復。6月29日蘇方把皮球踢了回來,中國駐蘇聯大使館商務參贊處來電稱:蘇方回復,中方對阿爾希波夫和加里寧今年5月提出有關火箭的一些問題,至今沒有答復。蘇方希望以書面形式盡快地答復他們提出的問題。在蘇方得到對問題的書面答復后,再考慮邀請中國專家組來蘇具體商談。[64]看起來,隨著美蘇禁止核試驗、限制核擴散談判的深入,蘇聯政府在原子能和平利用與核武器研制之間所劃出的界限,是越來越明確了。
  正當中蘇談判陷入僵局的時候,同1954年的情況相似,又是蘇聯黨內斗爭的激化導致赫魯曉夫放寬了在核援助方面對中國的限制。[65]1957年6月蘇共中央全會指責和批判馬林科夫、卡岡諾維奇、莫洛托夫進行非法的反黨組織活動,并把他們排除出中央領導層。這次斗爭是繼蘇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蘇聯黨內思想路線分歧又一次大暴露。[66]赫魯曉夫采取非常手段制服了其對手之后,非常需要得到各國共產黨,特別是中共的認可和支持。7月3日,即中央全會結束三天之后,蘇聯副外長巴托里切夫便接見了各社會主義國家使節,蘇共中央聯絡部部長安德羅波夫和蘇聯對外文委主席茹可夫還分別找中國使館的陳楚和張映吾參贊,通報有關蘇共中央六月全會情況。7月5日,赫魯曉夫又派米高揚專程前往中國杭州,向毛澤東及其他中共領導人詳盡地介紹了蘇共六月中央全會的經過,以及赫魯曉夫同莫洛托夫等人在對內對外政策方面的分歧,其中包括赫魯曉夫反對莫洛托夫在對華態度上的一些錯誤做法。米高揚表示希望中共能支持赫魯曉夫為首的蘇共中央的立場。[67]在此前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連夜開會,討論了蘇聯黨內斗爭問題,確定的基本方針是:從承認事實,分清兩派是非觀點出發,支持新的蘇共領導機構。同時決定,第二天在《人民日報》刊登蘇共中央全會的消息和決議。因此,毛澤東聽完米高揚的情況通報后即宣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已經決定支持蘇共中央的決定。[68]于是,赫魯曉夫投桃報李,立即在援助中國發展核武器和導彈方面表現出積極性。
  鑒于原子能工業發展計劃尚未定案,需對1956年8月的原子能協定進行修改,7月18日聶榮臻再次寫報告給周恩來,希望政府出面與蘇方交涉。周恩來批示交外交部辦理。[69]令聶榮臻感到意外的是,這一次蘇聯的反應十分迅速,20日阿爾希波夫便答復愿就國防新技術援助事宜約定時間面談。22日聶榮臻來到阿爾希波夫的寓所。在客廳里,兩個人都顯得很高興。阿爾希波夫對聶榮臻說:“元帥閣下,您上次提出的國防新技術援助的問題,我國政府對中國政府的要求表示支持。我受權宣布:蘇聯政府同意在適當的時候,由中國派政府代表團去蘇聯談判”,并表示將圓滿答復中國政府所提出的任何問題。聶榮臻匯報后,毛澤東、周恩來同意組織代表團赴蘇談判,委托聶榮臻負責籌組代表團。[70]8月6日,周恩來致函布爾加寧明確提出:“為了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防力量和更好地編制第二個五年計劃和遠景計劃,我們考慮在我原子能工業建成后,需要進一步生產原子武器和它的投擲工具,請蘇聯方面給予大力援助,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一代表團,前往莫斯科與蘇聯政府進行商談。”[71]
  在蘇聯答復同意后,中國派出以聶榮臻、宋任窮、陳賡為首的代表團,還聘請了21名火箭、原子能、飛機、電子等方面的專家、教授當顧問,共40多人,于9月7日抵莫斯科。談判從9月9日開始,分成軍事、原子、導彈、飛機、無線電等5個組同時進行。中方分別以陳賡、宋任窮、錢學森、張連奎、王諍為組長,蘇方分別以科涅夫元帥(國防部副部長)、斯拉夫斯基(中型機械工業部部長)、道瑪爾切夫(國防工業部副部長)、別良斯基(航空工業部副部長)、曉金(無線電工業部第一副部長)為組長。盡管在談判中蘇聯方面還是有一些保留,但總體說來十分友好和熱情,蘇方代表團團長、國家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主席別爾烏辛甚至在談判中認為中方提出的有些產品型號性能已經落后了,主動建議提出更新的產品型號。9月14日蘇方提交了協定草案,別爾烏辛對聶榮臻說:這種協定在蘇聯外交史上還是第一次,因為中國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國政府能早日定案。聶榮臻召集代表團全體成員和顧問開會時說:蘇聯政府這次的確很熱情,很誠懇,很慷慨。中國得到這些援助后,再經過自己的努力,國防物質基礎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末將躍進到一個新的科學技術水平。[72]消息傳到國內,9月29日上午,周恩來委托彭德懷、李富春召集國防工業負責人會議進行研究。在聽取了宋任窮和張連奎的匯報后,與會者一致認為,蘇聯提出的援助項目都是中國國防所必需的,因此積極表示贊成,并同意照蘇聯提出的協定簽字,簽訂后再從各方面繼續具體商談。[73]10月5日,周恩來致函中國駐蘇大使劉曉,并告聶榮臻:中央同意由聶榮臻代表政府簽訂蘇方所建議的協定。[74]
  10月15日,中蘇正式簽署了《關于生產新式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以及在中國建立綜合性原子能工業的協定》(簡稱《國防新技術協定》)。協定共5章22條,根據協定,蘇聯將援助中國建立起綜合性原子工業;援助中國的原子彈的研究和生產,并提供原子彈的教學模型和圖紙資料;作為原子彈制造的關鍵環節,向中國出售用于鈾濃縮處理的工業設備,并提供氣體擴散廠初期開工所用的足夠的六氟化鈾;1959年4月前向中國交付兩個連的岸對艦導彈裝備,幫助海軍建立一支導彈部隊;幫助中國進行導彈研制和發射基地的工程設計,在1961年底前提供導彈樣品和有關技術資料,并派遣技術專家幫助仿制導彈;幫助中國設計試驗原子彈的靶場和培養有關專家等等。[75]鑒于有些工業援助項目的建設規模以及向中國交付設計和設備的期限等在協定中都未作具體規定,1958年9月29日中蘇又簽訂了《關于蘇聯為中國原子能工業方面提供技術援助的補充協定》(簡稱《核協定》),其中對每個項目的規模都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項目設計完成期限和設備供應期限也有了大致的確認,多數項目的完成期限是1959和1960年。[76]《國防新技術協定》和《核協定》是中蘇在核武器研制方面合作的一個里程碑,從此,中國的原子能工業“進入了核工業建設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階段”。[77]在此之前,蘇聯對中國核工業的援助都非常小心地避開軍事用途,據中國核工業部部史編研室的工作人員談,在這次協定以前的文件檔案資料中,均未出現過核武器研制的字句。[78]另外,有關核工業方面的蘇聯專家,以前雖然是由軍隊系統負責聘請和管理,但其在華活動,除工作時間外,都是由外國專家局統一安排的。《國防新技術協定》簽字以后,所有涉及尖端技術的蘇聯專家再也沒有參加過外專局統一組織的活動。[79]由此也可以看出,《國防新技術協定》的確標志著蘇聯在尖端技術方面對華援助的性質已經改變:蘇聯真正開始向中國提供原子彈和導彈研制方面的技術裝備援助了。
  蘇聯對中國研制核武器的幫助及其限度
  盡管1957年11月18日毛澤東在莫斯科會議關于原子彈的著名講話曾一度引起世界輿論的非議,也令赫魯曉夫感到驚異,[80]但是在1957年底和整個1958年,蘇聯對中國原子彈和導彈研制方面的援助還是正常的和順利的。1958年6月蘇聯援助的實驗性重水反應堆和回旋加速器建造成功,從而顯著改善了中國核物理研究的技術裝備和條件。同時,在建造過程中培養的人才,以及在使用過程中提取的數據,不僅為中國和平利用原子能事業的進一步提供了前提,也將間接地為中國的核武器研制和發展奠定基礎。得到消息后,毛澤東在6月21日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充滿信心地指出:“原子彈就是這么大的東西,沒有那東西,有人就說你不算數。那么好吧,我們就搞一點吧。搞一點原子彈、氫彈、洲際導彈,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能。”[81]此外,蘇聯還根據協定向中國提供了幾種導彈、飛機和其他軍事裝備的實物樣品,交付了導彈、原子能等絕密技術資料,派遣了有關的技術專家來華。這些都有力地促進了中國有關方面熟悉和掌握尖端武器的研制情況及技術。聶榮臻承認,蘇聯的幫助,對中國核武器研制的起步工作發揮了很大作用,特別是在導彈研制和試驗基地建設等方面,加快了中國的前進步伐。在此基礎上,中國開始了“消化資料、研究設計和試制工作”。[82]于是,1958年8月,二機部黨組在呈送中共中央的《關于發展原子能事業的方針和規劃的意見》中明確提出了“軍事利用為主,和平利用為輔”的方針,并得到周恩來和中共中央的首肯。[83]
  在原子彈研制方面,蘇聯不僅提供設備、圖紙和技術資料,而且派遣大批專家來到中國。從工廠的選址、設計,到設備安裝、調試,特別是在幫助中國技術專家理解文獻和資料,培訓中國技術工人掌握操作技能等方面,蘇聯專家都發揮了重大作用。原二機部副部長袁成隆回憶說,“當年,在我國決心發展核工業生產,擁有自己的原子彈時,蘇聯對我們是支持的,先后派來二機部工作的蘇聯專家有上千名之多。”[84]就原子彈的制作程序而言,共有6類廠(場),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這些企業或基地于1957年底以后陸續進入設計(蘇聯專家負責初步和主工藝設計,中方負責施工和輔助設計)和施工階段,標志著中國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鋪開。如開采礦石的鈾礦場(湖南郴縣、大浦和江西上饒),粉碎礦石、“沙里淘金”的水冶廠(湖南衡陽),提取二氧化鈾和制作核燃料棒的核燃料廠(包頭核元件廠等),制造濃縮鈾的核擴散廠(蘭州鈾濃縮廠和酒泉原子能聯合企業等),制造原子彈的核武器研制基地(20基地),以及核實驗場(21基地)等核工業的首批主要工程項目的基礎工程和附屬工程,均于1958年5月以后陸續開工建設。[85]同年9月,蘇聯援建的7000千瓦重水反應堆和直徑1.2米的回旋加速器移交中國,標志著中國正在“向原子能時代躍進”。[86]聶榮臻在移交典禮儀式上說:“原子反應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成,將促進我國原子能科學技術迅速發展。原子武器并不是帝國主義所能壟斷得了的。”[87]隨后的1959年,是中國核武器大發展的一年,核燃料生產與核爆炸研制兩個系統齊頭并進,形勢喜人。
  在導彈研制方面,1957年11月26日蘇聯代理軍事總顧問沙甫琴科少將轉達了蘇聯國防部的通知,將于12月下旬以兩列火車60個車皮載運P-2型地對地導彈及地面設備到中國滿洲里口岸站;為教會中方使用和維護,蘇方將派103人隨同前來,教學期為3個月。[88]12月20日,裝有P-2型導彈及其器材的3770次國際列車,緩緩駛進滿洲里火車站,因中蘇鐵道軌距不同,必須在滿洲里車站完成卸車、裝車的交接工作。當時在炮兵教導大隊任技術副大隊長的黃迪菲回憶說:來自蘇聯的那趟列車,由10多節車廂組成,頭尾兩節載有蘇軍官兵,共102人。其中軍官37名,士兵65名。車上載有兩枚P-2型地對地訓練導彈,1個營的主要技術裝備,包括地面測試、發射、校正、運輸、加注等設備45件。當12月24日列車順利到達炮兵教導大隊駐地時,彭德懷親手解開了系在P-2型導彈上的紅綢帶,滿含深情地對在場官兵說:“這是蘇聯老大哥過繼給我們的‘兒子’,祖國把他托付給你們了,你們可要把他當作親生兒子看待呀!”[89]幾天以后,以列米·蓋杜柯夫少將為首的蘇聯專家組抵達北京,開始幫助中國進行導彈試驗靶場的勘察設計工作。[90]
  1958年1月11日,炮兵教導大隊第一期訓練班開學。P-2型導彈雖說已從蘇軍的戰斗序列中退出現役,但對中國軍人來說,仍然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負責炮兵教導大隊業務領導的錢學森說:P-2型導彈是蘇聯第一代產品,談不上先進,但對我們來說,畢竟有了教學實物,可使我們少走彎路,我在美國就沒看到這樣的實物,要好好學!參加訓練的學員共533人,另有見習人員150名,分成23個專業教學組,采取按職務對口教學的方式,由蘇軍導彈營官兵直接任教。前3個月完全是接受蘇聯官兵手把手的教練,以后是自己獨立組織培訓。到1959年7月24日訓練結束,共培養了地對地導彈專業技術骨干1357名,為中國導彈部隊的誕生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也培養了大批技術人才、教員和管理干部。[91]在此期間,1958年9月,在空軍建制下正式成立了導彈學校,負責培訓全軍所需地對地、地對空、岸對艦等導彈兵器的工程技術和指揮干部。學校按照蘇聯專家的意見設立編制,并聘請古謝夫、尼古拉耶夫等12名專家授課。[92]
  經過與蘇聯專家的協商和談判,1958年10月6日,中國第一支地空導彈部隊在北京正式成立,代號為543部隊。11月27日和29日,蘇聯提供的4套薩姆-2地對空導彈運到北京,其中2套裝備空軍部隊,1套給五院進行仿制,1套給20基地做試驗用。前來任教的蘇聯專家共95人同時到達。當時負責組建導彈部隊的張伯華回憶說:蘇聯專家組來后,我們一起研究了教學大綱、計劃,按專業進行編班。12月21日,改裝訓練正式開始。為了保證蘇聯專家講課,我向空軍機關要了53名俄文翻譯,組成翻譯小組配合教學。參加這期訓練的有1營全體和2營、3營的營連干部,以及機關、院校、基地等16個單位共464人。理論訓練分17個專業進行,兵器和操作訓練分成四類,其中實戰部隊由蘇軍導彈營負責對口包教。1959年4月經過實彈打靶考核,成績均為優秀。隨后,在靶場舉行了兵器裝備交接儀式。蘇聯專家及導彈營官兵完成訓練任務后便陸續回國了。[93]1959年10月7日,導彈二營營長岳振華率部在北京上空一舉擊落國民黨空軍RB-57D型高空偵察機1架,開創了世界防空作戰史上用地對空導彈擊落敵機的先例,蘇聯顧問對此也十分高興。劉亞樓后來總結說:1959年這一仗,完全是按蘇聯專家教給我們的辦法打的。[94]
  不過還需要提到,從政策上講,蘇聯的核援助并非是無保留的。對于這一點,來華蘇聯專家自己也深有體會:蘇聯中型機械工業部的尼古拉·帕夫洛夫局長負責派遣核武器設計專家的工作,1958年這批專家來到中國前,帕夫洛夫告訴他們,“應該到中國同志那里去,并向他們講述什么是核武器”,“他們想制造原子彈,我們應該告訴他們,怎樣制造原子彈”。但蘇聯專家講授的內容是有嚴格規定的,根據上級的要求,每一位蘇聯專家都必須圍繞著蘇聯1951年試驗成功的那顆原子彈的制造過程講述自己負責的內容。因為根據美國圖紙設計并于1949年爆炸的那顆原子彈的技術已經過時了,而“蘇聯領導人又不允許把比1951年更先進的設計方案告訴中國人”。盡管如此,作為科學家,這些派往中國的蘇聯專家還是盡職盡責的。加夫里洛夫講解了原子彈爆炸過程的物理圖片,以及爆炸產生的沖擊波的物理現象和釋放出的物質狀況;涅金講述了原子彈的制造及其結構原理——從外形直到中子點火裝置;馬斯洛夫講授了如何在彈道裝置里安放原子彈,以及自動裝置和儀器。開始,專家們僅限于在黑板上畫出結構示意圖,因為他們沒有帶來文獻資料——根據中蘇協議,轉交文件是以后的事情。但是,當中國的專家們反映對講課的內容可能記錄不完全或有理解上的錯誤時,蘇聯專家便將許多講課內容抄寫給他們。總之,蘇聯當事人認為,在莫斯科允許,以及專家們所知道的范圍內,中國人得到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95]
  當然,這種界限有時是很難掌握的,一些被派到機密部門工作的蘇聯專家,由于害怕泄露秘密而感到困苦和不安。據1957年呈送給中央委員會的一份報告說,幾位以教師和教育家身份被派到中國的顧問,從未被告之哪些東西可以透漏,哪些東西不該透漏。報告說由于害怕承担泄露機密的責任,他們“注定要陷入被動,或者只說中國早已從報紙甚至從蘇聯的報道中了解到的東西”。[96]孟戈非詳細地回憶了與原子能研究所蘇聯專家組長沃爾比約夫的一次談話,這位資深而誠懇的老專家既要嚴格保守蘇聯核潛艇的秘密,又要如實回答中國技術專家的請教,談話雙方確實都苦費了一番心思。[97]
  問題的確不是出在專家本身。蘇聯導彈專家薩韋利耶夫上校被派往中國約一年的時間,負責培訓中國軍人使用導彈裝備。1959年秋天臨行前,他應召到莫斯科接受指示。炮兵主帥米特羅凡·涅杰林叮囑他,只能講授已經交付給中國的裝備,“不要顯露自己關于其他方面的知識”,必要時應當通過大使館的高頻通訊線路向國內請示,在特別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與主帥聯系。后來,在是否講授超出戰術導彈以外的內容的問題上,薩韋利耶夫與蘇聯軍事專家組長真的發生了意見分歧,而不得不請示涅杰林。這位主帥指示:“對于所提及的問題不要提出任何建議,否則就會有意無意地泄露國家機密。不要担心會有什么后果,我保護你們。”[98]所以,聶榮臻后來的判斷是不錯的:在尖端武器方面,“蘇方對我國援助的態度,在簽訂協定時就是有所保留的,是有限度的,其基本意圖是在新式武器和科學研究上使我與他保持相當的差距。要我們仿制蘇聯的第三線甚至停了產的裝備,而不給第一線或第二線的最新裝備。”[99]
  其實,蘇聯在尖端技術上對中國有所保留是可以理解的,實際上,中國自身也是認可并實行這種“內外有別”的原則的。舉出這些事例只是要說明,赫魯曉夫后來宣揚的蘇聯在原子能和核武器研制方面完全滿足了中國的要求,對中國沒有秘密可言,[100]是不符合事實的。
  赫魯曉夫決心撕毀合同終止對中國的核援助
  就在中國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發展之時,中蘇領導人之間的政治分歧導致莫斯科延緩以至最后停止了對中國核武器研制工作的援助。
  1958年上半年,中蘇在核政策方面還采取了互相配合的方針,但此后雙方的政策性分歧日益擴大,中國的所作所為令赫魯曉夫十分惱怒。1958年5月9日,赫魯曉夫向禁止核試驗邁出了一大步。他在給艾森豪威爾的一封信中同意了西方的建議,即在日內瓦召開一個專家會議來研究為核禁試成立核查監控體系的可行性。5月30日赫魯曉夫又提交了一封信,同意了美國的建議,認為英國和法國科學家可以參加專家會議,并表示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的科學家也要參加。赫魯曉夫還暗示應邀請中國參加會議,信中說,從印度或“其他一些特定國家”邀請專家來參加會議也許是明智的。[101]盡管會議沒有邀請中國參加,但會議在討論建立“遍布全世界”的對核試驗的監控網時,沒有忘記把中國包括在內——會議報告提出的監控網中有8個站點位于中國大陸。[102]
  日內瓦專家會議于8月21日結束,會議公報樂觀地宣告:科學家已經發現“建立一個具有一定能力和限度而又可行和有效的監督體系,來偵察違反可能締結的全世界停止核武器試驗協定的行為,在技術上是可能辦到的”。[103]這項驚人的進展受到全世界的歡呼。[104]第二天,美國和英國分別就停止核武器試驗問題的發表了聲明。美國“準備迅速著手同試驗過核武器的其他國家談判一項關于停止核武器試驗和在專家報告的基礎上實際建立一個國際監督制度問題的協議。”英國也準備進行同樣的談判,并保證從談判開始時起,“在一年內,不再繼續試驗核武器”。[105]盡管任何人都可以看出這是美英政府在應付莫斯科,但對于赫魯曉夫來說,卻是他長期努力獲得的一點令人欣慰的功績。緩和的曙光似乎已經露出了地平線。
  然而,就在此時,中國軍隊開始了炮擊金門戰役,這不啻是向赫魯曉夫頭上潑了一盆冷水。與蘇聯試圖對美國進行說教的做法相反,中國擺開了一副訴諸武力的架子。如果說赫魯曉夫對于毛澤東在長波電臺和聯合艦隊問題上大發雷霆,尚能容忍的話,[106]那么中國領導人在沒有任何通氣的情況下,突然采取如此重大的軍事舉動,就不僅是無視中蘇軍事同盟的存在,而且是對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極大藐視。[107]況且,在美英剛剛答應簽署停止核試驗協定后,蘇聯就向一位自行其是、“無法無天”的盟國提供原子彈樣品,赫魯曉夫無論如何都是有心理障礙的。從赫魯曉夫推行的以緩和為目標的外交戰略來看,同美國和西方保持穩定和良好的關系,優先于發展同中國的關系。因此,如果二者必擇其一,那么在核武器問題上,蘇聯寧愿停止對中國發展核武器的援助,也不愿破壞同美國的關系,以免對蘇聯的國家利益產生難以估量的消極影響。無論毛澤東炮擊金門的初衷如何,有歷史學家認為,這次臺海危機的主要后果之一,就是促使蘇聯領導人決定停止向中國進一步提供有關核武器的技術和設備,特別是原子彈的樣品。[108]這種推斷有其合理性。如此看來,赫魯曉夫在臺海危機期間一再公開表示將為中國提供核保護傘,除了有盡社會主義陣營盟主責任,向美國示威之意,還有可能是在暗示將以此替換繼續對中國的核援助。[109]
  不過,就赫魯曉夫的個性而言,導致蘇聯暫停向中國提供核幫助,很可能還起因于臺海危機中發生的另一件事情——它極大地傷害了赫魯曉夫的個人感情,以至赫魯曉夫在后來的回憶中常常提到這件事。[110]在9月24日溫州地區的空戰中,國民黨空軍發射了幾枚美國“響尾蛇”導彈——這是當時最先進的空對空導彈,其中一枚墜地而未爆炸。[111]蘇聯軍事顧問得知后便報告了莫斯科,立即引起蘇聯軍方的極大興趣。但蘇方幾次索要,中方開始不予理睬,后來又推說正在研究這枚導彈,不能提供。這個答復使赫魯曉夫非常氣憤,于是決定拒絕向中國提供本應交付的研制P-12型中程彈道導彈的資料,還通過蘇聯顧問表示了對中方做法的不滿。幾個月后,當中國不得不轉交這枚已經拆卸多次的“響尾蛇”導彈時,蘇方研究人員發現缺少了一個關鍵性部件——紅外線彈頭傳感器。在蘇聯人看來,這個部件或許已經丟失,或許是中方有意扣留,但無論如何,這件事情使赫魯曉夫后悔與中國簽訂了援助中國核武器研制的協定,并感到中蘇關系已經出現了深深的裂痕。為此,赫魯曉夫與中型機械工業部部長斯拉夫斯基進行商議后,決定P-12導彈等資料可以提供給中國,但“原子彈可得再考慮考慮”。盡管原子彈技術已經不是秘密,但赫魯曉夫認為中國人自己研制還需要很長時間,蘇聯是否繼續提供援助,要看中蘇關系的變化,如果情況沒有好轉,“那他們掌握原子能技術還是越晚越好”。[112]
  按照赫魯曉夫的意圖,蘇方以種種借口拖延根據協定應向中國提供的原子彈教學模型和圖紙資料。先是要求有專門的儲存倉庫,等到中國將專門的倉庫蓋好后,又提出保密條件不夠。在中國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蘇聯保密專家也表示滿意后,蘇方于1958年10月函復“模型及技術資料將于11月發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期限已到,莫斯科還是沒有發出啟運的命令。[113]俄羅斯報紙刊登的一則口述史料證實,為準備提供給中國的原子彈樣品(即教學模型)及技術資料早在半年前就裝在2-3節加了鉛封的車廂里,并由警衛人員日夜守衛著。但是一直沒有接到任何命令,誰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114]與此同時,以海軍政委蘇振華為首的中國國防科技代表團在莫斯科進行的談判,也在核潛艇問題上“擱淺”了。[115]事情一直拖到1959年年中,在中方以及在華蘇聯專家的一再催問下,中型機械工業部第一副部長亞歷山大·丘林直接給蘇共中央掛了電話。[116]最后,赫魯曉夫專門召開了一次會議,討論的結果是,決定暫不向中國提供原子彈樣品。[117]1959年6月20日,就在中國代表團準備啟程赴蘇為此進行談判時,蘇共中央通過了給中共中央的一封信。信中提出“為不影響蘇、美、英首腦關于禁止核武器試驗條約日內瓦會議的談判,緩和國際緊張局勢,暫緩向中國提供核武器樣品和技術資料”,因為“西方國家獲悉蘇聯將核武器的樣品和設計的技術資料交給中國”,“有可能嚴重地破壞社會主義國家為爭取和平和緩和國際緊張局勢所作的努力”。待兩年后,“徹底澄清西方國家對于禁止試驗核武器問題以及緩和國際緊張局勢的態度”后,再決定這一問題。蘇聯認為,這樣做不會影響中國的研制,因為“中國生產出裂變物質至少還要兩年,到時才需要核武器的技術資料”。6月26日蘇聯駐華大使館參贊蘇達里柯夫向周恩來遞交了這封信。[118]
  應該說,蘇聯這時暫停提供原子彈樣品只是一個信號,試圖以此向中國提出警告,而并非全面斷絕在尖端武器方面援助中國。就在赫魯曉夫為中國拒絕提供響尾蛇導彈實物而煩惱時,1959年2月4日中蘇簽訂了《關于蘇聯政府給予中國海軍制造艦艇方面新技術援助的協定》。按此協定,蘇聯政府同意賣給中國海軍五型艦艇(常規動力導彈潛艇、中型魚雷潛艇、大型和小型導彈艇及水翼魚雷艇)、兩種導彈(潛對地彈道導彈和艦對艦飛航式導彈)以及這些艦艇的動力裝置、雷達、聲納、無線電、導航器材等51項設備的設計技術圖紙資料和部分裝備器材,并轉讓這些項目的制造特許權。中國海軍領導人為此興奮不已。[119]而在蘇聯決定暫緩向中國提供原子彈樣品的同時,蘇共中央書記處則討論并批準了關于向中國派遣國防專業技術方面的蘇聯專家和高校教師的報告。赫魯曉夫親自簽署的蘇聯部長會議決議,責成蘇聯高等教育部和蘇聯國防部于1959年9月派遣6名國防專業技術的蘇聯專家和高校教師到中國國防工業的科研院所去工作,派遣期限為1-2年,其任務是培養下列專業的中國技術人員:軍事-電子-光學儀器;多級火箭的設計;水聲學設備;操控火箭的儀器的計算和構造;紅外線技術和熱力自動導向頭;坦克炮的穩定系統及高射炮瞄準隨動系統的設計;用于大能量火箭的液體燃料技術。[120]
  但是,赫魯曉夫違反協定的做法使中國領導人感到十分氣憤,而且更加激發了中國人獨立研制核武器的決心。后來,中國將首枚原子彈研制工作定名為“596”工程,充分反映了國家領導人和科技人員對蘇聯的“義憤之情”。[121]在1959年7月的廬山會議上,周恩來向宋任窮、劉杰傳達了中共中央的決策:“自己動手,從頭摸起,準備用八年時間搞出原子彈。”[122]周恩來還提出了“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立足國內”的方針,要求二機部縮短戰線,集中力量解決最急需的問題,并決定調動各地區、各部門的力量支持原子能事業。為此,二機部提出了“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適當儲備”的奮斗目標。[123]11月11日聶榮臻向中央軍委和中共中央呈交了一個《關于以自力更生為主解決新技術所需材料問題》的報告,其中也說到,現在有若干新型材料長期依靠進口,影響了新技術研究的進展速度。“發展我國的新技術材料,必須采取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的方針。”[124]
  當然,在具體工作中,中國有關方面繼續堅持要求蘇聯方面執行已經簽訂的合同。1959年9月23日,周恩來致信赫魯曉夫,要求蘇聯政府按照協定在1960年內向中國供應總值約為1.65億盧布的國防新技術裝備物資和試制這些裝備所需要的原材料、樣品以及有關技術資料。[125]12月29日,聶榮臻同陳毅聯名致電劉曉大使,要他以中國政府的名義向蘇聯政府提出,在1960年內,請蘇聯政府考慮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向中國提供技術援助:一、按照中蘇兩國政府1957年10月15日協定,供應兩種新型號導彈,以及為研究和制造導彈的全套技術資料。二、派遣必要數量的蘇聯專家來華,在試制這兩種導彈方面提供技術援助。三、按材料清單成套供應試制這兩種導彈用的全套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試制所需的專用設備。1960年1月4日,中國要求蘇聯按協議規定,盡快提出援助中國建設一個“航空及火箭科學研究院”的換文草案,并盡快派遣選址專家小組來華。是月20日中國請求延長25名導彈試驗靶場專家的工作期限并增聘8名蘇聯軍事專家,3月28日要求供應兩發8Ж38火箭和進行點火所需的液氧等燃料,并派遣9名專家幫助訓練操作人員和進行實彈射擊的技術指導工作。[126]
  然而,蘇聯的態度已經越來越明朗,特別是在1959年10月赫魯曉夫訪華期間中蘇領導人之間發生激烈爭吵以后,[127]蘇聯的方針漸漸確定下來。據1960年2月中國使館的一份報告,蘇聯對中國有關國防新技術方面的一切要求,都做出了明顯冷淡、拖延或拒絕的反應。[128]不僅向中國提供設備和技術資料的工作緩慢下來,而且對在華工作的專家們加強了管制。1959年12月21日,一份編號為№3766-ш的報告呈交給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報告談到了拉博特諾夫院士訪問北京力學研究所的情況。在訪問期間,“中國科學家企圖從拉博特諾夫院士那里得到有關一系列秘密問題的情報和消息,同時又不為拉博特諾夫院士提供機會,使其了解該研究所多數實驗室的情況”。報告提出了中蘇科技交流中涉及的秘密研究領域的問題,認為那些“參與秘密工作的重要的科學家和工作人員被派遣到國外去工作”后,常常違反蘇聯的保密制度。根據赫魯曉夫的指示,1960年1月8日蘇共中央書記處討論了這個問題。蘇共中央對各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聯絡部部長安德羅波夫建議,“為確保在蘇聯科學家和高校工作人員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中保守國家機密”,應專門做出一個決議。于是,2月25日安德羅波夫、蘇共科學和大中學部部長基里林以及國防工業部部長謝爾賓起草了蘇共中央《關于在蘇聯科學家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中確保保守國家機密》的決議文稿,并于3月16日在書記處會議上得到通過。決議規定,“要嚴格遵守所確定的了解秘密和絕密材料的程序,不要讓外國專家了解超出事先所達成的協議范圍的秘密材料,以及現有的關于準許接觸秘密工作的保障措施”。[129]
  對于蘇聯態度的變化,聶榮臻曾在一份報告中總結說:“蘇方執行協定的態度,1958年下半年以前還是較好的,一般能按協定條文辦事,具體工作部門和辦事人員還是積極熱情、愿意幫助我們解決問題的,但上面控制較嚴,絕不許越雷池半步。1958年下半年以后,控制更嚴,步步卡緊。協定已定的問題,往往節外生枝,尋找借口,能推則推,能拖則拖。有些比較重要的問題,推說由兩國政府重行商談,但一經我政府正式提出,則又一聲不吭、置之不理。對我多次要求加快建設進度的項目、提前交付的設備,也拒不支持。協定中沒有做具體規定的問題,即強調條文文字,根本不予以考慮。總之,蘇方的態度是:一般生產技術資料可以供應,關建性的生產技術資料、研究設計和理論計算資料,以及原材料生產技術資料拒絕供應;通用設備可以供應,專用和非標準設備、精密測試儀器則拖延和拒絕;一般原材料可以給一點,越是特種的就卡得越緊;聘請仿制專家比較容易,聘請基建設計專家則較困難,聘請科學研究專家干脆拒絕。”[130]1960年7月6日,在北京核工程設計院工作的8名專家(其中6人是主任工程師)奉命提前回國;7月8日,正在蘭州鈾濃縮廠現場負責安裝工作的5名專家,也突然撤離。赫魯曉夫宣布全面撤退專家以后,到8月23日,在中國核工業系統工作的233名蘇聯專家,全部撤走回國,并帶走了重要的圖紙資料。[131]
  簡短的結論
  赫魯曉夫撕毀合同、撤退專家,的確給中國的核工業發展和尖端武器研制造成了極大困難。有些項目因中方未掌握設備調試技術而推遲了正式投產的時間,有些項目因設備材料供應不上而影響了整個建設進度,有些項目則因設計尚未完成而不得不從頭做起。[132]但是,客觀地講,蘇聯的援助對于中國核工業基礎的奠定和基本框架的形成,以及原子彈和導彈的研制,還是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如果沒有中蘇在核工業方面的6個協定以及蘇聯根據協定提供的設備、圖紙、資料和專家的幫助,中國的原子彈是不可能在1964年就試驗成功的;如果沒有蘇聯提供的地對空導彈和蘇聯專家的培訓,中國也不可能在1959年10月以后就基本排除了國民黨飛機對大陸上空的肆意騷擾。如果要判斷蘇聯對中國的核援助究竟達到了什么程度,那么可以說,蘇聯在1960年停止提供技術、設備和撤退專家的舉動,可以延緩但已經無法阻止中國的核試驗成功了。[133]對于這一點,別人可能不了解,但蘇聯人自己心里是有數的。1964年10月,即在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前幾天,赫魯曉夫會晤了日本外相藤山愛一郎。談話中日本人詢問中國現在是否有能力進行核試驗,赫魯曉夫坦率地回答說,中國人完全可以進行核試爆,因為蘇聯已經提供了許多核技術和核設備,并向他們示范了如何去做這些事情。[134]
  本文的結論是:中蘇同盟的存在,特別是在兩國全面合作的背景下,確定了蘇聯必然要在核武器方面幫助中國——提供核保護或者核技術;1954-1955年,蘇聯決定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打開對中國的核援助之窗,1957年10月又將這種援助的范圍擴大到導彈和原子彈的研制方面,主要是因為赫魯曉夫在政治上有求于毛澤東;蘇聯不斷地提高對中國核武器研制幫助的層次和力度,是中國能在短短10年內制造出原子彈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赫魯曉夫在內心深處對毛澤東的不信任,特別是中蘇在核戰略和核政策以及處理國際事務等方面的分歧不斷顯露,蘇聯的幫助是有限度的,且時刻都在考慮如何對中國的核武器研制有所制約。[135]總之,1950年代蘇聯對中國研制核武器表現出一種既要給予援助又要進行限制的復雜心態。
  最后還應該補充一句:在核武器的研制方面,從內心深處講,無論是斯大林還是赫魯曉夫,都不愿意讓中國分享蘇聯已經掌握的秘密,這一點并不難理解。只是由于赫魯曉夫要確立其在蘇聯黨內和社會主義陣營內的領導地位,必須得到中共的支持和幫助,才拿出尖端技術進行交換。同樣可以說明蘇聯有意制約中國掌握核技術的是:中蘇關系剛出現一點分歧的跡象,蘇聯首先關閉的就是核援助的大門。
  原載《歷史研究》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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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嚴格的意義上,核武器僅指核彈頭,從廣義講,這個概念包括了原子彈、氫彈及其運載工具導彈(亦稱火箭、飛彈),當時在中國也稱為尖端武器或國防新技術。
  [2] 其中影響較大的有:Yuri Smirnov and Vladislav Zubok,Nuclear Weapon after Stalin's Death: Moscow Enters the H-Bomb Age,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CWIHP) Bulletin, 1994, №.4,pp.14-18;David Holloway,Stalin and the Bomb: The Soviet Union and Atomic Energy(1939-1956),New Haven &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Mark Kramer,Documenting the Early Soviet Nuclear Weapons Program,CWIHP Bulletin,1995/96,№.6-7,pp.266-271;John Gaddis et al. ed.,Cold War Statesmen Confront the Bomb: Nuclear Diplomacy since 1945,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3] 筆者所見,只有一篇論文專門討論蘇聯核政策中的對華援助問題(Viktor M. Gobarev, 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 Developing Nuclear Weapons 1949-1969, in The Journal of Slavic Military Studies, Vol.12, №4,December 1999, pp.1-53),其中使用了一些最新的俄國檔案資料及口述史料。
  [4] 最重要的有,聶榮臻:《聶榮臻回憶錄》(三冊),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82年;李覺等主編:《當代中國的核工業》,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聶榮臻傳記》編寫組:《聶榮臻傳》,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4年;周均倫主編:《聶榮臻年譜》,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研究中國核問題的英文論著不計其數,在史學界最有影響的當屬劉易斯和薛理泰的專著(John Wilson Lewis and Xue Litai, China Builds the Bomb,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其中一節簡要論述了中蘇核關系。
  [5] 在這方面的最新研究可見戴超武:《中國核武器的發展與中蘇關系的破裂(1954-1962)》,《當代中國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76-85頁、第5期第62-72頁。該文第一次將中國發展核武器與蘇聯的關系做了比較完整的描述和客觀的分析,其缺陷是只依據中方的史料,故對有些并非不重要的問題語焉不詳。
  [6] Sergei Goncharov,John Lewis and Xue Litai,Uncertain Partner: Stalin, Mao, and the Korean War,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71;師哲口述:《在歷史巨人身邊——師哲回憶錄》,李海文整理,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410頁。
  [7] 關于蘇聯第一次核爆試驗的情形參見Н.С.Симонов,Военно-промышл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СССР в 1920-1950-е годы: темпы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роста, структура,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производства и управление,Москва:РОССПЭН,1996,с.224-225;Stalin and the Bomb,pp.213-219。
  [8] Uncertain Partner,p.71。后來俄國的核武器專家也提出了這一問題,見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3。
  [9] 毛澤東在1946年8月發表的這一著名論斷見《毛澤東選集》合訂一卷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1135-1136頁)。但在此之前,毛澤東已經表示了這種看法。1945年8月9日美國在長崎投下第二顆原子彈,中共《解放日報》在同日刊登這條消息時,稱其為“戰爭技術上的革命”。毛澤東對如此宣傳美國的原子彈感到不悅,便召集胡喬木等宣傳干部談話,教育他們“不應夸大原子彈的作用”。見《毛澤東年譜》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16-617頁。
  [10] 林中斌:《龍威:中國的核力量與核戰略》,劉戟鋒等譯,長沙:湖南出版社,1992年,第178頁。
  [11] 楊明偉:《創建、發展中國原子能事業的決策》,《黨的文獻》1994年第3期,第28頁。
  [12] АВПРФ(俄羅斯聯邦對外政策檔案館),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16-19。雙方最后簽字的文本用語與此相同,見齊世榮主編:《當代世界史資料選輯》(第一分冊),北京:北京師范學院出版社,1990年,第518-519頁。有國外學者認為,這一保證的條款,即“盡其全力”,是周恩來提出的,并且是在經過激烈爭吵后,蘇方才被迫同意的(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5)。這種說法顯然與事實不符,因為蘇聯外交部的這個草案是1月6日完成的,而那時周恩來還未起程來莫斯科。
  [13] 葉子龍口述:《葉子龍回憶錄》,溫衛東整理,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185-186頁。
  [14] 俄國軍方檔案中記載,在朝鮮戰爭最危急的時候,即美國在仁川登陸成功以后,蘇軍總參謀部制定的四個可供選擇的預案之一就是動用核武器對抗美軍。見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p.7-8。
  [15] ЦХСД(當代文獻保管中心),Ф.5,оп.30,д.7,лл.18-20,轉引自Военно-промышл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СССР,с.215-216。
  [16] 維克托·烏索夫:《原子能問題是如何破壞蘇中友誼的?》,(俄)《新聞時報》2003年8月6日。筆者是在國際互聯網中文網站(http://www.scol.com.cn)上看到此文的,目前尚未找到原文。
  [17] 楊明偉:《創建、發展中國原子能事業的決策》,第29頁。
  [18] 筆者2001年6-8月采訪王亞志的記錄。王亞志在50-60年代曾任彭德懷的參謀和周恩來的軍事秘書。
  [19] 有關此期蘇聯黨內斗爭的情況,北京大學現代史料研究中心編輯的《國際冷戰史研究資料》第二輯(2001年7月)刊登了數篇俄國學者的論文,極有參考價值。至于赫魯曉夫極力向中國表示友好的舉動,筆者在《赫魯曉夫與蘇聯歸還旅順基地》(《黨史研究資料》2002年第9期)一文中有詳細介紹。
  [20] 《在歷史巨人身邊》,第572-573頁;王焰主編:《彭德懷年譜》,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78頁。還需考察的細節是,關于建立核反應堆的提議,這兩本書的說法不同,前者說是赫魯曉夫當時主動提出的,毛澤東答應考慮;后者說是毛澤東后來提出的,赫魯曉夫表示同意。關于這次會談的另一種依據蘇聯軍方人士回憶錄的說法是,在赫魯曉夫拒絕中國的要求后,毛澤東堅持中國哪怕擁有一兩枚原子彈也好,并以美國可能會在當時的臺海危機中使用原子彈為理由(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p.20-21)。筆者以為,這個說法不大可信。
  [21] 據俄國的解密檔案,在國家銀行特別賬戶的秘密用途貸款中,按當時價格統計,1947-1949年蘇聯研制核武器的開支為145億盧布,而在1951-1955年期間,僅用于原子工業和火箭技術的科研和試驗設計單位的計劃開支就有648億盧布(Военно-промышленный комплекс СССР,с.242-244)。而中國在三年恢復時期中央政府總投資僅62.99億元(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中國城市經濟出版社,1989年,第107頁),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全部工業投資實際完成額也只有250.26億元(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53-195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北京:中國物價出版社,1998年,第2頁),按1961年的匯率計算,分別約合22.5億和56.4億盧布,遠遠低于蘇聯研制核武器的經費。
  [22] 赫魯曉夫曾回憶說他在第一次與毛澤東見面時就產生了不信任感。赫魯曉夫:《赫魯曉夫回憶錄》,張岱云等譯,北京:東方出版社,1988年,第665-666頁。
  [23] 關于巴魯克計劃可參見Larry Gerber,The Baruch Plan and the Origins of the Cold War,Diplomatic History,1982,Vol.6,№1,pp.69-95。
  [24] В.Батюк,План Баруха и СССР,Институт Всеобщей Истории РАН,Холодная война: новые подходы,новые документы, Москва,с.85-98。
  [25] 1954年4月1日馬里舍夫給赫魯曉夫的備忘錄,TsKhSD(當代文獻保管中心),f.5,op.3,d.126,ll.39-41,轉引自Nuclear Weapon after Stalin's Death,pp.14-15。關于這個問題,還可參見蘇聯著名核物理學家卡皮察的文章及其給赫魯曉夫的信件(沈志華主編:《蘇聯歷史檔案選編》第26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465-488頁)。
  [26] 1954年11月3日蘇聯駐美大使扎魯賓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的談話備忘錄,SD10207;1954年11月5日蘇聯駐美臨時代辦多勃雷寧與英國大使館參贊比利的談話備忘錄,SD10208。凡本文直接引用的俄國檔案文獻,均為筆者收藏的檔案復印件。其中有些檔案文件的原始館藏號在輾轉復印時缺失,為方便查找,以筆者存檔編號(SD*****)標示。
  [2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67頁。
  [28] China Builds the Bomb,pp.75-76;楊明偉:《創建、發展中國原子能事業的決策》,第29頁。
  [29]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13-14頁;China Builds the Bomb,pp.38-39。
  [30] 《毛澤東選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36頁。
  [31] 周恩來軍事活動紀事編寫組編著:《周恩來軍事活動紀事(1918-1975)》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355-356頁;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第445頁。
  [32] 參見王焰等編:《彭德懷傳》,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3年,第562頁。
  [33]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1955年3月31日) ,《黨的文獻》1994年第3期,第13-14頁。
  [34] 蘇聯的聲明見1955年2月28日《新華月報》,第53頁。中國對此的熱烈反應見1955年1月28日、2月1日《人民日報》。
  [35]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441頁;《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20頁。關于鈾礦勘探詳見China Builds the Bomb,pp.73-87。由于中國核工業的發展對鈾礦石的需求不斷增大,1956年12月19日中蘇重新簽訂協定,鈾礦勘探由中國自主經營,蘇聯提供援助。
  [36] 參見:Peter Jones and Sian Kevill Compiled, China and the Soviet Union, 1949-84, Harlow:Longman Group Limited, 1985,p.4;Sergei Goncharenko,Sino-Soviet Military Cooperation,Odd Arne Westad,Brothers in Arm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Sino-Soviet Alliance(1945-1963),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157;1956年11月5日《人民日報》;《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20頁。
  [37] 1955年8月19日高教部關于幫助中國和平利用原子能事宜呈蘇共中央主席團的提案,ЦХСД,ф.4,оп.9,д.1347,р.571,лл.121-123;1955年8月22日蘇共中央主席團第142號會議記錄摘錄,SD10746。
  [38] 吳玉崑、馮百川編:《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簡史(1950-1985)》,1987年印刷(未出版),第15-17頁。
  [39]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529-530頁。
  [40] 《黨的文獻》1994年第3期,第20-21頁。
  [41] 楊明偉:《創建、發展中國原子能事業的決策》,第30-31頁。
  [42] 烏索夫:《原子能問題是如何破壞蘇中友誼的?》。
  [43]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21頁。
  [44]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605頁。
  [45]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簡史》,第29頁。
  [46] Е.Негин и Ю.Смирнов,Немного света в тяжелой воде: как СССР делился с Китаем своими атомными секретами,Итоги,октября 1996,с.43-44。根據中國在資料,到1960年上半年,原子能所的職工隊伍由1954年底原物理所的170人(科技人員不足100人),發展到4345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科技人員1884人。見《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簡史》,第28頁。
  [47] 孟戈非著:《未被揭開的謎底——中國核反應堆事業的曲折道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24-30頁。
  [48] 如果以蘇聯援助的反應堆和加速器于1958年夏天建成為中國擁有核武器研究的基礎,那么到1964年10月第一顆原子彈爆炸的時間是6年多。
  [49] 《彭德懷年譜》,第612頁;筆者采訪王亞志記錄。
  [50] 《聶榮臻傳》第544頁。謝光主編:《當代中國的國防科技事業》上卷,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第29頁。
  [51] 《聶榮臻傳》,第544-546頁。
  [52] 《聶榮臻傳》,第548頁。后來為了減少層次,提高領導機關的工作效率,經聶榮臻提議,1957年3月中央軍委下令撤銷五局,所屬機構和人員合并到五院。
  [53] 1956年7月18日《人民日報》。
  [54] Morton Halperin ed.,Sino-Soviet Relations and Arms Control,Cambridge:The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Press, 1967,p.118。
  [55] 《聶榮臻傳》,第569頁。
  [56]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588頁。
  [57] 《聶榮臻傳》,第569頁;《聶榮臻回憶錄》,第800-801頁。
  [58] 《聶榮臻軍事文選》,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第395頁;《聶榮臻傳》第570-571頁。
  [59]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591-592頁;《聶榮臻傳》第571-572頁。
  [60]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592-593頁。
  [61] 《周恩來軍事活動紀事》下卷,第406頁;《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02頁。
  [62] 作為當事人,聶榮臻就有此感受,見《聶榮臻回憶錄》,第803頁。有關波匈事件最新解密的俄國檔案文件,可見沈志華執行總主編、楊存堂主編:《蘇聯歷史檔案選編》第27卷,第20-572頁。
  [63]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05頁。
  [64]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08、612-613頁。
  [65] 此外,日本學者毛里和子還有一種推斷,認為赫魯曉夫提供核援助是基于加強與中國的軍事同盟的考慮。見作者提交“冷戰與中國的周邊關系”國際學術會議(2002年8月,中國武夷山)的論文。會議論文集即將由世界知識出版社出版。
  [66] 有關這次蘇聯黨內斗爭的情況,詳見《蘇聯共產黨最后一個“反黨”集團》,趙永穆等譯,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7年;В.П.Наумов,Борьба Н.С.Хрущёва за единоличную власть,Новая и новейшая история,1996,№2,с.10-31。
  [67] 吳冷西:《十年論戰(1956-1966):中蘇關系回憶錄》,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年;劉曉:《出使蘇聯八年》,北京: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6年,第49頁。
  [68] 《周恩來年譜》中卷,第57頁。鄭文翰:《秘書日記里的彭老總》,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192頁。
  [69]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14頁。
  [70] 《聶榮臻傳》,第575頁;《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15頁。
  [71] 《周恩來年譜》中卷,第67頁
  [72] 《聶榮臻傳》,第575-579頁;《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19-620頁。
  [73]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22頁。
  [74] 《周恩來年譜》中卷,第80頁。
  [75]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23頁;《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43頁;東方鶴:《張愛萍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28頁;肖勁光:《肖勁光回憶錄(續集)》,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88年,第172-174頁;China Builds the Bomb,p.62。在這次談判中,中方的主要要求中只有一項沒有得到滿足,即蘇聯拒絕提供有關核動力潛艇的任何技術資料。《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32頁。
  [76]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21-22頁。
  [77]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簡史》,第29頁。
  [78] 筆者采訪王亞志記錄。
  [79] 筆者2002年12月22日采訪宣淼記錄。宣淼在50年代長期在外國專家局聘請處任職。
  [80] 見俄文版《赫魯曉夫回憶錄》選譯(二),馬貴凡譯,《中共黨史資料》,總第71輯,第191頁;赫魯曉夫:《最后的遺言——赫魯曉夫回憶錄續集》,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譯,北京:東方出版社,1988年,第394-395頁。毛澤東18日關于原子戰爭對人類的毀滅并不可怕的講話,確有一語驚人之處。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毛澤東的原話究竟是怎樣講的。毛澤東的講話當時并未公開發表,只是后來中蘇論戰時談到核武器的政策時,中國政府才在聲明中引用了這段話(見1963年9月1日《人民日報》),后來整個講話收入了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的《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6冊(見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630-645頁)。但蘇聯政府也在論戰中拿出了當時蘇方的記錄,根據這個記錄,毛澤東的原話是:“是否可以估計一下,未來的戰爭會導致多少人死亡?也許會死掉全世界人口二十七億的三分之一,也就只有九億人。假如真的摔原子彈的話,我認為這還少說了。當然,這很可怕。但是,即便是損失一半人也不是那么的糟糕。為什么呢?因為不是我們要這么做,而是他們,是他們將戰爭強加給我們。假如我們打起仗來,那么就會使用原子武器和氫武器。我個人認為,整個人類社會將會遭受這樣的災難,那時人類將會損失一半,也許,一多半。我問過尼赫魯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他在這個問題上情緒要比我悲觀得多。我對他說:假如人類的一半被毀滅,那么還會剩下一半,但是帝國主義將會被全部毀滅,并且整個世界將只有社會主義存在著,而在半個世紀或者一個世紀里人口又將得到增長,甚至增長多半。”“中國還沒有真正展開建設。假如帝國主義者將戰爭強加于我們,那么我們準備停止搞建設;讓我們先試驗一下武力,然后再回過頭來搞建設。”(1963年9月22日《真理報》。)對比一下中蘇雙方發表的文件,主要是后半段話有一些區別,而目前尚難以判斷哪一個更準確地記錄了毛澤東的原話。不過筆者可以再提供兩個材料,也許有助于了解事情的真相。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就在毛澤東講話的第二天,《真理報》刊登了11月14日赫魯曉夫接受美國合眾國際社記者夏皮羅的談話記錄。其中有這樣一段對話:記者問:“您是否認為在爆發原子戰爭和氫戰爭的情況下這個世界還能有一部分保留下來?”赫魯曉夫答:“當然。會有非常慘重的損失,人類將會經受很多災難,但是人不會從地球上消失掉,社會將會生存下去,并且得到發展。”(1957年11月19日《真理報》。)這與毛澤東講話的前半段主旨是完全一樣的。其次是見過該講話的俄文速記記錄的俄國學者庫利克的說法,他認為,1963年9月22日《真理報》刊登的毛澤東講話的記錄“顯然沒有經過文字加工,而且俄文的翻譯水平也不高”。(見Б.Т. Кулик, Советско-китайский раскол: причины и последствия, Москва, 2000,с.217。)這就是說還有一種可能性,即由于翻譯的用語不準確而導致理解的偏差。
  [81] 吉林省檔案館,全宗1,目錄1-14,卷號126,第1-12張。
  [82] 《聶榮臻回憶錄》,第803-804頁;《聶榮臻傳》,第579頁;《聶榮臻年譜》下卷,第671頁。
  [83] 楊連堂:《周恩來與中國核工業》,《中共黨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6頁。
  [84] 袁成隆:《憶中國原子彈的初制》,《炎黃春秋》2002年第1期,第25頁。俄國學者提供的數字是,幫助中國進行核武器研制的蘇聯科學家共640人。見烏索夫:《原子能問題是如何破壞蘇中友誼的?》。
  [85] 筆者2001年8月10日采訪安純祥記錄,安純祥曾任包頭核燃料元件廠總工程師;《聶榮臻傳》,第554頁;《聶榮臻年譜》下卷,第659頁。《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22-27頁。
  [86] 1958年9月28日《人民日報》。為此,中國拍攝了一部電影,就取名為《向原子能時代躍進》。
  [87]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簡史》,第21頁。
  [88]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27-628頁。
  [89] 李伶、周飛:《橫空出世的中國導彈部隊》,《黨史博覽》2002年第9期,第11-12頁。
  [90] 《聶榮臻年譜》上卷,第632頁。
  [91] 《橫空出世的中國導彈部隊》,第11、14頁。
  [92] 王定烈:《我軍第一所導彈學校的建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編:《空軍回憶史料》,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第481-485頁。
  [93] 張伯華:《組建第一支地空導彈部隊的回憶》,《空軍回憶史料》,第489-493頁。
  [94] 岳振華:《擊落美制U-2飛機作戰追記》,《百年潮》2002年第6期,第17-22頁;2002年3月2日筆者采訪惲前程記錄。惲前程時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作戰部副部長。1960年11月5日,中國成功地發射了自己的第一枚短程彈道導彈,并于1962年投入生產。1963年5月進行了射程為800-1100公里的中程彈道導彈試驗。這就是說,在原子彈爆炸成功一年多前,中國已經擁有了運載工具。第一顆原子彈試爆兩年后,中國成功地進行了攜帶2萬噸TNT當量核彈頭的中程彈道導彈試驗。《龍威:中國的核力量與核戰略》,第63頁。
  [95] Немного света в тяжелой воде,с.44-45。
  [96] TsKhSD, f.5, op.49, roll.8862, no.41(April-December 1957), p.146,轉引自D. Kaple,Soviet Advisors in China in the 1950s,Westad ed.,Brothers in Arms,p.123。
  [97] 《未被揭開的謎底》,第24-29頁。
  [98] Α.Д.Долинин,Как наши ракетчики китайцев обучали,Красная Звезда,13 мая 1995г.。
  [99] 《聶榮臻年譜》,第742頁。
  [100] 《最后的遺言》,第412-414頁。
  [101] Sino-Soviet Relations and Arms Control,pp.136-137,
  [102] Sino-Soviet Relations and Arms Control,pp.136-138;Gordon Chang,Friends and Enemies: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oviet Union, 1948-1972,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192。
  [103] 1958年8月24日《人民日報》。
  [104] Friends and Enemies,p.191。
  [105] 1958年8月24日《人民日報》。
  [106] 詳見拙文《赫魯曉夫、毛澤東與中蘇未實現的軍事合作——關于遠東防空協定、長波電臺及聯合艦隊問題的再討論》,《中共黨史研究》,2002年第5期。例如,赫魯曉夫回國后,仍然批準了中國核專家參觀蘇聯核試驗場的請求,并向他們展示了一枚原子彈。蘇聯國防部還派遣第12研究所的兩位專家前往中國進行教學。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p.25-26。
  [107] 關于1958年炮擊金門行動事前是否告知蘇聯的問題,學術界有不同看法,對此筆者將另文考察。
  [108] 麥克法夸爾、費正清主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49-1965)》,謝生亮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539、547頁;《中國核武器的發展與中蘇關系的破裂(1954-1962)》,《當代中國史研究》2001年第5期,第66頁。
  [109] 關于蘇聯9月7日和19日兩次表示愿意給予中國核保護,以及提出在危機期間直接提供海空軍援助的情況,可參見《十年論戰》,第178-183頁;Goncharenko,Sino-Soviet Military Cooperation,pp.150-151;《最后的遺言》,第403-405頁。
  [110] 同撤退專家一樣,在決定暫停供給原子彈樣品的問題上,赫魯曉夫的個人因素起了主要作用。關于這一點,1960年春外貿部長李強在莫斯科進行貿易談判時,蘇方代表團成員就表露過這樣的看法:按協議應該向中國提供(原子彈樣品),但就是有人(指赫魯曉夫)不同意,沒有辦法。2001年10月29日筆者采訪宿世芳記錄,宿世芳50年代曾在駐蘇商貿參贊處工作。
  [111] 參見1958年10月1日、15日《人民日報》。
  [112] 俄文版《赫魯曉夫回憶錄》選譯(二),第196-200頁;Н.С.Хрущев,Воспоминания: избранные фрагменты,Москва, 1997,с.334;謝·赫魯曉夫:《導彈與危機——兒子眼中的赫魯曉夫》,郭家申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第266-268頁;《最后的遺言》,第414-415頁。
  [113]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32頁。
  [114] Немного света в тяжелой воде,с.44-45。
  [115] 《未揭開的謎底》,第12-13頁。
  [116] Немного света в тяжелой воде,с.45。
  [117] 《最后的遺言》,第412-413頁。
  [118] 《張愛萍傳》,第741-742頁。《聶榮臻年譜》下卷,第680頁。
  [119] 《聶榮臻年譜》下卷,第665頁;《肖勁光回憶錄》(續集),第181-182頁。
  [120] ЦХСД,ф.4,оп.16,д.653,лл.51-54,轉引自Т.Г.Зазерская,Советские специалисты и формирование военно-промышленного комплекса Китая(1949-1960годы),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2000,с.104-105。
  [121] 劉柏羅:《從手榴彈到原子彈——我的軍工生涯》,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1999年,第11頁;《龍威:中國的核力量與核戰略》,第167頁。
  [122] 宋任窮:《春蠶到死絲方盡》,《我們的周總理》,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0年,第69頁。
  [123] 金沖及主編:《周恩來傳(1898-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89年,第1743-1744頁;李琦主編:《在周恩來身邊的日子——西花廳工作人員的回憶》,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第663頁。
  [124] 《聶榮臻年譜》下卷,第693頁。
  [125] 《周恩來年譜》中卷,第256頁。
  [126] 《聶榮臻年譜》下卷,第702-703、705、708、715頁。
  [127] 1959年10月2日赫魯曉夫與毛澤東的會談記錄全文見Переговоры Н.С.Хрущёва с Мао Цзэдуном 31 июля—3 августа 1958г. и 2 октября 1959г.,Новая и Новейшая История,2001,№2,с.94-106。
  [128] 《聶榮臻年譜》下卷,第712頁。
  [129] ЦХСД,ф.4,оп.16,д.767,л.18,參見Советские специалисты и формирование,с.106-107、122-123。
  [130] 《聶榮臻年譜》下卷,第742頁。
  [131]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33頁。應該指出的是,作為個人行為,許多蘇聯專家在臨走時給中國同事留下了重要資料。詳見拙著《蘇聯專家在中國(1948-1960)》,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371-403頁。
  [132] 《當代中國的核工業》,第33-34頁。
  [133] 還需要補充的是,1961年中蘇關系短暫和緩期間,已經停運的部分重要設備又陸續運抵中國。例如在包頭核燃料元件廠,1961年莫斯科紅旗制造廠的三臺球面車床,以及電解槽、交換塔等設備到貨,其中球面車床是核部件生產的關鍵設備。中國當時無法生產這種車床,直到10年以后,中國自己設計和制造的球面車床才問世。(采訪安純祥記錄。)這也可以從一個側面說明蘇聯援助對中國研制核武器的作用。
  [134] Soviet Policy Toward China,pp.22-23。
  [135] 在這方面美國人的估計是,蘇聯不會把核武器交給中國人,即使提供了核武器,也會加以控制。1958年8月19日國務院情報與研究署給執行國務卿的報告,Confidential U.S. State Department Central Files, The Soviet Union Foreign Affairs 1955-1959,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Main Library,MF2523166-0306。
 


沈志華 2013-08-27 16: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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