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翰林學士與新樂府辭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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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0257-5876(2007)04-0060-10
  唐人所說的“樂府”一詞,或是指朝廷的音樂機構,或是指這些機構表演的歌辭①。新樂府作為為朝廷表演的新歌辭,有一個很特別的創作群體,那就是宮廷中侍奉在皇帝左右的翰林學士,這一直沒有引起學人的注意。筆者還發現,創作新樂府辭是翰林學士的一項職責,這一職責的形成與翰林學士個人素養和工作環境密切相關,李白、白居易等人在任翰林學士期間所作的新樂府辭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本文擬具體分析翰林學士這一職責的形成過程,進而考察他們的新樂府辭創作,以求對唐人新樂府辭創作情況有一個更深入、具體的認識。
  一、創作新樂府辭是唐代翰林學士的一項職責
  對唐代翰林學士的研究是近年來人們關注較多的題目,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這些成果在闡發翰林學士的職能時,還沒有人明確地揭示出創作新樂府辭這一職能。傅璇琮在《唐憲、穆兩朝翰林學士考論》一文中指出:“翰林學士除起草詔令外,還作有不少事……特別是白居易于元和前期所作的《新樂府》、《秦中吟》,前些年對所謂新樂府運動及白居易的作詩宗旨曾有爭論,這些爭論雖各有所見,但大都忽略白居易如何從翰林學士的職能出發,來創作‘時得聞至尊’的這些反映民情國政類似于奏議性的詩篇。”② 傅璇琮從翰林學士的職能這一角度來看待白居易的新樂府,是非常有見地的,但傅璇琮在這里強調的是白居易從翰林學士的諫諍職責出發作了新樂府,并沒有把創作新樂府辭看作是所有翰林學士應有的職責,即沒有揭示出翰林學士這一群體與新樂府辭創作這件事情之間存在的普遍聯系。根筆者考察,白居易以翰林學士的身份創作新樂府辭,并非偶然現象,為朝廷創作樂章歌辭正是其應有的職責。
  翰林學士為朝廷撰寫歌辭的職責大體有三:
  首先,是為朝廷創作郊廟、慶典等典重的樂章歌辭。唐代雖然有太常寺這樣專門掌管禮樂的機構,但為朝廷創作這類樂章歌辭的人往往是翰林學士。如徐夤《經故翰林楊左丞池亭》詩云:“春榜幾深門下客,樂章多取集中詩。”③《唐會要》卷三三《雅樂下》“太常樂章”條記載:“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室酌獻奏《大鈞之舞》,中書侍郎韋處厚撰樂章。”④《樂府詩集》卷一一《郊廟歌辭·唐享太廟樂章十一首》中就收有翰林學士韋處厚、鄭馀慶、鄭J2R902.jpg、段文昌等人所作的樂章歌辭:“《文明舞》,獻德宗,鄭馀慶;《大順舞》,獻順宗,鄭J2R902.jpg;《象德舞》,獻憲宗,段文昌。”⑤ 據唐代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記載,上述三人都曾為“翰林學士”⑥。可以說,翰林學士撰進樂章歌辭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現象,即使不是一種明文規定的制度,而是作為一種故事,為朝廷制作樂章歌辭已經成為翰林學士的一項職能。
  其次,為朝廷創作娛樂性的樂府歌詩。翰林學士所作新歌詩大致包括兩類:一類是已有舊曲調的新歌辭,可以直接以舊曲或現成曲調歌之,即舊題樂府或近代曲辭。如李白奉玄宗命所作的《清平調》,就是這類歌辭。另一類就是無現成曲調的唐世之新歌,即新樂府。這些娛樂性新題樂府也多為奉命而作,與作朝廷大雅樂章一樣,也是翰林學士的一項職能。任華《雜言寄李白》詩云:“見說往年在翰林,胸中矛戟何森森。新詩傳在宮人口,佳句不離明主心。”⑦ 白居易《讀李杜詩集因題卷后》詩亦云:“翰林江左日,員外劍南時……文場供秀句,樂府待新詞。天意君須會,人間要好詩。”⑧ 又如元稹《酬樂天八月十五夜禁中獨直玩月見寄》詩云:“宴移明處清蘭路,歌待新詞促翰林。何意枚皋正承詔,瞥然塵念到江陰。”⑨ 杜牧《將赴池州道中作》詩云:“青陽云水去年尋,黃絹歌詩出翰林。”⑩ 這些都清楚地表明,翰林學士奉詔而作樂府新辭是一種普遍現象,這些樂府新辭當中包括著新題樂府。
  其三,翰林學士有時還曾奉敕編輯進奉大量他人的新歌詩。翰林學士令狐楚編有《唐新詩》集。宋代陳振孫撰《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五《唐御覽詩一卷》云:“唐翰林學士令狐楚纂劉方平而下,迄于梁锽,凡三十人詩二百八十九首。一名《唐新詩》,又名《選進集》,又名《元和御覽》。”(11) 由此可知,令狐楚為翰林學士期間,曾奉敕編選他人的新歌詩以進獻給皇上。可見,創作與搜集新的樂府歌詩并進獻皇帝,也是翰林學士職能范圍之內的工作。
  總之,翰林學士有為朝廷創作樂府歌辭的職責,他們既作典重樂章,也作娛樂歌辭,后者即包括通常意義上的新樂府辭。因此可以得出一個判斷,創作樂府新辭,也是翰林學士職能之一。
  二、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的背景分析
  為了進一步探討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辭的原因,須考察以下相關的三個問題:
  1. 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職能的形成過程。創作新樂府辭是翰林學士在玄宗朝及其后新出現的一個職能。《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有如下記載:
  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后,始號北門學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開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入院一歲,則遷知制誥,未知制誥者不作文書。班次各以其官,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憲宗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故附列于此云。(12)
  可知開元以后出現的翰林待詔、翰林供奉、翰林學士、翰林承旨與皇帝的關系日益密切,超過了北門學士。又據唐李肇撰《翰林志》載:
  乾封已后始曰北門學士,劉懿之、劉祎之、周思茂、元萬頃、范履冰為之。則天朝蘇味道、韋承慶,其后上官昭容獨掌其事。睿宗則薛稷、賈膺福、崔湜。玄宗改為翰林待詔,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相繼為之,改為翰林供奉。開元二十六年,劉光謙、張垍乃為學士,始別建學士院,于翰林院之南,又有韓翃、閻伯玙、孟匡朝、陳兼、李白、蔣鎮在舊翰林院。雖有其名,不職其事。至德宗已后,翰林始兼學士之名。(13)
  可知玄宗以前,北門學士有劉懿之等11人,但他們很少有樂府詩的寫作。《樂府詩集》所錄僅有薛稷、崔湜、韋承慶3人,共計3題4首(14)。到玄宗時期,選取有文采之士,始為翰林待詔,后更名為翰林供奉、翰林學士。有張說、張九齡、李白等人相繼為之。這些人大都擅長樂府詩的寫作。據《樂府詩集》所錄,僅翰林待詔張說一人,就創作樂府樂章等詩44首(15)。最有代表性的是翰林供奉李白,《樂府詩集》共計收其樂府詩160首(16)。其它則有張九齡,《樂府詩集》卷二二《橫吹曲辭》收《折楊柳》一首(17);韓翃,《樂府詩集》卷二六《相和歌辭》收《江南曲》一首(18),《樂府詩集》卷六六《雜曲歌辭》收《少年行》一首等等(19)。這說明玄宗時期翰林待詔和翰林學士較北門學士在樂府詩的創作上有大幅增長。雖然這些樂府詩不都是作者任“翰林”時所作新題樂府,但可以肯定,玄宗朝的新樂府創作的繁榮與這些人担任翰林學士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究其原因,玄宗選取有文采者担任翰林學士,為這些人在宮廷作新樂府詩提供了條件,玄宗對音樂的特別喜好,又大大地激發了翰林學士新樂府辭創作的熱情。
  2. 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的具體環境。翰林學士寫作新樂府辭與其作為近臣的地位密不可分。唐代李肇《翰林志》記載:“德宗雅尚文學,注意是選。乘輿每幸學士院,顧問錫賚,無所不至。御饌珍肴,輟而賜之。又嘗召對于浴堂,移院于金鑾殿,對御起草,詩賦唱和,或旬日不出。”(20) 翰林學士的身份甚為特殊,號稱“天子私人”,因此翰林學士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機會,創制樂府歌辭并直接獻于天子。如曾昭岷等編《全唐五代詞》卷六“敦煌作品”云:“聞出內家新舞女,翰林別進《柘枝詞》。”(21)《舊唐書》卷一三九《陸贄傳》云:“贄初入翰林,特承德宗異顧,歌詩戲狎,朝夕陪游。”(22)《舊唐書》卷一三五《韋執誼傳》云:“韋執誼者……召入翰林為學士,年才二十余。德宗尤寵異,相與唱和歌詩。”(23) 可以看出,“歌詩戲狎”、“唱和歌詩”是翰林學士陪伴天子的一項重要活動。再從學士“別進”歌辭上看,這一活動已經超過了正常的工作范圍,而有私人交往的性質。情形如《北夢瑣言》卷四“溫李齊名”條所記的“宣宗愛唱《菩薩蠻》詞,令狐相國假其新撰密進之”(24) 的故事。據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令狐绹也是翰林學士(25)。令狐绹讓人代作《菩薩蠻》辭,可能是缺少溫庭筠那樣的才華,也可能是因為宰相事務繁忙無暇精心結撰,但他“密進”歌辭,肯定與其為翰林學士有關。
  聽歌看舞是皇帝日常生活的重要內容,而好的歌舞表演就需要不斷有新的歌辭創作,翰林學士作為具有較好的音樂和文學素養的侍臣,自然承担起了這一職能。他們寫下了大量的娛樂性的樂府新辭以取悅天子,而個別正直而有理想的翰林學士又能從政務侍臣的身份出發,借這樣的機會,寫作帶有諷諫意味的新樂府辭。其情形如《舊唐書》卷一九二《吳筠傳》所云:“筠尤善著述,在剡與越中文士為詩酒之會,所著歌篇,傳于京師。玄宗聞其名,遣使征之。既至,與語甚悅,令待詔翰林……朝臣啟奏,筠之所陳,但名教世務而已,間之以諷詠,以達其誠。玄宗深重之。”(26) 一般說來,翰林學士具有的文學侍臣與政務侍臣身份的雙重性。他們既在政治上舉足輕重,具備朝中政務侍臣的身份,其實又同時具備翰林待詔侍臣的身份。像李白、元稹、白居易、李紳、令狐楚,張仲素、王涯等人,他們進入翰林后,既以其文學侍臣的身份從事工作,包括寫作娛樂性質的樂府詩,又以其朝中政務侍臣的身份創作諷諭和批評現實的樂府詩。
  3. 翰林學士的選拔與其音樂素養。翰林學士能成為新樂府辭創作的主體,除了因他們具有文采以外,還與他們普遍精通音樂有關。
  唐代的翰林學士,見于文獻記載者,有許多人曾在朝廷掌管禮樂的機構太常寺任職。而太常寺職官往往是由精通音樂者担任。太常寺職官入翰林院,則說明了其中翰林學士往往具有音樂素養。詳見《翰林學士担任太常寺屬官一覽表》:
  翰林學士担任太常寺屬官一覽表
 翰林學士        太常寺任職            備  注  張  垍           太常卿              始入官  丁公著           太常卿              出院后  崔  群           太常卿              出院后  劉崇望           太常卿              出院后  李  絳           太常卿              出院后  王  涯           太常卿          出院后、入院前  令狐楚           太常卿              出院后  李  建          太常少卿             出院后  朱  騭          太常少卿             始入官  劉  瞻          太常博士             始入官  趙光逢          太常博士             入院前  王  棨          太常博士             出院后  杜遠穎          太常博士             始入官  令狐楚          太常博士             入院前  孔  緯        太常寺協律郎           入院前  獨孤郁        太常寺協律郎           入院前  崔慎由    太常寺協律郎、太常卿   入院前、出院后  高元裕        太常寺協律郎           入院前  李  肇        太常寺協律郎           入院前

  可見,唐代的翰林學士中有許多人曾在朝廷掌管禮樂的機構太常寺任職。這表明,唐代重視音樂和音樂人才,激勵文人研習音樂,創作入樂歌詩。正是在這樣的音樂文化背景下,作為唐代音樂文化的一種表征,涌現出了一批精于樂府歌詩創作的翰林學士。
  三、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辭的個案分析
  唐代翰林學士中新樂府辭創作成績突出的有李白、元稹、白居易、王涯、張仲素、令狐楚、李紳等人。據《樂府詩集》的不完整收錄,他們的新樂府辭創作共計109首。下面擬對這些作者進行具體研究。因為這七人不僅代表了唐代不同歷史時期的翰林學士,而且各具特色。李白作為唐代天寶年間早期翰林供奉的身份,從文學侍從的職能出發,主要作應制娛樂為主的新樂府辭。白居易則作為元和初期的翰林學士的代表,把樂府樂章歌辭的內容進一步擴大,除了奉敕撰進娛樂歌辭,還以朝中政務侍臣的身份將諷諭性的內容引進樂府歌辭。令狐楚、張仲素、王涯三人的新樂府辭作品,盡管數量不大,但在當時影響很大,有共同的絕句歌辭集《三舍人集》,還分別有《令狐楚歌詞》、《張仲素歌詞》和王涯的《翰林歌詞》。這些歌辭大體都作于翰林學士任職期間。集中的新樂府詩,內容豐富,體制短小,宛轉可歌,具有相當的典型性。元稹和李紳,因為唱和新題樂府辭聞名天下,而被皇帝擢進翰林院。元稹在翰林院順應院中這一創作新樂府的風氣,選取并進獻自己平時所作的新、舊樂府詩數卷給穆宗。可以說,以上七人的新樂府辭創作,都與其作為翰林學士的身份有著密切關系。通過對他們在任翰林學士期間創作新樂府辭情況的分析,有助于深入理解唐代翰林學士與新樂府辭創作之間的關系。
  1. 李白和白居易的兩類新樂府辭。李白在長安一年多時間里的身份,據傅璇琮考證,應該是翰林供奉(27)。翰林供奉和翰林學士職能有所不同,對新樂府詩的創作產生了不同的影響。具體來說,翰林供奉、翰林待詔,是一個相當于文學侍從的角色。范傳正《李白新墓碑》記曰:“將處司言之任,多陪侍從之游。”(28) 而翰林學士除此職能之外,更重要的還是“掌內命”,在職能范圍內要比翰林供奉重要得多,這決定了他們文學作品內容思想的不同,這一點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如前所述,唐人新樂府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娛樂性的新樂府詩;一類是批評現實的新樂府詩。翰林供奉僅從文學侍從的職能范圍出發,寫下的多是一些娛樂性質的詩篇,例如李白的《宮中行樂詞》等,對后來娛樂性的新樂府詩有開啟的作用。而翰林學士則不同,他們除了創作娛樂性新樂府詩之外,還能從政治的角度,創作一些批評現實,裨補時政的詩歌,如白居易的新樂府詩。
  李白供奉翰林期間,曾多次奉命作樂府新辭。據孟棨《本事詩·高逸第三》載:
  玄宗聞之,召入翰林。以其才藻絕人,器識兼茂,欲以上位處之,故未命以官。嘗因宮人行樂,謂高力士曰:“對此良辰美景,豈可獨以聲伎為娛,倘時得逸才詞人吟詠之,可以夸耀于后。”遂命召白。時寧王邀白飲酒,已醉。既至,拜舞頹然。上知其薄聲律,謂非所長,命為宮中行樂五言律詩十首,白頓首曰:“寧王賜臣酒,今已醉。倘陛下賜臣無畏,始可盡臣薄技。”上曰:“可”。即遣二內臣掖扶之,命研墨濡筆以授之,又令二人張朱絲欄于其前。白取筆抒思,略不停綴,十篇立就,更無加點。筆跡遒利,鳳跱龍拏。律度對屬,無不精絕。其首篇曰:“柳色黃金嫩,梨花白雪香。玉樓巢翡翠,金殿宿鴛鴦。選妓隨雕輦,征歌出洞房。宮中誰第一?飛燕在昭陽。”文不盡錄。(29)
  又據《舊唐書》卷一九○下《李白傳》記載:
  玄宗度曲,欲造樂府新詞,亟召白,白已臥于酒肆矣。召入,以水灑面,即令秉筆,頃之成十余章,帝頗嘉之。(30)
  綜合《本事詩》所載和《舊唐書》“玄宗度曲,欲造樂府新詞”語,可知《宮中行樂辭》八首,是李白所作樂府新辭,又沒有固有的曲調,是新“度曲”,應是新樂府辭(31)。郭茂倩收入《近代曲辭》,誤。
  李白的新樂府辭,《樂府詩集·新樂府辭》僅收錄了《塞上曲》、《塞下曲》、《靜夜思》、《黃葛篇》、《笑歌行》、《江夏行》、《橫江詞》7題17首。筆者重新考察了李白的樂府詩,對其新樂府辭進行了重新認定。《李太白全集》中有名為“樂府”的詩歌四卷,除去樂府古題的之外,其余均應視為李白的自創新題作品,共計11題21首:《黃葛篇》、《塞下曲六首》、《塞上曲》、《靜夜思》、《橫江詞六首》、《笑歌行》、《江夏行》、《擬古》、《搗衣篇》、《春思》、《去婦詞》。據黃錫珪《李太白年譜》所錄作品(32),李白供奉翰林期間所作的新樂府辭有《宮中行樂辭八首》、《塞上曲》、《塞下曲六首》、《春思》等4題16首。
  李白這一時期所作新樂府辭盡管在數量上無法與其古樂府辭相比,但已經表現出兩個方面的創作傾向:娛樂和諷諭。其《宮中行樂辭》是典型的娛樂性的作品,但其他詩已經開創了以新題寫時事的先河。如作于供奉翰林期間的《塞上曲》、《塞下曲六首》。盛唐時邊塞戰爭頻繁,李白也通過他的新樂府辭反映這些戰爭,發表自己的看法。說明李白不是一個單純的宮廷詩人,他關心國事,寫作新樂府辭,希望這些詩歌有朝一日也能夠如同他作的那些點綴太平的樂府新辭一樣,被皇帝聽到。李白這些新樂府辭對后來的詩人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其《塞上曲》、《塞下曲》后人多有繼作。
  概言之,李白作娛樂性歌辭是對其文學侍臣身份的回應。李白是個有大理想、大抱負的人,他并不甘于文學侍臣身份,所以他要作諷喻性的新樂府歌辭。他這樣做,是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對文學侍臣角色的突破。
  而白居易更多的則是基于對翰林學士為政務侍臣這一身份的體任,作諷喻性的新樂府辭。《舊唐書》卷一六六《白居易傳》云:
  居易文辭富艷,尤精于詩筆,自讎校至結綬畿甸,所著歌詩數十百篇,皆意存諷賦,箴時之病,補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聞禁中。章武皇帝納諫思理,渴聞讜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為學士。(40)
  白居易任盩厔縣尉時,因所作的諷諭類樂府詩“流聞禁中”而被皇帝賞悅,從而得以入翰林。入翰林后,白居易有計劃地創作出一系列的諷諭性質的新樂府歌辭。這既是翰林學士的職能之一,也是他表現其政治理想的一種方式。白居易這50篇新樂府辭應是作于元和四年(806)至元和七年(809)之間。
  當然,白居易在翰林學士任職期間也進獻一些娛樂性的樂府新辭。如他奉敕撰進了新樂府辭《閨怨辭》、《小曲新詞》四首等。這些詩從內容上看,應時應景,點綴太平,屬于娛樂性的歌辭。如《小曲新詞》二首:“霽色鮮宮殿,秋聲脆管弦。圣明千歲樂,歲歲似今年。紅裙明月夜,碧簟早秋時。好向昭陽宿,天涼玉漏遲。”(34) 這說明他除了以政務侍臣的身份進行創作外,還以文學侍臣的身份從事創作。
  顯然,他更在意的還是以政務侍臣身份進行的諷諭性的新樂府辭創作。白居易《與元九書》云:
  仆當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諫官,月請諫紙。啟奏之間,有可以救濟人病,裨補時闕,而難于指言者,輒詠歌之,欲稍稍進聞于上。上以廣宸聽,副憂勤;次以酬恩獎,塞言責;下以復吾平生之志。(35)
  由此可知:第一,白居易于元和二年(807)初冬入翰林院,約在第二年有《寄唐生》詩(36),詩中所言“不能發聲哭,轉作樂府詩。篇篇無空文,句句必盡規……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37),表明了詩人此時明確的樂府詩創作傾向。亦可以證明《與元九書》所云元和三年(808)至元和四年,白居易身為翰林學士的同時,曾經采取“詠歌”的形式將“難于指言者”進聞于憲宗的情況屬實。“啟奏之間,有可以救濟人病,裨補時闕”敘述身為諫官左拾遺的工作職能:“而難于指言者,輒詠歌之,欲稍稍進聞于上”,講的是身為翰林學士的工作。只有這樣雙管齊下,才可以“副憂勤”、“塞言責”,也就是完成自己翰林學士與諫官的雙重任務。白居易50首新樂府辭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產生也就很好理解了。第二,從白居易這兩年的詩歌創作的具體情況來看(38),“難于指言者”,應是指所作的《七德舞》等一系列的新樂府辭諷諭詩。由此亦可知,將《新樂府》以詠歌的方式進獻于朝廷,希望被播于樂章歌曲,是白居易創作新樂府諷諭詩的本來愿望。
  總之,李白、白居易在翰林學士期間,創作出娛樂和諷諭兩類新樂府辭,其中李白更多地是從文學侍臣的身份出發,作娛樂性質的新樂府辭,但又有所突破;白居易則更多是從諫臣的身份出發作諷諭性的新樂府辭,但也寫下了娛樂性的新樂府辭,二人各有側重。
  2. “三舍人”與新樂府創作。“三舍人”指令狐楚、王涯、張仲素三人,因為他們共同的絕句合編為《三舍人集》而得名。宋代計有功《唐詩紀事》卷四二“張仲素”條云:“王涯、令狐楚、張仲素,五言、七言絕句共作一集,號《三舍人集》,今盡錄于此。”(39) 據唐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記載王涯:“元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以中書舍人入院”;張仲素:“元和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自禮部郎中充……十三年正月十二日加司封郎中知制誥,二月十八日賜紫,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遷中書舍人”;令狐楚:“元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自職方員外郎知制誥充……十二年三月遷中書舍人”(40)。由此可知,元和九年(814)至元和十四年(819)之間,三人不僅相繼為中書舍人,亦有同為翰林學士的經歷。因此《三舍人集》亦可視為是三人為翰林學士期間的作品。《三舍人集》中相同題目或相近題目的絕句歌辭,均為當時樂府歌辭,這些歌辭數量并不多,包括舊題和新題兩類。從新題樂府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三舍人”既作娛樂歌辭又作諷諭現實的作品,也體現了翰林學士作為文學侍臣與政務侍臣的雙重身份。
  《樂府詩集》對三人的新樂府詩收錄很不完整。如收張仲素《漢苑行》三首,未收令狐楚、王涯同題之作。鑒于令狐楚、王涯、張仲素三人的新樂府詩創作較為密切相關,因此將三人的樂府詩創作情況,以簡表形式表述如下:
             《樂府詩集》已收同題新樂府                 《樂府詩集》未收同題新樂府 令狐楚  《思君恩》、《塞下曲》、《望春辭》        《春閨思》、《漢苑行》         《思君恩》、《塞下曲》、《平戎辭》、《漢  《春閨思》、《獻壽辭》、《隴上行》、《塞 張仲素          苑行》                                    上曲》         《思君恩》、《塞下曲》、《平戎辭》、《塞  《漢苑行》、《春閨思》、《獻壽辭》、《宮 王  涯          上曲》                                    詞》、《隴上行》、《送春詞》、《塞下曲》

  現將令狐楚、張仲素、王涯三人在翰林院的任職情況及其所作新樂府辭創作和流傳情況,總結如下:
  第一,令狐楚、王涯、張仲素三人分別于元和九年、元和十一年進入翰林院為翰林學士。在翰林院期間,他們均長于絕句寫作,詩歌唱和,形成風氣,寫了很多同題和近題樂府詩歌,并有合編詩集《三舍人集》流傳于世,此外還分別著有《翰林歌詞》(王涯)、《張仲素歌詞》、《令狐楚歌詞》。
  第二,《三舍人集》當中有一些是樂府舊題,但是更多是新題樂府詩,這些新歌在題目上因為有意唱和而相同或相近。例如三人都作有新題樂府詩《思君恩》、《塞下曲》、《春閨思》,相近題目新樂府辭《望春詞》和《送春詞》等等。其中有的已經被郭茂倩收入《樂府詩集·新樂府辭》當中,但也存在一些疏漏,比如僅收錄其中一人的新題樂府詩,而漏收了另外二人的同題或相近題目的作品;還有些樂府詩題不見著錄于《樂府詩集》,可以證明它不屬于樂府舊題范疇,亦當補入新樂府詩。
  第三,令狐楚、王涯、張仲素三人以音樂、辭藝見長。三人所作的新樂府辭的內容包括娛樂、歌頌性質的如:《獻壽辭》、《漢苑行》、《思君恩》等;反映現實的如:《塞下曲》、《平戎辭》、《塞上曲》、《春閨思》等兩類。這與他們身為翰林學士的身份有很大關系。他們一方面以文學侍臣的身份創作并進獻娛樂性質的新樂府辭給皇帝,一方面以政務侍臣的身份作反映現實的新樂府辭。
  3. 元稹、李紳的新樂府創作。李紳和元稹同樣是唐代新樂府辭創作的重要人物,他們所作的新題樂府辭,直接開啟了白居易的新樂府辭。元稹《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序云:“予友李公垂貺予《樂府新題》二十首,雅有所謂,不虛為文。予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列而和之,蓋十二而已。”(41) 此后才有了白居易的50首新樂府詩的寫作。而李元二人的新樂府詩創作與其翰林學士的身份也有著一定的聯系。
  元稹與李紳、白居易始作新題樂府詩大約在元和四年(809)尚未進入翰林時。但他這些歌詩創作對他日后聲名的傳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并因此而入翰林院。《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云:
  穆宗皇帝在東宮,有妃嬪左右嘗誦稹歌詩以為樂曲者,知稹所為,嘗稱其善,宮中呼為元才子……長慶初,潭峻歸朝,出稹《連昌宮辭》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悅,問稹安在,對曰:“今為南宮散郎。”即日轉祠部郎中、知制誥……由是極承恩顧,嘗為《長慶宮辭》數十百篇,京師競相傳唱,居無何,召入翰林,為中書舍人、承旨學士。(42)
  入翰林院后,其新樂府詩創作更加知名。白居易《唐故武昌軍節度處置等使正議大夫檢校戶部尚書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賜紫金魚袋尚書右仆射河南元公墓志銘》云:“(稹)尤工詩,在翰林時,穆宗前后索詩數百篇,命左右諷詠。宮中呼為元才子,自六宮、兩都、八方至南蠻、東夷國皆寫傳之。每一章一句出,無脛而走,疾于珠玉。”(43) 在翰林院期間,元稹曾經奉詔進獻新、舊樂府等雜詩十卷。元稹《進詩狀》云:“臣某《雜詩》十卷……自古風詩至古今樂府,稍存寄興,頗近謳謠,雖無作者之風,粗中遒人之采。”(44) 所獻雜詩從內容上分,大體包含有兩類,其中一類元稹認為有興寄之意,與民間之謳謠非常接近相似的古樂府詩和新(今)樂府詩。這類詩,元稹因認為“存寄興”,故又云“粗中遒人之采”。“遒人”,《尚書·夏書·胤征》云:“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45) 白居易新樂府《驃國樂》云:“又遣遒人持木鐸,遍采謳謠天下過。萬人有意皆洞達,四岳不敢施煩苛。”(46) 可知遒人與古之采詩官之職能相通。元稹此處表達的意思是,自己的這一類新舊樂府詩及古體詩有補時政之功效,希望穆宗予以重視。
  李紳的情況與元稹類似。元稹《承旨學士院記》云:“李紳,長慶二年二月十九日,自司勛員外郎知制誥翰林學士,賜緋魚袋,遷中書舍人。”(47) 他任翰林學士也與其“能為歌詩”有關。《舊唐書》卷一七三《李紳傳》云:
  李紳,字公垂,潤州無錫人……能為歌詩。鄉賦之年,諷誦多在人口……朝廷嘉之,召拜右拾遺。歲余,穆宗召為翰林學士,與李德裕、元稹同在禁署,時稱三俊,情意相善。(48)
  李紳在翰林學士期間所作的新樂府詩,主要是一些娛樂性的作品。在長慶二年所作《憶夜直金鑾殿承旨》詩云:“月當銀漢玉繩低,深聽簫韶碧落齊……墨宣外渥催飛詔,草定新恩促換題。”(49) 又大和七年所作《憶被牛相留醉州中時無他賓牛公夜出真珠輩數人》詩題下小注云:“余有換樂曲詞,時亦有傳于歌者。”詩中寫道:“嚴城畫角三聲閉,清宴金樽一夕同。銀燭座隅聽子夜,寶箏弦上起春風。酒征舊對慚衰質,曲換新詞感上宮。”(50) 可知李紳在翰林院中為翰林承旨期間,制定新詔、詩換新題皆為奉旨行事。復據李紳于大和七年所作詩及其小注中“余有換樂曲詞,時亦有傳于歌者”、“曲換新詞感上宮”之語,可以證明李紳除在元和四年(809)作諷諭性質新題樂府詩之外,在翰林院期間所作大都是一些宴飲娛樂性質的新樂府詩。
  綜上所述,元稹、李紳均因為創作新題樂府而名聞于穆宗,因之先后被選入翰林院任翰林學士,與稍前白居易因所作諷諭類歌詩“流聞禁中”被憲宗賞悅而選入翰林的情況非常相似。
  注釋:
  ①關于唐人所說樂府及新樂府的含義參見拙文《唐人所說“樂府”含義考》,載《社會科學研究輯刊》,2004年第6期。
  ②傅璇琮:《唐宋文史論叢及其它》,大象出版社2004年版,第92頁。
  ③⑩《全唐詩》,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2194頁,第6013頁。
  ④王溥:《唐會要》,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603頁。
  ⑤(14)(15)(17)(18)(19)參見郭茂倩編《樂府詩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38頁,第143、492、276頁,第57—59、132—136、849、878頁,第277頁,第318頁,第272頁。
  ⑥(13)(20)(25)(40)(47)宋洪遵編《翰苑群書》,清鮑挺博輯《知不足齋叢書》本,清乾隆道光間長塘鮑氏刊,第42—45頁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第11—12頁唐李肇撰《翰林志》,第5頁唐李肇撰《翰林志》,第8頁唐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第43—44頁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第17頁元稹《承旨學士院記》。
  ⑦韋莊:《又玄集》上,《唐人選唐詩新編》,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99頁。
  ⑧(34)(35)(36)(37)(38)(43)(46)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956頁,第2789頁,第2868頁,第2792頁,第44頁,第43頁,第194頁,第3735頁。
  ⑨(41)(44)冀勤校點《元稹集》,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02頁,第277頁,第405頁。
  (11)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0頁。
  (12)歐陽修:《新唐書》,卷四六,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184頁。
  (16)(28)《李太白全集》卷二至卷五“樂府”,載李白作大量樂府詩歌,第1461頁,第1641頁。
  (21)曾昭岷等編《全唐五代詞》,副編卷二,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1128頁。
  (22)(23)(26)(30)(33)(42)(48)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817頁,第3732頁,第5129頁,第4340頁,第5053頁,第4332—4333頁,第4497頁。
  (24)《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5-1836頁。
  (27)詳參見傅璇琮《李白任翰林學士辨》,載《文學評論》2000年第5期。
  (29)丁福保:《歷代詩話續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4—15頁。
  (31)鐘優民在其《新樂府詩派研究》中也持相同觀點。《新樂府詩派研究》,遼寧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頁。
  (32)黃錫珪:《李太白年譜》,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第44—46頁。
  (39)據朱金城《白居易年譜》所載:“元和三年戊子(808),三十七歲……有《除授拾遺》、《贈內》、《松齋自題》、《冬夜與錢員外同值禁中》、《和錢員外禁中夙興見示》、《夏日獨值寄蕭侍郎》、《翰林院中感秋懷王質夫》、《早秋曲江感懷》等詩……元和四年己丑(809),三十八歲……有《賀雨》、《題海圖屏風》、《寄元九》、《同李十一醉憶元九》、《同錢員外題絕糧僧巨川》、《絕句代書贈錢員外》、《答張籍因以代書》、《酬和元九東川路詩十二首》、《答謝家最小偏憐女》、《答騎馬入空臺》等詩。
  (40)宋計有功撰《唐詩紀事》,卷四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第647頁。
  (45)《尚書正義》,卷七,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82頁。
  (49)(50)王旋伯注《李紳詩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頁,第48頁。

文藝研究京60~69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張煜20072007
唐代翰林學士/新樂府/李白/白居易
唐代新樂府辭有一個很特別的創作群體,那就是翰林學士;創作新樂府是翰林學士的一項職責;這一職責的形成與翰林學士個人素養和工作環境密切相關;李白、白居易等人在任翰林學士期間所作的新樂府辭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
作者:文藝研究京60~69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張煜20072007
唐代翰林學士/新樂府/李白/白居易

網載 2013-09-10 2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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