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辨析的學術淵源出自《七略》、《漢志》,[1]而辨體的事實,也見于《漢書·藝文志》。劉師培《論文雜記》說:“觀班《志》之分析詩賦,可以知詩歌之體,與賦不同,而騷體則同于賦體。至《文選》析賦、騷為二,則與班《志》之義迥殊矣。”班《志》區分詩賦,即是辨體的事實。其以屈原作品稱為賦,而與枚、馬諸人并類,則反映了漢人關于《楚辭》的觀念里是將辭賦混而為一的。但班《志》畢竟不是辨體的著作,故論、說、書、記、敕、傳、箴、銘均附于《六經》(見《論文雜記》),所為區別者,惟詩賦諸體。劉師培說:“若詩賦之體,則為古人有韻之文,源于古代文言,故別于文藝九流之外;亦足證古人有韻之文,另為一體,不與他體相雜矣。”(同上)文體辨析觀念的產生,來源于文體增繁的事實。這當然要到漢末才構成其所需要的歷史條件。《后漢書》于各人物傳記中往往記傳主所著文體,這本身便是文體辨析的觀念。《后漢書》為南朝范曄所撰,是否帶有南朝人的觀念呢?殘存的《東觀漢記》可以略為證明。《東觀漢記》是東漢幾代史學家相繼撰成,代表了東漢人的觀念。惜已亡佚,僅有后人輯錄本,故以不能窺其全貌為憾[2]。由于從各書中輯出,所以各傳均由一至數條佚文組成,不成系統,有關文體辨析的材料并不多見。從這有限的著錄中,只能略略見出幾點。一、與《后漢書》相比,《東觀漢記》也記錄了當時人善屬文的事實,并在史書中將文辭弘麗作為肯定的評語。如《田邑傳》記田邑“有大節,涉學藝,能善屬文”,《陳忠傳》說忠“辭旨弘麗”。二、就《東觀漢記》看,對人物文學才能的評論,往往是指書記一類應用文體,如《梁商傳》記商“少持《韓詩》,兼讀眾書傳記”;《曹褒傳》:“寢則懷鉛筆,行則誦文書”;《梁鴻傳》:“梁鴻常吟詠書記”等,與《后漢書》、《三國志》等關于能文章,善詩賦的記載稍有差別。(《后漢書·邊讓傳》:“(讓)少辯博,能屬文。作《章華賦》,雖多淫麗之辭,而終之以正,亦如相如之諷也。”又《三國志·魏志·陳思王傳》:“(子建)年十歲余,誦讀《詩》、《論》及辭賦數十萬言,善屬文。”)不過它對班固的記載,稱固“能屬文誦詩賦。及長,遂博貫載籍,九流百家之言,無不窮究”,則與《后漢書》的文體觀念相合,至于漢末,辭賦之事頗為文人所喜愛,抒情言志的小賦是當時文壇主要的寫作體裁。《后漢書》多有記載,《東觀漢記》也當有所反映。或者完整的《東觀漢記》以及其它的后漢書是有記載的,惜其殘缺而無可考見了。三、《東觀漢記》著錄了文體,具有辨體意識。《東觀漢記·班固傳》又說:“固入讀書禁中,每行巡狩,輒獻賦頌”。這里的“賦頌”是指班固作品,與前記“誦詩賦”、“吟詠書記”等記載不同。前者是指前人成品,辨體意識并不很強,而此處強調班固所作文體有賦與頌等不同類別,這本身就含有辨體的意思。又《蔣疊傳》記:“(疊)數言便宜,奏議可觀。”與《班固傳》一樣,也是著錄了蔣疊所作的兩種文體。《東觀漢記》記錄的這一事實,證明了范曄《后漢書》敘述背景的不誤。史書對文體的著錄,本身便含有辨析的意思。《后漢書·文苑傳·高彪傳》記高彪“校書東觀,數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時京兆第五永為督軍御史,使督幽州,百官大會,祖餞于長樂觀。議郎蔡邕等皆賦詩,彪獨作箴。”祖餞之會,作詩送人是常例,但高彪卻不作詩獨作箴。箴者,誡也(見《說文》),吳訥《文章辨體序說》說:“箴是規諷之文,須有警誡切@①之意。”第五永將督幽州,為一方大員,于國于民,責任重大,所以高彪作箴以警誡,叫他以古賢為榜樣,努力勤職。這是詩與箴的區別,故蔡邕等人所作稱為詩,而高彪此作稱為箴,這便是辨體。又《后漢書·禰衡傳》記:“衡為作書記,輕重疏密,各得體宜。”這也是說禰衡于書記等各種文體都很通曉,故能各得其分。《后漢書》這種記載都顯示了當時辨體的意識。購耗┪奶灞嫖鲆饈叮誆嚏叩摹抖藍稀分幸燦蟹從場2嚏弒救聳且?位捎通各種文體的大作家,他在文學史上與張衡并稱,極受魏晉作家推崇。魏晉作家從他那里接受了許多影響,臧榮緒《晉書》就說陸機“新聲妙句,系蹤張、蔡”。《獨斷》辨析的文體有策書、制書、詔書、章、奏、表、駁議、上書等。每一文體都從其名稱之來源、本義分辨談起,說明該文體的使用對象和范圍。如“策書”條說:“策書,策者,簡也。《禮》曰,不滿百丈,不書于策。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其諸侯王三公薨于位者,亦以策書誄謚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文體如上策而ナ椋砸懷吣玖叫校ù宋煺咭病!痹謖飫錚嚏叨圓呤檎庖晃奶宓哪諍⑼庋傭甲髁思既返謀嫖觶智辶瞬呤橛脛剖欏②欏⒔涫櫓淶那穡ㄈ縊到涫椋骸笆瀾悅宋呤椋е兌印!保┱庵直嫖齜椒ǘ院罄吹謀嫣逯鰨緦踣摹段男牡窳凡擻跋臁!段男牡窳ぺ摺菲担骸昂撼醵ㄒ竊潁蠣興鈉罚閡輝徊呤椋恢剖椋悔椋腦喚瀠貳!噠擼蛞玻恢普擼靡玻悔擼嬉玻渾氛擼病!閉庖歡位盎糾醋浴抖藍稀貳!抖藍稀匪担骸昂禾熳誘旁換實郟涿鉅輝徊呤椋恢剖椋悔椋腦喚涫欏!背酥猓抖藍稀范云淥魘樘宓畝ㄒ澹不疚踣乃捎謾?br> 不過,《獨斷》并非專門的辨析文體著作,宋王應麟《玉海》卷五一說《獨斷》“采前占及漢以來典章制度、品式稱謂,考證辨釋,凡數百事。”可見《獨斷》只是孝釋事物名稱的書,并非以辨析文體為主要目的。事實上,漢末文體大備,作家、批評家已經有了批評意識,但還不足以將辨析文體當作文學生活中的大事來看待。這樣的歷史條件要到南朝時才完全形成。漢末魏初,學術思潮主流是綜核名實,如當時的批判哲學家王符、崔yīn@②、仲長統,所論都以此為主要內容。這與東漢以來統治思想體系崩潰,現實中各種名實不符的現象干擾了人們判斷力的事實有關。在政治上,名教制度本以察舉為用人的主要措施,但正如當時童謠所說:“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抱樸子·審舉》)。在生活中,各種新生事物增多,難以詳其源流,事物的名和實不相吻合,這都促使人們對名實之辯的關注。因此,東漢末年綜核名實的哲學討論之所以影響深遠,并由此導致了玄學的發生,是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的。
與《獨斷》類似,漢末劉熙《釋名》也是考釋事物名稱的書。劉熙《釋名序》說:“夫名之于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應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劉熙此書較《獨斷》又更為系統,在篇十九《釋書契》和篇二十《釋典藝》中所論文體有奏、檄、謁、符、傳、券、策書、啟、書、告、表、詩、賦、詔書、論、贊、銘、碑、詞等,說明這些文體都是當時普遍被使用的。
劉熙之后,建安末桓范作《世要論》,亦有論文體之章,分別是《贊象》、《銘誄》、《序作》。觀桓范之論,又與蔡、劉不同,蔡、劉是正面考釋文體的名與實,桓范則意在批判當日文體淆亂的事實。如《銘誄》篇說:“夫渝世富貴,乘時要世,爵以賂至,官以賄成。視常侍黃門,賓客假其氣勢,以致公卿牧守。所在宰蒞,無清惠之政,而有饕餮之害。為臣無忠誠之行,而有奸欺之罪,背正向邪,附下(此字疑為“上”)罔下。此乃繩墨之所加,流放之所棄。而門生故吏,合集財貨,刊石紀功,稱述勛德。高邈伊、周,下陵管、晏;遠追豹、產,近逾黃、邵。勢重者稱美,財富者文麗。……”按照銘、誄的本義,“銘者,論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勛勞、慶賞、聲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禮記·祭統》);“誄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為其辭也”(《周禮·春官》鄭玄注),這說明銘、誄兩種文體是生者表彰死者攻德,以抒其哀悼之情的文章。但東漢末年,銘、誄已名實不符,變成了“勢重者稱美,財富者文麗”的阿諛文字。桓范正是從這個角度對這一現象進行的批評。他的文體辨析是在這種背景中展開的。
從《獨斷》、《釋名》三書都將文體當作一般事物的觀念看,文體在當時并沒有受到充分重視,它的地位也只是在眾多事物中占有一席而已。又從二書所記諸文體看,主要還是應用性文體。《釋名》中的“詩”與“賦”是放在六詩中解釋的,與當時獨立的詩賦文體并不同。應用性文體在當時受到注意,當然是與它的應用性有關。東漢末年,純文學觀念還沒有建立起來。雖然就文學史的意義說,應用性文體與純文學體有極大差別,應用性文體的受重視并不能代表文學價值的獨立,但東漢時已自覺將應用性文體與經學對立起來,顯示了經學之外文章的獨立性。《后漢書·順帝本紀》記陽嘉元年(132)“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又《胡廣傳》記:“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這里明以能箋奏的文吏與通章句的儒生對舉,表示是兩種身份。箋奏是應用性文體,所以能通者稱文吏。文吏的身份與辭賦之士有別,《論衡·謝短》篇說“文吏曉簿書”,又《量知》篇引或曰說:“文吏筆札之能,而治定簿書”,可見文吏通曉的主要是簿書一類文體。文吏在東漢時已與儒生分庭抗禮,其以筆札之能,考理煩事,時人竟以文吏勝過儒生(見《論衡·程材》)。于是文吏階層在漢末頗受重視,由此而引起人們對應用文體的學習,上引《東觀漢記》所載梁鴻等人吟詠書記的事實說明了這一點。根據這些事實,可以推測東漢人對簿書一類文體是比較了解的。這一類文體按照南朝辨析的經驗,屬無韻之筆,與之相對的自是有韻之文。東漢時自不能說已有意識地開始了分辨有韻、無韻兩種文體,但對文吏所通文體區別辨解的同時,也就將與之相對的另一類文體——有韻之文區分開了。《論衡·案書》篇說:“今尚書郎班固、蘭臺令楊終、傅毅之徒,雖無篇章,賦頌記奏,文辭斐炳。賦象屈原、賈生,奏象唐林、谷永,并比以觀好,其美一也。當今未顯,使在百世之后,則子政、子云之黨也。”這里的賦頌是有韻之文,記奏則屬無韻之筆,二者似乎已有了界限。同時,王充所說班固等人“當今未顯”,是指他們的文章尚不為時人所重,這一方面是時人重古輕今,另一方面也說明由于文吏在當時的崛起,其所習文體的價值在百姓眼里竟高于賦頌奏記等文體。
文吏所通文體,在當時已被稱為筆,《論衡·超奇》篇說:“(周長生)死后,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不解,征詣相屬。文軌不遵,筆疏不續也。豈無憂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長生之才,非徒銳于牒牘也,作《洞歷》十篇。”據王充說,周長生是地方上善文之人,逢州郡有憂,輒為地方官作奏書一類文字。但其死后,即“文軌不遵,筆疏不續”。其實也并非無人,只是都“文筆不足類”。王充這里用“筆疏”指奏書一類文體,同時,他還使用了“文筆”一詞,從此文內容看,“文筆”是作為單義復詞使用的,所指是合于后世“筆”的內容,也即是無韻的散體應用文一類。與南朝之“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念不同。
從《后漢書·文苑傳》記載看,為文人列傳,往往用“文章”一詞,如王隆“能文章,所著詩、賦、銘、書凡二十六篇”,李尤“少以文章顯。和帝時,侍中賈逵薦尤有相如、揚雄之風,召詣東觀,受詔作賦”,可見這里的“文章”一詞,主要指詩、賦等文體。雖不能肯定完全是指有韻之文,但顯見與文吏所通的文筆之體是有區別的。又如《傅毅傳》記:“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復請毅為主記室,崔yīn@②為主簿。及憲遷大將軍,復以毅為司馬,班固為中護軍。憲府文章之盛,冠于當時。”這里的“文章”,決非指諸人的文吏才能,而是指詩賦等文體寫作。文章與筆疏的分別,實際上已開啟了后來的文筆之辨,這應當看作是文體辨析的早期意識,是值得重視的事件。
三國時期的文體辨析較東漢時更為明晰而自覺了。就《三國志》著錄的文體看,分類都比較整齊,不像《后漢書》那樣往往將篇章與諸文體混雜記載。同時,《三國志》所著錄的文體,如詩、賦等純文學體裁基本排列在前面,顯得集中、突出。像《魏志·王粲傳》:“著詩、賦、論、議垂六十篇”、《蜀志·xì@③正傳》:“凡所著述詩、論、賦之屬,垂百篇”、《吳志·張hóng@④傳》:“hóng@④著詩、賦、銘、誄十余篇”等都是。這些都標志著三國時對純文學體裁的認識,比東漢時更要深入了。更值得注意的是,曹魏時對文與筆已經有意識地進行了區分。當然,當時的“文筆”一詞仍然是偏義復詞,如曹操《選舉令》:“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從前后文看,這個“文筆”與王充所使用的意義,沒有太大的區別,仍然是指應用性文體。我這里所說有意識地區分,是指時人對具體文體的分類。如《魏志·王粲傳》裴松之注引《典略》說繁欽“既長于書記,又善為詩賦”。書、記是無韻的文體,合于南朝時“筆”的概念;詩、賦是有韻的文體,合于“文”的概念。《典略》用“既……用……”句式表達,說明了兩種文體的區別,這應該是三國時有意識區分文、筆的起始。《典略》作者魚豢,仕魏為郎中,故他的這一辨體觀念是能代表魏人的。
文筆一詞,于三國以后,使用的意義漸有了變化,已不再僅指應用性文體了。以《晉書》為例,如《范啟傳》:“(啟)父子并有文筆傳于世。”《蔡謨傳》:“文筆論議,有集行于世。”《習鑿齒傳》:“鑿齒少有志氣,博學洽聞,以文筆著稱。”《袁喬傳》:“喬博學有文才,注《論語》及《詩》,并諸文筆皆行于世。”《張翰傳》:“其文筆數十篇行于世。”《曹毗傳》:“凡所著文筆十五卷,傳于世。”從這些記載看,“文筆”一詞是包括了文與筆兩方面內容的。如曹毗,據本傳,他“少好文籍,善屬辭賦。……續蘭香歌詩十篇,甚有文彩。又著《揚都賦》,亞于庾闡。”說明他閱作有詩、賦作品,且以辭賦擅長,但史書對他的述作十五卷,僅用“文筆”一詞概括,可見這一詞語是包括了文和筆兩方面內容的。又從《晉書》對“文筆”一錯使用的情形看,都是用來概括傳主所有撰述文字的,顯非隨意使用,也非其它詞語所能取代。按,據《晉書》,當時使用“文章”一詞也頗多,《晉書》偶也以“文章”來概括傳主,如《羅含傳》:“(羅含)所著文章行于世。”但一般說來,“文章”一詞主要是指辭賦等作品。如《袁宏傳》記宏作《北征賦》,很受時人的推賞,王詢對伏滔說:“當今文章之類,故當共推此生。”從這個意義說,東晉時期的“文筆”一詞,大概已經包含了文章和筆疏兩類文體,這才為南朝進一步辨析文筆作了鋪墊。
文筆的區分,基本是將文學和非文學的區別開來,這是文學發展的必然趨勢,反映了歷史的要求。在文筆討論過程中,實際的運作仍然建立在文體辨析的基礎之上。因此我們說,魏晉南北朝的文學理論建設,最基本的內容仍然是文體辨析,這是我們了解當時文學思潮的一把鑰匙。為說明這一問題,我們還是從魏晉南北朝的文體辨析歷程說起。
建安時期系統的文學理論文章,主要是曹丕的《典論·論文》,曹丕在這篇文章里涉及了當時文學界關注的許多問題,如文學的價值問題、批評的態度問題、作家的個性問題等。此外,這篇文章專門討論了文體問題,文中說:“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關于這段話,后人一般認為主要是闡述的風格問題,認為曹丕旨在闡明四類文體所應有的風格。這種觀點自然也不錯,但風格卻并不是曹丕所要論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還在于辨體。綜觀《典論·論文》,我們發現,作者無論是論批評態度、作家個性,還是文章風格都與文體辨析有關。如論批評態度,曹丕反對文人相輕,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態度,這一觀點的根據是“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因為文體非一種,作家僅擅長一種或幾種而已,不可兼能;別的人往往針對他不擅長的文體進行批評,這種批評態度是不對的。在論作家個性時,曹丕具體分析了王粲、徐干、劉楨、陳琳、阮yǔ@⑤、孔融、應yáng@⑥七子,認為七子于文體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如王粲、徐干長于辭賦,陳琳、阮yǔ@⑤長于章表書記,“然于他文,未能稱是”。作家的這一長和短與他們的個性有關,所謂“應yáng@⑥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詞。”正是在這一論述過程中曹丕提出不同文體具有不同風格。在前一章中,我們提出過文體是基礎,風格附麗于文體,所以《文鏡秘府論·論體》說:“故詞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體,隨而用心,防其所失,故能辭成煉核,動合規矩。”各文體辨析清楚,作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于自己的文體進行寫作,才能“自騁驥@⑦于千里”,這才是《典論·論文》的主旨。
曹丕之后,晉陸機《文賦》列敘了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十種文體,分別指出這十種文體的不同風格特點,這也是在辨析文體的基礎上對作家寫作進行的指導。自然在陸機時,文體已遠不止這十種,但《文賦》既采用賦體,講究對仗整齊,所以列十種文體以概其余。陸機的意思很清楚,作家寫作,先要分辨文體的不同要求,即賦中所說的“區分之在茲”;陸機又說:“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關于這一句,《文選》李善注:“萬物萬形,故曰多姿;文非一則,故曰屢遷。”五臣注:“文體非一,故云多姿。姿,質也,未妥貼,故屢也。”二家解釋不同,按李善注,是指文體本身的多變,這也能說得通。這是說由于事物的豐富多采,故也要不斷地改換文體,以求能詳盡地描摹不同情事。而按照五臣注解釋,以為是指文體的不止一種,這和陸機前文所說的“體有萬殊”相同,也是能說得通的。陸機《文賦》是就寫作的全過程進行敘述,從構思、選擇文體,到遣言命辭,每一步驟都詳為描繪,并在描繪中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看到,這些觀點都是與晉人的審美理想相符合的。比如他說:“普辭條與文辭,良余膺之所服”,要求文章具有聲律的美感,這一要求當然不是漢人寫文章的要求,而是反映了晉人的好尚。陸機就是這樣通過《文賦》來展開他對寫作的看法,一者是他個人的體會,所謂“有以得其用心”;二者也是對當日寫作的指導。基于這樣的意圖,自然不能說《文賦》就是辨析文體的專題論文。但毫無疑問,在陸機展開的寫作過程里,辨別不同文體,注意各文體所應有的不同風格,確是《文賦》的一個重要內容。南齊臧榮緒《晉書》說:“陸機妙解情理,心識文體,作《文賦》(《文選》李善注引)。”看來臧榮緒是將《文賦》作為辨析文體的作品的。不論這一看法是否正確,但反映了時人對文體的看重。同時也說明了當時的確是以文體之論作為批評家的主要話題,因此盡管陸機并非以辨體為《文賦》主旨,但別人仍以為是辨體之論。如果這種觀點成立的話,由這觀點形成的風氣,對批評家就不能不發生影響。換句話說,陸機寫作《文賦》,辨析文體的觀點不能不在他的構思中占有相當的地位。與陸機《文賦》相類,南朝劉勰撰《文心雕龍》,雖然辯析文體是該書的主要內容之一(如從第六篇《明詩》至第二十五篇《書記》,都是文體辨析內容),但仍不能以純粹的辨析文體專著目之。但《梁書》本傳卻這樣寫道:“勰撰《文心雕龍》五十篇,論古今之體”,這就是六朝人對辨析文體觀念的認同,并由此構成了當日批評的總體背景。
與文學理論文章不同,摯虞、李充以編輯文章總集來辨析文體。而在編集的同時,又各作有評論文體的文字。摯虞《文章流別論》,嚴可均《全晉文》輯有佚文,從這佚文看,摯虞詳細討論了各文體的起源、發展,指出各文體的分限。對前人及當日作者淆亂文體的作品,也都予以批評,前文所引他批評揚雄、趙充國、傅毅、馬融等人頌文的界限不清,即是一例。除辨析、批評之外,摯虞還重在限定文體,如他說:“詩、頌、箴、銘之篇,皆有往古成文,可仿依而作,惟誄無定制,故作者多異焉。見于典籍者,《左傳》有哀公為孔子誄。”又:“哀辭者,誄之流也。崔媛、蘇順、馬融等為之率,以施于童殤夭折不以壽終者。建安中,文帝與臨淄侯各失稚子,命徐干、劉楨等為之哀辭。哀辭之體,以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考名辨實,界限分明。這一方法為劉勰所借鑒,所謂“釋名以章義”(《文心雕龍·序志》)者是。大概摯虞主旨在于辨析,而非批評得失,所以鐘嶸說是“皆就談文體,而不顯優劣。”就辨體的目的看,東晉李充與摯虞一樣,他的《翰林論》也是重在釋名章義,分析界限。如說論、難二體是“研核名理而論、難生焉。論貴于允理,不求支離”,指出論、難之體在于說理,而不要駁雜。這種定義與曹丕的“書論宜理”、陸機的“論精微而朗暢”都是相同的意思。可見在文體辨析過程中,一些基本的文體,都得到了一致的確認。值得注意的是,李充辨析文體也論到了文體風格,如他說:“表宜以遠大為本,不以華藻為先”;“駁不以華藻為先”,這種通過否定句式對文體限定的表達方法,與曹丕、陸機正面肯定的表達方式不同,一者是加強了語氣,更能起到警醒的效果,二者更明白地表示了作者主要目的不是談論文體風格,而是通過風格來辨析文體。比如曹丕說:“詩賦欲麗”,這給讀者造成了作者主旨在于論文體風格的印象,而李充卻反過來說:“駁不以華藻為先”,作者的意思明顯偏在辨析駁體與以華藻為先的其它文體間的區別之上。判斷方式的不同,是修辭學上的問題,實質內容卻是一樣的,因此,由李充這樣的表述,也可說明當日所論到的風格,都與文體辨析有關。前引南齊臧榮緒對《文賦》的判斷,以及唐初人姚思廉對《文心雕龍》的判斷,在后人看來是錯誤的,其實卻真實地反映了當時人們的普遍認識。
總觀魏晉時期的文體辨析,可以見出對基本的應用性文體和基本的純文學文體,經過辨析,都有了比較清楚的界限。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雖然同樣是辨析文體,曹丕、陸機摯虞、李充的目的、觀念都與漢魏時期的蔡邕、劉熙、桓范等人不同。蔡邕《獨斷》據《玉海》說是考證辨釋漢以來典章制度、品式稱謂的書,這就表明他是將策、制等文體僅作為典章制度的內容看待的。劉熙《釋名》也是這樣的觀念。《三國志·吳志·韋曜傳》記曜于獄中上書說:“又見劉熙作《釋名》,信多佳者,然物類眾多,難得詳究,故時有得失,而爵位之事,又有非是。”由此看,劉熙仍是將文體與一般事物相等看待。桓范《世要論》,更將文體辨析看作他批判現實的一個方面內容。與此不同,曹丕等人首先是將文體納入文學批評的范疇中。《典論》雖是子書,《論文》卻專以文學創作與批評作為論述對象,奏議、書論、銘誄、詩賦等是作為“文”的身份出現的,而非同于其它事物。《文賦》、《文章流別論》、《翰林論》也是如此,都首先將各文體納入“文”的觀念中進行分析評論,這就與桓范等人具有了質的區別。因此,南北朝時期的文學批評是沿著曹丕等人開創的傳統發展的,這一點是研究漢魏六朝文學批評史的人所要注意的。
南朝時期的文體辨析又進入了新階段,這就是對純文學文體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接近于文學的本質。在這文體辨析過程中,一個最大的事件就是當時的“文筆”之辨。如前文所言,“文筆”一詞在魏晉時期已屢屢使用,且已隱含了文和筆兩方面內容。但是明確地分辨文筆,則以劉宋時顏延之為最早。《宋書·顏竣傳》說:“太祖(宋文帝)問延之:‘卿諸子誰有卿風。’對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⑧得臣義,yuè@⑨得臣酒。’”這里將文與筆對舉,顯然各有不同內容,與魏晉時連用者不同。那么顏延之所講的文和筆各指什么內容呢?《宋書·顏延之傳》記:“元兇弒立,以為光祿大夫。先是,子竣為世祖南中郎咨議參軍。及義師入討,竣參定密謀,兼造書檄。劭召延之,示以檄文,問曰:‘此筆誰所造?’延之對曰:‘竣之筆也。’又問:‘何以知之?’延之曰:‘竣筆體,臣不容不識。’”這是以檄文稱筆。檄文是無韻之體,據此知筆乃指無韻的文體。顏竣早年為孝武帝主簿,竭忠盡力,頗臆愛遇。及失寵,孝武帝使御使中丞庾徽之彈奏。奏中稱顏竣“代都文”,這當然是貶義,但也說明顏竣擅長筆逃。文吏所長者,自是筆疏之體,這與顏延之說“竣得臣筆”相合。至于顏測,《宋書》以他附于蹭父傳后,稱他“亦以文章見知”,此處“文章”自不同于筆體,當是指純文學體裁而言。鐘嶸《詩品下》說他的五言詩“祖襲顏延”,又說他“最荷家聲”,可見顏測所得顏延之的文,即指他繼承了乃父詩賦等文學寫作才能。
文筆之辨,以劉勰所論最為系統。《文心雕龍·總術篇》專門討論了文筆問題。他說:“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按照劉勰的說法,文筆之分,在齊梁時已經分明,以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點,已為大家普遍接受。劉勰自己也是如此,他在《序志》篇中說自己的著作體例是:“若乃論文敘筆,則囿別區分。……上篇以上,綱領明矣。”這是說《文心雕龍》上半部分是區分文體的內容,而這區分又分成文與筆兩大部分。劉勰所述文體共三十三類,自《明詩》至《諧隱》是有韻的文;自《史傳》至《書記》則是無韻的筆。文筆二體,區分十分清楚。劉勰的這種區分,與當時的文體辨析是相合的。《文鏡秘府論·西卷·文筆十病得失》所引《文筆式》說:“制作之道,唯筆與文。文者,詩、賦、銘、頌、箴、贊、吊、誄是也;筆者,詔、策、移、檄、章、奏、書、啟等也。即而言之,韻者為文,非韻者為筆。”據王利器先生考證,《文筆式》一書出于隋人之手,(見《文鏡秘府論校注》),如果是這樣的話,其時代與劉勰是接近的,也反映了南朝人的普遍看法。
但就在以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點之外,蕭繹《金樓子·立言》又有新的說法。他說:“古人之學者有二,今人之學者有四。夫子門徒,轉相師受,通圣人之經者,謂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長卿之徒,止于辭賦,則謂之文。今之儒,博窮子史,但能識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謂之學。至如不便為詩如閆纂,善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謂之筆。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而學者率多不便屬辭,守其章句,遲于通變,質于心用。學者不能定禮樂之是非,辯經教之宗旨,徒能揚榷前言,抵掌多識,然而挹源之流,亦是可貴。筆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須綺gǔ@⑩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而古之文筆,其源又異。”蕭繹這里是在對古今學者區分對比的基礎上提出的文筆概念。所謂古之學者有二,即儒與文;今之學者有四,即儒、學、文、筆。這種區分符合學科發展的實際,是進步的觀念。關于儒與學,暫置不論。我們感興趣的是,蕭繹對文筆的區分,并不是以有韻、無韻為界限,而更注重文體的本質特點。對于筆的定義,他稱“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又舉例“不便為詩如閆纂,善為章奏如伯松”,章奏自然是無韻之體,本屬于筆的范囿,但蕭繹卻把“不便為詩”的閆纂也劃入筆者之列,這就打破了當時通行的有韻為文,無韻為筆的觀念。再看他對文的定義是“吟詠風謠,流連哀思”、“綺gǔ@⑩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這里更強調的是辭藻、聲律,以及打動人的情思。應該說這種區分并不科學,因為什么作品可以稱“綺gǔ@⑩紛披,宮徵靡曼”呢?又哪些作品叫做“情靈搖蕩”呢?這并沒有一個客觀標準。但是從對文學作品本質的認識上,蕭繹遠遠超過了同時代的批評家。他提出的不是劃分文體的界限,而是文學作品的要求和境界。在他看來,即使是詩,如果像閆纂那樣,也不能稱為文。蕭繹的這一認識對純文學作品的本質,是把握得很準確的。這樣的認識實際上比簡單的文筆區分更具有進步意義。
事實上的確如此,南朝的文學批評已不簡單地限于文體的區分,而是在文體區分的基礎上更縱深地討論各文體的風格、作家寫作的得失;同時,開始總結文學自秦漢以來發展史中的成績和不足,探討文學本身的特點和規律。因此,南朝文學批評呈現出多彩迷人的面貌,各家觀點競出,互相批評,亦互有影響。就這個意義說,南朝的文學批評的確比魏晉時要復雜而深刻得多了。比如說,魏晉的文學地位和價值還需要有識之士的呼吁,人們對它的認識還有一個發展過程,劉宋以后,這種情況就轉變了。首先是宋文帝于儒學、玄學、史學三館之外,別開文學館;其次,史家撰書,已單列《文苑傳》,這些制度上的改革,是文學獨立的明顯標志。至于人們意識中對文學性質的認識,則是普遍地表現于創作、評論等各方面。在這樣的背景里,人們對文體的辨析已不簡單地限于“詩賦欲麗”、“詩緣情以綺靡”的表面特征上,而是進一步深入到“文已盡而意有余,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抒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弘斯三義,酌而用之,干之以風力,潤之以丹彩,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詩品序》)的認識上了。因此,對南朝時期文體辨析的敘述,必須與當時的批評理論結合起來考察。但這是一個獨立的大題目,非本文所能完成,我們只能就一些最直接的文體論進行簡單地論述,構勒出當時文體辨析的大致輪廓,以明總集編纂的理論背景。
南朝辨析文體的專著主要是任fǎng@①①的《文章緣起》和劉勰的《文心雕龍》。任fǎng@①①之書,《隋志》著錄稱《文章始》一卷,然有錄無書。兩《唐志》著錄一卷,題張績補。既有補亡,說明唐代亦無此書。《四庫提要》說宋人修《太平御覽》,收書一千六百九十種,也沒有收此書,可見這書來歷有些不明。然王得臣是北宋嘉yòu@①②中人,作《麈史》說:“梁任fǎng@①①集秦漢以來文章名之始,目曰《文章緣起》,自詩、賦、《離騷》至于勢、約,凡八十五題(案,實為八十四題),可謂博矣。”又說明北宋已有此書。《四庫》館臣猜測大概是張績所補之書,后人誤以為任fǎng@①①。盡管如此,張績唐人,所補《文章始》必有所據,八十四類文體的記載也不至于離開原貌太遠。更為有據者,《文選序》五臣呂向注引《文始》,其文字與今本相同,這應是可靠的證據。任fǎng@①①《文章始序》說:“《六經》素有歌詩書誄箴銘之類。《尚書》帝庸作歌,《毛詩》三百篇,《左傳》叔向貽子產書,魯哀孔子誄,孔悝鼎銘,虞人箴,此等自秦漢以來,圣君賢士沿著為文章名之始。”這是將文章各體的源頭都溯于《六經》,與同時的《文心雕龍》以及稍后的《顏氏家訓》看法都相同。這一觀點的是非暫置勿論,于此可見任fǎng@①①著書目的是追溯文體之源,其學術思想顯受《七略》、《漢志》的影響。從現存的《文章緣起》看(《叢書集成》本),任fǎng@①①于每一種文體列一篇他認為是該體起源的文章。如‘三言詩’,他列晉散騎常侍夏侯湛所作為其始;四言詩為“前漢楚王傅韋孟諫楚夷王戊詩”;五言詩為“漢騎都尉李陵與蘇武詩”;九言詩為“魏高貴鄉公所作”。這樣的溯源可見任fǎng@①①雖然持各體皆源于《六經》的觀點,但涉及到具體的文體,卻能尊重文學史事實。任fǎng@①①對文體的溯源工作,有許多地方合于蕭統的《文選序》,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即以上述三、四、五、九諸言詩體來說,任fǎng@①①所指認的始作者,與蕭統所說一樣。《文選序》在敘述詩歌的發展說:“自炎漢中葉,厥途漸異。退傅有在鄒之作,降將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區以別矣。又少則三字,多則九言,各體互興,分鑣并驅。”蕭統很明確地以韋孟、李陵分別作為四言、五言的始作者。至于三言、九言,蕭統沒有點出作者,但五臣向注說:“《文始》三字起夏侯湛,九言出高貴鄉公。”《文始》即任fǎng@①①《文章始》的簡稱,呂向引《文章始》注《文選序》,的確看出了二者的相同之處。事實上蕭統的文體觀以及對文體的區分、辨析都受到過任fǎng@①①的影響。任fǎng@①①《文章始》將文體分為八十四類,未免太過瑣碎,但他的目的本不在歸類,而是溯源,如三至九言,雖都是詩體,但各起源卻實有不同,這是《文章始》體例所規定的,所以分為八十四種,自也有他的道理。
劉勰的《文心雕龍》,今世已成顯學,對它的研究已經很深入了,但同時也帶來了因理解不同而導致的解釋紛歧。對《文心雕龍》一書的解釋不一,自然涉及到對劉勰文體論述部分的評價不一。就當前的《文心雕龍》的研究成績看,過于強調、提高該書的理論部分,也即下篇,就比較忽略上篇文體部分在全書中所起的作用。筆者非常同意王運熙先生對《文心雕龍》的評價,他說:“從劉勰寫作此書的宗旨看,從全書的結構安排和重點所在看,它原來是一部寫作指導或文章作法”(見《魏晉南北朝文學批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6月版)。這個結論是符合中國文學批評史的實際的。《文心雕龍》既是一部寫作指導的書,那么自《明詩》至《書記》二十篇論文體的部分就在全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前面我們已經論述過體裁與風格之間的關系,文體是基礎,辨清了各文體的特點、界限,也就辨清了各文體的風格要求,這就是《文心雕龍》必須先辨析文體的原因。劉勰介紹自己辨析文體的方法是“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四者完成了,“上篇以上,綱領明矣”(《序志》)。自漢魏以來,文體辨析到劉勰這里才真正地系統化、理論化,從而更具有指導意義。“原始以表末”是追溯源流的工作;“釋名以章義”是綜核名實,分辨內涵、外延的工作;“選文以定篇”是確定代表作家作品的工作;“敷理以舉統”是指明文體的特點和規格要求的工作。通過這樣的辨析,各文體的源流、特點、規格要求便很清楚了。
從以上論述看,文體辨析一直是漢魏六朝文學批評的主要內容,其目的就在于指導寫作,因此對此時期的文學理論研究,必須立足于這一歷史事實。南朝文章彌盛,作者輩出,更兼時主提倡于上,“是以縉紳之徒,咸知自勵”(《南史·文學傳論》)。人主視其優劣,或賜金帛,或有擢拔,因此辨文體,學寫作是當時學子的一大需要。這種風氣以及形成這種風氣的背景,構成了當時文學批評的內容。至于隋唐之世,興科舉,考文章,文體辨析與指導的要求更強烈。《北史·杜正藏傳》記正藏“為《文軌》二十卷,論為文體則,甚有條貫。后生寶而行之,多資以解褐,大行于世,謂之《杜家新書》云”耍杜氏此書又稱《文章體式》,《隋書·文學傳》記他“又著《文章體式》,大為后進所寶,時人號為《文軌》,乃至海外高麗、百濟亦共傳習,稱為《杜家新書》。”從書名看,杜氏此書為分析文體之書;從其在當時及海外受到歡迎的情形看,可知時人對文體辨析指導的需求。
* * *
[作者簡價] 傅剛,1956年生。1996年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文學博士學位,現在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發表過專著《魏晉南北朝詩歌史論》等。
注釋:
[1]參見本人博士論文《昭明文選研究》第二章第一節《論文體辨析的學術淵源》。
[2]本文采用的是吳樹平先生校注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版。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靡加刂
@②原字為馬加因
@③原字為谷加阝
@④原字為纟加(宏去宀)
@⑤原字為王加禹
@⑥原字為王加場去土
@⑦原字為馬加錄
@⑧原字為(免去兒下加比)下加大
@⑨原字為足旁右加翟
@⑩原字為(士下加冖下加一下加糸)右加殳
@①①原字為日加方
@①②原字為礻加右
文學遺產京24-33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傅剛19971997 作者:文學遺產京24-33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傅剛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0: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