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厥 春秋時期晉國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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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厥,即韓獻子,春秋時期晉國上卿。生卒年不詳,王要活動在晉靈公六年(前615年)至晉悼公七年(前566年)之間。


    韓厥的祖上受封韓(舊說在今陜西韓城西南,清人考證在今山西河津與萬榮之間)為食邑,故以韓為氏。


    據《國語・晉語》記載,晉靈公時期,趙盾推薦韓厥任司馬之職,執掌軍中刑律。秦晉河曲之役,趙盾為中軍元帥,他派出辦事的人駕著他的戰車橫沖直撞,擾亂行軍序列,韓厥當即將駕車的人逮捕,依法處以死刑。別人都為韓厥担心,對他這樣不徇私情、不畏強權的做法感到不理解,以為這樣只會觸怒元帥,對自己不利。反而是趙盾慶幸自己推薦了一位十分稱職的官員,還向其他將領夸耀自己的薦舉之功。


    韓厥担任司馬一職的時間很長,一直以執法無私著稱。齊晉鞍之戰時,S克為中軍元帥。韓厥在軍中即將桉律斬人,S克知道后即刻驅車趕去,想說情救下。等他趕到,為時已晚,死刑執行完畢。S克不但不能怪罪韓厥,還下令把尸體示眾。于此可見,鄲厥的執法是無可指責的,即便是他的上司也暗自折服。


    以后韓厥任新中軍主將,兼仆大夫;又為下軍主將。晉厲公八年(前573年),任中軍元帥,執掌晉國國政。


    韓厥的政治主張,是素樸的民本思想。在晉景公謀劃遷都時,韓厥獻策,主要就是從人民生活方面考慮。許多人建議,從故絳(今山西翼城縣東南)遷到郇(今運城解池西北)、瑕(今解池南)之地,那里土地肥沃,盛產食鹽,“國利君樂”。韓厥認為,郇,瑕之地“土薄水淺”,地下水位高,太潮濕,容易生風濕病,引起人民愁怨,應該遷到新田(今山西侯馬),那里“土厚水深”,利于居住,人民可以安居樂業,服從政令,是十世之利。后來晉國遷都干新田,即是采納了韓厥的建議。


    在戰爭的戰略問題上,韓厥也是這種人民本位的思想。晉厲公五年(前576年),楚國侵伐鄭、衛兩國,當時晉國執政欒書打算出兵伐楚,韓厥不同意。他認為,楚國要是經常驅使人民從事侵略戰爭,人民必然會反對。失去人民的支持,怎么能進行戰爭?所以,應該先讓楚軍橫行一時,等待它失盡民心,那時就不堪一擊了。這樣的觀點,在當時很有進步意義,后來成為新興貴族爭奪諸侯公室政治權力的有力思想武器。


    韓厥從政期間,諸侯爭霸是時代的典型特征,他自己的活動都從屬于晉國稱霸的目標。但是,即便是在這個時期,晉國內部各大家族之間爭權奪利的矛盾和斗爭已很激烈。而韓厥在這種內部斗爭中,一直保持著一種超然的姿態。晉景公十七年(前583年),欒氏、邯氏協助景公攻滅趙氏。韓厥雖然與趙氏淵源甚深,但沒有起兵發難,只是事后在保全趙氏后裔上起了作用。晉厲公七年(前574年),欒書與荀偃迫于情勢,驟起發難,殺胥童,廢厲公。他們曾請韓厥參與其事,韓厥斷然拒絕。這兩次大家族之間的斗爭都與國君有牽連,所以韓厥說:“弒君以求威,非吾所能為也。”實際上是不愿意參與家族之間的爭權奪利。正是由于他這種超然的態度,使得韓氏家族得以保全壯大,成為后來“政在私門”時的六卿之一,三家分晉后的韓氏諸侯。


    晉悼公七年(前566年),韓厥告老致仕,退出政壇,其子韓起(韓宣子)繼位為卿。此后韓氏在晉國的顯赫地位始終沒有衰落。


網載 2013-09-10 2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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