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方法論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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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B08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0763(2003)04-0034-06
    一、理論簡介
  作為一種心理測量方法,Q體系是由W.Stephenson于1935年提出并發展起來的。1989年Stephenson去世后,其學生S.R.Brown成為該方法體系的倡導者。
  提起Q方法,人們首先想到的是心理學測量方法一類書中普遍都會提及的內容,即C.Rogers用來測量其治療對象心理發展程度的Q分類技術。國內也已經有很多學者把它用做自己分析研究的工具。該技術確實是Q方法論及其重要作用的一個體現,是其標志性特征的一個方面,因而在分析Q方法論時,有必要先分析Q方法。
  (一)Q方法
  在心理測量中運用Q方法,包括一整套正規且科學的統計、分析操作,需要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首先,建立類似抽樣框作用的“集合”(拉丁語concursus,喻思想觀點匯集)。搜取集合元素經常使用的方法是訪談法、詢問法、文獻法和獲取其它詞匯資料方法,即通過與被調查主體的直接或間接“接觸”,獲得該類主體所持的非事實性的、純粹自身觀點的表述。當然集合并不僅限于語言形式,其他與調查項目有關的非語言形式,如繪畫、音樂、氣味、觸覺等都可以采用。Brown是這樣說明集合的特征的:“集合就是生活的原料。從戀人間或好友間善意的玩笑,到哲學家、科學家間激烈的討論,再到夢中、日記中發現的個人思想都可以。Q方法的任務就是揭示一個集合的內部結構,維持該集合結構并反過來被該集合維持的思想動力。”[1]
  其次,從集合中抽取語句樣本。這一步一般要求研究者先暫時“強行”按照盡量客觀的標準,將集合分成幾類。然后視所需樣本容量大小(一般為40個左右),從每一類中平均抽取一定數量的語句,組成樣本。工作人員把每個語句都寫在一個卡片上,并隨即標上號碼。將卡片打亂洗勻后,就可以對被調查主體進行測量了。
  實際操作時,被調查者的行為必須符合兩方面要求。第一,他必須按照調查者所提供的“非指導性提示”將樣本語句按照從“最同意”到“最不同意”或從“最喜歡”到“最不喜歡”的順序分成幾個類別。單個被試實驗時,他或者要按幾個不同提示分類,要么按不同提示語分類。第二,Q方法對被調查者所分各個類別的相對數量也有規定,即處在中間類別的語句數量要多于處于兩極的語句數量,使其分布形成一個對稱的正態曲線。分類結果通常擺在桌面上,從+5到-5順序排列。如果所用語句較少,也可做9項分類(從+4到-4排列),甚至有時可分成3類,最積極的、最消極的和中性的語句。當然如果被調查者的分類稍許或者甚至顯著地偏離這一圖形,對計算結果也無嚴重影響。Q方法的獨特優點就在于它允許被調查者把他們不熟悉或不確定的選項放在中間類別。這就確保測量結果能與主體自身經驗一致地反映他的觀點。
  最后,整理測量結果。用卡片上的序號標識分布中陳述語句放置的位置,研究人員可以計算出一個相關矩陣。其中包含了作為測量結果,能反映被調查者觀點意向的要素。然而要素僅是數量值,并不能說明群體間存在差異的原因。要了解這個原因,必須回頭仔細推敲樣本中產生這些要素的初始陳述句,或者對被調查者進行深一步的訪談,詢問他們為何把某一特定的語句放在最高一端或最低一端(要知道由于平方的緣故兩個極點對要素值大小影響很大)。有時候從這些訪談中得到的語句又組成另一個Q研究的集合,這個新的Q研究將進一步增進研究者對研究對象在此課題中反應的理解。
  (二)Q方法論
  Q方法不僅僅是一門技術,更是一種方法論。方法只是特定程序(如上所介紹),方法論則是系統背后的科學宗旨。正是該方法中蘊涵的方法論取向沖擊了主流心理學研究方法,這種“操作性的主觀性”為非主流心理學研究方法的理論注入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Stephenson在測量的科學原則、統計以及心理學原則方面的研究,堪稱是一場革命,它令習慣于實證主義假設統計方法傳統的心理學界措手不及。總體上看,Q方法論的主要特點是對主觀性與個別性的強調,這顯然與W.Wundt以來的科學實證主義傳統背道而馳。
  1.強調主觀性。
  Stephenson認為“主觀性”也是具體行為,完全可以在科學的認可下測量研究。他不同意精神-肉體二元論(即認為同時存在著易被觀察測量的外部行為和不能被觀察而只能由行為推斷的、分離的內部精神狀態),反對主客觀的傳統區分,以及把行為只當作由神經系統決定的觀點。他認為行為是包括主客觀行動在內的所有人類活動,主張“想象”和“跑步”都是行為,可以被測量,可以用科學而嚴格的Q方法加以研究。那些不能直接測定、被某些人稱為主觀性的行為之所以能夠成為操作性的,能用Q方法測量,就是因為研究者運用了中介性工具。這與沒有輔助工具觀察不到血壓,而必須通過氣壓計和聽診器使血壓測量變得可操作是一樣的道理。主觀性滿足科學方法的所有原則和程序,因此也就可以被嚴格地當作一個觀點、一種完全客觀的存在來使用。在Q方法論體系中,主客觀之間的差別僅是視角、觀點的不同。在我看來是主觀的東西,從你的視角看就是客觀的。Q方法的研究對象就是主體,內部與外部、精神與肉體、個人行為與集體行為的區別除了觀察者的立足點不同外,沒有任何意義。
  至于主客觀的區分問題,Stephenson引入了自我參照概念進行說明,即主觀性、主觀觀點有“自我”做參照,而客觀性則沒有。他舉例說,雖然我們可以認為“太陽高照”只是表達自然界事實的一句話,但無論附加多少語句都無法窮盡其可能包含的主觀性意義[2]。這隨即涉及到主觀性的獲取方式與存在形式的問題。依Stephenson的觀點,主觀性可以通過交流獲得。Q方法就是人與人之間借助自我參照交流意義的絕好途徑,而這種意義經常是通過其它方式無法清楚表達的。交流必須與純粹的信息區別開,前者總是以自我參照為前提。換句話說,交流與信息的區別就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區別,主觀性是處于自我參照語中的交流。
  Q方法論強調主觀性原則的形成與其對科學的定位分不開。Q方法最著名的應用者之一Rogers對科學便有獨特的理解。他對“科學”的本質提出質疑,認為一些極其深刻的主觀體驗是根本不能從外部觀察得到,無法用“硬科學”的方法把握的。而要在科學知識體系內完全排除主觀性也是不可能的。“知識完全是以個人性、主觀性為基礎的。”[3]科學哲學家J.Bronowski指出,科學家的直覺是“科學發現過程的普遍規律”[4]。
  然而,Q方法論并非完全的主觀臆想,它也堅持客觀性原則。在這方面,它與行為主義一樣,認為必須對行為進行直接解釋,觀察與之相聯系的特定情況,避免強加不可觀察的東西,它也追求對主體觀點的純然把握,明確規定研究人員在測試過程中不可做任何暗示或指導,影響被調查對象的分類。
  總之,Q方法論是以“發現”為其追求目標的。它并不象主流心理學派那樣,將其研究的終極價值設定為推論一般規律,進而做出預測。Stephenson創立的Q方法論并非要解釋人們正在表述的內容,它只是用來理解人們所表達的意思的嘗試性工具。Q分類的結果,即對被研究對象分成的類別進行相關分析所得到的要素,是對人類自己正在表述而說話者本人又無法告訴別人其中意義的一種解釋。Stephenson真正感興趣的是理解,是How/What的內容,而非解釋Why的過程。
  2.強調個別性。
  傳統心理學習慣用問卷調查法(如等級量表、IQ測驗、人格測試等)進行研究,先從大量人群中抽樣,然后運用統計,概括總體情況。這種始于19世紀90年代的“R方法”,就是通過求多主體均值,尋求普遍規律。但面對只有一個主體的情況時,它卻束手無策。Stephenson激進地聲稱,我們可以擁有一種研究單個個體的科學。
  在Q方法中單一事件與多個事件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每一個人都是具體、特殊的,他們如何影響特定結果要素都是研究者分析的一部分。許多心理學研究將組均值奉為中心方法。但其實對單一主體進行研究的方法有很大的合理性,而只關注總體的研究也有不足之處。David L.Morgan就曾指出,求組均值法只是一種數量摘要,它之所以被廣泛應用是因為它有概括總結性,又與參數統計相容,而不是因為它代表著某一主要行為尺度[5]。道理很簡單:優點之所在往往是問題之所存。得自于整體的統計量適于對整體狀況進行預測,但也正因此,它不能用于對個體情況的判定。群體指標很可能掩蓋真正有價值的個體指標。這反映了統計學中一個最基本的原理——平均數不等于大多數(M≠D),更不代表個別情況,個體特征是不依賴于群體特征而存在的。而具體性卻是所有科學事業的要件。“無論有多少種情況,也無論做了多少個實驗,重要的在于研究者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運用了正確而恰當的科學方法。”[6]更何況Stephenson指出:“科學的行為都是具體的、推論性的交互行為,也即相對具體于每一實驗情境……,用于分析的精確形式應由實驗情境決定。”[7]因此“行為法則不應在胡亂得到的反應均值中尋找,而應在基于各個個案具體性的仔細研究,引導出的歸納概括中尋找。”[8]
  至于研究結果在概括總結方面的價值問題,Q方法論對此自有獨到見解。一來,單個個體無論在發展、概括推理還是在檢驗中的價值,都是不容忽視的。首先,單一事件對發現、總結基本規律具重要作用。心理學有很多重要理論成果都是在單一“被試”的基礎上提出的,如H.Ebbinghaus的古典學習理論,對顛倒視覺圖象的研究等,J.Piaget,甚至新行為主義的主要代表B.F.Skinner也運用單個主體進行研究,他們的研究成果都已成為心理學史上最經久不衰的理論之一。如果他們只用組均值,那么一些閃光點很可能就被平均數所掩蓋,他們也就根本做不出什么發現了。個案分析在診療心理學和精神病學中重要性更不必說,就連自然科學也不乏類似情況。其次,單一事件在概括總結中也具重要價值。概括可以是統計學意義上由樣本到總體的推理,也可以是向更高一層認知的抽象。對于科學來說,后者比前者更具基礎性地位。即便遵循傳統統計概括的要求,Q方法的研究結果,即要素本身也構成了概括總結。Q方法中每種要素代表一種觀察,無論有多少人持有此觀點,這種“主觀性”都會保留其獨特特征。再次,個案在檢驗中的作用更是眾所周知且至關重要的。這類似小概率原理,即依照特殊事件作為反例推翻原假設,接受備擇假設。這時應用Q方法,目的就不再是要“從N=1到N=全體”地概括總結了,而是進一步驗證。
  再者,多主體研究的價值也不應被絕對肯定。由抽樣樣本“總結”出的結論不一定恰當地概括總體特征,其中還有樣本選擇的問題。而一旦涉及“選擇”,就不可避免要有研究者自身價值的介入。反對派批評精神分析的一個理由就是,弗氏的理論是他自臨床治療觀察總結出來的,他治療所面對的都是不正常的人,自然不能將這些人的規律推及普遍人類。類似的錯誤也同樣有可能在其他的抽樣研究中發生。
  Q方法對問題抽樣,而不是對人抽樣。這一來因為問題具廣泛變動性,二來如上面例中所表明的,因為我們很難確定所選樣本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總體。更何況“(科學的)目標不是收集事實而是達到理解”[6]。
    二、與常用測量方法的比較
  為了更清晰理解Q方法論原則及其操作技術,我們把它與人們熟悉的幾種測量方法進行比較。
  (一)問卷和等級量表與Q方法的比較:
  由于等級量表式的測量方法在心理學和其它行為科學、社會科學中幾乎是被全盤接受了,所以Q方法對等級量表的諸多批評值得仔細琢磨。他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之提出反對。
  首先,內容上,量表并未如其制作者和使用者假定的那樣排除了主觀性。制作量表時,研究者總要構建、選擇變量,總要在被測量主體對一個問題做出反應前就規定出不同反應所代表的不同意義,因此是用強加的意義解釋主體的反應。這“與其說是測量,還不如說是創造”[9]。等級量表根據人們在某個問題上整體反應的一般規律去解釋個體的反應,認定測試中一個問題只有固定的含義,這就過分重視了問題的作用,而輕視了被試的具體反應。這種方法假定犯了前面曾說過的用總體統計量推斷個體的錯誤,忽視了問題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與情境變化同時發生的個體反應變化。
  其次,形式上,為了使量表更具“客觀”意義,就盡量降低被試反應的具體性。各種表述方式、統計方法都誤導、限制了主體真實意向的表達,甚至以研究者的構念影響主體。這給研究者獲取研究對象真實的反饋信息帶來很大的障礙。
  再次,使用程序上,等級量表是先假定一概念變量,然后從外部間接測量,即它是始于假設。而Q方法是先觀察被測主體的反應,根據這些真實的反應總結出構念,最后再解釋測量結果,即它是始于觀察。二者的“客觀性程度”顯而易見。
  最后,等級量表需要一定信度、效度的保證,而Q方法由于是主觀性的操作,其目的是發現,因此不涉及可靠性、有效性的問題。而且有人曾測量過Q方法的可靠性,結果也表明,其信度極高(11個月內前后測的相關性高于0.8)。
  正如Stephenson所說,每一情境條件都是具體的,沒有一種邏輯原則能適用于所有個案,“實驗心理學傳統的問卷、量表用對各種特定行為產生的錯覺蒙蔽了我們”(見[7])。而Q方法則“提供了處于主觀性科學歸納框架內的事實,以及過去對成千人進行問卷調查也得不到的理解認識”[10]。
  (二)R方法與Q方法的比較:
  最容易、最經常與Q方法混淆的就是R方法。筆者認為R是主流心理學求平均式的從樣本到總體推論研究方法的統稱。人們有時聲稱自己使用的是Q方法,但往往由于求平均數、概括推論,而滑回R方法。二者有以下幾點區別。
  研究對象有差異。由于Q方法認為測量有賴于被試反應的意義,被試賦予Q測試項目的意義正是在其分類的行為中產生的,二者不可分割。所以Q方法的變量是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個個的指導情境,而構成樣本的是測試項目。人是研究對象。相反R方法認為研究者“主觀建構”的特性是獨立而固定的,被試的各種反應是客觀的,獨立于測量方法。因此人們有必要把各種測試項目聯系起來。這樣項目就成為變量,構成樣本的也變成人了。而人的各種不能獨立存在的反應特性則被硬當作研究對象。
  關注視角不同。R方法關注共性、總體,力圖對人的各種特性進行客觀測量,并主觀假定差異只是數量上的,主觀性或偏差被認作為“錯誤”,“誤差”。而Q方法強調特殊,被R方法當作“誤差”的恰好是Q方法研究的核心。在R方法中主觀性是偶然、隨機分布的;在Q方法中客觀性是隨機分布的,相關兩種狀態的主觀重要性是測量的目標。R方法將測試出的各種變量求平均,而求知數字會隱藏因素間的差異,這樣就抹殺了本來可以顯露在要素中的主觀性。而且各種因素混雜的平均數也說明不了什么問題。
  被測主體在其中的狀態與作用不同。在Q方法中,人是積極主動的,他們在分類的同時測量了自己;在R方法中,人是消極被動的,甚至可說是僵死的,任由研究者測量。在Q方法中,各個體首先是分立的,再通過分類歸屬于不同要素,在要素基礎上彼此聯系;在R方法中每個人都被平均化了,丟棄了各自的個體特征。
  所需被試數量不同。R方法需要大量被試使所有平均數盡量準確地反映總體狀況,以保證它的可靠性。Q方法則不受被試數量的限制。由于它關注特殊,要解釋的也是某一特性相對其它特性的分布情況,所以只需用較多的測試項目和少量的被試就能做因素分析,而其“集合”的大小就決定了個體被測量的多少。
  正因為R與Q之間存在上述差異,所以二者有各自不同的適用范圍。R方法最適宜收集、反饋純客觀的信息,即獲得事件性資料。在這方面它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精確、省時的優勢。但要測量關于人類行為的構念假設時,R方法便會掩蓋真實、具體的行為,不能作出科學客觀的測量,此時最好使用Q方法。Q方法更適合于主觀性反應的傳遞交流,它可以運用自我參照、自我定義較好地反映主體的真實意向。
    三、Q方法論的意義
  Q方法論從誕生之日起就受到大量批評,至今尚未得到廣泛認可。它確實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雖然Q方法不求概括,只強調搜集個體觀點,追求“發現”,但它無法保證被調查者的普遍代表性。其次,Q方法中“集合”的形成方式決定了其結構具有高度變動性,因而測試所用分類項目不易滿足某些統計處理方法的假設,例如項目不具獨立性、等距性。這必然會使其在具體操作時遇到不易量化的麻煩。再次,雖然在測量開始時,Q方法所需被試數量少于R方法,因而花費較少,但Q方法還需要向每一被試仔細解釋分類的程序原則、提供指示性問題,分類結束后又經常要有訪談,所以總體算來,花費也許更多。最后,Q方法論未免過于依賴被測主體的口頭報告,片面強調自由選擇。口頭表達畢竟不等于實際行動,而主觀意識也不能涵蓋所有行為驅動力,人的活動終歸還要受各種非決定性的客觀條件制約。這些缺點是構建Q方法論的研究者們考慮不周的地方,或者也可說是任何理論方法都不能普遍適于任何研究目的的必然結果,必須予以明確認識。
  然而Q方法論的正面意義還是主要的。具體操作中的優點,如適于單一被試或很小樣本的研究;項目的邏輯性、實用性強(因其廣泛取材于生活);不存在“未決定”的反應(不確定的都可放在中間類別);與理論密切結合,適于探索性研究,有助于提出和發現新的思想和假設;不存在情境偏見的問題(因為是以自我為參照)等等。它在理論與實踐方面也均有重要價值。
  (一)實踐意義
  因為Q方法既研究個體,能辨別不同人之間或相同人在不同情境之間的相似性與差異性,又能進行公眾意見的大樣本研究,具有很強的適用性,所以已被廣泛應用于心理學很多領域。目前它最常用于政治學、護理學和發展心理學,尤其是咨詢心理學,對經濟學、社會心理學、工業關系、商業、法律、文學、婦女研究和其他涉及人類行為的學科也都同樣適用。甚至還包括化學、物理、地理等學科中與人有關的一面。
  (二)理論意義
  Q方法論在理論界的價值與影響更是不容忽視的。它與心理學的許多理論流派都有著緊密的聯系。
  人本主義心理學與Q方法論有很多相似之處,尤其是他們同樣強調自我、個體觀點,都關注人類有意義的行為。二者稍有分歧之處在于人本主義原則規定了明確的“自我”或“精神”,而Q方法,如前所述,是反對主客觀的截然二分的,主張“自我參照”,以視角不同規定行為屬性。只要人本主義心理學借鑒嚴格、有效的Q方法,修正自身研究,Q方法論是可以大大促進其定性研究的。尤其在心理治療方面,人本主義堅持來訪者與治療者的平等地位,充分發揮Q方法的優勢,這一點將得到最大滿足。
  互動行為理論領域的概念是Q方法論的理論基礎,二者在科學的原則方面所持觀點極其一致。它們都認為經驗、主體性是具體的行為,操作(Q方法論)/事件(互動理論)是行為科學必需的基礎;都強調“主觀性”的客觀性及其可研究性;都反對把心理學還原為神經學;并且都排斥所有的絕對化觀念,認識到人們的互動具有隨情境變化的性質。
  總之,由于種種原因,這些理論對Q方法的運用并不恰切,或者說她們使用的Q方法并非完全意義上的Q方法。如行為分析、環境行為學,確實是對單個個體進行研究,但并不以主體自身為參照標準;人本主義心理學試圖運用自我為參照,卻缺乏嚴格的操作方法;精神分析則以它理論本身的觀點代替主體的意象作為參照標準。大多數診療和咨詢心理學機構常犯的錯誤則是把Q方法與R方法相混淆,誤把R方法當作Q方法來使用。連我們熟悉的“以人為中心療法”中使用的Q分類,都存在這個問題。可見深入介紹Q方法原則與宗旨,加強研究者們對此種方法論的理解還是很必要的。
  綜上所述,目前理論界的情況是Q方法論與主流學派的分歧在于對科學的理解不同。人們仍普遍認為對個體不可能進行科學式的研究,科學必須尋找一般法則和普遍原理。而這是不能建立在對個體內部行為或主觀性研究的基礎之上的。因此,盡管Q方法論定量的和多變量的技術很復雜嚴密,但它所主張的以個案為基礎的研究仍被認為是非科學的。然而伴隨客觀科學和技術的巨大進步,人類的確需要對主觀性認識的深入發展作為一種平衡力量。現象學、人本主義、后現代主義等一批強調主觀性價值的理論逐漸興起壯大,就是這種需要的結果。如果人類要對自己的思想動機有進一步的理解,就必須把它放在與客觀性同等的科學的位置上。Q方法論對社會心理學的借鑒意義更是值得學者們仔細思考,并為其發揮積極作用而努力。
自然辯證法通訊京34~39B4心理學趙德雷/樂國安20032003Q方法論(又稱操作性的主觀性)是由Stephenson于1935年提出的一種科學地研究“主觀性”的心理學方法,在心理學界堪稱一場令人措手不及的革命。其原則是對傳統相關分析法的轉變,即主要強調主觀性與個別性在科學研究中的價值。本文在簡要介紹Q分類技術基本操作步驟的基礎上,著重闡述Q方法論的這兩個原則特點,并進一步將Q方法與等級量表、R方法進行比較。Q方法論在很多實踐領域都有廣泛用途,與心理學主要派別也有密切聯系。如果這些理論流派能夠充分吸收借鑒Q方法原則,則他們自身理論的發展也會從中獲得裨益。Q方法論/R方法/主觀性趙德雷(1977-)女,南開大學社會學系2000級,碩士生。南開大學心理學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樂國安(1946-)男,南開大學心理學研究中心教授。南開大學心理學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作者:自然辯證法通訊京34~39B4心理學趙德雷/樂國安20032003Q方法論(又稱操作性的主觀性)是由Stephenson于1935年提出的一種科學地研究“主觀性”的心理學方法,在心理學界堪稱一場令人措手不及的革命。其原則是對傳統相關分析法的轉變,即主要強調主觀性與個別性在科學研究中的價值。本文在簡要介紹Q分類技術基本操作步驟的基礎上,著重闡述Q方法論的這兩個原則特點,并進一步將Q方法與等級量表、R方法進行比較。Q方法論在很多實踐領域都有廣泛用途,與心理學主要派別也有密切聯系。如果這些理論流派能夠充分吸收借鑒Q方法原則,則他們自身理論的發展也會從中獲得裨益。Q方法論/R方法/主觀性

網載 2013-09-10 2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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