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C913. 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3054(2007)03-0009-06
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潘光旦先生認為我國家庭是雙向撫養模式,而西方小家庭是單向撫養模式。費孝通先生則指出,中國家庭不僅重視上代對下代的撫養,也重視下代對上代的反哺。中國家庭的雙向代際經濟流動模式為“反哺”模式,西方社會家庭代際的單向為“接力”模式。因而有人便得出結論,把我國的養老方式稱為“反哺”模式,把西方的稱為“接力”模式。或者認為“反哺”和“接力”是中西方兩種社會采用的不同養老模式。
經過改革開放后近30年的經濟高速發展和20世紀二三十年代相比,我國的社會、經濟、文化發生了重大變革。本文試圖回答以下問題:第一,如果仍然把我國的養老方式簡單地概括為“反哺”模式,是否會以偏概全。因為這種概括,一是模糊了老齡化時代代際財富的關系;二是容易把傳統社會由于生產力低下,子女對父母經濟上贍養看成是永恒的;三是反哺在我國現階段有工業支持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質上是當代人對老一代飲水思源的“反哺”。同樣,西方社會也在變遷,“接力”模式是否能客觀地反映西方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的本質。或者說,“接力”模式是否一定是西方發達社會的產物,我國的養老方式中是否只有“反哺”模式。第二,“接力”模式和“反哺”模式是否有本質的差異。
一、“反哺”模式和“接力”模式的比較
所謂“反哺”模式是指家庭的雙向代際經濟流動模式,家庭中既重視上代對下代的撫育,也重視下代對上代的贍養,代際關系為:甲代撫養乙代,乙代撫養丙代,丙代撫養丁代。反過來,丁代對丙代,丙代對乙代,乙代對甲代也有贍養義務。而“接力”模式是指家庭的單向代際經濟流動模式,代際關系為:甲代撫養乙代,乙代撫養丙代,丙代撫養丁代。只強調父代對子代的撫養,而不要求子代對父代的贍養。無論哪種養老模式,從養老的內容而言,主要有經濟供養、精神慰藉和服務照料,這里更多的是比較經濟供養。代際之間供養關系的方式和程度取決于生產力水平、生產社會化程度、社會經濟制度和社會文化傳統等,必須與時俱進,因為人口老齡化是以前社會沒有遇到過的。下面我們主要以經濟供養為例來討論現階段中這兩種養老方式的關系。
在養老方式上,西方發達國家在歷史上確實存在過“反哺”模式,但是自從19世紀前后,生產力發展,生產社會化,出現了核心家庭和獨立的新觀念,子女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就由政府、社會承担起來,實現了從家庭養老到社會養老的轉變(陳功,2003)。這種轉變意味著子女不再向年老的父母提供經濟支持,而轉由社會提供。那么,從宏觀代際關系角度來看,也就是把不同的隊列看作不同的代的話,社會向老年父母提供的經濟支持來自那一代呢?顯然是活躍在勞動力市場上能參加生產的年輕一代。既然同樣是由年輕人向老年人提供經濟支持,這為什么就不被認為是“反哺”呢?實際上,所謂的“反哺”模式或“接力”模式之別,只不過是人們觀察事物的角度不同罷了。從微觀角度(家庭)看,這種養老方式被稱之為“接力”模式;如果從宏觀角度(社會)看,就是“反哺”模式。這種從不同的角度考察養老方式的結果,忽視了生產社會化和傳統的以家庭為生產單位之間代際關系的本質差異。
假設我們仍然把西方發達國家的養老模式稱為“接力”模式,那么,發展中國家的養老模式只有“反哺”模式一種形式嗎?以我國為例,雖然社會保障程度不高,但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收入中有13%來自養老金或福利,其中,城市老年人收入中64%來自養老金或福利(陳功,2003),而不是來自子女。所以,把我國的養老模式稱為“反哺”模式的傳統觀點已經不合時宜。“接力”模式既不能概括西方養老方式,“反哺”模式也不能概括我國的養老方式,以“接力”模式和“反哺”模式劃分養老方式的類別模糊了代際關系的本質。在“接力”模式中,一味地強調父母對子女的撫養,一旦子女長大成人,子女沒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老年父母似乎已經完成了養育子女的責任,不再對子女有任何經濟支持,父母和子女之間斷絕了經濟往來。而在“反哺”模式中,強調的是子女對老年父母的支持,忽略了老年父母對子女的繼續支持。無論從宏觀角度,還是從微觀角度看,用“接力”模式和“反哺”模式區分養老方式都有不妥之處。接下來,我們有必要對我國和西方發達國家代際關系的狀況進行考察,以便更清楚地認識養老方式的實質。
費孝通先生在他的《江村經濟》一書中論述了20世紀30年代我國農村家庭中財產的傳遞狀況。在傳統家庭中,家長掌握著經濟大權。一個嬰兒,一無所有,赤身裸體地來到這個世界。隨著他逐漸長大,家庭中的財產開始部分地傳遞給他。財產傳遞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步驟發生在結婚的時候,男女雙方的父母都要以聘禮和嫁妝的名義供給新婚夫婦一套屬于個人的禮物,作為家庭財產的核心。另一個步驟是在分家的時候,父母將部分財產,如土地、房屋等傳遞給年輕一代。分家以后,兒子獲得單獨的住房或分得一部分老房屋,其中單有一間廚房,其妻便在這廚房內為這個家煮飯。他有單獨另一塊土地,所得產品歸他個人支配。但實際上,他對這些分配所得的權力仍是不完全的,只要他父親在世,便可以對他使用的土地和房屋施加影響。兒子不得違背父親的意愿出售土地。父母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保留的不動產部分將傳給兒子。
從以上的財產傳遞過程中,我們看到,父母直到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一直是家庭財產的真正擁有者。經濟財富在家庭中的代際流動在父母年老后的大部分時間里一直是向下流動,即由父母流向子女。只有當父母喪失勞動能力之后,子女才完全承担起贍養老人的責任,我們才能清晰地看到代際關系中的反哺關系。據郭志剛對上世紀90年代我國代際經濟流量研究指出(1998),總體上代際經濟流動方向都是子代流向父代,在農村尤為突出,農村老年人總體中供養費用大于撫養費用。農村老年人平均每個人給子女38.41元,但從子女處獲得268.12元,撫養與供養之間的比率高達1∶7。農村仍然處于十分傳統的反哺養老的狀況,說明子女供養老年人仍然是我國養老的主要方式。
然而,由于城鄉和性別之間存在著社會經濟地位的差異,老年人內部在代際經濟流動上也存在著相當程度的差異。一方面,這種差異反映在代際經濟流動的方向上,已經出現個別分組的老年人產生了與中國傳統的“反哺”模式相反的本質性的變化,如城市男性老年人就平均水平而言不但已經不需要子女來供養,而且他們還能夠給子女以經濟上的幫助。表2中從性別情況看,城市男性老年人得到的供養費用的總和小于撫養費用的總和。據此得知,城市男性老年人是在撫養子女,平均每個老年人凈給子女89.78元。另一方面,這種差異還表現在那些仍然屬于傳統“反哺”模式的其他分組之間在平均凈供養數量上存在著明顯差別。這種差別也反映出中國傳統的子女養老模式正處于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化的現代化過程中。“反哺”模式已經不能準確地概括中國目前的養老方式。
同樣引起我們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接力”模式是否反映了西方發達國家的代際關系本質。年輕一代承担贍養老年父母的責任,這通常被認為是前工業社會的養老方式。但是越來越多的實證研究發現,在家庭代際經濟流動中,中年子女或者給老年父母提供直接的經濟支持,或者為老年父母購買服務性支持(Attias-Donfut, 1992)。因為這種支持的力度非常小,人們所觀察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對子女的支持,因而認為子女不承担贍養老年父母的責任,這就是費孝通先生所指的“接力”模式。從家庭角度來看,子女無這種贍養責任,是可以這樣來描述。然而,在西方發達國家中,老年人通常在65歲就離開了勞動崗位,成為被撫養人口,那么他們需要的大量的養老資源來自哪里?馬肯諾斯(Markenroth)認為,不管養老金制度的形式怎樣,所有的養老受益都必須由在職勞動的一代來支付。盡管個人當前進行儲蓄以備將來養老之需,但屆時只能由那些處于勞動階段的社會成員來提供消費資料。因此他認為,從社會的觀點來看,現收現付的方式(payas-you-go)是唯一可行的養老金制度(陳少暉,2003)。雖然現收現付的方式不一定是唯一可行的養老金制度,但是,目前許多國家,包括我國采用的都是這種制度。薩繆爾森也認為,每一代人只有在生命的工作階段創造消費品,因此,每一代人在他們具有生產能力的階段上,通過賦稅的形式將所產生的一部分產品交給國家,用于贍養正處于退休階段的一代。他們之所以愿意這樣做,是因為可以通過國家的作用,使每一代人達成與國家之間的隱含協議。當他們支付退休一代的收入時,他們就取得一種權力,即當他們處于退休階段時,下一代人將用自己創造的生活資料養活他們(陳少暉,2003)。
在西方發達國家,那些不依靠家庭或不主要靠家庭養老的老年人在退休之前可能有些儲蓄,并借以維持老年期的部分支出,而社會保障中的退休金、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則來自當前工作著的年輕一代。所以說,不論家庭養老還是社會養老,老年人賴以消費的社會資源主要來自年輕一代創造的財富,都是年輕人在供養老年人,本質上都是“反哺”,只是實現的方式不同。在家庭養老模式中,老年人在有勞動能力時,把自己創造的財富用來撫養孩子長大成人,之后繼續幫助子女成家立業、操持家務、照看孫子女,直到把幾乎所有的財富都轉移到下一代。我們可以把這種對子女的支持看作一種儲蓄,當老年人失去勞動能力時得到子女的贍養看作是支取。這種儲蓄和支取是在家庭內部實現的,子女對父母的回報是一種明顯的“反哺”。在社會養老模式中,老年人退休之前的勞動成果除了供自己所需之外并沒有全部轉移給子女,有一部分是以稅金的形式交給了國家,以供養當期的老年人,這是一種不明顯的“反哺”。簡單地說,發達國家養老方式是單向式的“接力式”,不發達國家養老方式是雙向式的“反哺式”,已不能準確地說明當前的代際經濟關系。
二、代際關系的實質是相互依存
費孝通先生提出的“接力”模式和“反哺”模式概括了西方發達國家和我國家庭內部代際經濟流動的模式,這種概括反映了兩種不同社會中典型的家庭代際經濟關系,非常形象,易于理解,但不能濫用。但有些學者認為“接力”和“反哺”分別是西方發達國家和我國所采用的兩種養老方式。如果說“反哺”可以被稱作一種養老方式的話,那么“接力”被稱作一種養老方式就說不通了,因為“接力”指的是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即父母對子女有教養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沒有侍奉的義務。既然子女對父母沒有侍奉的義務,“接力”何以成為一種養老方式?只能是一種“育幼”模式。在我國養老方式上存在各種提法,其中有養老方式、養老形式、養老模式、養老體系、養老制度等諸多稱呼。具體實際中使用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居家養老、自我養老、機構養老、設施養老、集中養老、分散養老等不同的分類(陳功,2003),尚未有人提出“反哺養老”或“接力養老”。既然“反哺模式”和“接力模式”反映的只是家庭中代際經濟流動模式,而不是養老方式,那么如何理解當前中西方家庭代際經濟關系呢?
下面我們分別從西方發達國家以及我國城市和農村多個角度來討論老年人與子女之間的代際經濟關系。從全球來看,并不是到了老年后,兩代人的經濟關系就一刀兩斷了,而是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從社會角度看,西方發達國家總體上代際經濟流動方向都是子代流向父代,因為老年人的養老資源是由年輕一代人創造實現的。從家庭角度看則相反,總體上代際經濟流動方向都是父代流向子代,即使當子女長大成人以后,父母為了子女在社會階梯上有一個較好的位置,也會盡力給予子女經濟上的支持。據法國一項調查顯示(Claudine Attias-Donfut and Francois-Charles Wolff, 1992),32%的與父母不同住的成年子女依賴父母定期的經濟支持,其中的14%還得到父母實物性的支持,80%得到父母至少一種形式的家務勞動幫助。綜合兩種觀察角度,老年人與子女兩代人之間的經濟流動是雙向的。
在中國的城市中,正如郭志剛的研究所示,全體老年人得到的子女供養費用的總和大于其撫養費用,城市中每個老年人得到的供養費用為253.02元,對子女的撫養費用為199.62元。因此可以說城市從主體上是子女在供養老年人,平均每個老年人能從子女一代得到的凈供養為53.40元(郭志剛,1998)。但是,我們不難從中看出老年人與子女之間的代際經濟流動也是雙向的,且凈流量不大,占總供養費用的21%。如前所述,農村老年人總體中供養費用則遠遠大于撫養費用。從老年人流向子女的經濟流量是微弱的,但老年人與子女兩代人之間的經濟流動也是雙向的。
不管上文中提到的西方研究還是中國的城鄉研究,其中的數據要么限于一年或五年,要么只限于純經濟數據,它們都忽視了代際經濟關系中的兩個方面:遺產的繼承和服務性支持。2000年人口普查顯示,我國家庭戶平均每戶擁有住房為2.72間,農村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積和平均每戶擁有的住房間數均高于城鎮。老年家庭戶居住3~5間的比例占43.8%,94%左右的老年人不與其他戶合住,合住比例只占6%左右。在城市中,購買住房的家庭總戶數達到45.2%,加上26.8%的家庭戶自建住房,城市中私人擁有住房的家庭戶占72%。全國個人住房中的27%為60歲以上老年人所有,2/3的老年人擁有自己的住房。如果把住房的價值也算到代際經濟流動中去的話,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老年人的撫養行為會顯著加強,代際間的經濟流動更趨向平衡,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互助關系更加明顯。同樣,老年人對子女的服務性支持是代際經濟流動中被忽略的另一個方面。
老年人往往意味著年老體衰,是被照料的對象,不可能對子女提供更多的服務性支持。但是,由于科學進步、社會發展、醫療條件改善、人們預期壽命延長,目前我國老年人健康水平提高,精神、身體狀態良好,生活自理能力較強。據1998年江蘇1162個高齡老年人口抽樣調查,僅有10%的8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他人照料,其余生活基本都能自理。南京市某區老齡委曾對60歲以上的3210位老人進行了調查,老年人中患各種慢性病的比例高達74.4%,僅有2.9%的老人需要他人照料(黃潤龍,2002)。弗雷茨(Fries, 1990)在他關于患病率的壓縮模型中,假設了一個最大化的生物學上的壽命。根據弗雷茨的觀點,一般來說,一個人越接近他生物學上的最大壽命,患病率越有可能被壓縮在臨終前的一個較短的時間內。這為老年人從事更多的家務勞動提供了可能。在家庭中,老年人的家務勞動也是一種可貴的社會經濟價值。因為老年人家務勞動可以為其他家人的社會勞動創造必要的條件,使之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例如,老年人照顧孫子女等可以直接減輕成年子女的家務負担。雖然家務勞動不直接產生社會經濟價值,不被算作國內生產總值,但是可以看作是一種間接的社會經濟價值。如果我們用雇保姆的價格來衡量家務勞動的報酬,老年家務勞動者應得到比較可觀的報酬,尤其是老年婦女從事家務勞動的作用是比較突出的。根據1987年對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調查,老年婦女平均每天從事家務勞動的時間,在城市是4.7小時,農村是3.8小時,相當于半日左右的工作。老年婦女家務勞動的作用體現在照料配偶和子女兩種方式。1992年,“中國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數據”表明,在有子女的老年人中,59%的城市老年婦女、67%的農村老年婦女以各種形式照料子女,在農村有一半的80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幫助子女看家(姜向群,2001)。照料配偶同樣也是一種不被算作有勞動報酬的家務勞動。由于成年子女正處在事業的上升期,繁忙的工作使他們不可能有太多的時間照料患病的老年父母,所以如果不是重大疾病,不是老年父母同時得病,老年夫婦間的相互照料成為無奈的選擇。但人們并不把他們的勞動以雇護工或保姆的價格來衡量。
人的社會價值是在一生中連續創造的,每一個生命階段是不可分割的。除了老年期直接勞動所創造的經濟價值,即現實的經濟價值外,老年人對社會所具有的經濟貢獻大部分是在年輕時期創造的。老年人所消費的是自己歷史上積累的成果,只是需要在代際之間交換,老年人才能獲得實物,以滿足自己生活的需要。青少年人口必須預先從成年人和老年人那里得到經濟幫助,才能實現自己的消費。沒有歷史價值的積累,就實現不了代際的交替,沒有現時的代際經濟互助,同樣也實現不了代際的交替,代際之間的經濟互助、經濟贍養是必然的(姜向群,2001)。這種代際間的經濟互助貫穿了人的整個生命歷程,無論哪種經濟發展水平的社會,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是相互依存的,不存在誰完全依賴誰,誰完全養活誰的問題。因而,“接力”模式反映的是單向的父母對子女的代際經濟關系,強調的是父母“育幼”的歷史責任,不能斤斤計較子女將來的回報,“反哺”則強調的是年輕人對老年人的單向代際經濟支持關系。“接力”模式掩蓋了年輕人代際間經濟上的反饋,“反哺”模式忽略了老年人晚年對子女的繼續支持。任何社會都是“接力”和“反哺”的統一。在社會上、家庭內,兩代人誰也離不開誰,必須相互依存。
有學者認為,“養兒防老”是反哺的基礎(姚遠,2001)。隨著年輕一代人數的縮減,“反哺”的基礎正在逐漸削弱。從長遠的發展趨勢看,代際間經濟關系會趨于平衡。但在一個人口急劇縮減的社會,老年人口的規模相對增大,年輕人口規模的相對縮小,“反哺”就會經受無源之水的考驗。中國在經歷了“急剎車”式的人口生育政策之后,老年人口比例急劇增長。中國60歲以上人口由10%上升到20%、65歲以上人口由7%上升到14%預計用26~27年,而法國用了115年,瑞典用了85年(鄔滄萍,2004)。年輕人口減少的同時,家庭規模也在變小。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家庭戶規模約為4.3~4.7人。70年代起逐步下降,到1985年,戶均人口已經降到了3.89人。1985~2000年的15年間,家庭戶規模經歷了一個迅速下降的過程。根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測算,戶均人口已經降到3.029人,核心家庭已經成為主要家庭形式,一代戶和兩代戶之和占總戶數的比例高達86.51%(王猛,2004)。傳統中國養老所依賴的多子女的大家庭正在被核心家庭所取代。在社會保障沒有完善的中國,老年人靠誰來“反哺”?在中國人口眾多、代際人數比例發生變化的國情下,一方面應提高年輕一代的人力資本,提高整個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反哺”能力;另一方面,應提高老年一代健康水平和參與社會(含家庭)的能力。在和諧社會、和諧代際關系中,兩代人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是人類在長壽時代的客觀必然。
綜上所述,“接力”模式和“反哺”模式在一定條件下反映了老年人與子女之間的代際經濟流動。“接力”模式從微觀上反映了西方發達國家家庭中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的主要方面,“反哺”模式則概括了傳統農業社會家庭中的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的側面,二者強調的都是貨幣形式的經濟流動,忽略了不計報酬的家務勞動,以及老年人留給子女的遺產。如果從宏觀角度考察西方發達國家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單一的“接力”模式是片面的。老年人除了直接消費自己創造的價值,還間接地消費通過年輕一代所實現的自己當年創造的價值,所以,代際間的經濟流動是雙向的。同樣,在農業社會中,我們通常看到的是子女對老年人的經濟支持,如果把家務勞動和遺產考慮進去,代際間的經濟流動也是雙向的。隨著老年人健康水平提高,預期壽命延長,老年人不能自理的時間越來越壓縮到較短的時間內,對子女的依賴期越來越短,獨立時間越來越長。他們除了自理之外,有可能給予子女更多的支持。因而,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老年人與子女間的代際經濟關系不能用單一的“接力”模式或“反哺”模式來概括,相互依存關系更能反映代際經濟關系或養老方式的實質。
北京社會科學9~14C5人口學與計劃生育張嶺泉/鄔滄萍20072007
“反哺”模式/“接力”模式/相互依存模式
adolescents supporting mode/relaying mode/interdependence mode
Facing the Problem of Aging --Rethinking the Support Modes for Elders ZHANG Ling-quan WU Cang-ping ( Center for Population & Development Studi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Although it is generally regarded that the elders are supported by adolescents in China instead of the relaying mode in western countries, the author finds in recent studies on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that things have been changed which makes the above-mentioned viewpoints is no more accurate in explaining current situations, and an interdependence mode is more feasible in reflecting the essence compared with either the adolescents supporting mode or relaying mode.
在養老方式研究領域流行著這樣一種觀點:我國養老方式為雙向的“反哺”模式,西方為單向的“接力”模式。筆者通過對最新的國內外文獻研究發現,由于現實條件發生了重大改變,以上的有關國內外養老方式的劃分方法已經不能準確地概括現實情況。從代際關系角度看,中西方養老方式沒有本質的區別,用“相互依存模式”代替“反哺”和“接力”更能準確地反映養老方式的實質。
作者:北京社會科學9~14C5人口學與計劃生育張嶺泉/鄔滄萍20072007
“反哺”模式/“接力”模式/相互依存模式
adolescents supporting mode/relaying mode/interdependence mode
網載 2013-09-10 2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