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道德:人的尊嚴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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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您如何解釋“生物道德(BIOETHIS)”一詞?
  諾埃爾·雷尼爾:“生物道德”一詞現在雖然已很通用,但仍讓人費解。它是由泛指一切生命科學的“生物學(BIOLOGY )”和關于個人與社會行為的希臘語“道德(ETHOS)”縮合而成的。因此, 生物道德涉及到每個人生、死或生育選擇等生活中最熟悉的事物以及全社會對遺傳學的態度。遺傳學為我們提供了改變生活的工具,因而能夠在各方面特別是健康方面產生積極的效果,但它同時也能導致災難性的后果。我們只要回顧一下最近由成羊細胞克隆出來的母羊所引起的騷動可窺見一斑。
  記者:但是,這些問題不是也同樣適用于科學與道德的關系嗎?
  雷尼爾:你說的對。社會與科學或宗教與科學的關系歷來很難處理,也是一個古老的問題。生物道德學與這個問題有密切的聯系。但是,今天的情景不同了。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它不僅是進步與未來發展將引起不安的問題。生物道德學目前正致力于為具體問題尋找具體答案,例如,當遺傳試驗使我們能一睹每個人的命運時,我們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政策?誰可以接觸這種試驗,是有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雇員,保險經紀人,還是社會保障代理人?
  另一個例子是,一旦有可能由動物到人體的器官移植成為現實而且接受移植的人不必担心健康的時候,我們將怎樣來看待這一切呢?最后,在越來越先進的醫療生殖技術可以滿足人們想要孩子的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如何來證明它的合法性呢?在每一種情況下,我們都必須根據我們的價值觀和文化來衡量它能否被接受。
  記者:生物道德學是否總是要落后于科學和技術發明呢?
  雷尼爾:我認為不是的。因為生物道德學的目標是要盡早揭示科技進步的意義。在今年的早些時候,我們已經看出了有可能在動物身上進行克隆試驗的預兆。蘇格蘭科學家進行的這項研究使我們意識到,這項技術有可能被移植到人體而引起重大的道德問題。所以,為了擺脫這個惡魔,我們要通過研究來尋找許多法律依據。
  生物道德學促進了科學界與公眾之間的對話,盡管還存在許多誤解。其目的還在于幫助我們的后代了解科學與技術,培養批評精神和責任感。因此,每個公民都應接受生物道德學方面的教育。
  記者:這是否會影響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所采取的態度?
  雷尼爾:1991年由總干事費德利科·馬約爾設想的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是一個別具一格的組織。作為道德機構,它是一個多學科、兼職的和完全獨立于政治、科學或經濟權力的組織。這就是為什么它能引起全世界今天廣泛關注的原因。
  總干事根據成員的能力和經驗選定55個成員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總部多次舉行的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公開辯論。代表們在辯論會上自由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在過去的5年里, 還有許多專家小組和地區小組參加了討論,為這種國際性討論增添了色彩。在各國作出決定之前,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是一個強有力的組織,不但討論具有很高的透明度,而且可以充分發表不同意見,完全有利于達成共識。
  記者:這樣做會不會影響科學家和法學家占多數的委員會的成分呢?
  雷尼爾:事實上,委員會里有許多其他學科的專家,有經濟學家、人口學家、人類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以及營養學家等。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科學家和醫生總是要出席此類研討會的。為了了解象遺傳學這樣的科學的全部含義,你首先必須談點兒什么。這樣,我們就能跟上科技進步的步伐,同時還能夠就這方面取得的進展展開公開討論。
  我們也是依法辦事。總干事授權制定的一份國際文件——《全世界人類基因與人權宣言》——已經各成員國批準。委員會各學科成員都參與了宣言的起草工作。這種公開的體制不是各種政治力量、思想潮流和利益集團互相較量的結果,它的優點是容許把責任分得很清楚。事實上,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成員并不想取代政治決策者,說到底他們只負責裁定利益均攤。
  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成員所要做的是,憑他們的經驗和能力來發現最敏感的道德問題,為制定必要的行動綱領提出建議。為此,該委員會要支持那些就道德問題發表過不同看法的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和某些行業協會,特別是那些為某些地區的土著人或殘疾人這種弱小人群辯護的組織。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去年7月份舉行的會議上, 這個宣言草案已經各國政府專家委員會通過。各成員國一致同意上述做法,并承諾要積極創立一個獨立的道德委員會。
  記者: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似乎一直把“人的尊嚴”當作其工作的指導方針,請問你怎樣解釋人的尊嚴?
  雷尼爾: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關注的根本問題是,保證每個人不因新技術的出現而被拋在路邊。換句話說,不能因為種族歧視有遺傳學特征作證據,或者因為遺傳學進展不能使他們受益,而使人權受到侵犯。因此,我們堅持以團結為原則,試圖在個人權利和集體權利之間尋求某種平衡,包括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平衡。
  不過,尊嚴的概念的確是問題的核心所在。它表達這樣一種思想:人的價值重于科學、技術或經濟特性等任何考慮。
  尊嚴是每個人生來就有的,它決不容許把個人“具體化”或“工具化”。換言之,人是科學的主體,不是科學的客體。例如,政府專家委員會通過的宣言草案指出,制造人體克隆的實踐是違背人的尊嚴的。尊嚴源于“我們都是人類大家庭的成員”的假設,因而是一種超越文化的聯系。同時,它也承認文化差異和人類遺傳多樣化。
  記者:遺產也是一個爭論已久的詞匯。政府專家委員會最后通過的宣言草案寫道:“從象征的意義上來說,它(人體染色體)也是人類遺產。”
  雷尼爾:按照國際法,遺產的提法具有特殊的含義。世界共同遺產指國際社會共同關心的有形事物(海洋、天空和星星)或無形的文化財產(某一地區如歐洲的民族傳統和價值觀)。因此,這些財產不僅受到有關國家而且受到國際社會的保護。
  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關于人類遺傳學的基本科學知識以及旨在保護個人不受某種科學進步危害的生物道德學知識都應當被看作是人類共同遺產的組成部分。但是,這種表述應用到有可能導致商業用途(特別是藥物)的技術與產品開發的遺傳學資源方面就不合適了。這就是“宣言”為什么要把世界遺產的概念用于人體染色體稱為象征性用法的原因。
  雷尼爾: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已開始著手為與人類遺傳學有關的活動制定一個道德框架,其中將對科學家的活動作出限制。這顯然要付出一定代價的,但我們必須考慮到。不過,委員會沒有義務要考慮到那些經濟問題。事實上,你將注意到,宣言已經確認從事確究的自由是基本的道德原則,也是每個人為從科學進步中獲取好處而有效行使權利的基本條件。
  那種只有少數人獲得利益的進步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學進步。
  
  
  
科技潮京7~8B8倫理學19981998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IBC)經過4年的研究,將向第29屆聯合國大會提交一份關于世界人體染色體與人權的宣言(草案)。(見下面本刊記者就此對生物道德委員會主席諾埃爾·雷尼爾訪談錄以及本刊選登的一些對宣言的評論文章,第9~10頁)。  這項宣言如果得以通過,國際社會將首次跨越科學、經濟和文化上的差異,攜手對付遺傳科學所產生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影響和潛在問題:有可能取得的進展以及給人權帶來的危害,包括從克隆技術(第14頁),遺傳修正生物體(第15頁),人口遺傳學(第17頁),保險與隱私權(第16頁),到數十億美元的專利問題(第11頁)。 作者:科技潮京7~8B8倫理學19981998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生物道德委員會(IBC)經過4年的研究,將向第29屆聯合國大會提交一份關于世界人體染色體與人權的宣言(草案)。(見下面本刊記者就此對生物道德委員會主席諾埃爾·雷尼爾訪談錄以及本刊選登的一些對宣言的評論文章,第9~10頁)。  這項宣言如果得以通過,國際社會將首次跨越科學、經濟和文化上的差異,攜手對付遺傳科學所產生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影響和潛在問題:有可能取得的進展以及給人權帶來的危害,包括從克隆技術(第14頁),遺傳修正生物體(第15頁),人口遺傳學(第17頁),保險與隱私權(第16頁),到數十億美元的專利問題(第11頁)。

網載 2013-09-10 2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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