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鄭振鐸俗文學的理論特征與實踐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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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 鄭振鐸是中國俗文學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認為,俗文學具有“大眾的”、“無名集體創作”、“口傳的”、“新鮮的,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奔放,但有保守性”和“勇于引進新的東西”等六大特質,這種理論特征與現代狹義的民間文學的集體性、口頭性、變異性和傳承性的特征基本上一致。但鄭振鐸在對俗文學進行分類、選材和評介等實踐環節中,并沒有囿于狹義的民間文學范疇,一方面對民間文學的主要類別及作品未涉及,另一方面卻對不屬民間文學范疇的通俗作家作品大量評介,體現出在實踐中的“通俗文學”傾向。這種理論特征與實踐傾向上的差距產生的原因,除時代認識的局限外,還有研究方法和占有材料的局限。盡管如此,鄭振鐸的俗文學的理論與實踐,對發展中國通俗文學事業、擴大民間文學的影響仍具有歷史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 俗文學;理論特征;實踐傾向;鄭振鐸
  鄭振鐸是中國俗文學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38年8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俗文學史》是中國俗文學學派的重要奠基作之一,也是鄭振鐸俗文學思想最集中的體現。本文將對鄭振鐸在《中國俗文學史》中所體現的俗文學理論特征和實踐傾向進行剖析,并對其歷史意義和局限進行評述。
    一、鄭振鐸俗文學理論的狹義“民間文學”特征
  什么是“俗文學”?鄭振鐸在《中國俗文學史》中開宗明義寫道:
  何謂“俗文學”?“俗文學”就是通俗的文學,就是民間的文學,也就是大眾的文學。換一句話,所謂俗文學就是不登大雅之堂,不為學士大夫所重視,而流行于民間,成為大眾所嗜好,所喜悅的東西。[(1)]他還在《大眾文學與為大眾文學》一文中指出:
  所謂“大眾文學”,乃是“未入流”的平民文學,或“不登大雅之堂”的草野文學的別名。[(2)]
  我們把這兩段話聯系起來可以看出,鄭振鐸以為俗文學就是通俗文學、民間文學、大眾文學以及平民文學,即是一種不登大雅之堂的草野文學。盡管鄭振鐸把這幾個概念作為相同概念并提,但對具體特征作理論闡述時又僅與現代狹義的民間文學特征契合。
  鄭振鐸提出了“俗文學”的概念后,在理論上從六個方面闡述了它的基本特質。他認為,“‘俗文學’的第一個特質是大眾的。她是出于民間,為民眾所寫作,且為民眾而生存的。她是民眾所嗜好,所喜悅的;她是投合了最大多數的民眾之口味的。故亦謂之平民文學。其內容,不歌頌皇室,不抒寫文人學士們的談窮訴苦的心緒,不講論國制朝章,她所講的是民間的英雄,是民間少男少女的戀情,是民眾所喜聽的故事,是民間的大多數人的心情所寄托的。”[(3)]由此可以看出,他所強調的俗文學的“大眾性”,是他對“大眾文學”的進一步理解和深化。他是從創作的主體、創作目的和動機,以及作品的思想內容和形式等方面來界定“俗文學”的。在創作主體和動機方面,它必須是大眾的,即為民間的勞苦大眾所寫和所有的;在思想內容上,必須反映平民的生活,表現平民的精神;在表現形式上,必須符合民眾的口味,為他們所喜好。這里的“平民文學”概念不是指作家所創作的反映平民精神的文學,而是指平民自己創作,并為自己所有的真正的“平民文學”。在對“大眾性”這一特質的闡釋中,鄭振鐸十分強調“俗文學”的民間性——“生于民間”,講述的是“民間的英雄”、“民間的少男少女”、“民間大多數人的心情”。總之,無論是創作者、流傳地域,還是作品的內容和形式都無不與“民眾”、“大眾”、“平民”、“民間”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
  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注意到鄭振鐸在對“俗文學”的作者問題上,有時用“平民”,有時用“民眾”,有時用“大眾”,這是為什么呢?這里我們有必要把它放在當時文化學術思想的背景上考察。在國際學術界,自1846年湯姆斯提出folklore一詞后,相繼被許多歐美國家所引用,但對這一詞的理解各不相同。總的來看,對lore的理解比較一致,指“知識或智慧”,但對folk一詞的理解卻不盡相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前者認為folk應是“人們”,即全民族的國民,后者則認為應指“人民”與“民眾”、“庶民”。從folklore的整體意義上講是指“民俗學”。在俄國,19世紀引入folklore這一外來語,其含義僅限于民俗中的口頭文藝民俗部分,并稱之為“人民口頭創作”。他們對這些作品“民”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大體上有“廣大人民群眾”、“勞動人民”等看法;對“民”的范疇的解釋,與歐美等國狹義派的觀點相近。在我國,“五四”時期,受國際學術界的影響,平民文學、白話文學、民間文學的界限沒有嚴格區別開來,胡適、劉半農以及“歌謠研究會”的同仁們,主張“平民說”,與國際上的狹義觀點尤其是俄國的觀點相通;而胡愈之、潘麟昌等人則認為“民間文學是流行于民族中的文學”,創作者是“民族的全體”,這與國際上廣義的見解近似。到20年代末及30年代初,由于顧頡剛、董作賓、容肇祖、鐘敬文、楊成志等人積極主張“民眾”的觀點,即民間文學是下層民眾,尤其是農民大眾的文學,使這一狹義觀點占主導地位。鄭振鐸對“俗文學”范圍的理解,正是受了這種學術思潮的影響。
  鄭振鐸認為俗文學的另外兩個重要特質是“無名的集體創作”和“口傳的”。他說:“我們不知道其作家是什么人。他們是從這一個人傳到那一個人;從這一個地方傳到那一個地方。有的人加進了一點。有的人潤改了一點。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其真正的創作者與其正確的產生的年月的。”“她從這個人口里傳到那個人口里,她不曾被寫下來,所以,她是流動性的;隨時可以被修正,被改樣。”[(4)]這里實際上是在強調俗文學創作主體是群體而不是個人,創作和傳播媒介是口頭語言而不是書面文字。目前,在民間文學領域,盡管在基本理論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分歧意見,但對于民間文學具有集體性和口頭性特征的認識還是基本一致的,迄今它們仍是我們區別作家文學與民間文學的外部標志。正因為它是集體創作并流傳的產物,才為集體所有而具有匿名性。這里的集體主要是指廣大的勞動人民,因而,它們在思想內容上具有廣泛的人民性和鮮明的階級性。也正因為它是以口頭語言為媒介進行創作和流傳,并將創作、流傳過程融為一體,為了適應這種口傳心記的流傳特點,才在表現上形成了一些極為穩定的表現手法和相對固定的套式,如民歌中的四句頭、五句子、比興、反復詠嘆,以及故事開頭的套語,情節發展的“三段式”等等。它們是千百年來勞動人民口頭藝術實踐的結晶,易記易學,為人們喜聞樂見,以至代代相傳。這些都是民間文學內部遺傳的基因,是構成其傳承性的內在機制。
  由于民間文學集體性而產生的匿名性,也由于口頭語言流播是依賴記憶的不可靠性,因而在傳播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發生程度不同的變異。鄭振鐸在《文學大綱》中將《詩經》中一部分詩意和辭句相同的詩進行比較后說:“顯然的可以看出每組里的幾首詩,都是由一首詩演變出來的,這種演變的原因有二:一、因地域的不同,使他們在辭句上不免有增減歧異之處,如現在流行的幾種民歌《孟姜女》與《五更轉》之類,各地所唱的詞句便都有不同。(此種例太多,看近人所編的各省歌謠集便可明了)二、因為應用所在不同,使他們的文字不免有繁衍雕飾的所在。如民間所用的這個歌是質樸的,貴族用的便增出了許多浮美文詞了。”他還認為“應用之時不同”也是產生變異的主要原因[(5)]。因地、因人和因時而變,這種概括無疑是正確的。當然這種變異不僅僅表現在辭句上,而且同樣可以表現在內容、主題等各個方面。同一類型的作品,在流傳過程中,因時代不同可能會具有不同的內容和主題,因地域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地方色彩,因講述者的不同會帶上不同的個人風格。由于民間文學的這種廣泛的適應性,使它具有生機和活力。這種不斷變化的形態,一方面使作品日臻完美,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使原作品殘缺不全,失去光彩。當然,真正的優秀作品只會在流傳變異的過程中放射出藝術的光彩,而不可能因此而消失。
  基于上述認識,鄭振鐸又進一步提出了俗文學的下列特質:它們是“新鮮的,但是粗鄙的。她未經學士大夫們的手所觸動,所以還保持其鮮妍的色彩,但也因為這所以還是未經雕斫的東西,相當的粗鄙俗氣。有的地方寫得很深刻,但有的地方不免粗糙,甚至不堪入目。”“其想象力往往是很奔放的”,“其作者的氣魄往往是很偉大的”,但許多民間的習慣與傳統觀念,往往是極頑強地粘附于其中,“比之正統文學更要封建的,更要表示民眾的保守性些。”此外,俗文學還具有“勇于引進新的東西”的特質,“凡一切外來的歌詞,外來的事物,外來的文體,文人學士們不敢正眼兒窺視之的,民間的作者們卻往往是最早采用了,便容納了它來。”[(6)]這幾個特質看起來似乎相互矛盾,但實質上它們是統一的。鄭振鐸力圖運用二元對立的辯證觀察方法,從不同的角度來闡述俗文學的二重性。俗文學新鮮與粗鄙的并存、保守與開放的轉化,這都是由于俗文學內在規律運動的必然結果。
  現代民間文學理論認為,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在創作上最大的不同是即興創作,它是由現實的社會生活直接激發出的藝術智慧的火花,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最真實的反映,它在內容上散發著濃郁的生活氣息和清新的泥土芳香,在形式上自然、質樸,宛如清水芙蓉,天然渾成。另一方面,由于創作者在創作過程中對于表現的形式和運用的語言等作出的是瞬間的選擇與判斷,不可能反復推敲與琢磨,因而顯得有些簡單、古樸,甚至是有幾分粗俗。當然,民間文學的創作的即興性也并非完全是自發和無條件的,這“瞬間選擇與判斷”的過程,只有具備了某些固定的程式、傳統的母題、語言和各種表現方式的條件,以及一定的藝術修養之后才有可能完成。因此,在即興的深層結構之中,有著傳統的因素起作用。從民間文學的整體情形來考察,即興性的表層結構中活躍著許許多多可變的因子,這種因子使得民間文學發生變異,形成一種對外開放的趨勢。而在即興性的深層結構中凝集中許許多多相對穩定的基因,這種遺傳因子使得民間文學萬變不離其宗,形成一種封閉保守的內核。民間文學就是這種“變異”與“傳承”的辯證統一。
  盡管鄭振鐸對俗文學的六大特質未作十分詳盡的論述,而且有些方面還值得商討,但從他的基本觀點來看,與我們當今對民間文學的基本特征的認識是一致的。他所概括的“大眾的”、“集體的”和“口傳的”特質與民間文學的“集體性”和“口頭性”的特征相比,不僅所包含的基本內容一致,其語辭也相同。從其后的三大特質的闡述中,我們也不難看出所包含的與民間文學特征相似的“變異性”和“傳承性”的內容。鐘敬文主編的《民間文學概論》對民間文學概念的內涵作了如下概括:“民間文學是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它在廣大群眾當中流傳,主要反映人民大眾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現他們的審美概念和藝術情趣,具有自己的藝術特色。”它具有“集體性、口頭性、變異性和傳承性”四大特征[(7)]。鄭振鐸的俗文學理論與之達到了一種契合。
    二、鄭振鐸俗文學實踐的廣義“通俗文學”傾向
  鐘敬文先生在全國解放之際曾這樣指出:
  “民間文藝”這個名詞,用法上頗有廣狹的不同,有的人拿它去專指那些產生和流傳在廣大的勞動人民中間的口傳文學兼及他們的繪畫、舞蹈、扮演等;但也有人把城市中所創作和流傳的唱本、通俗小說、小調和戲話等也包括進去。這里所指出的兩種文藝,自然多少有相通的地方;可是在性質形態和社會意義上是頗有明顯的區別的。[(8)]
  很顯然,狹義的民間文學是指勞動人民口頭創作和流傳的,具有集體性、口頭性、變異性和傳承性特征的作品。這里廣義的“民間文學”是與“雅文學”、“純文學”、“正統文學”相對立意義的文學,是用淺近易懂的語言、大眾所喜聞樂見的形式創作的,表現世俗的審美和倫理觀念的文學。按現代對文學的范圍劃分來看,它已不是“民間文學”范疇的文學,而是廣義的“通俗文學”范疇了。如前所述,鄭振鐸俗文學理論實質體現的是狹義的民間文學特征,而在《中國俗文學史》中對‘俗文學’進行分類、選材和評介等具體實踐過程中,超越了他的理論界定的范疇,體現出鐘敬文所認為的廣義“民間文學”,即我們所認為的現代廣義“通俗文學”傾向了。具體表現在:
    (一)分類體系的“通俗文學”傾向
  在《中國俗文學史》中,鄭振鐸對俗文學從文體上將它分為五大類,并在各類中列舉了一定的篇例:第一類“詩歌”,包括民歌、民謠、初期的詞曲等等,從《詩經》中的一部分民歌,直到清代的《粵風》、《粵謳》、《白雪遺音》等等都包括在內。第二類“小說”,專指“話本”,即以白話寫成的小說,如《京本通俗小說》、《西游記》、《紅樓夢》、《玉嬌梨》、《平鬼傳》等等。第三類“戲曲”,包括初期戲文(傳奇)、雜劇、地方戲等,如《趙貞女蔡二郎》、廣東戲、紹興戲等等。第四類“講唱文學”,包括變文、諸宮調、寶卷、彈詞、鼓詞等,如《目連變文》、《西廂記諸宮調》、《香山寶卷》、《榴花夢》、《蝴蝶杯》等等。第五類“游戲文章”,此類屬于不重要的“附庸”,如王褒的《僮約》、繆蓮仙的《文章游戲》等等[(9)]。
  這里我們且不說它在分類的邏輯體系安排上的合理與否,僅就各類所包括的具體內容來看,無疑有許多與其“俗文學”理論特征不一致之處。根據其特質——“大眾的”、“無名的集體創作”和“口傳的”來衡量,“小說”和“游戲文章”是作家創作的書面文學,“戲曲”和“講唱類”中的“戲文”、“雜劇”、“變文”,“寶卷”等的創作者不是勞苦大眾,而是文人、和尚和道士,它們也不為勞苦大眾所有。如篇例中的《西游記》、《紅樓夢》、《西廂記諸宮調》等,其作者都是歷史上有名有姓的作家(有的還是著名的),它們是個人創作的產物,是個體意識的反映,完全屬于個人所有。其創作和流播媒介是書面文字而不是口頭語言,它們大都應列入廣義通俗文學之列。上述情形表明,鄭振鐸對“俗文學”的分類對比其理論闡述來說,無疑存在著擴大化的現象。但只要我們仔細觀察,又不難發現他把一些構成民間文學主體與精華的神話、傳說、童話、生活故事、寓言、笑話、諺語、謎語和歇后語等重要類別忽略了。從其分類體系和所包括的范疇及作品來看,鄭振鐸是以相當于現代廣義的通俗文學的理論來處理俗文學分類及作品的。
    (二)選取材料的“非民間文學”傾向
  鄭振鐸的《中國俗文學史》共分14章,選取的材料極其豐富。此書出版后不久,即有讀者指出:“這一部著作,起自先秦,下迄清末,從大體上講,確是關于中國俗文學的非常完善的本子,尤其是許多參考書,為平常所不易求的,所以,材料豐富,引證廣博。”[(10)]鄭振鐸在選用這些材料時,并沒有按照他嚴格意義上的俗文學理論來進行,即并沒有局限于狹義的“民間文學”范疇,存在著“非民間文學”的傾向,尤其是作為重點評述和介紹的材料,大都是廣義的“通俗文學”范疇的。如在“古代歌謠”一章中,他只講述了《詩經》和《楚辭》中一部分與民歌有關的作品,而對真正屬于他俗文學理論范疇的具有更典型意義的作品,如“壓弧箕服,實亡周國”[(11)],“楚雖三戶,亡秦必楚。”[(12)]“秦始皇,何強疆,開吾戶,據吾床,飲吾酒,唾吾漿,饗吾飯,以為糧,張吾弓,射東墻,前至沙丘當滅亡”[(13)]等這樣一些表現勞動人民對統治階級的刻骨仇恨和不屈不撓的斗爭精神的作品,卻未能提及。又如在評介唐代俗文學時,他并沒有很好地去評介勞苦大眾所創作的民間詩歌、故事等藝術形式及其作品,而是將評介的重點和取材放在佛曲和變文上,僅“變文”就花了一個章節共90頁的篇幅。“變文”是俗講的本子,就現存的變文來看,內容可分兩類:一類是演述佛經故事的,如《維摩詰經變文》、《降魔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等等;另一類是演述歷史故事或民間傳說的,如《伍子胥變文》、《王昭君變文》、《孟姜女變文》等等。鄭振鐸在評介時著重講的是前者,對此推崇之極,贊盛它們“氣魄宏偉”“想象豐富”,而對后者介紹甚少。又如在第九章介紹元代散曲時,把《錄鬼薄》中所載的作家,以及《陽春白雪》卷首的“古今姓氏”所列入的作家全部劃入“俗文學”行列,甚至將宋代蘇軾和辛棄疾、元代關漢卿等著名作家寫的散曲,也算作俗文學作品之列,更有甚者在介紹漢代俗文學時,竟將劉邦的《大風歌》當作俗文學作品加以介紹。這些顯然與他理論中的“大眾性”、“集體性”和“口頭性”的俗文學特征不盡符合,但與現代廣義“通俗文學”的特征卻是一致的。
    (三)評述介紹中的“形式主義”傾向
  文學是對現實社會生活的反映,作為一部主要評介勞動人民文學的俗文學史,應當根據勞動人民的社會生活和社會發展的歷史階段去考察各種文學樣式的產生、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去探討具體作品所反映了思想內容和藝術特征;只有這樣才能真實地再現民間文學發展的軌跡,恰切地反映其發展的必然規律。在《中國俗文學史》中,鄭振鐸在進行史的論述時,只注意考察俗文學從一種形態向另一種形態演變的過程,而忽略了促成這種形態變化發展的社會歷史原因。在具體作品評述時,只注意到藝術結構、語言風格等表現形式上的批評,而沒有深入細致地剖析它深刻的社會意蘊。也就是說鄭振鐸在評介中國俗文學時,是把文學從社會生活中游離出來加以研究,探討的只是形式的演變過程和基本特征,而忽略了對文學與社會的關系的研究。如在他講到中國的講唱文學時,為我們勾勒了以下發展演變的線索:變文是由印度傳入的,“是講唱文學的祖彌”,“寶卷是‘變文’的嫡系子孫”,諸宮調、鼓詞、彈詞等形式都是由變文演變而來[(14)]。總之,所有講唱的形式都是受佛教影響而產生的。我們應當承認中國的講唱文學的發展與佛教關系十分密切,但不一定事實上都是起源于佛教的。其實,早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講唱文學活動就已萌芽了。《周禮·春官宗伯下》載:“瞽méng@①掌播鼗、祝、yǔ@②、塤、簫管、弦歌,諷誦詩,世奠系,鼓琴瑟。”周初的瞽méng@①,職掌樂器,這和唱詩有密切關系。《史記·滑稽列傳》記有“俳優侏儒”之事,他們以語言滑稽、善為言笑為特征,可見講唱文學在中國俗文學史上歷史悠久。講唱文學在唐宋時期的繁榮,除了受佛教文化影響之外,還同當時商業發達,城市生活繁榮,市民階層產生有密切關系,文學形式與內容的變化歸根到底要受社會生活的制約。
  從以上幾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出,鄭振鐸實際運用中的俗文學觀念與廣義的通俗文學概念大體一致。
    三、鄭振鐸“俗文學”的理論與實踐差距的原因及其意義
  鄭振鐸在《中國俗文學史》中所闡述的關于俗文學特征的理論,實質上是將“俗文學”內縮到了“民間文學”的范疇,而實踐中對俗文學的處理,又是將“俗文學”外化到“通俗的文學”的領域,同一觀念的內縮和外化必然導致理論與實踐的差距,產生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時代認識的局限。在當時中國文藝理論研究發展水平的情況下,人們還不可能對各種不同的文學樣式進行科學的界定和分類。按傳統觀念,“正統文學”只包括文人詩歌和散文,連小說、戲劇也被排斥在外。作為以反封建貴族的“正統文學”為目的而提出來的“俗文學”觀念,它不是由文學體裁劃分而提出,而是從文學史的側面提出的一個包含著多種文學現象的復雜范圍的概念。正如鄭振鐸自己所說,“中國的‘俗文學’包括范圍很廣,因為正統文學的范圍太狹小了,于是‘俗文學’的地盤愈顯其大,差不多除詩與散文之外,凡重要的文體,像小說、戲曲、變文、彈詞之類,都要歸到‘俗文學’的范圍里去”,“凡不登大雅之堂,凡為學士大夫所鄙夷,所不屑注意的文體都是‘俗文學’。”[(15)]將鄭振鐸的“俗文學”的概念與當時的“白話文學”的概念相比,不難看出二者之間的聯系。胡適說:“我把‘白話文學’的范圍放得很大,故包括舊文學中那些明白清楚近于說話的作品。”[(16)]“俗文學”是將文學雅俗作比較,針對“正統文學”而提出的,而“白話文學”是從文學的語言形式角度針對“文言文學”提出來的。盡管二者用語不同,所提出問題的角度不同,但所含的范圍大致相同,其反封建貴族文學的目的完全一致。從這點來說胡適的“白話文學”理論對鄭振鐸“俗文學”理論的形成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事實上,鄭振鐸無論是在材料還是在觀點上都借鑒了胡適的《白話文學史》。
  其次,研究方法的局限。盡管鄭振鐸已認識到“俗文學”內容的重要性,但由于受胡適的形式主義研究方法的影響,在實際研究過程中往往只注意形式而忽略內容。他在第一章中強調指出:“它們(俗文學)產生于大眾之中,為大眾而寫作,表現著中國過去最大多數的人民的痛苦和呼吁,歡愉和煩悶,戀愛的享受和別離的愁嘆,生活壓迫的反響,以及對于政治黑暗的抗爭;他們表現著另一個社會,另一種人生,另一方面的中國,和正統文學、貴族文學,為帝王所養活的許多文人學士的寫作的東西里所表現的不同。只有在這里,才能看出真正的中國人民的發展、生活和情緒。中國婦女們的心情,也只有在這時才能大膽的、稱心的不偽飾的傾吐著。”[(17)]但由于形式主義方法論的局限,他在對俗文學史和作品的具體研討時,著重于形式方面的論述。在區別俗文學與非俗文學時,是以形式的大眾性、語言的通俗性、流播的廣泛性為標準。
  其三,占有資料的局限。鄭振鐸在理論上重視民間文學的“口頭性”,但在實際研究中,只注意選取和運用書本資料,而忽視了活在勞動人民口頭的活資料。鄭振鐸在1935年9月19日寫的《跋山歌》一文中,談到民間歌謠搜集時說:“當初北大的幾位學者們,研究民俗學,搜集各地歌謠的時候,僅知道注重口頭上的采集,其后,乃知注意到粵風、白雪遺音、霓裳續譜一類的古歌謠集,現在乃復推廣到對于明人歌謠集的注意。這也不能不說是‘進步’”[(18)]。在其后,他總結民間文學資料搜集時,也這樣說:“將無人注意,野生土長,像不知名的巖花幽草似的悄悄的自生自長于山野之間的許多大眾文藝的著作,特別的指示了出來。給他們以一種新的估測和研究這乃是‘五四’運動以來的新事業之一。在以前,宋、元、明、清的時代,也并不是完全沒有人在做這搜集工作;然而他們卻是如何的寥寞,其辛苦搜集的成績,卻都煙消云散似的被拋棄了,或被埋藏在破書堆中,竟無人顧問及之。直到了近十余年來,因為民歌搜集的工作發達,方才連類及之,把他們的著作,也拭拂去重厚的灰塵而給以相當的注意和敬意。”[(19)]“五四”至30年代的民間文學的搜集和研究,大致可分為兩條途徑,其中一條是著重于對口頭活著的資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而另一條則是著重于對古典資料的搜集和研究,鄭振鐸就是后者的代表之一。盡管鄭振鐸在1927年就將民歌、民間故事(包括神話、傳說、童話、寓言、生活故事、笑話等)以及民間劇本等作為中國文學中重點搜集整理的項目[(20)],但由于古籍中這方面的材料保存得較少而“不易找到”[(21)],他又不太注意當時所搜集的口頭活資料的運用,因此,在他的《中國俗文學史》中神話、傳說、童話、寓言、生活故事、笑話等重要民間敘事散文作品就成了空白,而那些通俗易懂的通俗書面文學作品必然成為書中的主體了。
  盡管鄭振鐸俗文學的理論特征和實踐傾向還存在著差距,但在當時文學背景下,作為一種開拓性的嘗試,這些是難免的。他的“俗文學”口號的提出對整個中國文學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中國俗文學史》打破傳統偏見,將一向遭人鄙棄,不能登大雅之堂,而“為大眾所嗜好,所喜悅”的各式各樣的俗文學作了系統的整理而且給予了高度的評價,這對于反對封建貴族文學,提高勞動人民文學的地位,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其次,為民間文學、通俗文學的研究提出了許多精辟的見解和提供了極為豐富的資料。其三,他把我國的部分古代民間文學、市民文學和廟堂文學,統稱為“俗文學”,并以此代替“民間文學”的概念,從而把變文、寶卷、諸宮調、子弟書、鼓子詞、道情、山歌等引入中國民間文學的寶庫,擴大了民間文學的范圍,恢復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傳統民間文學的地位,對于現代民間文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另外,由于鄭振鐸對“俗文學”的積極倡導,在國內外影響很大,響應者很多,直到如今海內外仍有俗文學學會和有關刊物。因此,鄭振鐸的“俗文學”理論和實踐不僅具有歷史的功績而且還有現實的意義。
  (1)(3)(4)(6)(9)(14)(15)(17)(21) 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長沙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
  (2) 鄭振鐸:《大眾文學與為大眾文學》,《jū@③僂集》上冊,上海生活書店1934年版。
  (5) 鄭振鐸:《文學大綱》,商務印書館1927年版。
  (7) 鐘敬文主編:《民間文學概論》,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年版。
  (8) 鐘敬文:《關心民間文藝的朋友們集合起來》,轉引自《民間文學季刊》1988年第4期。
  (10) 曾迭:《關于〈中國俗文學史〉之“彈詞”部分的討論》,轉引自陳福康《重評〈中國俗文學史〉》,載《民間文藝季刊》1988年第3期。
  (11)(12)(13) 《周宣王時童謠》;《楚人謠》;《秦始皇時童謠》。
  (16) 胡適:《白話文學史》,岳麓書社1986年版。
  (18) 鄭振鐸:《跋山歌》,載《中國文學研究》,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
  (19) 鄭振鐸:《三十年來中國文學新資料發現記》,同上。
  (20) 鄭振鐸:《研究中國文學的新途徑》,同上。
                       責任編輯 范軍
  [*] 收稿日期:1994-08-15.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目加蒙
  @②原字吾加攵
  @③原字病改丙為句
  
  
  
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武漢071-07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黃永林19951995 作者: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武漢071-07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黃永林1995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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