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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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B0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587(2002)06-0026-03
  張華夏教授發表在《河北師范大學學報》上的《論本體論的研究何以可能》[1]一文,我拜讀了。就論文的標題和摘要看,論文所討論的內容,與我給《學術界》的短信無關。因為我一貫主張,哲學不可能回避本體論問題,否定本體論一定會在理論上陷入困境。而且,去年我在給張華夏教授的一部新著所寫的評論意見中,已坦率地談了自己對本體論的一些粗淺的看法。所以關于本體論問題的意見,這里不再贅述。不過,我仍然從張華夏教授的論文中,得到了不少啟發。所以要謝謝《河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編輯部和張華夏教授。
  在我的短信中,只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如何來理解辯證法。辯證法是不是就如自然科學所了解的客觀規律,各門具體科學所了解的只不過是該領域中的特殊規律,哲學所研究的是自然、社會和思維領域中的普遍規律。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一書中是如此看的,前蘇聯的哲學教科書是如此看的,我國的哲學教科書也是如此看的。這就是我所說的“傳統立場”。
  國外對辯證法的研究,有些什么積極的成果,我缺乏深入的了解。但是,我國近半個世紀的社會生活實踐卻證明了上述了解是大為可疑的。辯證法的本質是革命的批判的,是與教條主義不相容的。可事實上,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它卻成了論證教條主義的工具。領導上曾反復號召大家要學習辯證法,可實踐上,形而上學卻越來越猖獗。這一切都是為什么呢?面對這種現實,我們應不應對自己的理論做一點認真的反思呢?
  如果認真地反思一下,那么不難發現:所謂橫跨三大領域的普遍規律,實際上即是至大無外的普遍規律。因為在這三大領域以外,難道還有第四大領域或第五大領域嗎?按照傳統的看法,把握了客觀規律即把握了真理了,那么,把握了至大無外的普遍規律,不就是把握了絕對真理了嗎?教條主義者的一個致命錯誤,不正在于把一種理論看成了超越一切時間、地點和條件的絕對真理嗎?
  只要一種理論的擁護者,認為自己的理論是惟一正確的,他就決不會允許別的理論的擁護者與自己平等爭鳴,所謂允許有爭鳴,只不過是把別的理論當作可以教育人民的反面教員、可以作為肥田的毒草而已。
  只要一種理論的擁護者認為真理只此一家,別無分店時,他就一定會偏離科學的大道,走上宗教徒似的迷信的邪道。政治領域尚且如此,學術領域怎么可能真理只此一家呢?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告訴我們,絕對真理體現在無窮發展的相對真理的長河中。但又說辯證法即絕對真理,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有人說不矛盾。正如我們平時說,一切都是有死的,只有“有死”是不死的。這是用狹義的科學觀點來觀察哲學問題的糊涂觀念,即把科學問題和哲學問題等量齊觀了。黑格爾說過:在科學中,“可以假定在認識的開端和進程里有一種現成的認識方法”,但在哲學中不行。因為哲學的方法,不能外在于哲學的內容,只能是此內容的展開。所以,我們才常說認識論和方法論的一致。更不用說,上面這種經驗歸納法是完全不適用于哲學論證的。
  所以,我以為,理論界的主要任務不是要去補充普遍說,而是要從實際出發,認真來反思一下,到底何謂辯證法?所謂實際,無非是兩個方面,一是歷史告訴了我們什么,即有什么經驗教訓;二是現實生活和實踐中,思維到底是如何活動的,即如何把握客觀世界的?這些問題,在別處已不止一次討論過了,非常抱歉的是,這里又不得不重復一些。
  要說歷史的經驗教訓,簡便的辦法是分析分析黑格爾的觀點。因為黑格爾是歷史上第一個系統地提出了辯證法理論的人。所以探索一下黑格爾為什么能提出系統辯證法來,那么,歷史的經驗教訓何在,大體上就明白了。
  黑格爾《小邏輯》中曾明確提出了認識真理有不同的形式,有經驗的、反思的和哲學的,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不同的思維方式。他所說的哲學的認識形式,即辯證的思維方式。為了說明這些不同的認識形式,他曾分析了基督教中關于人的墮落的摩西神話。在談到這一神話中的天譴觀時,他說:“天譴觀念所著重之點,即在于指出天譴主要的關涉到人與自然的對立,男子應該汗流滿面的去勞動,女子應該忍受痛苦去生育。此種勞動,細究起來,一方面固然是與自然分裂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對這種分裂的征服。禽獸對于足以滿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不費氣力。反之,人對于足以滿足其需要的手段,必須由他自己去制造培植。所以,即就他對外界事物的關系來說,人總是通過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聯系。”[2]在黑格爾的這段話中,明確地肯定了人與自然動物在存在方式上是不同的。自然動物與外部世界的關系是直接的依賴關系,有這些條件,它就能生存與發展;沒有這些條件,它便不能生存和發展。也就是說,在自然動物和外部世界之間存在的是簡單的肯定或否定的關系。但在人與外部世界之間存在的卻不是簡單的直接關系,而是以生產勞動為中介的直接與間接矛盾統一的關系。即在勞動的基礎上,通過對外部世界的改造而依賴外部世界的。要改造外部世界,當然就得尊重外部世界。肯定外部世界,即不能從幻想出發,但是,尊重和肯定的目的是為了超越它、否定它,以便通過這種超越和否定,達到新的肯定。所以,人與外部世界的關系是辯證的,人正是通過這條辯證的道路通達外部世界的。
  由上述似乎應該能夠看出,所謂辯證法,不是什么自在的普遍規律,而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主客體之間的特殊關系中的客觀規律,外部世界是有它自在的規律性的,但這種規律性并沒有能像限制自然動物似的,把人限制住;相反,人卻能將自在的外在要求變成內在的。所以我們常說,辯證法是革命的能動的方法。
  由外在的要求轉變為內在的目的,當然要經過思維的中介。在實踐中,人發展出了一種遠遠超出自然動物的能力,即思維的能力。所謂思維的能力,即自我意識的能力。雖然在很多自然動物那里,我們也能發現有類似意識的活動,但是沒有一種自然動物能像人一樣,說出“我”來。即人能以自己作為對象。在感性直觀中,對象必然是外在的,例如,聲音是在聽覺以外,顏色是在視覺以外。而思維之所以叫思維,它的第一個對象卻是在它自身中,即是它自身。不過,這種以自身為對象并不是無條件的,無論就其邏輯的可能性還是現實的真實性講,都是以“我”以外的你、他、它等諸般萬物的存在為前提的。也就是說,這種以自身為對象的自我意識,恰恰是反映和肯定了自身以外的對象的存在。只不過,這里的對象與在感性直觀中不同,不是消極地強加于主體的,而是主體主動設定的。所以,思維活動的本質是辯證的,它把存在于主客體之間的客觀辯證關系,抽象成了思維活動的內在邏輯。
  據說有人問,還有沒有自然辯證法呢?其實這是個虛假的問題。因為,提出這樣的問題的朋友,頭腦中有一個隱前提,即認為作為自在的普遍規律的辯證法是存在的。但是,這個隱前提包含了雙重的錯誤:一是先驗主義。這種至大無外的普遍的自在規律,在人們科學的認識活動中是把握不到的。因為現實的認識活動,都是通過相對來把握絕對的,即相對中有絕對,絕對隱含在相對中。最終的赤裸裸的絕對性與普遍性,只是人們先驗主義和主觀主義的產物。二是直觀主義。即把人降到了自然動物的水平,似乎只有把人在實踐中的能動作用當作零,人才能由主觀通向客觀。如果排除了人對外部世界的改造活動,那他不是只要像自然動物似的適應外部世界就行,還有可能發展出現在人類所具有的高度抽象的認識能力和如此復雜的認識活動嗎?!人們所以不敢面對這個事實,大約以為在實踐中建立起來的人與外部世界的關系,便完全是合目的性的主觀意識的產物。其實不然,自為的合目的性活動,所以能轉化為現實,就是因為這種活動還有其自在的合規律性的一面。辯證法恰恰就是這種自為與自在、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矛盾統一的理論表現。故而它被稱為能動的方法。
  這種方法與科學中的認知方法還有一個重大差別,即它不僅僅是認知的法則,同時也是實踐的法則。認知活動追求的是真,實踐活動追求的是真善美的統一(或者叫真和善的統一),只不過這種統一的標準是歷史性的。所以,哲學所追求的真理與科學中所追求的真理是不同的。科學中所說的真理實際上即真假的真,而哲學中所說的真理卻不局限在真假的真,同時必須符合該求知時代的價值標準。兩者在初民時代,基本上是一致的,似乎沒有什么矛盾。但是,隨著實踐手段的日益強大和對外部世界改造的日益深入與擴大,真與善(價值)之間的辯證矛盾的本性便逐漸明顯地表現了出來。今天這種辯證矛盾表現得特別明顯。例如,在以往的多個世紀中,人們把從自然界獲得更多的物質財富,當作社會進步發展的主要標準。但是,現在人們的觀念變了,認為最主要的標準應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所以,保護自然、保護環境成了當今最時髦最響亮的口號。雖然這些口號要能轉化為現實,必須有認知的積極成果為根據,但這些口號本身主要是個價值判斷:即使有損于人類目前的暫時利益,科學家和政治家們仍然認為必須如此做。
  正是由于辯證法是自在與自為統一關系中的客觀法則,所以,它不是狹義的思維方法,而是一種思維方式。即它不僅是關于認識的理論,同時也是一種本體論或存在論,以往由于不認識人的能動性和自主性,便以為人要追求的完滿的存在或根本的存在是一種給定的狀態,其實這種給定的狀態根本就不存在。但是,人的確在追求理想中的存在。不過它不是給定的狀態,它是相對現實而言的。理想之所以叫理想,當然要高于現實,超越于現實,但理想不同于空想,經過人們的奮斗,它是能轉化為現實的,一旦當它轉化為現實,它當然也就不再是理想,而是新的理想想要超越的新的現實了。所以,人所要追求的完滿的存在,不是最終給定了的狀態,而是一個無止境的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完滿的存在天天在實現,天天又沒有能完全實現,這就是現實與理想相互轉化的辯證法。理想之所以叫理想,就在于它還不是現實;現實之所以叫現實,則在于它永遠是不理想的。但兩者又不是絕對對立的,理想不能轉化為現實,便不是理想,而是空想;現實不能再向理想轉化,便是“世界末日”了。而且,這種存在,不能只從外在的意義上去理解,人們對外部世界的改造同時亦是對自身的改造。人是在改造外部世界的過程中才使自己改造成為人的。所以,也可以說,人對理想中的存在的追求,正是對自身存在狀態的追求,希望在這種存在狀態中人與外部世界得到和諧協調的發展。
  因為我在這里所說的,與張華夏教授所說的沒有多少直接聯系,難免有點自說自話之嫌,因此不宜過長,只宜于把問題提明確為限,以利求教于同行與專家。
  收稿日期:2002-06-06
河北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石家莊26~28B1哲學原理朱德生20032003辯證法不是什么自在的普遍規律,而是自在與自為統一關系中的客觀法則,它不僅是關于認識的理論,同時也是一種本體論或存在論。哲學不可能回避本體論問題,否定本體論就會在理論上陷入困境。辯證法/思維方式/本體論/dialectics/mode of thinking/noumenonHow to understand dialectics  ZHU De-sheng  Departmen of Philosophy,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Dialectics is not a universal law of thing-in-itself,but an objective law of unity of thing-in-it-self and doing-in-itself.It is not only a theory of knowledge but also an ontology or theory of being.Philosophy can by no means avoid ontology.The negation of ontology will lead to the predicament of theory北京大學 哲學系,北京 100871  朱德生(1931-),男,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作者:河北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石家莊26~28B1哲學原理朱德生20032003辯證法不是什么自在的普遍規律,而是自在與自為統一關系中的客觀法則,它不僅是關于認識的理論,同時也是一種本體論或存在論。哲學不可能回避本體論問題,否定本體論就會在理論上陷入困境。辯證法/思維方式/本體論/dialectics/mode of thinking/noumenon

網載 2013-09-10 2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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