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約瑟夫·德·梅斯特(1753-1821),薩伏依人,出身于受封貴族家庭。在法國大革命爆 發以前,他長期在家鄉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在改變了他個 人命運的同時,也改變了他的思想。
大革命前的梅斯特曾廣泛深入地閱讀了啟蒙思想家的著作。當時,他不僅不排斥改革 ,而且對革命爆發前夕法國出現的改革傾向持贊許態度,認為那是法國再生的機會;他 甚至準備參加1789年的三級會議,然而,隨著三級會議中等級界限被打破,梅斯特開始 敵視法國出現的變化。1792年法軍進攻薩伏依,更加使他敵視大革命。因為大革命對梅 斯特個人而言,意味著職業和大部分財產的喪失、長期孤獨的流亡生活的開始。時代的 大背景和個人的經歷使梅斯特懷念大革命前的等級社會和君主制,反對大革命帶來的現 代社會,也正是大革命使他從一位“受到啟蒙的保守主義者變為一位捍衛已成為舊制度 的東西,并等待它復辟的流亡者”。(注:Elisa Griefer,Joseph de Maistre and the Reaction against the Eighteenth Century,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 ew 55(1961),592-593.)
梅斯特的思想吸收了柏拉圖主義、奧古斯丁主義以及當時流行于共濟會圈子中神秘主 義的某些要素。他的理論很大程度上是用于反對啟蒙哲學,尤其是哲學上的理性主義。 理性主義強調抽象個人以及個人理性,并將理性作為判斷一切的最高標準。梅斯特否定 抽象的人,強調沒有什么叫做“人”的東西,只有法國人、英國人、意大利人,甚至波 斯人(注:Joseph de Maistre,Consideration on France,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74,p.97.)。他認為,上帝創造了人,人“都被一條看不見的鎖鏈拴在上帝的 寶座上(注:Consideratio” on France,p.1、26、26、38、42、80、74、97.)。但同 時,上帝又賦予人以意志自由,人可以自由選擇善或惡,上帝則用賞罚分明的公正作為 恩典,暴力則是糾正罪惡的手段(注:喬治·霍蘭·薩拜因:《政治學說史》商務印書 館,1986年第一版,第233頁。)。梅斯特的這些思想明顯源于奧古斯丁主義。他還認為 :上帝是秩序的創造者。無論是在物理秩序、社會秩序乃至道德觀念中,都存在著上帝 的意志,這便是神意。這一意志是超乎人類意志之上的,充斥在整個自然之中。自然, 從某種程度上是上帝的行為在世間的體現(注:Joseph de Maistre,Against Rousseau: “On the State Nature”and“On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McGill-Qeens Univ ersity Press,1996,p.12)。人雖然可以自由行動,但他的自由行動范圍是在上帝這一 總設計師的計劃之中的,他的行動也是無法違背上帝的意愿的。啟蒙思想家所強調的個 人理性是有限的,單憑個人理性是什么也創造不了的。人只有通過信仰將自身與上帝聯 系起來,將個人意愿與神意統一起來,才能獲得生生不息的力量,成為創造者。所以, 理性是和信仰相結合的。理性為信仰做準備,語言的意義、權威的地位都要通過理性被 接受;信仰為理性打開理性自身無法進入的領域(注: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 ,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一版,第144頁。)。在理性和信仰的關系上,梅斯特也是受到 了奧古斯丁主義的影響。
梅斯特認為:合乎上帝意志的便是正義和持久的,這種持久性是通過歷史為我們所知 的。從這里我們不難看出,梅斯特的神意論還帶有歷史主義的影子。這種神意解釋其實 暗示著歷史上長期存在的風俗、法律乃至制度都是合乎上帝意愿的,是正義的,也是需 要加以維護的。這表明,梅斯特成為了一位維護傳統的保守主義者。
同樣,所有的社會制度都是神意的產物。啟蒙哲學妄圖使人相信通過理性可以人為地 創造出一種制度,這明顯是荒謬的。一種制度是否合乎上帝意志是由其是否持久、由歷 史來證明的。神意充斥著人類歷史,或者說,歷史是神意的展現,是一個與神不斷聯系 的過程。這種充滿神秘色彩的歷史觀和社會觀直接決定了梅斯特對法國大革命的解釋。
二
和許多大革命的反對者一樣,梅斯特認為法國大革命是一場巨大的災難。他著重批評 了大革命中出現的戰爭、屠殺和暴力事件,認為:這是歐洲文明社會的野蠻化,它使法 國社會進入一種戰爭狀態。梅斯特甚至宣稱:法國大革命標志著一種新的戰爭時代—— 全球性戰爭時代的到來。這是因為大革命所追求的目標是無終止的:如解放全人類,實 現普遍的平等和自由。在這些目標的誘惑下,傳統的觀念和道德被拋棄,君主和教會遭 到攻擊,這些原本起著社會紐帶和支柱作用的東西為人忽視。這樣的社會就面臨解體的 危險。同時,教會財產被沒收,教士被放逐,宗教受到狂熱的無神論的攻擊。所以,反 社會和反宗教是大革命的兩大特征(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38、 42、80、74、97.),同時也是兩大罪惡。
在梅斯特眼里,革命的發生是由神意決定的。舊制度下的法國社會向全歐洲傳播著道 德。它的君主制是良好和穩定的。君主和教會作為道德的載體和社會的支柱為人所尊重 和服從。但革命前的法國,道德已經被侵蝕,罪惡開始出現。貴族和教士階層已經被腐 蝕,他們喪失了道德和信仰,變得奢侈而放縱。更重要的是,隨著啟蒙思想的傳播,許 多人(包括一些貴族與教士)的觀念發生了變化。人們開始狂熱地追求所謂的“自由和平 等”。這種狂熱的行動顯然是與傳統道德和社會相違背的,它帶來的必然是混亂、災難 、罪惡以及道德的淪喪。因此,為了懲罚罪惡,凈化法國,恢復道德,拯救法蘭西,神 意決定發動一場革命。同時,神意也決定了大革命就如同一股洪流,任何個人和團體都 無法阻擋它。任何個人在革命中只是不自覺間充當了神意的工具,再有權威的人,一旦 企圖阻止革命的戰車,也必將被其吞噬。“與其說是人領導革命,倒不如說是革命在利 用人”(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38、42、80、74、97.)。神意在 法國大革命中比任何人類事件中都表現得更清晰和明顯。
神意在大革命中存在的表現之一便是上帝對諸多罪行的懲罚。雅各賓派的恐怖統治, 成千上萬無辜者死于暴力等等,都是對法國的嚴厲懲罚。這種懲罚是不可抗拒的,但它 并不是要毀滅法蘭西民族,而是為了它的再生。對法國的懲罚是一種恐怖的凈化,是為 了道德的回歸。這種道德的回歸,一方面表現為君主制的回歸,另一方面表現宗教的重 生。當這一偉大的凈化完成之時,法蘭西這塊金屬,去除了泛酸和不純的雜質,必然會 更干凈、更溫順地出現在未來君主的手中(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 、38、42、80、74、97.)。“仁慈、公正、所有溫和和平的美德,將突然重新出現”( 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38、42、80、74、97.)。所有的暴力將 會消失,君主的回歸將以一種和平的方式完成。所以,梅斯特用神意來解釋大革命的目 的之一便是力圖證明君主制的回歸不僅不是可怕的,而且是神意決定的,是不可阻擋的 。
富有歷史感的梅斯特還將對大革命的思考延伸開來。他考察了人類歷史上的戰爭,認 為戰爭狀態是一直持續著的。這些戰爭是對人類心靈的再造和人類種群的凈化。他反對 啟蒙哲學的樂觀主義和進步主義,并稱之為“孔多塞的夢想”(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38、42、80、74、97.)。他認為凈化是必要的,雖然它會帶來人 類鮮血的流淌。這一點,在法國大革命中體現得最為清晰。
三
對民主和權利的強調一度成為法國大革命的鮮明旗幟,但在梅斯特看來,正是這些思 想導致了大革命的罪惡。
梅斯特是民主思想、尤其是盧梭人民主權思想的反對者(注:Against Rousseau:“On the State Nature”and“On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p.45~46、120、115、 123、10.)。梅斯特認為統治一直是金字塔型的(注:Jean-Yves Pranchere,The Social Bond according to the Catholic Counter-Revolution:Maistre and Bonald,p.13.) 。就構成統治者的人數而言,主權在君主手里的政府被稱為君主政府,而“在主權屬于 幾個人的國家政府就被稱為貴族政府或民主政府”(注:Against Rousseau:“On the S tate Nature”and“On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p.45~46、120、115、123、1 0.)。實行全民代議制的法蘭西共和國實際上也只是少數人的統治。就這一點而言,民 主制并不比君主制更為優越。其實,君主制是統治者的個人意愿對人民影響最少的政府 ,在民主政府中,統治者更有可能以“公意”的名義將個人的意志變成法律。這樣的統 治實際上是武斷和非法的,或者說,是專制的。與民主制相比,君主制所受到的最大責 難就在于它的統治是絕對的。梅斯特承認君主制是絕對的,但同時也認為,“任何形式 的統治就其本質都是絕對的”(注:Against Rousseau:“On the State Nature”and“ On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p.45~46、120、115、123、10.),是唯一的和不 可違背的。梅斯特以英國為例來說明這一點:英國有三股政治力量互相制約,但它們一 旦達成一致,就形成了一種唯一的意志。這種意志就是絕對的,不受任何其它意志的束 縛。
梅斯特對分權理論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分權不僅不能排斥君主,而且必須保證君 主是分權的一方。如果分權將君主排除在外,主權就會為一個人或一個團體所把持,這 樣就會產生專制。大革命中的法國恰恰就是排斥了君主,所以它一直在為自身制造寡頭 統治者——如米拉波、羅伯斯比爾和拿破侖。不僅如此,與分權的其它各方相比,君主 才是真正的統治者,君主擁有更多的權力,如制約議會和在某些場合審判議會代表的權 力。在梅斯特看來,英國真正的統治者是國王。國會雖擁有一些權力,但它只是制約和 調節國王行動的政治力量。英國人是國王的臣民,而不是國會的臣民。不單是實行分權 的國家,凡是自由的國家,莫不存在著制約的力量。
法國舊制度下的君主制便是如此,法國君主制是法國根本法的產物,而且經過實踐考 驗,它已經民族化了,成為法國的一種傳統。法國君主的權威是獨一無二和至高無上的 ,君主擁有諸多權力,如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但同時,梅斯特指出,這種權威并 非專制,因為,君主也必須通過根本法,而非個人的意愿來統治。而且在法國社會存在 著制約君主的力量。“宗教、法律、風俗、觀念以及等級和等級特權限制著君主并制止 他濫用權力。”(注:Against Rousseau:“On the State Nature”and“On the Sover eignty of People”,p.45~46、120、115、123、10.)憲法、三級會議、高等法院的 法官們都是制約君主濫用權力的重要力量。正因為這樣,舊制度下的法國才一方面保證 了政府的穩定,另一方面保證統治的合法及統治者 權力。
所以,梅斯特認為:舊制度下的君主制才是真正合乎自然和合法的政體。大革命中產 生的法蘭西共和國是不可能具有持久性和合法性的。同時,這一制度是建立在理性上的 。但實際上,政治制度是上帝的作品,一種持久制度的基礎是宗教。忽視這一點的法蘭 西共和國必然是一種易逝的現象。當然,必須指出的是梅斯特所推崇的君主制是一種理 想的、經過美化的政治制度。很顯然,它和法國歷史上存在的那種君主制是有很大區別 的。梅斯特論證的最終目的也是為君主制的復辟搖旗吶喊。
四
梅斯特反對法國大革命。在他看來,大革命是“極端的壞”(注:Consideration on F rance,p.1、26、26、38、42、80、74、97.)。這一點,在許多大革命的反對者身上都 能找到。但與他人相比,梅斯特思想中最獨特的地方在于對法國大革命的“神意”的解 釋。當然,梅斯特并不是第一個用“神意”解釋大革命歷史的人,但他無疑是將這一解 釋系統化和哲學化的人。從現代的眼光來看,用“神意”解釋大革命帶有過多的宗教色 彩而缺乏說服力,而且它具有一個明顯的缺陷:沒有考慮到經濟、政治、社會諸要素。 實際上,這些因素對大革命的影響比宗教和道德更為重要。
在我們看來,法國大革命的發生主要是因為革命前的法國在經濟、階級、思想等方面 出現了新變化:資本主義的生產要素的出現,資產階級的壯大以及這一階級的思想—— 啟蒙思想的傳播。這些變化必然要求法國的政治生活乃至社會生活都發生相應的變化。 大革命的確是不可阻擋的,但這是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是一種“合力”,而非“ 神意”的安排。個人當然無法阻擋革命的洪流和歷史的發展方向,但亦能發揮個人的能 動作用。
換一個角度看,法國大革命是法國這樣一個典型的傳統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型的必 經階段。這種轉型必然牽涉到社會機體的各個方面,也必然會遭到傳統勢力傳統觀念的 抵抗。梅斯特便是從理論上反對這一現代化進程的代表人物。他反對以啟蒙思想為代表 的現代思想,反對這一思想中蘊涵的理性主義、普世主義、民主主義等思想。梅斯特站 在傳統的立場上,美化大革命前法國的等級社會和君主制,認為舊制度下的君主制才是 唯一合法和穩定的制度,是唯一能賦予真正的權利和自由的制度;類似于法蘭西共和國 的現代政治體制則是虛幻和無能的。因此,君主制的復辟也就成為一種必然。為了增強 說服力,梅斯特還為這種解釋披上了“神意”的面紗。這種對傳統的維護使梅斯特成為 保守主義陣營中的一員。但與伯克這樣的英國保守主義者相比,梅斯特則落后得多,因 為伯克所維護的是英國“光榮革命”以來的傳統,是資產階級性質的傳統,是現代社會 的一部分;而梅斯特所維護的卻是一種已經成為歷史的制度和傳統。雖然讓梅斯特苦苦 等待的復辟最終出現了,但復辟后的波旁王朝卻不再是舊制度下的君主制政府,它已經 開始走出傳統社會,成為現代世界的一部分,它是資產階級性質的,就連路易十八最終 也接受了共和國憲法。所以,梅斯特被稱為“反動保守主義者”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于他 無視歷史發展的趨勢,反對大革命所建立的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秩序;否認大革命的原則 ;仇視共和政體;維護已經成為舊制度的東西。
誠然,梅斯特的思想中有不少錯誤的地方,但無論是他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不得不 承認這一事實:他是一個目光敏銳的觀察者,也是一位思想深邃的思想家。他對法國大 革命中出現的一些負面現象的批評和反思通常是發人深省的,尤其當我們拋開時代給梅 斯特思想所帶來的印記的時候,這些思考將變得很有價值。
梅斯特批評大革命帶來過多的暴力。這種看法從一個側面向我們提出以下一些問題: 一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轉變的過程中是否一定需要采取激進的手段?這種轉型是否可以 平緩漸進?大革命強調與傳統的決裂,而這位思想家卻強調傳統的價值。傳統的東西是 否應該全部被拋棄?在一個變化不可避免的社會中如何保持它的連續性?很明顯,現代社 會是不可能與傳統社會全然決裂的。社會是一個有機體,而不是“一袋馬鈴薯”,它需 要一些紐帶來維系自身的存在和健康發展。宗教、傳統和道德恰恰在充當著“紐帶”的 角色。從這些方面來看,梅斯特的思考遠沒有失去它的價值和意義。
梅斯特對政治憲法的思考也極值得借鑒。他認為憲法應該是民族的,必須符合一個國 家的民情,否則它只能停留在紙面上,無法獲得服從。真正的憲法,必須“考慮到一定 的人口、社會習俗、宗教、地理位置、政治環境、財富、特定民族的好的或者壞的特征 ”(注:Consideration on France,p.1、26、26、38、42、80、74、97.)。“這一政治 憲法的偉大原則”既可適用于“共和制憲法”亦可適用于“君主制憲法”,因而具有普 遍性(注:Richard A.Lebrun,Joseph de Maistre in the Anglophine World,p.6、18. )。與博納爾相比,梅斯特有關憲法的理論更具歷史性。他認為憲法作為神意的產物, 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一直變化的(注:The Social Bond according to the Catholic Counter-Revolution:Maistre and Bonald,p.17.)。與伯克相比,梅斯特則更具民族 性。伯克極力鼓吹英國憲法,力圖將它推銷給法國;梅斯特雖推崇英國憲法,但卻認為 法國憲法只能植根于本土。
總體而言,梅斯特的法國大革命觀,也許就如他對盧梭思想的評價一樣:個別思想是 寶貴的,總體上卻是錯誤的。(注:Against Rousseau:“On the State Nature”and “On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p.45~46、120、115、123、10.)
對梅斯特思想的評價是與評價者對法國大革命的態度緊密相連的。革命的反對者,尤 其是天主教徒難免會全面肯定梅斯特的思想;而革命的擁護者則對他難免不以為然。對 梅斯特最多的指責莫過于認為他是“絕對君主制”的維護者,而事實上,梅斯特在政治 上支持的不過是一種有限的君主制。
雖然梅斯特的思想對后世的社會思潮的影響不那么明顯,但卻一直存在:如柏林就認 為他預見到了法西斯主義的出現;他的某些思想和新自由主義不謀而合;他的反理性主 義、反科學主義的思想也成為后現代主義者批判現代社會所借鑒的對象。更重要的是, 保守主義是在梅斯特之后成為了一種系統的政治哲學。
提起保守主義者,人們或許更多會想到伯克。目前,對梅斯特的研究還遠遠不夠。但 與伯克相比,梅斯特的思想更系統,涉及面更廣。而且他對哲學和神學的研究也是伯 克所不能及的。所以,從長遠的眼光看,梅斯特的思想將會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也 許他將被證明是兩者中更為重要的一位”。(注:Richard A.Lebrun,Joseph de Maistr e in the Anglophine World,p.6、18.)
歷史教學問題滬18~21K5世界史張智20032003在《論法國》一書中,約瑟夫·德·梅斯特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法國大革命觀。梅斯特 從保守主義的立場出發,以“神意”來解釋法國大革命,強調大革命是神意對法國的嚴 懲和重塑法國的手段。同時,他還力圖證明法蘭西共和國的無效的舊制度下君主制的良 好,以此為波旁王朝的復辟提供理論基礎。對梅斯特法國大革命觀的探討,既有助于我 們更好地了解梅斯特的政治思想,也可以為我們全面評價法國大革命提供一些不同的視 角。保守主義/法國大革命/神意 作者:歷史教學問題滬18~21K5世界史張智20032003在《論法國》一書中,約瑟夫·德·梅斯特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法國大革命觀。梅斯特 從保守主義的立場出發,以“神意”來解釋法國大革命,強調大革命是神意對法國的嚴 懲和重塑法國的手段。同時,他還力圖證明法蘭西共和國的無效的舊制度下君主制的良 好,以此為波旁王朝的復辟提供理論基礎。對梅斯特法國大革命觀的探討,既有助于我 們更好地了解梅斯特的政治思想,也可以為我們全面評價法國大革命提供一些不同的視 角。保守主義/法國大革命/神意
網載 2013-09-10 21:47:00